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协会章程汇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营路亚廊坊俱乐部章程

第一条本俱乐部名称是行营路亚廊坊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的性质是:在廊坊市钓协注册的非营利性民办休闲、竞技垂钓组织,主要以推广、开展户外路亚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俱乐部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题下致力于户外路亚运动的推广和发展,普及户外路亚运动知识,倡导健康、文明、愉快的休闲、竞技方式,倡导亲近自然、磨练体魄、挑战自我的积极进取精神,不提倡不支持与上述理念相违背的行为。

第四条俱乐部管理员:俱乐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秘书长一名。

第五条俱乐部管理机构职责:

A、负责制定俱乐部的长远发展规划;

B、负责俱乐部的日常事物管理、活动的组织安排;

C、负责新老会员的招收、退会事宜的办理;

D、负责俱乐部网站的建设;

E、负责俱乐部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F、积极组织配合省钓协的各项赛事活动。

第六条俱乐部实行会员会费制管理:即每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20元。

第七条会费的使用范围:

A、交纳市钓协年管理费用;

B、俱乐部日常活动和发展费用。

第八条俱乐部会员入会、退会规定:

A、会员入、退会均遵守完全自愿的原则;

B、会员入会需自主申请,并填写会员登记表,交纳年度会费。

C、会员退会需提交退会申请,会费不再退回。

第九条俱乐部会员职责

A、会员应自觉遵守俱乐部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恪守社会道德规范;

B、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听从俱乐部组织管理人员的安排和工作分配、宣传、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和形象;

C积极支持俱乐部网站的建设,踊跃在网站发贴;

D、不得从事损害俱乐部形象的活动和言论,不得因个人因素破坏俱乐部内部的团结;

E、会员之间应保持健康、良好的心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积极主动搞好会员间的友好关系。

第十条会员在俱乐部享受的待遇和权利:

1、会员在俱乐部所属渔具店购物可享受会员价9.2折;

2、会员在参加俱乐部大型活动时可携带一名家属;

3、会员有参加俱乐部讨论、提意见、建议和共享俱乐部信息资源的权力;

4、会员有为符合条件的非会员介绍入会的权力;

5、为俱乐部做出较大贡献和赢得荣誉的会员可享受俱乐部年终物质、精神的奖励。

第十一条俱乐部组织活动的范围:

A户外(池、水库、海等)休闲路亚、路亚竞技比赛;

B俱乐部娱乐性聚会。

第十二条俱乐部活动费用来源:

A各项活动均实行AA制或定额结算方式;

B特殊情况下,俱乐部会费节余部分可作补充。

第十三条俱乐部活动的风险保障措施:

A俱乐部组织活动均办理个人意外保险;

B凡参加集体活动的会员应听从组织者的安全指导;

C会员不得在不经俱乐部批准的情况下私带非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

D经由俱乐部批准参加活动的非会员,应自行办理户外活动意外人身保险,未办理者如发生意外,俱乐部不负责其任何法律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管理机构的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俱乐部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可参照俱乐部其他的相关规定。

行营游钓•廊坊俱乐部章程

第一条行营游钓•廊坊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的性质是:在廊坊市钓鱼协会注册的非营利性民办休闲、竞技垂钓组织,主要以推广、开展户外活动为工作内容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俱乐部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致力于户外活动的推广和发展,倡导健康、文明、愉快的休闲、竞技方式,倡导亲近自然、磨练体魄、挑战自我的积极进取精神,不提倡不支持与上述理念相违背的行为。

第四条俱乐部管理人员:俱乐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秘书长一名。

第五条俱乐部管理机构职责:

1.负责制定俱乐部的长远发展规划;

2.负责俱乐部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活动安排;

3.负责新老会员的招收、退会事宜的办理;

4.负责俱乐部网站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俱乐部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6.积极组织配合省钓鱼协会的各项赛事活动。

第六条俱乐部实行会员会费制管理,交费方式有2种:

1.一次性交纳会费520元,在成为永久性会员的基础之上,还可获赠价值650元行营品牌钓具一套或任选价值650元的行营品牌钓具;

2.每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20元,次年逾期3个月不交纳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会费的使用范围:

1.交纳市钓鱼协会管理费用;

2.俱乐部日常活动和发展。

第八条俱乐部入会、退会规定:

1.会员入、退会均遵守完全自愿的原则;

2.会员入会需自主申请,并填写会员登记表,交纳年度会费;

3.会员退会需提交退会申请,会费不再退回。

第九条俱乐部会员职责:

1.会员自觉遵守俱乐部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恪守社会道德规范;

2.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听从组织管理人员的安排和工作分配、宣传、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和形象;

3.积极支持俱乐部网站的建设,踊跃在网上发帖;

4.不得有损害俱乐部形象的活动和言论,不得因个人因素破坏俱乐部内部的团结;

5.会员之间应保持健康、良好的心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积极主动搞好会员间的友好关系。

第十条会员在俱乐部享受的待遇和权利:

1.会员在俱乐部所属渔具店购物可享受会员价9.2折;

2.会员在参加本俱乐部大型活动时,可享受会员价;

3.会员有权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活动;

4.会员在本店购物享受积分,生日当天购物,可享受双倍积分;

5.会员可不定期享受行营新品试用;

6.会员有参加本俱乐部讨论、提意见、建议和共享俱乐部信息资源的权利;

7.会员有为符合条件的非会员介绍入会的权利;

8.为俱乐部做出较大贡献和赢得荣誉的会员可享受俱乐部年终物质、精神的奖励。

第十一条俱乐部组织活动的范围:

1.户外(池、水库、海等)游钓休闲活动;

2.竞技比赛;

3.俱乐部娱乐性聚会。

第十二条俱乐部活动费用来源:

1.各项活动均实行AA制或定额结算方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