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课程学分认定要求(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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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认定条件

学分认定条件

五、学生修习的课程(模块)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条件是:(一)学生修习时间至少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以上。

(二)拟认定学分的科目,考试或考核、考查成绩合格及以上。

暂定为:考试科目: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信息技术考核科目:体育与健康、音、美、艺术、通用技术、校本课程考查科目: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上学分认定科目以省市文件要求为准】六、学分认定各环节的内容和量化指标说明:考试、考核科目:①学生对每一模块的修习,总分< 60为D,60≤总分≤69分为C,70≤总分≤84为B,总分≥85分为A。

②获A或B或C者,获得该模块的学分。

③获得D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可以自愿申请补考,或自愿申请重修该模块,也可申请其他模块学习的学分转换代替。

④选修模块,参照必修模块方法执行,。

(一)考试科目—由任课教师实施要求:客观、公正地填写《贵阳二中学生学习过程记录》1、模块学习课时数(0—15分):1)学习课时数满课时(M);学习课时数课时为0.98M以上学时记15分;学习课时数课时为0.96M- 0.98M学时记13分;学习课时数为0.94M-0.96M学时记11分;学习课时数为0.92M-0.94M学时记9分;学习课时数为0.90M-0.92M 学时记7分;学习课时数为0.88M-0.90M学时记5分;学习课时数为0.86M-0.88M 学时记3分;学习课时数为0.84M-0.86M学时记2分;学习课时数为0.82M-0.84M 学时记1分;学习课时数为0.80M-0.82M学时记1分;2)迟到或早退3个课时折算为1节缺旷;3)参加学习课时不满规定课时的0.80M者,学习课时考核为零分。

2、完成作业情况(0—15分):综合学生完成书面及口头作业情况,以一周为单位,给予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评价,得“不合格”一次即减1分,减完为止。

3、课堂表现(0—15分):综合学生听讲、参与讨论、对知识点的把握情况,以一周为单位,给予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评价,得“不合格”一次即减1分,减完为止。

学生课程学分认定规定

学生课程学分认定规定

学生课程学分认定规定一、背景介绍学生课程学分的认定规定是指学校对学生所修读的课程进行评估,确定其获取的学分数。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指标,对学生的毕业要求和学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课程学分认定规定对于促进教学质量提升、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至关重要。

二、学分分配原则学校在制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规定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知识和技能导向:学分认定应以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核心,体现教学目标的达成度。

2. 公平公正:学分认定应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避免主观性评价和不当歧视。

3. 拓宽视野:学分认定应充分考虑学生参与综合学习的机会,鼓励跨学科和综合性学习。

4. 灵活性:学分认定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允许学生根据个体差异进行个性化学习和选课。

三、学分认定标准学分认定标准应具体而明确,以便学生和教师都能理解和遵守。

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学院、不同学科或不同层次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学分认定标准。

1. 学术性课程认定:学术性课程的学分认定应基于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表现,包括平时表现、作业、考试和学术项目成果等。

2. 实践性课程认定:实践性课程的学分认定应充分考虑学生在实践环节中的表现,包括实习、实训、社会服务等。

3. 创新性课程认定:创新性课程的学分认定应侧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产出成果,包括科研项目、设计作品等。

四、学分认定的程序学生课程学分认定的程序应简单明了,以确保公平性和准确性。

1. 申请备案: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包括相关课程和学习成果的证明材料。

2. 评审审批:学校负责组织评审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学分认定结果。

3. 备案公示:学校应公示学生学分认定的结果,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五、学分认定的监管学分认定的监管是保证其公正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1. 内外部评估:学校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评估,确保学分认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学术委员会:学校应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学分认定规定进行评审和修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分认定的方法与实践.PPT课件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分认定的方法与实践.PPT课件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分认定 的方法与实践
学分认定与学业评价
一、学业评价的指导思想与内容
学生学业评价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生学业修习时间 二是学生学业过程情况 三是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四是学生参与实践活动情况
学分认定与学业评价
二、学业评价的理论思考和评价原则
(一)学业评价的理论思考 从管理的角度上讲,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办法
(1)学分认定的基本要求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学分由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有关 文件精神,制定有关标准和程序进行认定,共23学分。其 中,研究性学习应完成5个课题,每个课题3学分,要有学 生的课题方案、研究过程记录和成果结题报告;社区服务 不少于10个工作日,2学分,要有活动项目、时间、学生 体会和被服务者意见等记录;社会实践每年1周,每学年2 学分,共6学分,要有学生参与的时间、态度评定等纪录。
学分认定与学业评价
三、学业评价的办法与操作
(一)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办法 (2)学分生成的计算方法
学科模块学分=过程性评价(占50%)+终结性考试、 考核(占50%)。
学分认定与学业评价
三、学业评价的办法与操作
(一)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办法 (2)学分生成的计算方法
(3)不予认定学分的规定
学分认定与学业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与实践
(一)评价的操作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
3.关注学生个性发展的可行性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语
学生评价的技术支撑
学生评价的几点认识
1.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 2.促进发展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最基本功能 3.学生的参与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4.信息技术的运用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保证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为了全面衡量大学生的学习成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而进行的评价体系。

通过对大学生的学术成果、实践能力、人文素养、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旨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提高大学教育质量。

二、评价指标体系1. 学术成果评价学术成果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学术竞赛成绩等。

学业成绩评价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难度、选修课程等因素,科研成果评价要考虑学生的研究能力、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学术竞赛成绩评价要考虑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表现和获奖情况。

2. 实践能力评价实践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

实习实训评价要考察学生在实践中的专业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社会实践评价要考察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实际表现和社会责任感,社团活动评价要考察学生在社团中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 人文素养评价人文素养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文化修养、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等。

文化修养评价要考察学生对文学、艺术、历史等方面的了解和理解,道德品质评价要考察学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表现,社会责任感评价要考察学生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和关注程度。

4. 创新创业能力评价创新创业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创业实践等。

创新思维评价要考察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创新能力,创业意识评价要考察学生对创业的认识和兴趣,创业实践评价要考察学生在创业项目中的实际表现和成果。

三、评价方法1.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给予不同的权重,将各项评价指标综合计算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2. 自评与他评结合评价过程中既要考虑学生的自我评价,也要考虑他人的评价。

学生可以通过填写评价表或撰写自评报告来进行自我评价,同时教师、辅导员、同学和社会单位等也可以对学生进行评价。

3. 定期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评价过程中既要进行定期评价,也要进行动态评价。

定期评价可以是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一次的评价,动态评价可以是在学生实践活动中不定期进行的评价。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大学生在学习、科研、实践、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全面评价的一项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动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水平,制定和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二、评价指标体系1. 学业成绩评价学业成绩评价是对大学生学习成绩的综合评价,包括课堂表现、考试成绩、论文质量等方面。

(1)课堂表现评价:根据大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参预程度、课后作业完成情况、讨论和提问的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考试成绩评价:根据大学生在考试中的得分情况进行评价。

(3)论文质量评价:根据大学生撰写的论文的质量、创新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2. 科研能力评价科研能力评价是对大学生科研能力的综合评价,包括科研项目参预情况、科研成果等方面。

(1)科研项目参预情况评价:根据大学生参预科研项目的情况、参预的角色以及对项目的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价。

(2)科研成果评价:根据大学生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3. 实践能力评价实践能力评价是对大学生实践能力的综合评价,包括社会实践、实习、实训等方面。

(1)社会实践评价:根据大学生参预社会实践的情况、实践活动的质量、对社会实践的反思等方面进行评价。

(2)实习评价:根据大学生参预实习的情况、实习单位的评价以及实习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3)实训评价:根据大学生参预实训的情况、实训项目的难度、实训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4. 创新能力评价创新能力评价是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综合评价,包括创新项目参预情况、创新成果等方面。

(1)创新项目参预情况评价:根据大学生参预创新项目的情况、参预的角色以及对项目的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价。

(2)创新成果评价:根据大学生创新成果的数量、质量、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评价方法1.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是将上述评价指标进行综合加权得出的综合评分,用于评价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 等级评价等级评价是根据综合评分的高低将大学生划分为不同等级,用于反映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学分实施细则

学分实施细则

学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实施细则是指在高等教育领域中,为了规范学分的获取和管理,制定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和要求。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单位,通过学分的获取和积累,学生可以达到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要求。

二、学分获取要求1. 课程学分要求:学生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才能毕业。

例如,本科生需要完成总学分达到120学分,研究生需要完成总学分达到30学分。

2. 必修课学分要求:学生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必修课学分才能毕业。

例如,本科生需要完成必修课学分达到80学分,研究生需要完成必修课学分达到20学分。

3. 选修课学分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需求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学分。

例如,本科生需要完成选修课学分达到40学分,研究生需要完成选修课学分达到10学分。

三、学分管理要求1. 学分计算方法:学分是根据课程的学时和学习成果来计算的。

一般来说,每个学时对应1学分。

学生需要通过考试或者其他评估方式来获得学分。

2. 学分积累要求:学生需要在规定的学期内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否则可能会影响毕业和学位的获得。

例如,本科生每学期需要完成至少15学分,研究生每学期需要完成至少6学分。

3. 学分转换要求:学生可以通过课程的学分转换来满足学分要求。

例如,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或者实习来获得学分,并将其转换为相应的课程学分。

四、学分管理流程1. 选课阶段: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要求和兴趣选择相应的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

2. 学习阶段: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参加课堂学习,并完成作业、实验和考试等评估活动。

3. 学分认定阶段:学生在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学分认定。

学生可以通过学分认定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情况。

4. 学分补充阶段:如果学生在某个学期没有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可以通过暑期学校、选修课程等方式来补充学分。

5. 毕业审核阶段:学生在即将毕业时,需要提交毕业申请并进行学分审核。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来确定是否符合毕业要求。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国高等教育部门提出了素质拓展学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认证方案1.学分构成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模块: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实践。

每个模块设置相应学分,总学分要求为12分。

(1)思想政治素质:4学分(2)专业素质:4学分(3)身心素质:2学分(4)社会实践:2学分2.学分获取途径(1)思想政治素质参加党课学习,获得党课结业证书,计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2)专业素质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竞赛等,根据成果等级计1-4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3)身心素质参加体育竞赛,根据成绩计0.5-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参加文艺活动,如演唱、舞蹈、戏剧等,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4)社会实践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计1-2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社会调查、实习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三、认证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收到申请后,对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收到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认证条件的学分予以认定。

4.学分录入教务处将认定后的学分录入学绩系统,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素质拓展学分。

5.学分公示学校定期对认定通过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学生学分认定办法第一部分:学分认定背景在教育界,学分制度是常见的一种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业发展的方法。

学分认定的目的是为了准确、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规划和个人发展机会。

然而,在一些学校和地区,学分认定办法的制定和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

第二部分:学分认定方法学分认定方法是学分制度建立的重要基础。

一般来说,学生的学分主要由学业水平和综合素养两方面的表现来决定。

学业水平包括学科成绩和考试成绩,综合素养则包括学科竞赛、学术科研、实践活动等综合评价。

学分认定方法应该是公平、科学的,既要考虑学生的学业水平,也要兼顾其综合素养。

第三部分:学分认定的评价标准学分认定的评价标准应该是明确、公开的。

学校需要制定明确的学分评价标准,将学科成绩、综合素养等方面的表现具体化,使学生和教师能够清楚地了解如何获取学分和提升学分。

评价标准应该公开透明,避免出现不公平的情况。

第四部分:学分认定的执行机构学分认定涉及到学生、教师、学校和相关机构的合作。

学校需要建立学分认定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学分认定办法,同时也需要监督和评估学分认定的执行情况。

执行机构应该具备专业的教育背景和经验,能够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第五部分:学分认定与学生发展学分认定不仅仅是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的一种方式,更是为学生提供发展机会的途径。

学分的获取可以激励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发展资源。

学分认定应该注重学生个体的发展需求,鼓励学生在学术、实践和创新方面的探索与发展。

第六部分:学分认定与个性化教育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进行,个性化教育逐渐成为关注的热点。

学分认定作为一种评价方式,应与个性化教育相结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路径。

学分认定应根据学生的兴趣、优势和发展需求进行灵活调整,既注重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也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七部分:学分认定的引导作用学分认定不仅仅是一种评价方式,更需要起到引导学生学习的作用。

人文素质学分认定规则

人文素质学分认定规则

- 1 -人文素质学分认定规则1、常规活动学分认定标准。

参照《学院人文素质教育活动项目安排》。

2、特殊项目(班级大讲堂、班级阳光体育活动等)参照相应项目规定。

1)活动超时,学分可按时长定。

常规活动按每次1.5小时计,每超时1.5小时加0.1分,当加分超过0.5分时,应向校团委书面申报说明。

3、比赛获奖认定标准(超时不加分)1)2)3)- 2 -4) 注:(1) 学科竞赛获奖级别参照教务处的内报奖励级别。

(2) 获奖名次与等级对应。

一等奖=第1名,二等奖=第2、3名,三等奖=第4~8名。

4、 学生干部、干事的学分认定方法及标准1) 职务录入。

由各部门按学期将干部、干事、社员职务录入系统“学生组织成员管理”模块;班干部录入“班干部管理”模块,期末由校团委导出后统一录入。

2) 职务复制功能。

职务录入系统后,每学期可按上一学期的内容复制导入。

3) 名单维护。

部门应及时将不合格或辞职学生的职务从系统中清除。

4) 职务考核结果认定。

合格。

在一届任期内,考核确定为“合格”者,由团委录入系统。

优秀。

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等则根据奖学金评定系统由学生处或团委录入“各类荣誉”。

5) 学分认定时间。

一般在每学期末(以学生处或团委发布通知为准)。

- 3 -注:涉及检查类的学生干部,如生活部干事、纪律部干事等,因工作量较大,可额外加分,但额外加分最多不可超过0.5分。

操作方法:事先报备校团委审批后,在学生干部项目中新建“生活部干事加分”等活动。

5、新闻写作1)校园速递栏目,主编0.2分,参编0.1;2)学院要闻,主编0.4分,参编0.2;3)校外媒体,主编1分,参编0.5。

4)微博、微信,由二级学院宣传部每学期每班评出1名“优秀微博操盘手”得1分,“优秀微信操盘手”得2,被评为“优秀微博宣传班级”的,其微博操盘手再加1分,被评为“优秀微信宣传班级”的,其微信操盘手再加1分。

6、暑期社会实践。

校级重点资助团队成员人文素质学分由学院团委负责录入,分值为每人2分。

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实施细则

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实施细则

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实施细则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学分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科学生在四年培养计划内,至少取得2个综合素质学分。

二、综合素质学分的认定1、综合素质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它优秀成果,经核准认定后方可取得的学分。

2、综合素质学分的构成主要包括创新学分和奖励学分。

创新学分的主要项目为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发明创造等。

其中学科竞赛指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等活动获奖。

科研成果指参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成果通过鉴定的,或为社会承担横向科研课题,成果通过鉴定的,或获学校大学生科研项目且通过结项的。

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指在学校认定的有正式公开刊号(国际刊号ISSN,国内刊号CN)的学术期刊、报刊上发表或出版与所学专业或课程相关的学术论文、著作、译著、作品等。

发明创造指研究成果或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专利。

项目具体内容及计分标准见附表1。

奖励学分的主要项目为英语、计算机等课程学习、校园文化活动(含演讲、辩论、文学、书法、音乐、舞蹈、戏曲等文化活动)、体育竞赛、社会实践成果、行业证书类以及获得的奖励等。

项目具体内容及计分标准见附表2。

3、其它具有创新内涵的各种成果。

三、综合素质学分的实施办法1、个人取得的综合素质学分由个人申报,集体取得的综合素质学分由指导教师(或主办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并应取得该项目全体参加人员的同意。

申报时需详细填写《黄山学院综合素质学分申请表》,并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综合素质学分的认定以各类成果的文件或原始材料为依据。

2、申报者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必须有主(承)办或归口管理部门鉴定意见,经院系初步审定,提出评定意见,记录入“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登记表”,并于第八学期第十四周报教务处审核,对于核定的综合素质学分记录进第八学期的学生成绩单,其课程名称为“综合素质学分”,学分栏标明学生所获得的总的综合素质学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分认定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分认定

文件中关于学分认定的一些基本信息:1.2012年秋季开始,目标人群是高1-高3学生2.学生需获取至少144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116个,选修28个。

3.必修学分,必须包括研究性学习15分,社区服务2分,社会实践6分4.选修学分,至少包括6分选修II中的科目。

具体的学分分值,学分—课时换算见文件附件2.学分认定由学校进行,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补考,补考通过记完整学分;补考不通过,则必须重修或选修其他科目(必修课程、必修学分不得跳过)。

重修需要在接到补考不合格通知后一年内完成,高三学生必须在本学年第一学期内完成。

学分分值固定,不得增加或减少。

休学或其他原因中断的,学分有效,可连续使用。

全区高中之间的学分可以互相认定。

基于此,考虑以下几个要点:1.数据库需要有学分性质数据库,其中记录了学分id,学分名称,学分值,学期,重修学期,必修、选修,学分来源(来自于哪个学校的,因为存在学分互换)等属性。

对于必修课,可设置学分来源为“统一”。

仅针对一些学校的特色课程设置相应的学分来源。

需要有学生—学分记录表,记录了学生id,学分id,时间,是否预选,是否补考,是否重修等信息。

是否预选,让学生能够模拟学分填报,并且在系统中体现出来。

2.界面学分信息的编辑界面,针对数据库中相关字段进行修改学生学分的录入界面(教师用户)学生学分的查看界面(学生用户)在录入和查看界面中,需要区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

建议采用以下格式:对于每一个学生,可获取高一~高三6个学期的课程信息,用选项卡形式表示。

单击一个选项卡,可以得到某年级、某学期的所有学分课程。

其中必修用浅红色、选修用浅绿色表示。

已经获得学分的,用较深的红色和绿色表示。

预选科目,往往出现在未来学期的选项卡中,可以用一个字符标记“预选”字样。

5.在选项卡侧面,有一个学分统计表,统计了累计获得的必修学分,选修学分。

以及将来可能获得的必修与选修学分总数。

这部分要弄得比较细,分为:类别已获得学分预计获得学分总学分说明必修学分必须>=116研究性学习必须>=15分社区服务>=2社会实践>=6选修学分>=28选修II >=6合计>=144学生在高一的时候,就可以预选科目,系统会进行模拟统计。

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培养质量,规范本科生学分认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分认定是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各类途径获得的培养方案以外的课程学分或学习成果,按照一定程序予以认定的工作过程。

第三条学分认定分为课程置换和学分转换两种类型。

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因参与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修读开放式网络课程、校内辅修、学籍异动等修读课程及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成果的学分认定事宜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学分认定原则第四条学分认定以同质等效为基本原则,认定内容相符、难度相当,教学目标达成度一致,主要依据是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质量标准(教学大纲)和相关成果证明。

第五条学分认定可采取“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或“多对多”等多种方式进行。

认定学分数原则上需大于或等于拟认定学分数。

认定内容有明确学分数的按照相应学分数认定,没有明确学分数的按照以下标准换算。

(一)认定内容有明确学时或可以换算为学时的,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32学时计1学分,综合实践(实习)环节1周计1学分。

(二)认定内容为创新创业项目等无法转换学时的,根据相关活动和项目主管部门发布的认定标准执行。

第六条认定内容在培养方案中有对应课程的,采取课程置换的方式认定为相应课程。

认定内容在培养方案中没有对应课程的,采取学分转换的方式认定为培养方案中相应模块学分。

同一认定内容不得重复认定。

第七条通识选修课一般不允许认定为主、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除通识选修课外的其他课程学分。

第三章学分认定范围第八条学生参加校际因公派出项目、经我校备案的校际交流项目,在校外修读课程获得的学分,与我校培养方案内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予以认定。

第九条学生在我校指定平台修读的开放式网络课程获得的学分,可认定为培养方案内通识选修课课程学分,也可以认定为其他相同相近课程的平时考核成绩。

2012级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2012级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1-教务字〔2012〕88号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各学院(校区)、各部门:根据《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设立与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务字〔2011〕9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统计学生的综合素质学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获得综合素质学分的项目及学分对应表序号 类别项 目获得综合素质学分要求 每人计学分(含集体) 学分报送部门备注获三等奖以上3 组织部门国家级一类学科竞赛项目成功参赛奖 1.5 组织部门获三等奖以上2 组织部门其它全国性项目成功参赛奖 1 组织部门获三等奖以上1 组织部门部分省区、省级项目成功参赛奖0.5 组织部门1大学生学科竞赛校级项目获三等奖(团体项目成员认定取前三名) 以上1组织 部门国际大学生科技活动设计、发明创造获奖,研究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取得专利3 组织 部门 2 大学生科技活动 校级以上奖励的科研、多媒体课件研制者作者排名取前三名3组织 部门-2-序号 类别 项 目获得综合素质 学分要求 每人计学分(含集体) 学分报送部门备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按每篇计)第一作者1.5 学院 市厅级以上报刊媒体新闻报道(按每篇计)第一作者(排名不计算校外记者) 0.5 宣传部获六级优秀者 (成绩≥600分)3 教务处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考试及格者(425≤成绩<600分) 2 教务处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四级考试及格者(成绩≥425) 2 教务处成绩获优秀者(成绩90分及以上,合格证书上有注明“优秀”字样)3教务处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及格者(成绩60分及以上,有合格证书)2 教务处 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才认可国家专业资格考试 (由学校各部门组织的考试) 获资格证书 (或合格证书)3 组织 部门 驾驶证获资格证书 3 学院 3 等级考试或专业技术考试其它国家或行业资格考试 获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 2 学院 国家级及以上体育竞赛 获前三名 3 组织 部门 省级(或地市级) 体育竞赛获前三名 2 组织 部门获前三名1.5 学校运动会获前三至六名 (以获分名单为准)1 理学院国家级及以上文艺竞赛获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 3 组织 部门 省级(或地市级) 文艺竞赛获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 2 组织 部门 4文体活动竞赛校级文艺竞赛获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 1 组织 部门 社会实践(暑期三下乡等活动)提交实践方案、实践报告、并通过答辩(或组织部门同意通过) 1组织 部门5实践 活动社会调查提交调研方案、调查问卷、分析报告和调查报告、并通过答辩(或组织部门同意通过)1 组织 部门-3-序号 类别 项 目获得综合素质 学分要求 每人计学分(含集体) 学分报送部门备注组织校级以上文艺(体)活动(有正式活动名称并附参加人员名单及分工)每次(每项活动 最多认定5人) 0.5 组织 部门 最高2分 协会或社团主要负责人 一年以上 (校团委认定) 1 校团委 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每参加一次 0.5 组织 部门 志愿献血者献血一次(有献血证)1 学院最高2分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前五名)完成并结题 5 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前五名) 完成并结题 3 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前五名) 完成并结题 2 组织 部门注册公司 运行一年以上 5 学院 6创新/创业活动 创办协会或社团在校团委备案2校团委二、认定程序1.每年4月,学生将近一年获得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佐证材料提供给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汇总后填写《江西理工大学综合素质学分统计表》。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为衡量大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

为了更好地推动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制定本细则旨在明确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为高校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评价内容1. 学业成绩:评价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包括课程成绩、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

2. 实践能力:评价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社会实践、实习、志愿服务等。

3. 综合素养:评价学生的综合素养,包括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4. 团队合作:评价学生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包括团队项目、团队活动等。

三、评价方式1. 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自评和他评情况,调查对象包括学生本人、教师、同学、社会单位等。

2. 综合考评: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实践能力、综合素养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3. 个人陈述:学生可以通过个人陈述的方式向评价委员会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成就。

4. 评价委员会面试:评价委员会可以组织面试环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考察。

四、评价标准1. 学业成绩评价标准:- 优秀: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 良好: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0%;- 合格: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 不合格:成绩排名在全班后50%。

2. 实践能力评价标准:- 优秀:参与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 良好:参与过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 合格:参与过实践活动,但成果较为一般;- 不合格:未参与实践活动。

3. 综合素养评价标准:- 优秀: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素质、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 良好:具备一定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素质、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 合格:具备基本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素质、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 不合格:思想道德水平、文化素质、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较低。

4. 团队合作评价标准:- 优秀:在团队合作中具备较高的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完成团队任务;- 良好:在团队合作中具备一定的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能够完成团队任务;- 合格:在团队合作中具备基本的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能够完成基本团队任务;- 不合格:在团队合作中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较差,无法有效地完成团队任务。

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

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

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2009级以及2009级之后学生适用)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应用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综合素质学分。

第二条综合素质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课外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按《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标准》,经学校各院系、有关部门认定审核后被授予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综合素质学分的管理,学校将综合素质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综合素质学分认定标准。

根据学生在综合素质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

综合素质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综合素质学习》“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栏目)中。

第四条每生在校期间须修满8个综合素质学分,不同项目的综合素质学分可累加记载,但同一项目的创新实践学分只能以获得的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加。

集体项目根据分工及顺序分别予以认定。

各院系根据地方特色、学校特色和专业特色,制定系定本科各专业综合素质学分及实施细则,原则上学生必须获得2-4个学分。

第五条综合素质成果对学生获得奖学金和参加三好学生评比等有积极作用。

第二章综合素质学分的构成第六条综合素质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参加的科研小组获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并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一定实践成果,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参加一定数量的校内学术报告会,并对其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取得一定实践成果,经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评审委员会审定后获得的学分。

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指南]

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指南]

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考评内容: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实践创新素质、身体心理素质。

第三条考评总分的计算方法非医学类:考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评分×20%+专业文化素质评分×55%+实践创新素质评分×15%+身心素质评分×10%。

医学类:考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评分×20%+专业文化素质评分×60%+实践创新素质评分×10%+身心素质评分×10%。

第四条考评时间和程序(一)考评时间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采取本学期评上学期的办法;毕业学年下学期除对上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外,还应进行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总评;每学期初开始考评,考评工作应在开学后4-5周内完成。

(二)考评程序1.学院(系)指导班级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工作;2.学生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考评表,并附依据材料上交班级;3.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初评,并按照学生工作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程序统一录入数据。

打印初评结果在全班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上报学院;4.学院(系)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系)内张榜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后,数据正式上报校学生工作处。

第五条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素质考评结果作为在校本专科学生评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等)、推荐保送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就业推荐等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思想道德素质考评内容及分值思想道德素质总分为100分,由基本要求分和奖励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励分为30分。

(一)基本要求分(70分)1.基本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问题,15分;(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15分;(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有强烈的爱校意识和主人翁意识,15分;(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15分;(5)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形势与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10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大学生在学习、科研、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制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和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评价内容1. 学术能力评价:包括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学术研究能力、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2. 实践能力评价:包括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3. 综合能力评价:包括学生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4. 素质评价: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等方面的评价。

三、评价方法1. 学业成绩评价:通过对学生的课堂表现、考试成绩、论文成绩等进行评价。

2. 实践活动评价:通过对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情况、实践成果等进行评价。

3. 综合素质评价:通过对学生参与学术竞赛、社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评价。

4. 个人陈述和面试评价:通过对学生个人陈述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评价。

四、评价标准1. 学术能力评价标准:根据学生在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学术研究能力、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2. 实践能力评价标准:根据学生在实践操作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3. 综合能力评价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4. 素质评价标准:根据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和应用1. 评价结果: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指标和标准,对学生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果报告。

2. 评价应用: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大学生就业、升学、奖学金评定、学术竞赛选拔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六、评价周期和频次1. 评价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价,从开学到学年结束,覆盖整个学年的学习、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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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课程学分认定要求
1、学生填写大学生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统计表、综合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统计表,进行自评
2、导师根据学生提供佐证材料进行学分认定
3、佐证材料包括
(1)通过PU平台报名参加的各项活动(包括讲座、各类文体活动等),学生提供PU活动记录页面截屏(PU平台记录的讲座不需要提供报告或心得);
(2)除PU平台外,学生其他途径听取的各类讲座,需提交讲座报告或心得(包括讲座时间、地点、主题、个人收获等);
(3)各类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提供结题证明(结题证书或学校发文);
(4)个人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参赛证明(竞赛获奖者只有1名同学时,只需要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参赛证明,不需要报告)
(5)团队参加学科竞赛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和项目报告(报告中明确团队成员分工情况)(6)其他与专业相关的专业素质拓展活动(如导师项目式教学等)需提交项目报告等。

4、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不算学分。

普通话证书不算学分。

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算学分。

其他语种证书算学分。

1本证书1个学分。

5、项目式教学题目由导师自拟,需提交项目报告,报告仿课程设计报告格式,报告中需阐述项目设计过程、软硬件平台和相关成果等。

项目式教学包括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综述、实验装置调试等(其中综述不能超过2篇)。

每个项目2个学分。

6、除证书外的所有材料,都需要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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