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守则、考场守则、考场布置要求、监考流程
监考守则及考场规则
监考守则及考场规则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维护考场纪律,既要严肃认真,又要态度和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必须认真遵守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不准舞弊,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
三、监考人员于考试前十五分钟准考生入场,并宣读考场规则,考试前五分钟当众拆封试题袋,检查无误后进行分发,如发现试题错袋,应立即封好交回,并报告中心负责人采取相应措施。
四、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提示,但对考卷因印刷不清的询问应当答复。
五、监考人员发现舞弊的考生,按考场有关规定处理。
六、监考人员应于考试终了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应指令考生停止答卷,原位不动,按序号顺序依次收集试卷,检查无误后让考生离开考场。
考生的试卷要装订好,当场密封,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单位和人数。
七、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在地填写考场记录,尤其对舞弊者的姓名和舞弊情节要详细填写,并与试卷同袋密封。
八、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突患病症或其它意外之事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九、监考人员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安培中心负责人。
考场规则一、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和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刊、笔记本、提包等。
二、考生须在每科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三、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交卷后要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附近逗留、议论。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夹带试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协助他人舞弊,对违犯者,警告一次罚款50元,警告二次罚款100元,警告三次宣布本科考卷作废,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生答卷均用钢笔、圆珠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六、考生应在考卷指定的地方填写姓名、编号,不得在其它地方作任何标记。
七、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属试题字迹不清或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可举手询问。
八、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必须立即停止答卷。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一、考场规则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座。
2.入场时,手持准考证,将准考证放在自己的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对身份。
3.考生需将手机、通讯设备及其他电子产品交给监考人员保管,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严禁与他人交谈或传递任何形式的交流信息。
5.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迟到的考生允许入场,但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快速入座。
6.考试期间禁止吃零食、饮料和嚼口香糖等,只允许饮用水。
7.考试过程中,考生需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秩序,不得作弊。
8.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将试卷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收齐,并等待监考人员集中收卷离场。
1.监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并将其告知考生。
2.监考人员应全程监考,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3.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座位安排、考生身份核对等。
5.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提醒考生关掉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并收取这些物品进行保管。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记录迟到的考生信息,确保考生的公平待遇。
7.监考人员应巡视考场,确保考生不作弊、不交流,并在发现违规行为时,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
8.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后,指导考生按要求整理试卷,并逐一收齐,保证试卷的安全性。
9.监考人员应当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如考生身体不适、试卷遗失等,并向考试主管部门汇报。
10.监考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不得泄露考试内容和考生信息。
以上是一份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的示范,可以根据具体考试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考场规则的制定和监考人员的守则的贯彻执行,能够有效地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为考生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是对监考人员职责的明确要求。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促进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
监考守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守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守则
1. 监考人员应遵守严格的中立原则,不得向考生提供任何形式
的帮助或得到考生的帮助。
2. 监考人员应保持警觉,确保考场秩序井然有序,防止任何形
式的作弊行为发生。
3. 监考人员应全程监控考场,注意考生的行为举止和答题情况。
4. 监考人员应准确记录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并根据考试要求
进行提醒。
5. 监考人员应遵循考试规定,不得违反任何规定或私自添加其
他要求。
监考要求
1. 监考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熟悉考场布置和安排。
2. 监考人员应核对考生的身份信息,确保身份准确无误。
3. 监考人员应检查和准备必要的考试材料,例如考试卷、答题
纸以及其他辅助材料。
4. 监考人员应简明扼要地向考生介绍考试规则和要求。
5. 监考人员应确认考试工具和设备的正常运作,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6.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过程中保证考生的隐私和安全。
7. 监考人员应尽力协助考生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但不能提供答案或给予指导。
请注意,以上要求和指导事项仅为参考,具体的监考要求可能因不同的考试而有所不同。
监考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严格按照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行事。
祝您监考工作顺利!。
监考人员守则及考场规则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监考人员守则一、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检查所领试卷是否与所要监考课程、考场相符。
二、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及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清理,要求考生对号入座。
督促考生将书包、书籍、通讯工具等规定以外物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三、开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须清点试卷,如有缺卷、误卷、印刷不清楚等情况,应速到领卷处补领或换卷。
四、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要严肃地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检查考生学生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以免出现代考现象,并要求考生将考试证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
五、发放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在试卷(或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系别、年级、班级、学号及姓名等信息。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自始至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监考过程中,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聊天、阅读书报、接听电话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生若对试题文字印刷有不清楚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可予答复,但不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也不准对考生答题有任何启发和暗示。
七、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系部考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由系另派监考人员,并报教务处备案。
八、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在确认事实后没收试卷及违纪作弊证据并终止其考试。
报告巡考员,将违纪考生带到考务办公室,让其填写《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情况现场记录单》,考生签字确认事实后方可离开,监考员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填写《考场记录表》(一式两份)的相关栏目。
九、监考员上交违纪、作弊考生的材料包括:《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情况现场记录单》、《考场记录表》、考生试卷及违纪作弊证据。
十、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
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考试30分钟内不准考生交卷出场。
监考准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准则及监考要求监考准则和要求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秩序而制定的规定。
以下是监考准则和要求的内容:监考准则1. 公平性:监考人员应确保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平性:监考人员应确保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严密性:监考人员应密切注视考场内的一切动态,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维持考场秩序。
严密性:监考人员应密切注视考场内的一切动态,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维持考场秩序。
3. 保密性:监考人员不得泄露考试内容、答案或任何相关信息。
保密性:监考人员不得泄露考试内容、答案或任何相关信息。
4. 专业性:监考人员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在考试过程中解答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
专业性:监考人员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在考试过程中解答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
5. 准确性: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进行考试,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
准确性: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进行考试,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
监考要求1. 身份验证:在开考之前,监考人员应仔细核对每位考生的身份证明,确保其合法参加考试。
身份验证:在开考之前,监考人员应仔细核对每位考生的身份证明,确保其合法参加考试。
2. 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布置好考场,确保每个考生都有足够的空间,并保证考场环境整洁、安静。
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布置好考场,确保每个考生都有足够的空间,并保证考场环境整洁、安静。
3. 考生须知: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和要求,确保考生们清楚了解并遵守考试规定。
考生须知: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和要求,确保考生们清楚了解并遵守考试规定。
4. 考试监管:监考人员应全程监控考场内的情况,防止任何违规行为的发生。
考试监管:监考人员应全程监控考场内的情况,防止任何违规行为的发生。
5. 严格时限:监考人员应准确掌握考试时间,及时提醒考生剩余时间,并在考试结束时严格按时收卷。
严格时限:监考人员应准确掌握考试时间,及时提醒考生剩余时间,并在考试结束时严格按时收卷。
监考要求、操作流程及指导语
.士二宣读.桓应规定条.文二
8:50
L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并请2名考生签字证明,当众启封。
2.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并宣读答题卡填涂注意事项。
指导语如下:
这是本次考试的试卷袋,大家看一下,密封完好无损。U二展示给.爱生着二)现在,请两位考生上来核验后在试卷袋上签名。…u∙二遁遗送•上曲卷完:2.工验封签字缓束后工…当众启封试卷,氮…把启.封后的试卷.我放.置桌上,,到要求时何再.发放)…
现在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C二》发委邀黄电更虚直二2
现在宣读答题卡填涂注意事项:第一,检查答题卡有无脏污或破损等,需要更换的请举手报告。第二,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指定的位置,再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从左往右依次填涂。第三,答题时,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对应的题号上填涂。如需修改,一定要先用橡皮擦干净,再选涂新的答案。…C:二要求逡垄度复法2.餐邀犬:二2.
11:00
1.考试结束铃响,即令考生停止答题,将题本、答题卡逐一收集清点,检查无误后,发还考生身份证(社保卡)。严防考生带走题本、答题卡。
指导语如下:
现在考试结束,请大家放下笔,停止做题,核对题本和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填写正确,核对无误后,将题本和答题卡背面向上放在课桌上,坐在原位,保持安静,不要离开考场。
10:30
1.可接受考生交卷。
2.监考人员将提前交卷的考生题本、答题卡清点无误后,方可将身份证(社保卡)还给考生,允许考生离场。严防考生将他人试卷、物品等带出考场。
10:40
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指导语如下:
现在距考试结束还有20分钟,请大家注意安排好时间。(监考人员特别帚要注意的是:要强调、提醒考生及时在答题卡上填涂答案信息)
考试教师监考守则和考生守则
考试教师监考守则为严格考试规范,严肃考试纪律,形成良好的考风和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守则,望全体教师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前各位班主任要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布置考场,保证各考场洁静,座位排列做到单人单桌,适当拉开距离,桌子的书箱要背向考生。
二、监考老师要在考前按时参加考务会,明确监考守则,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关怀考生,认真负责地做好监考工作。
三、监考教师要在每科开考前十分钟到教务处领卷(注意不能代领)。
考前十分钟携卷入场,并及时组织考生入场。
入场时,考生的书本资料等不准带入考场,检查考生桌面上、书箱内有无违反考试规则的物品,考前五分钟发卷。
另外,转场教师要迅速到位。
四、发卷后,要向考生说明所考学科、试卷页数,要求考生检查试卷有无污染破坏、漏印、字迹不清、重页等,发现问题及时与转场教师和教务处联系,及时更换试卷。
考试铃响后,方可允许考生答题。
五、每科考试开始后,若两人监考,要一人坐在前面注视全场,一人巡视,保证“一动一静”、“一前一后”,若一人监考要“动静结合”,不能坐在考生当中。
六、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对考生不做任何指导或暗示。
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七、监考教师发现考生有作弊迹象时,首先提出口头警告,警告一次无效,确有作弊行为要视情节轻重严格按照违纪规定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绝不能出现乱问、乱抄等现象。
八、考试时间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考试终止铃一响,监考教师立即通知考生停止答卷,将试卷按页号排好,按顺序将试卷翻放在桌上,一人收卷,一人注视全场。
收卷时要认真清点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九、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应当场点清试卷数目,按照密封规定排好试卷,交教务主任检查,检查无误,方可离开教务处。
十、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不准阅卷、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打瞌睡、不准做与监考埠头的事、更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监考人员须知和监考流程
监考人员职责一、在考点主考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考场规则》的规定,做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必须佩带监考标志,严格按监考人员工作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做好本考场试卷的领取、发放和回收工作,确保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如数回收。
严禁任何人将题本、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三、认真宣读《考场规则》,提醒应试人员不得将手机、资料、提包等规定以外物品带至座位。
四、认真检查和核对本考场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号,如有疑问应立即报告主考予以处理。
五、严禁无佩戴监考、巡视、主考等考试工作牌证的人员进入考场。
六、掌握本考场缺考情况,并按要求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
七、不得宣读试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八、严格考场管理,在考场内来回巡视,发现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时,应当立即制止,并将违纪违规等情况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由两位监考人员签字认定,并告知违纪违规人员。
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主考报告。
九、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吸烟、打瞌睡、阅读书报和聊天;不得暗示应试人员答题;不得抄题、答题或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
十、发现应试人员发病或其它情况不能坚持考试时,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十一、监考人员玩忽职守,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按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监考人员工作程序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警告仍不改正或考后认定的,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二)在试卷、答题卡(纸)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三)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四)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六)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中学监考守则
中学监考守则1. 背景中学监考是保障考试公平、规范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学生能在公平的环境中参与考试并展示自己的真实能力,制定一套中学监考守则非常必要。
2. 监考人员的职责与要求2.1 职责•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考试的公正和准确性。
•监考人员必须具备执教资格,对考试相关规定有充分的了解,并且熟悉考试过程和监考操作。
•监考人员需以身作则,以平和、公正的态度对待考生,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生的权益。
2.2 要求•监考人员应提前熟悉考试安排和相关教育政策,确保了解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等关键信息。
•监考人员需要准时到达考场,确保考试可以按时开始。
•监考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考生,包括语言、动作和示意等。
•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考生的潜在作弊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监考人员需保守考试秘密,不得泄露考题或与任何人讨论考试内容。
3. 考场管理架构3.1 考场布置•考场内应保持安静整洁的环境,桌椅摆放整齐,光线充足但不刺眼。
•考场内应配备足够的监考用品,如考号签、考场规则等,并将其摆放在考场入口处。
•考场内应安装监控设备,以确保监考过程得以录像存档,以备后续审查。
3.2 考场监督•每个考场应指定一名监考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考场内的一切活动。
•监考主任需要提前熟悉考试科目和考试规则,并确保监考人员充分理解和执行相关要求。
•监考主任需进行考生身份核验,确保只有符合考试资格的学生才能参加考试。
3.3 考场纪律•在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应向考生详细介绍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
•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交谈、传递纸条或使用通讯工具。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及时收集试卷、答题卡,并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 考场安全与作弊防范4.1 考场安全•考场应设有紧急出口,并有专人负责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考场应配备急救箱和消防设备,以应对突发事件。
2023监考守则
监考守则一、监考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职工的本职责任和应尽义务。
监考人员应高度重视,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考试规定,规范履行监考职责,认真维护考场纪律,关心考生,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证”,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对考试教室进行清理检查,按要求布置考场,检查考试设备设施,擦净并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主要注意事项,在教室前方合适区域指定考试物品放置区,按照隔位就座、科学合理的原则检查、安排考生座位。
三、组织考生出示考试证件入场,引导考生对号入座,并督促学生关闭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
与考试无关的包袋、书籍、笔记本和纸张等物品和通讯工具、录放音机、MP3等有拍录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其他器材,须要求考生放到考场中监考人员指定的考试时考生触及不到的物品放置区。
四、要求考生将考试证件放置在考位桌子面上,并核对人、证是否应考学生信息相符。
发现有代考或其他违纪、作弊情况的,在正式开考前应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其姓名、年级、班号;考试进行后必须按规定报告、处理。
考试过程中检查证件,监考人员应尽量避免对学生考试造成影响。
五、监考人员要按要求领取和接收考试试卷,并按试卷保密保管的要求做好试卷的管理、使用、交接手续,确保试卷不丢失、不损毁、不泄密。
六、考前5分钟应向学生强调考试规则和宣讲注意事项等。
考场清理完成后,先发草稿纸、答题纸,再发考试试卷。
试卷发放后,提醒考生核对考试科目,在草稿纸、试卷、答卷上工整、清晰填写姓名、考号(学号),以及学院专业班级座号等,并进行试卷印刷质量和完整性检查,但不得提前作答。
考试开始后,考生座位书桌上(内)除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及经监考人员同意用于考试的文具外,不得有其他物品。
七、考试时间到,准时开始考试,不得随意提前、推迟和延长考试时间。
开考30达分钟后,不得允许迟到的考生入场,开始准许交卷的考生离场。
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
监考守则规范
监考守则规范
1.每个考场至少有2名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对监考工作严肃认真,积极负责,做好考场检查、监督,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提前1小时完成考场的清理布置和检查工作,按要求布置考场。
3.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到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到,统一核对时间并领取试卷。
领取试卷时应仔细核对试卷袋上的各项内容,检查试卷袋的密封情况,若有不符需及时向考点主考报告。
4.监考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考场,将考试起始、结束时间写在黑板上,检查学员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学员证),宣读考场规则和有关事项。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含30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在开考30分钟后,应认真核对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在《考场记录单》上详细填写应考人数,缺考人数等考场情况。
6.监考人员无权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试题印刷不清楚或分发错误,可予更换。
7.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维护考场纪律。
发现作弊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在《考场记录单》上做好记录。
8.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考试结束时间到,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
9.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收齐、整理好考卷,并核对《考场记录单》的填写内容,一并交考点主考验收合格。
10.监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聊天,抄做试题,接听电话,阅读报刊书籍及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
监考员规章制度守则
监考员规章制度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考试环境的秩序和公平,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守则。
第二条监考员是考试组织机构的代表,在考试中负责监督考生的行为和考场的秩序。
第三条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四条监考员应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规章制度。
第五条监考员应保守考试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六条监考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保持严肃的工作态度,不得懈怠或有失职行为。
第七条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组织机构的安排和工作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的指挥。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监考员在考试前应认真学习考试内容和相关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第九条监考员应按时到达考场,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如检查考场、考生座位等。
第十条监考员应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件,确保考生身份真实并与考试名单一致。
第十一条监考员应在考试过程中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制止考生可能存在的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监考员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监督考生的行为,并及时记录违规情况。
第十三条监考员应在考试结束后,认真核对考生的答卷和考试材料,确保不出现失误。
第十四条监考员应及时向考试组织机构报告考试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五条监考员应端正自己的仪容仪表,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监考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得偏袒任何一方考生。
第十七条监考员应保密考试内容和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泄露给外界。
第十八条监考员应礼貌待人,不得采取粗暴行为对待考生或其他监考员。
第十九条监考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不得私自离开考场。
第二十条监考员应与其他监考员保持密切合作,共同维护考试秩序。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监考员,考试组织机构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考试内容、有意偏袒考生、擅离职守等。
第二十三条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停职整顿、甚至开除监考员资格等。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一、监考职责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
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
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
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
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9.在考试结束时,要核对本考场参考人数与收回试卷人数是否一致; 要保证参考人数与考场学生签到表上的人数一致。
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考生、作弊考生、违记考生等情况,要做认真、详细的登记,并在学生签名后的(成绩栏)填写清楚上述学生的状况。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序号排序收齐检查无误后,交考务人员。
教务处。
中小学考试监考守则
监考守则一、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纪律,又要主动热情地关怀考生。
二、监考人员在考试前按照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向考生宣读考场守则,每门学科考试开始后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座号等是否一致,考生与准考证照片是否相符。
三、监考人员在每科考试前五分钟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当众拆封试卷,拆封后检查袋内装的试题是否与本考试科目一致,试题份数以及试卷内有无夹杂其他学科考题等。
如发现试题错装,应立即将该袋试题封好,交回保密室,并迅速报告考点负责人。
考点负责人核实后,按规定启用备用题,并迅速报告考试主管部门。
四、监考人员应于每场考试前在考场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试卷页数。
考试中,监考人员除答复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楚提出的询问外,对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五、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舞弊,应提出警告,同时在考场记录单上如实填写考生考试舞弊情况,随该场试卷袋密封,并报告考点负责人。
六、监考人员应爱护、关心考生,如发现考生有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治疗,并通知家长。
对不能坚持考试的,监考人员应说服考生停考。
七、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准抄题、做题。
八、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
终了时间一到,监考人员立即宣布停止答题,并进行收卷、装订、密封,注明考场名称和科目,填好考试记录单,签名后交考点验收。
试卷装订不得出现错装、漏装、倒装等问题。
九、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监考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十、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模范地带头遵守考场纪律,不准擅离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违者严肃处理。
学校监考教师工作流程及职责
学校监考教师工作流程及职责
一、考室监考按主考、副考设置。
主考为本考场责任人,主持本考室的考试,维护考室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
二、主考负责试卷的领取、启封、分发、试卷回收、清点验收、密封等工作。
副考负责领取考试工具,核对考生信息,发放草稿纸,张贴条形码,以及负责学生个体需求等工作。
三、主考在考室前方就位,副考在考室后方就位。
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实时巡查考场,防范、制止违规行为。
四、考试结束,主考收取试卷,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集(缺考考生的答题卷由监考老师张贴条形码后一并装入),经验收后装入试卷袋,密封交考务组。
副考维护考场秩序,回收草稿纸、监督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室。
五、考场监考人员制止非本考场考生、监考员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视员、流动监考员、负责缺考处理的人员的其他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六、遵守监考工作纪律,执行监考员守则:
1.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
3.监考工作过程中,不吸烟,不上网,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暗示考生答题等,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4.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得擅自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内容。
七、完成考点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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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期末考试》
监考守则
第一条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在考试进行前逐个检查考生姓名、核对照片考场座号和学号是否有误,宣读考场纪律并分发试卷,指导并检查考生正确书写答卷上的有关事项。
第三条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如因试题印刷文字不清考生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或请主考予以说明。
第四条开考30分钟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
考生考试30分钟后提前出场的,监考人员要检查考生试卷是否齐全。
第五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
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现象时,可以提出口头警告并予以制止。
对拒不执行考场规则者,可令其退出考场。
监考人员一经发现考生作弊,应立即中止其考试并记录作弊情况。
第六条监考人员要以身作则,在考场内不吸烟、不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擅自离开考场;不经主考官同意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第七条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其它非巡视人员进入考场。
第八条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
终止时间一到,应即令考生停止答题,由监考人员依次收齐试题和答卷并清点无误后令考生退出考场。
考生退场后,应立即包装密封。
第九条监考人员要模范地遵守考场纪律,由于监考人员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袒护、包庇考生作弊者,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考场守则
第一条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考试开始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第二条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听力考试一旦开始,考生即停止进入考场)无故不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
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第三条参加闭卷考试时,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用品(钢笔、铅笔、圆珠笔、圆规、计算器)外,书籍、资料、笔记本、各种草纸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均不得带入考场。
参加开卷考试,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根据考前通知可携带与该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或资料等进入考场,手机等通讯工具均不得带入考场。
第四条考生领到考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
第五条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学号等)。
凡上述各项涂改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试卷,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学生证号,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第六条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除外)。
第七条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擅自询问其他考生。
第八条考场内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警告一次:
(一)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二)不经监考教师允许私自传递物品;
(三)互相打手势,暗示答案;
第九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纪:
(一)带小抄入场,偷看或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
(二)找人替考或换卷;
(三)协助他人作弊者;
(四)被警告两次或以上者;
(五)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者
第十条出现违纪情况,该科以零分计,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
第十一条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走。
第十二条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周围大声喧哗;因考生违反纪律或作弊,监考老师劝其退出考场时,考生不得无理纠缠,否则按扰乱考场秩序论处。
考场布置要求
1、考场号门贴和物品存处在处贴在门外左/右侧墙上,离地面六块瓷砖位置处。
物品存放处在考场号门贴左侧,中间相隔一块瓷砖的距离。
2、座号贴在桌子靠走廊处,按照横向“S”型张贴。
如下图
※33号以后依照此规律顺延
3、黑板上写明考试情况(考试科目、时间等)如下图
考试情况
(写在黑板上)
考试科目:________________
考试时间:________至________
试卷共_______张,_______页,______大题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2013-201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