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西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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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征地补偿条例中规定多少钱一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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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like sailing on the sea in the dark. Only a lighthouse can find its way.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云南省征地补偿条例中规定多少钱一亩?新标准规定的补偿标准中,昆明主城区征地最高补偿标准为251196元/亩,平均补偿标准 40233元/亩。

按照国土部有关要求,每3年就应进行一次土地价格调整。

在年发布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后,现在重新调整补偿标准,符合国土部有关要求。

一、云南省征地补偿条例中规定多少钱一亩?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布《云南省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以下简称新标准)公告,新标准将从11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规定的补偿标准中,昆明主城区征地最高补偿标准为251196元/亩,略高于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土地补偿指导意见》中25万元/亩的补偿标准;其中显著变化的是呈贡区,2009年最高补偿标准为15万元/亩,新标准中已提升到211860元/亩,提高了40%。

云南财经大学房地产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洪认为,土地价格会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有上涨趋势。

按照国土部有关要求,每3年就应进行一次土地价格调整。

在2009年发布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后,现在重新调整补偿标准,符合国土部有关要求。

对于呈贡区,其在年撤县设区后,房价从最初的多元/平方米上涨到现在的5000多元/平方米,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符合城市发展需求。

同样,滇中新区设立后,理论上也标志其进入城市化进程,同样具有调整土地补偿标准的需求。

另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公布数据,第三季度全国土地地价已同比上涨3.4%。

昆明土地赔偿价格随之水涨船高,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东川区补偿标准: 92400~14480元/亩不等; 平均补偿标准40233元/亩。

二、什么是征收土地的含义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

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

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

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5月26日目录前言 (1)一、适用范围 (1)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1)三、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 (2)附表 (3)一、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3)(一)曲靖市麒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3)(二)曲靖市沾益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3)(三)保山市隆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3)(四)昭通市昭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3)(五)丽江市古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4)(六)普洱市思茅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4)(七)临沧市临翔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4)(八)楚雄州楚雄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5)(九)红河州个旧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5)(十)红河州蒙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5)(十一)文山州文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5)(十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5)(十三)大理州大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6)(十四)德宏州芒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6)(十五)怒江州泸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6)(十六)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6)二、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7)(一)曲靖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7)1、麒麟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7)2、马龙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7)4、师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8)5、罗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8)6、富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9)7、会泽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9)8、沾益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9)9、宣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0)(二)玉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1)1、红塔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1)2、江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2)3、澄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3)4、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4)5、华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5)6、易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6)7、峨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7)8、新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8)9、元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9)(三)保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0)1、隆阳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0)2、施甸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0)3、腾冲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0)4、龙陵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1)5、昌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1)(四)昭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2)1、昭阳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2)2、鲁甸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2)3、巧家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3)5、大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4)6、永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4)7、绥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4)8、镇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5)9、彝良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5)10、威信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6)11、水富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6)(五)丽江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7)1、古城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7)2、玉龙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7)3、永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7)4、华坪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8)5、宁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8)(六)普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9)1、思茅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9)2、宁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9)3、墨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9)4、景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9)5、景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0)6、镇沅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0)7、江城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0)8、孟连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0)9、澜沧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1)10、西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1)(七)临沧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2)1、临翔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2)3、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2)4、永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3)5、镇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3)6、双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3)7、耿马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4)8、沧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4)(八)楚雄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5)1、楚雄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5)2、双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6)3、牟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7)4、南华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7)5、姚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8)6、大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8)7、永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8)8、元谋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9)9、武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9)10、禄丰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0)(九)红河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1)1、蒙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1)2、个旧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1)3、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1)4、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2)5、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2)6、石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2)7、弥勒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3)8、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3)10、红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3)11、金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4)12、绿春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4)13、河口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4)(十)文山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5)1、文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5)2、砚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5)3、西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5)4、麻栗坡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6)5、马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6)6、丘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6)7、广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7)8、富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7)(十一)西双版纳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8)1、景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8)2、勐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8)3、勐腊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8)(十二)大理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9)1、大理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9)2、漾濞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9)3、祥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9)4、宾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9)5、弥渡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0)6、南涧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0)7、巍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0)8、永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0)10、洱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1)11、剑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1)12、鹤庆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1)(十三)德宏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2)1、芒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2)2、瑞丽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2)3、梁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2)4、盈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3)5、陇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3)(十四)怒江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4)1、泸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4)2、福贡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4)3、贡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4)4、兰坪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5)(十五)迪庆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6)1、香格里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6)2、德钦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6)3、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6)前言一、适用范围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测算,均按本标准执行。

云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云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云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云南省作为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农业大省,土地资源富集,但也面临着土地征收与补偿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云南省制定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以确保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公平合理。

本文将对云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云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对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安置补助和其他补偿。

在经济补偿方面,云南省根据被征地的土地类型、土地面积、土地等级等因素,对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

同时,针对因土地征收而失去生产资料的农民,云南省也给予一定的安置补助,以帮助他们重新安置生活。

此外,云南省还对因土地征收而失去的房屋、果树、水利设施等进行相应的其他补偿,以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

其次,云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具体执行过程中,也注重了公平公正。

在征收补偿的过程中,云南省相关部门将进行公示公告,接受农民的监督和申诉,确保征收补偿的公开透明。

同时,云南省也建立了健全的征收补偿评估机制,对被征地的土地、房屋、果树等进行科学评估,确保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

这些举措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最后,云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出台,不仅是对农民利益的保障,也是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合理的征收补偿,可以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发展。

同时,也为城市化进程提供了必要的土地保障,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因此,云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云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出台和实施,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云南省将继续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为农民谋取更多的利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弥勒市西山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听证稿定稿)

弥勒市西山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听证稿定稿)

弥勒市西山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稿)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着力改善城市棚户区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推动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弥勒市201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发展战略,经弥勒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弥勒市西山路片区城市棚户区实施征收改造建设。

为确保征收改造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XX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XX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XX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3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征收X围本项目征收X围分为A、B、C三个片区:A片区:位于吉山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北、桃园巷以东、桃园路以南地块,面积89742.9571平方米,合134.614亩;B片区:位于髯翁路与吉山北路交叉口的市工信局和原县糖烟酒公司地块,面积5796.5471平方米,合8.695亩;C片区:位于西山路市烟草公司宿舍和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宿舍楼地块,面积7060.4993平方米,合10.591亩。

A、B、C三个片区合计153.900亩。

具体X围详见《弥勒市西山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至界限红线图》。

第二条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征收人:弥勒市人民政府征收部门:弥阳镇人民政府被征收人:本项目征收X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单位和个人)第三条征收期限根据项目进展需要,由征收部门发布公告确定具体征收时间。

第四条被征收房屋面积和用途的认定(一)被征收房屋面积的认定。

原则上以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面积为准;如房屋现状与《房屋所有权证》不符或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由具有房屋测绘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测绘,并最终以房屋主管部门审查核定的面积为准。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6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决定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

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精品文档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

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订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每两年调整一次。

五、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精品文档安徽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精品文档附件1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附件2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5月21日目录前言 (1)1。

适用对象 (1)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1)3。

依据 (2)4.总则 (2)4。

1 概念及内涵 (2)4。

1。

1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2)4.1.2 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域分类 (3)4。

1.3 补偿倍数 (3)4.1。

4 征地补偿标准 (4)4。

1.5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4)4.2 补偿标准确定的原则 (4)4。

3 征地补偿标准实施范围划分 (5)5. 征地补偿的构成 (5)5.1 征地补偿费 (5)5.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6)5.3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6)6。

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7)6。

1 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的补偿 (8)6。

2 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补偿 (8)7。

有关特殊情况的处理 (8)7。

1 跨区域线型征地 (8)7。

2 区域内局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 (8)7。

3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林地 (9)8。

征地补偿标准修正体系及应用说明 (9)8。

1补偿标准修正体系 (9)8。

2补偿倍数修正系数应用说明 (14)9.监督和审核 (14)10。

标准的更新备案 (14)11. 附则 (15)曲靖市麒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6)曲靖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17)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社会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意见函”(国土资厅函【2008】422号),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31•【字号】柳政规〔2020〕1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自治区征地综合地价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布,现将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柳政发〔2019〕7号)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柳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适用原则和范围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均适用我市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2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新增乡(镇)、村,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相邻区域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2020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其征地补偿及征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实施。

二、认真做好柳州市2020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配套及相关工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各县、区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保持征地补偿标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区片征地综合地价标准。

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柳州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柳政规〔2019〕60号)执行。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昆明市作为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城市,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拆迁补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根据昆明市相关政策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过渡费、搬迁补助和安置补助等内容。

首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

根据昆明市相关规定,房屋补偿标准主要由房屋面积、房屋性质和所在区域等因素确定。

一般情况下,房屋补偿标准以每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计算,并根据房屋的不同性质和所在区域进行适当调整。

同时,在计算房屋补偿标准时,还会考虑房屋的使用年限、装修情况等因素,以确保被拆迁房屋的合理补偿。

其次,过渡费是指因房屋拆迁而需要暂时搬离居住地,导致生活、工作等方面的一次性费用。

根据昆明市相关规定,过渡费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临时居住费、搬迁交通费、临时租赁费用等内容。

在确定过渡费补偿标准时,会考虑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数、搬迁距离、租赁房屋的面积等因素,以确保被拆迁人在搬迁过渡期间的生活和工作能够得到合理补偿。

此外,搬迁补助是指因房屋拆迁而需要搬迁至新居住地,导致搬迁费用的一次性补助。

根据昆明市相关规定,搬迁补助的标准主要包括搬迁费、装修费、搬迁补助金等内容。

在确定搬迁补助标准时,会考虑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数、搬迁距离、搬迁房屋的面积等因素,以确保被拆迁人在搬迁过程中的费用得到合理补偿。

最后,安置补助是指因房屋拆迁而需要安置至新居住地,导致安置费用的一次性补助。

根据昆明市相关规定,安置补助的标准主要包括安置费、装修费、安置补助金等内容。

在确定安置补助标准时,会考虑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数、安置房屋的面积、安置地点等因素,以确保被拆迁人在安置过程中的费用得到合理补偿。

总的来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不同情况和被拆迁人的实际需求进行综合考虑和确定的。

在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以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拆迁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和透明,让被拆迁人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关心。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五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成府发〔2020〕26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五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成府发〔2020〕26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五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正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五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
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于2020年9月25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区认真遵照执行。

二、对2020年1月1日后已按原标准实施征地补偿的,由五城区政府于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待遇补差。

涉及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案)批准征地的,以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日期作为新旧补偿标准执行的时间节点。

三、五城区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要求,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五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结束——。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18•【字号】晋政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设定的重要制度,是依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收集体农用地的综合补偿标准(不含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法律规定,我省征地补偿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范围为了使征地补偿标准更加公开、透明、计算便捷,全省统一确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作为征地补偿的计算依据。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具体办法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优质耕地、未利用地,全省确定统一的调整幅度,即:在同一区片内,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按照公布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公布的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公布标准的0.8倍执行。

(三)征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最新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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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区片范围:下关镇坝区内。

区片补偿标准:8876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大理镇坝区内。

区片补偿标准:80693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凤仪镇坝区内。

区片补偿标准:65000元/亩。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

专业拆迁律师将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下关镇坝区内。

区片补偿标准:8876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大理镇坝区内。

区片补偿标准:80693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凤仪镇坝区内。

区片补偿标准:65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
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征地补偿条例》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征地补偿条例》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征地补偿条例》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二○○八年五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负总责。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土地征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其下设的市国土资源土地征收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具体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排,代表政府具体负责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做好土地征收相关工作。

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土地征收工作。

第二章土地征收程序第五条土地征收方案依法报批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听证权利等,告知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并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六条土地征收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在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土地征收的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人员安置途径和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第七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地点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公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公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公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01•【字号】昆政发[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公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09〕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已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并于2009年5月21日在《云南日报》上公告“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有关事项”。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为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确保我市征地工作秩序稳定有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公布及实施工作,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请各县(市)区政府综合统筹、妥善安排辖区内的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及实施,切实控制好新老补偿标准衔接过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要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制订和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则、依据和标准,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实施征地中要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严格履行征地程序,确保新老标准顺利衔接过渡。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要坚持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不得随意改变和降低补偿标准。

对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请提前安排应急方案,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抓紧开展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的配套相关工作。

为保证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有效实施,此次公布的《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请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征地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并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配套实施。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30•【字号】昆政发〔2015〕53号•【施行日期】2015.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昆政发〔2015〕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为做好新标准的公布实施工作,确保新老征地补偿标准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要求,请连同《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一并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对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性,向社会广泛宣传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则、依据和有关内容,切实安排部署好新征地标准实施的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

二、认真组织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统称,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

使用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此次公布的标准执行。

对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并公布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切实做好征地补偿标准衔接工作要统筹组织好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的各项工作,针对新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制定工作预案,防止因实施新标准引发矛盾。

要加强政策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云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云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No matter what you do, do not rush to return, because sowing and harvesting are not in the same season, and there is a period of time between them. We call it persistenc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云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导读:云南省征地补偿的最新标准是每亩251196元/亩到91080元/亩不等,就拿云南省的昆明市来说,昆明市的五华区土地一共有六类,一类区片范围内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最多的,二类区片范围内的征地补偿标准大概是每亩21000元左右,昆明市的其他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也都不一样。

一、云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土地共有六类:一类区片范围:华山、护国、大观、龙翔、丰宁、莲华(平坝区)、红云(平坝区)、黑林铺(平坝区)、普吉(平坝区),区片补偿标准:251196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红云(山地区)、莲华(山地区),区片补偿标准:21186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二环北路以北(剩余山地区),区片补偿标准:18678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三环道路以北(剩余山地区),区片补偿标准:163152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黑林铺山地区和西翥街道办事处坝区及结合部区域,区片补偿标准:129610元/亩。

六类区片范围:西翥街道办事处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区片补偿标准:91080元/亩。

二、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桂林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桂林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桂林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施行日期】2020.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桂林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桂林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30日桂林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保障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补偿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适用原则本补偿标准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在本补偿标准下发实施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已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适用范围本补偿标准适用于我市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

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补偿标准实施,规范征收土地行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新老标准顺利衔接过渡,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1.农作物青苗类补偿标准2.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3.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4.绿化乔木、景观树迁移补偿标准5.坟墓迁移补偿标准附件1附件2附件3。

云南省土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土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土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土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对被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补
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的制定,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土地征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云南省土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质量、土地的位置、土地的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云南省土地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质量。

土地的质量是衡量土地
价值的重要指标,不同质量的土地其价值也是不同的。

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水源情况、地形地貌等因素进行评估,以确保补偿标准与土地质量相匹配。

其次,云南省土地补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土地的位置因素。

不同位置的土地其价
值也是不同的,例如,位于城市周边的土地往往价值更高,而偏远地区的土地价值相对较低。

因此,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当根据土地的位置因素进行合理评估,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另外,云南省土地补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土地的用途。

不同用途的土地其价值也
是不同的,例如,适宜农业种植的土地价值与适宜工业开发的土地价值是不同的。

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用途,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与土地用途相匹配的补偿标准。

综上所述,云南省土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质量、位置和用途
等因素,以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只有在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才能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昆明两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昆明两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Life is to live beautifully and walk sonorously.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昆明两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昆明两区征地补偿的参考依据是251196元/亩到65000元/亩不等。

况且,昆明当局也并不是只将征地工作划分成了两个不同的区域,仅在昆明的盘龙区,土地级别就划分成了三个不同的档次,盘龙区的平均征地补偿标准是216612元/亩。

昆明市民具体要看自己到底在昆明的哪一位置了。

昆明两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具体来看,昆明市五华区执行补偿分为六个档次,其中华山、护国、大观、龙翔、丰宁、莲华、红云、黑林铺、普吉为251196元/亩;红云、莲华山地区按211860元/亩进行补偿;二环北路以北、三环道路以北分别按186780元/亩、163152元/亩执行;黑林铺山地区及西翥以129610元/亩补偿,其他地区补偿标准为91080元/亩,五华区平均补偿标准为172280元/亩。

盘龙区分三档:东华、拓东、联盟、茨坝、龙泉、鼓楼、金辰、青云按最高补偿标准251196元/亩;青龙及白沙河片区以211860元/亩赔付;其余地区按186780元/亩执行,盘龙区平均补偿标准216612元/亩。

官渡区只分两档:阿拉街道办186780元/亩,其余地区按最高标准251196元/亩补偿,官渡区平均值为216612元/亩。

西山区则因片区复杂,赔付标准分为七个档次:西苑、金碧、永昌、棕树营、福海、前卫、马街、碧鸡、龙门、国家滇池旅游度假区以最高标准251196元/亩赔付;滇池西岸(富善、西华、观音山)为00元/亩;海口、海门、海丰、里仁、中新为187000元/亩;马街的山地区及碧鸡的长坡片区为165000元/亩;碧鸡黑乔母、猫猫箐,海口中宝、中平、云龙则按150000元/亩补偿;海口桃树、青鱼为135000元/亩;团结、海口双哨为100000元/亩,西山区平均赔付标准在主城四区中最低,为169742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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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
关于举行《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修改方案
(暨调整完善方案)》
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关于《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调整完善方案)》的听证报告已经西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联系。

附:《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调整完善方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
关于《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调整完善方案)》
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于2017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10点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六楼大会议室就《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调整完善方案》)进行了听证,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调整完善方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17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10点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六楼大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聂洪刚(西山国土资源分局调研员)
(二)听证委员:
刘江武(受西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许富奎委托)聂洪刚(西山国土资源分局调研员)
段文华(西山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三)决策发言人:
段文华(西山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敖俊(西山区委、区政府目督办主任)
王立伟(西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五)听证记录人:
郎钟(西山国土资源分局土地保护利用科科长)董曼玲(西山国土资源分局土地保护利用科)(六)听证代表:
胡昕翔(受海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沈洁委托)
陆李平(碧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秦颖(马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文江(团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宗宇(福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伟(区农林局副局长)
韩武朋(区规划分局总工)
徐玉林(区人大代表、马街街道办大渔社区主任)
杨谷江(受区政协委员、区农信社办公室主任高丽萍委托)
苏霞(受区滇池西岸指挥部负责人姚勇德委托)
贾海波(区土储办负责人)
李瑜(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杨怡菲(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副局长)
罗华忠(昆明洗床厂工人)
张寿源(云南农业大学香料研究所)
(七)旁听人员:
严勇(西山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
邬培杰(马街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骆学文(碧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李寄超(海口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冉文(团结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经核实,实际参加人员共30人,其中:听证委员3人,听证代表15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代表1人,法律工作者 1 人,利害关系人代表10人),旁听5人,代理委托4人,请假1人。

以上符合《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决策发言人段文华就方案的主要内容、依据和有关背景以及工作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召开此次听证会的目的
为增强西山区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今天在此举行《调整完善方案》听证会。

召开此次听证会旨在进一步落实公众参与度,征询和听取各位听证代表的意见。

(二)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三)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执行情况
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实施以来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项规划目标到达了预期,发挥了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和引领作用,达到了规划编制的预期效果。

随着新一轮的西部大发展,西山区作为昆明市主城区核心区域之一,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用地需求也日益增大,表现出从规划的空间布局上无法适应新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需要。

(四)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情况
为了保持规划的现势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修改试点工作指南》和《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试行修改稿),结合西山区实际,现需对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拟将草海综合治理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滇池西岸普坪低丘缓坡一期、碧鸡森林消防专业队营地、海口工业园区项目、长坡国际物流园区项目以及西山区湖滨生态带建设“四退三还一护”安置房建设等项目中不符合现行规划的用地调整为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规划建设用地类型,并将建设用地指标调出地块结合现状地类修改为其他地类。

同时根据修改后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和土地用途分区规划。

调查后涉及占用耕地的,由业主单位落实占补平衡,占用坝区耕地的由业主单位缴纳占用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切实保护耕地。

在规划调整完善中将严格落实现行规划的各项指标,保证不突破约束性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预期性指标和不随意改变、管制分区、用途分区。

控制坝区相关指标(坝区基本农田、坝区新增建设用地)。

(五)此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具体情况由技术单位昆明国土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作详细、具体地汇报。

五、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此次听证会11位代表提出了15条建议,归纳起来主要反映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建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应充分与林业规划、城市规划相衔接,真正实现“多规合一”的目标。

(二)建议对关停后的“五采区”工矿用地从生态、复垦、利用等方面进行研究,做出适当的调整以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建议将团结街道办事处锁奔多、大平坦,海口街道办事处柳树箐搬迁点纳入土总规调整完善。

(四)建议规划调整完善重点保障西山区“十三五”发展规划项目、草海综合治理、滇池西岸、城中村改造、长坡物流园区等项目。

(五)建议在今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继续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坝区耕地的保护。

六、决策发言人的答辩
决策发言人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做解释答复:
(一)此次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与“多规合一”已经进行了充分衔接,在下一轮的编制中将进一步加强与城市规划、林业规划、滇池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的衔接,为西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二)针对关停后的“五采区”工矿用地在下步土地整治规划中,将结合各矿区和地方的实际情况对用地做出合理
规划。

(三)团结街道办事处锁奔多、大平坦,海口街道办事处柳树箐搬迁点已纳入此次规划完善中预留5%的村庄建设用地中予以保障。

(四)此次规划调整完善按照“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已充分考虑了西山区“十三五”发展规划项目、草海综合治理、滇池西岸、城中村改造、长坡物流园区等项目用地需求。

(五)在今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我们将继续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七、听证主持人归纳和总结
各位代表:衷心感谢各位代表的亲临参与!对各位代表今天在听证会上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好的建议,我分局将按照听证的要求和听证会合议的情况,进一步梳理、汇总,形成听证报告,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

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的支持好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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