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程序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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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程序有关规定

一、申请

(一)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应向住宅区所在地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各区分局,以下简称辖区分局)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申请(制式文本);

2、大连市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申请表(统一格式);

3、大连市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表(一式三份)

4、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7、《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复印件至少两份,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提供);

8、住宅区地上停车场管理规定(参照示范文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提供);

9、业主大会决议或征求意见情况说明(有临时停车位的小区提供);

10、住宅区地上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参照文本);

11、住宅区地上停车场消防处理预案(参照文本);

12、业委会备案回执(复印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提供);

13、原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14、停车场平面位置图(一式四份)。

(二)上述资料中的停车场平面位置图,是指经规划局批准的本住宅区详规图复印件(无详规图的旧住宅区,申请单位应绘

制规范的住宅区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如详规图过大,可提供一份详规图,并另附四份示意图,用红笔画出固定停车位,用蓝笔画出临时停车位,一个停车位一个方框,并在方框下逐个标注车位数量,车位总数与提交备案数量及现场实际位置相符,同时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印章及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印章。经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以下简称市局)备案盖章后,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分局、市局、市价格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备案。

二、现场核实

辖区分局受理后三日内到现场予以核实,符合条件后区分局在停车场备案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市局。

三、备案

经现场核实后,市局在停车场备案表上签字盖章,转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发住宅区车辆停放管理费收费许可证。申报资料由市局登记备案。

四、变更

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发生下列情形,物业服务企业应持相关要件至辖区分局核实后,到市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1、停车位数量发生变更时,填写《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变更备案表》,并提供第一条第(一)款中第1、3、6、8、9、1

2、1

3、14项材料。

2、物业服务企业发生变更,新物业服务企业需按本规定第一条要求重新办理停车场备案。

3、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停车场管理规定,或业主大会决议发生变化,提供变更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停车场取消,原物业服务企业填写《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变更备案表》。

五、具体要求

1、设置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应符合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开发商或业主大会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上停车场经营管理内容进行约定,确定经营管理单位、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应参照《大连市住宅小区地上停车场管理规定》(示范文本)制定本小区地上停车场管理规定。

3、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地上停车位为固定停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及其他场地增设的停车位为临时停车位。未召开业主大会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可以办理固定停车位备案。办理临时停车位备案,需经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有效比例)共同决定,提供业主大会决议或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4、设立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不得堵塞住宅区内消防通道;

⑵不得影响居民正常通行及紧急疏散;

⑶各出入口不得设置停车位;

⑷车库前宽度不足7米不得设置停车位;

⑸道路宽度不足7米时不得设置停车位。

5、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在停车场显要处设置醒目的停车标志,并悬挂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行车线和车位线应清晰明显。

6、停车场管理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辖区分局要对本辖区内住宅区地上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时,对违规行为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对需要扩大经营范围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相关规定重新申请。

7、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应对停车场收益使用公示情况予以监督和指导。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应独立建帐,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向业主公布一次。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车辆停放收益按照该住宅区《地上停车场管理规定》的内容进行分配。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车辆停放收益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40%用于弥补物业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8、辖区分局在停车场经营管理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时,要有相关人员签字及单位盖章。

附:1、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申请(制式文本)

2、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申请表(统一格式)

3、大连市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表(统一格式)

4、住宅区地上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参照文本)

5、住宅区地上停车场消防处理预案(参照文本)

6、《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变更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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