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的传统武术保护方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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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的传统武术保护方法】中国非物质
文化遗产有哪些
摘要:传统武术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的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有越来越多的传统武术项目进入其中,怎么对传统武术进行保护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认为,保护要注意以人为本、活态传承,可以采用“物质化”的保护方式。对濒危项目优先保护,保护时要注意项目的整体性和原真性,要发挥传承人的自主性,做到保护和利用并举。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武术;保护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08)05-0055-03
1 传统武术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时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并列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的6项内容:(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传统武术作为在中国农耕文明背景下形成并发展至今的,以套路、散手包括功法练习为内容,以家传或师徒传承为主要传播方式,以提高道德修养和技击能力
为主体价值,注重体用兼备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完全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求,可以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求、特点等进行保护。
在目前竞技武术“一统天下”的情况下,保护传统武术就等于保存了武术之根、武术之魂,意义尤其重大。
2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传统武术
2004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6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批准了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其划分为10个大类。目前各级政府正在制定国家、省、市、区(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传统武术占据了重要位置,据不完全统计,进入各级第一批和第二批名录的传统武术已有40多项,见表1、表2。
3 统武术的保护方法
把传统武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一个新的课题,对比上世纪80年代进行的武术“挖掘整理”运动,更加突出了传统武术“活态文化”的特征,突出了对传统武术创造者和继承者的尊重,在保护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3.1 以人为本。活态传承
从表现形式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性是它的“非物质”性。在传统武术这种技艺被表达出来以前,人们看不到、摸不着、感受不到传统武术的存在。因此,与物质类文化遗产相比,传统武术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难度更大。所以保护的重点不应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是这些文化遗产的持有人!上世纪80年代的武术“挖掘整理”运动是对传统武术的静态保护,注重资料的收集;如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种动态保护,关键在于传承。陈氏太极拳被列为遗产,不是因为它留存的拳谱、器械,而是因为历代拳师言传心授的精湛技艺,这些技艺依附在人的身上,是一种活态文化。在旧时代,很多传统武术有“传子不传女”、“不立文字,口传身授”等习惯,使其传承之路越走越窄。事实证明,只要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会消失;只要激励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他们就会不断进取,产品也会越发精益求精;只要鼓励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继续招徒授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后继有人,绵延不绝。
3.2 “物质化”保护方式
在现实生活中,物质类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事物,而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任何一种文化遗产都是由“物质”与“精神”这样两个方面共同构成的,所谓“物质类文化遗产”,就是通过艺人的表演或匠人的制作,将他们的智慧、经验与技艺“有形化”、“物质化”;而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艺人在表演或是制作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技艺与技能。纯粹的“物质类文化遗产”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不存在的。习惯上我们将文化遗产解构为“物质”与“非物质”,或是“有形”与“无形”只是出于研究上的方便,而不是说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以这样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分别出现的,更不能以此为依据将文化遗产割裂开来并对它们实施分头保护。
传统武术属于技能与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实物收藏的方式进行保护,其最大优势是保存方式的直观性与客观性、真实性与不可替代性;而且便于展示,展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其最大价值的主要手段。当然,这种保护是一种静态保护,上世纪80年代的武术挖掘整理运动就是采用的这种方式,但不宜作为主要手段。就现有科技水平来看,传统武术再现的最为简单、最为便捷的方式,莫过于多媒体记录方式的数字化、网络化,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几乎不占用物理空间,或可忽略不计。(2)可以方便灵活地进行图文声像与数字信息的双向转换。(3)可以方便自如地对资料进行修改、编辑、排序、移位、备份、删除和增补。(4)可以高速、便捷地通过网络进行传输。(5)可以方便、迅速地进行检索、调用。(6)一次性投入,投入产出比高,便于市场运作。
3.3 整体保护
传统武术的整体保护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技能体系的完整,一是生存环境的完整。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由多种技艺和技能共同构成的,如果置其它技艺于不顾,只保护其中的某项技艺,即使保护得再好,这种技术也不可能完整的传承下来。传统武术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之上,融会了多种传统文化思想和观念,集中体现了中国人的审美情趣、价值取向、世界观和人生观,所以传统武术不仅包括习练方法、套路种类、技法运用、理论体系等,还包括门派典故、武林轶事、礼节仪式、练习口诀、传承制度等多种形式,它们一起构成了传统武术的技能体系。
任何遗产都是特定环境的产物,传统武术产生于农耕文明,鲜活的存在于民间,离开了民间的文化土壤,传统武术就变成了空中楼阁。人们有这样的共识:“学习少林功夫要去少林寺,学习陈氏太极拳要去陈家沟”,就是重视传统武术文化土壤的最好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