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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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指企业为了向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准确披露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而制定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壮大、市场信誉和长期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每一个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的事项。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制定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必要性以及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进行概述,介绍了文章的结构以及撰写此文的目的。

正文部分包括了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制定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必要性以及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结论部分总结了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作用,展望了其发展前景,并提出了完善制度的建议。

通过以上结构的安排,将全面系统地讨论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并掌握该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具体要求。

1.3 目的目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对文章的写作目的进行介绍,说明撰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为了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进行全面的讨论和分析。

文章旨在传达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阐述其制定的必要性,以及详细讨论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此外,文章还将总结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作用,展望其未来的发展,并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通过撰写这篇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关于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全面理解和认识,促进企业在财务报告方面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2.正文2.1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投资者利益: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信心,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公司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局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项目财务会计发生的重要事项,强化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结合西南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是指项目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活动中,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将对公司资金、管理、信誉、经济效益等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或因项目管理权限受限、财务人员自身经验不足无法做出正确判断的事项。

第三条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内容和程序第五条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一般由项目财务负责人提交,遇到紧急事项,无法与本单位财务负责人联系时,由经办人直接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公司主责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六条项目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方式为:先以电话方式或短信进行汇报,然后根据相关规定或公司要求书面汇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

第七条公司主责人员应对基层报告的重要事项做好书面- 1 -记录,应及时处理并跟踪落实。

第八条凡涉及可能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的财务会计事项,除按本制度规定报告外,还应由项目部依照规定向公司报告。

第三章责任与处罚第九条对于瞒报、虚报、漏报、消极报告项目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取消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造成较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并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提请公司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第十条为保证报告制度渠道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限制财务人员及时如实向公司报告,更不得压制不报。

第十一条对于及时向公司报告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给单位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公司视情况给予奖励。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目录- 2 -附件- 3 -项目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目录- 4 -。

重大财务事项制度模板

重大财务事项制度模板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和审批程序,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合规经营,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财务事项,是指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的财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

第三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的原则。

第二章重大财务事项的范围和标准第四条重大投资事项包括:(一)公司对外投资(含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二)公司投资项目预计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第五条重大融资事项包括:(一)公司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融资规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二)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单笔融资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第六条重大担保事项包括:(一)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二)公司接受他人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第七条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包括:(一)公司出售、转让重要资产,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二)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资产,交换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第三章报告程序和责任第八条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程序分为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

事前报告应在事项发生前提交,事后报告应在事项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

第九条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责任人为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对上报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漏报或谎报。

第十条财务部门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交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信息。

第四章报告内容第十一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项的名称、性质和金额;(二)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三)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个在企业中非常重要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及时、准确地报告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义、内容和实施过程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义重大。

企业的财务信息对内对外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能够影响到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和判断。

而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往往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风险性,可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企业高层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报告相关信息,帮助他们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和风险状况,为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应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界定,明确哪些事项被认为是重大的,并确定相应的报告要求和时限。

其次,企业应建立信息收集和监控机制,确保能够及时获取相关重大事项的信息,并能够识别和监控潜在的重大事项。

然后,企业应指定责任人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报告程序和流程。

最后,企业应确保报告的内容准确、全面、可靠,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报告的失实和误导。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过程需要经历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范文件,明确重大事项报告的要求、程序和流程,并进行内部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理解和遵守制度。

其次,企业应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和监控机制,确保能够及时获取和识别重大事项的信息。

然后,企业应指定专门的责任人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配合和协作。

最后,企业需要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对报告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总之,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XX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XX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XX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部”)所发生的重大经营和财务会计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项),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力度,规范全资、控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第三条下属公司对于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24小时内直接向公司本部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和财务管理部进行书面报告。

情况紧急的,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8小时内进行口头报告,并于事后补交书面报告。

第四条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设外派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单位,外派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为责任人,其他单位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为责任人。

责任人故意隐瞒或消极拖延重大事项报告的,其他财务人员有权利就重大事项的情况直接报告上级财务部门。

第五条重大事项报告范围:(一)下属公司因国家或当地政治、经济和自然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合作和经营履行有较大影响的:1、当地政府在企业所在经济区域发展规划有重大调整;2、当地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3、当地同行业、相关产业(企业)发生重大变化;4、当地金融机构关闭、停业整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营业;5、企业重要客户经济状况恶化;6、国家汇率、利率、货币政策等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较大的。

(二)下属公司融资规划制定、修正和实施进展情况:1、下属公司融资计划的制定及重大调整;2、融资项目达成意向,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3、通过各种融资方式获得融资贷款,实现提款;4、融资出现逾期无法偿还的现象;5、当地金融机构对所属公司信贷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6、收到政府部门对所属公司专项扶持资金和专项补贴款。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应对重大财务事项发生的处理能力及效率,降低财务风险,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财务事项的含义重大财务事项是指金额较大的预算内生产经营事项、金额虽小但性质特殊的事项或其他非正常发生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发生或即将发生将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影响。

二、重大财务事项范围1、月度预算内2、单项成本费用超过150万元的付现支出;上月预算中实际支出超过20%的单项成本费用。

3、发生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质量事故、责任事故等天然或人为事故。

4、因经济纠纷涉及仲裁或诉讼的。

5、涉及财产的租赁、担保和出售。

6、正常建设和经营程序外的借用设备、借用资产。

7、资金被挪用、截留的。

8、接受当地税务、财政部门检查;接受当地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检查结果或检查事项可能影响公司经济利益的。

9、上述列举事项以外的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三、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内容1、属于重大事项第1条内容的,应在每月上报的预算中对符合报告要求的内容做出解释、说明。

2、除上述重大事项第1条外,均应将重大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临时处理办法、可能或已经产生的财务影响、初步进展、最终处理结果等在“江苏顺源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表”中详述(具体格式见附表)。

四、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程序1、符合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除第1条外,均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在获知该事项之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以“江苏顺源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表”的形式书面报告省分,财务部将视事项的紧急和重要程度,最迟在收到“江苏顺源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提出财务处理意见。

2、对个别处理周期较长的事项,各部门应根据重大财务事项的处理进程分阶段持续上报,直至该事项全部处理完毕止。

3、事项特别紧急或重要的,各中心总监应在第一时间先行向集团领导口头报告。

已口头报告的事项仍应按程序书面上报。

五、其他1、集团总部将视重大财务事项的影响程度、范围的不同,实行不定期通报,以戒免所有分公司、子公司。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发生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公司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下属所有的基层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对于发生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72小时内直接向本单位财务部进行书面报告。

情况紧急的,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本单位财务部进行口头报告,并于事后补交书面报告。

第四条: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责任人故意隐瞒或消极拖延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其他财务人员有权利就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情况直接报告上级财务部。

第五条:下列事项属于重大财务会计事项:1、银行账户被冻结。

2、单位存款所在的金融机构关闭、停业整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营业。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外账、小金库。

4、本单位发生隐匿或故意销毁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行为。

5、实行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的单位,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软件和相应的参数设置等出现重大故障,致使会计基础数据安全性、真实性、完整性受到重大影响,会计核算不能正常进行的。

6、财务会计人员涉嫌经济犯罪。

7、单位负责人擅自决定办理违反《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的其它财务会计事项。

8、本单位发生的其他重大财产损失,或对资金支付能力有重大影响,以及涉及经济违法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责任人在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发生后,不按上述规定及时上报告的,或故意隐瞒不报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由此而造成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他人员不得阻挠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责任人向本单位报告,也不得在事后对报告人进行打击报复。

违反规定的,本单位将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集团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通财[2006]195号)来源:未知作者:资产财务部发布时间: 2008-6-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财务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集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订《通号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企业财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规定企业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集团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1.企业负责人(厂长、经理);2.企业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3.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4.集团公司派驻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5.企业其他相关负责人。

第五条集团公司受理和审议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人员,负有对外部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各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落实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责任,确保集团公司及时了解、知悉和掌握重大事项。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第七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分为请示和备案两种情况。

请示事项需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备案事项不需经批准,但集团公司对备案事项提出了不同意见的,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意见对企业原拟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第八条企业重大财务请示事项主要包括:(一)年度财务预算以及年度预算的调整;(二)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的调整事项;(三)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非经营损益所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四)大额减值准备的提取和资产损失的核销(存货单项损失在5千元及以上、其他资产单项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合并报表范围和口径变动;(六)对外(包括对子公司)投资、担保和借款;(七)集团内部交叉产品价格政策变动;(八)重要资产(不动产、关键设备、生产线、重要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处置;(九)企业分立、合并、产权转让、重组和改制;(十)企业以财产进行抵押;(十一)发行企业债券;(十二)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十三)修订企业章程涉及注册资本、股权比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分配等条款发生变动;(十四)企业财务舞弊案件的处理;(十五)其它需要向出资人报告的事项。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复杂化,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逐渐成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就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此制度。

1. 重大事项报告的背景和意义财务会计工作涉及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关键信息,对企业及其相关方来说具有重要决策价值。

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化,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也日益增多,如果这些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或处理不当,可能会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甚至带来风险。

因此,建立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2. 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报告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会计核算中出现异常情况,如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变更、错误更正等;二是财务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重大争议或诉讼事项;三是与公司治理相关的事项,如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等;四是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资产重组、合并与分立等。

对于重大事项报告,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同时,重大事项报告还应具备可追溯性、透明度和及时性,以便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能够及时获知并作出相应决策。

3.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的流程和责任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事项的发现和初步判断,包括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部门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控与评估;二是事项的内部沟通和报告,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将重大事项报告给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等内部相关机构;三是事项的外部披露和报告,企业应将重大事项报告给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其他相关方;四是事项的追踪和总结,企业需建立事项追踪机制,对已报告的重大事项进行跟踪和总结,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中,涉及到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企业管理层、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探索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探索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优化国有企业经营决策机制,强化财务管控约束,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要建立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分为事前报告事项和事后备案事项,要明确各自的主要内容、上报时限和形式。

明确报告程序和相关责任。

一、建立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必要性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优化国有企业经营决策机制,强化财务管控约束,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要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国有企业是指人民政府授权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

子企业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出资设立的全资子企业,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企业或通过其他方式对其实施有限控制的企业。

重大财务事项是指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对企业财务发展规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公允反映以及内部财务会计制度、重要会计政策、年度财务预决算、资产核销等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财务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领导责任,是本企业财务监管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是本企业财务监管的主要责任人;财务机构负责人是本企业财务监管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直接责任人[1]。

二、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报告事项重大财务事项分为事前报告事项和事后备案事项。

事前报告主要事项主要有:1.年度财务预算以及年度预算的调整事项;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调整事项;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非经营损益所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4.重大投融资事项(包括重大股权投资、风险业务投资以及重大借款等投融资行为);5.大额减值准备的提取和资产损失的核销事项;6.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要会计差错的更正、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和口径变动;7.大额借款和担保事项;大额借款事项是指在报告期内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所有借款项目。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规范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准确的发现和预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加强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保证及时掌握和统筹管理公司重大财务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股份公司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室(中心)、车间第二条公司财务部是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公司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24小时内,上报公司主管财务领导及其公司负责人,同时通过公司办公平台、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报告,并于三个工作日内补交详细书面报告。

第二章重大财务事项的内容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财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接受省(部)级及以上财政、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开展的与财务相关的检查。

(二)公司发生的重大财务风险事项:1.500万元以上的资产损失;2.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与大额核销坏账(大额是指公司净资产10%以上);3.发生挪用、侵占企业资金事项;4.因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在500万元以上;5.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涉及金额在500万元以上;6.主要资产、银行账户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不含符合公司担保管理规定的资产抵押或质押);公司存款所在的金融机构关闭、停业整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营业;7.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8.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预计导致经营亏损或资金供应链出现问题;9.与财务管理相关,被新闻、网络等媒体报道,可能给公司品牌形象造成损害、影响公司声誉的事项;10.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申请破产、产权转让、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事项;11.执行国家新颁布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可能对公司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12.发生违反国家或公司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存货管理、资产处置、租入与租出资产、赠与或受赠资产、废旧物资管理、对外投资、产权管理、委托理财、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债权债务重组、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预算执行、六项费用(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费、薪酬及社保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等;13.其他需要上报的重大财务事项。

银行分支机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模版

银行分支机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模版

银行分支机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模板背景银行分支机构作为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营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

然而,分支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可能对银行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银行需要建立有效的分支机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银行经营的正常健康发展。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银行分支机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分支机构及时、准确地向总行汇报财务状况,以满足总行对分支机构财务状况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的要求。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各级分支机构。

内容一、定义1.重大财务事项:指可能对银行业务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声誉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2.报告人:指分支机构行长或分管财务领导。

二、报告内容分支机构应当上报以下重大财务事项:1.收入、支出、资产负债表等财务状况指标出现异常波动或异常变化的情况;2.发生与业务经营相关的重要诉讼案件、仲裁案件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调查等;3.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出现严重缺陷或系统故障,以及重要业务收支系统出现严重异常等;4.防范洗钱、反恐怖融资、反欺诈等合规管理出现重大缺陷或违规行为;5.分支机构在重要指标方面未能达到全行规定的要求。

三、报告要求1.发现可能构成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总行报告;2.报告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包括事项的基本情况、影响程度、下一步工作计划等;3.报告应当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4.对于影响程度较大的重大财务事项,应当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并向总行每日报告解决情况。

四、报告流程分支机构报告重大财务事项的流程如下:1.发现可能构成重大财务事项;2.报告人将事项汇总在“分支机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电子文档中,并在文档注明时间和内容摘要;3.报告人将“分支机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总行财务部门,并抄送所在分行领导;4.总行财务部门负责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给分支机构。

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下发的各项财务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子公司、代管公司的财务部门。

第二章范畴及上报形式第三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财务审计及与其相关的方面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各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范畴是指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融资行为、增减资本及股权变更、资产及债务处置、对外担保、涉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生产经营行为、事件,年度计划外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司突发事件及其他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等对公司经济、名誉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事项分为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

报告事项须经财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第六条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上报,上报文件包括:1、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2、有关事项说明;3、其它有关文件。

第七条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1、各公司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2、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第三章重大事项具体内容第八条以下事项为报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制订并拟执行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

2、公司的投资,包括对外投资、收购、投资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

3、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融资行为,包括借款、贷款等融资行为。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便于公司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财务会计工作信息,加强对各分支机构财务会计工作管理,防范财务会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及已经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本单位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以及因本单位业务需要而实行的与公司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相抵触的特殊事项。

具体包括:(一)财务会计人员调整及岗位变动;(二)对财务会计核算与管理产生较大影响的新开办(或拟开办)业务;(三)异常的非业务性开支;(四)客户保证金支取发生异常变化,客户资产被挪用、盗用;(五)丢失银行票据(包括空白支票、汇票等);(六)重大业务差错;(七)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八)设置帐外帐,搞帐外经营;(九)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划转资金;(十)应集中采购却化整为零;(十一)擅自处置公司资产;(十二)公司资产被盗用、挪用;(十三)擅自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其他可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十四)单位负责人干预财务会计业务处理,并明显违反制度规定;(十五)单位负责人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十六)监管部门涉及财务会计的例行或专门检查;(十七)当地监管部门要求实施的政策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不一致或可能引起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十八)诉讼事项;(十九)重大财务会计风险隐患;(二十)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第三条各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项负有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的责任;其他财务会计人员同时享有报告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重大事项发生后,报告责任人应根据具体事项的轻重缓急、可能造成的后果,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口头或书面向总部报告,具体报告要求详见附表1。

以书面形式报告的,报告责任人须按附表2的格式填写并提交《财务会计重大事项报告表》附相关说明材料,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月财务培训讲义--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月财务培训讲义--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发现和预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加强对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全面推进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对于做好财务预警工作,合理配置企业资源,规避经营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和股东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一、重大财务事项的定义重大财务事项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股东权益、依法经营活动等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财务事项。

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内容:(一)、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预算执行中出现或预计将出现重大变动的事项;(二)、承揽工程项目时出现的以下事项:1、单项垫支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2、垫支(包括支付保证金等各种形式垫支)超过合同总价10%及以上项目;3、投标降造25%及以上项目。

(三)、单项投资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和无论金额大小的各种对内对外借款、担保等事项。

对于已发生的投资、借款、担保行为每半年随财务报告将其动态、回收和收益等情况一并上报;(四)、收购或处置资产、负债、股权和委托、受托经营行为,数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事项;(五)、单项工程、生产项目累计亏损100万元及以上事项;(六)、单件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涉税纠纷、经济纠纷等事项;(七)、财务管理重大改革行为,财务负责人(正科职及以上)的工作调动,财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八)、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执行国家、企业政策、法规将产生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发生、即将发生或预计可能发生上述事项时,各单位财务和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逐级上报。

三、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原则和要求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逐级上报”的原则,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是一种预防、预警行为,必须在事前或预见即将或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提前报告.各单位财务部长或财务主管负责搜集整理本单位重大财务事项,形成《XX单位XX年度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公司,报告中必须对可能发生该重大事项的过程、原因等进行真实详细的描述,以及该事项一旦发生或既成事实后对本单位的影响程度的评价,本单位可以采取的措施和方法以及需要决策层决断或相关资源配合的请求;各单位负责人对上报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因虚报、漏报或迟报导致重大事项发生后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按集司财会[2006] 552 号文件《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之规定: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给予警告、降职、撤职等处分,并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1. 引言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指一套规定和程序,用于监督和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透明、准确,并向内部和外部相关方提供及时和可靠的财务信息。

本文将介绍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制定步骤和相关要点。

2. 重要性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透明度与监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保证了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使内部和外部相关方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和风险状况。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监管部门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控和调查,以确保企业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2 决策支持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提供了及时和准确的财务信息,为企业管理层的决策提供支持。

管理层可以根据报告中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制定战略和规划,优化资源配置,以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2.3 投资者信任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增强了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

投资者可以依据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评估企业的盈利能力、财务稳定性和风险状况,从而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3. 制定步骤制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需要经过以下步骤:3.1 确定目标和范围首先,企业应明确制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目标和适用范围。

目标可以包括提高财务透明度、增强决策支持和投资者信任等方面。

范围应涵盖所有与财务活动相关的重大事项。

3.2 收集和整理财务数据企业需要收集和整理与重大财务事项相关的财务数据。

这包括财务报表、会计记录、审计结果等。

数据应该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3.3 设计报告格式和内容根据目标和范围,企业应设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报告应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影响和解释、风险评估等内容。

同时,报告也应具备易读性和可理解性,以便相关方能够准确理解报告中的信息。

3.4 实施和监督一旦报告格式和内容确定,企业应建立实施和监督机制,确保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有效执行。

相关部门应负责收集和分析财务数据,并按照制度要求及时编制报告。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省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省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是指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本制度所称子企业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资设立的全资子企业、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或通过其它方式对其实施有效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财务事项是指省属企业财务发展规划、内部财务会计制度、重要会计政策、年度财务预决算、资产核销,以及其他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重大影响是指该财务事项涉及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达到本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10%以上(含10%)且不低于1000万元。

第二章报告事项第四条重大财务事项分为报批事项和报备事项。

报批事项须经省国资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报备事项为告知事项.第五条以下事项为报批事项:(一)省属企业及下属各级子企业清产核资中不良资产核销;(二)省属企业及下属各级子企业限额以上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三)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四)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五)按有关规定应向出资人报告的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第六条以下事项为报备事项:(一)省属企业财务发展规划、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财务预算;(二)省属企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三)省属企业及下属各级子企业限额以下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四)省属国有控股企业或省属企业下属上市公司以及资产总额或销售收入占集团合并资产总额或销售收入10%以上子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五)省属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六)省属企业及下属子企业当期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资产损失;(七)省属企业及下属子企业重大债务重组;(八)省属企业及下属子企业重大项目的政府拨款、补贴;(九)省属企业及下属子企业当期发生的对企业财务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包括重大投融资、重大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诉讼仲裁、重大资产采购等.第三章报告程序第七条重大财务事项统一由省属企业负责向省国资委报告。

学校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学校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学校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简介学校财务管理中涉及大量资金和重要账目,为了确保学校资金安全和透明,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来监督和管理学校财务。

其中一项重要制度就是学校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预警和处置学校财务中的重大风险事件,是保障学校财务稳健运行的重要保障性制度。

制度主体报告对象学校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报告对象是学校所有涉及财务事项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包括财务主管单位、各部门、学院、园区、实验室等。

报告内容学校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部报告内容最低应包括以下方面:1.重大财务风险事件的起因和影响;2.已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3.可能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和风险提示;4.后续监督和管理事宜。

此外,外部报告内容还应包括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等。

报告途径学校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报告途径主要包括两类:1.内部报告途径:内部报告由财务主管单位、各部门、学院、园区、实验室等向学校财务主管单位报告,以确保内部财务管理安全、规范和透明;2.外部报告途径:外部报告由学校财务主管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以确保对外财务信息真实、公开和透明。

制度实施学校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发现和辨识重大财务风险事件;2.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单位;3.分析、研判和处理财务风险;4.编制内部和外部报告;5.审核和审批内部和外部报告;6.跟踪和督促落实报告中建议的措施。

学校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体系,保障财务信息安全;2.建立严格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3.设立专门负责财务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主要作用学校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主要作用如下:1.及时发现和披露学校财务中的重大风险事件;2.促进学校各部门和管理人员形成警惕、防范、预警的风险意识;3.保障学校资金的精确和安全;4.提高学校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开度;5.提升学校财务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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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财务事项是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因素,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包括重大财务收支、大额资金调度、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包括重大项目经营投资)融资、增减注册资本、利润分配、法律诉讼、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第三条重大财务事项统一由公司负责向出资人报告,根据重大财务事项性质报批或报备。

董事长是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是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财务总监负责重大财务事项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在重大财务事项发生后,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

第五条重大财务事项主要内容说明,包括:
(一)大额资金往来、大额资金调度等。

(二)每季度上报资金状况,单笔超过200万元的大额合同付款。

(三)资金调度应详细说明调度方案,包括资金来源,调度渠道、调度金额、调度期限等,并每月将资金调度进展
情况汇总上报。

(四)对外长期投资的发生、转让和收回。

(五)对外融资。

(六)对外担保。

(七)法律诉讼事项。

(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变化情况。

(九)公司并购、资产重组、重大业务计划制定等事项。

(十)其他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六条对第1.4.5.6.9项重大财务事项应书面说明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或预计产生)的影响和建议,以便于董事长、总经理及时决策。

第七条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配合财务部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收集、整理,如发生制度规定应上报内容而未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报经公司相关权力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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