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采购制度
行政单位工程采购制度
行政单位工程采购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行政单位的工程采购活动,保证工程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对工程进行采购活动,包括建设工程、装备采购、服务采购等。
三、工程采购原则1. 依法依规。
工程采购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
2. 公开透明。
采购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采购文件、评标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当及时发布,便于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查询。
3. 公平公正。
采购活动应当公平、公正,对供应商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4. 诚实守信。
各方参与工程采购活动应当诚实守信,遵守采购合同,不得虚假宣传、欺骗、串通作弊等行为。
5. 经济合理。
工程采购活动应当经济合理,不得浪费公共资源,避免采购成本过高。
四、工程采购程序1. 提出需求。
相关部门提出工程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
2. 制定采购文件。
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3. 发布招标公告。
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包括采购项目的需求信息、招标方式、要求条件等。
4. 投标。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评标。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开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
6. 签订合同。
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7. 履约验收。
对中标人进行履约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8. 结算支付。
按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相关款项。
五、评标原则1. 透明公正。
评标活动应当透明、公正,不得泄露评标信息,及时向相关方公开评标结果。
2. 依据规定。
评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不得私相授受,违规干预。
3. 专业评审。
评标应当由具有相关技术水平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评审结果客观真实。
4. 综合评标。
评标应当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技术、价格等因素,选择最符合需求的中标人。
5. 有效监督。
评标活动应当接受监督,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合法。
六、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
行政单位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第三条本行政单位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本制度由本行政单位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方式第五条本行政单位政府采购范围:(一)货物采购:包括办公用品、设备、车辆、燃料、原材料等。
(二)工程采购: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维修等工程。
(三)服务采购:包括物业管理、技术咨询、培训、会议、印刷等。
第六条本行政单位政府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竞争充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三)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四)询价: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市场竞争充分的货物。
(五)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采购申请:(一)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采购计划予以批准。
第八条采购方式确定:(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市场情况确定。
(二)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采购实施:(一)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和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
(二)采购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供应商。
(三)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采购验收:(一)采购部门在收到货物、工程或服务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后勤服务物品和单位工作开展相关所需的各类采购。
凡属政府采购范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工作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四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品采购、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流程第六条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
第七条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需分类进行,采购办理流程如下:(一)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
一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内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后,分管副主任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上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申请人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时,采购申请人可提出详细采购要求或由申请采购部门的分管副主任派人一同采购。
(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
由采购申请部门预先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部门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通过后,根据采购金额分别报管主要领导或党工委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办公室安排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前往市财政局和交易中心申办采购。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精彩4篇)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精彩4篇)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篇一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用品的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购、发、用行为,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采购1.本制度规定的办公用品是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包括耗材及软件、办公文具、卫生用具、照明用具等。
1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事前写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安排专人购买;1000元以上的须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以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由乡各部门填写申购单,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由财政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手续,党政办统一领回发放。
3.不需在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的采购,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发放。
急用零散性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采购。
4.采购人员须尽职尽责,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所需购物品的性能、价格等情况,力求货比三家,购得质优价廉商品。
5.不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的采购程序:需用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审批→党政办采购、发放→采购人在发票上经手签字→相关领导审核→乡主要领导审核→财政分局核销。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领取1.物品领用实行一次一领、专领专用原则。
2.领取人在领用办公用品时须在物品管理处《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单》上写明日期、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用途等内容并签字。
3.大件物品领取后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序列,部门应明确使用管理责任人。
4.除党政办指定的专人采购外,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外单独购买办公用品或在指定采购点处签单。
5、到党政办借用物品(相机、录音笔、水壶等)需经得党政办人员同意方可借出,党政办人员要做好登记。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使用1.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
2.要爱护办公设备和相关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废置,严格执行注销制度。
要认真遵守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延长物品使用年限。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
**单位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4]658号)和**市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第四条单位的采购行为分为政府采购与非政府采购。
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非政府采购,是指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之外的采购行为。
第五条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第六条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财政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
第七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党委会是采购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采购管理相关制度;(二)审议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不含)的采购事项申请;(三)任命采购工作小组成员;(四)研究确定采购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办公会是采购管理的日常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二)审议采购金额在3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采购事项申请;(三)审核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不含)的采购事项申请;(四)审议符合单位“三重一大”标准的采购事项结果;(五)审议符合单位“三重一大”标准的服务类采购《验收报告》;(六)审议《采购统计分析报告》;(七)研究确定采购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本单位成立采购工作小组,由分管采购领导任组长,XXX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委派一名采购员加入采购工作小组。
行政单位采购内控制度范本
行政单位采购内控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内控制度。
第二条本内控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行政单位采购内控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公正性和效率性,防范采购风险,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机构,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采购机构应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专业的采购人员。
第五条行政单位采购活动的组织机构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行政单位采购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二)组织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发布;(三)组织采购活动的实施,包括招标、评审、谈判等;(四)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履约管理;(五)组织采购文件的归档和信息披露;(六)处理采购活动中的投诉和纠纷;(七)其他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采购计划与预算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预算等。
第八条行政单位采购预算应当根据财政预算编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第四章采购程序与方式第九条行政单位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采购文件的编制、发布、接收响应、评审、谈判、合同签订等。
第十条行政单位采购活动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采购方式的选择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组织评审活动,确保评审的公正、客观和有效。
第五章合同管理与履约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依法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对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防范合同风险。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一、概述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物资采购活动,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的。
二、采购程序1.需求确定根据单位的实际需求和预算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明确采购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
2.招标公告依据采购预算和采购需求,进行招标公告的发布,明确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采购方式、招标条件等。
3.资格审查对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核实其法律地位、经济实力、技术能力、相关经验等,确保具备参与招标的资格和条件。
4.招标文件发售将招标文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供,明确文件的价格和发售方式。
5.投标截止和开标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并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开标,公开透明地评审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结果。
6.合同签订按照中标结果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采购内容、质量标准等,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合同备案。
7.履约管理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数量履行合同。
8.结算支付根据供应商的实际供货情况,及时进行结算和支付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手续,并妥善保管相关的结算凭证和发票等。
三、采购预算1.制定采购预算原则根据单位的经济状况和需求情况,明确采购预算的原则,如合理性、科学性、公正性和适用性等。
2.编制采购预算依据实际需求和各项指标,科学编制采购预算,包括物资种类、数量、质量、价格等。
3.审批采购预算提交采购预算报批,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采购预算,确保采购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四、资金管理1.采购资金的来源明确采购资金的来源,包括自筹资金、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等,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2.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采购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进行记录和核算,确保采购资金的监管和使用规范。
3.采购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正确使用采购资金,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行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事业单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应严格遵循公开、勤俭、廉洁、走过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物资采购行为,不得违规操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应坚持节约优先原则,优先选用品质好、价格合理、维修保养方便的物资。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合同约束,执行承接标准,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计划、招标、评审、签约、验收、结算的顺序进行。
第七条采购计划是采购工作的起点,应根据实际需求、财政预算等综合因素确定,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
第八条采购招标应公开、公平、公正,需制定采购招标方案,其中包括招标方式、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组成等内容,并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吸引供应商参与。
第九条采购评审应设立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标准应明确,评审过程应公开透明。
评审结果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发布,并按照评审结果进行后续工作。
第十条采购签约应根据评审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权益应平等。
第十一条采购验收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物资质量标准进行,如有不合格情况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确保物资质量。
第十二条采购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时应核实物资的数量、质量等,并按时支付供应商合法款项。
第三章招标和评标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需进行招标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办理。
非法定条件的物资采购不得招标。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需进行评标的,应设立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应由不少于3人组成,成员应由不同部门、专业人员组成,不能参与具体项目招标和供应。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认真评标,按照招标方案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高效。
二、采购范围和方式第四条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一)货物: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材料等。
(二)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装饰等工程。
(三)服务:包括咨询、培训、设计、审计、检验、鉴定等。
第五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和直接采购。
三、采购程序第六条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需求,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政府采购:(一)编制采购计划:采购单位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
(二)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单位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购预算、投标截止时间等。
(三)组织投标:采购单位按照公告要求,组织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四)确定中标人:采购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五)签订合同: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履行合同: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合同。
四、采购监督第七条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一)采购单位内部监督:采购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财政部门监督: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三)审计部门监督:审计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五、法律责任第八条采购单位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理:(一)未按照规定编制采购计划的;(二)未按照规定发布采购公告的;(三)未按照规定组织投标的;(四)未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五)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的;(六)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的。
行政单位采购规章制度
行政单位采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的采购活动,保障国家财产和经济利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级行政单位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组织等公共财政拨款单位,以及其他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采购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采购的目的是获得具有性能和质量要求的物品、工程和服务,促进资源配置优化,提高行政单位工作效率,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第四条采购活动应当根据事项的重要性、涉及的金额、行政单位特点等因素,制定相应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采购管理,提高采购绩效,推动行政单位科学发展。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责任、权限和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
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注重公开透明,促进参与主体对采购活动的了解和监督,保障公正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采购管理水平,推动采购制度的创新和完善。
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做好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止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对于行政单位采购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统一管理和监督采购事务。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的采购管理机构应当明确采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依规组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公正和透明。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的采购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采购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推动采购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的采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机制,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不断完善采购工作流程和机制。
行政采购流程管理制度(通用7篇)
行政采购流程管理制度行政采购流程管理制度(通用7篇)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行政采购流程管理制度(通用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采购流程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作为采购人员与采购部门的工作准则与行为规范,以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作,从而圆满完成采购任务,满足公司各部门对采购业务的要求,以此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材料采购的业务人员,只要涉及材料采购业务活动的,便视为材料采购业务人员。
3.定义(或相关说明)为了严肃采购工作纪律,明确业务人员在采购工作中的责任,约束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公司采购工作的正当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及客户利益,公司采购程序得以严格执行,要求集团采购系统各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所制定之条款。
4.管理规定4.1业务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守职业道德和岗位纪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
4.2业务人员应当熟悉采购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业务人员应当不断努力提高自己在材料、采购方式及影响采购工作的作业流程上及其他的相关业务知识;业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相关的培训活动。
4.3业务人员应当熟悉和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目标与前景;熟悉公司内部、各分公司以及各项工地等的运作情况。
4.4业务人员应当节省采购开销,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投入采购工作,主动开拓材料市场。
4.5业务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真正做到货比多家(起码三家),严格履行材料单价对比表制度。
4.6业务人员应当坚持适质、适量、即使和全面的采购原则。
4.7业务人员应努力促进材料供应商或工程承包商之间的平等竞争,在交易中采用和坚持良好的商业准则。
行政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行政单位自行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平、公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行政单位的合法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单位的自行采购活动。
二、基本原则2.1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单位自行采购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充分尊重供应商的知情权和竞争权,确保所有合格的供应商都有机会参与采购活动。
2.2 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单位自行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歧视供应商,不得为特定供应商提供特殊待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竞争秩序。
2.3 效率优先原则行政单位自行采购活动应当追求高效率,提高采购品质和采购速度,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升行政单位综合管理水平。
三、采购程序3.1 采购需求确定行政单位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和预算情况,明确采购需求,并形成书面文件,包括采购项目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具体信息。
3.2 采购方案编制根据采购需求,行政单位应当编制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法、采购标准、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预算等内容,并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3.3 采购公告发布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发布采购公告,公告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招标范围、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必要信息。
3.4 供应商资格审查行政单位应当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资质、信誉和经营能力等情况,确保投标供应商具备相应条件参与采购活动。
3.5 投标评审行政单位应当依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判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方案、价格合理性等,并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3.6 合同签订行政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应当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合同履行期限、产品质量、交付方式、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四、采购管理措施4.1 采购文件管理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文件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查阅权限,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4.2 供应商管理行政单位应当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依据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行政采购是指政府或行政机关为实施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进行采购活动。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推动行政采购工作规范、透明和高效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行政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行政采购管理制度1.采购组织与机构设置行政采购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采购委员会,负责行政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采购组织应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并进行有效执行。
2.采购预算和计划行政机关应按照年度财政预算和各项法定管理规定,制定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采购预算和计划应经过审核、审批并向社会公开,确保采购活动透明和公正。
3.采购方式和采购合同4.供应商资格审查和评审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商务、技术和信誉等方面的审核。
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确保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5.招标和评标招标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
评标应根据采购文件和评标标准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6.履约管理和验收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行政机关应进行相应的履约管理和监督。
采购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7.监督和投诉处理行政机关应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设立监察机构或雇佣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及时处理和追究责任。
二、行政采购流程1.需求确定: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需求物资、工程和服务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并编制采购申请。
2.采购准备: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3.招标和评标:采购部门组织招标工作,吸引供应商参与投标。
招标截止后,进行评标工作,根据采购文件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审。
行政单位全面采购制度范本
行政单位全面采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约公共资金,保障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单位采购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预算管理、采购程序、评审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要求。
第四条行政单位采购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确保采购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二、采购计划和预算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按照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采购预算,明确采购项目、数量、预算金额等内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六条行政单位采购预算应当根据职能需要、事业发展目标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合理编制,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
第七条行政单位采购计划应当根据预算执行情况、事业发展需要和市场供应等因素合理制定,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八条行政单位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
第九条行政单位采购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发布采购公告、接收供应商报名、开展评审、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等。
第十条行政单位采购评审应当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综合评分、性价比评价等方式,确保采购质量。
四、采购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体制,明确采购管理职责,加强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采购活动中,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各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诚实信用,禁止不正当竞争和利益输送。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采购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行政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更新行政单位采购制度
更新行政单位采购制度
一、采购原则
1. 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 采购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
3. 采购活动应以满足行政单位工作需要为出发点,优先考虑质量、服务和性价比。
二、采购范围及方式
1. 行政单位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2. 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
3. 采购方式的选择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采购程序
1. 制定采购计划:行政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2. 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明确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评审标准等。
3. 发布采购公告: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在指定媒体发布采购公告;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采购信息。
4. 组织评审:采购人应按照评审标准和方法,组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5.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6. 采购合同管理:采购人应加强采购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
7. 采购验收: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四、监督管理
1.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
2. 行政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 对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行政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一、概述本行政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为规范行政单位内部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平、合法,提高采购效率,保证行政单位利益最大化。
二、采购范围和对象本行政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以下范围和对象: 1. 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采购; 2. 行政单位自行运营的项目采购; 3. 其他涉及资金投入的项目采购。
行政单位内部采购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1. 商品和服务:包括办公用品、设备、物料、软件、人力资源服务等; 2. 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修缮工程、设备安装等; 3. 金融产品和服务; 4. 委托代理和委托管理合同。
三、采购管理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需求确认阶段,行政单位相关部门通过评估和分析,确定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
2. 编制采购计划根据采购需求确认结果,行政单位相关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包括拟采购物品或服务的数量、规格、要求以及采购预算等。
3. 内部审批采购计划经行政单位相关部门审批,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 采购公告行政单位根据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以便供应商了解采购需求并积极参与竞争。
5. 投标和评审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行政单位组织采购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择优选取供应商。
6. 签订合同选定供应商后,行政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 供货和验收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供货。
行政单位接收供货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供货符合合同要求。
8. 付款和结算行政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付款给供应商,并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9. 采购档案管理行政单位建立和维护采购档案,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公告、投标文件、合同、付款凭证、验收记录等所有与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四、采购行为准则行政单位内部采购管理要严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 公平竞争原则:确保供应商在公平和透明的环境下参与竞争,不得搞钱色交易、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物资的采购管理,包括办公用品、设备、耗材、服务等。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条物资采购应注重质量、价格、服务等因素,力求实现采购效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物资采购应实行预算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单位财务状况。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采购风险。
第二章采购管理职责第七条单位领导负责审批采购计划和采购结果,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支付、采购合同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签订采购合同、办理采购资金支付等工作。
第十条审计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查处采购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十二条物资采购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
第十四条邀请招标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但采购条件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第十五条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采购条件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第十六条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技术要求较低的项目,采购条件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第十七条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技术要求较低的项目,采购条件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第十八条采购程序包括采购申请、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审核、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活动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采购资金支付、采购结果公告等步骤。
第四章采购预算和资金管理第十九条物资采购应实行预算管理,采购部门应在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的采购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公正、透明、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依法依规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满足单位部门的工作需要,保证政府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本单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实行合理的价格竞争和优质服务采购。
第五条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充分尊重供应商和招标人的权利,依法保护供应商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以提高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遵循节约型、绿色型、创新型原则,积极推动社会责任供应商参与采购。
第七条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推动采购需求与供给双方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发展与壮大。
第八条本单位政府采购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专项融资资金、政府采购预算等。
第二章采购单位和采购人员第九条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是指依法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
第十条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员是指在采购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包括采购主管人员和采购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采购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忠实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变更采购项目、擅自分包或者以其他方式违规变相分包、违规调整招标文件等。
第十四条采购人员应当保守采购项目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采购项目商业秘密、泄露供应商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应当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供应商的请托、索要、接受贿赂和其他利益。
行政单位工程采购制度
行政单位工程采购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采购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的行政单位。
3. 工程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采购范围与分类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维修工程等。
2. 根据采购金额和性质,工程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类,具体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采购方式1. 采购方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2. 公开招标应作为首选采购方式,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或经批准采用其他方式。
四、采购程序1. 采购计划: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和预算安排,编制年度或项目采购计划。
2. 采购预算:依据采购计划,合理估算采购成本,编制采购预算。
3. 采购文件:准备招标文件、合同草案等采购文件,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4. 采购公告:通过指定媒体或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5. 投标评审: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
6. 中标公示: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 施工监管: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9. 竣工验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10. 结算支付:根据合同约定和验收结果,办理工程款项的结算支付。
五、监督管理1.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全面监控。
2. 对于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单位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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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采购制度
为加强集团及所属各企业行政采购的管理,保证行政采购活动的透明,降低采购成本,使得行政采购物资的性价比达到最优,适用于金玛集团及其所属各企业的行政采购管理,特
制定本制度。
注:本制度所指行政采购物资主要指除了生产用原材料和机器设备以外(包括配套部分)
物资以及适宜通过招标采购的物资,不包括外包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
一、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需要提出物资采购申请,详细列明需求原因、对采购物资规
格型号的具体要求、预计价格、物资到位时间及物资使用后对公司效益的影响等内容,经
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行政部门领导。
二、行政领导对需求部门提交的物资采购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物资采购的必要性,预计价格的合理性及对公司整体和长远效益的影响,以及是否适宜通过招标方式采购,如果无异义,签字确认,对单笔价值超过10000元大额物资采购还需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核
签字,然后转回交行政管理部。
三、行政管理部接到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的物资采购申请单后与需求部门经办人一起首先寻
找供应商,需求部门把我司要求告知对方,主要包括反映供应商实力的简介、采购物资型
号规格、数量、交货期要求、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并明确对方回复时间,供应商需要
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
1、对我方要求的回复,必须做出书面回复;
2、营业执照传真件;
3、税务登记证传真件;
4、其他相关资料。
四、行政管理部和需求部门一起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年检情况及其他能证明该供应商合格的文件资料;必要时可
以要求审核原件;
2、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交期和售后服务等;
3、根据需要可以去供应商处实地考察也可以把供应商请到公司来了解情况;
4、根据每批采购物资情况确定各考核指标所占比重,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合
格供应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家;
5、根据每批采购物资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需求部门领导和财务总监参加考评;
五、由业务需求部门编写审核结果报告并经所有参与审核的人员签字后上报行政与财务领导,由财务总监从合格供应商中确定最终质、价均优的供货单位,并签字确认,对金额超过RMB10,000元的采购事项,还需提交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将经过批准的招标结果报
告交财务管理部。
六、行政部通知业务需求部门和供应商确定合同内容,并审核合同的内容与招标结果是否
相符,无疑义后告知需求部门通知供应商将盖章后的合同送到公司,需求部门填写《合同
盖章审批单》连同合同一起交财务领导审批,审批后由业务需求部门责任人拿到办公室盖章,需求部门复印两份,两份复件分别存档于行政部和需求部门,并将原件交财务管理部。
七、业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填制报销单和付款申请单,报销单后附发票和有当事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单(如果需要安装验收),经本部门和行政部门领导批准后交财务财务部审核,财务管理部审核报销单和付款申请单上的付款单位、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和付款
条件等内容是否和合同一致,如果一致在报销单和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并将合同原件及经过领导审批签字的结果报告附在报销单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核。
八、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由财务管理部交相关会计人员进行帐务处理和办理付款事项。
九、集团所在地之外单位的行政物资采购流程中财务部的职能由各单位财务部经理代行,
需要财务总监或公司总经理签字的文件,一律通过行政管理部代为请示办理。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
2017-12-16 19:38 | #2楼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行政采购管理,保证采购物品能及时、保质、保量满足生产、办公需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辅助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及行政后勤物品的采购。
三.职责:
1. 需求部门:需求申请及供应商样品的确认和购回物品的验收、领取、保管工作。
2. 行政采购人员或公司指派采购人员:负责寻找供应商、寻价、比价、采购合同呈签及采购作业。
3. 行政部:负责采购回物品的验收、入库、发放、资料保管工作。
4. 总经办/董事长办:按权限负责对申购单、单价、供应商评审、采购合同及付款的审批。
四.固定资产采购:
1.固定资产采购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五.行政常用物品采购:
1. 采购人员须选择多个供应商进行综合比较,筛选出2家以上意向供应商。
2. 意向供应商向我司传真报价单,主管部门确定每种物品最终价格。
3. 采购人员通知意供应商送样至本公司。
4. 采购人员接获样品后,将样品送需求部确认,样品确认合格后,可批量供货。
5. 样品经确认和评估合格后,且连续2批次供货无交期、数量、质量问题,可列入《合格
供应商》。
6. 连续2次批次供货不合格的供应商,由行政部取消供货资格。
行政部建立合格供应商信息档案。
7. 如果现有的供应商无法满足公司的要求或供货品质、价格不能满足公司需求,必须开发
新供应商。
8. 采购对供应商下《采购单》流程:行政部采购人员按《请购单》上所需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交期、质量等选择合格供应商,并将所需购买的物品传真至供应商。
六.行政零星物品采购:
1. 行政零星物品采购:主要是采购用量少或且无合格供应商的行政采购物品。
2. 采购人员可直接按《请购单》上所需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交期、质量等选择2
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确认最终价格后,填入《请购单》单价一栏上,并依据审
批权限呈上级主管签字批准或电话向上级主管呈报价格,上级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七.采购管理:
1. 采购人员必须随时追踪交期、数量,并及时反馈,确保交期,如交期延误及时通知申购
部门。
2. 采购物品入厂后,前台通知行政助理验收货物,行政助理将验收后的物品登记在《资产
入库、领用登记表》中,办理入库手续。
3. 行政助理办理完入库手续后,通知需求部门领取货物,申请部门验收领取货物,并在
《资产/物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 行政助理每月月底统计所有《资产入库、领用登记表》核对费用,录入《行政费用月报表》
5. 采购物品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需退货或更换的,使用部门及时通知采购人员向供应商换货或退货。
八.采购报销管理
1. 采购申请付款或费用报销,必须附上经过审批的《申购单》、采购合同或报价单,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九.行政采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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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规定自签署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十一.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