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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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基本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及宣传、文化产业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三、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需要了解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史和艺术创作规律,掌握广播电视创作理论和广播电视制作技能,接受广播电视创意和制作训练,具备独立创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采写、拍摄、制作、主持等方面的训练,熟悉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方法和制作技能,具备广播和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管理能力,具备视听结合的思维和表达能力,同时掌握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创作的基本技能;
2.掌握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能及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获取信息和知识的能力、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备适应未来竞争机制、向相关的专业领域拓展和继续学习的素质和能力;
3.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4.具备与本专业相关的艺术、文学、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较高的艺术素养和艺术创作能力,具有创新意识;
5.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和技术发展动态,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
6.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音乐与舞蹈学。
2.学位课程:传播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影像语言、电视画面编辑、广播电视采访与写作、现场报道、广播编辑与节目制作、中外电视比较、影视艺术概论、电视节目导播、广播电视栏目编导、广播电视栏目与频道策划、纪录片创作。
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专业采风、合作教育、专业考察、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五、专业特色
鉴于影视传媒业对应用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的急切需求,本专业除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外,还通过在理论教学中增设实训环节,形成“教、学、练”相结合的应用课程教学特色,同时,以校内实训平台为依托,以校媒、校企合作教育为手段,加强学生实践技能训练,培养复合应用型的影视艺术人才。
六、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69.5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03.5学分,实践教学28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0学分)38学分。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七、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
九、自主发展计划
学生应取得10个自主发展计划学分,具体详见《长江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十、学时学分统计表
实验学时(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按每周20学时计)。
十一、专业课程中英文对照
制定人:张社宁学院审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