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论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殊人群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r248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3783(2011)10-0337-01

【摘要】目的: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供合理建议。方法:总结和分析临床种类人群抗菌药物应用的效果、副反应和耐药性。结果:老年人应减少抗菌药物用量。妊妇、儿童和肝肾功能障碍者应避免应用对肝肾功能毒性大的抗菌药物。结论:抗菌应合理应用于种类人群中。

【关键词】抗菌药,应用,人群

抗菌药物一般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由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经培养而得到的某些产物,或用化学半合成法制造的相同或类似的物质,也可化学合成。抗菌药物在一定浓度下对病原体有抑制和杀灭作用。

抗菌药主要分八大类其中β-内酰胺类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碳青霉烯类,含酶抑制剂的β-内酰胺类及单环酰胺类等;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叶酸途径抑制剂类;氯霉素;糖肽类包括万古霉素和替考拉宁;大环内酯类。

随着医药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新的药物不断涌现,时下,各种类型抗菌药物正竞相问市。据统计,抗菌药物是目前医院用药中应用范围最广、消耗量最大、相对较贵重的一大类药品,尤其是此类药品的不合理使用,不但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浪费有限

的医药资源,更严重的是直接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尤其是特殊人群不同的病理和生理差异,其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为促进各类特殊人群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下面做一简要介绍,

以供临床正确选用。

1 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也见减退,一旦罹患感染,在应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按一般常用量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自肾排出减小,导致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容易有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2/3~1/2。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物,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

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并在有血液浓度监测的条件下使用。

2 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小儿患者应注意以下几类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氨基糖苷类: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

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和有血药浓度监测的条件下使用。

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该类药也有一定的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和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四环素类:可导致恒齿永久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和抑制骨骼生长,因此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喹诺酮类: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

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3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

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

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需在有血药浓

度监测条件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磷霉素等毒性较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可用于妊娠期感染。

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药物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1%。其中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磺胺类、

氯霉素,甲哨唑等在乳汁中的分泌量较高,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氨基糖苷类等在乳汁中含量较低。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如何,均存在对乳儿潜在的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导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类可致核黄疸、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类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

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

4 危重患者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肝功能减退患者:体内药物主要在肝脏代谢而失去药理活性,所以肝功能减退时应用抗菌药物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主要由肝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而无明显毒性反应,如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药物可以正常应用,但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

主要或大量经肝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如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药物应避免使用。

经肝、肾两途径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但药物本身毒性不大,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需减量应用。

主要由肾排泄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在肝功能减退时不需调整剂量。

肾功能减退患者:大多数抗菌药物主要经肾排泄,某些具肾毒性

药物的应用,在肾功能减退时需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主要经肝胆排泄或与肾同时排泄的药物,如大环内酯类、青霉素类及其酶抑制剂的复合制剂、三代头孢菌素、克林霉素、抗结核病药等,在肾功能减退时维持原剂量或略减量应用。

主要经肾排泄,而本身无肾毒性的药物,如青霉素、一二代头孢菌素、喹诺酮类、氨曲南等,在肾功能减退时需适当调整剂量应用。

具明显肾毒性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去甲)万古霉素等,在肾功能减退时避免应用。

多年来,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为疾病治疗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其广泛应用严重导致了耐药菌株和耐药性的产生。为此,正确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是临床医务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特殊人群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更要引起临床以及社区医疗的高度重视,以最大限度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不断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光华街132号天利医药广场

336页)

大场埃希氏菌:atcc25922,铜绿假单胞菌:atcc27853. [2]

2 结果

2.1 细菌分离培养结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