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安全等保管理制度
安全等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维护信息系统正常的运行和使用,防止各种安全风险的发生,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制定《安全等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员、工作人员及其他在信息系统上线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确定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制度,确保信息系统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具有一致性和连续性,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符合国家和政府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成立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明确各类信息系统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监督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本单位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最高管理机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处理和执行。
第六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和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研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等。
第七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二)负责信息系统的入侵检测、安全事件的处理、应急处理等工作;(三)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加固、安全监控和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四)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审计、安全管理和风险评估。
第八条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研究并决定信息系统的等保安全级别;(二)制定并修订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制度、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三)组织并协调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价;(四)组织对信息系统的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
第三章安全等保管理制度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等保管理制度,根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要求进行分类保护和等级划分,并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将信息系统根据其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根据国家和政府相关规定,设立不同的安全等级标志。
信息等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信息安全,提高信息系统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设备等。
同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本单位信息系统的人员,包括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
三、信息安全等级管理1. 对于本单位的信息系统,根据其安全性质和安全需求,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具体等级划分和等级涉密信息的保护要求,按照国家标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进行落实。
2. 每个信息系统的管理员应当根据信息系统的等级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 对于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变更、维护、升级等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相应的安全调整和改进。
四、人员管理1. 本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信息安全培训,了解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规范,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
2. 对于信息系统管理员、操作人员等关键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信息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严格控制信息系统的权限分配,根据需要设定不同的权限级别,并定期对权限进行审计和调整。
五、设备管理1. 所有信息系统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2. 对于重要的信息系统设备,应当建立完善的备份和恢复系统,确保在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和系统。
3. 对于信息系统设备的更新、维护和安全补丁的安装,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障设备的安全和稳定。
1. 对于本单位的网络设备,应当建立专门的安全隔离和防护机制,保护网络的安全和稳定。
2. 对于网络的通信安全,应当建立加密通道,保护数据的传输安全,防止数据被窃取和篡改。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为规范机房内部管理,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内部实行区域安全责任制,有关责任人对自己相应责任区负责。
区域划分和相应责任人另行作出具体规定;二、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实行权限管理制度,被授权人员按照权限刷卡进入相应区域;三、参观考察或者监测维修等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需经批准并登记,其在机房内的一切活动必须得到允许并接受监督;四、严禁将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物品带入机房,未经许可不得将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摄影摄像设备和与工作无关的移动存储设备带入机房;五、未经允许严禁参观、拍照、录音、录像,禁止在机房内吸烟;六、进入机房必须戴鞋套或更换机房专用拖鞋;七、机房内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机器设备要清洁干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在机房内会客接待、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八、相关责任人要定时检查供电配电系统、空调通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和消防安全系统等,确保各配套系统安全正常运转;九、严禁用机房内的计算机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十、严禁随意拆卸设备、私自接线和开关电源等操作;十一、定时查看机房温度、湿度,保持其符合规定范围。
介质管理制度一、本规定所称介质包括:硬盘、软盘、光盘、磁带、数字证书介质(USB Key/IC卡)、系统密钥介质等,分涉密和非涉密两种;二、非涉密介质的使用管理;1、非涉密介质包括通用产品如服务器驱动、防病毒软件系统光盘/软盘等;2、非涉密介质,实行谁使用管理的原则。
三、涉密介质的使用管理;1、涉密介质管理遵循“统一购置、统一标识、统一备案、跟踪管理”的原则;2、实行专人管理。
收发应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严格登记交接手续。
要按类编号,注明涉密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3、涉密介质必须存放在安全场所的保密设备里;4、涉密介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5、各类涉密介质未经批准严禁外出使用,更不得外借使用。
国家的信息安全系统等级第二级保护规章制度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二级)一、技术要求1、物理安全1.1物理位置的选择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1.2 物理访问控制(1)机房出入口应有专人值守,鉴别进入的人员身份并登记在案;(2)应批准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1.3 防盗窃和防破坏(1)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物理受限的范围内;(2)应对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3)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如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等;(4)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5)应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设施,以防进入机房的盗窃和破坏行为。
1.4 防雷击(1)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2)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1.5 防火应设置灭火设备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保持灭火设备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良好状态。
1.6 防水和防潮(1)水管安装,不得穿过屋顶和活动地板下;(2)应对穿过墙壁和楼板的水管增加必要的保护措施,如设置套管;(3)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屋顶和墙壁渗透;(4)应采取措施防止室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1.7 防静电应采用必要的接地等防静电措施1.8 温湿度控制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1.9 电力供应(1)计算机系统供电应与其他供电分开;(2)应设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3)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如UPS设备)。
1.10 电磁防护(1)应采用接地方式防止外界电磁干扰和设备寄生耦合干扰;(2)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隔离,避免互相干扰。
2、网络安全2.1结构安全与网段划分(1)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应具备冗余空间,要求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2)应设计和绘制与当前运行情况相符的网络拓扑结构图;(3)应根据机构业务的特点,在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的基础上,合理设计网络带宽;(4)应在业务终端与业务服务器之间进行路由控制,建立安全的访问路径;(5)应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重要性、所涉及信息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划分不同的子网或网段,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为各子网、网段分配地址段;(6)重要网段应采取网络层地址与数据链路层地址绑定措施,防止地址欺骗。
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等级保护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从而保护组织的关键信息资源。
本文档定义了等级保护信息的分类标准、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分工,旨在为组织内部相关人员提供指导,确保信息安全管理的规范执行。
2. 术语和定义在本文档中,以下术语将具有如下含义: - 等级保护信息:指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划分为不同等级的信息资源。
- 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管理:指对等级保护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安全策略制定和技术控制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法。
- 等级保护信息负责人:指被授权负责本单位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
- 等级保护信息责任部门:指根据工作职责和机构设置,在本单位内负责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部门。
3. 等级保护信息的分类标准等级保护信息按照其重要性和敏感性,分为三个等级:一般等级、重要等级和核心等级。
3.1 一般等级一般等级信息指那些对组织的正常运行和业务流程没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泄露后对组织的损失较小。
一般等级信息应遵循以下管理要求: - 采取适当的访问控制措施,限制访问权限; - 对一般等级信息的存储和传输进行加密保护; - 定期进行备份,确保一般等级信息的可恢复性; - 对一般等级信息进行巡检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2 重要等级重要等级信息指那些对组织运行和业务流程具有较重要影响的信息,泄露后可能对组织造成较大损失。
重要等级信息应遵循以下管理要求: - 严格的访问控制,限制访问权限,并建立审批流程; - 对重要等级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并定期更新加密算法; - 建立灾备机制,确保重要等级信息的可恢复性; - 配备专业的监控系统,对重要等级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和异常处理。
3.3 核心等级核心等级信息指那些对组织运行和业务流程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泄露后可能对组织造成巨大损失甚至灾难性后果。
核心等级信息应遵循以下管理要求: - 严格控制核心等级信息的访问权限,并建立多层审批制度; - 采用多重加密措施,确保核心等级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 建立高可用的备份和灾备机制,确保核心等级信息的持续可用性; - 配备专业的安全团队,进行实时监控、入侵检测和应急响应。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依据《网络安全法》(国家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或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信息系统、网络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个人(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以及从事信息安全等级评定和认证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信息安全评定机构)。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根据本规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其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提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水平。
第四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当坚持“风险评估、等级确定、分类保护、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脆弱程度、所涉领域的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安全等级,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章信息安全等级评估第五条为了确定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可以选择权威的信息安全评定机构,进行信息安全等级评估。
第六条信息安全等级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独立的原则,评估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信息安全等级评估应当考虑信息系统的架构、技术、设备、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分析其信息资产价值和重要性,确定其信息安全等级。
第八条信息安全等级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和实施方案等,评估报告应当详细说明评估对象信息系统的安全状态和安全风险,评估结论应当明确标明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实施方案应当包含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提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水平。
第三章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第十条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实际管理中。
第十一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应当明确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应的责任人、操作流程、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等。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XXXX有限公司系统安全管理规定2017年12月版本控制备注:1.若此文档需要日后更新,请创建人填写版本控制表格,否则删除版本控制表格。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访问控制策略 (1)第三章系统账号管理 (2)第四章系统安全配置 (3)第五章补丁与漏洞管理 (4)第六章日志管理 (4)第七章备份与恢复 (5)第八章系统监控管理 (6)第九章附则 (8)附件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XXXX有限公司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完成系统各项应有功能,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结合XXXX有限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
主要包括应用系统访问控制策略、安全配置、补丁及漏洞修补、备份与日志管理、系统变更、日常监控、安全评估与加固、故障维护与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系统安全管理流程的制订和维护、系统日志审计、系统安全评估和检查、系统相关系统安全事件的处置。
第四条系统运维人员负责系统基础实施、系统补丁的升级、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系统安全配置基线和安全事件的分析和处理。
第五条应用管理人员负责应用系统日常监控和维护、配合安全管理员制定应用层安全加固方案和安全事件的分析和处理。
第二章访问控制策略第六条隔离运行。
对于不同等级、不同用途的应用系统,应采取特定的隔离措施(物理或逻辑隔离措施)划分不同的安全区域,以确保各区域内应用系统的安全独立运行,对需要交互访问的应用系统应通过限制应用IP等方式控制访问能力。
第七条最小权限。
应指定专人对系统进行管理,划分系统运维人员角色,明确各个角色的权限、责任和风险,权限设定应当遵循最小授权原则。
第八条职责分离。
系统运维人员不得兼任业务操作工作;不得对业务数据进行任何增加、删除、修改等操作,确需对数据库系统进行业务数据维护操作的,应征得业务部门书面同意,并详细记录维护内容、人员、时间等信息。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管理规定
某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单位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确保某单位信息安全,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相关标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遵循“确保安全、注重防范、分工负责、规范管理”原则,以确保信息安全为中心,以抓好安全防范为重点,分工负责,相互配合,认真遵守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共同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信息系统是由某单位规划和建设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所有非涉密信息系统。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第五条在某单位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某单位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某单位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使用管理和运行维护。
第六条网络信息中心是单位信息化工作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的部门,负责指定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
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审计员主要负责对系统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的操作进行审计和评估。
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不得为同一人。
第七条应结合某单位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保障信息安全的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落实有关安全要求,确保信息系统与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规划建设和测评审批第八条信息系统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系统等级保护要求确定保护等级,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第九条信息系统按照其受到破坏时所侵害的客体和对客体造成侵害的程度,分为二级和三级,并分别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某单位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负责信息系统的定级工作,并报山东省公安厅备案。
第十条信息系统应根据其等保定级、行政级别、地域分布、连接范围等合理划分安全域,安全域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信息系统及其相关设备、网络、软件、数据等。
三、安全责任(一)单位领导对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包括:1. 制定和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2. 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培训、宣传教育;3. 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4. 协调解决信息系统安全问题。
(三)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系统安全职责,确保信息系统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1. 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我单位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等级划分,并采取相应措施。
2. 按照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制定和实施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
(二)网络安全管理1. 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2. 加强网络设备、网络设施、网络服务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3.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1. 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
2. 加强信息系统硬件、软件、数据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3. 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四)数据安全管理1. 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防护措施。
2. 加强数据存储、传输、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3. 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一)组织信息系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二)针对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
六、安全检查与评估(一)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信息系统上线及变更管理规定
XXXX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上线及变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上线及变更流程,降低上线及变更过程中的风险,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结合XXXX有限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的上线投产及日常运营变更的全过程。
第三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生产变更的决策机构。
(一)审核重大系统上线及变更的风险评估报告;(二)审核重大系统上线及变更的应急预案;(三)上线及变更质量及管理工作的评估考核;(四)对上线及变更管理中存在的争议最终裁决;(五)授权重大系统上线及变更的监管上报。
第四条平台研发部下属系统运维部门是变更管理的执行和实施部门。
(一)受理上线及变更申请及预审;(二)制定系统运维部门发起的变更实施计划;审议其它部门发起的上线及变更实施计划;(三)上线及变更安全评审;(四)审核应用验证方案和回退方案;(五)上线及变更实施及完成后的初步验证;(六)重大上线及变更总结及质量考核。
第五条平台研发部下属开发部门是变更管理和实施的协助部门。
应积极配合系统运维部门完成上线及变更管理。
(一)按照上线及变更流程要求提出上线及变更申请及相关变更材料;(二)协助系统运维部门完成系统上线或变更操作;(三)协助系统运维部门处置紧急变更;(四)参与上线及变更实施完成后的验证,并协调提出开发需求的业务部门参与验证;(五)参与变更总结及质量考核。
第六条业务部门负责提出系统的功能变更、系统上线的时间需求。
第七条安全管理员协助系统运维部门评估系统上线及变更带来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评估系统上线及变更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
第二章上线及变更受理及审批第八条平台研发部下属系统运维部门是XXXX有限公司上线及变更受理的唯一接口。
第九条系统运维部门应明确上线及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的要求,同时明确各类变更申请的提交时间。
XXXX有限公司各部门应按照系统运维部门的上线及变更要求填写、准备、提交上线及变更申请材料,重大系统上线、重大变更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变更申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系统运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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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计算机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XXXX有限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平稳、可靠地运行,更好为XXXX的各种经营管理活动服务,保证XXXX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与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XXXX的信息技术人员应根据授权,处理本规定中所涉及的业务事项。
第二章主机、服务器及数据库系统的管理第四条根据应用需求,主机、服务器及数据库系统的配备和安装、以及系统资源的使用等由XXXX有限公司平台研发部统一规划。
第五条应指定专人作为系统管理员(系统工程师)和数据库管理员,对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和安全负责,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系统和数据的备份与恢复。
第六条系统/数据库管理员应定时对系统进行监控和定期的健康性检查,分析系统运行和资源使用状况,并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和修正,及时消除隐患。
如系统设置发生变化,或重新安装系统,或安装了新软件,应在此后15个工作日内对系统进行密切跟踪。
第七条及时解决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和软硬件故障,并采取必要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系统资源和数据资源。
第八条对于重大软硬件系统故障,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协调服务商,使系统尽快得以恢复运行;对于应用系统引发的系统异常或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协同解决处理。
第九条应定期对生产系统主机/服务器/数据库进行一次停运维护,其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其他非正常性停运(故障引发的除外),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同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业务操作带来的影响。
第十条具有系统操作或管理权限的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离职,应立即从系统中删除该用户;如该人员掌握超级用户口令,应立即更换口令。
三级等保规章制度
三级等保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为了保护单位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以下简称等保)工作,明确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风险管理、运行监督、技术措施等内容。
第三条等保工作要贯彻“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坚持“保护、通报、协作、教育”的工作思路,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四条单位信息系统等保工作应当以保护单位的核心技术、关键数据、重要设施为重点,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应对信息安全威胁。
第五条等保工作必须将技术手段、管理手段和人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水平。
第六条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等保工作,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加强对等保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七条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健全信息系统等保工作的机制,共同维护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八条单位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单位的信息系统等保工作。
第九条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单位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信息技术部门主管、安全保密部门主管、法律法规部门主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技术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技术和管理领域的等保工作。
第十一条信息技术部门应当设立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岗位,负责信息系统的保护、安全审查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保密部门应当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安全的保密管理和涉密信息的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部门应当设立法律顾问工作组,负责法律事务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解释。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信息安全等保工作的职责,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知识教育体系,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组织及职责制度;2.制定并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细则;3.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培训制度;4.建立信息系统的安全审计制度;5.建立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6.建立安全事件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二、信息系统安全技术管理及应用要求1.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建立安全保护方案;2.采取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可用性和可靠性;3.配置安全防护设施,防范网络攻击、恶意代码等安全威胁;4.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测试;5.建立安全授权及证书管理制度;6.使用合法正版软件,并及时安装安全升级补丁;7.对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事件的检测和应急处理;8.建立备份和恢复制度,确保信息系统的持续可用性;9.对外提供信息系统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安全审计制度并进行安全审计;10.针对关键信息系统,建立系统安全险评估制度,规范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三、信息系统安全切换管理要求1.建立和实施信息系统安全切换管理制度;2.制定信息系统安全切换计划,确保信息系统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快速切换到备用系统;3.对备用系统进行定期测试和演练,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4.配置安全切换所需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确保其完整性;5.建立安全切换的操作程序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度;6.对安全切换进行监控和纪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7.对安全切换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切换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要求1.内外网分离,确保内外网的安全访问控制;2.建立网络边界防护系统,监测和阻断来自外部的网络攻击和恶意访问;3.建立安全访问控制制度,实施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5.建立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6.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演练评估,提高应急响应能力;7.实施网络风险感知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实时监控;8.建立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纪录和安全事故处理档案。
等保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等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设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安全培训、应急响应等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物理安全(1)加强机房、服务器、网络设备等物理设施的安全防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制定严格的门禁制度,控制人员进出,防止非法侵入。
(3)定期对物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2. 网络安全(1)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等。
(2)制定严格的网络访问控制策略,限制非法访问。
(3)定期对网络设备、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3. 主机安全(1)加强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等主机安全防护,确保主机安全稳定运行。
(2)定期对主机进行安全检查、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3)加强主机账户管理,严格控制用户权限,防止非法操作。
4. 应用安全(1)加强应用系统安全设计,确保系统功能安全可靠。
(2)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测试,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3)对关键业务系统进行安全加固,提高系统抗攻击能力。
5. 数据安全(1)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存储、传输,防止数据泄露。
(2)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确保数据安全。
(3)对数据访问进行权限控制,防止非法访问。
6. 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
(2)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安全事件。
四、应急响应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系统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XXXX有限公司系统建设安全管理规定2017年12月版本控制1.若此文档需要日后更新,请创建人填写版本控制表格,否则删除版本控制表格。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目的 (1)第二条适用范围 (1)第三条职责权限 (1)第二章管理规定 (2)第四条系统需求和设计阶段 (2)第五条系统开发阶段 (3)第六条系统测试验收阶段 (5)第七条系统交付阶段 (6)第八条外包软件开发 (6)第三章附件 (7)附件一:系统安全功能检查列表 (7)附件二:系统上线管理流程 (9)附件三:系统上线确认表 (12)附件四:系统上线审批表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XXXX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控制,保障信息系统本身以及开发、测试和上线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规范信息系统获取、开发与维护过程中的职责定义与流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的获取和开发、实施及上线投产及下线的全过程。
第三条职责权限1.信息化建设委员会负责信息系统安全控制的总体规划。
2.系统业务部门在信息安全管理小组协助下提出安全功能需求。
3.平台研发部负责保证系统在设计、开发和测试各个阶段均能满足项目安全需求,组织相应培训加强开发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编码技能。
4.信息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保证系统在验收和上线阶段满足项目安全需求、现有的系统安全标准及规范。
5.增值业务部负责系统开发过程文档和系统测试文档的保管。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四条系统需求和设计阶段1.应识别系统建设资源需求,包括设备容量、设备性能、人员能力、开发技术等,除此以外还应识别系统的安全需求,可依照《系统安全功能设计检查列表》(见附件)明确基本安全需求点。
2.应对系统进行风险分析,考虑业务处理流程中的技术控制要求、业务系统及其相关在线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控制要求,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的约束下,确定系统的安全需求。
3.系统需求部门、技术开发部门应与信息安全管理小组共同讨论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确保对安全需求及其分析的理解达成一致。
等保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等保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1. 提高等保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降低安全风险。
2. 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业务连续性。
3. 保障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4. 促进信息技术与业务的融合,提升工作效率。
三、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组织管理(1)成立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等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等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安全技术管理(1)按照等保等级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定级,确定安全防护措施。
(2)实施网络安全防护,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
(3)加强主机安全防护,包括病毒防护、防篡改、权限管理等。
(4)保障数据安全,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备份恢复等。
(5)实施安全审计,记录系统操作日志,发现异常行为及时报警。
3. 安全管理措施(1)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安全风险。
(2)制定和实施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安全事件的能力。
(3)加强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加强与外部安全机构的合作,及时获取安全信息,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5)加强供应商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安全管理,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安全要求。
4. 安全监督与检查(1)定期对等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3)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等保工作领导小组。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级等保规章制度
2级等保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保护重要信息资源不被泄露、篡改、破坏,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管理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人员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员工、外部供应商、合作伙伴等。
第三条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等级划分及保护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规定,具体细则由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
第四条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保护责任由公司全体员工共同承担,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自己负责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实行有效的保护。
第五条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应当遵循信息安全管理的原则,包括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不可抵赖性等。
第六条公司对于系统的备份、恢复、监控、审计等安全措施要进行适时的调整和完善,确保信息资源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泄露、篡改或者破坏公司的重要信息资源,一经发现必须及时报告并配合调查。
第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系统安全管理第九条公司的网络信息系统应当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信息资源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划分不同级别。
第十条不同级别的系统应当设置不同权限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用户才能够进入系统。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系统的重要信息资源应当进行备份和加密存储,确保数据不会因为意外事件或者恶意攻击丢失或泄露。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日志审计制度,对系统的操作日志、事件日志进行定期审核,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系统进行定期的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修补安全漏洞,提高系统的抗攻击能力。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紧急响应预案,针对重大安全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网络安全培训制度,对全员进行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数据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对于个人隐私信息和商业机密等重要数据应当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基层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管理制度-运行和维护管理规定
版本号:1.0. xxxx 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单位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06)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包括用户管理、运行操作管理、运行维护管理、外包服务管理、安全机制保障、安全集中管理。
第三条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为我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中心。
第二章用户管理第四条用户管理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用户分类管理、系统用户管理、普通用户管理、机构外部用户管理、临时用户管理。
第五条应按审查和批准的用户分类清单,建立用户和分配权限。
用户分类清单应包括信息系统的所有用户的清单,以及各类用户的权限;用户权限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改用户清单内容;必要时可以对有关用户开启审计功能。
第六条系统用户应由信息安全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指定,授权应以满足其工作需要的最小权限为原则;系统用户应接受审计;对重要信息系统的系统用户,应进行人员的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人员才能给予授权;对系统用户应能区分责任到个人,不应以部门或组作为责任人;在关键信息系统中,对系统用户的授权操作,必须有两人在场,并经双重认可后方可操作;操作过程应自动产生不可更改的审计日志。
第七条普通用户应保护好口令等身份鉴别信息;发现系统的漏洞、滥用或违背安全行为应及时报告;不应透露与组织机构有关的非公开信息;不应故意进行违规的操作;不应在不符合敏感信息保护要求的系统中保存和处理高敏感度的信息;不应使用各种非正版软件和不可信的自由软件;应在系统规定的权限内进行操作,必要时某些重要操作应得到批准;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身份鉴别信息载体,不得转借他人。
第八条应对机构外部用户明确说明使用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并要求提供合法使用的声明;外部用户应保护口令等身份鉴别信息;外部用户只能是应用层的用户;可对特定外部用户提供专用通信通道、端口、特定的应用或数据协议、以及专用设备等;在关键部位,一般不允许设置外部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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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1 第三级基本要求1.1技术要求1.1.1 物理安全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本项要求包括: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1.1.2 物理访问控制(G3)本项要求包括: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3)本项要求包括: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f) 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1.1.4 防雷击(G3)本项要求包括: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b) 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c)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7.1.1.5 防火(G3)本项要求包括:a) 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b) 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c) 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1.1.1.6 防水和防潮(G3)本项要求包括: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d) 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1.1.1.7 防静电(G3)本项要求包括:a) 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b) 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1.1.1.8 温湿度控制(G3)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1.1.1.9 电力供应(A3)本项要求包括:a) 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b) 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至少满足主要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c) 应设置冗余或并行的电力电缆线路为计算机系统供电;d) 应建立备用供电系统。
1.1.1.10 电磁防护(S3)本项要求包括:a) 应采用接地方式防止外界电磁干扰和设备寄生耦合干扰;b) 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隔离铺设,避免互相干扰;c) 应对关键设备和磁介质实施电磁屏蔽。
1.1.2 网络安全1.1.2.1 结构安全(G3)本项要求包括:a) 应保证主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具备冗余空间,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b) 应保证网络各个部分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c) 应在业务终端与业务服务器之间进行路由控制建立安全的访问路径;d) 应绘制与当前运行情况相符的网络拓扑结构图;e) 应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重要性和所涉及信息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划分不同的子网或网段,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为各子网、网段分配地址段;f) 应避免将重要网段部署在网络边界处且直接连接外部信息系统,重要网段与其他网段之间采取可靠的技术隔离手段;g) 应按照对业务服务的重要次序来指定带宽分配优先级别,保证在网络发生拥堵的时候优先保护重要主机。
1.1.2.2 访问控制(G3)本项要求包括:a) 应在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启用访问控制功能;b) 应能根据会话状态信息为数据流提供明确的允许/拒绝访问的能力,控制粒度为端口级;c) 应对进出网络的信息内容进行过滤,实现对应用层HTTP、FTP、TELNET、SMTP、POP3等协议命令级的控制;d) 应在会话处于非活跃一定时间或会话结束后终止网络连接;e) 应限制网络最大流量数及网络连接数;f) 重要网段应采取技术手段防止地址欺骗;g) 应按用户和系统之间的允许访问规则,决定允许或拒绝用户对受控系统进行资源访问,控制粒度为单个用户;h) 应限制具有拨号访问权限的用户数量。
1.1.2.3 安全审计(G3)本项要求包括:a) 应对网络系统中的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记录;b) 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c) 应能够根据记录数据进行分析,并生成审计报表;d) 应对审计记录进行保护,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1.1.2.4 边界完整性检查(S3)本项要求包括:a) 应能够对非授权设备私自联到内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查,准确定出位置,并对其进行有效阻断;b) 应能够对内部网络用户私自联到外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查,准确定出位置,并对其进行有效阻断。
1.1.2.5 入侵防范(G3)本项要求包括:a) 应在网络边界处监视以下攻击行为:端口扫描、强力攻击、木马后门攻击、拒绝服务攻击、缓冲区溢出攻击、IP 碎片攻击和网络蠕虫攻击等;b) 当检测到攻击行为时,记录攻击源IP、攻击类型、攻击目的、攻击时间,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应提供报警。
7.1.2.6 恶意代码防范(G3)本项要求包括:a) 应在网络边界处对恶意代码进行检测和清除;b) 应维护恶意代码库的升级和检测系统的更新。
7.1.2.7 网络设备防护(G3)本项要求包括:a) 应对登录网络设备的用户进行身份鉴别;b) 应对网络设备的管理员登录地址进行限制;c) 网络设备用户的标识应唯一;d) 主要网络设备应对同一用户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来进行身份鉴别;e) 身份鉴别信息应具有不易被冒用的特点,口令应有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f) 应具有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当网络登录连接超时自动退出等措施;g) 当对网络设备进行远程管理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听;h) 应实现设备特权用户的权限分离。
1.1.3 主机安全7.1.3.1 身份鉴别(S3)本项要求包括:a) 应对登录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b) 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管理用户身份标识应具有不易被冒用的特点,口令应有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c) 应启用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d) 当对服务器进行远程管理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听;e) 应为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不同用户分配不同的用户名,确保用户名具有唯一性。
f) 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对管理用户进行身份鉴别。
1.1.3.2 访问控制(S3)本项要求包括:a) 应启用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资源的访问;b) 应根据管理用户的角色分配权限,实现管理用户的权限分离,仅授予管理用户所需的最小权限;c) 应实现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特权用户的权限分离;d) 应严格限制默认帐户的访问权限,重命名系统默认帐户,修改这些帐户的默认口令;e) 应及时删除多余的、过期的帐户,避免共享帐户的存在。
f) 应对重要信息资源设置敏感标记;g) 应依据安全策略严格控制用户对有敏感标记重要信息资源的操作;7.1.3.3 安全审计(G3)本项要求包括:a) 审计范围应覆盖到服务器和重要客户端上的每个操作系统用户和数据库用户;b) 审计内容应包括重要用户行为、系统资源的异常使用和重要系统命令的使用等系统内重要的安全相关事件;c) 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类型、主体标识、客体标识和结果等;d) 应能够根据记录数据进行分析,并生成审计报表;e) 应保护审计进程,避免受到未预期的中断;f) 应保护审计记录,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1.1.3.4 剩余信息保护(S3)本项要求包括:a) 应保证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用户的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再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无论这些信息是存放在硬盘上还是在内存中;b) 应确保系统内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资源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
7.1.3.5 入侵防范(G3)本项要求包括:a) 应能够检测到对重要服务器进行入侵的行为,能够记录入侵的源IP、攻击的类型、攻击的目的、攻击的时间,并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提供报警;b) 应能够对重要程序的完整性进行检测,并在检测到完整性受到破坏后具有恢复的措施;c) 操作系统应遵循最小安装的原则,仅安装需要的组件和应用程序,并通过设置升级服务器等方持系统补丁及时得到更新。
7.1.3.6 恶意代码防范(G3)本项要求包括:a) 应安装防恶意代码软件,并及时更新防恶意代码软件版本和恶意代码库;b) 主机防恶意代码产品应具有与网络防恶意代码产品不同的恶意代码库;c) 应支持防恶意代码的统一管理。
7.1.3.7 资源控制(A3)本项要求包括:a) 应通过设定终端接入方式、网络地址范围等条件限制终端登录;b) 应根据安全策略设置登录终端的操作超时锁定;c) 应对重要服务器进行监视,包括监视服务器的CPU、硬盘、内存、网络等资源的使用情况;d) 应限制单个用户对系统资源的最大或最小使用限度;e) 应能够对系统的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
7.1.4 应用安全7.1.4.1 身份鉴别(S3)本项要求包括:a) 应提供专用的登录控制模块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b) 应对同一用户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实现用户身份鉴别;c) 应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和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功能,保证应用系统中不存在重复用户身份标识,身份鉴别信息不易被冒用;d) 应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e) 应启用身份鉴别、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用户身份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以及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并根据安全策略配置相关参数。
7.1.4.2 访问控制(S3)本项要求包括:a) 应提供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文件、数据库表等客体的访问;b) 访问控制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资源访问相关的主体、客体及它们之间的操作;c) 应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并严格限制默认帐户的访问权限;d) 应授予不同帐户为完成各自承担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并在它们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e) 应具有对重要信息资源设置敏感标记的功能;f) 应依据安全策略严格控制用户对有敏感标记重要信息资源的操作;7.1.4.3 安全审计(G3)本项要求包括:a) 应提供覆盖到每个用户的安全审计功能,对应用系统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b) 应保证无法单独中断审计进程,无法删除、修改或覆盖审计记录;c) 审计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发起者信息、类型、描述和结果等;d) 应提供对审计记录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分析及生成审计报表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