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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业务操作流程

信用证业务操作流程

信用证业务操作流程目录1 目的 (3)2 适用范围 (3)3 释义和缩写 (3)4 职责与权限 (3)5 政策 (5)6 操作及控制要求 (5)6.1 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流程 (6)6.2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要求 (7)6.3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流程 (11)6.4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要求 (12)7 相关文件 (18)8 附件 (19)1 目的本流程规定了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各经办行办理信用证业务的流程,突出了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风险点,并给出了相应的控制对策,以确保业务处理及时、正确、高效。

2 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以信用证作为资金结算方式的进口信用证的开立、证下单据的审核以及对外承兑或付款或拒付和出口信用证的通知、单据审核以及到期收汇解付业务。

3 释义和缩写本流程采用《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和要求》和《内控手册》的定义和缩写,除此之外,还采用以下释义和缩写:3.1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保证,它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具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

3.2出口信用证出口信用证业务主要是国外开来信用证的审核、信用证的通知、审单、单据议付、寄单索汇和收汇考核。

3.3进口信用证进口信用证业务主要是信用证的开立、信用证的修改、国外银行来单的审核、付款。

4 职责与权限部门/岗位职责和权限不相容职责国际结算经办岗1.负责客户信用证业务受理;2.负责及时按照操作和控制要求处理业务并提交复核人员复核业务、主管总经理授权;3.负责业务登记本记录正确、完整、清晰和档案完整有序;业务复核、业务授权部门/岗位职责和权限不相容职责4.负责正确、及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结算复核岗及时严格审核经办人员提交的待复核业务业务经办、业务授权公司业务经办岗职责:1.客户资信调查、贸易背景调查;2.收妥保证金;3.减免保证金情况下落实担保情况和担保报告;4.组织材料信贷报批;5.贷后管理。

信用证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信用证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信用证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一.信用证遵守的主要原则(3 个重要原则)(1)单证一致:单据和信用证一致。

(2)单单一致:单据和单据之间一致。

(3)单内一致:单据内前后一致二.信用证操作流程简述如下:1.出口企业与国外客户确认好订单情况,确认好产品数量,单价,谈好贸易条款,例如FOB 报价,CNF 等一切基本资料。

有时候,在后面办理信用证时,可能出于关税等原因客户要求改变商品名称或者数量等,要特别谨慎的更改。

因为改了一个地方,可能会涉及到好几个地方的内容,为保持一致,请注意审查信用证里与之相关的内容。

2.出口方准备好合同与买方签订,如果不签订合同,一般可开具形式发票(P ROFORMA INVOI CE)给买方客户。

3.客户收到形式发票后,向其所在银行,即开证行申请开出信用证。

这里说明一下,客户申请开证一般是填一张信用证申请表(APPLI CATI ON F ORM)。

在正式提交申请开证之前,请让客户先把开证草稿发给我方确认。

待所有疑问都达成一致之后,再通知客户开证。

4.开证行根据客户提交的申请表,开出信用证,一般是以国际银行电传(SWIF T)方式,开到卖方所在地通知行。

开证行一定要让客户找知名度高的。

一般找在国际上排名前2 0名的银行。

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

5.卖方银行,术语叫: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

通知行将信用证L/C 以正本形式通知买方,并收取通知费(ADVISI NG F EE)6.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1 )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要特别注意信用证里Applicant(申请人)和beneficiar y(受益人)在整个信用证里前后的书写保持一致。

信用证的一般业务流程

信用证的一般业务流程

信用证的一般业务流程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

它是由卖方的银行以买方的银行为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保证付款的证券,它对买卖双方具有较强的保障作用。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信用证的一般业务流程。

首先,买卖双方就交易内容和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随后买方向自己所在的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

此时,买方的银行将对买方进行信用调查,并根据买卖双方的意向开立一份信用证。

信用证会明确规定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的交易条件和付款方式。

然后,买方的银行将信用证发送给卖方所在的银行。

卖方收到信用证后,会认真核对信用证的内容,确保符合自己的要求。

同时,卖方可以根据信用证的要求进行催款,以确保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款。

接下来,卖方根据信用证的要求进行货物准备和装船,将货物交给指定的运输公司或海关,同时将货物的有关文件提交给自己所在的银行。

然后,卖方的银行会审核货物的有关文件,确保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合。

如果文件完全符合要求,银行会向卖方支付款项。

此时,卖方的银行会将货物的有关文件转交给买方的银行。

最后,买方的银行会核对接收到的文件,如果文件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会开具支票或进行电汇等方式,将款项支付给卖方所在的银行。

买方的银行将支付完成的通知发送给卖方的银行,卖方的银行收到通知后会立即通知卖方取款。

整个流程结束后,买方会根据运输方式及时收到货物,并检查货物是否与合同要求一致。

同时,卖方也会在确认付款到账后继续开展其他的贸易活动。

总结起来,信用证的一般业务流程包括:买方开立信用证,买方的银行发送信用证给卖方的银行,卖方根据信用证要求装运货物和提交相关文件,卖方的银行核对文件并支付款项,买方的银行核对文件并支付款项给卖方的银行,最后买方收到货物并确认付款到账。

这一流程确保了买卖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一、开立信用证
1.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明确交易条款。

2. 买方根据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填写开证申请书,并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

3. 银行审核买方的信用状况和申请材料,确定开证金额、期限等
信用证条款。

4. 银行开立信用证,并将信用证正本寄送给卖方。

二、卖方审证
1. 卖方收到信用证后,仔细审核信用证条款,确保与合同一致。

2. 如发现信用证条款与合同不符,卖方应及时与买方协商修改。

3. 卖方根据信用证条款准备相关单据,如发票、提单、装箱单等。

三、装运货物
1. 卖方根据信用证条款和合同约定,将货物装运到指定目的地。

2. 卖方取得运输单据,如提单、运单等,作为货物交付的证明。

四、交单议付
1. 卖方将信用证正本、运输单据及相关单据交至银行。

2. 银行审核单据,确保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

3. 银行议付单据,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五、买方付款赎单
1. 买方收到银行通知,确认货款已支付给卖方。

2. 买方向银行支付货款,取得信用证正本及相关单据。

3. 买方凭提单等单据提取货物。

六、信用证结汇
1. 卖方将货款结汇成人民币,存入银行账户。

2. 卖方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办理结汇手续。

七、信用证注销
1. 信用证到期或交易完成,银行注销信用证。

2. 买卖双方结清交易,信用证业务流程结束。

承兑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承兑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承兑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答:承兑信用证的业务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开证申请。

开证申请人根据与出口商签订的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
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求开证行开立信用证。

2.开证行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出口商开出信用证,并寄交
出口人所在地的通知行。

3.通知行通知受益人。

通知行核对信用证上的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给出口
商。

4.受益人审核与装运。

出口商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
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

5.议付行议付。

出口商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汇票和货运单据送至议付行进行
议付。

6.议付行审核单据。

议付行审核单据无误后,垫付货款给出口商。

7.议付行向开证行索偿。

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
行进行索偿。

8.开证行付款给议付行。

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9.开证行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

开证行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

10.进口商付款并接收单据。

进口商在收到开证行催收后,付款并接收单据。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开立信用证时所交付的保证金以外的信用证剩余款项,通常需要进口商在收到单据后支付。

信用证业务流程

信用证业务流程

信用证业务流程信用证业务流程虽然不同类型的信用证的结算程序在具体细节上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环节大致相同,如下图所示:进口地银行出口地银行①申请开证。

在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之前,买卖双方先签订贸易合同。

如果在他们签订的合同里规定了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进口商应向当地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在开证之前,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会按银行的要求提供一定比例或全部开证金额的押金,有的还应提供必要的批准,填制符合合同规定条款的开证申请书并交纳开证手续费等。

②开证。

银行接受进口商的申请,并按开证申请书的要求和指示,开出信用证。

这家银行称为开证行。

它是与进口商有关系的往来银行或是进口商的开户银行。

信用证应交开证行在出口地的代理行进行通知。

如果是信开本,一般为一正三副,开证行应送交代理行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另两份副本一份留存,一份交开证申请人保存。

有时开证行为了使自己的信用证有较好的可接受性,就要求另一家银行加保兑,这家银行称为保兑行,一般昌出口信誉良好的银行。

③通知。

开证行在出口地的代理行收到信用证后,凭密押或印鉴验证和注明真实性。

以出口商为收件人的信用证,应直接将信用证原文交出口商,这一行为称为“转递”;以银行为收件人的信用证,银行应照录原文并以自己的信用证格式交给出口商,这一行为称为“通知”。

但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管信用证以谁为收件人,银行收到来证后一律照录原文或将正本直接交出口商,交统称为“通知”。

招执行通知的银行称为通知行。

④交单。

出口商收到通知行较交的信用证后,审核该证是否能接受,主要是审核信用证所列条款是否与买卖合同中所列的条款相符。

如果信用证经审核无误,出口商应立即以受益人身份按信用证的规定备货、发货,并取得和缮制信用证规定的全部单据,开立汇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全套单据和信用证一并送交一家当地银行。

⑤垫付。

出口商送交单证的这家银行往往就是通知行,它受开证行的邀请,在受益人交来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为受益人垫付货款。

国际结算:7-信用证业务流程(1)

国际结算:7-信用证业务流程(1)

国际结算:7-信⽤证业务流程(1)第七章信⽤证业务流程信⽤证按照付款⽅式分类有即期和远期,本章就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即期信⽤证的⼀般业务流程作简单介绍。

第⼀节即期信⽤证结算的⼀般流程图1即期信⽤证结算的⼀般流程1.交易双⽅签订进出⼝合同,约定采⽤即期信⽤证⽅式结算货款。

2.开证⼈填具开证申请书,交纳押⾦(开证保证⾦)或提供担保,要开证⾏开⽴信⽤证。

3.开证⾏根据开证申请书开出以出⼝商为受益⼈的信⽤证,并寄送通知⾏。

4.通知⾏核对密押或印鉴⽆误后,通知受益⼈信⽤证已开到。

5.受益⼈审证确认⽆异议后,根据信⽤证规定对进⼝商发运货物(若对信⽤证的内容持有异议,可提出修改要求)。

6.受益⼈开⽴汇票,连同货运单据等在信⽤证规定的期限内送议付⾏办理议付。

7.议付⾏根据信⽤证条款审核单据⽆误后,向受益⼈议付货款。

8.议付⾏将汇票与货运单据等寄交开证⾏或其指定的付款⾏,索偿垫付款项。

9.开证⾏或付款⾏核对单据等⽆误后,向议付⾏付款。

10.开证⾏通知开证⼈验单付款。

11.开证⼈验单⽆误后,向开证⾏付款取得货运单据,⽤以接收货物。

第⼆节即期信⽤证在进⼝贸易中的应⽤进⼝贸易中采⽤信⽤证⽅式对外⽀付货款,也就是说的进⼝开证业务。

进⼝开证业务主要有开⽴信⽤证、修改信⽤证与对外付款三个基本环节。

⼀、开⽴信⽤证作为开证申请⼈,进⼝商必须根据合同规定向银⾏要求开⽴信⽤证。

由于开证⾏是信⽤证的第付款⼈,所以开证⾏必须严格依据进⼝商递交的开证申请书,完整、准确、及时地开出信⽤证。

(⼀)开证申请⼈申请开证在这个业务程序中,开证申请⼈有两个主要的业务内容:按合同规定填写进⼝开证申请书与按银⾏规定交纳押⾦或提供必要的担保。

1.进⼝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书是进⼝商根据进⼝合同要求进⼝地银⾏(开证⾏)开⽴信⽤证的申请书,它是银⾏开⽴信⽤证的原始依据。

进⼝商要向银⾏递交进⼝合同的副本以及所需附件,如进⼝许可证等,并根据银⾏规定的统开证申请格式,填写申请书式三份。

简述信用证业务流程

简述信用证业务流程

简述信用证业务流程一、介绍信用证业务的概念和作用信用证业务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通过银行作为中间机构,为进口商和出口商提供担保,确保交易双方的利益。

信用证是银行对支付义务的承诺,有效减少了贸易风险,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二、信用证的种类1. 进口信用证进口信用证是进口商通过银行开立,向出口商展示自己的支付能力,并要求银行按照约定的条件支付货款。

进口商通过信用证可以确保出口商按合同要求交货后才能收到货款,减少了交易风险。

2. 出口信用证出口信用证是出口商通过银行开立,要求进口商按照约定的条件支付货款。

出口商通过信用证可以确保自己按合同要求交货后能够及时收到货款,降低了交易风险。

三、信用证业务流程1. 合同签订进口商和出口商在进行贸易前,首先需要签订一份合同,明确交易的商品、价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具体内容。

合同签订后,双方可以开始办理信用证业务。

2. 信用证开立进口商向自己的银行提交申请,要求开立信用证。

申请中需要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文件,详细描述交易的具体条件。

银行根据申请资料开立信用证,并将信用证通知给出口商的银行。

3. 信用证通知出口商的银行收到进口商的银行通知后,会立即通知出口商。

出口商收到信用证通知后,会核对信用证的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确认无误后才能开始准备商品的交货。

4. 商品交货出口商根据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商品给进口商。

同时,出口商提供相应的交货单据,如装箱单、提单等,用于后续的结算和清关手续。

5. 单据提供出口商将交货单据提交给自己的银行,包括装箱单、提单、发票等。

银行会对单据进行审查,确保单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6. 付款要求进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提出付款要求。

通常情况下,进口商需要向自己的银行提交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单据和证明文件。

7. 付款确认进口商的银行收到付款申请后,会对单据进行审查,确认单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如果一切正常,银行会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将款项支付给出口商的银行。

信用证操作流程范文

信用证操作流程范文

信用证操作流程范文信用证是指在信用证银行的发出、信用证的议付和支付中所涉及的一系列操作流程。

以下是一个完整的信用证操作流程,共分为九个步骤:1.申请:买方与卖方达成贸易交易后,买方向银行申请开立一份信用证。

申请中需要包括卖方的详细信息、货物的描述及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付款条件等。

申请还需要附上相关的贸易合同和发票等文件。

2.确认:银行收到买方的信用证申请后,会核实申请中的各项信息,并与买方进行确认。

确认后,银行会向卖方发出确认函,告知信用证已经开立。

3.开证:在收到买方的确认后,银行开始处理信用证开立手续。

银行会根据买方的指示,在信用证中列明开证银行的承诺,以及付款的条件和要求。

4.通知:开证银行会将信用证的副本发送给卖方的银行,以及给卖方本人。

同时,银行还会通知卖方信用证的开立,告知卖方可以开始准备货物的交付和相关文件的准备工作。

5.装运: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开始准备货物的装运。

卖方需要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向买方提交装运单据和相关文件。

6.文件检验:卖方在完成装运后,将装运单据和相关文件交给银行检验。

银行会仔细检查这些文件,确保其与信用证的要求相符。

如果文件未能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会拒绝付款,并通知买方。

7.文件议付:如果银行对文件的检查结果是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就会开始进行文件的议付。

议付是指银行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向卖方支付货款的过程。

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议付可以是即期付款,也可以是延期付款。

8.付款:在议付完成后,银行会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向卖方支付货款。

买方会从其银行账户中支出相应的款项,以完成交易。

9.结束:一旦卖方收到货款,交易就被视为结束。

买方和卖方可以根据需要签订终结合同,并完成所有的结算和结账工作。

5.2信用证流程及业务操作

5.2信用证流程及业务操作

(1)信用证加保必须基于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 信用证加保必须基于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 信用证加保必须基于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 否则为沉默保兑; 否则为沉默保兑; (2)保兑行为是不可撤销的; 保兑行为是不可撤销的; 保兑行为是不可撤销的 (3)保兑行的付款或议付是无追索权的; 保兑行的付款或议付是无追索权的; 保兑行的付款或议付是无追索权的 (4)保兑行对偿付行责任独立于对受益人的承 保兑行对偿付行责任独立于对受益人的承 付责任。 付责任。
三、信用证的保兑
Article 2 Definitions Confirmation: means a definite undertaking of the confirming bank, in addition to that of the issuing bank, to honour or negotiate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Confirming bank:means the bank that adds : its confirmation to a credit upon the issuing bank’s authorization or request.
c. A confirming bank undertakes to reimburse another nominated bank that has honoured or negotiated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and forwarded the documents to the confirming bank. Reimbursement for the amount of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under a credit available by acceptance or deferred payment is due at maturity, whether or not another nominated bank prepaid or purchased before maturity. A confirming bank's undertaking to reimburse another nominated bank is independent of the confirming bank’s Undertaking to the beneficiary. d. If a bank is authorized or requested by the issuing bank to confirm a credit but is not prepared to do so, it must inform the issuing bank without delay and may advise the credit without confirmation.

信用证流程(五篇范例)

信用证流程(五篇范例)

信用证流程(五篇范例)第一篇:信用证流程信用证流程贸易背景: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国内企业,有销售发票。

我行资料(制式)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协议期间、核保书、担保企业预留印鉴、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承诺书)、国内信用证付款融资申请书、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

企业资料(制式)企业基础资料、担保企业董事会决议、借款与担保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有授权将出具授权委托书。

开证办理流程:1.国际部审核:填写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查审批表,描述该笔业务基本情况,填写保证金入账冻结单到前台冻结保证金。

填写国内信用证申请书及承诺书。

2.信审部审核:主要审核交易背景是否真实合理,审核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3.放款中心确认额度:在系统中合同录入及提交项中把额度切分出来。

4.行领导签字意见。

融资办理流程:1.国际部审核:交易背景中的卖方委托银行收款及销售货物发票(委托银行可以是我行),买方向我行提供货物收据,申请融资。

填写国际审查表,融资申请书,到前台解冻保证金,货物收据及发票的金额如大于我行所给额度,补存保证金。

2.信审部审核:发票真实性及金额.3.放款中心审核;确认额度。

4.行领导签字意见。

第二篇:信用证审核流程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信用证的审核许多不符点单据的产生以及提交后被银行退回,大多是对收到的信用证事先检查不够造成的,往往使一些本来可以纠正的错误由于审核不及时没能加以及时地修改。

因此,一般应在收到信用证的当天对照有关的合同认真地按下列各条仔细检查,这样可以及早发现错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收到信用证后检查和审核的要点:(一).检查信用证的付款保证是否有效。

应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是一项有效的付款保证或该项付款保证是存在缺陷问题的:1.信用证明确表明是可以撤消的;此信用证由于毋须通知受益人或未经受益人同意可以随时撤消或变更,应该说对受益人是没有付款保证的,对于此类信用证,一般不予接受;--------------------------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信用证中如没有表明该信用证是否可以撤消,按UCP500的规定,应理解是不可以撤消的;2.应该保兑的信用证未按要求由有关银行进行保兑;3.信用证未生效;4.有条件的生效的信用证;如:“待获得进口许可证后才能生效”。

信用证的操作和使用流程

信用证的操作和使用流程

信用证的操作和使用流程什么是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它是银行在购买方的授权下,向卖方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并在卖方交付相应证据后执行付款的一种保障方式。

信用证操作流程1.邀请收益承诺:买方(申请人)向银行发出信用证申请,并承诺向银行支付一定的利息成本。

2.发出信用证:经过银行审核后,银行会向卖方(受益人)发出信用证,其中包括支付金额、可接受的文件和要求的交货日期等条款。

3.卖方发货:卖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交付货物,并准备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文件和证明。

4.文件审核:卖方向自己的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文件,并委托银行对文件进行严格审核。

5.银行付款:如果文件符合信用证要求,银行将支付买方承诺的金额给卖方。

如果文件存在问题,银行将通知买卖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6.文件转交:银行将审核通过的文件转交给买方,以供其进行货物提货。

信用证使用流程1.买卖双方达成协议:买方和卖方在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方面达成一致。

2.买方向银行申请信用证:买方向自己的银行提交信用证申请,包括货物的细节和相关的交货日期要求。

3.银行审核信用证申请:银行会对买方的信用状况、历史交易记录等进行审核,确保买方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4.银行发出信用证:经过审核后,银行会向买方发出信用证,其中列明支付金额、交货期限、货物要求等信息。

5.卖方按信用证要求交货:卖方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按时交付货物,并准备好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文件。

6.卖方提交文件给银行:卖方将交付的文件提交给自己的银行,并委托银行进行审核。

7.银行审核文件:银行将对卖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信用证所列明的要求。

8.银行付款给卖方:如果文件符合要求,银行将按信用证承诺支付金额给卖方。

如果文件存在问题,银行将通知买卖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9.文件转交给买方:银行将审核通过的文件转交给买方,以供其进行货物提取和清关。

信用证业务流程及其单据处理

信用证业务流程及其单据处理
1.审查开证行资信 这是信用证旳受益人能否安全收
汇旳关键所在,是银行审证工作中 最为主要旳一环。
开证行旳资信主要取决于:
(1)资产旳大小。 (2)银行旳分支机构多寡。大银行往往
分支机构较多,规模大,实力雄厚。 (3)历史旳长短。一般来说,历史长,
资力较大,地位比较稳固,抗风险能力 强。 (4)往来关系旳好坏,业务多少,过去 旳业绩等等。
2.若信用证项下旳单据与单据 之间表面上出现旳彼此不一致, 将被视为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 款不符。
3.银行对信用证末要求旳单据将不予审 核。银行仅与信用证要求旳单据有关系, 没有责任审核交单人交来旳额外单据。 如银行收到此类单据,银行应将它们退 回交单人或仅作转递而不需承担责任。 (因为额外单据中可能具有与信用证要 求不符之处)。
为了能统一做法、降低纠纷,国 际商会在UCP500中做出了如下要求: “银行必须合理审慎地审核信用证要 求旳一切单据以拟定其表面上是否符 合信用证条款。”
1.要求旳单据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 条款相符须按UCP600有关条文所反 应旳国际原则银行惯例来拟定。审 单中应把“严格相符”原则与“实 质一致”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做 到有根据旳内容应“严格相符”, 没有根据旳内容则“实质一致”, 这是符合银行行业习惯旳做法。
5.有关到期日和到期地点
信用证旳到期日,又称“信用证旳使用 期”,是指开证行承担责任旳期限,故 而应该明确信用证旳到期日。
到期地点是指即在信用证使用期内应向 何地旳指定银行交单为准。
为便于出口人掌握时间,一般都应要求 信用证旳有效地点为出口人所在地银行。
(二)进口人申请开证
买卖协议签订后,进口人必须在 协议要求旳开证时间内向本地旳出 口人可接受旳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申请开证时,进口人作为开证申请 人应做旳工作涉及:

信用证操流程

信用证操流程

信用证操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

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

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1.开证的申请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

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

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

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

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

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

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

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

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信用证操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

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

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1.开证的申请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

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

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

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

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

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

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

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

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1.2.明确;,如果受益用证;3.4.1行;2所有;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信用证的通知1.通知行的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2.信用证的传递方式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国家的银行间传递信息;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国的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3.有效信用证的指示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受益人的审证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1. 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2. 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3. 信用证的款项对吗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4. 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汇票的期限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一致;有一种信用证要求开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所起的作用与即期信用证是一样的;5.6.7.8.9.,1.2.123;"以后"一词理解为不包括所述日期;"上半月"、"下半月"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月初"、"月中"或"月末"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该月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3. 交单地点的限制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付款、承兑的交单地点,或在议付信用证的情况下须规定一个交单议付的地点,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像提交单据的期限一样,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也会影响受益人的处境;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定在其本国或他自己的营业柜台,而不是受益人国家这对受益人的处境极为不利,因为他必须保证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在开证银行营业柜台前提交单据;银行审核单据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银行有义务认真审核单据,以确保单据表面上显示出符合信用证要求和各单据之间的一致性;1. 审单准则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规定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的相符性应由在这些条文中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来确定;单据表面上互不相符,应视为表面上与作用证条款不相符;上述"其表面"一词的含意是,银行不需亲自询问单据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真正装运,以及单据签发后是否失效;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否则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银行无关;因而,如受益人制造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假单据,也能得到货款;但是如受益人已经以适当的方式装运了所规定的货物,在制作单据时未能一到信用证所规定的一些条件,银行将拒绝接受单据,而受人决不能得到货款;银行不审核信用证中未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将退还提交人或予以转交并对此不负责任;2. 单据有效性的免责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中载明、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单据所代表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金额或存在与否,以及对货物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或货物保险人及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力、行为能力或资信状况概不负责;3.,审核单据4.,则开证付;不符,,如;开证行,或未能留存,开1.1 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2. 延期付款1 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3. 承兑汇票1 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4. 议付1 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2 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汇票;3 该议付银行如非开证行,则以事先议定的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证行索赔;办理信用证中最常见的问题是什么2003年2月13日12:38一、信用证的问题--没有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要求签字的单据上没有签字;------------------------------发票上对货物的描述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不一致;--两个单据中的重量不一致;--两个单据中的标志和号码不一致;对于出口商来说,至关重要的是在收到信用证时要仔细审证,如果认为信用证中的条款执行起来有困难,可要求进口商改证;什么是信用证的修改如何办理答:所谓信用证的修改是指在信用证开出以后,由于某种原因,受益人或开证申请人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要求,在开证行同意以后,由开证行以修改通知书的方式对信用证所做的修改;修改信用证时,企业应向原开证行提交用英文缮打清楚的修改申请书,注明修改项目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涉及金额的增加,须补交差额保证金,银行审核接受后,缮制正式修改书,按原通知渠道通知受益人,同时收取一定修改手续费;。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信用证的开立1.开证的申请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2.开证的要求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3.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4.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1.通知行的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2.信用证的传递方式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国家的银行间传递信息;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国的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3.有效信用证的指示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受益人的审证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1. 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2. 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3. 信用证的款项对吗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4. 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汇票的期限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一致;有一种信用证要求开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所起的作用与即期信用证是一样的;5. 信用证提到的贸易条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6. 是否赶得上在有效期和货运单据限期内把各项单据送交银行7. 能提供所需的货运单据吗8. 有关保险的规定是否与销售合同条款一致-需保险的风险;受益人对此应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系,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的要求;超过销售合同中规定投保范围的任何费用应由申请人负担;-投保金额;绝大多数信用证要求按CIF 发票金额的110%投保;9. 货物说明包括免费附送的物品、数量和其他各项写对了吗如果按上述各条目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任何遗漏或差错,那么应该就下列各点立即作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能不能更改计划或单据内容来相应配合-是不是应该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修改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支付若有疑问,可向本单位的联系银行或通知行咨询;但有一点请记住:只有申请人和受益人及有关银行共同同意,才有权决定修改;信用证的履行1. 单据的提交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单据的提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对信用证最终结算的关键;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是否能得到货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已开立信用证和单据是否备齐;2. 交单时间的限制提交单据的期限由以下三种因素决定:1信用证的失效日期;2装运日期后所特定的交单日期;3银行在其营业时间外,无接受提交单据的义务;信用中有关装运的任何日期或期限中的"止"、"至"、"直至"、"自从"和类似词语,都可理解为包括所述日期;"以后"一词理解为不包括所述日期;"上半月"、"下半月"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月初"、"月中"或"月末"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该月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3. 交单地点的限制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付款、承兑的交单地点,或在议付信用证的情况下须规定一个交单议付的地点,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像提交单据的期限一样,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也会影响受益人的处境;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定在其本国或他自己的营业柜台,而不是受益人国家这对受益人的处境极为不利,因为他必须保证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在开证银行营业柜台前提交单据;银行审核单据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银行有义务认真审核单据,以确保单据表面上显示出符合信用证要求和各单据之间的一致性;1. 审单准则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规定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的相符性应由在这些条文中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来确定;单据表面上互不相符,应视为表面上与作用证条款不相符;上述"其表面"一词的含意是,银行不需亲自询问单据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真正装运,以及单据签发后是否失效;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否则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银行无关;因而,如受益人制造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假单据,也能得到货款;但是如受益人已经以适当的方式装运了所规定的货物,在制作单据时未能一到信用证所规定的一些条件,银行将拒绝接受单据,而受人决不能得到货款;银行不审核信用证中未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将退还提交人或予以转交并对此不负责任;2. 单据有效性的免责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中载明、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单据所代表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金额或存在与否,以及对货物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或货物保险人及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力、行为能力或资信状况概不负责;3. 审核单据的期限银行需要多长时间审核卖方提交的单据,并通知卖方单据是否完备统一惯例第13条b款对此明确规定:开证行、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各自应有一个合理的时间,即不超过收到单据后的七个银行营业日,审核单据,决定是否接受或拒收单据,并通知从其处收到单据的当事人;4. 不符单据与通知如开证行授权另一家银行凭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则开证行和保兑行如已保兑有义务:1接受单据;2对已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的被指定银行进行偿付;收到单据后,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必须以单据为唯一依据,审核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果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不符,上述银行可拒收单据;如果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决定与申请人联系,请其撤除不符点;如果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决定拒收单据,则其必须在不迟于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第七个银行营业日结束前,不延误地以电讯,或其他快捷方式发出通知;该通知应发至从其处收到单据的银行,如直接从受益人处收到单据,则将通知发至受益人;通知必须说明拒收单据的所有不符点,还必须说明银行是否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已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有权向寄单行索还已经给予的任何偿付款项和利息;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这些规定办理,或未能留存单据等待处理,未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则无权宣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如寄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提出应注意的单据中的任何不符点,它已以保留方式或根据赔偿书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时,开证行或保兑行并不因之而解除其任何义务;信用证的结算当银行审单完毕后,信用证即进入结算阶段;统一惯例第10条指出:"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1. 即期付款1 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2. 延期付款1 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3. 承兑汇票1 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4. 议付1 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2 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汇票;3 该议付银行如非开证行,则以事先议定的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证行索赔;办理信用证中最常见的问题是什么2003年2月13日12:38一、信用证的问题--没有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要求签字的单据上没有签字;--信用证金额超过规定;--信用证已经失效或逾期交单;--逾期发运;二、提单的问题--提单"不清洁";例如,提单上有关于货物损坏或其它不良批注;--海运提单要求但提单中并未注明货物"已装船";--提单中显示的装卸港非信用证中规定的港口;--提单中显示货物装在甲板上;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允许,货物严禁装在甲板上;--提单未证明出口商已付运费如果有此要求;--没有背书如果背书是必要的;三、保险的问题--保险单不是信用证中规定的种类如,信用证要求的是保险单而非保险凭证;--承保风险非信用证中规定的风险;--投保所采用的货币非信用证规定的货币;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允许;--投保金额低于所要求的金额;--保险不是与运输单据同时或提前开始;四、单据间的不符--发票上对货物的描述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不一致;--两个单据中的重量不一致;--两个单据中的标志和号码不一致;对于出口商来说,至关重要的是在收到信用证时要仔细审证,如果认为信用证中的条款执行起来有困难,可要求进口商改证;什么是信用证的修改如何办理答:所谓信用证的修改是指在信用证开出以后,由于某种原因,受益人或开证申请人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要求,在开证行同意以后,由开证行以修改通知书的方式对信用证所做的修改;修改信用证时,企业应向原开证行提交用英文缮打清楚的修改申请书,注明修改项目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涉及金额的增加,须补交差额保证金,银行审核接受后,缮制正式修改书,按原通知渠道通知受益人,同时收取一定修改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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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业务操作流程
目录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释义和缩写 (3)
4 职责与权限 (3)
5 政策 (5)
6 操作及控制要求 (5)
6.1 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流程 (6)
6.2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要求 (7)
6.3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流程 (11)
6.4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要求 (12)
7 相关文件 (18)
8 附件 (19)
1 目的
本流程规定了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各经办行办理信用证业务的流程,突出了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风险点,并给出了相应的控制对策,以确保业务处理及时、正确、高效。

2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以信用证作为资金结算方式的进口信用证的开立、证下单据的审核以及对外承兑或付款或拒付和出口信用证的通知、单据审核以及到期收汇解付业务。

3 释义和缩写
本流程采用《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和要求》和《内控手册》的定义和缩写,除此之外,还采用以下释义和缩写:
3.1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保证,它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具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

3.2出口信用证
出口信用证业务主要是国外开来信用证的审核、信用证的通知、审单、单据议付、寄单索汇和收汇考核。

3.3进口信用证
进口信用证业务主要是信用证的开立、信用证的修改、国外银行来单的审核、付款。

4 职责与权限
5 政策
岗位制约性:信用证业务经办和业务复核不能同时兼岗。

处理及时性:下午4点之前收到的信用证业务应在业务受理日处理完毕,4点之后收到的业务在第二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处理正确率:信用证业务应保证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三。

6 操作及控制要求
出口信用证业务控制活动主要分为来证通知、受理单据、传送单据、审核单据、邮寄单据及查询查复、解付款项、国际收支申报、关闭档案八个阶段。

其主要风险环节是交单申请书内容与信用证和实际提交的单据不符、地址和面函打印错误、没有及时解付款项或解付金额不正确,针对上述风险的关键控制环节为复核人员的业务复核。

进口信用证业务控制活动主要分为业务受理、信贷审批、对外开证、受理到单、传送单据、审核单据、提示单据、拒付(或承兑或付款)、国际收支申报、后续处理工作十个阶段。

其主要风险环节是资格审查有误、公司业务经办人员疏忽大意未尽职落实担保情况、没有在收到单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拒付或承兑或付款,针对上述风险的关键控制环节为复核人员的业务复核。

信用证业务流程、控制要求见下面的流程图及操作和控制要求。

6.1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流程
6.2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要求
6.3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流程
6.4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和控制要求
7 相关文件
(199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9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号令公布1997年1月14日修订)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2003〕91号)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汇发〔2003〕107号)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97)汇国发字第01号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汇发〔2002〕号113号)
《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2007年7月1日生效)《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物(ISBP)》(国际商会681号出版物)
《跟单信用证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725号出版物)
《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二级分行国际结算业务受理办法》(建豫发〔2003〕127号)
《中国建设银行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管理规定》(建总发〔2004〕107号文)
《中国建设银行贸易融资额度管理规定》(建总发〔2004〕107号文)
《新一代贸易融资系统业务处理操作规程(试行)》(建豫发〔2006〕15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1号)
8 附件
附件一:《出口来证通知登记本》
附件二:《出口信用证业务登记本》
附件三:《出口信用证寄单本》
附件四:《进口信用证业务登记本》
附件五:《出口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业务登记本》
附件六:《客户回单签收本》
附件七:《帐务处理联系单》
附件八:《保证金开户通知单》
附件九:《保证金销户通知单》
附件一
出口来证通知登记本
附件二
出口信用证业务登记本
出口信用证寄单本
进口信用证业务登记本
出口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业务登记本
客户回单签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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