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经验: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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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经验:贵州

本期【建筑联盟】推荐:住建部汇总整理的浙江、北京、江苏、安徽、广西、贵州、宁夏等省份以村庄整治为重点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材料,其中在科学规划、项目安排等10 个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科学规划:坚持符合农村实际,提高可实施性和有用性。项目安排:坚持从农民需求出发,循序渐进。建设标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投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农民主体相结合。以城带乡:坚持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技术服务下乡。适用技术:坚持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和乡村特色。发展生产:坚持村庄整治与促进生产和农民增收相结合。保持特色:坚持尊重乡土、尊重传统。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各级责任。长效管理:坚持有长效制度、有管护队伍、有资金保障。贵州省新农村建设经验总结

贵州省辖9 个市(州)、88个县(市、区、特区)、732 个镇、705 个乡、约1.7 万个行政村。贵州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差,农民收入水平低,增收渠道窄,文化素质低,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全省村庄分布分散,许多村庄存在五大隐患:一是饮水安全隐患;二是因排水和生活垃圾而造成的环境隐患;三是因过境公路和无村庄道路而产生的交通隐患;四是因人畜混杂、消防、防洪、卫生防疫而引起的

公共安全隐患;五是因无村庄建设规划而引发的社会不和谐隐患。一、贵州省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贵州省把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作为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契机,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探索出了一条“改治结合” 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农村危房改造

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关怀的重大民生工程,是省委确定的“最急迫的民生工程” 。2008 年7 月,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2009 年进入全面启动阶段。2008年至今,贵州省累计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76.96 万户。累计投入财政补助资金163.88 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8.64 亿元,省级政府补助资金36.76 亿元,市县匹配38.48 亿元)。截至2013 年5 月底,全省已累计完成改造任务163.36 万户。2011 年开始,我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村庄整治相结合,探索出了贫困山区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的新经验,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谈及贵州农村危房改造时分别指出:“贵州的危房改造工作抓得很好。”“贵州的农村危房改造为全国创造了经验。”

二)村庄整治

2006 年至今,全省共有4000 余个村庄编制了村庄整治

规划,2000 余个村庄开展了村庄整治。通过整治的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村貌总体美化,基本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了在村庄整治中切实保护贵州民族和地方特色,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9 个市(州)设

计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编制出具有民族特色及地方特点的农村住房图集共40 余套,印发各地。黔东南州的苗族、侗族吊脚楼,黔南州布依族、瑶族、水族民居;铜仁地区的土家族民居、黔西南的布依族民居、安顺市的屯堡石板民居等各具民族特色的建筑,在村庄整治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传承。遵义市实施黔北民居“坡屋面、小青瓦、穿斗式、白粉墙、雕花窗”打造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一)超前谋划,统一思想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是当前我省最紧迫的民生工程。由于交通不便,技术人才欠缺,加之地方财力匮乏,改造资金筹集压力和难度巨大,使农村整体面貌一时难以得到根本改观。2010 年,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农村危房改造总体规划由原定的8 年调整为6 年,并在此基础上将100 个村庄整治示范村建设和高速路“四大通道”两侧村庄整治列为2011 年全省“十大民生工程” ,2012 年将30个村庄整治列为“ 50 项重点工作” ,以“改善生活环

境,提高生活水平”为主题,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村庄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同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二)加减统筹,整合资金

一是做好加法,实施“财政补助+农民自筹+整合资源” 的危房改造策略。全省加大中央和省财政转移资金对村庄整治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年初预算中,省市县各级财政积极安排专项资金,形成稳定资金投入,坚决禁止虚假配套。鼓励村民自筹资金,以“投工投劳+政府补助”的方式,辅之以民主协商、“一事一议”等措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程。同时,结合村庄整治所需资金量大,各级财政资金和农民承受能力十分有限的实际,赋予县级政府对资金的统筹整合权、捆绑使用权,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对村庄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扶贫开发等相关到县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二是做好减法,严格按照“两最原则” (最危险住房、最困难群众),先重后轻,有序实施农村危房消除战略。按照危房轻重和危房户困难程度,确定改造实施时序。同时,从严控制改造标准,减少群众自身投入。结合省情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标准,从严控制危房改造面积,避免群众因追求宽房大屋而超越自身

承受能力举债。

(三)改治结合,系统推进

一是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等结合起来,对那些居住在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困难群众,尽可能实行集中搬迁,在适宜生活、有利发展的地方统一划地兴建新房。二是把农村危房改造与预留足够的生活及产业发展空间结合起来,统一规划、集中建房,形成农村社区,配套改善供水、供电、广播电视、沼气等基础设施;着力改善村容村貌,使改造后的农民住房能够更好地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为发展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创造良好条件。三是把农村危房改造与防御自然灾害结合起来,对建在行洪道上的农房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房,坚决实行易地重建。从2011 年开始,启动了镇(乡)和村庄整治规划“全覆盖”工作,以规划指导整治与改造。“规划全覆盖”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的要求推进村庄整治,坚决杜绝千村一面、千篇一律。对少数民族地区,充分保留民族风格,科学运用现代建筑材料和建筑手段,提高建设工作效率和建筑的防火、保温水平。

(四)以点带面,全面兼顾

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进入新阶段的实际,在全省“改治结合”中,以学习“四在农家” (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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