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全无忧长期看护个人护理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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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无忧日常看护个人护理保险

成长无忧日常看护个人护理保险
成长无忧日常看护个人护 理保险
目录
• 产品介绍 • 保险责任 • 投保须知 • 常见问题解答
01
产品介绍
产品背景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年人的日常照护需求日益增长,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传统的家庭照护模式难以 满足需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推出了成长无忧日常看护个人护理保险,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日常照护保障 。
2
疾病或意外导致康复治疗:赔付保险金额。
3
疾病或意外导致特殊护理:赔付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
疾病或意外导致特定疾病:赔付 保险金额。
疾病或意外导致全残:赔付保险 金额。
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赔付保险 ຫໍສະໝຸດ 额。0103 02
03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范围
本保险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产品特点
全面保障
该保险覆盖了日常照护、疾病护理、康复护 理等多种服务,满足被保险人在不同阶段的
需求。
个性化定制
与多家专业护理机构合作,确保被保险人能 够获得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优质服务提供商网络
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因 素,提供个性化的护理方案,确保服务与需 求相匹配。
灵活的理赔流程
简化理赔手续,快速响应被保险人的需求, 确保及时获得理赔。
产品优势
01
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老龄化趋势加剧,日常照 护需求将持续增长,该保险产 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02
保障全面
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该保险 不仅覆盖日常照护,还提供疾 病护理、康复护理等服务,保 障更加全面。
03
个性化定制
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提供 个性化的护理方案,确保服务 与需求相匹配,提高了保障效 果。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条款1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1.1 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1.2 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长期护理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在60周岁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在观察期结束的次日及之后每届满一年时,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恢复日常生活能力的,本公司将停止长期护理保险金的给付。

老年护理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且当时未满足领取长期护理保险金的条件,在被保险人60周岁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60周岁之后恢复日常生活能力的,本公司将在停止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

长期护理保险金和老年护理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总额以保险金额的2倍为限。

癌症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癌症,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癌症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长期护理保险金和老年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老年疾病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五项老年疾病之一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老年疾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长期护理保险金和老年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长期护理保险金和老年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人保陪护费赔偿标准

人保陪护费赔偿标准

人保陪护费赔偿标准人保陪护费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和保险范围内,因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由他人提供陪护服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以下是人保陪护费赔偿标准相关参考内容。

1. 赔偿范围:人保陪护费赔偿范围主要包括被保险人在患病或受伤后不能自理的日常生活护理费用,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

2. 概括赔偿标准:人保陪护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被保险人需要的护理等级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护理等级越高,赔偿标准也越高。

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根据以下参考内容确定。

2.1 基本护理费:被保险人基本护理费是指对被保险人进行日常生活的照料费用,如饮食、洗漱、起居、如厕等。

一般情况下,基本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为每天100元。

2.2 中级护理费:被保险人中级护理费是指在基本护理费的基础上,增加一些额外的照料服务,如安全照管、心理护理、生理和社交活动的监管等。

中级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为每天150元。

2.3 高级护理费:被保险人高级护理费是指在中级护理费的基础上,提供更专业和复杂的医疗照料服务,如特殊疾病的护理、特殊护理设备的使用等。

高级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为每天200元。

3. 限额与赔偿期限:人保陪护费的赔偿金额还受到一定的限额和赔偿期限的约束。

一般来说,赔偿金额的限额为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额上限。

赔偿期限通常为每次事故或疾病发生后的90天内,每次赔偿不得超过90天。

4. 赔偿申请流程:被保险人在需要申请人保陪护费的情况下,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4.1 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材料:被保险人需要提供医生的诊断证明、护理需要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以及填写相关的赔偿申请表格。

4.2 保险公司审核: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赔偿条件。

4.3 赔偿支付:一旦审核通过,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期限,将赔偿金额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

5. 其他注意事项:人保陪护费的赔偿标准可能因具体的保险合同而有所差异,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前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并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条件。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内容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内容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内容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内容本文介绍了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项目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服务分类。

1.头面部清洁、梳理、剃须该服务项目包括三次每日的头面部清洁和梳理,以及男性护理对象的剃须。

服务时间为10-20分钟。

2.洗发和指/趾甲护理该服务项目包括每周1-2次的洗发和20-30分钟的指/趾甲护理,包括处理灰指甲。

服务时间为必要时10-30分钟。

3.手、足部清洁该服务项目包括每日1-2次的手、足部清洁,服务时间为15-30分钟,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和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清洗。

4.基本生活照料该服务项目包括温水擦浴、沐浴、协助进食/水、口腔清洁等服务。

服务时间为每日30-60分钟,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和自理能力选择适当的服务项目。

5.协助更衣和整理床单位该服务项目包括3-5次每日的协助更衣和2次每日的整理床单位。

服务时间为15-30分钟。

6.排泄护理和失禁护理该服务项目包括5-7次每日的协助老人如厕、必要时进行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等服务。

服务时间为15-30分钟。

7.晨间护理该服务项目包括口腔清洁、洗脸、洗手、协助起床等服务。

服务时间为每日30-60分钟,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和自理能力选择适当的服务项目。

以上是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和自理能力进行个性化定制。

护理对象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梳理头发、穿衣、更衣和整理床铺等。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和自理能力,选择适当的护理项目,如口腔清洁、洗脸、洗手、足部清洁、会阴护理和脱衣等。

对于会阴部有伤口、大小便失禁和留置尿管等情况,需要鼓励和协助护理对象完成擦洗或冲洗。

药物管理也是日常照料的重要部分。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代为保管和分发药品,必要时遵医嘱进行皮肤外用药涂擦。

协助护理对象翻身、叩背和排痰,促进呼吸道通畅。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肢体活动能力、年龄、体重和伤口等情况,协助适度移动和选择合适的移动工具。

安全防护也是日常照料的重要内容。

人寿保险公司长期护理保险条款

人寿保险公司长期护理保险条款

ⅩⅩ康顺长期护理保险条款【重要提示】本公司确认本商品条款内容已符合保险法律的规定。

本公司业务员将主动出示保险单条款,耐心引导您明白得条款要紧内容及合同两边的权利与义务。

为使您明白得商品特点并依照自身需要选择适当商品,在购买本商品前您仍应详细并认真阅读保险单条款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

您在阅读本商品条款时,可由条款前的《目录》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在条款最后的《索引》中轻易的找到想进一步了解的条款内容,另外条款中画底线或是黑体的文字专门关系着您的重要权益,请您务必详细阅读。

《阅读以下内容能够帮忙您快速把握本条款的核心》《保险责任》一、疾病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二、长期看护复健保险金三、长期看护保险金四、满期保险金《责任免去事项》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法、抗捕、自伤躯体;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醉酒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七、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兵变;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发的疾病;九、被保险人因意外损害事故致使身故。

《犹豫期》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并再次确认您已选择了适合的保险商品,在您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的第二天起十日内为犹豫期。

若是以为本合同确实不适合您,您能够在犹豫期内撤销本合同,并取回全数已交的保险费。

《退保的损失》犹豫期事后退保,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假设您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那么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退保后实际退还的数额很有可能小于您所交的保险费。

条款目录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第三条保险责任第四条责任免去第五条合同的撤销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开始第七条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劳的中止第八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第九条合同效劳的恢复(以下简称“复效”)第十条如实告知第十一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置第十二条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效第十三条失踪处置第十四条保险金的申请第十五条保险金的给付第十六条减额交清保险第十七条保险合同借款第十八条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第十九条保险合同转换第二十条保险金额的减少第二十一条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置第二十二条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第二十三条居处或通信地址的变更第二十四条争议的处置第二十五条批注第二十六条释义附表:第一级残疾程度表索引条款内容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和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书、变更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通知书、专门承保同意书等其他约定书面文件一起组成。

2020年(金融保险)健康长期护理保险条款

2020年(金融保险)健康长期护理保险条款

(金融保险)健康长期护理保险条款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X公司(以下简称本X公司)健康360长期护理保险条款目录第壹部分总则2第壹条合同构成2第二条合同成立和生效2第三条犹豫期2第四条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2第五条本X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2第二部分保障利益条款2第六条保险对象2第七条保险责任3第八条责任免除3第九条保险期间4第十条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4第十壹条保险费率调整4第十二条宽限期4第三部分保险服务条款4第十三条合同内容变更4第十四条受益人指定和变更4第十五条通讯地址变更5第十六条年龄性别错误5第十七条未仍款项5第十八条合同中止和复效5第十九条合同解除5第四部分保险理赔条款6第二十条保险事故通知6第二十壹条保险金申请6第二十二条保险金给付6第二十三条诉讼时效7第二十四条争议处理7第二十五条司法管辖7第五部分释义7第壹部分总则第一条合同构成“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X公司健康360长期护理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合同成立和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X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自本合同成立、本X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且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单月度、保险单年度和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均以合同生效日为计算基准。

第三条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提出撤销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且提供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本X公司将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仍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

自投保人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本X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条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X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X公司责任的条款,本X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且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成长无忧日常看护个人护理保险

成长无忧日常看护个人护理保险

产品特色
打破常规,独一无二; 短期还本,灵活多变; 高额保障,轻松获得; 保证续保,优势尽显; 补充医保,范围广泛; 限额销售,推广品牌。
产品特色
打破常规,独一无二;
趸缴的缴费方式、一年期的保险期间,使 得《成长无忧》具有任何一款传统保险产品所无 法比拟的优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充分迎合了市场对于少儿医疗保 险的需求;
课程大纲
• 产品介绍
• 产品特色
• 投保规则
产品介绍
• • • • 投保范围:出生60天—17周岁 保险期间:1年(可续保) 缴费方式:趸缴 保险金额:2万元
产品介绍
• • • • • 普通住院医疗费用:12万元 大额住院医疗费用:20万元 全残护理金:2万元 满期返还金:2万元 责任延续:30天
产品特色
保证续保,优势尽显: 从首年度即开始保证续保三年,充分体现了 “为中国最广大的民众提供健康保障、实施健康管 理”的公司使命,同时也延续了人保健康专业健康 险的产品优势和服务承诺;
产品特色
补充医保,范围广泛: 作为少儿医疗保障的有力补充,弥补了现行 政策的不足,打破就医的地域限制,真正实现了医 疗资源共享,《成长无忧》实行了投保所在地指定 医院的通赔,医院范围涵盖了投保所在地各家二、 三级医院;
产品特色
限额销售,推广品牌:
秉承“心系人民,健康中国”的理念,公司 推出此款产品,已冲破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模式, 只为推广人保健康的品牌,基于此点,《成长无忧》 进行限额销售,且每人限购一份。
投保规则
一、投保年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至17周岁,续保最高可 至19周岁,其中0岁指正常出生满60天且身体健康的婴儿; 二、投保份数:每一被保险人限购一份; 三、投保提醒:因《附加成长无忧住院费用个人医疗保险》 属于费用型险种,如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 疗费用已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部分补偿,我 公司仅对剩余部分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照条款的约定给付 保险金; 四、缴费方式:银行转帐。 五、投保此险种需符合《个险投保规则(2009版)》中相关 核保规定。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与规范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与规范

附件2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与规范一、服务项目1.基本生活照料包括:头面部清洁和梳理、洗发、指/趾甲护理、手、足部清洁、温水擦浴、沐浴、协助进食/水、口腔清洁、协助更衣、整理床单位、排泄护理、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人工取便术、晨间护理、晚间护理、会阴护理、药物管理、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协助床上移动、借助器具移动、皮肤外用药涂擦、安全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压疮预防护理、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2.常用临床护理包括:开塞露/直肠栓剂给药、鼻饲、药物喂服、物理降温、生命体征监测、吸氧、灌肠、导尿女性、血糖监测、压疮伤口换药、静脉血标本采集、肌肉注射、皮下注射、造口护理、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维护.二、服务标准与规范1.头面部清洁、梳理面部清洁1水温适宜,擦洗动作轻柔;2颜面部干净,口角、耳后、颈部无污垢,鼻、眼部无分泌物;3眼角、耳道及耳廓等褶皱较多部位重点擦拭;4尊重护理对象的个人习惯,必要时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梳头1宜选择圆钝的梳子;2由发根到发梢梳理,动作轻柔;3鼓励护理对象每天多梳头,起到改善头部血液循环等作用.剃须1保持颜面部无长须;2剃须用具保持清洁;3涂剃须膏或用温热毛巾敷脸,软化胡须;4动作轻柔,防止刮伤皮肤;5剃完后用温水擦拭干净,适当涂抹润肤霜;6定期消毒、更换剃须刀片,避免细菌滋生.2.洗发1控制水温40℃~45℃,操作者前臂内侧试温后,用手掬少许热水于护理对象头部湿润,洗发时防止水流入眼睛及耳朵;2使用洗发液膏,由发际向头顶部用指腹揉搓头皮及头发,力量适中,避免抓伤头皮;3注意观察护理对象面色、脉搏、呼吸,操作中适时询问护理对象,有异常时停止操作;4洗净后吹干头发,防止受凉;5衰弱护理对象不宜洗发.3.指/趾甲护理1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个人生活习惯等,适时进行护理,保持无长指趾甲;2选择合适的指甲刀;动作轻柔,防止皮肤破损;3修剪过程中,应注意指/趾甲的长度,切不可过短,过短容易造成嵌甲;同时,避免损伤甲床及周围皮肤.修剪后指趾甲边缘用锉刀轻磨;4如有灰指甲等,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的人员进行处理.4.手、足部清洁1洗手、洗脚用具应分开专用,即时清洗;2将手、脚放入调节好水温的脸盆或水桶中充分浸泡;3用适量肥皂或洗手液等细致擦洗,去除手脚部污垢和死皮,动作轻柔;4注意指/趾缝的清洗;5尊重护理对象的个人习惯,必要时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5.温水擦浴1房间温度控制在24±2℃,尽量较少暴露,注意保暖和保护隐私;2保持水温在40℃~50℃为宜,并根据护理对象耐受性及季节调温,擦浴的方法和顺序正确;3擦浴过程中,适时换水,毛巾脸盆等用具应分开专用,即时清洗;4擦浴时注意保护伤口和各种管路;5擦浴后检查和妥善固定各种管路.6.沐浴1评估护理对象一般情况,选择合适的沐浴方式淋浴或盆浴,当身体不适或衰弱时不宜沐浴;2沐浴前有安全提示:避免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沐浴时间应适度;3室温控制在24±2℃,注意浴室内的通风,防止对流风;4沐浴前先调节水温,水温一般控制在40℃~45℃,可根据护理对象耐受性及季节因素合理调温,调节顺序为先开冷水,再开热水,沐浴过程中注意水温变化,如需再次调节水温应离开老人身体;5沐浴时取舒适、稳固的座位,肢体处于功能位,擦洗顺序为先面部后躯体,沐浴过程中注意观察护理对象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应防止烫伤、跌倒、着凉等不良事件的发生;6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清洁;浴后适当饮水.7.协助进食/水1用餐前护理对象和照护者须洗手;2对有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的护理对象,要将食物切碎、搅拌并提供对应的食物;3用餐时关注和纠正护理对象的进食姿势坐位:身体微倾;卧位:宜抬高床头20.~30.,斜侧卧位或头偏向一侧.;4保持正确的喂食姿势,并注意喂食时的速度、总进食量及食物的温度;5协助进食/水时照护者位于护理对象侧面,由下方将食物/水送入口中;6每次进食前应先协助护理对象进汤或水;7协助进食时让护理对象有充分时间咀嚼吞服,防止呛噎;8进食完毕后给予护理对象漱口并维持原卧位20~30分钟.8.口腔清洁1评估护理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并协助有自理能力或上肢功能良好的半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漱口、自行刷牙的方法清洁口腔;对不能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棉棒或棉球擦拭法;2协助护理对象取舒适体位,若有不适马上告知.3指导护理对象正确的漱口方法,避免呛咳或者误吸,必要时协助;4遵医嘱选择合适的口腔护理溶液湿润棉球;操作时擦拭手法正确,擦拭用具切忌伤及口腔黏膜及牙龈;对昏迷患者应当注意棉球干湿度,禁止漱口.对昏迷、不合作、牙关紧闭的患者,使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使用开口器时,应从臼齿处放入.5擦拭时应夹紧棉球或纱布,一次一个,棉球或纱布不应过湿,以不能挤出液体为宜,防止引起呛咳;6操作前、后必须清点核对棉球或纱布数量.9.协助更衣1了解护理对象的肢体功能,注意穿脱衣的顺序脱衣顺序:无肢体活动障碍时,先近侧,后远侧;一侧肢体活动障碍时,先健侧,后患侧.穿衣顺序:无肢体活动障碍时,先远侧,后近侧;一侧肢体活动障碍时,先患侧,后健侧.;2保持肢体在功能位范围内活动,防止牵拉受损,防跌倒、坠地;3根据护理对象意愿及时更换衣物,必要时随时更换;4保护护理对象隐私.10.整理床单位1床单位每日进行清扫擦拭;2每周定期更换床单、被套;3对大小便失禁的护理对象应随时更换污染的床单被套等用品;4被褥应经常太阳下暴晒,以保持清洁、松软;5保持床铺的清洁、干燥、平整、柔软,使护理对象舒适.11.排泄护理1对有能力控制便意的护理对象适时提醒如厕,对行动不便的护理对象扶助如厕及协助使用便器;2对失禁的护理对象及时更换尿布,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无污迹;3对排泄异常的护理对象观察二便的性状、颜色、排量及频次,作记录;4便器使用后即时倾倒,定期消毒,污染尿片即时置于污物桶内,防止污染环境;5排泄后按需及时做好护理对象会阴部或肛周清洁;6排泄后适当通风,但要避免对流风;7保护护理对象隐私.12.失禁护理1评估护理对象的失禁情况,准备相应的物品;2护理过程中,与护理对象沟通,清洁到位,注意保暖,保护患者隐私;3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女性患者可以采用尿垫等留置导尿除外,男性可采用尿套技术等;4鼓励并指导患者进行膀胱功能及盆底肌的训练;5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注意局部皮肤的护理.13.床上使用便器1根据护理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及活动情况,帮助或协助其使用便器,满足其要求;2准备并检查便器,便器表面无破损裂痕等,注意保暖,保护护理对象隐私;3排便时采取合适体位,置入便器时动作要轻柔,避免硬塞硬拽;4便器使用后即时倾倒,定期消毒;5便后观察排泄物性状及尾骶部位的皮肤;6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14.人工取便术1评估护理对象的便秘严重程度和通便药物的使用后情况及用药反应;2右手带手套,右手食指涂肥皂液润滑;3操作时由浅入深,手法轻柔,注意保护隐私,操作过程中注意观察老人的神志、面色;4操作后及时做好护理对象肛周清洁;5操作后适当通风,但要避免对流风.15.晨间护理1协助护理对象排便、漱口口腔护理、洗脸、洗手、梳头;2检查皮肤受压情况;3按需为护理对象更换衣、被、大单等;4观察护理对象情况;5整理床单位,适时开窗通风;6操作时室温、水温适宜,服务对象舒适、安全,穿着适时.16.晚间护理1协助护理对象漱口口腔护理、洗脸、洗手、擦洗背部、清洗会阴、洗脚;2酌情关闭门窗,放下窗帘,开地灯,关大灯,减少噪音,强光等不良刺激,协助护理对象处于舒适卧位,使其易于入睡;3经常巡视居室,了解护理对象睡眠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告知医务人员、联系家属.17.会阴护理1操作时水的温度要适宜,避免烫伤;2女性应从前向后,由耻骨向肛门擦拭阴部;3注意保暖,保护隐私;4操作时动作要轻柔.18.药物管理1根据护理对象的自理能力代为保管药品;2设置专用药柜或者放置药物的专用容器,药品按规定储存区分且均在有效期内;药品有外包装,包装上标明护理对象的姓名、床号等;养老机构接收自带药品时应有接收登记,并由接收者及家属双方签名,精神类、镇静类等药品应专柜上锁保管,班班交接;3按医嘱分发药品,特殊药物发放时送药到口或看服;4药柜或者放置药物的专用容器放置处环境整洁、通风、干燥且专人保管.19.协助翻身叩背排痰1根据护理对象不同的身体状况及护理要求,确定翻身的频次、体位、方式,选择合适的皮肤减压用具;2翻身时,给予护理对象叩背,护理服务人员的手指并拢弯曲,拇指紧靠食指,手呈握杯状,以手腕力量有节律地叩击,每次叩击10分钟左右,促进排痰;3拍背原则:从下至上、从外至内,背部从第十肋间隙、胸部从第六肋间隙开始向上叩击至肩部,注意避开乳房及心前区,力度适宜密切观察护理对象,及时清除口腔分泌物.在移动的过程中,避免拖拉拽,妥善处理各种管路;4有活动性内出血、咯血、气胸、肋骨骨折、肺水肿、低气压、严重骨质疏松等,禁止背部叩击.20.协助床上移动1根据护理对象病情,肢体活动能力等,协助其在床上适度移动;2在移动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各种管路;3做好安全保护措施,避免拖拉拽,保护局部皮肤.21.借助器具移动1根据护理对象照护等级的需求提供借助器具的坐立、行走、上下楼梯的服务;2评估护理对象肢体活动能力,告知家属提供适宜的手杖、助行器、轮椅、平车或其它辅助器具;3护理人员应掌握助行器、轮椅及其它辅助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4告知借助器具移动的注意事项,取得护理对象的理解和配合;5助行过程中注意观察护理对象器具使用适应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6助行过程中注意保护护理对象安全;7助行器具性能保持良好,如轮椅刹闸稳固;有安全保护带.22.皮肤外用药涂擦1遵医嘱选择合适的外用药;2根据用药部位选择合适体位;注意保护护理对象隐私;3用药时清洁双手;4用棉签蘸药膏均匀涂抹于患处,并告知护理对象尽量避免碰触患处;5涂药后应注意观察局部反应,用药后效果,及时向医护人员反馈.23.安全护理1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活动能力、环境等,做好坠床、跌倒、烫伤、误吸、误食、错服药物、出走、消极等意外的防护;2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活动能力需要使用保护用具保证其安全时,使用保护用具前应告知家属并征得同意;3使用的保护用具松紧度适宜,护理对象肢体处于功能位,体位舒适;4保护期间定时放松,及时了解观察护理对象的肢体血运状况.5对护理对象进行安全教育,叮嘱护理对象注意自身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6指导护理对象或其家属根据安全要求,改造居家设施,消除不安全因素.24.生活自理能力训练1评估护理对象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2合理布置环境,将床、椅放在适当的位置,所有生活用品也要放在适当的位置.3在康复医生指导下,协助护理对象完成进食、个人卫生、穿脱衣裤鞋袜、翻身、如厕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提高生活质量.4训练时让护理对象处于舒适的位置,护理人员处于可以清楚地观察护理对象活动全过程的位置;5训练时发布指令需缓慢、耐心,逐步讲解过程,强调要点,及时纠正错误动作.活动量应逐渐增加,掌握时间,不宜过度疲劳.25.压疮预防护理1评估和确定护理对象发生压疮的危险程度;2采取预防措施:如定时翻身、气垫减压等;对需协助翻身的护理对象每2小时翻身1次,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翻身频次,掌握不同的翻身姿势如一般翻身侧卧姿势及偏瘫者翻身侧卧姿势;3保持护理对象皮肤清洁干燥,床单位整洁;4与护理对象及家属沟通,提供心理支持及压疮预防护理的健康指导.26.留置尿管的护理1评估护理对象尿管留置时间、尿液颜色、性状、量,膀胱功能,有无尿频、尿急、腹痛等症状;2鼓励护理对象每日摄入足够的液体,以减少尿路感染和结石的发生;3防止泌尿系统逆行感染:①保持尿道口清洁,女性护理对象用安尔碘等消毒棉球擦拭外阴及尿道口,男护理对象用安尔碘等消毒棉球擦拭尿道口、龟头及包皮,1~2次/天;②更换集尿袋1次/天,定时排空尿袋,必要时记录尿量;4留置尿管期间,保持引流通畅,避免导尿管受压、扭曲、堵塞;妥善固定尿管及尿袋,尿袋的高度不能高于膀胱;5采用间歇性夹管方式,协助长期留置尿管的护理对象进行膀胱功能训练.夹闭导尿管,每4小时开放1次,使膀胱定时充盈和排空,促进膀胱功能的恢复;6拔管后根据病情,鼓励护理对象多饮水,观察护理对象自主排尿及尿液情况,有排尿困难及时处理.27.人工肛门便袋护理1评估护理对象造口大小及周围皮肤情况,向护理对象做好解释,以取得合作;2当便袋有渗漏或便袋内容物超过三分之一时,应将便袋取下清洗,替换另一便袋;3协助患者取平卧位、半坐卧位或坐位,揭去原有的便袋,撕离时要一只手按着皮肤,另一只手由上往下撕,以免扯伤皮肤;4更换便袋前先用温水清洁造口及周围皮肤,不要使用酒精等刺激性强的外用药擦洗;用软纸轻轻擦干,确保皮肤干燥;5粘贴便袋时,先除去胶片外面的粘纸贴于造口位置,轻压便袋胶片环及其周围,使其与皮肤充分接触紧贴,防止渗漏;6更换便袋后将便袋两旁的扣洞用腰带扣上,固定于护理对象腰间.28.开塞露/直肠栓剂给药1双手洗净并擦干,无长指甲或指环;2对护理对象进行核对解释并说明栓剂的用法和采取的姿势;3操作时动作轻柔,观察护理对象用药反应;4注意保暖,保护隐私.29.鼻饲1鼻饲前做好核对解释工作,以取得护理对象的合作;2鼻饲前检查胃管是否在胃内,确认在胃内后再进行鼻饲.检查的方法有三种:①用注射器抽吸,有胃液抽出;②用注射器从胃管注入10mL空气,用听诊器听胃部,听到气过水声;③将胃管末端放于盛水碗中,无气体溢出.3每次鼻饲前后检查鼻饲饮食的种类,保证食品新鲜无污染;4每次鼻饲前后先注入少量温开水,冲洗管道,避免食物积存在管腔中变质,防止管道堵塞;5每次鼻饲量不超过200mL,间隔时间不少于2小时,鼻饲饮食温度为38~40℃;6鼻饲前应将床头抬高30-50,每次鼻饲后应维持原卧位20-30分钟,以防呕吐;7所有用物每日消毒一次;8长期鼻饲的护理对象,应做好口腔护理2次/日;9注明置管时间,按期提醒医生或家属需更换导管.30.药物喂服1评估护理对象的病情、过敏史、用药史、不良反应史;了解护理对象所服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以及某些药物服用的特殊要求,如有疑问应核对无误后方可给药;2遵医嘱协助护理对象服药.喂服前严格遵循查对制度,仔细核对姓名、药物名称、剂量、有效期、服用方法等;3服药时尽量让服务对象取坐位或半坐卧位,以利药物进入胃内;4一般服药用水量以50-100毫升温水为宜;服药时不可与茶水一起服用,服药时速度适宜,必要时碾碎喂服;5为鼻饲护理对象给药时,应当将药物研碎溶解后由胃管注入;6观察护理对象的服药效果及不良反应.31.物理降温1评估护理对象病情、意识、局部组织灌注情况、皮肤情况、配合程度、有无酒精过敏史;2遵医嘱选择合适的物理降温方法物理降温方法包括冰袋的使用、酒精擦浴、温水擦浴等;3口头告知护理对象物理降温的目的及注意事项;4嘱护理对象在高热期间摄入足量的水分;实施物理降温时应观察局部血液循环和体温变化情况.重点观察护理对象皮肤状况,如护理对象发生皮肤苍白、青紫或者有麻木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防止冻伤发生;5物理降温时,应当避开护理对象的枕后、耳廓、心前区、腹部、阴囊男性及足底部位;6半小时后复测护理对象体温,并及时记录体温和病情的变化,告知家属,及时与医师沟通.32.生命体征监测1体温:对老年痴呆、精神异常、意识不清、烦躁和不合作者,应采取恰当的测量方法或在床旁协助测量体温.体温计消毒方法符合要求.测腋温、口温、肛温时,应选择合适的体温计,并注意将体温计放置在正确的位置;2脉搏:一般患者可以测量30秒,脉搏异常的患者,测量1分钟,避免在偏瘫侧、形成动静脉瘘侧肢体、术肢等部位测量脉搏;3呼吸:测量呼吸时护理对象取自然体位,观察护理对象胸部或腹部起伏,测量30秒.观察护理对象呼吸频率、节律、幅度和类型等情况;4血压:测量血压时,协助护理对象采取坐位或者卧位,保持血压计零点、肱动脉与心脏同一水平.选择宽窄度适宜的袖带,驱尽袖带内空气,平整地缠于护理对象上臂中部,松紧以能放入一指为宜,下缘距肘窝2-3厘米.正确判断收缩压与舒张压.如血压听不清或有异常时,应间隔1-2分钟后重新测量.长期观察血压的护理对象,做到四定:定时间、定部位、定体位、定血压计.33.吸氧1评估护理对象病情、呼吸状态、缺氧程度、鼻腔情况.强调不能自行调节氧流量;2遵医嘱,选择合适的氧疗方法,调节合适的氧流量.密切观察护理对象氧气治疗的效果;3使用氧气时,应先调节氧流量后应用.停用氧气时,应先拔出导管或面罩,再关闭氧气开关;4使用氧气时,应注意环境安全.34.灌肠1评估护理对象的年龄、意识、情绪及配合程度,有无灌肠禁忌症.告知护理对象及家属灌肠的目的及注意事项,指导护理对象配合;2核对医嘱,做好准备,保证灌肠溶液的浓度、剂量、温度适宜.协助护理对象取仰卧位或左侧卧位,注意保暖,保护护理对象隐私;3按照要求置入肛管,置入合适长度后固定肛管,使灌肠溶液缓慢流入并观察护理对象反应.灌肠过程中,护理对象有便意,指导护理对象做深呼吸,同时适当调低灌肠筒的高度,减慢流速;护理对象如有心慌、气促等不适症状,立即平卧,避免发生意外;4灌肠完毕,嘱护理对象平卧,根据灌肠目的保持适当时间再排便,并观察大便性状.操作结束后,做好肛周清洁.35.导尿女性1告知护理对象或家属留置尿管的目的、注意事项,取得护理对象的配合.导尿过程中严格遵循无菌技术操作原则,避免污染,保护护理对象隐私;2选择合适的导尿管;3插入气囊导尿管后向气囊内注入10-15毫升无菌生理盐水,轻拉尿管以证实尿管固定稳妥;4尿潴留护理对象一次导出尿量不超过1000毫升,以防出现虚脱和血尿;5指导护理对象在留置尿管期间防止尿管打折、弯曲、受压、脱出等情况发生,保持通畅.保持尿袋高度低于耻骨联合水平,防止逆行感染.尿管与尿袋连接紧密,引流通畅,固定稳妥;6指导长期留置尿管的护理对象进行膀胱功能训练及骨盆底肌的锻炼,以增强控制排尿的能力.护理对象留置尿管期间,尿管要定时夹闭.36.血糖监测1告知护理对象监测血糖的目的,评估护理对象穿刺部位皮肤状况;2确认血糖仪的型号与试纸型号一致,正确安装采血针,确认监测血糖的时间如空腹、餐后2小时等;3确认护理对象手指酒精消毒干透后实施采血,采血量充足,应使试纸试区完全变成红色;4将结果告知护理对象/家属,做好记录;5对需要长期监测血糖的护理对象,穿刺部位应轮换,并指导护理对象血糖监测的方法.37.压疮伤口换药1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及压疮伤口局部情况准备用物,并做好有效沟通及心理护理;2根据压疮伤口情况选择合适的伤口清洗液,并注意无菌操作;3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伤口分泌物培养及药物敏感实验,根据结果合理使用敷料;4根据压疮创面床、渗液的色质量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敷料如自溶性清创、肉芽生长、爬皮、渗液管理等,并进行外敷料的妥善固定;5根据压疮伤口的情况及所选敷料的特性确定,伤口换药的间隔时间;6换药过程中注意护理对象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处理.38.静脉血标本采集1评估护理对象的病情、静脉情况,准备用物.若护理对象正在进行静脉输液、输血,不宜在同侧手臂采血;2告知护理对象或家属采血的目的及采血前后的注意事项,并协助护理对象,取舒适体位;3采血时,应正确选用真空试管,并按正确的顺序和要求血量采集血标本.采血后指导护理对象压穿刺点5-10分钟,勿揉,凝血机制差的护理对象适当延长按压时间;4按要求正确处理血标本,尽快送检.39.肌肉注射1遵循查对制度,符合无菌技术、标准预防、安全给药原则;2评估护理对象病情、过敏史、用药史,以及注射部位皮肤情况.告知护理对象药物名称及注意事项,取得护理对象配合;3选择合适的注射器及注射部位,需长期注射者,有计划地更换注射部位;4协助护理对象采取适当体位,告知护理对象注射时勿紧张,肌肉放松;5注射中、注射后观察护理对象反应、用药效果及不良反应.根据药物的性质,掌握推注药物速度;6需要两种药物同时注射时,应注意配伍禁忌.40.皮下注射1相关操作要求参见肌肉注射;2皮下注射胰岛素时,嘱护理对象注射后15分钟开始进食,避免不必要的活动,注意安全.41.造口护理1评估患者的心理情况,做好有效沟通及心理护理;2评估患者的造口及周围皮肤情况,准备用物;3房间温度适宜,尽量减少暴露,注意保暖和保护隐私;4用生理盐水或温水清洗造口及周围皮肤后,用纸巾或纱布擦干;5根据造口直径大小修剪造口底盘大于造口实际尺寸1-2mm;6喷洒少许造口粉在造口周围,均匀涂抹,将多余造口粉末去除.必要时使用液体保护膜及防漏膏或条;7黏贴底盘并安装造口袋.嘱患者手心成空心状按压造口底盘处5-10分钟,使底盘黏贴牢固;8有造口并发症的护理对象,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使用凸面底板、安装造口腰带等;9更换造口袋尽量选择在空腹或进食后3小时.42.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维护1评估患者导管是否通畅;2评估穿刺点局部情况;3记录导管刻度、贴膜更换时间、置管时间,测量双侧上臂臂围,并与置管前对照;。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人生个人护理保险(万能型,C款)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人生个人护理保险(万能型,C款)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人生个人护理保险(万能型,C款)条款1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1.1 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的基本保险金额须为年交期交保险费的20倍。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1.2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变更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增加本合同生效一年后,投保人可随时向本公司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申请一次。

投保人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被保险人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2)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投保人须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经本公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自下一个结算日零时起生效。

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本合同生效一年后,投保人可随时向本公司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申请一次。

经本公司同意后,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自下一个结算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1.3 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护理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在7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须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给付护理保险金:1)若观察期结束日在7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在观察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按观察期结束日次日的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2)若观察期结束日在7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天),在观察期结束后,本公司按被保险人7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护理保险金,但须扣除已领取的老年关爱保险金。

疾病身故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身故日的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人保健康全无忧长期看护个人护理保险条款

人保健康全无忧长期看护个人护理保险条款

人保健康全无忧长期看护个人护理保险条款本险简介本险条款产品条款【全无忧长期看护个人护理保险】【1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1.1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1.2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长期护理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在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在观察期结束的次日及之后每届满一年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时止。

如被保险人恢复日常生活能力,本公司将停止长期护理保险金的给付。

老年护理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60周岁之后(含60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

老年关爱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本公司除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额外给付老年关爱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老年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或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1.3 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及保费豁免的责任:1) 先天性畸形、变形及染色体异常以及其他遗传性疾病;2) 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期间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3)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4) 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5) 犯罪、拒捕、自伤、斗殴、醉酒,以及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6)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身故;7) 无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饮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8) 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疾病保险基本条款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疾病保险基本条款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疾病保险基本条款1 长期疾病保险的保障1.1 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 当被保险人发生某种疾病时,疾病保险将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

具体疾病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以责任条款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为准。

2 合同效力2.1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时成立。

投保人按照约定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本合同自载明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零时起生效。

合同生效后,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2 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

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内向本公司书面申请撤销合同,本合同不产生效力,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投保人犹豫期内撤销合同,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的全部保险费。

2.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间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期间为准。

2.4 合同解除 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

自本公司接到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

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书30天内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书30天内退还现金价值。

3 保险费3.1 保险费 保险费将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障内容及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风险状况进行确定,投保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如果本公司由于医疗条件、疾病发生率等社会整体风险状况的变化,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类别的所有被保险人调整保险费率,投保人应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续期保险费。

3.2 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合同效力的中止和恢复 投保人分期交纳保险费时,续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式交纳,如到期未交纳,自应交保费日的次日起60天为保险费交纳宽限期。

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投保人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如果宽限期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纳保险费,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人保健康险基本险条款

人保健康险基本险条款

人保健康险基本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和范围
本险种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具体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治疗、门诊手术、医疗检查、药品费用等。

二、保险费和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需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金额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具体保险费用和保险金额请参见保险合同。

三、免赔额和赔付比例
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是指被保险人需要先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

赔付比例为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占被保险人实际支出金额的比例。

四、理赔流程和条件
被保险人在需要理赔时,应按照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流程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

理赔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的发生、医院的资质认证、保险期限内等。

具体理赔流程和条件请参考保险合同。

五、保险责任的限制和除外责任
本保险责任不包括以下情况:
1.已知、已确诊或症状明显的疾病;
2.精神障碍、药物成瘾、酗酒等问题;
3.参与高风险体育活动或危险职业;
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等非自然因素;
5.因未按医嘱或未按照规定使用药品导致的后果等。

六、续保和解约
保险合同约定的续保和解约规定决定了被保险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继续保险或解除合同。

以上为人保健康险基本险条款的主要内容,请被保险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健康360长期护理保险条款

健康360长期护理保险条款

健康360长期护理保险条款1. 保险目的和适用范围本保险条款适用于购买健康360长期护理保险的被保险人。

本保险的目的是为被保险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以应对意外受伤或患上严重疾病时所需的高额医疗费用。

2. 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2.1 保险责任本保险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或严重疾病导致需要长期护理的情况提供保障。

长期护理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护理、康复护理、日常生活护理等。

本保险将支付被保险人因长期护理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2.2 保险金额本保险的保额根据被保险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保险计划确定。

被保险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适当的保额。

保险金额将决定被保险人每日可获得的护理费用。

3. 保险费和投保手续3.1 保险费被保险人需按照所选择的保险计划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费的计算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以及所选择的保额来确定。

3.2 投保手续被保险人需填写保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健康资料。

投保申请将需要经过保险公司的审核和审批后方可生效。

被保险人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对于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取消保险合同并不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4. 保险责任的限制和免除4.1 保险责任的限制本保险不对以下情况提供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心脏病、脑血管病或恶性肿瘤等预知的疾病导致的长期护理需求;•被保险人因拒绝或不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康复计划而导致无法正常进行长期护理的情况;•被保险人因参与危险运动或危险职业导致的意外伤害所产生的长期护理需求。

4.2 保险责任的免除本保险将不对以下情况提供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故意自残或自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导致的长期护理需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违反医嘱或未经医生同意进行非法药物使用而导致的长期护理需求。

5. 保险金的申请和理赔5.1 保险金的申请被保险人在享受长期护理服务后,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护理服务记录等证明文件。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明天个人护理保险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明天个人护理保险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明天个人护理保险条款(2010年11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1 被保险人范围1.1 被保险人范围 凡投保时出生满28天至22周岁,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投保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经被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若该金额因本合同的约定而增加,则以增加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等待期设置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公司将对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段时间称为等待期。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否延续至等待期后,本公司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疾病原因引起的住院,保险责任等待期为90天;因意外伤害原因引起的住院,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全残护理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全残,并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全残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住院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等待期满后因疾病原因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对其入住医院普通病房期间,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用、药品费用、护理费用、诊疗费用、治疗费用、检查化验费用、手术费用),按下列约定给付住院费用保险金:1)若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对其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对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支付后,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在扣除800元的年度免赔额(指每保单年度的免赔额,以下皆同)后,按100%的比例给付。

《百万安行个人护理保险》条款

《百万安行个人护理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万安行个人护理保险条款1 被保险人范围1.1 被保险人范围凡投保时年满18周岁7.1至55周岁,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2.1 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经被保险人同意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责任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护理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7.2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7.3且持续至观察期7.4结束,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105%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健康维护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健康维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或身故的,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上述保险金中的保险费、现金价值是指本合同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百万安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之和。

2.3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患有遗传性疾病7.5,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7.6;5)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常无忧人身意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常无忧人身意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常无忧人身意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1被保险人范围1.1被保险人范围本附加险的被保险人范围与主险相同。

2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2.1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金额与主险的保险金额相同,经被保险人同意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2保险责任本附加险保险期间与主险的保险期间一致。

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水陆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A至C类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水陆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A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进入火车车厢起至走出火车车厢止),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B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轮船期间(自踏上轮船甲板起至离开轮船甲板止),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C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客车或轿车期间(自进入客车或轿车车厢起至走出客车或轿车车厢止),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D类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D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期间(自进入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2.3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主险责任免除所列情况;2)流产、分娩;3)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行为所致事故;4)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因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vip专享]1_人保寿险健康一生两全保险条款

[vip专享]1_人保寿险健康一生两全保险条款

人保寿险健康一生两全保险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1. 您与我们的合同 4.3 宽限期 6.5 地址变更1.1 合同构成 4.4 保单贷款 6.6 失踪处理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4.5 合同效力的恢复 6.7 争议处理4.6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2. 您获得的保障7. 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2.1 基本保险金额 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1 保单生效对应日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5.1 受益人7.2 周岁2.3 保险期间 5.2 保险事故通知7.3 全残2.4 保险责任 5.3 保险金申请7.4 毒品2.5 责任免除 5.4 保险金的给付7.5 酒后驾驶5.5 诉讼时效7.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3. 您的义务7.7 无有效行驶证3.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 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8 战争3.2 保险费的交纳 6.1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9 军事冲突6.2 投保范围7.10 暴乱4.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6.3 年龄错误7.11 现金价值4.1 犹豫期 6.4 未还款项7.12 利息4.2 合同内容变更7.13 我们认可的医院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签收保单后15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4.1✧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4.4✧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6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3.2✧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6✧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人保寿险健康一生两全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护险赔付标准

长护险赔付标准

长护险赔付标准
长护险是一种以高龄人群为对象的商业性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在老年时期出现长期护理需求时提供经济支持。

赔付标准因不同保险公司而异,下面列举一般可能的长护险赔付标准作为参考:
1. 长期护理等级认定:被保险人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长期护理等级的认定,通常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评定。

2. 赔付条件:被保险人需要满足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通常包括需要达到一定的长期护理等级和时间。

3. 赔付比例:被保险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获得相应的赔付金额,通常为保额的一定百分比。

4. 赔付期限:被保险人通常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期限进行申请赔付,超过赔付期限的需求可能无法获得赔付。

5. 免赔额:被保险人需要在满足赔付条件后扣除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方可获得赔付,免赔额通常为一定金额或保额的一定百分比。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长护险赔付标准可能会因保险公司、产品类型、保险条款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购买长护险前,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清楚保险公司对于长期护理的认定、赔付条件、赔付比例等相关信息。

人保护理保险条款

人保护理保险条款

人保护理保险条款
人保护理保险条款是指人保财险公司针对个人提供的一种保险产品条款,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险责任:条款中规定了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疾病或残疾等情况提供保险保障的责任。

具体的保险责任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住院津贴、伤残和死亡赔偿等。

2. 保险期限:条款中规定了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

被保险人需要在保险期限内支付保险费用,才能享受保险责任的保障。

3. 保险费用和赔偿:条款中明确了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以及保险赔偿的条件和方式。

被保险人在理赔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条款的规定填写理赔申请。

4. 免责条款:条款中列出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故意自杀、故意犯罪等。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前应认真阅读并了解免责条款,避免因此导致保险责任的失效。

5. 终止合同:条款中明确了保险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提前解除合同或继续续保。

以上是人保护理保险条款的一般内容,具体条款内容可能因产品类型和保险人的需求而有所不同。

购买保险前,建议认真阅
读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权益,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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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全无忧长期看护个人护理保险条款本险简介本险条款产品条款【全无忧长期看护个人护理保险】【1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1.1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1.2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长期护理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在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在观察期结束的次日及之后每届满一年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时止。

如被保险人恢复日常生活能力,本公司将停止长期护理保险金的给付。

老年护理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60周岁之后(含60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

老年关爱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本公司除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额外给付老年关爱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老年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或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1.3 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及保费豁免的责任:1) 先天性畸形、变形及染色体异常以及其他遗传性疾病;2) 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期间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3)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4) 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5) 犯罪、拒捕、自伤、斗殴、醉酒,以及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6)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身故;7) 无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饮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8) 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在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本合同效力终止。

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现金价值。

以上除外责任中所指的先天性畸形、变形及染色体异常、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2 合同效力】2.1 合同生效本合同于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时成立。

投保人按照约定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本合同自载明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零时起生效。

合同生效后,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2 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

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内向本公司书面申请撤销合同,本合同不产生效力,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投保人犹豫期内撤销合同,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的全部保险费。

2.3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有效期间为自合同生效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时止。

2.4 合同解除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

自本公司接到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

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书30天内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书30天内退还现金价值。

【3 保险费】3.1 保险费保险费将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障内容及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风险状况进行确定,投保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如果本公司由于医疗条件、长期护理发生率等社会整体风险状况的变化,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类别的所有被保险人调整保险费率,投保人应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续期保险费。

3.2 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合同效力的中止和恢复投保人分期交纳保险费时,续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式交纳,如到期未交纳,自应交保费日的次日起60天为保险费交纳宽限期。

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投保人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如果宽限期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纳保险费,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和利息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恢复;如果投保人与本公司未就合同效力的恢复达成一致,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

3.3 保费豁免在缴费期间内,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并持续至观察期结束后仍符合该状态的,本公司豁免其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之日后的各期保险费。

保费豁免期间,如被保险人恢复日常生活能力的,投保人应自被保险人被确定恢复日常生活能力时起,继续交纳以后各期保险费。

【4 保险金的申请及给付】4.1 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天内通知本公司,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而导致本公司增加的调查、检验等费用;因未及时通知而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无法确认的,对无法认定的全部或部分责任,本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

4.2 受益人本保险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由被保险人进行指定或变更;如果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亦可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长期护理保险金、老年护理保险金及老年关爱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3 保险金申请资料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本公司有权保留申请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长期护理保险金1)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2)医院相应科室主任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书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老年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老年关爱保险金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疾病身故保险金1)受益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2)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3)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4)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4.4 保险金的给付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和资料后,经审核对申请材料齐全、属于保险责任且不需要调查的案件,本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决定并向申请人反馈,对10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结果的案件,本公司会在第10个工作日之前将进展情况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可能需要的时间。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做出理赔决定后10天内向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确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会及时通知申请人。

4.5 索赔时效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5 其他事项】5.1 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会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也可以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5.2 合同内容变更保险期间内,经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一致,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将由本公司以批注或批单形式确认,也可以由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5.3 地址变更保险期间内,投保人的住址或通讯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如果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5.4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被保险人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其中投保年龄以合同生效日时的周岁为准。

在投保本保险时,投保人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将按照下列规则处理:如果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将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

5.5 争议处理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6 款项扣除本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果投保人有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均需先行归还本公司或由本公司在给付款项中扣除。

5.7 特别提示本合同的附加险合同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全无忧人身意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附加险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不可分解。

本合同效力亦受附加险合同效力的约束,如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附加全无忧人身意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1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1.1 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与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相同。

1.2 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主险合同中已给付的老年护理保险金,同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1.3 责任免除同主险责任免除。

【2 合同效力】2.1 合同生效本附加险合同于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时成立。

投保人按照约定交纳首期保险费且主险合同生效后,本附加险合同自载明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零时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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