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范本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独立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2条公司依法享有与中国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3条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名称),英文名称为(公司英文名称)。
第4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额)万元人民币,分成若干股,每股价值为人民币1元。
第5条公司的出资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个人身份证号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第二章公司行为规范第6条公司的一切经营行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7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列举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8条公司的出资人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并享受其出资所产生的利益。
第9条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属于法定代表人,但必须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并依照公司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10条公司必须依法进行财务报告,并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三章经营管理机构第11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总经理。
第12条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法定代表人姓名)担任董事长,由(法定代表人姓名)亲自行使董事会行使的决策权,并可以委托其他董事行使部分决策权。
第13条监事会由(法定代表人姓名)亲自担任监事长,成员由公司内部和外部人员组成,通过选举产生。
第14条总经理由(法定代表人姓名)亲自担任,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
第四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第15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1)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2)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3)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4)选举和罢免总经理;(5)决定公司的薪酬制度。
第16条监事会的职权包括:(1)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估;(2)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3)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营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4)监督公司法律、法规和章程的遵守情况。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所在地:本公司的住所地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七条股东权益:本公司的股东享有平等的权益,根据其出资额享有相应的收益权。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向本公司出资,出资可以以货币、实物或其他形式进行。
第九条股东出资时间:股东应在签署本章程后的___________内完成出资。
第十条股东退出:股东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退出本公司,退出后应按照出资比例获得相应的权益。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一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十二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董事会选举和任期: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总经理: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财务报告:本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报送给相关部门和股东。
第四章公司运营第十六条公司业务:本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八条公司纳税:本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缴纳各项税费。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本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招聘员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义务。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二十条公司解散:本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___________。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范本
提示(制作章程时应当时删除本方框提示内容)1、本范本仅供参考,适用于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2、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填写;3、制作章程时,可以根据本范本中“注”的内容修改相关条款,并应当删除“注”的内容。
4、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营业期限届满后需存续的,公司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和性质本公司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设在××市。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比例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整,并由唯一股东×××公司全额实缴。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七条公司章程的修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通过并得到国家权威机关的核准。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第八条公司经营机构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董事,分工协作,共同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九条董事会1.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
2.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对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3)审核和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4)选举和罢免执行董事;(5)规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3.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个专门委员会,由董事组成,负责处理特定事务。
第十条监事会1.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
2.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2)监督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3)提出对董事会的检讨和建议;(4)参加董事会会议并提供意见。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1.执行董事由股东任命,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
2.执行董事的任期为×年,可以连续任职。
3.执行董事应当按照董事会的决策,履行其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1.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参考范本(法人独资、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经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 、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臵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像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营业期限届满后需存续的,公司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 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2、公司设立或者成立后减少注册资本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注册资本数额不得低于其规定的最低限额。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通用参考范本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通用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第三条企业地址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XX年7月8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条为了规X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依据?中华人民XX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郭文亮出资设立法人独资有限( 责任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依据 ?公司法? 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出资人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那么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及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公司经营X围第六条公司经营X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公司的经营X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X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X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工程,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 万元。
第五章出资人的名称及住址〔住所〕、证件第十条出资人的名称、住址〔住所〕及证照如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章程格式(精选3篇)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章程格式(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宅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其次条公司住宅: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爱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担当连带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
{子问题开头}其次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元人民币,{子问题开头}第三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一)股东名称:(二)营业执照:(三)身份证号码:**(四)出资方式:(五)认缴出资:(六)实缴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元人民币,***年***月***日。
(七)余额及缴付时限:*****元人民币,***年***月***日。
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学问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八条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非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不根据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担当违约责任。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子问题开头}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及行使规定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提案权(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打算公司执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打算;(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打算;(九)对发行公司债卷作出打算;(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打算;(十一)制定、修改公司章程;(十二)组织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终止后,享有公司的剩余财产。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八早程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机关核准为准)第四条公司在 _______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第三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岀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八条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的货币岀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岀资证明书。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两篇
篇一:法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第一条为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依法经营、诚信为本。
第三条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股东的出资额、出资形式及所占比例如下: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公司股东名册,并向 公司股东签发相应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可以由公司股东独家认缴新增资本, 也可以由公司股东外之第三方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形下,公司注册 资本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十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之出资在公司注册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但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具体事宜由公司股东与受让 人商议确定。
股东出资额 (万元) 出资形式货币 出资时间本章程签署后 10日内一次缴纳出资比例100%股东名称第十五条公司共有一位股东,其基本信息如下: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第十六条股东为对公司出资的人,依法享有法定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七条作为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五)依法转让出资的权利;(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由出资者享有的其他权利。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XXX法人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本公司设立于XXXXXXXXX市,公司详细地址为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XXXXXXXXXX;2.XXXXXXXXXX;3.XXXXXXXXXX;4.XXXXXXXXXX。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五条公司股东:本公司只有一个法人独资股东,即XXXXXXXXX。
第六条股东权益:股东对本公司享有投资收益,有权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但不承担过多的风险和责任。
第三章公司机构第七条公司机构:1.董事会:本公司设立一个由XXXXX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会的职权和决策权由股东单独行使。
2.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并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
第八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立一个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和任命。
2.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九条公司财务:1.公司财务独立于个人股东的财务,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财务往来要严格登记和分开处理。
2.公司每年根据法律的要求和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
第十条税收政策:本公司依法纳税,履行税务义务,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章公司变更和解散第十一条公司变更:1.公司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东等。
2.公司变更需符合法律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请和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解散和清算:1.公司解散需经过董事会和股东的决策,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2.公司解散后,剩余财产按照法律和股东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由董事会和股东会议通过,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和公告。
第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对于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共同享有。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精选3篇」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其次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宅:********;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名称第八条股东名称,住宅:********,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万元,以(注:********实物、学问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
(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公司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才需在章程中记载此款,若全部以货币出资,则无需加注此款。
)(选择性条款:********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26个行业,不适用上述第9条,请选用下述第9条。
26个行业详细为:********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货币经纪、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证券、期货、基金管理、保险、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直销、对外劳务合作、融资性担保、劳务派遣、典当、保险资产管理、小额贷款。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如何制定法人独资公司?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法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西双版纳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西双版纳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0X年X月X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西双版纳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景洪市XX路XX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XX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股东:X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景洪市XX区XX路XX号。
有限公司法人独资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三章股东第四章执行董事第五章监事第六章经理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八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九章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标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依法经营、诚信为本。
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股东的出资额、出资形式及所占比例如下: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公司股东名册,并向公司股东签发相应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开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可以由公司股东独家认缴新增资本,也可以由公司股东外之第三方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形下,公司注册资本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十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之出资在公司注册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具体事宜由公司股东与受让人协商确定。
第三章股东第十五条公司共有一名股东,其根本信息如下: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第十六条股东为对公司出资的人,依法享有法定权利并承当相应的义务。
2023-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2023-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23年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1.1 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1.2 公司的注册地为:(注册地)。
二、公司经营范围2.1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详细描述)。
2.2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扩大或缩小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3.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金额)整。
3.2 公司注册资本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金额)内缴足。
四、公司股东4.1 公司股东为(股东姓名),为法人独资股东。
4.2 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4.3 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
4.4 公司股东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出资额。
五、公司机构5.1 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5.2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股东任命并组成,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
5.3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任命并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
5.4 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会任命并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六、公司财务管理6.1 公司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
6.2 公司应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在法定期限内报送相关部门。
6.3 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七、公司利润分配7.1 公司利润分配应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股东权益比例进行。
7.2 公司应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完毕后,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利润分配。
7.3 公司利润分配应经股东会议决议通过。
八、公司解散与清算8.1 公司解散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8.2 公司解散时,应成立清算组织,进行公司财产的清算和债务的清偿。
8.3 公司解散后,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九、公司章程的修订9.1 公司章程的修订应经股东会议决议通过。
9.2 公司章程的修订应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十、附则10.1 本章程自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法人独资章程)
乌鲁木齐XXX有限公司章程(法人独资)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1名法人人股东出资设立乌鲁木齐XXX有限公司,特于X年X月X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乌鲁木齐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XXX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其中:实缴XX万元,认缴出资XX万元于XX年XX月XX日之前实缴到位)(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经股东决定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新疆XX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XXXXXXXX)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新疆XX公司,认缴总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认缴方式:货币,其中:实缴XX万元,认缴出资XX万元于X 年X月X日之前实缴到位。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已经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八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命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作出上述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提示(制作章程时应当时删除本方框提示内容)1、本范本仅供参考,适用于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2、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填写;3、制作章程时,可以根据本范本中“注”的内容修改相关条款,并应当删除“注”的内容。
4、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营业期限届满后需存续的,公司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2、公司设立或成立后减少注册资本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注册资本数额不得低于其规定的最低限额。
3、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确定。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注:股东名称应当与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注:可以就股东名册的管理部门及其管理、更新、使用规则制定相关规定,并记载于本条。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股东缴纳出资的,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依据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执行董事决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五)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享有剩余财产。
(注:可以根据需要依法规定股东的其他权利,并记载于本条。
)第十三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载明的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应当使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六)不得抽逃出资;(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八)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十四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第十五条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其中,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其他出资方式)作价出资万元。
(注:1、其他出资方式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2、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中的“在年月日前缴足”修改为“已于年月日缴足。
”3、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在股东缴纳出资后应当依法公示;可以将缴纳情况记载于本条,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本章程。
4、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可以将股东分期出资的期数和每一期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记载于本条。
5、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将本条修改为注册资本变更后对应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
6、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者决定约定。
7、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为一人有限公司的,本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出资额等于原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净资产,出资方式为原非公司企业法人净资产对应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出资时间为原出资人的出资时间。
)第十六条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十七条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八条股东的出资期限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公司营业期限。
(注:股东的出资期限应当具有合理性及可行性。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规定了存续期限的,其出资期限应当在存续期限内;公司章程规定了明确的营业期限的,出资期限应当在营业期限内。
)第十九条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公司设立时有其他股东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时,如资不抵债,股东未缴足出资的,应先缴足出资。
第五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二十一条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本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二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承继转让人的出资义务。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注: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以由经理担任,由经理担任的,应当修改本条。
)第二十四条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一)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二)法定代表人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权,委托他人代行职权时,应有出具《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第二十五条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的规定,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作出违背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决定的行为,不得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法定代表人违反上述规定,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应当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法定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解除其职务,重新产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法定代表人:(一)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二)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但其丧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资格的;(三)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无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四)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五)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法定情形。
第七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二十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定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定监事的报告;(五)审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注:可以依法规定股东的其他职权,并记载于在本条。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对股东负责。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年。
任期届满,经股东任命可以连任。
(注: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并执行股东的决定;(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注:可以另行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并修改本条。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1、经理可以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由股东聘用或解聘的应修改本条以及本章程中关于执行董事职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