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站管理操作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操作规程
1.1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规程
1、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污水站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污水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3、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4、污水处理站必须加强水质和污泥管理。
5、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应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
6、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领导。
7、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气、漏油等。
8、污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
9、根据不同机电设备要求,应定时检查,添加或更换润滑油或润滑脂。
1.2污水处理站维护保养规程
1、运行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机电设备的维护规定。
2、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定期更换联轴器的易损件。
3、各种管道闸阀应定期做启闭试验,丝杆应经常加润滑油脂。
4、定期检查、清扫电器控制柜,并测试其各种技术性能。
5、应定期检查电动阀门的限位开关、手动与电动的连锁装置。
6、各种机械设备除应做好日常维护外,还应按设计要求或制造厂的要求进行大、中、小修。
7、构筑物之间的连接管道、明渠等应每年清理一次。
8、各种工艺管线应按要求定期涂饰不同的油漆或涂料。
9、不得将维修设备更换出的润滑油、润滑脂及其他杂物丢入污水处理设施内。
10、维修机械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
11、建筑物、构筑物的避雷、防爆装置的测试、维修及其周期应符合电业和消防部门的规定。
12、应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设施等防护用品。
1.3水泵维护保养规程
1、水泵在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应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稳定,水泵机组不得有异常的噪音或振动。
2、应使泵的机电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操作人员应保持泵站的清洁卫生,各种器具应摆放整齐。
4、水泵的日常保养应符合《污水处理中心维护保养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5、应至少半年检查水泵运行稳定性一次。
6、备用泵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试运转。
1.4集水井、调节池运行管理规程
1、操作人员应根据污水来水量进行调节,使后续构筑物进水量相对稳定,并使集水池内水质均匀。
2、集水池水位应保持正常。
3、集水池应每年至少清洗一次,并记录沉砂量,积累运行经验。
4、清洗集水池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事先制定操作程序。
5、清洗集水池的下池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使用隔离防护面具,工作时间每次不超过30min,池上池下应保持密切联系。
6、清池的全过程应有专人负责临护,配备必要的救护器具、药
品。
7、清池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用水洗净暴露的皮肤。
8、严禁随意进入池内。
1.5 AO(缺氧、好氧)池运行管理规程
1、根据来水量及设计工艺参数,使进水相对均匀,减少冲击负荷。
2应通过调整污泥负荷、污泥泥龄或污泥浓度等方式进行工艺控制,保证处理排水水质达标。
3、曝气池溶解氧宜为2mg/l左右。
4、应经常观察活性污泥生物相、上清夜透明度、污泥颜色、状态、气味等,并定时测试和计算反映污泥特性的有关项目。
5、当冬季水温低时,应采取提高污泥浓度、增长污泥龄或其他方法,保证污水处理效果。
6、曝气池产生泡沫和浮渣时应根据泡沫颜色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恢复正常。
1.6鼓风机安全运行管理规程
1、根据曝气池氧的需要量,调节鼓风机的风量。
2、长期不用的风机,应打开出气、放空阀门。
3、鼓风机房内应保持清洁,严禁有任何物品,风机运行时不得关闭门窗。
4、风机在启动时,罗茨风机应打开进、出气阀,达到正常运行状态;观察电流表,电流控制在正常范围内。风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风机及电机的温度、电流、电压情况等,遇到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应立即停机。
5、清理空气过滤器时,必须在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1.7加药系统操作规程
1、检查加药计量泵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加药桶内液位应在底阀以上;
3、搅拌机每运行0.5h,停止2h,搅拌机禁止空转;
4、检查管道有无泄漏。
5、加药计量泵停止运转时,应及时放空泵体、管道内残余的药液,防止造成堵塞。
1.8控制室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管理人员应熟悉各种仪表的检测点和检测项目。
2、检测仪表出现故障,不得随意拆卸。
3、检修现场的检测仪表,应采取防护措施。
4、长期不用或因使用不当被水淹泡的各种仪表,启用前应进行干燥处理。
5、在阴雨天到现场巡视检查仪表时,操作人员应注意防触电。
1.9控制室维护保养规程
1、各部件完整、清洁、不锈蚀,表盘标尺刻度清晰,铭牌、标记、铅封完好。
2、控制室应保持清洁。
3、电缆沟应清洁,无积水。
4、长期不用的传感器,变送器应妥善管理和保存。
5、应定期检修仪表中各种元器件、探头、转换器、计算器和二次仪表等。
6、仪器仪表的维修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7、仪表经检定超过允许误差时应修理,现场检定发现问题后应换用合格仪表。
1.10水质管理规程
1、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检测项目与周期应符合要求。
2、化验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3、化验室内部应建立健全水质分析质量保证体系。
4、化验监测人员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考核和抽验。
5、化验室应设专人对检测的污水样品进行编号、登记和验收。
6、当日的样品应在当日内完成测试,并认真填写检测原始数据。
7、化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标准药品及检测样品应按产品的特性及使用要求固定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志。
8、化验室报表应由化验室质量保证人员负责填报,并应按日、旬、月、年逐一整理、报送和存档。
9、污水处理中心的化验数据宜采用微机处理和管理。
10、化验室必须使用带有“CMC”标志的计量器具。
11、应做好化验室的各种安全防护工作。
12、各种精密仪器应专人专管,使用前应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必须按规定认真操作。
13、化验过程的蒸干、消解、回流以及带刺激气味的化验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14、易燃、易爆物、剧毒物及贵重器具必须由专门的部门负责保管,领用时应有严格的手续。
15、化验检测完毕,应对仪器开关、水、电等进行关闭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