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政府补助与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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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递延收入

政府补助递延收入

政府补助递延收入政府补助是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对于政府补助,税收上的处理有两种:一种是符合条件作为企业的不征税处理,除此而外需要征税,但是收入确认的时点与会计不同,从而带来了税会的差异。

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例题:甲公司2014年1月收到政府补助1000万元,2014年用于在建工程生产线700万元,2015年5月用于该在建工程300万元。

6月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如果此项补助是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如何处理?会计处理:①2014年1月收到补助借:银行存款 1000万元贷:专项应付款 1000万元②2014年花费时:借:在建工程 700万元贷:银行存款 700万元借:专项应付款 700万元贷:递延收益 700万元③2015年5月借:在建工程 300万元贷:银行存款 300万元借:专项应付款 300万元贷:递延收益 300万元④6月完工结转借:固定资产——生产线 1000万元贷:在建工程1000万元⑤7月开始每月计提折旧(假设残值0,10年折旧,年折旧100万元,当年提50万元,每月8.33万元)借:成本费用 8.33万元元累计折旧 8.33万元借:递延收益 8.33万元贷:营业外收入 8.33万元税务处理:2014年税收确认收入1000万元。

2015年应该调减会计上确认的营业外收入50万元。

2014年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单位:万元)2015年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单位:万元)以后2016-2024每年纳税调减100万元,2025年纳税调减50万元。

如何阅读财务报表——第37节:递延收益

如何阅读财务报表——第37节:递延收益

如何阅读财务报表——第37节:递延收益【释义】递延收益,是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尚待确认的收入或者收益,也就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

【来源】一般情况下,企业的递延收益包括以下内容:1、政府补助。

2、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

3、其他涉及到递延的营业收入,比如会员费、特许权费收入、高尔夫球场果岭券收入、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等。

【拓展】拓展一:仔细阅读“递延收益”财务注释。

一般在财务注释中,“递延收益”注释中应该披露如下信息:1、递延收益的各部分金额。

2、递延收益涉及到的各个项目的金额。

拓展二:递延收益与政府补助的关系。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将从政府取得的各种奖励、定额补贴、财政贴息、拨付的研发经费(不包括购建固定资产)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拓展三:与政府补助有关的递延收益涉及到的相关科目的确认。

1、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当收到的是货币资产性的政府补助时,应确认为银行存款(属于货币资金科目);当收到的是非货币资产性的政府补助时,应确认为其他货币资金(属于货币资金科目)。

2、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损毁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递延收益②购建长期资产时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银行存款等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注意: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递延收益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

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递延收益

政府补助递延收益

(1)20×1年1月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4500000
贷:递延收益 4500000
(2)20×1年1月31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4800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00
(3)自20×1年2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①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 40000
贷;累计折旧 40000
贷:营业外收入 2500
(其他分录略)
在很少的情况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如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如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者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②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37500
贷:营业外收入 37500
(3)20×9年2月1日出售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960000
(1)20×2年1月15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递延收益 120000
(2)20×2年7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 240000
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 9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首先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了避免财务报表产生误导,对于不能合理确定价值的政府补助,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政府补助的性质、范围和期限。

什么是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收益法中如何处理?

什么是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收益法中如何处理?

什么是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收益法中如何处理?递延收益其实属于过渡性科目,会计处理中是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什么是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明明叫做收益,却属于负债类科目。

递延的意思就是往以后年度延伸,和递延所得税中的递延是一个意思,所以,递延收益是一种长期性的负债。

递延收益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为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

递延收益分为两种,一种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另一种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此类补助主要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费用或损失。

此类补助主要是对期间费用或生产成本的补偿,受益期相对较短,所以通常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递延收益在收益法中如何处理?在收益法处理时,只要把递延收益放在营运资金的负债方逐年抵减,同时逐年确认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即可。

同时,如果满足不征税收入的条件,还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但是注意如果调减了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递延收益的会计核算企业收到货币性资产时的处理方法有两种:总额法和净额法。

1、总额法是指在取得时借记相关的资产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资产处置收益,不在予以递延。

2、净额法是指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企业对某项经济业务选择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后,应当对该项业务一贯的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递延收益借贷方各应记什么?1、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什么是递延收益?

什么是递延收益?

什么是递延收益?什么是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我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第二章《确认和计量》中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编辑]递延收益的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企业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1.0 目的: 规范政府补助的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批露的统一。

2.0 定义与核算内容2.1 政府补助的界定政府补助: 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之内。

2.1.1 企业取得的政府拨付的补助(如鼓励投资的奖励、科研经费、财政贴息等)、先征后返(退)或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无偿划拨非货币资产等都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

2.1.2 对于无偿取得但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2.1.3 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2.1.4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2.2政府补助的特征2.2.1 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

但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

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

2.2.2 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那里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形成企业的收益。

比如,政府直接拨付的补助款,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

2.3政府补助的分类2.3.1 按有无条件,分为:无条件政府补助和附条件政府补助。

附条件政府补助:政府在特定的不确定未来事项发生或不发生时有权收回的政府补助。

不能满足条件时,政府有权收回;能否满足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无条件政府补助:除附条件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3.2 按关联情况,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递延收益的核算

递延收益的核算
举例:设备需要 2 亿元,折旧 5 年,政府补助 1 亿; 在 2016 年收到补贴时,做账: 借:银行存款 1 亿 贷:递延收益 1 亿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 第一种情况分录: 借:固定资产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第二种情况分录: 借::银行存款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 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2)如果收到时,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 件,则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费用和损失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B、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1)企业已经实际收到补贴资金,应当按照实际收到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2)计期末企业尚未收到补助资金,但企业在符合了相关政策 规定后就相应地获得了收款权,且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企业应当在这项补贴成为应收款时按照应收的金额 予以确认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借:其他应收款 贷:生产成本
与以前的规定不同, 以前不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新规 定需要区分,日常活动计入“其他收益”,非日常活动计入“营 业外收入”
2017 新增: 已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 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成本的,应当调整资产账面价 值;(净额法) (2)存在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 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总额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需要区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和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两种 情况: A、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1)如果收到时,暂时无法确定判断企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 附条件。

政府补助(递延收益)

政府补助(递延收益)
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1月1日,A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补贴款:
借:其他应收款120000
贷:递延收益120000
(2)20×8年1月10日,A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120000
贷:其他应收款120000
(3)20×8年1月,将补偿1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10000
不论是补助费用和资产也有例外事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三)减税、免税和其他政府补助收入
这里所讲的减税、免税是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他所有税费的减免。企业收到的增值税返还与资产无关,也不是为了未来发生耗费取得的补助,故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准则中规定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此说法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笔者不与其苟同。应根据不同的税种和企业的核算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进行调整。其他政府补助收入,是上述以外政府给予企业的补助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例3:20×7年12月,某化工园区一公司,经环保部门整治,需购置一台环保设备,预计价款为500万元,省财政可给予补助,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210万元的申请。20×8年3月1日,政府批准了甲企业的申请并拨付甲企业21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20×8年4月30日,甲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9年4月,甲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1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递延收益的核算

递延收益的核算

递延收益的核算2017年对于政府补助有很大的变动调整,现将变动总结如下: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企业收到货币性资产:两种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①企业收到补助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②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借:递延收益贷:其他收益净额法:①企业收到补助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②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同时:借:递延收益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企业对某项经济业务,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后,应当对该业务一贯的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2.企业收到长期非货币性资产政府无偿给与企业长期非货币性资产。

如无偿给予的土地使用权和天然起源的森林等。

对无偿给予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或名义金额对类似补助进行计量。

(1)收到非货币性资产时,借:相关资产科目贷:递延收益(2)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借:递延收益贷:其他收益对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需要区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和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两种情况:A、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1)如果收到时,暂时无法确定判断企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后再确认递延收益。

借:其他应付款贷:递延收益(2)如果收到时,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则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并在确认费用和损失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借:递延收益贷:管理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B、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1)企业已经实际收到补贴资金,应当按照实际收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2)计期末企业尚未收到补助资金,但企业在符合了相关政策规定后就相应地获得了收款权,且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2018年2月7日)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2018年2月7日)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2018年2⽉7⽇)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2018年2⽉7⽇来源:会计司我部于2017年5⽉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关于与⽇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与企业⽇常活动⽆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营业外收⽀。

政府补助准则不对“⽇常活动”进⾏界定。

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或该补助与⽇常销售等经营⾏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常活动相关。

⼆、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法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法:总额法和净额法。

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价值或者成本费⽤等的扣减。

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等的扣减。

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判断某⼀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种⽅法,同时,企业对该业务应当⼀贯地运⽤该⽅法,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对某些补助只能采⽤⼀种⽅法,例如,对⼀般纳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只能采⽤总额法进⾏会计处理。

三、关于“其他收益”科⽬ 企业选择总额法对与⽇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会计处理的,应增设“6117 其他收益”科⽬进⾏核算。

“其他收益”科⽬核算总额法下与⽇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本科⽬的项⽬。

对于总额法下与⽇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收益时,借记“银⾏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贷记“其他收益”科⽬。

期末,应将本科⽬余额转⼊“本年利润”科⽬,本科⽬结转后应⽆余额。

收到政府补助时应计入递延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回答的简单易懂一点,谢了

收到政府补助时应计入递延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回答的简单易懂一点,谢了

收到政府补助时应计入递延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回答的简单易懂一点,谢了收到政府补助时应计入递延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回答的简单易懂一点,谢了计入递延收益,即你不能一次性计入收入,那样收入波动太大,要根据权责发生制先计入递延收益(不进损益表),然后再根据时间(如是资产就根据资产折旧时间)分期计入损益表。

CPA会计一道小题,关于政府补助递延收益转营业外收入的问题第一笔分录中确认递延收益1000,后续期间递延收益累计摊销=1000/5*2=400,所以处置固定资产时递延收益的余额=1000-400=600。

开办期间政府软土补助计入什么科目?是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计入递延收益?急!在线等直接入营业外收入。

关于政府补助,什么时候计入递延收益科目,什么时候计入营业外呢?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的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2、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者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的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者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按期分配政府补助的递延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转为营业外收入也要缴税呀是的。

除非你们的这个营业外收入附合税法规定的减免税要求,否则均需计缴税款。

我单位收到政府补助80万元,请问应该做递延收益吗不应该做递延收益。

因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民非企业捐赠收入是否要交营业税?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是否算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不需要交营业税。

投资收益不属于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是哪种收入?有说不是营业外收入,那么是哪种收入?•政府补助是营业外收入。

第十六章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十六章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会计第十六章 政府补助知识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详细描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将来)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过去)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例题:1.2014年3月,丁粮食企业为购买储备粮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0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自2014年4月开始,财政部门于每季度初,按照丁企业的实际贷款额和贷款利率拨付丁企业贷款利息,丁企业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利息后再支付给银行。

2014年4月份确认的营业外收入为()万元。

A.5B.60C.10D.15正确答案:A解析:2014年4月份确认的营业外收入=1000×6%×1/12=5(万元)。

2.2014年1月5日,政府拨付A企业45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要求用于购买大型科研设备1台用于某项科研项目(该项目2014年处于研究阶段)。

2014年1月31日,A企业购入大型设备(假设不需安装),实际成本为480万元,其中30万元以自有资金支付,使用寿命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上述业务影响2014年度利润总额的金额为()万元。

A.41.25B.-44C.-85.25D.-2.75正确答案:D解析:2014年计提折旧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480/10/12×11=44(万元),递延收益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450/10/12×11=41.25(万元),上述业务影响2014年度利润总额的金额=41.25-44=-2.75(万元)。

3.甲公司为一化工生产企业,其有关交易事项如下:(1)2014年2月,甲公司需购置一台环保设备,预计价款为6000万元,因资金不足,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2160万元的申请。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解读.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解读.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解读2006年的政府补助准则及应用指南规定,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但在实务中,部分补助资金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不宜计入营业外收入。

实务界建议修改现行应用指南中不适用实务操作需求的规定。

3.关于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实务界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中关于财政贴息会计处理持有不同观点,希望在我国政府补助准则中明确财政贴息的处理原则。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相关会计实务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国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结合我国实际,同时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于2017年5月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修订准则)。

二、定义和范围修订准则第二条给出了政府补助的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此定义与2006年政府补助准则中的定义相比没有变化。

修订准则第五条明确了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的情况,即,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

三、条款与结构修订准则由总则、确认和计量、列报、衔接规定及附则五章,共二十条内容组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五条,分别介绍了制定该准则的目的、政府补助的定义与特征、政府补助的分类及该准则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六条至第十五条,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并对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第三章《列报》,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列报,以及与政府补助有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第四章《衔接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递延收益核算范围

递延收益核算范围

递延收益核算范围嘿,朋友!咱今天来好好唠唠递延收益核算范围这个事儿。

递延收益,这名字听起来是不是有点玄乎?其实啊,它就像你存放在银行里的一笔定期存款,暂时不能动用,但未来会给你带来收益。

那递延收益都包括啥呢?比如说,政府给企业的补助。

这就好比你考试考得特别好,学校奖励你一笔钱,但规定要分几年花,这就是递延收益。

再比如,企业收到的先收款后提供服务的款项。

想象一下,你开了个健身房,有人一下子交了一年的会员费,可这一年的服务还没完全提供呢,这提前收的钱也算是递延收益。

这递延收益的核算,可不能马虎。

它就像一个细致的账本,每一笔都得记清楚。

要是记错了,那可就乱套啦!好比你做饭的时候,盐放多了,菜就没法吃了,核算错了,企业的财务状况也会变得一塌糊涂。

而且,递延收益的核算还得遵循一定的规则。

这规则就像是交通规则,你不遵守,就容易出乱子。

比如说,要合理地分摊收益,不能今天多算一点,明天少算一点。

这就像你跑步,步伐得均匀,不能一会儿快一会儿慢。

还有啊,递延收益的核算范围可不是一成不变的。

它会随着企业的业务变化而变化。

这就像天气,有时晴有时雨,你得随时留意。

咱们再来说说递延收益和其他会计科目的关系。

它和预收账款有点像兄弟,但又不完全一样。

预收账款就像是你提前收了朋友的钱,准备给他买个礼物,礼物一买,账就平了。

而递延收益呢,还得慢慢算,慢慢分摊。

总之,递延收益核算范围这个事儿,得仔细琢磨,认真对待。

只有这样,企业的财务才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才能健康稳定地发展。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政府补助收入相关 文档

政府补助收入相关 文档

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这类补助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在很少情况下,这类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即1元人民币)。

特别注意:根据配比原则,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

也就是说,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注意两点:(1)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即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

(2)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二者孰早)”特别指出: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营业外收入),不再予以递延。

四、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这类补助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如按规定先征后退的增值税,必须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收益;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才可以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如按照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及拨付企业储备粮的储备费用补贴,可以按照实际储备量和补贴定额计算应收政府补助款。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助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即:(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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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
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

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九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核算,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收益(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而不是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收益时采用总额法,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营业外收入),而不是相关资产账面金额或费用的抵减,全面反映政府补助的全貌。

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用以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对持有期间的会计核算,到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当期再按该期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数额配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对于补偿当期或已发生的费用、损失的政府补助,在取得的当期即应直接计入“营
业外收入”科目;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各期收益。

二、不同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㈠、财政拨款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国家给予特殊行业或企业的政策性补助
此类的补助,一般是对某些与国计民生戚戚相关行业给予的补贴,有的是属于定额补贴,有的是
一定数额的补贴。

不论补贴的形式如何,企业一般应在实际收到补贴款后或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文件后,方能确认“营业外收入”。

2、科技专项拨款
此类的补助,一般在拨款的同时明确规定资金的用途,使用结果有可能形成相关的长期资产,也可能附加资金返还条件。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转向拨款,一般在取得时应贷记“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再将“递延收益”的数额在该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并结转至各期的“营业外收入”科目(各期平均分配的数额与该资产各期摊销的数额有可能有一定的差异)。

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时,其次尚未转销的“递延收益”的余额应全部转入该项资产处置当期“营业外收入”科目。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专项拨款,应按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入相关期间的“营业外收入”科目。

3、企业收到无指定用途的扶持性质的补贴
企业收到无指定用途的扶持性质的补贴,此类补贴一般与企业收益相关,故可按准则与收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㈡、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
财政贴息是政府根据对宏观经济调控对企业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投入而给予的使用银行贷款利息的补助。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1、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贷款企业;2、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因此,企业在收到政府拨付给企业财政贴息后,即应确认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而企业取得优惠利率贷款,在事实上并未直接收到政府贴息的补助,为此,受益企业只需按实际发生的按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不需另行确认“政府补助”。

㈢、税收返还的会计处理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但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对于属于“税收返还”形式的政府补助按补助准则的规定,企业只有在实际收到返还税款后确认“营业外收入”科目。

除上述“税收返还”政府补助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

但此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给予企业,故不属政府补助范围,不需按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㈣、政府拨付搬迁补偿款会计处理
搬迁补偿款一般属于收益性的政府补助,按照补助准则的规定,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后,应与发生的各项搬迁费用或损失的期间数额匹配确认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若涉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应在收到后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实际发生期间,按发生的数额同步确认“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专项应付款”与“递延收益”科目的会计核算
㈠、《企业会计制度》2311专项应付款科目与新准则2711专项应付款的比较
㈡、“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和核算
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
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
外收入"科目。

(三)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核算设置方法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科目余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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