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理论述评
浅谈简述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浅谈简述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意义理论间接行为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于20世纪50年代末所提出的,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拙上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看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对奥斯汀行为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对意义理论的发展,间接行为理论的提出。
一、引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并产生了大量的哲学著述,其中尤以塞尔的著作影响最大。
他同意奥斯汀的观点,即认为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符号、词或句子,而是被完成了的某种言语行为。
不过他又进一步指出,说话者通过说一句话或若干句话来执行一个或若干个言语行为,可是言语行为本身与用以完成言语行为而说出的话语不能混为一谈。
塞尔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揭示了实现言语行为的各种有效条件,阐明了言语行为的分类和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问题,并探讨了言语行为的形式化。
二、塞尔对言语理论的发展如果说奥斯汀把言语行为理论看作是孤立的话语的意义的研究,那么塞尔则把这一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
正如塞尔在“什么是语言”一文中所说:“言语行为也被称为语言行为或语言性的行为,通过这个引言,我也许能够说明为什么我认为言语行为在语言哲学中具有重大意义。
我认为在任何语言交际的模式中都必须包含一个语言行为。
语言交际的单位不是通常人们认为的符号、词语或语句,甚至也不是符号、语词或语句的标记,构成语言交际的单位是在完成言语行为中给出标记。
更确切地说,在一定条件下给出语句标记就是以言行事的行为,以言行事的行为是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
”在塞尔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如陈述、命令、询问、允诺等。
语言理论实际上就是一种行为理论,说话是一种受规则约束的实施行为方式。
奥斯汀曾提出过实施言语行为的三个恰当条件,即(1)说话人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条件的人;共3页: 上一页123下一页三、塞尔对意义理论的发展塞尔认为要把意义理论和言语行为理论结合起来考察。
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应用综述
名称:认知心理学*名:**学号: 201141000144 学院:心理学院班级:应用心理学一班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应用综述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末首先提出的,后来哲学家塞尔(Searle)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最终使其成为语言学以及学科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理论。
本文将对言语行为理论进行概述,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存在的不足,并对我国近几年来言语行为理论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进行阐述,以便人们更好地了解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价值和应用前景。
关键字:言语行为理论应用综述自从语用学被确认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来,作为语用学研究中心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就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兴趣,它旨在回答语言是怎样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这样一个问题,体现了“言”则“行”这样的语言观。
言语行为理论作为语用学研究重点,自诞生之日起就得到了广泛关注并起到极大影响。
随着时间的推移,言语行为理论不仅在理论上越来越完善,取得不少新的发展和成就,同时它的应用价值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
如今,言语行为理论已被应用于研究语言中的多种现象,并且都取得了不菲的成果。
一言语行为理论概述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渊源可以追溯到维特根斯坦后期的哲学思想,他“把语言视为一种游戏,是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于语用层面,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的使用,语言只有在使用中才有价值”[1]。
奥斯汀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和“意义使用论”的启示下,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经历了两个阶段:在初始阶段,奥斯汀划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s)和“施为句”(performatives) 。
奥斯汀把表达有所述之言的句子称为“表述句”,而把表达有所为之言的句子称作“实施行为句”,简称“施为句”。
表述句的目的在于以言指事,而施为句的目的是以言行事[2]。
乔姆斯基言语行为述评中文
乔姆斯基言语行为述评中文摘要:一、乔姆斯基与斯金纳的语言学习理论概述二、乔姆斯基对斯金纳语言学习理论的批评三、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观点四、对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正文:一、乔姆斯基与斯金纳的语言学习理论概述乔姆斯基和斯金纳分别是当代语言学和行为心理学领域的杰出代表。
乔姆斯基提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突破了传统语言学的研究范畴,强调语言结构的内在性和普遍性。
而斯金纳则以操作性条件反射为核心,主张语言学习是一种刺激-反应的过程。
二、乔姆斯基对斯金纳语言学习理论的批评在1959年的文章《语言行为评述》中,乔姆斯基对斯金纳的语言学习理论提出了批评。
他认为,斯金纳的理论过于简化了语言学习的本质,将之视为一种简单的刺激-反应过程,忽略了学习者的主体能动性和认知过程。
乔姆斯基认为,语言学习并非仅仅依赖于外部环境刺激,而是学习者在与环境互动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构建内在的语言结构和规则。
三、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观点乔姆斯基在批评斯金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言语行为理论。
他认为,语言行为不仅仅是对外部环境的刺激反应,更是一种复杂的认知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学习者通过与他人的沟通互动,主动地构建和发展自己的语言能力。
乔姆斯基强调,语言的本质在于创造性,学习者需要不断地探索、创新,形成独特的语言表达和思维方式。
四、对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乔姆斯基的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语言学习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他的观点不仅丰富了我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也为后来的语言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然而,乔姆斯基的理论也受到一定的争议。
有人认为,他的理论过于理想化,忽视了外部环境对语言学习的影响。
此外,乔姆斯基的理论偏向于抽象和普遍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个体差异和特定语境下的语言学习。
总之,乔姆斯基的言语行为理论为我们理解语言学习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
尽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其在语言学领域的重要地位不容忽视。
试论言语行为理论综合评述
试论言语行为理论综合评述"论文摘要: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是其中一项重大突破,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在继承和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而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言语行为理论。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语言;世界一、引言很久以来,哲学家(或逻辑实证主义者)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
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的条件等。
语言学家奥斯汀则认为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
由此他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的理论第一次在西方学术界把言外之意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应。
二、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主张奥斯汀在30年代后期已经形成有关语言施事使用的想法,并在1946年的“他人的心”一文中首次公开表露了这一想法坚持语言的使用方式是有限的,并把语言的使用划分为两类,即”记述话语”和”施事话语”并对言内行为和言外行为作了区分。
由于行为主义语言观总是试图从他人处获得行为效果,而没能对其运作机制加以细分,从而显得过于笼统,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恰好弥补了这一缺陷,把传统的语言哲学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使人们对语言的关注焦点由语义的真值界定转向了语用范畴。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
说话人只要说出了有意义、可被听话人理解的话,就可以说他实施了某个行为,这个行为叫做言语行为。
任何一种语言里话语的数量从理论上讲都是无穷的,但人们运用这无穷的话语所能达到的交际目的的种类则是有限的。
浅析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
浅析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哲学开始向语言学转向,形成了语言哲学研究的热潮。
日常分析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说,他的学生同为哲学家的塞尔对该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并进一步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引起了语言学界、哲学界的普遮关注。
言语行为理论因此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与发展。
但在发展过程中,言语行为理论也暴露了其不足与缺陷。
为了进一步完善言语行为理论,这些问题还亟待语言学家、哲学家共同解决。
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随着欧洲18世纪启蒙运动的洗礼、19世纪自然科学的革命性进展和20世纪初心理学成为一门实证科学,传统西方哲学的三大主题:上帝、物质、灵魂逐渐淡出了西方哲学的研究领域。
传统哲学的神话被彻底打破,哲学因而面临着严重的生存问题:哲学的出路在哪里?I9世纪后期布尔代数的提出使得数理逻辑得到了成功的发展。
这激起了哲学家们对逻辑性质的探究。
逻辑是由语言体现的,语言的意义存在于事实、思想和语言之间,既不属于物理世界,也不属于个人的心理世界。
因而哲学家开始了对数学的逻辑基础和语言意义进行探讨,开拓出了新的哲学领域和哲学对象,实现了现代哲学的“语言学转向”。
所谓语言学转向,指的是哲学将语言学的研究对象作为自己探讨研究的对象,从哲学的角度对语言进行分析研究,特别是关于语言意义和语言使用的哲学研究,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语言哲学。
语言哲学至少有两种意思:一是有关语言的哲学,即把语言当作一种既知的事物,寻求语言及其它与语言至少在探究之初有显著区别的事物之间关系的外部研究,如语言与思维之间的关系,语言在人类历史上的作用等。
二是把语言本身作为调查对象的内部研究。
20世纪前半期,大多数英国哲学家都认为语言学的分析是唯一合法的哲学的研究,这些哲学家自称为语言哲学家,称自己的研究为分析哲学。
他们发展了新实证主义逻辑学家如卡纳普的某些观点,同时也受到了莫尔、罗素、维特根斯坦作品的影响,他们认为哲学研究过的大多数东西并不是错的,而是无意义的,只是从日常语言的误用中得到了一些显而易见的东西。
塞尔言语行为理论探析
塞尔言语行为理论探析塞尔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初美国哲学家约翰·塞尔提出,他认为语言的使用既不仅是传达信息,而且是行为本身。
这个理论不仅影响了语言学,而且深刻影响了认识论、心理学、哲学等多个学科。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对塞尔言语行为理论进行探析,并举出5个例子证明。
塞尔认为,言语行为可以分为表示性言语行为和表现性言语行为两种。
表示性言语行为是指通过言语传达信息,如陈述、建议、命令等。
而表现性言语行为是指通过言语来达到某种目的,如请求、承诺、威胁等。
这种行为与言语本身的意义紧密相关,可以改变造成的社交、心理和情感效果。
为了更好地理解塞尔言语行为理论,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例子进行说明:1. 表示性言语行为当我对你说:“今天天气不错啊”,那么这句话就是一个表示性言语行为,它的目的是提供天气信息。
从信息的角度,这句话的事实陈述是正确的,但如果我们关注更多的是社交效果,那么它在不同的语境下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如果这句话是在工作环境中说出的,那么它可以被理解为简单的信息传达,但如果在浪漫的氛围中说出,它就可能暗示着一种邀请或建议。
2. 表现性言语行为当我们对朋友说:“我帮你搬家吧”,这个句子就是一个表现性言语行为,它的目的是展示我的友谊并表现出自己的大公无私。
在这种情况下,这句话并不是为了传达某种信息,而是为了表现出一种态度和情感。
这种言语行为呈现出一种更为复杂的社交效果,发起者需要通过语言、声音、肢体语言等多种手段来表达他的动机和态度,以达到更为细致和丰富的效果。
3. 承诺当我们对某个人说:“我将会按时完成这个任务”,这个句子涉及到一个承诺。
承诺是一种表述,它表达了承诺人对监督者的义务和责任,其表现性含义在于承诺人认为自己应该承担起某种责任,并公开地表态。
这种言语行为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将会对关系和信任产生不可逆的损害。
4. 命令当我要求你采取某些措施,提出一些条件,或者让你做一些事情时,这种言语行为就是命令。
奥斯汀言语行为二分说述评
第38卷第2期Vol.38 .2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Anhui Normal University(H um.&S oc.Sci.)2010年3月M ar.2010外国语言文学研究奥斯汀言语行为二分说述评*林莉兰(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外语系,合肥230601)关键词: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言有所述;言有所为摘!要:从语言行为理论的哲学背景入手,分析奥斯汀言语行为二分说的内涵,指出这一理论首次区分了言有所述和言有所为的概念;改变了人们对∀语言#和∀世界#的认识;完善了人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
奥斯汀对∀恰当性条件#的探索揭示了逻辑实证主义意义真值论的谬误,对法律行为与伦理规范行为的解释与建构提供了有益的工具。
但奥斯汀二分说将语言的∀意义#或∀功能#仅仅取决于∀抽象#的语言关系,忽略了语言的约定和使用的语境。
中图分类号:H0-0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 2435(2010)02 0232 05C ritique of J.L Austin∃s Dichotomy in Speech ActsL IN L i lan(For eign L anguage D ep ar tment,A nhui Univer sity of A r chitecture,H ef ei230601,China) Key words:Austin;speech act theor y;per for matives;co nstativesAbstract:F rom the philo sophical backg round and the implicatio ns of A ustin∃s dichoto my in speech act, po int out that his dicho tomy,fo r the first time in histor y,disting uished per for matives and const atives,and redefin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guage and the w or ld,per fected people∃s concept of lang uag e itself.A ustin∃s felicity conditions no t only r ev eals the fallacy of the truth value of log ical po sitiv ism but also hasbecome an useful to ol in the explanatio n and co nstr uction o f leg al acts and ethnical codes.But A ust in believed that the abst ract relat ionship of lang uage alo ne was responsible fo r the meaning and functions of lang uag e,thus neg lecting the r ole o f languag e co nv entions and languag e co ntex t.!!奥斯汀是二战后英国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是牛津学派日常语言哲学的领袖人物。
试论舍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综合评述
论文关键词:舍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外语教学中的运用论文摘要:本文尝试对舍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进行评述,指出其产生的哲学背景、局限性及其对外语教学和翻译的启示作用。
1舍尔言语行为理论产生的背景在1879年弗雷格改革逻辑学并创造出语言哲学以前,哲学家们也对语言的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一般倾向于把语言当成一种理所当然的现象。
比如英国的经验学派、洛克以及休漠等人都认为:大脑中的观点(ideas)通过模拟(resemblance)来代表世界中的客体,而词语(wo记s)又通过代表大脑中的观点来获取意义(meaning)(Sear1e① : PS)。
可以看出,传统的哲学家和语法学家重视的仅仅是语言的描述功能。
到了20世纪30年代,Wittgenstein对这个看法给予了挑战,他认为语言是一种工具,描述事实只是语言无数使用中的一项。
“奥斯汀在30年代后期已经形成有关语言施事使用的想法,并在1946年的…他人的心‟一文中首次公开表露了这一想法…与Wittgenstein不同的是,奥斯汀不认为语言的使用方式是无限的,而坚持语言的使用方式是有限的,并认为我们可以对他们进行概括和分类。
”(杨玉成2002:P68)奥斯汀把语言的使用划分为两类,即“记述话语”和“施事话语”,并对言内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言外行为(perlocutionary act)做了区分。
由于行为主义(behaviorism)语言观总是试图从他人处获得行为效果(behavioral effects),而没能对其运作机制加以细分,从而显得过于笼统(Sear1e② : P3 )。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恰好弥补了这一缺陷,把传统的语言哲学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使人们对语言的关注焦点由语义的真值介定转向了语用范畴。
然而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划分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舍尔(Searle 1979: P9-11)看来,它至少有以下缺陷:第一,它不是对言外行为的划分,而是对言外行为动词的归类。
乔姆斯基言语行为述评中文
乔姆斯基言语行为述评中文一、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理论概述乔姆斯基(Noam Chomsky)作为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自20世纪50年代提出以来,一直在语言学、心理学、哲学等领域产生深远影响。
该理论关注的是语言在使用过程中所发挥的功能,即言语行为。
1.理论背景:乔姆斯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背景是对传统语言学观的反思。
他认为,语言研究应关注语言在实际使用中的功能,而不仅仅是语言的结构和形式。
2.理论核心:乔姆斯基将言语行为分为三类,即表达性行为、施为性行为和认知性行为。
这一分类揭示了言语行为的多样性,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的分类1.表达性行为:指通过言语表达说话者的心理状态、情感和意图,如陈述事实、表达意见等。
2.施为性行为:指说话者通过言语行为实现一定的目的,如请求、命令、承诺等。
3.认知性行为:指通过言语交流获取或传递信息,如提问、回答、讨论等。
三、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理论的实践应用1.教育领域:乔姆斯基的言语行为理论对教育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
教师可以运用该理论指导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培养良好的沟通习惯。
2.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言语行为理论在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具有广泛应用。
治疗师可以运用该理论分析患者的沟通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
3.社会交往领域:在日常生活中,了解乔姆斯基的言语行为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各种沟通场景,提升人际交往能力。
四、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理论的局限性与挑战1.理论本身的局限性:乔姆斯基的言语行为理论主要以英语为研究对象,忽视了其他语言的特性,可能导致理论在其他语言中的应用产生偏差。
2.实践应用的挑战:在实际应用中,如何将理论具体化、操作化,以适应不同语境和个体需求,是研究者面临的挑战。
五、总结与展望1.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理论在我国的发展:我国学者在引进、消化、吸收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汉语特点,开展了丰富的研究。
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述评
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述评作者:盛娜来源:《科技视界》 2015年第20期盛娜(山东工商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山东烟台 264005)【摘要】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无论是对哲学界还是语言学领域而言都是巨大的贡献。
梳理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从衍生到成熟的三个标志性成果:提出“施为句”的概念、将言语行为抽象为三种行为以及划分言语行为的种类。
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该理论的贡献及局限性。
【关键词】言语行为;施事行为;奥斯汀0引言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所处的时代正是逻辑实证主义盛行的时期,当时的哲学家认为,“一个句子除非它原则上能够被证实(也就是验证其真或假),否则,它没有意义(meaningless)”( Levinson, 1983:227)。
奥斯汀对此表示质疑,提出话语有“表述”(constative)( Austin, 1962:3) 和“施为”(performative)( Austin, 1962:6) 之分。
“施为句”虽然不能被验明真伪,却可以构成某些行为的实施,因此并不能被认为是毫无意义的。
“言”可以有所“述”,言亦可以有所“为”,这就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根本。
1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综述奥斯汀在发展言语行为理论方面做出的贡献是在不断肯定和否定的过程中积累而成的,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1.1“表述句”和“施为句”二元对立“表述句”用以描述人或事物,以及阐述观点,可以被验证真伪;“施为句”用以实施行为,无关真伪,只有适宜恰当与否。
而恰当与否的判断标准则是“适切条件”(happy conditions)(Austin, 1962:14-15):①存在一种被认可的常规程序,该程序有一定的常规效果,在该程序下,特定的人在特定条件下说出特定的话。
②特定的人和条件要与该程序相匹配。
③该程序必须由交际双方正确完善地执行。
④该程序的目的是,让具有一定想法或感受的人实现某种意图,或引起交际各方的某种行为。
因此,参与者必须存在某种想法或感受,且具有实施该行为的打算,并将该打算付诸实施。
最新-剖析言语行为理论研究评析 精品
剖析言语行为理论研究评析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分类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后由继承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一套更加完整的言语行为理论。
此理论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内容,尤其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课题之一。
本文对两位学者就言语行为理论所作的研究进行了总结评析,并指出了其作用与不足。
一、的言语行为理论一言语行为理论的产生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索绪尔就把人类语言分为语言和言语。
到上世纪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人类语言分为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
但真正对语言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牛津大学哲学家。
他于19年在哈佛大学进行讲座时提出了关于言语理论的观点,此后于197年发表了著名的论作《论言有所为》。
书中不仅探讨了语言的使用问题,而且对为何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这一观点进行了系统、具体的论述。
他提出语言不仅是描述客观世界的工具,而且是一种行为,即言语行为。
二言语行为理论研究成果在论言有所为》书中,明确地把话语分成叙事句和指陈性的语句,即施为句-。
前者描述所做的事情,而后者是说事同时也在做事。
他指出叙事句的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报道事实,是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如1说此话时,此人只是陈述了自己是英语教师这一事实。
施为句则不具有报道,描述或表述的功能,而是在说话的同时实施了某种行为。
认为对施为句不能用真假衡量,而是用适宜性条件或得适宜性条件诚实或不诚实真实或不真实使用得当-或使用不得当来衡量张莉,2005如此外,两者的句法特征也有所不同。
前者可以用副词来修饰,而后者则不可张春隆,1994。
把言语行为分为五类裁决类,如描述、预估;施权类,如命令;承诺类,如应允;阐述类,如否定;表态类,如埋怨。
后来还根据施为动词的有无,把施为句进一步划分为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
显性施为句即直接实施某个行为的语句,它们包含有施为动词。
隐性施为句间接实施某个行为的语句,它们不包含施为动词。
言语行为理论述评
言内行为指语言表达本身的意义;言外行为指语言表达所传达的意图;言后行 为指语言表达对听者产生的影响。
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概念、重要观点和理论模型
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概念是言语行为,即通过语言表达来传达交流者的意图和 信息。这种行为不仅包括口头表达,还包括书面表达。该理论认为,言语行为 可以分为不同类型的言语行为,如述事、表态、号召、许诺等。这些言语行为 都具有各自的语用功能,能够帮助交流者实现不同的交际目的。
在总结部分,我们将对言语行为理论的主要研究成果和不足之处进行回顾,并 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和前景。
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现状、历史演变、主要观点和思想精华
言语行为理论最早由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提出,他主张语言交流不仅仅是 信息的传递,更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可以通过语言表达来实现,如陈述、请 求、命令等。奥斯汀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广泛认可,并形成了言语行为理论的基 础。后来,美国语言学家约翰·塞尔进一步完善了这一理论,提出言语行为的 三分法: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
2、言语行为的分类:根据言语行为的目的和功能,可以将其分为不同类型的 言语行为,如述事、表态、号召、许诺等。
3、言语行为的制约因素:言语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文化背景、社会 环境、交际对象、交际目的等。这些因素制约着言语行为的实施方式和效果。
对比其他相关语言理论,言语行为理论的理论具有以下优点:
言语行为理论的应用研究及效果 评估
言语行为理论在语言习得、语言治疗和文学创作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在语言习得方面,了解言语行为理论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语言交际的技巧 和方法,从而提高学习者的语言能力。在语言治疗方面,言语行为理论可以帮 助治疗者更好地分析和解决语言使用方面的问题,为语言障碍患者提供有效的 康复手段。在文学创作方面,该理论有助于深入探讨文学作品中人物的话语意 义和交际意图,从而更准确地理解和欣赏文学作品。
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
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一、本文概述《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旨在全面梳理和深入探讨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历程、核心观点以及其在语言学、哲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的应用和影响。
言语行为理论,自20世纪中叶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以来,已成为语言学和哲学领域的核心理论之一。
本文首先将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研究范围和对象。
接着,将系统回顾言语行为理论的历史沿革,从奥斯汀的初始构想到塞尔等人的进一步发展,展现其理论内涵的不断丰富和深化。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重点分析言语行为理论的三大分类:以言指事、以言行事和以言成事,并探讨它们在实际交流中的具体表现和作用。
本文将总结言语行为理论在语言学、哲学、社会学等领域的应用成果,展望未来研究方向,以期对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概念言语行为理论,作为一种语言学理论,主要探讨的是语言的使用和理解过程。
该理论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并由其学生塞尔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奥斯汀认为,人们在说话时,不仅是在传递信息,同时也在实施某种行为。
这种行为可以是直接的,如请求、命令、承诺等,也可以是间接的,如询问、建议、警告等。
这种通过语言实施的行为,被称为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概念包括“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
言内行为指的是说话本身,即字面上的语言行为,如陈述、疑问、感叹等。
言外行为则是说话者通过言语所实施的行为,如请求、命令、道歉等,这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部分。
言后行为则是指言语行为对听者、说话者或双方关系产生的影响,如信息的传递、行为的改变、关系的建立或破裂等。
言语行为理论还提出了“合适条件”和“真诚条件”两个重要概念。
合适条件指的是言语行为得以实施的社会文化背景和语境条件,如请求行为的合适条件包括请求者具有请求的权利,被请求者有能力执行请求等。
真诚条件则是指言语行为得以实施的内在心理条件,如承诺行为的真诚条件包括说话者真心愿意遵守承诺等。
基于言语行为理论的广告语研究述评
基于言语行为理论的广告语研究述评摘要:广告是一种特殊的文体形式,其语言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即诱导消费者采取行动购买广告宣传中的商品。
换句话讲,广告语翻译具有“以言表意”“以言行事”“以言取效”的言语行为特点,这和言语行为理论中的的三种行为相吻合,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语言行为理论对广告翻译的诸多方面进行探讨。
本文将对言语行为理论对广告语言的模糊性,广告语言的说服力,广告语言的艺术效果及广告语言中的语用失误四个方面影响的研究进行客观回顾和评述,以帮助我们更系统地推进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广告语言的模糊性;广告语言的说服力;广告语言的艺术效果;广告语言中的语用失误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间的相互交流合作,世界各国商品涌入我国市场。
广告作为一种宣传和促销的手段,广告翻译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广告是一种特殊的文体形式,其语言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即诱导消费者采取行动购买广告宣传中的商品。
由于各国的文化背景差异,这就为广告翻译带来了一定的难题,当今很多学者对广告翻译做了大量的研究,其中包括从奈达的功能对等原则为出发点的研究,也有以斯波伯和威尔逊的关联理论为核心的研究。
除此之外,从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出发对广告翻译的研究也有很多收获。
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具体分为三种,分别是言内,言外和言后行为。
言内行为指的是句子的意思,言外行为指的是对句子深层的研究,言后行为是探讨通过这句话所带来的效果。
广告是通过句子本身和句子中的隐含意思来说服消费者购买广告中的商品,从而达到广告的目的。
换句话讲,广告语言翻译具有“以言表意”“以言行事”“以言取效”的言语行为特点,这和言语行为理论中的的三种行为相吻合,因此我们可以从言语行为的角度对广告翻译做出指导。
通过搜素中国期刊网CNKI,分析国内外10篇期刊文章发现,我国学者运用语言行为理论对广告翻译的诸多方面进行了探讨,其中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广告语言的模糊性,广告语言的说服力,广告语言的藝术效果及广告语言中的语用失误。
01言语行为理论评述
言语行为理论评述申开敏 (昭通师专外语系,云南昭通 657000)一、关于言语行为理论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D.Saussure,1857-1913)指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而首先提出语言使用问题并进行认真研究的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他在《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中不仅首先探讨了语言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具体地研究了其中的一个问题,那就是说话本身为何是一种行动。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人们在以言行事。
言语取效不仅是文字句法的语义问题,而且还涉及到语用问题。
因此,言语行为理论已成为当今语用学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来源于以下假设: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是句子或其他任何表达手段,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
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行为。
言语行为的特点是说话人通过说一句话或者若干句话来执行一个或者若干个上面列举的行为,而且,这些行为的实现还可能给听者带来某些后果。
奥斯汀认为,说任何一句话时,人们同时要完成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顾芸英,1986),也有学者把它们称作话语行为(或说话行为)即以言指事、语现行动(或施事行为)即以言行事、语导行动(或取效行为)即以言成事。
言外行为是通过一定的话语形式,通过协定的步骤与协定的力而取得效果,所以言外行为是协定的(conventional)(王正元,1996)。
而言后行为依赖于语境,不一定通过话语本身就能取得,因此是不确定的。
由于“言内行为”属于语言体系的范围,“言后行为”本身又不是语言行动,而且听者的反应也不是一个语言过程,而是复杂的心理过程,所以语言学家过去不大讨论“言后行为”,而把注意力集中在“言外行为”上。
只是最近,一些学者才将语言问题与认知心理相结合,写出了颇具价值的文章,从而拓宽了语言的研究领域。
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即,判定语、裁定语、承诺语、阐述语和行为语(behabitives)。
乔姆斯基言语行为述评中文
乔姆斯基言语行为述评中文摘要:1.乔姆斯基的背景和学术成就2.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观点3.乔姆斯基对斯金纳的批评4.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的意义和影响正文:1.乔姆斯基的背景和学术成就乔姆斯基(Noam Chomsky)是一位享有盛誉的语言学家、哲学家和政治评论家。
他于1928 年出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是现代语言学领域中的重要人物之一。
乔姆斯基的学术成就主要体现在语言学、心理学、哲学和政治评论等多个领域。
他提出了许多富有创新性的理论和观点,对这些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观点乔姆斯基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他在语言学领域的一项重要贡献。
该理论认为,语言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还是一种行为。
人们在使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在进行一种言语行为。
这种行为具有特定的目的和意图,比如陈述事实、发表意见、提问、命令等。
因此,语言不仅仅是表达思想的工具,更是一种实现特定目的的手段。
3.乔姆斯基对斯金纳的批评在《语言行为评述》("review of Verbal Behaviour")一文中,乔姆斯基对斯金纳(B.F.Skinner)的语言学习理论提出了批评。
斯金纳认为,语言学习是一个简单的刺激- 反应过程,而乔姆斯基则认为,语言学习是一个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认知过程。
乔姆斯基认为,斯金纳的理论过于简化了语言学习的过程,忽略了个体在语言学习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4.乔姆斯基言语行为的意义和影响乔姆斯基的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心理学、哲学和教育学等多个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一理论为我们理解语言的本质和功能提供了新的视角,强调了语言学习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同时,乔姆斯基的理论也对社会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对国际政治、媒体传播等方面的评论和分析。
总之,乔姆斯基的言语行为理论是现代语言学领域的一项重要成果,对多个学科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剖析言语行为理论研究评析
剖析言语行为理论研究评析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旨在研究人类使用语言时的行为和意图。
它是20世纪50年代由奥斯汀和西尔斯创立的,是后来形成现代话语分析的重要基础。
本文将从理论的本质、特点、局限以及研究意义等方面进行评析。
一、理论的本质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一次语言交际实际上是一个行为活动,其本质是对听众进行某种说服或影响。
这种影响可以是表现出作者的态度、意图、情感等等,并且有时候他们所说的话可能引发听众采取某些行动。
由此可见,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任何一次语言交际都是既具有言外之意又具有言内之义的。
言语行为理论最初是针对英语进行研究的,后来又被扩展到了各种语言的研究中。
虽然在不同语言交际中,人类在语言运用的方式和表达上可能会有所差异,但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任何一种语言都具有通用的规则和结构。
二、理论的特点言语行为理论有很多特点,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它解释了语言的交际性质。
在言语行为理论的视角下,语言的作用是与周围环境交流和互动。
人们使用语言与他人交流,并且大部分语言的使用都是出于交流的目的。
言语行为理论另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它强调了不同言语行为之间的联系。
它认为,每一次语言交际都是一种行为活动,这种活动可以控制他人的行为或调整他人的注意力。
而不同的言语行为之间可能存在着很多关联,尤其是在写作或口语表达时。
三、理论的局限尽管言语行为理论为我们解释语言交际的本质和特点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其局限也不可忽视。
言语行为理论的一个缺陷是,它并没有涵盖所有类型的语言交际。
例如,猜谜、语言游戏等等,这些语言形式并不常用于日常生活中,但是很难用言语行为理论来解释。
另外,言语行为理论忽略了社会、文化和历史背景对语言交际的影响。
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语言使用方式和表达方式可能出现巨大的差异。
因此,了解语言交际的上下文含义和社会、文化背景也十分重要。
四、研究意义言语行为理论是一种十分重要的语言学理论,对我们理解语言交际和言语修辞效果有着极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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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行为理论述评摘要: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
文章介绍了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系统阐述了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客观评价了言语行为理论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合作原则;礼貌原则;语用学言语行为(speech 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1]。
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
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
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
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
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后经塞尔(Searle)等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
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2]。
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
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
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
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3]。
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
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
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
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
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
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4]。
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1)I do (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2)I nam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ther(用于遗嘱中);4)I bet you sixpence 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
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在此基础上,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l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ti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
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
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
例如,A对B说“Close the 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
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二间接言语行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
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 act theory)。
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
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
”[5]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
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
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
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
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6]。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的情况比比皆是。
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
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
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
至p人类的语言是传达信息的手段,但又往往比较复杂。
一句话说出来,说话者通常不仅仅是要表达这句话的字面意思,而且有他自己的弦外之音,即言外之意[7]。
如果会话的双方不理解会话含义( conversational implication), 或者对对方的言外之意虽然理解了,但故意装作不懂,会话就很难成功地进行。
为了实现交际成功的目的,人们必须要遵守诸如真实、充分、关联、清楚等原则和准则,这就是美国哲学家格莱斯(Grice)在1975年提出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
他指出合作原则有四个准则( maxims):数量准则(the maxim of quantity)。
a. 所说的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b. 所说的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质量准则(the maxim of quantity )。
a. 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b.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关系准则(the maxim of relation)。
要有关联;方式准则(the maxim of manner)。
a. 避免隐晦;b. 避免歧义;c. 避免罗嗦(简练);d. 井井有条。
根据合作原则,人们在会话时都应该遵守以上四个准则。
但实际上人们在日常会话中会违反某个准则,而对话仍可以继续进行。
例如:I think he was married and had a lioness at home。
这句话虽然违反了质量准则,但会话双方都能理解“lioness”指的是那人的妻子。
格莱斯的合作原则解释了话语的字面意义和它的实际意义的关系、人们的“言外之意”是如何产生(由于违反了合作原则)以及如何解释“言外之意”,但它没有说明人们为什么会违返合作原则。
因此, 1983 年英国语言学家利奇(Leech)在此基础上效法格莱斯的合作原则提出了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作为对前者的补充(但后来他发现实际上礼貌原则比合作原则更具约束力,因此两者成了并存的关系)。
这一原则解释了人们在交际中为什么会违反(有时甚至是有意违反)合作原则,那就是为了“面子”。
有时候人们为了礼貌的缘故有意违反合作原则,以便含蓄地表达自己的真意。
例如:A. You all like John and Mary, right? B. Yes, we all like Mary. B的话显然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数量准则,但他完全是出于礼貌才避免说出“We like Mary, but we don’t like John” 的。
实际上任何人都可以理解B 的言外之意。
利奇提出的礼貌原则有6项准则:得体准则(Tact Maxim)。
a.使他人受损最小;b.使他人受惠最大;慷慨准则(Generosity Maxim)。
a.使自身受益最小;b.使自身受损最大;赞誉准则(Approbation Maxim)。
a.尽力缩小对他人的贬损;b.尽力夸大对他人的赞扬;谦逊准则(Modesty Maxim)。
a.尽力缩小对自身的赞扬;b.尽力夸大对自身的贬损;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
a.尽力缩小自身和他人之间的分歧;b.尽力夸大自身和他人之间的一致;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
a.尽力缩小自身对他人的厌恶;b.尽力夸大自身对他人的同情。
同时利奇的礼貌原则还包含三种不同类型的区分礼貌程度的语用等级(Pragmatic scales ):损益程度等级(The cost benefit scale)、选择程度等级(The optionality scale)和间接程度等级(The indirectness scale)。
礼貌原则的6 项准则表明,人们要想使用得体的语言进行交际,就要遵守这 6 项准则。
而三种礼貌程度的等级则让人们明白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使用不同的礼貌程度等级。
下面7个句子中的礼貌等级依次递增:(1)I order you to close the door.(2) Close the door.(3) I want you to close the door.(4) Will you close the door? (5) Can you close the door? (6) Would you close the door? (7) Would you mind closing the door?四结语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