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考核内容:1. 工作态度考核:考察工作人员对待用户的服务态度,是否热情、耐心、礼貌,并且能够主动帮助用户解决问题。
2. 服务质量考核:考察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办理用户的业务,提供正确的咨询和指导。
3. 业务知识考核:考察工作人员对便民服务中心所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业务流程等方面的了解程度,以及是否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
4. 团队合作考核:考察工作人员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包括与同事之间的协作能力,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能力。
5. 纪律遵守考核:考察工作人员是否遵守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办公,并且是否具备保守用户隐私的能力。
考核方法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 考核记录:针对每个工作人员,建立档案记录其工作表现,包括用户的满意度、办理速度、错误率等数据。
2. 客户满意度调查:定期对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以了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
3. 考核测试:定期组织考核测试,测试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能力。
4. 业绩考核:对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办理效率进行统计,按照业绩进行排名,以激励和竞争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通过上述的考核方法和内容,可以全面评估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提升,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的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为了确保考核的公正、客观和有效性,需要设立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评分规则。
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便民服务中心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的示例:1. 工作态度考核:- 根据用户反馈和直接观察,评估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包括礼貌用语是否得体、表情是否友好、声音是否亲切等。
- 考核结果可以从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等方面来评定,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措施。
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最新分享
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最新分享)本办法考核对象是“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窗口指以部门为单位,各有关部门派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各办事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指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窗口常驻工作人员。
第一节计分办法一、“中心”窗口考核计分办法中心对各窗口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基本分为IOO分,上不封顶,合格为80分。
(一)人员到岗和工作纪律(15分)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到岗办公和遵守工作纪律,得15分。
扣分如下:1、上班期间窗口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或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2、窗口工作人员擅自脱岗每人次扣0.5分,脱岗半天以上每人次扣1分;3、发现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电子游戏、看电影(电视)、抄股票等,每人次扣1分;4、项目联审会或联合踏勘,迟到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2分;5、各类请假(外出)应在请假(外出)前将请假(外出)单送“中心”领导批准,并登记。
因特殊情况事前未能办理请假(外出)手续的,应在上班之前说明情况并补办请假(外出)手续送“中心”领导,未及时送单或补办请假(外出)手续的, 每人次扣0. 5分。
(二)规范服务(15分)窗口工作人员做到规范化服务,得15分。
扣分如下:1、上班时未佩戴工作证件和统一服装的,每人次扣0.5 分;2、与服务对象吵架,每人次扣2分;3、窗口未放置《办事须知》和有关表格、资料档案,每次扣0. 2分;4、未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其申办事项所需全部办事条件或退回理由的,每次扣0.5分;5、档案管理不规范或资料遗失,每件次扣1分。
(三)收退件管理(15分)严格按照《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办理各项手续,得15分。
扣分如下:1、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经查实每件次扣3 分;2、已做收件处理,需要补件,但未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出具详细补件清单的,每件次扣2分;3、已做退件处理,但未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出具书面理由的, 每件次扣2分;4、属联办件的,未向服务对象说明办事程序,或未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每件次扣2分;5、收退件手续不规范,报送不及时,每件次扣2 分;6、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后果较为严重的,每件次视情扣3一5分;7、应当联办的事项仍串联办理的,有关责任单位每件次扣4分。
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方案
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方案窗口工作人员是指在银行、邮局、政府部门、医院等服务场所,负责接待客户、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
这个岗位的工作涉及到客户服务、业务办理、信息录入、资料整理等多种职责,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因此,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方案也显得尤为重要。
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方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客户对服务场所第一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需要高度重视。
考核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礼貌用语: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客户时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等。
2.微笑服务: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客户时要微笑服务,给客户留下好的印象。
3.耐心解答: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客户时要有耐心解答客户的问题,并且对客户的情况进行了解和记录,给客户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服务。
二、业务水平窗口工作人员需要熟悉业务规定和操作流程,能够熟练地办理各类业务。
考核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业务知识: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熟悉各类业务的操作流程和规定。
2.业务技能: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能够熟练地操作各类业务,包括填写表格、打印证件等。
3.业务效率: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能够高效地办理业务,确保客户的待遇和服务质量。
三、工作纪律窗口工作人员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考核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时间: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时间执行工作任务,不迟到、早退、旷工等。
2.工作流程: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执行工作任务,不随意变更操作步骤。
3.工作效率: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能够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客户的待遇和服务质量。
四、工作能力窗口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包括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等。
考核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沟通能力: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解决客户的问题。
2.解决问题能力: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能够熟练地解决客户的问题,避免出现返工等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落实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能够依据工作要求,高效、准确、规范地进行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考核内容:(3)工作效率:体现在办理业务的速度和准确度、问题的解决能力等方面。
(4)团队协作:体现在与同事的合作、工作协调等方面。
2.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和同事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熟练度、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实际观察和记录。
(2)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和同事组成考核小组,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评估。
(3)突击考核:不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突击考核,以验证其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考核标准1.业务知识:(1)熟悉业务流程:根据各项业务的规定,能够准确地掌握并运用业务流程。
(2)熟练操作系统:能够熟练操作行政服务系统,处理各项业务流程。
(3)掌握法规法律:了解相关法规法律,并能够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2.服务态度:(2)友好沟通:与服务对象进行友好、准确的沟通,解答其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帮助。
(3)尊重隐私: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不外泄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3.工作效率:(1)办理速度:在保证准确性的前提下,尽快办理各项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2)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快速处理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4.团队协作:(1)积极协助同事:与同事之间相互协助,互相帮助,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有效沟通与配合:与同事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协调工作,实现团队目标。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1)考核结果将根据业务知识、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2)合格: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定为合格,可以继续从事窗口工作。
(3)待改进: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定为待改进的,需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范围: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和个人素质。
一、工作业绩考核:1.工作量:考核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量及完成情况。
包括办理业务数量、办理业务速度、办理质量等。
2.专业知识:考核工作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包括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知识。
3.解决问题能力:考核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创新能力:考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提出新的想法、措施和创新的能力。
二、工作态度考核:1.服务态度:考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包括礼貌待客、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等。
2.工作积极性:考核工作人员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包括对任务的主动承担和完成情况。
3.时间管理:考核工作人员对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和利用情况。
4.自律性:考核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恪守工作岗位规定的规则和制度。
三、团队合作考核:1.沟通能力:考核工作人员与同事和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2.合作精神:考核工作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3.帮助他人:考核工作人员对他人的帮助和支持程度。
四、个人素质考核:1.诚信度:考核工作人员诚信、守信的程度。
2.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3.自我提升:考核工作人员自我学习和提升的积极性和效果。
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由上级领导和同事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日常观察和评价。
2.定期考核:每半年一次的定期考核,由上级领导面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和建议。
3.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和工作绩效为依据,通过数据和统计进行绩效评估。
4.360度评估:通过对工作人员、同事和用户进行匿名评估,全面了解他们对工作人员的综合评价。
考核结果和绩效奖励:1.通过考核的员工,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或加薪等。
2.未通过考核的员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改进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辅导,帮助其提高工作业绩。
3.对于多次未通过考核的员工,可能会采取调岗或解聘等措施。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乡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激励和调动各窗口单位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乡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二、考核原则服务中心对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
对窗口工作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形式与程序服务中心对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民主评议与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采取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
服务中心对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服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乡直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考核各窗口单位工作质量,对窗口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
服务中心对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基础分为每人每年100分。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扣分,具备本办法规定加分条件的按本办法规定加分,最高分为150分,高于最高分值者按最高分对待。
根据得分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窗口工作人员的优秀等次的得分不得低于90分;称职等次的得分不得低于80分,基本称职等次的得分不得低于60分;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窗口工作人员为不称职窗口工作人员,取消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和目标考核奖金发放。
对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服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每季度评选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并张榜公布。
四、考核办法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当坚守岗位,行为规范,正确使用各类办公软硬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一)接电话时或与当事人交流时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1分;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二)大厅工作人员中午禁止饮酒,违者扣10分;(三)在工作窗口吸烟,每次扣10分;(四)吃东西,串岗聊天或者电话聊天的,每次扣1分;(五)工作时间嘻戏打闹、打瞌睡、化妆的,每次扣2分;(六)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或软件、私自装载电子游戏的,每次扣5分;(七)工作时间玩各种电脑游戏、戴耳机听歌曲、看电影、上网聊天的,每次扣5分;(八)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的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半天)扣5分;参加服务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九)因公或因私请假,未按服务中心的规定提交请假条的,每次扣1分;(十)因业务不熟造成行政审批事项不能按期办结的,每次扣3分;(十一)发生填报虚假数据,提供虚假情况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每项扣5分;(十二)因工作态度问题引起投诉或者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十三)部门窗口不能按服务中心的要求办理联合审批事项,导致审批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次扣5分;(十四)当事人对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结果不满意,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件扣2分;(十五)对当事人的咨询进行推诿,或将应属于本部门业务受理范围的当事人推到其他部门去咨询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每次扣5分;(十六)向当事人解答问题含糊不清、不一次性完整地告知应提交的申报材料的,每次扣2分;(十七)在规定时间未及时回复微信工作群通知的,每次扣2分;(十八)因违反党纪、政纪、国法被有关部门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按0分处理;(十九)在受理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经查实的;受服务中心或媒体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分;(二十)以任何形式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的,每次扣10分。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机构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居民而建立的一个公共服务机构,窗口是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点,在进行服务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地进行绩效考核,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将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做如下阐述:一、窗口人员绩效考核方案1. 服务态度考核。
包括对接人员的主动服务、礼貌和微笑、服务质量和准确率等。
2. 服务效率考核。
包括对接人员的工作速度、准确率、服务流程及时间效率等。
3. 窗口加分机制。
在服务过程中,如果有创新建议或承担额外任务的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4. 失信黑名单。
对于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或不当言论的人员,加强对其的监管,建立失信黑名单,作为今后绩效考核、奖励等重要依据。
二、进驻部门绩效考核方案1. 服务质量考核。
包括对进驻部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服务流程规范等方面的考核。
2. 服务满意度评估。
通过居民对进驻部门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对其服务水平进行评估。
3. 安全问题考核。
对进驻部门安全问题进行考核,制定应急措施,保障居民安全。
4. 信息安全考核。
加强对进驻部门信息安全的监督,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三、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1. 服务质量考核。
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 素质能力评估。
对工作人员从业能力、专业素质、理论水平、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3. 奖惩机制。
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对服务不当、违反规定等行为进行惩罚。
4. 岗位轮换制度。
在保证服务中心正常运营的前提下,鼓励工作人员参与岗位轮换,提升整体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以上就是关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阐述。
绩效考核是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决定性因素。
只有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才能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需求,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应当根据政务大厅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1. 服务态度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是否能够保持礼貌、耐心、亲切的服务态度,对待群众是否热情友好、尊重等。
2. 业务能力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政务大厅提供的各项服务事项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是否能够正确、快速地办理业务。
3. 工作效率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是否能够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是否能够做到办理业务及时、顺利,是否能够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长时间等待和排队现象的发生。
4. 纪律执行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包括准时上班、遵守政务大厅相关规章制度等。
5. 问题处理能力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困难,是否能够灵活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并提供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6. 信息记录准确性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是否能够准确地记录信息,避免信息错误或遗漏等情况的发生。
7. 自我提升能力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是否能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此外,在考核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日常工作表现:评估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包括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沟通能力等方面。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技能、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2. 办事效率:评估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效率和能力,包括办理业务的速度、准确性和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平均办理时间、错误率、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3. 客户满意度:通过客户反馈、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工作人员对用户的服务满意度。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客户评价、投诉处理等方面的评估。
4. 业务培训及提升:考核工作人员在年度内参加业务培训和自我提升的情况,包括培训参与率、培训成绩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培训记录、培训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5. 替班安排及工作负荷:评估工作人员在替班安排和工作负荷方面的表现,包括是否主动接替他人的工作、工作强度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替班记录、工作负荷调查等方面的评估。
6. 自我评估及改进:考核工作人员自我评估和改进的情况,包括自我反思、自我改进计划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自我评估报告、改进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7. 团队合作精神:评估工作人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包括与同事之间的协作能力、团队目标的达成情况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团队合作项目、团队评估等方面的评估。
以上是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做到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优质服务,结合日常督查,特制定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设基本分100分。
考核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评工作小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中心科室负责人组成。
考评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等次意见,对窗口(单位)不服考评结果的申请进行复议。
一、思想品德(20分)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20分。
违反仪容仪表规范,举止不文明、坐姿不端庄,扣0.5分;未使用普通话服务,扣1分;未按规定使用佩戴工作牌证,扣3分;工作时间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事情,扣3分;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属实,扣3分;未按规定执行服务双岗制,扣1分;被暗访经查问题属实,扣5分;受新闻媒体负面报导,扣8分。
二、业务技能(20分)了解"中心"的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文字表达能力,得20分。
在"中心"组织的业务考核中,不合格的扣5分;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经查实每起扣1分;政策执行不当,视每起情形扣1-3分;协调不力,影响其他部门和服务对象开展工作,每起扣2分;文字表达不清,文字材料送发不及时,每起扣1分;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应独立完成的事项,每件次视情扣1-4分。
上述扣分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三、出勤值勤(20分)严格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得20分。
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未按规定请假,每次扣0.5分;缺席,扣1分,上述扣分至小项分扣完为止。
四、工作实绩(40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40分。
窗口或个人获“一岗、四窗、六星”或有创造性成果、有重大贡献的另行加分。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业绩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年度内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工作任务和指标,包括办理业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的考核。
2. 服务态度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包括是否热情、耐心、礼貌地对待群众,及时回应群众的需求等方面的考核。
3. 业务知识和技能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包括对政务大厅业务的熟悉程度、操作流程的掌握及其它相关知识的考核。
4. 工作纪律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如准时上班、遵守工作岗位要求、不迟到早退、不私自离岗等方面的考核。
5. 效能改进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具备改进工作效能的能力和意识,包括主动提出改进建议、参与工作流程优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考核。
6. 群众满意度考核:考核工作人员的群众满意度,包括群众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专业水平等方面的评价。
7. 自我评估:工作人员需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包括对自己工作表现的客观评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的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根据以上考核细则,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同时,相关部门也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培训或者是相关的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价依据,对绩效优秀的工作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对绩效差的工作人员予以提醒和改进要求。
新政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盘龙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保证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意见作为其年度考核以及推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考核方法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由党委书记杜国发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余谦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李悦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
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服务质量、出勤和值班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服务窗口记载,月底进行公示;满意度测评年底由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行为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一)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和摆放身份公示牌,对外办公用语规范。
(二)自觉保持窗口工作环境整洁,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等摆放整齐有序。
(三)在工作时间不得有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或坐姿不雅、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等行为。
(四)按规定对因公、因私请假或上班时间中途外出,办理请假手续。
(五)工作时间不得用电脑打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遵守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情况。
(一)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时,有无推诿敷衍、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有无因与群众争吵或服务态度、工作质量问题被群众投诉、被有关部门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情况。
(二)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无因告知不清,导致服务对象往返跑路的情况。
(三)有无上班时间搁挂电话,对群众电话咨询不认真答复的情况。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品,严禁吃拿卡要。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一、考核对象进驻中心各单位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核责任单位各窗口单位的考核工作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程序(一)自查自评。
考核对象对本单位的窗口工作每月进行检查测评,并将自查自评情况于次月初报中心主任。
(二)年度集中考核。
中心在每年年底前结合公务人员考核活动进行一次年度集中考核。
年度集中考核要紧以自评、互评为基础,结合平常查访、服务对象评议、监督、投诉反馈情况,对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测评。
(三)反馈考核结果。
年底,中心负责将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得分及考核情况反馈给考核单位,并上报至镇党委、政府与窗口单位县级主管单位。
四、考核办法(一)随机检查。
对各考核对象的日常工作运行情况、投诉举报情况与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查访。
(二)服务对象评议。
通过征询服务对象意见,设置《服务对象评议表》,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评议。
(三)考核评价。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分办法见细则)。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一)考核结果分为优胜窗口、达标窗口与通常窗口三个档次。
考核结果由中心审核,每季度评选一次。
(二)凡被评为优胜窗口的,由中心给予通报夸奖。
(三)进驻中心各单位在工作中被服务对象投诉(含被新闻媒体批判、曝光)、或者在各类检查中发现违规等问题,经调查核实,由中心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判、建议主管单位调离岗位、纪律处分等处理。
(四)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
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被评为不称职的应立即通知窗口单位换人,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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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保证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意见作为其年度考核以及推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考核方法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由党委书记杜国发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余谦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李悦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
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服务质量、出勤和值班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服务窗口记载,月底进行公示;满意度测评年底由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行为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一)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和摆放身份公示牌,对外办公用语规范。
(二)自觉保持窗口工作环境整洁,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等摆放整齐有序。
(三)在工作时间不得有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或坐姿不雅、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等行为。
(四)按规定对因公、因私请假或上班时间中途外出,办理请假手续。
(五)工作时间不得用电脑打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遵守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情况。
(一)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时,有无推诿敷衍、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有无因与群众争吵或服务态度、工作质量问题被群众投诉、被有关部门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情况。
(二)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无因告知不清,导致服务对象往返跑路的情况。
(三)有无上班时间搁挂电话,对群众电话咨询不认真答复的情况。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品,严禁吃拿卡要。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九条对不按规定签到、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惩现金20元、扣1分,旷工一天惩现金50元、扣2分;对窗口值班清洁卫生打扫受到通报的一次惩责任人现金50元、扣2分。
第十条对违反规定上班玩游戏、聊天等情况的一次惩现金50元、扣2分,情节严重,受到相关单位和媒体通报的一次惩现金100元、扣5分。
第十一条对违反廉政纪律,借机收受红包、礼品以及吃拿卡要的一次惩现金500元、扣5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对违反政策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办理相关事项的一次惩现金50元、扣2分,造成工作失误并受到上级部门通报的一次惩现金100元、扣5分。
第十三条年末对所有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得分占50%;每月日常考核平均得分占50%,两项相加即为工作人员总得分,窗口满意度得分加工作人员平均得分即为服务窗口总得分。
第十四条按照工作人员得分高低,评选“党员服务明星”和“窗口服务明星”各1名,各奖现金500元。
按照服务窗口得分高低,评选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各发给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奖金500元、300元、200元;服务窗口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不评选等次,得分最低的“最差服务窗口”,惩窗口工作人员现金各200元。
第十五条镇党委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结合日常考核和年末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主管单位,作为本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违反《盘龙镇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
度》,年内被考核小组通报2次以上,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2次以上,或被评为“最差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排名末位的,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待岗6个月限期整改,停发全部福利,部门调整人员。
第十七条违反本《考核办法》的扣款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发放福利中扣除,弥补中心办公经费的不足。
第十八条本《考核办法》由镇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考核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