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艺术工作规章制度规范
艺术工作室的规章制度
艺术工作室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艺术工作室,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作室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作室是创作、培训、展示艺术作品的场所,是员工进行工作的场所,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工作室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教育、督促和监督,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工作室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工作室的和谐氛围。
第五条工作室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违反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二章工作室基本规定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室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第七条员工应当爱护工作室的财物,禁止私自使用工作室设备,如有损坏应立即赔偿。
第八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室的环境整洁,不得擅自摆放杂物,遵守分类投放垃圾。
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室的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携带危险物品,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十条员工应当团结互助,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言语侮辱或其他不文明行为。
第三章工作室服务规定第十一条工作室服务项目包括创作、培训、展示艺术作品等,员工应当按照服务项目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室的服务流程,不得私自接待客户或进行与服务项目无关的活动。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对客户礼貌周到,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积极向客户宣传工作室的服务项目,提升工作室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四章工作室宣传规定第十五条工作室的宣传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或不良信息。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工作室的宣传活动,宣传工作室的服务项目和优势。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保守工作室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工作室的客户信息或其他保密信息。
第五章工作室规章制度的执行第十八条工作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员工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员工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工作室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员工对工作室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应当记录在档,作为员工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模版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模版第一部分概述一、总则1.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艺术素养的全面发展。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艺术教育相关工作人员,包括艺术教师、艺术教育管理人员等。
3.本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位从事艺术教育工作人员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二、目标1.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和艺术创造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2.加强学校艺术教育资源建设,提升艺术教育工作水平。
3.推动学校艺术教育与社会艺术发展的紧密结合,为社会培养艺术人才。
第二部分艺术教育内容与要求一、教育内容1.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包括音乐、舞蹈、美术等多个方面,要全面覆盖学生的艺术素养培养。
2.学校艺术教育内容要与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需要相结合,体现个性化与创造性的培养。
3.学校艺术教育内容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
二、教育要求1.学校艺术教育要求艺术教师具备扎实的艺术基础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
2.学校艺术教育要求学生能够在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有一定的基本素养和表现能力。
3.学校艺术教育要求教师和学生相互配合,积极参与各类艺术教育活动和比赛。
第三部分艺术教育管理与评估一、管理机构1.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艺术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艺术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艺术教育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具备艺术教育相关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二、管理职责1.艺术教育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艺术教育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艺术教育资源,包括教材、器材、人力等。
3.艺术教育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出改进和创新的建议。
三、评估机制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艺术教育评估机制,对学生的艺术表现和成果进行定期评估。
2.艺术教育评估应注重综合考察学生的艺术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
3.艺术教育评估结果应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学生档案记录。
学校体卫艺工作管理制度(3篇)
学校体卫艺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体卫艺工作,提升学校体卫艺工作管理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体卫艺工作。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各团队及其成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学校对体育、卫生、艺术等相关工作需具备配备合适设备、设施、场馆等条件。
第五条学校应重视体卫艺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体卫艺工作评价机制,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七条学校应定期进行体卫艺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八条学校应营造良好的体卫艺工作环境,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安全、顺畅地进行工作。
第二章体育工作第一节体育设施与器材管理第九条学校体育设施与器材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条学校应制定体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规定和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体育器材的数据库,实现对器材的统一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学生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时,应遵守规定,注意安全,确保器材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学校应提供必要的专业器材和设备,满足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需求。
第十四条学校应组织定期体育比赛和活动,鼓励学生参与体育运动,提升体育水平。
第二节体育课程与教学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定体育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
第十六条学校应配备合格的体育教师,确保体育课程的质量。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体育考核制度,对学生的体质和体育成绩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对体育教学的督导和评估,提升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应组织体育课外活动,提供多样化的体育锻炼机会。
第二十条学校应鼓励学生参与校际体育比赛和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竞技精神。
第三章卫生工作第一节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配备合格的卫生设施,确保学生的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卫生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卫生防护体系,确保学生健康。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4篇)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1. 艺术教育工作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创造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水平。
2.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由专门的艺术教育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3. 艺术教育工作要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有序进行艺术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
5. 艺术教育工作要注重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适应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地区文化特色,设计有吸引力和启发性的课程。
6.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要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强师资培养和进修,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7.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要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和表演能力培养,组织丰富多样的艺术活动和比赛。
8.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要加强与社会艺术资源的合作,促进学校艺术教育与社会艺术发展的结合。
9.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要建立良好的教育评价体系,评价学生的艺术成果和发展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10.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要加强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促进艺术与其他学科的互动发展。
11.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要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沟通和交流,共同促进学生的艺术教育全面发展。
12.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要定期开展艺术教育研讨活动,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研究水平。
13.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要加强学校内外资源的整合与运用,提供良好的艺术学习和创作环境。
14.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的艺术教育管理制度,确保艺术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升学生艺术素养,营造良好的艺术教育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坚持全面发展个性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任务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表现能力和创造力,提高他们对艺术的理解与欣赏能力,增强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
艺术课程规章制度
艺术课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艺术教育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艺术课程的教学、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艺术教育是我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教育规律、艺术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艺术课程的教学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为目标,注重个性发展,鼓励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的艺术特长。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艺术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教学质量。
第六条艺术课程的教学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提高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
第七条艺术课程的教学评价应注重过程评价和综合评价,全面反映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
第八条艺术课程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关心学生的成长,为人师表。
第九条艺术课程的教学设施和器材应满足教学需要,保证教学效果。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艺术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上课的,应提前向教师请假。
第十二条学生应认真完成作业和实践活动,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
第十三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比赛和演出活动,展示自己的艺术才能。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艺术教育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艺术课程规章制度,我们希望能够规范艺术课程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艺术潜能,培养出具有较高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的优秀人才。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加强和改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制定本规章。
2. 本规章适用于学校所有艺术教育工作,包括艺术课程、学生艺术活动、艺术教师管理等。
3.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当以培养学生的兴趣、审美能力和创造力为宗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二、艺术教育课程设置和内容1. 学校艺术教育课程设置应当根据学生的年级和兴趣特点合理安排,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多个方面。
2. 艺术教育课程内容应当具有系统性和循序渐进性,满足学生的知识和技能需求。
3. 艺术教育课程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观察力、表现力和创造力,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创作和表演。
三、学生艺术活动1. 学校应当组织丰富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如演出、展览、比赛等,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艺术潜能。
2. 学生参加艺术活动应当遵守纪律,尊重老师和其他学生,表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艺术活动场所和设备,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艺术教师管理1. 学校应当配备专业的艺术教师,确保教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2. 艺术教师应当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3. 学校应当建立艺术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培训。
五、学校艺术教育资源建设1. 学校应当积极争取和利用各种艺术资源,包括图书馆、音乐厅、画室、舞蹈室等,为学生的艺术教育提供优良的环境。
2. 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艺术教育设备和器材,保障教学和学生艺术活动的需要。
六、学校艺术教育管理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艺术教育工作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校应当定期开展艺术教育工作的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艺术作品的收集、展示和保护制度,鼓励学生进行创作和参与艺术交流。
七、违纪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学校艺术教育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课程调整、停课等。
学校体卫艺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校体卫艺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体卫艺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艺术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体卫艺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学校体卫艺工作应当遵循“坚持全面发展、坚持科学管理、坚持健康优先、坚持个性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体卫艺工作应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和职责,并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体卫艺工作应当注重改革创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全校师生的艺术水平和身体素质。
第二章体育第一节体育设施管理第六条学校体育设施应当按照安全、卫生、合理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七条学校体育设施的使用权限由体育部门和教务部门共同管理,并记录在册。
第八条学生在使用体育设施时,应当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使用。
第九条学校体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二节体育运动管理第十条学校体育运动应当按照《中小学体育运动管理办法》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设置体育课程和学校运动队,提供多样化的体育运动项目供学生选择。
第十二条学校体育运动应当遵循科学训练、循序渐进、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体育运动的选拔和考核应当公平、公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体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三章卫生第一节卫生设施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卫生设施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学校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卫生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按时进行,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卫生教育,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
第二节学生卫生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卫生档案,对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卫生要求进行个人卫生健康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并建立校医室,提供医疗服务和急救措施。
第四章艺术第一节艺术教育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和创造力,推行艺术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方式。
小学艺体工作规章制度
小学艺体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艺体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生体质锻炼与艺术素养培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艺体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定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条小学艺体工作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体育素养和艺术修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小学艺体工作在学校各方面工作中处于同等重要地位,应得到全面支持和积极推进。
第五条小学艺体工作应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第二章教师管理规定第六条小学艺体工作应配备专业齐全、素质优良的艺体教师,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艺体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八条艺体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学内容,确保教学有效。
第九条艺体教师应尊重学生个性特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十条艺体教师应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体育、艺术活动,发掘学生特长,引导学生志向。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体育、艺术活动应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应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尊重队友和对手,文明参与比赛。
第十四条学生参加体育、艺术活动期间应保护自身安全,注意饮食和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在课堂活动中应积极参与,认真学习,使每堂课都有所收获。
第四章设备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学校应配备完善的体育、艺术设备,保证教学需要。
第十七条艺体教师应合理使用设备,妥善保管,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八条学校应定期检查设备,及时维修,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设备管理,防止设备浪费和损坏,确保设备的长期使用。
第五章赛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学校应组织多样化的体育、艺术赛事,激发学生竞技激情和艺术创造力。
第二十一条赛事组织应合理规划,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赛事组织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则,保证比赛公平、公正。
第六章奖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制定奖惩管理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活动。
初中艺术工作制度
初中艺术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初中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艺术教育目标1. 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使学生在艺术鉴赏、创作、表演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2.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3. 强化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4. 传承中华民族优秀艺术文化,弘扬民族精神。
三、艺术教育内容1. 艺术课程: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等艺术课程。
2. 艺术活动:组织各类艺术比赛、展览、演出等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3. 艺术实践:开展校外艺术实践,让学生亲身感受艺术的魅力。
4. 艺术交流:加强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及艺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艺术视野。
四、艺术教育措施1. 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艺术教育水平。
2. 优化艺术教育环境,创设有利于艺术创作和表演的条件。
3. 加大艺术教育经费投入,确保艺术教育活动正常开展。
4. 建立艺术教育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艺术素质。
5. 落实艺术教育政策,将艺术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艺术教育活动安排1. 艺术课程:按照课程设置要求,保证每周有不少于2课时的艺术课程。
2. 艺术比赛:每年举办一次校园艺术比赛,涉及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等领域。
3. 艺术展览:定期举办学生艺术作品展览,展示学生的艺术创作成果。
4. 艺术演出: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艺术演出,提升学生的艺术表演能力。
5. 艺术实践: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校外艺术实践活动,让学生感受艺术魅力。
六、艺术教育奖励机制1. 对在艺术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艺术创作、表演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给予重点培养和推荐。
3. 对在艺术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艺术教育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艺术教育管理制度,确保艺术教育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xx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学生、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艺术教育目标1. 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2. 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创新,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国际化进程。
第三章艺术课程设置1. 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开设艺术课程,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到基本的艺术教育。
2. 艺术课程应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等多种艺术形式,以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
3. 学校应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艺术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艺术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第四章艺术活动与实践1. 学校应定期举办艺术节、音乐会、美术展览等艺术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平台。
2. 学校应积极开展艺术实践活动,如校园歌手大赛、舞蹈比赛、戏剧表演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 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艺术竞赛和交流活动,拓宽学生的艺术视野,提高艺术素养。
第五章艺术教师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艺术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 积极参加艺术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3. 制定并执行艺术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精心组织课堂教学。
4.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5. 持续进行艺术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章学生艺术表现评价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艺术表现评价体系,全面评价学生的艺术素养和艺术成绩。
2. 艺术表现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的艺术技能、艺术作品和艺术素养。
3. 学校应定期向家长和学生反馈艺术表现评价结果,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反思。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创造能力,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和艺术素养,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各个年级的艺术教育工作。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教职工必须遵循的,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权归学校行政部门所有。
第二章教育方针第五条本校的艺术教育工作遵循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立足于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与审美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艺术表达能力。
第六条艺术教育工作应当贯彻素质教育指导思想,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学生的艺术水平。
第七条艺术教育工作应当与学校的课程教学相结合,形成有机的教学环境。
第三章教育目标第八条艺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创造能力,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意识。
第九条艺术教育的目标还包括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自我表达能力和价值观的形成。
第十条艺术教育的目标是使学生能够欣赏、理解和创造艺术作品,培养学生热爱艺术、追求卓越的艺术追求。
第四章教育内容第十一条艺术教育的内容包括美术、音乐、舞蹈和戏剧四个方面,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资源和学生的兴趣特长,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专业的艺术教育团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艺术教育环境。
第十三条对于学生的艺术课程,学校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艺术展览、音乐会、舞蹈演出和戏剧表演等活动,展示学生的艺术成果。
第五章教育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详细的课程大纲,规范各门艺术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学习目标。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表安排课程,保证教学进度的合理推进。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制定艺术课程的考核办法,定期对学生进行艺术成绩评定。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培养和选拔优秀的艺术教师,提高教师的艺术教育水平。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艺术教育实验基地,提供实践机会,促进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的提高。
第六章教育保障第二十条学校应当积极与社会各界进行合作,争取更多的艺术资源和教育支持。
艺术教育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艺术教育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维护师生之间的正常教育关系,保障学校教学秩序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与学校有直接教育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遵循“德育为先,以教育人”为宗旨,推崇“厚德载物”的校风,致力于培养出色的艺术人才。
第四条学校设立校长,校长为校园管理最高领导,负责学校整体工作;学校设立教务处,担负教学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教职员工规范第五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热爱教育、勤勉敬业。
第六条教职员工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七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课前准备充分,课堂教学生动有趣。
第八条教职员工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
第九条教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课,不得乱收费。
第十条教职员工应当保护学校财产,严禁挪用、私分学校资金物品。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校形象,展现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三章学生管理规范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服从学校管理,做到课堂守纪律,文明礼貌。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听从学校的教育安排,按时完成作业,不得翘课旷课。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保护学校设施设备,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积极参加课外活动,丰富自己的文化娱乐生活。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传播谣言,不得参与赌博。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依法依规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会、演出、比赛等各项活动,展现出良好的学生风采。
第四章考勤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教职员工应当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第二十条学生应当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影响教学秩序。
素质教育艺术规章制度
素质教育艺术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管理,规范学生的艺术学习行为,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艺术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操、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主要包括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电影、摄影等方面,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进行学习。
第四条学校将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素质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将艺术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系统安排中,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分体验到艺术的魅力和意义。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有选择学习艺术课程的权利,有权利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不同的艺术项目进行专业学习。
第六条学生有权利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比赛和展示活动,展示自己的才华和成就。
第七条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艺术规章制度,尊重老师和同学,遵守学习纪律,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八条学生有义务认真学习艺术课程,努力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不断完善自己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第九条学生有义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十条学生有义务爱护学校的艺术设施和器材,合理使用学习资源,保持学习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三章教师的职责与权利第十一条教师是学校艺术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艺术学习的引导者和榜样,应该具备一定的艺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二条教师有权利根据学生的不同兴趣和特长,设计和组织丰富多彩的艺术课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第十三条教师有义务关心学生的艺术学习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指导服务,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实现个人价值。
第十四条教师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教育活动,分享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教师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艺术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不得向学生灌输错误的艺术观念和价值取向。
第十六条教师有义务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的培训和提高,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艺术室的规章制度内容
艺术室的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室的管理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艺术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贯彻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作岗位职责第四条艺术室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和管理艺术类活动,如画展、音乐会等;2. 维护艺术室设备设施的平稳运行;3. 定期进行艺术室的环境卫生维护和整理。
第五条艺术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遵守管理规定,服从领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 对艺术室内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3. 积极参与艺术类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工作。
第六条艺术室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艺术室工作人员需遵守以下维护良好工作秩序的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2. 保持艺术室内的环境整洁,严禁乱扔垃圾;3. 对工作任务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疏漏;4. 禁止在艺术室内私自进行个人活动或聚餐。
第八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1. 警告处分,口头警告;2. 记过处分,书面警告并通报上级;3. 记大过处分,停职检查并向上级部门报告;4. 辞退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设备设施管理第九条艺术室工作人员需妥善保管和使用工作设备设施,不得私自调整或私自使用。
1.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正常运行;2. 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异常,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使用外电、灯光等设备需要谨慎操作,确保安全性。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艺术室工作人员需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 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喧哗等行为;2. 在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注意安全用电,防止火灾事故;3. 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二条发生突发事件时,艺术室工作人员需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保持冷静,立即报告主管领导;2. 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人员安全;3.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是指学校通过课堂教学和特色活动等形式,培养学生的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才能和审美能力的工作。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当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政策,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坚持全面素质教育的理念。
第四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当与学校的教学计划相衔接,科学组织教学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合作精神和审美能力。
第二章学校艺术教育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由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主任,各学科教师中擅长艺术教育的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七条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2. 审查和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3. 组织艺术教师培训和学生艺术活动;4. 推广和宣传优秀艺术教育案例;5. 其他与学校艺术教育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学校艺术教育师资队伍第八条学校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艺术学历或专业经验;2. 热爱艺术教育工作,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道德素质;3. 持续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艺术教师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艺术教育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条学校应当定期评估艺术教师的教学质量,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对教学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帮扶或调整。
第四章学校艺术教育课程设置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合理设置艺术教育课程。
第十二条学校艺术教育课程应当包括音乐、美术、舞蹈等多个学科,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第十三条学校艺术教育课程应当结合学校的教学计划,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
第十四条学校艺术教育课程的教材和教具应当选择优秀的艺术教育教材和教具,确保教学质量。
第五章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组织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艺术节、艺术观摩赛、艺术比赛等。
中学体音美工作制度
中学体音美工作制度是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体育、音乐、美术教育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中学体音美工作制度的内容:一、指导思想中学体音美工作制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强化体育、音乐、美术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和技能,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2. 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使学生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音乐审美能力,发展个性特长,提高艺术修养。
3. 提升学生的美术素养,使学生掌握美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美术审美能力,发展个性特长,提高艺术创造力。
三、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体音美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导主任、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为成员。
2. 学校设立体育、音乐、美术教研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学校的体音美教育教学工作。
3. 各班设立体音美委员,协助教师组织本班的体音美活动。
四、教育教学管理1. 体育教育(1)保证体育课时,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设体育课程,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2)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的体育生活,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
(3)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培养体育特长生。
(4)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2. 音乐教育(1)保证音乐课时,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设音乐课程,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
(2)开展课外音乐活动,丰富学生的音乐生活,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
(3)组织学生参加音乐竞赛,提高学生的音乐水平,培养音乐特长生。
(4)加强音乐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音乐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3. 美术教育(1)保证美术课时,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设美术课程,培养学生的美术素养。
钢琴艺术中心规章制度
钢琴艺术中心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钢琴艺术中心的管理,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师管理1. 教师必须具有正规音乐学院或大学本科以上文凭,具有丰富的钢琴演奏和教学经验。
2. 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不得擅自调整学生的学习内容和课程安排。
3. 教师要保持良好的师德,对待学生要耐心细致,不得用暴力或者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
4. 教师要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艺术修养。
第三条学生管理1. 学生要尊重教师和其他学生,不得在上课期间大声喧哗或举止不当。
2. 学生要按时参加学习,不能擅自旷课或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教师同意。
3. 学生要认真完成作业和练习任务,按时提交作品,不得拖延或以各种理由推脱。
4. 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离校或在校园内吸烟、打架等违规行为。
第四条教室管理1. 教室应保持整洁,教学设备要完好无损,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2. 教室内不得吸烟、饮食,不得随地乱扔垃圾,保持室内环境的清洁卫生。
3. 教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尊重他人的学习和教学环境。
4. 教室内禁止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严禁录音、录像或者其他形式的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第五条活动管理1. 钢琴艺术中心定期组织各类演出和比赛活动,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水平参与。
2. 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退赛或者耽误活动进度。
3. 活动期间要保持良好的表现和素质,不得有损学校声誉和形象。
4. 活动结束后,学生要及时整理清理场地,将教学设备和道具归位,不得造成丢失和损坏。
第六条违纪处分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和学生,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者停课、开除等处分。
2. 对于影响整体教学秩序和学校声誉的严重违纪行为,可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任何人不得包庇、纵容违纪行为,有违者将一并受到处分。
第七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者修改,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
艺术类院校的规章制度
艺术类院校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校管理,提高学生素质,维护校园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学生,并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校规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二章学习规定第五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并认真完成作业。
第六条学生应尊重老师,认真听讲,不得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八条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得在校园内发生冲突。
第九条学生应爱护校园环境,不得擅自破坏校内设施。
第十条学生在校内不得进行赌博、吸烟、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安全规定第十一条学生应加强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危险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消防规定,不得私拉电线、使用易燃物品等危险行为。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校规者,学校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较轻的违规行为,学校可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第十五条对于较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
第十六条学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者,将给予开除学籍等严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生应当遵守。
第十八条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九条学生如对规章制度有异议,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提出并协商解决。
以上为艺术类院校规章制度,学生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学校艺体方面的规章制度
学校艺体方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艺术体育活动,促进学校艺术体育教育的开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艺术体育活动包括学校体育课程、体育竞赛、体育活动和文艺演出等。
第三条学校艺术体育活动的目标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学校艺术体育活动必须符合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五条学校艺术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由学校体育委员会负责,各班级设立艺术体育委员会或相关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级的艺术体育活动。
第二章学校体育课程第六条学校体育课程是学校开设的教育课程之一,包括体育锻炼、体育技能和体育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内容。
第七条学校体育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和运动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校体育课程由专业体育教师负责教学,根据学生的年龄和体质特点进行科学的教学安排和教学设计。
第九条学校体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体育锻炼、体育运动、体育游戏和体育竞赛等,学生必须积极参与和完成。
第十条学校体育课程的考核方式包括平时表现、体育技能和体育竞赛等,学生必须认真对待、认真学习。
第十一条学校体育课程的教学活动必须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禁止过度训练、暴力搏击和不当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体育课程的学习成绩计入学生的综合评价,对学生的升学和毕业具有重要影响。
第三章体育竞赛第十三条学校体育竞赛是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活动,包括学校内部赛、学校之间赛和跨校比赛等。
第十四条学校体育竞赛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学校体育竞赛分为个人比赛和团体比赛,包括田径、篮球、足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
第十六条学校体育竞赛的组织和管理由学校体育委员会负责,各班级设立体育竞赛委员会或相关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级的体育竞赛。
第十七条学校体育竞赛的参赛资格和规则由学校体育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学生必须遵守和服从。
艺术学院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全)
艺术学院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全) 1. 岗位职责
1.1 学院领导
- 负责制定学院发展战略和目标;
- 组织、协调和监督学院的各项工作;
- 负责学院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 审核和批准学院的预算和费用报销。
1.2 教师
- 讲授教学科目并组织教学活动;
- 制定教学计划和教材;
- 进行学生评估和成绩评定;
- 参与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3 辅导员
- 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辅导工作;
- 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络并了解学生情况;
- 协助解决学生问题和矛盾;
- 组织和参与学生活动和社团建设。
2. 规章制度
2.1 出勤管理
- 学生应按时出勤上课,减少旷课;
- 请假需提前向辅导员或教务处请假;
- 连续旷课达到一定次数将会受到警告或处罚。
2.2 研究管理
-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和课程要求;
- 参与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等活动;
- 保持积极主动的研究态度。
2.3 行为规范
- 学生应遵守学院和校园的各项规定;
- 尊重他人,不进行违法和不良行为;
- 建设积极健康的学术氛围。
2.4 资源管理
- 学院资源需合理利用;
- 学生应保护学院设施和设备;
- 不得私自占用学院资源或损坏学院财物。
以上为艺术学院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的简要概述,具体要求和细节请参阅学院相关文件或与学院领导进行进一步咨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乐县金山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制度
学校艺术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一项战略任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推动学校的艺术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与政策法规,按上级有关规定开齐上足艺术课程,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设立艺术教育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
教研组长具体负责学科教研活动及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
三、在学年初制定好艺术教育活动计划,认真落实,学年结束做好活动小结。
四、艺术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并参与教研活动,做出成绩,形成特色。
五、积极开展校内外艺术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艺术教育氛围。
六、培养学生广泛的艺术兴趣,组建舞蹈队、合唱队、美术活动小组、书法活动小组等课外活动兴趣小组,选派有艺术特长的教师进行指导,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和有专人检查。
要求每周进行一次活动。
七、每学年举办一次艺术节活动,开展各类艺术活动或竞赛。
每次活动要求有文艺、美术、书法及朗诵演讲等内容。
八、认真、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和竞赛,并争取获得优异成绩。
九、深化改革、坚持创新,促进艺术教育的发展。
学校艺术教育围绕素质教育的实施,转变艺术教育观念,深化艺术教育改革,坚持艺术教育创新,促进艺术教育发展。
十、更新教育观念,改革艺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促使艺术教育的知识积累向能力转化。
注重以人文素养为核心的学习过程,培育民族精神,加深对民族文化价值的认识和对世界多元文化的理解。
让学生在学习中更加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热爱祖国,促进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十一、充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发社会艺术教育信息资源,发展网上艺术教学,制作和运用多媒体教学课件,拓展学生艺术视野和思维空间。
十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设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校园的广播、黑板报、讲座、演出、展示、环境布置等整体设计应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文化艺术氛围。
十三、学校要有艺术教育的经费项目。
设置教学需要的音乐、美术专用教室、艺术活动场地,配置艺术教育教学活动器材。
十四、重视艺术教育的教研和科研工作。
双周要进行一次教研活动,积极进行艺术学科教学研究,要求每人每2年必须进行一项科研课题或者一篇论文。
十五、积极开发艺术学科校本课程。
要求校本课程至少要双周进行一次授课,并针对校本教材进行专题教研活动,不断促进校本教材进一步发展。
民乐县金山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校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进度,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创建活跃的,充满艺术气息的校园文化环境,营造校园浓厚的艺术氛围,也为了更新艺术教育工作理念,提高艺术教育科研水平挖掘学科育人价值,促进师生的共同发展,规范我校的艺术教育工作,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一、工作职责:
1、校长室:总体规划学校艺术工作,由分管副校长对艺术常规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制定学校艺术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艺术教研组:在校长、分管副校长的领导带领下严格执行管理细则,由教研组长制定教研组艺术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带领组员进行艺术工作研究。
3、艺术教师:严格执行工作细则,根据学校艺术工作计划,制定个人教学计划,开展艺术教学工作,对自己所带班级的艺术教学质量,所带团队质量负责。
二、工作细则:
1、以提高兴趣为主要目标,认真备课,提高教学活动质量。
2、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做好评价工作。
3、建立学校舞蹈团、合唱团、乐队、美术社团,每学期开学初由学生自愿报名,班主任推荐,由艺术教师选拔组建。
4、定期、定点进行训练,做好记录,及时反馈学生的训练情况。
5、每学期积极承担校内外各项比赛、演出任务,争取好成绩。
6、发挥团队的艺术优势,带动学校各类艺术活动的开展,活跃校园艺术性文化。
7、每学期对学校的橱窗、走廊进行整体规划布置,美化校园环境。
8、积极指导班级文化环境建设,提升班级环境建设的艺术品位。
民乐县金山小学艺术学科教育教研制度
一、艺术教研活动时间定为:音乐学科、美术学科为周四上午。
活动时间为一节课,内容、地点与参加人员见本校教研处学期工作计划。
二、教研活动实行会后签到和交教研评价反馈表制度,二者具备则认定为参见本次教研活动。
三、教研活动有事须请假,不准会后请假。
请假以学校教导处或教研室为准,如确因急事需个人请假的,在与学校联系后认定。
四、经核实后,教研活动确属无故旷到和迟到,将在教师例会以实名制反馈批评。
(以前考勤记录均计算在内)
五、各级各项艺术学科现场教学观摩、听课,请尊重授课教师和现场
学生,保持良好听课秩序,认真记录教学内容,教师第一次违纪以学校名称提醒个人,第二次当场以实名提醒,严重违纪教师将在全校例会反馈通报。
六、艺术学科教学能手评选竞赛等信息(理论试题与答案、考试图片、比赛项目顺序表、比赛名次奖项等)将通过校园网向全体艺术教师公示,做到互相监督,公开透明。
七、艺术教师平时教研活动和工作情况将与学校督导评估中的教师“综合评价”挂钩,努力做到对艺术教师进行长期工作过程的客观公正评价。
九、教导处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请及时认真完成,保证工作正常进行,若经要求仍没有完成的将及时反馈。
十、本艺术学科教育教研制度适用于艺术教师继续教育、外出进修、各类观摩培训学习等其他相关艺术教育教学工作。
民乐县金山小学艺术工作奖惩制度
一、总则:
1、艺术工作宗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以文艺形式反映多彩的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培养提高
广大学生的综合艺术素养。
2、艺术工作的任务: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艺术文化传统;定期进行艺术训练和汇报展演,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发展艺术特长,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综合艺术素质,促进校园、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二、主要措施和制度:
1、机构组成: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及全体艺术学科的教师组成;
2、工作职责: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艺术工作;
艺术教育分管副校长:
(1)负责学校艺术工作与校级艺术工作的联络;
(2)根据艺术整体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3)负责艺术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全校艺术教育的正常运作及比赛任务,使艺术团不断发展;
(5)抓好艺术兴趣小组成员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负责协调好艺术团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6)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全体艺术学科的教师:
(1)对艺术教育的整体训练规划及节目排练计划进行落实和指导;
(2)负责各队的训练规划及排练计划的制定、安排;
(3)协助艺术总辅导员开展工作。
(4)负责队员的专业训练和专业素质的提升,每周定时训练;
(5)认真对待每次训练,教学严谨;每次训练准时到课,不迟到早退,若有必要须提前到课进行准备;
3、纪律要求:
(1)艺术小组组员应服从组织管理,自觉维护本组的名誉;
(2)艺术小组的干部是艺术工作、活动的骨干,必须具备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队员等条件;
(3)艺术小组训练、排练和演出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4)艺术小组成员必须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要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4、奖惩制度:
(1)对在艺术小组内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的团员将给予奖励;
(2)对表现差的队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劝其退团;
5、展演制度:
(1)展演到位:参加展演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展演提前到位,并全力配合进行化妆、换装及展演准备。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展演者须提前请假,并得到团内老师的批准后方可请假,违者以批评教育;
(2)道具的保管:参加展演人员若有使用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搜集整理;
(3)态度和纪律:展演时应全力表演,积极热情,不得因个人情绪而影响展演效果,注意台上及后台纪律,确保展演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