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仪表技术标书(参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流量计招标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 本次招标邀请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服务及时、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专业生产商设计、制造并提供产品。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采用最新技术设计和优质材料制造,在各方面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提供的产品应具有高可靠性、高稳定性。

投标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设计选型、各项技术指标、性能及售后服务负完全责任,并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开机、培训等工作。

1.2 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就地仪表设备。

1.3 投标方如果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异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书所规定的标准要求。

如有偏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的标明在投标文件附件中的差异表内,(招标方如不同意投标方的产品偏差,则投标方的产品将不被采用)如投标方实际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则投标方负完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 凡在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应经招标方确认,但技术上均由投标方负责。

1.5 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开始制造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遵守此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6 招投标双方如遇到与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最新的中国国家标准。

1.7 以本规范书为依据,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技术协议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8 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均使用中文。

1.9 技术规范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必须采用国际单位制。

1.10投标方应在标书中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说明本企业的装备能力及投标方以为有必要说明的本企业的其他方面的情况。

1.11投标方应对产品性能、硬件、软件的质量和功能担保,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技术担保条款。

在产品担保期内中标方免费更换不满足测量要求的仪表和损坏的部件。

1.12供货期要求在年月日前到需方施工现场。

1.13招标方因招标需要提供给投标方的数据、图纸、方案、参数等一切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招标方,投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或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投标方负一切法律责任,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以专门条款对此作出承诺。

2技术要求
2.1一般要求:
2.1.1全部仪表的设计生产和相关技术指标应遵守本技术规范书和仪表数据表及国家最新有效的标准规范。

2.1.2仪表应整体交货,即可以在现场直接进行安装而不需要预组装。

2.1.3仪表应是完整的,不需要增加任何配件或做任何处理即可安装。

2.1.4仪表禁油﹑清洗
2.2设计制造要求:
2.2.1仪表必须根据设计条件要求合理选择材质,所选用材质应不低于仪表数据表中的要求。

2.2.2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在铭牌上注名材质﹑公称直径﹑公称压力﹑仪表系数及指示流动方向的箭头等内容,并标示仪表位号。

2.2.3仪表的连接方式应符合化工部HG20592-97标准,电气接口尺寸应完全符合仪表数据表中的规定要求。

防爆防护标准应不低于仪表数据表中的规定等级。

3.设备选型
3.1投标方所供仪表应在中国国内有良好的应用业绩,要求提供相关的业绩表(特别是省内业绩)及在用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咨询。

3.2供应厂商应严格按照仪表规格书中的工艺参数进行选型,如因选型错误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投标方负责,设计院提供的型号仅作参考。

3.3所选仪表的性能指标应不低于仪表规格书中的要求,如精度、材质、最大测量范围、耐温/压范围等,并留有裕度。

如有偏差必须清楚的表明在技术标书的技术差异表中。

3.4 供货清单中要求提供详细的设备选型型号,并提供产品选型样本,以便技术人员评标。

4.供货范围
4.1仪表数量﹑规格﹑附件等要求详见仪表数据表;
4.2投标方在投标书中详细写明所能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5.设计配合
5.1在适当的时候,中标方应派工程技术人员到招标方施工现场进行设计联络,说明初步设计的细节,确认最终的施工图设计,交通、食宿由中标方自理。

5.2设计联络并不解除中标方对设计应承担的责任。

5.3中标方应提供仪表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装置外形尺寸图;法兰尺寸图、产品接地要求、硬件接线图、附带软件说明、操作手册、图纸、系统特性及功能的详细描述、主要元件厂家名称及产地等资料,采用语言为中文。

6.服务及质量保证
6.1投标方负责招标方的技术培训,培训应结合实际进行,通过培训,买方的技术人员能掌握有关的操作维修技能、参数的调整、并能处理各种故障。

中标方的培训大纲应提前提供给买方,培训材料为中文。

培训安排:投标方应根据经验向买方提出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及人员安排,现场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天,工厂培训时间应不小于为3人次/2天,培训所需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6.2在设备运往买方现场前,买方有权对中标方所提供产品进行工厂检验。

投标方应在质保
期内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性能指标。

根据业主要求,投标方应派人参加现场开箱验货。

6.3中标方需免费提供产品所需的安装指导与开车调试等现场服务,直到达到合同规定的系统性能和各项指标。

在安装指导与开车调试期间, 中标方在接到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施工现场,中标方负责检查确认后上电测试,在上电测试时所出现的损坏、故障,由中标方负责。

当仪表发生故障时,投标方应在1小时内答复,24小时内到达招标方现场。

查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处理。

装置正常运行后一年内仪表没有发生质量问题,视为验收合格。

6.4投标方在标书中提供各类故障的修复或更换的详细时间表。

6.5投标方对所供产品须提供18个月及以上的质量保证期,对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产品在最短时间内给予无偿更换。

6.6所供产品应随箱提供所有应提供的合格证及出厂标定文件,证明该产品为合格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证明书﹑防爆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
7. 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仪表数据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