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行业》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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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范围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业中,所经营的业务容易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经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管理的行业。

当前,我国特种行业的范围是: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印刷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等。

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有: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

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监督管理的有:废旧金属收购业、印刷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机动车修理业、二手车交易业、旧货业、开锁业等。

二、旅馆业治安管理1、开办旅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社会需求和城市规划;(二)旅馆的房屋建筑符合安全要求,客房门窗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三)旅馆的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利用地下人防工事开设旅馆的,其内部的电器、消防、通讯、通风设备和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四)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出口及通道电梯等部位安装监控设备。

2、开办旅馆应当按下列程序和要求申报: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开办旅馆的,应当持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村公所(办事处)的证明文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由有关部门签署鉴定意见,提交市、县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房屋建筑的安全鉴定通知书,提供标明旅馆座落地点和客房房号、床号的平面图,经公安派出所审查,报经县、市(区)公安(分)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若需停业、歇业、转业、合并、扩充、迁移或者改变名称时,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原审批公安机关备案。

租赁或者转让旅馆给他人经营的,双方应当共同向原审批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1、申请经营公章刻制的企业必须履行何种手续?经营刻制公章的企业,应当具备经营条件,安装使用印章管理制作信息系统。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安全保卫制度1、酒店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2、员工在酒店工作,要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和揭露危害国家安全,泄露、搜集国家情报的敌对分子。

3、员工出入酒店必须佩戴工号牌,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枪支、匕首等危险品带入酒店。

工作时严格操作规程,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

4、员工有责任保护酒店和客人的财产安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和事及其他反常现象及时报告,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窃的人,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将案情通报公安机关及省市旅游局和全市各家大酒店。

5、安全工作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交接班物资清点制度,如发生被盗、火灾等其他事故,除追查当事者责任外,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6、员工要自觉配合安保员的正常值勤,进出酒店要打卡,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查询,非上班时间不经允许不得在酒店无故逗留或进入酒店。

7、安全保卫部要建立员工档案。

如指纹、血型、笔迹、有无前科等,对治安危险人员要重点掌握。

值班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1、酒店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2、员工在酒店工作,要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和揭露危害国家安全,泄露、搜集国家情报的敌对分子。

3、员工出入酒店必须佩戴工号牌,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枪支、匕首等危险品带入酒店。

工作时严格操作规程,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

4、员工有责任保护酒店和客人的财产安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和事及其他反常现象及时报告,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窃的人,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将案情通报公安机关及省市旅游局和全市各家大酒店。

5、安全工作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交接班物资清点制度,如发生被盗、火灾等其他事故,除追查当事者责任外,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6、员工要自觉配合安保员的正常值勤,进出酒店要打卡,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查询,非上班时间不经允许不得在酒店无故逗留或进入酒店。

7、安全保卫部要建立员工档案。

如指纹、血型、笔迹、有无前科等,对治安危险人员要重点掌握。

值班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页脚内容1第三条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特种行业

特种行业

特种行业特种行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10年10月)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旅馆业治安管理,保障旅馆业正常经营和入住旅客人身财物安全,提高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能力,严密阵地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新疆自治区《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执法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二条:纳入旅馆业管理的经营单位范围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具有一定规模,提供房间或者床铺共旅客住宿,以接待短期为主,主要以日或者小时为单位结算住宿费用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客栈、会所、度假村、休闲园、农家乐、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场等各类经营实体,一律作为旅馆实施特种行业管理。

第三条: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一)行政审批许可权限:旅馆的开办,由地(州)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并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二)受理审批部门和办理时限: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申请开办旅馆的,有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安机关受理;下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代为受理开办申请,并及时转报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受理开办旅馆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开办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将有关材料转递下级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书面告知整改要求,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间。

第四条:统一行政许可条件开办旅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消防设施、房屋建筑、出入口和通道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利用人防地下设施开办旅馆的,须征得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同意;2、床位不得少于10张,客满时人均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人均面积按客房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可适当提高对床位数和人均面积的限制;3、旅馆总布局符合安全防范要求,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贵重物品寄存室,并配备保险箱、储存柜等防盗安全措施;4、建立或配备适应安全管理需要的治安保卫组织或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安全保卫、值班巡逻、消防安全、验证登记、嫌疑报告、财物保管、会客登记、信息采集传输、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5、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特种行业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管理规定一、特种行业的范围特种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旅馆业:包括各类宾馆、酒店、旅社、客栈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

2、典当业:从事典当物品交易的行业。

3、公章刻制业:专门从事公章、财务章等各类印章刻制的业务。

4、废旧金属收购业:收购废旧金属的相关行业。

5、开锁业:提供开锁服务的行业。

二、经营特种行业的条件经营特种行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的位置、布局、设施等应当符合安全、消防等要求。

2、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设备,如监控摄像头、报警装置等。

3、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治安责任。

4、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审批与登记1、从事特种行业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安全管理制度等。

2、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具体日期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经营者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四、治安管理责任1、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如实登记旅客、客户的身份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保存相关登记记录。

2、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可疑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关于特种行业的各项治安管理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1、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特种行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遵守治安管理规定,安全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

2、对违反特种行业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等。

六、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

2、特种行业经营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江西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旅馆业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形迹可疑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以及违禁物品,应当采取措施,制止现行犯罪,控制违法犯罪人员和违禁物品,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放纵犯罪或知情不报、隐瞒包庇。
第十三条 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活动。
第四章 刻字业
第十四条 刻字企业承刻下列印章,必须凭公安机关的刊刻通知单,方可刊刻:
第五章 印刷业
第十七条 印刷企业承印图书、报刊,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新闻出版(文化)管理部门审核,在征得省公安厅同意后,由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发给书、报、刊印刷许可证,并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备案,方可承担图书、报刊印刷业务。
第十八条 印刷业应当严格承接、印刷、装订、保管、发货等登记手续,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和管理制度,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
印刷密级资料、文件等印刷品,按保密部门的规定办理。
印刷业承印前二款印刷品时,应当建立相应的保密、监印、保卫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承印单位不得留样、仿制、翻印和泄密。
第二十一条 严禁印制、销售反动、淫秽印刷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第二十二条 机关、部队、学校、工矿企业内部设立的非经营性的印刷厂、晒图厂(车间),应当加强内部治安管理,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监督。须对外营业的,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十一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物品和现金保管室或保管箱、柜,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存取手续。
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并告示招领,满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当造册登记,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旅客携带的枪支、弹药,应当凭持枪证进行登记,并督促旅客妥善保管。
旅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特种行业旅馆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行业旅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特种行业旅馆的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旅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旅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旅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旅馆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旅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 旅馆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设施与设备1. 旅馆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旅馆应设置安全监控设施,对公共区域、客房等进行监控,确保旅客财产安全。

3. 旅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灭火器、防毒面具、急救包等。

四、安全管理制度1. 旅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治安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应急预案等。

2. 旅馆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3. 旅馆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旅馆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5. 旅馆应建立健全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来访登记、身份验证等制度。

6. 旅馆应设立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

7. 旅馆应加强客房安全管理,严禁旅客在客房内进行危险活动。

五、应急处置1. 旅馆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2. 旅馆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突发事件时,旅馆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监督检查1. 旅馆应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2. 旅馆应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七、奖惩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对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进行认定和管理的一种证书。

在旅馆业中,特种行业许可证是旅馆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之一、旅馆业在安全管理方面有着重要的要求,下面将介绍旅馆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维护制度:旅馆业经营者应定期维护检查旅馆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

2.消防演练制度:旅馆业应组织员工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3.防火巡查制度:旅馆业经营者应设置专门的消防人员,定期巡查旅馆内的消防设施和防火措施。

二、安全防控管理制度1.安全感知制度:旅馆业应建立员工安全感知制度,让员工对旅馆安全问题有敏锐的感知和早期报警意识。

2.安全培训制度:旅馆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旅馆业经营者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1.食品原材料检验制度:旅馆业应对进货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2.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制度:旅馆业应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3.食品卫生检测制度:旅馆业应定期对食品进行卫生检测,排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环境清洁消毒制度:旅馆业应定期进行环境清洁消毒,保持旅馆内的卫生环境。

2.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旅馆业应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保护环境。

3.环境污染治理制度:旅馆业应采取措施治理环境污染,保护周边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五、安全监控管理制度1.安全监控设备维护制度:旅馆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监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员工行为监控制度:旅馆业应安装监控设备监控员工的行为,防止员工违规行为的发生。

3.电子安全防护制度:旅馆业应加强电子安全防护工作,保护旅馆业的信息安全。

以上是旅馆业的一些安全管理制度,旅馆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制度,确保旅客的安全与舒适。

特种行业酒店管理制度

特种行业酒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行业酒店的管理,保障旅客安全,维护酒店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客房部、前厅部、保安部、餐饮部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管理、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宾客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旅客管理第四条旅客入住酒店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入住信息,确保旅客身份真实、准确。

第五条保安部负责对旅客身份进行核实,对可疑人员及时报告酒店管理层。

第六条旅客入住期间,酒店应妥善保管旅客的行李物品,确保旅客财产安全。

第七条旅客退房时,需将房卡交还酒店,并清点行李物品。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保安部负责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酒店设施设备完好,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九条保安部对酒店进行24小时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旅客安全。

第十条保安部负责对酒店内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酒店设立应急报警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前厅部负责接待旅客,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旅客满意。

第十三条客房部负责客房清洁、整理,确保客房整洁、舒适。

第十四条餐饮部负责为旅客提供卫生、美味的餐饮服务。

第十五条酒店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客,热情服务。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六条酒店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酒店实行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和晋级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酒店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激励员工积极性。

第十九条酒店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关心员工生活,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酒店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酒店员工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酒店的良好形象。

以上为特种行业酒店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酒店管理,保障旅客安全,提高酒店服务质量,为旅客提供舒适、安全的住宿环境。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3日通过,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行业,是指在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需要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

包括:(一)旅馆业;(二)典当业;(三)公章刻制业;(四)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五)开锁业;(六)寄卖业,旧车辆、旧移动电话、旧笔记本电脑等旧货交易业;(七)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汽车租赁业;(九)印刷业(专门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除外);(十)机动车维修业;(十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管理的需要,对特种行业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经贸)、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新闻出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类特种行业协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实施行业治安管理,指导和督促相关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履行治安义务。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发现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权制止和举报。

对在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治安安全条件第七条从事特种行业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治安安全条件:(一)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设施;(二)有负责治安保卫的机构或者专职、兼职保卫人员;(三)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四)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五)有根据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六)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治安安全条件。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2 、员工在酒店工作,要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和揭露危害国家安全,泄露、搜集国家情报的敌对分子。

3 、员工出入酒店必须佩戴工号牌,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枪支、匕首等危险品带入酒店。

工作时严格操作规程,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

4、员工有责任保护酒店和客人的财产安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和事及其他反常现象及时报告,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窃的人,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将案情通报公安机关及省市旅游局和全市各家大酒店。

5、安全工作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交接班物资清点制度,如发生被盗、火灾等其他事故,除追查当事者责任外,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6、员工要自觉配合安保员的正常值勤,进出酒店要打卡,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查询,非上班时间不经允许不得在酒店无故逗留或进入酒店。

7 、安全保卫部要建立员工档案。

如指纹、血型、笔迹、有无前科等,对治安危险人员要重点掌握。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特种行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行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寄卖业、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汽车租赁业、印刷业(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除外)、机动车维修业等特种行业的单位。

三、治安安全条件1.特种行业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2.特种行业单位应当设置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治安安全管理工作。

3.特种行业单位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控设备,并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4.特种行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5.特种行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旅馆业:对入住旅客进行实名登记,查验身份证件;对住宿旅客的行李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携带违禁品;加强夜间巡逻,确保旅客安全。

(2)典当业:对典当物品进行鉴定,防止典当违禁品;对典当人进行身份核实,防止典当诈骗。

(3)公章刻制业:对刻制公章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防止伪造公章。

(4)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对废旧金属收购单位进行登记,防止收购来历不明的废旧金属。

(5)开锁业:对开锁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防止非法开锁。

(6)寄卖业:对寄卖物品进行登记,防止寄卖违禁品。

(7)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对金银首饰进行鉴定,防止加工置换违禁品。

(8)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对报废机动车进行登记,防止非法拆解。

(9)汽车租赁业:对租赁人进行身份核实,防止非法租赁。

(10)印刷业:对印刷内容进行审核,防止印刷违禁品。

四、治安责任1.特种行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治安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特种行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治安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特种行业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及时报告治安案件和治安事件。

旅馆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旅馆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旅馆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旅馆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一、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异常情况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

二、认真检查各区域,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人员在当值期间要全心全意保护酒店财物、客人生命财产及人身的安全,不要替任何不认识的客人开门,除非接到前厅部的通知及证明。

四、房间清洁卫生有客人进入时,应有礼貌的查看客人的钥匙牌与房号是否相符,防止他人误入房间。

五、客人忘记带钥匙而你又不认识的应与前台联系,待前台证实身份、通知后方可开门。

六、发现有可疑的陌生人在走廊徘徊或在客房附近出现,或客房房间有异常情况,房内发现有动物或违禁品,客人情绪变化,生病或特异行动,均需立即报告领导。

七、清倒垃圾桶内的垃圾时要注意桶内有无特别的物品,有无客人无意中掉下或错误放置的东西。

八、关门时要拉住门把关门,不可随便拉住门边便关门,避免夹伤手,要检查门是否己锁好。

九、钥匙要小心保管,做到钥匙不离身,不可随便乱丢乱放。

下班前安全交给接-班人,钥匙不准带离酒店,弄断了的钥匙亦要整体交回。

十、清楚、明白楼层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旅店旅客住宿登记制度为了加强宾馆内部治安管理,保障宾馆和住客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宾馆旅客住宿登记建立如下制度一、户口登记员必须严格履行畜旅业治安管理《细则》的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按十二项工作职责,严格登记旅客入住手续,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

二、仪表端正,说话和气,热情接待旅客,详细介绍宾馆情况和旅客住宿须知。

四、严格旅客住宿制度1)认真做好证件的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件和伪证件人员混进旅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严格执行双人房包房制度,两人异地不同工作单位的旅客、户口登记员不得安排两人包房。

3)成年男女要求包房住宿,必须凭本人结婚证,男女双方都在45岁以上,同一户口所在地均可登记住宿。

五、认真做好通缉犯罪分子在我宾馆落网。

旅馆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旅馆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旅馆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一、接待规章制度1.1 入住登记:旅客入住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相关信息,并领取房卡。

1.2 入住手续:前台工作人员应耐心、礼貌地处理客人的入住手续,为客人提供相关信息并协助入住。

1.3 提供服务:在接待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主动为客人提供服务,解答客人的问题并解决客人的问题。

二、客房管理规章制度2.1 房间清洁:客房每天应进行清洁,保持整洁卫生。

2.2 房间维修:如客房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3 用品供应:客房内应提供足够的洗漱用品、床上用品等,保证客人的舒适度。

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1 消防安全:旅馆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进行消防演习,并确保客房内没有违禁品。

3.2 安全设施:旅馆应配备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安全出口等。

3.3 应急预案:旅馆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四、餐饮管理规章制度4.1 食品安全:餐饮部门需遵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4.2 餐厅服务:服务员应礼貌、热情地接待客人,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4.3 餐饮环境:餐厅环境应整洁舒适,提供良好的用餐氛围。

五、综合管理规章制度5.1 财务管理:旅馆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财务安全和透明。

5.2 员工管理:员工应接受培训,提高服务水平,遵守工作纪律。

5.3 客户投诉:对于客户的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提供解决方案。

5.4 环保管理:旅馆应倡导节能减排,推行环保理念,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以上是旅馆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详细说明,旅馆需要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确保旅客的安全和舒适,提高旅馆的服务质量,赢得客人的信任和满意。

旅店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通用版)

旅店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通用版)

旅店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通用版) Hotel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template (general version)旅店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通用版)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计时休息、酒店式公寓等形式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市和区、县公安机关是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旅游、卫生、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对经营场所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旅馆与其所在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之间有隔离设施。

(三)客房区为独立区域,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附属服务设施分隔。

(四)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五)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有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六)有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设备设施。

(七)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以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

(八)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禁止在居民住宅地上部分或者利用人防工程、普通地下室的地下三层以及地下三层以下开办旅馆。

第六条本市对旅馆业实行特种行业许可制度。

申请开办旅馆的,申请人应当向开办旅馆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开办旅馆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正文:----------------------------------------------------------------------------------------------------------------------------------------------------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馆、印章刻制、印刷、旧货、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和下列公共场所:(一)营业性娱乐场所;(二)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三)经营酒类的餐饮场所、咖啡馆、茶座;(四)体育场(馆)、游泳池(场)、溜冰场、营业性射击场;(五)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场所。

第三条上海市公安局是本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

区、县公安部门和专业公安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工商行政、劳动、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园林、商业、卫生和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许可管理第五条开办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以下简称《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以下简称《公共场所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的单位,不得开办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行业许可证是针对特定行业的经营者进行审批的一种证明。

在旅馆业中,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开展合法经营的前提和保障。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安全管理,需要建立一整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入住登记管理制度旅馆业的入住登记管理制度是保证安全管理的基础。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房间分配登记:在入住登记表中记录旅客所住房间的房间号码及日期,以便后续查验和核实。

二、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旅馆业是一种公共场所,保证消防安全非常重要。

为此,需要建立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1.消防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旅馆内的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安全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火灾逃生演练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

3.定期检查:定期请消防部门对旅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三、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制度为了防范和应对潜在的安全隐患,需要建立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1.安装监控设备:在旅馆的公共区域、楼梯间、走廊等重要区域安装监控设备,提供全天候的监控和录像功能。

2.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保留重要录像资料。

3.监控范围:监控范围涵盖旅馆的重要区域,包括入口、楼梯间、电梯间、前台、客房等,以实现全方位的监控。

四、安全防范措施管理制度旅馆业是一个对安全要求比较高的行业,为了保护住户、员工和财产安全,需要建立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措施:1.门禁管理:设置门禁系统,合理控制出入口,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旅馆,保障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安全巡查:定期或不定期对旅馆内外重要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维护治安秩序。

3.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财产保护:对旅客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建立有效的保管制度,防止财物丢失并为客人提供必要的保障。

宾馆酒店特种行业管理制度

宾馆酒店特种行业管理制度
四、信息采集、录入、传输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在时限时间内保证信息及时传输。
五、严格信息采集、录入、传输人员的交接手续,防止交接期间出现漏采、漏传、少采、少传住宿旅客信息。
六、传输住宿旅客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无法传输采集信息时,传输人员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并及时将采集的旅客信息报送属地派出所备查。
四、宾馆要认真履行现金和贵重物品登记、保管、领取、交接手续,并实行现金和贵重物品分开保管,严防丢失、冒领、错领
五、宾馆财物寄存时,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发现可疑人员及其它违禁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
七、对违法财物保管制失责者,按情节轻重处理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臭、霉烂物品不得寄存,并予以制止。
四、来访客人必须于晚上22时前离开客房。
五、办理来访登记手续,要文明礼貌,热情宣传来访须知和宾馆的管理制度。
六、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证件查验工作,并督促来访人员按时离房,发现公安机关通缉人员或有现行违法人员应立即报告,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严禁来访人员利用来访方便,在宾馆从事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的违法犯罪活动。
宾馆酒店特种行业管理制度
贵重财物寄存制度
为了使宾馆合法经营,保证旅客财产安全,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总台服务员必须热情地向旅客宣传贵重物品及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重要性。
三、旅客财物保管,必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原创省特种行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旅馆业管理办法

原创省特种行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旅馆业管理办法

原创省特种行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旅馆业管理办法简介特种行业是指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特殊经营环节或特殊风险的行业,其管理往往要求更为严格。

为了加强特种行业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各省制定了《特种行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旅馆业则是特种行业中的一种,由于其涉及住宿和安全等重要方面,其管理办法也需要特别关注。

省特种行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省特种行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旨在对特种行业进行具体的管理,并规定了管理所涉及的各个方面。

以下是该细则的主要内容:1. 特种行业的分类和管理范围根据特种行业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明确各类别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要求。

例如,将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等列为特种行业,对其进行严格的许可和监管。

2. 许可和审批规定了特种行业的许可和审批流程,包括办理许可证、审批材料的准备、审批程序等。

同时明确了许可的有效期和续展条件,以及各类特种行业的审批标准。

3. 安全管理特种行业往往伴随着较高的安全风险,因此细则中重点强调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要求特种行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4. 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对于行业安全和发展至关重要。

细则中规定了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包括必须持有相应证件或经过专业培训等。

同时要求特种行业企业必须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5. 监督执法和处罚为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监管,细则中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和执法措施。

对于违反条例的特种行业企业,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旅馆业管理办法为了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各省也制定了《旅馆业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 许可和登记规定了旅馆业经营者必须办理的许可和登记手续,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

同时要求旅馆业经营者必须按照标准设立和装修旅馆,并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设施设备检查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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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制度
1、酒店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2、员工在酒店工作,要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和揭露危害国家安全,泄露、搜集国家情报的敌对分子。

3、员工出入酒店必须佩戴工号牌,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将
XX、易爆、剧毒品、枪支、匕首等危险品带入酒店。

工作时严格操作规程,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

4、员工有责任保护酒店和客人的财产安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和事及其他反常现象及时报告,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窃的人,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将案情通报公安机关及省市旅游局和全市各家大酒店。

5、安全工作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交接班物资清点制度,如发生被盗、火灾等其他事故,除追查当事者责任外,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6、员工要自觉配合XX 员的正常值勤,进出酒店要打卡,自觉接受XX 员的查询,非上班时间不经允许不得在酒店无故逗留或进入酒店。

7、安全保卫部要建立员工档案。

如指纹、血型、笔迹、有无前
科等,对xx 危险人员要重点掌握。

值班巡查制度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
xx 。

第四条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
度。

3、临时动火应向酒店保安部申请办理动证,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
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 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酒店保安部审查同意、批准,办理动火证,并明确
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
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xx 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8、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9、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0、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前台人员住宿登记制度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临时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住宿登记、验证的规定,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XX、有效,证件必须经过认真的辨别工作;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发现协查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应稳住当事人,协同保安部上报公安机关。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接待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XX、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自我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XX。

每日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

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三、查验证件要做到六核对:
核对证件上相片是否与住宿人相符;
核对证件上姓名是否与登记表上相符;
核对性别、出生年__月__日;
核对证件号码;
外宾核对本次入境边防入境检查章、口岸和日期;
核对国籍、签证种类及有效期是否填写一致。

四、外宾临时登记住宿注意点: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签证(注)种类”、“签发地”、“入境口岸”、“停留有效期”、“来去处”、“接待单位”;
将填妥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装订后专人妥善保管,并实时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内住宿人信息按要求录入《旅客信息管理系统》,经专人检查无误后将数据传输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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