巡逻车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园区内治安管理,预防园区内各类案件发生,快速应对和及时制止突发事件,充分发挥其功能,切实提高出警、求助的工作效率,保障车辆及人员安全,确保治安巡逻车安全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规定

1、有机动车驾驶证并经业务考核合格后指定的人员,方可驾驶。

2、动用治安巡逻车必须由保卫部队长安排、发放车钥匙。

3、驾驶治安巡逻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

4、处置突发事件时必须开启警报器,第一时间安全赶赴现场。

5、严禁无证或酒后驾驶车辆,严禁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

6、电动巡逻车使用者需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上岗前保持清

洁,保持车辆良好的使用状态和车容车貌;

7、交接班时,电动巡逻车列入交接范围,车况交接情况

需记录在值班记录上,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

导,当班班长对本班电动巡逻车使用情况负责,

8、电动巡逻车严禁私用,不允许指定使用者以外的人员使用,

非当班人员不得私自使用电动巡逻车,特殊情况需使用时,

特殊情况是有部门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9、电动巡逻车只得用于园区巡逻、巡视期间不得驶出规定区域,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在园区内不得鸣笛;

10、巡逻时间及巡逻路线由保卫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管理规定

1、未经保卫部领导同意严禁将治安巡逻车开出园区外。

2、未经考核和指定的人员严禁动用治安巡逻车。

3、车辆不得违章携带与值勤巡视无关的人员和物品;

4、暂停使用时,巡逻车必须停在指定地点。

5、换班时当班领班应亲自将车钥匙和交接簿交给接班领班。

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损坏等要及时上报,不得私自

处理或隐瞒不报;

三、车载器具使用规定

1、巡逻时一般应开启车顶警灯。

2、无紧急情况时严禁使用警报器。

3、无业务需要不得随意使用喊话器。

四、维护保养规定

1、接班前必须对治安巡逻车进行全面检查。

2、有疑问应及时报告或报修。

3、每班应清扫擦拭治安巡逻车一次。

4、加油或修理由安保部主管负责。

5、由部门领导指定人员进行年检作业。

6、治安巡逻车的事故处理由保卫部领导指定。

7、维护保养作业后应做好记录并签名。

五、接警处置规定

1、接到园区内报警后,当班领班必须保证第一时间派车派员赶赴现场,到场人员应迅速报告现场情况。

2、处警到达现场时,治安巡逻车应停靠适当位置,人离车时必须车熄火,随身携带车钥匙,锁住刹车,关闭门窗。

六、处罚规定

1、在园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法定程序处理。

2、属重大责任事故的,予以解聘;属一般责任事故的,酌情扣发奖金。

3、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自负,并全额赔偿事故损失。

4、人为损坏,除全额赔偿维修费外,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解聘处罚。

七、本规定自治安巡逻车使用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