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认购协议书(非公开发行)
定增认购意向函模板
![定增认购意向函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3759fe1a3968011ca3009194.png)
定增认购意向函模板篇一:模板1 关于认购xxx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增协议书关于认购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协议书编号:甲方:xx资产管理集团法定代表人:乙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鉴于:(1)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893万万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14年3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底价为10.32元/股;(2)甲方拟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3)甲方本次认购事项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并支持乙方发展,促进乙方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等方面的运作;(4)乙方承诺为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股份认购甲方承诺:以10.32/股的价格,出资不低于9220万元(大写亿元)认购上述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按照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有效的《申购报价单》并缴足认购保证金。
以《认购邀请书》的发出作为非公开发行启动。
甲方实际认购的股份(下称“认购股份”)、实际认购的金额(下称“认购金额”)和认购价格(下称“发行价”)以发行人最终确定的发行结果为准。
甲方承诺,其认购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12】月(以下简称“约定锁定期”,约定锁定期从甲方缴付认购全款日起开始计算)。
但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在法定的定增股份限售期届满之后,甲方可提前出售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的义务及其他义务。
若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在上述约定的锁定期内抛售任何数量的认购股份,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的义务及其他义务全部自动解除,甲方丧失本协议项下包括补偿权在内的任何权利。
2、保证本金安全及收益的方式为保证甲方认购金额的本金安全并获得收益,乙方承诺:当满足下述第3条约定的触发条件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4条、第5条及第6条的约定通过大宗交易向乙方或其指定机构出售其持有的定向出售权股份(下称“定向出售权”),并且由乙方按下述第8条约定提供现金补偿(下称“现金补偿权”)。
非公开发行股票法律意见书
![非公开发行股票法律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19efddfd700abb68a982fbea.png)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致: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三峡水利”)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通过出席发行现场、审验相关文件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认及配售缴款、验资过程进行了必要的核查见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发行人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资料一同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
本所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按照《承销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文件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三峡水利(600116)非公开发行实施法律意见书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第 2 页共 8 页被任何人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结构化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部窗口指导函
![关于结构化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部窗口指导函](https://img.taocdn.com/s3/m/aa80eb3c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a8.png)
关于结构化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部窗口指导函尊敬的各位员工:为进一步规范我们公司内部对于结构化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管理,特制定本指导函,旨在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操作规范。
请各位员工认真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背景介绍结构化产品是一种将传统金融产品与衍生工具相结合的金融工具。
其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
非公开发行是指以选择性方式向特定机构或个人投资者认购。
二、内部窗口认购的定义内部窗口认购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认购通道,供公司内部员工以个人名义认购结构化产品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活动。
通过内部窗口认购,员工有机会以优惠价格参与相关投资。
三、内部窗口认购的操作流程为了确保内部窗口认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我们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操作流程:1. 查看认购通知:公司在认购开始前会发布认购通知公告,员工需仔细阅读认购通知,了解认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认购日期、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
2. 提交认购申请:在认购期间,员工需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必须包括个人信息、认购数量、认购价格等必要信息。
3. 申请筛选与抽签:根据公司规定的认购原则,公司将对申请进行筛选和抽签,以保证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认购资格的确定。
4. 缴纳认购款项:认购成功后,员工需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内,按照规定的缴款方式将认购款项支付到指定账户。
5. 认购结果公示:认购结束后,公司将公示认购结果,包括认购成功的员工名单、认购数量等。
四、内部窗口认购的注意事项为确保内部窗口认购的顺利进行,员工应当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 严守保密,不得将内部窗口认购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恶性竞争。
2. 按时提交认购申请,并按规定方式进行缴款,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认购资格。
3. 理性投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认真评估和决策,避免跟风投资和盲目追逐热点。
4.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活动,以保持公司声誉和员工形象的完整。
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转让流程
![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转让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d631583b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91ba27d.png)
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转让流程Title: Process for the Transfer of Stocks Subscribed in a Non-public OfferingTitle: 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转让流程Subsequent to a non-public offering, the transfer of subscribed stocks is a process that requires careful consideration and adherence to regulatory guidelines.Investors should be aware of the implications and potential limitations associated with transferring stocks from a non-public offering.在非公开发行之后,认购股票的转让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并遵守监管指南的过程。
投资者应该了解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转让相关的含义和潜在限制。
The first step in the process is to obtain approval from the relevant regulatory authorities.This typically involves submitting a formal application, along with all necessary documentation, to the securities regulator for review and approval.转让过程的第一个步骤通常是获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这通常涉及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正式申请以及所有必要的文件,以供审查和批准。
Once regulatory approval has been obtained, the next step is to execute a stock transfer agreement.This agreement should clearly outline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transfer, including the number of shares being transferred, the transfer price, and the identity of the buyer andseller.一旦获得监管批准,下一步是签署股票转让协议。
股票认购邀请书
![股票认购邀请书](https://img.taocdn.com/s3/m/dbbcf211f111f18583d05a29.png)
本次发行价格根据本邀请书“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定确定。
二、认购时间安排
1、接到本邀请书后,贵公司/您如欲认购,请将填妥的《申购报价单》(附件1)、《认购对象基本信息表》(附件3)及本邀请函之附件2所列示的全部对应文件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的08:30—11:30(12月24日11:30截止)传真或原件送达(也可同时采用传真和原件送达两种方式)至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传真:021-23025746,兴业证券咨询电话:021-38565723、021-38565910。至兴业证券的送达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接收原件的兴业证券联系人:刘崚昱,手机号:13817699505。以传真或原件送达方式提交材料的相关详细要求及说明请参见本邀请书第四部分“特别提示”之第2节。
甲方承诺,其认购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12】月(以下简称“约定锁定期”,约定锁定期从甲方缴付认购全款日起开始计算)。但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在法定的定增股份限售期届满之后,甲方可提前出售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的义务及其他义务。若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在上述约定的锁定期内抛售任何数量的认购股份,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的义务及其他义务全部自动解除,甲方丧失本协议项下包括补偿权在内的任何权利。
不超过24,893万万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14年3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底价为10.32元/股;
(2)甲方拟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甲方本次认购事项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并支持乙方发展,促进乙方优
上市公司可转债认购协议
![上市公司可转债认购协议](https://img.taocdn.com/s3/m/57261b16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00.png)
可转债认购协议甲方(发行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认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可转债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定义1.定义1.1.发行文件:指发行人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向证券交易所递交的一系列申请文件,包括募集说明书、风险揭示书、股东大会决议、认购协议等。
1.2.募集说明书: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
1.3.可转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部分可转债基本条款2.发行条款2.1.发行证券种类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债。
该可转债及未来经可转债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2.2.发行规模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发行数量为万张。
2.3.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不超过200人)。
2.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一次性发行。
2.5.发行首日:年月日。
2.6.票面金额与发行价格本次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元整(¥100元),按面值发行。
2.7.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2.8.票面利率(1)第一年 %;(2)第二年 %;(3)第三年 %。
2.9.起息日起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10.付息方式2.10.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2.10.2.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年利息额;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10.3.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1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定向增发协议三篇
![定向增发协议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42dfd2a2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65.png)
定向增发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发行方):____________乙方(认购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定向增发股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向增发股票的基本情况1.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上市公司。
1.2 甲方决定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乙方增发股票,乙方同意认购。
1.3 本次定向增发股票的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乙方认购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1.4 本次定向增发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1.5 本次定向增发股票的发行数量为【】股,乙方认购数量为【】股。
1.6 本次定向增发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元/股,乙方认购金额为【】元。
二、认购资金的支付2.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2 乙方支付的认购资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进行,并注明“定向增发投资款”。
2.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认购资金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三、股票的交付及登记3.1 甲方应在本次定向增发股票的发行后,将股票交付给乙方。
3.2 甲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股票登记手续。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应保证本次定向增发股票的合法性、合规性,确保乙方在本次定向增发中获得的股票享有同等的权利。
4.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交付股票。
4.3 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次定向增发中获得的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认购资金。
5.2 乙方应在本次定向增发股票的发行后,按照甲方的通知领取股票。
5.3 乙方应对甲方的股票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8accaf350b4c2e3f572763d3.png)
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二零一零年九月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致: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规定,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或“海马股份”)委托,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通过出席发行现场、审验相关文件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认及配售缴款、验资过程进行了必要的核查见证,并听取了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及说明。
海马股份已向本所作出承诺,承诺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和所作的陈述是真实的、完整的;文件原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副本及复印件与正本和原件一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发行人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本所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协议三篇
![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协议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02370184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d171f45.png)
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发行方):_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股票发行1.1 甲方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乙方同意购买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1.2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数为____万股,每股面值____元。
1.3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为____元/股,乙方同意按照该定价购买股票。
1.4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____(具体用途)。
二、股票购买2.1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支付股票购买价款。
2.3 乙方支付股票购买价款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股票。
三、股票交付及转让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股票。
3.2 乙方取得的股票,按照本合同约定不得转让、不得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
3.3 如乙方需转让股票,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四、股票权益4.1 乙方取得的股票享有按照甲方章程及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益。
4.2 甲方应保证乙方的股东权益不受侵害,如发生侵害,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5.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5.2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
5.3 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责任。
六、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2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书三篇
![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书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691acaa3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bea466f.png)
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书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甲方:(发行人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者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1.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发行股票的资格;2.乙方愿意投资甲方,并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购买甲方的股票;3.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双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票发行1.1 甲方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1.2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为____股,每股面值人民币____元;1.3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元/股的价格购买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计购买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1.4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乙方发行股票,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购买股票的价款。
第二条股票发行价格和支付方式2.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股,总计购买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2.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股票的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2.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买价款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相应的股票。
第三条股票权益3.1 乙方按照本协议购买的股票,享有法定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获得股息、参与股东大会等;3.2 甲方应保证乙方购买的股票依法享有权益,不得擅自剥夺或限制;3.3 除非依法进行股票转让或上市交易,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股票转让给第三方。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4.2 除非依法或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终止本协议;4.3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照约定方式处置所持有的甲方股票,并支付相关税费。
股权认购协议
![股权认购协议](https://img.taocdn.com/s3/m/c767012989eb172dec63b739.png)
股权投资认购协议合同编号:XXXXX集团股权投资认购协议书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 XXXXXXX法定代表: XXXXXX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鉴于:1、甲方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公司主要经营2、甲方拟在 XXXXXXX市场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股票发行为上市前首次非公开定向增发〔 A 轮融资〕,甲方本轮〔即 A 轮〕融资前净资产为人民币 XXXXXXX 元,估值为人民币 XXXXXX元,本次定向增发 X 股本,发行股数为 XXXXXX股,每股定价为 XX元人民币。
3、乙方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已对甲方进行了考察和了解,自愿按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和条件认购甲方公司本轮投资〔即 A 轮〕股权。
基于上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方双方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本轮定向增发股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认购标的、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款项支付、认购时间规定1、认购标的: A 轮融资后增资扩股的股权〔简称:股权〕。
2、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股;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投资方,向乙方发行股票股。
3、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元。
4、认购款总金额:乙方同意认购股票的金额总计人民币元〔大写:〕。
5、认购款项支付:公司与上市保荐机构签订上市总参谋协议后 3 天内将认购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以转款到账先后顺序确定认购股数及认购成功与否。
双方指定接受股权认购款账户为:详见?汇款通知单? 。
6、认购时间规定:新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XXX年 XX月 XX日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股东入股手续。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依据本次募集完成情况及乙方股权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时间顺序确定乙方是否认购成功。
2、甲方发现乙方对甲方正常经营行为存在消极影响或可能存在消极影响行为,甲方有权以本轮商定的股价回购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https://img.taocdn.com/s3/m/6fe55431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ec.png)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年度第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大会”)批准,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现发出认购邀请书(简称“本邀请书”),诚邀贵公司/您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以下为本次发行认购的具体事项,敬请认真阅读:一、认购对象与条件1. 认购对象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
2. 认购数量每一特定投资者的最低有效认购数量不得低于万股,超过万股的必须是万股的整数倍。
每一特定投资者最多认购数量不得超过万股。
3. 认购价格本次发行价格根据本邀请书第三部分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
二、认购时间安排1. 接到本邀请书后,贵公司如欲认购,应于年月日时前将附件《申购报价单》以传真方式发至本公司(传真号:)。
2. 本公司收到《申购报价单》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本邀请书第三部分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的价格、最终发行对象和股份分配数量,并于确定上述结果后尽快向最终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3. 发行对象收到《缴款通知书》后,应在《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将认购款汇至本公司指定的帐户(具体帐户为:)。
认购款未按时到帐的,视为放弃认购。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1. 本次申报价格本次申报价格应不低于每股元。
(认购人可以在该价格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认购股份数量,以增加元的整数倍的形式确定其申报价格,每个认购人申报的价格不超过三档。
)2. 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此处保荐人和上市公司应明确告知确认最终认购价格、发行对象及其分配数量的程序和规则。
该程序和规则应当公平、公正,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四、特别提示1. 凡决定参加本次认购的认购人须对本邀请书所附《申购报价单》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并将《申购报价单》于年月日时前传真至本公司。
2. 凡被确定为最终发行对象的认购人,必须在《缴款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将认购款足额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帐户。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https://img.taocdn.com/s3/m/4559940e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e0.png)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甲方(发行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认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1.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1.1.乙方承诺以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1.2.在上述认购金额的基础上,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
2.认购价格2.1.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2.2.甲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3.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4.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乙方认购价格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其他特定投资者的认购价格)相同。
2.5.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进行任何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认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示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6.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乙方不参与本次认购。
3.认购价款的缴付3.1.乙方将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在本协议生效后,根据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保荐机构指定的账户支付认购价款。
4.限售期4.1.乙方承诺本次发行认购新增股份的锁定期为请填充个月,即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请填充个月内不得转让。
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
![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https://img.taocdn.com/s3/m/b1d99c00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0a.png)
一、发行概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名称:XX有限公司证券简称:XX股份证券代码:002XXX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董事会秘书:XX联系电话:XXX-XXXXXXX(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 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2. 发行对象:特定投资者3. 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XX元4. 发行数量:XX万股5.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XX亿元6. 发行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三)本次发行目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要目的是:1. 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 拓展业务领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3. 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二、发行程序及监管情况(一)发行程序1. 发行人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2. 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审核;3. 经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与特定投资者签订股票认购协议;4. 发行人与特定投资者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股票认购及资金支付;5. 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向社会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二)监管情况1.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发行人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进行了尽职调查;3. 发行人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对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财务、法律、合规等方面进行了审核。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XX亿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1. XX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XX亿元,用于公司XX领域的技术研发、设备购置和生产线建设;2. XX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XX亿元,用于公司XX领域的市场拓展、业务合作和品牌建设;3. XX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XX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资本结构。
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协议书范本(2024版)
![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协议书范本(2024版)](https://img.taocdn.com/s3/m/063ec784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da.png)
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协议书范本(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发行方):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乙方(认购方):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持有__________号营业执照的__________(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住所位于__________。
2. 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持有__________号营业执照的__________(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住所位于__________。
3. 甲方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乙方愿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 双方为明确双方在本次股票认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票认购1.1 甲方本次定向增发的股票总数为__________股,每股面值人民币__________元。
1.2 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定向增发的股票,认购数量为__________股,占甲方本次定向增发股票总数的__________%。
1.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认购股票的价款。
第二条股票价格及支付方式2.1 本次定向增发股票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__________元。
2.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认购股票的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2 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3.3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认购的股票。
股份募集合作协议书
![股份募集合作协议书](https://img.taocdn.com/s3/m/f8672002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33.png)
股份募集合作协议书【股份募集合作协议书】甲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认购人):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乙方愿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发行的新股份,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股份发行1. 甲方同意向乙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______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股。
2. 甲方保证所发行的股份均为未设定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的股份。
二、认购条件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将认购款项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甲方收到全部认购款项后,应当在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向乙方发放股票证书。
三、声明与保证1. 甲方声明其具有合法的股份发行资格,并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2. 乙方声明其用于认购的资金为其合法所有,且资金来源合法。
四、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认购款项,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股票认购邀请书
![股票认购邀请书](https://img.taocdn.com/s3/m/dbbcf211f111f18583d05a29.png)
的保证金将统一于2014年12月30日开始退款。
证券投资基金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
缴纳申购保证金账户和最终缴纳认购款项账户的开户人应与《申购报价单》中的投资者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申购无效;认购报价超过截止时间或者申购保证金不能按时足额到账的,也将视为无效申购。
认购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除外)应缴纳申购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申购金额的20%。如有两档或两档以上报价,保证金金额为最小单档申购金额的20%。申购保证金应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11:30前汇至本次发行认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账户、户名及账号详情请参见“二、认购时间安排第3条”),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兴业证券处。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投资者名称】申购长青集团保证金”字样,同时敬请留意汇款到账时间,以免延误。
若部分获配者放弃认购导致发行不足时,将按照前述询价结束后已经确定的发行价格安排追加认购。如仍不足则向申购报价日之前已发送认购邀请书但未参与申购报价的投资者进行再一轮的追加认购。如仍不足则寻找其他投资者。以上调整仍不足时则按实际募集情况确定发行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以上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形成最终配售结果,以上程序和规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解决。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个以上投资账户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
![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176b9e8226fff705cc170a99.png)
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年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称“A股”)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
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共发行股份总数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元。
2、乙方系一家依当时适用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是自然人:乙方系甲方的股东,目前持有甲方的股份数额为股,持股比例为 %)。
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持有甲方万股,占乙方总股本的 %。
3、因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万股(含万股),下限不少于万股(含万股);在该区间内,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4、为支持甲方的发展,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 %(含 %),不超过 %(含 %)。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合同双方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份的事宜,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第一条认购股份数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 %(含 %),不超过 %(含 %)。
如果认购的股份数出现非整数(不足1股整数时)情况,则四舍五入。
乙方能否成为认购对象及最终认购数量按照其参与竞价情况而定。
第二条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1、认购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
2、认购价格:乙方的认购价格不低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个交易日乙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
签署: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股东卡账号:
托管席位名称:
托管席位号:
鉴于:
1、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股份” )系依法设立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万股股票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经年月日召开的股份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号文件核准。
2、股份已经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签署了《保荐暨代销协议》,聘请证券作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3、乙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股份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乙方已经知悉xx 股份披露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信息。
基于上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1、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______________ 万股;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次
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之一,向乙方发行股票____________ 万股。
2、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元。
3、认购款总金额:乙方同意认购股票的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大写),其中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4、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主承销商证券发出的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间,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指定的账户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认购款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xx 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文件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发生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甲方保证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乙方。
(3)在乙方根据本协议缴纳认购款项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办理相应股票的登记手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各方协商约定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乙方。
(3)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应当由乙方享有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保荐机构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部门的有关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发生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应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保证用于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款项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甲方应按违约部分认购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认购款项,乙方应按违约部分认购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
第4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