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婚姻家庭发展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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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彝族地区婚姻家庭的发展演变
——安强雷波彝族婚姻家庭制度作为雷波彝族文化的重要表现,既与其他民族的婚姻家庭制度有着天然的共性,也有着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点。解放前,雷波彝族婚姻家庭制度严格遵循着彝族传统习惯法,不越雷池半步。解放后,随着雷波社会主义建设在各方面的进步,雷波彝族的家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长期保留下来的彝族传统婚姻制度,并没有完全被废除,这种传统婚姻制度目前还存在,而且在部分偏远地区还很流行。
一、雷波彝族传统婚姻制度。
1、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是雷波的彝族男女建立家庭最为常见的形式,是一种社会契约关系。过去的雷波,除奴隶子女外,一般男女在童年之时就由父母亲代为择配,求媒说合,卜算合婚,一定时间以后即行婚礼。婚后除幼子外,其他子女都与父母分居,另外组成一夫一妻制家庭。若婚后男方尚幼,新娘则返回娘家居住,待其丈夫成年后建立家庭。部分黑彝和富有者中也有一夫多妻的,一般所娶各妻都分居不同地点,诸妻中第一妻在家中有较高的地位,但无管理和支配其他各妻的权力。再娶时,丈夫须在事先征得第一妻的同意,并酿酒杀牛宴请娘家亲友赔礼,否则极有可能招致非难,引起家支械斗。
2、本民族内婚。解放前,雷波彝族贵族等级严格限制在本族内部通婚,严禁与外民族通婚。即使对奴隶的婚配,也要考虑
他们的血缘,即所谓“彝根”和“非彝根”的差别,不同血缘一般不予配婚。
3、等级内婚。解放前的雷波彝族处于奴隶制社会,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不同等级之间不允许缔结婚姻关系。特别是土司、黑彝等统治阶层绝不允许与奴隶、平民等被统治阶级恋爱结、婚或发生性关系。
4、家支外婚。这是雷波彝族社会通行的规则,即在等级内婚的基础上实行与外家族的人联姻。这种规则建立和通行的基础是血缘宗法意识和伦理道德观念而产生的。
5、姨表不婚,姑舅表亲优先。姨表不婚是彝族在母系氏族社会中的遗俗。在雷波,对此也严格地加以限制。姨表兄弟姊妹之间的通婚、恋爱都将被视为乱伦,将按习惯法将予以处死。但姑舅表兄弟姐妹有优先婚配的权利。若姑姑家女儿另嫁他人,还需知会舅舅并支付舅舅家一定的钱财。
6、转房制。转房制是指如果丈夫死亡的情况下,遗妻就要转嫁给丈夫的兄弟及至叔辈。严格地讲,转房制并不是彝族的婚姻制度,它只是彝族过去一个重要的婚姻惯制。
7、离婚。一般来说,彝族的婚姻因为涉及到两个家支之间的联盟,一般都比较牢固,夫妻双方对待离婚都比较慎重,不会轻易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若男方先提出离婚,则由男方赔偿女方嫁资,让妻子体面返家;若女方先提出离婚,则要加倍退还男方娶妻的身价钱等财礼。
二、雷波彝族当代婚姻家庭面貌。
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雷波经济社会突飞猛进,彝区民族教育从无到有,逐渐发展壮大。彝族人现代意识不断增强,追求幸福家庭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因此。传统婚姻制度在一定程度地受到挑战,主要表现在:
1、民族内婚制已被打破。民族内婚制发展到今天,在黑彝家支内部还存在,表现在黑彝子女没有与其他民族中的青年男女通婚的事例。在白彝家支,民族内婚制已被打破,白彝男子娶汉族女子并没有被家支开除,经过一段时间后还能得到家支的默认或承认。白彝女子嫁汉族男子的,彩礼价钱要比嫁给彝族男子高一些。奴隶阶层的彝族与其他民族互相通婚的现象比较普遍,女子远嫁汉区,换取比较丰厚的身价钱。
2、等级内婚很顽固。近几年在雷波彝区,绝大多数婚姻还是在同等级内缔结的。不同等级通婚在议定彩礼娉金时要有所区别,以示血统贵贱。而有些等级相差较大的通婚,当事人所属家支会出面干涉。如个别青年不顾等级界限,不经家支同意而坚持结婚的,会被宣布开除出家支,丧失在彝区正常生活的机会。所以,一般人仍然会遵从家支的传统观念和意见,坚持等级内婚。
3、严格执行家支外婚制。彝族社会是一个由许多家支组成的庞大血缘集团。雷波彝族家支组织内部严禁通婚,习惯法规定“如有同一家支的男女发生性关系,依习惯法双方均应处死”。这种婚姻风俗习惯现在看来是符合自然规律和遗传科学的,所以
值得提倡。
4、姑舅表亲优配制要禁止。表亲优配的婚姻制度违背了优生优育的科学道理,而且也被《婚姻法》所禁止。但是在雷波的农村彝族家庭中,由于表亲优配惯例传统悠久,且姑表婚配时身价钱一般要相对少一些,所以表亲优配的婚姻制度仍然普遍。许多学龄儿童被表亲优配的婚姻制度硬绑在一起,造成很多彝族儿童被迫早婚而失去学习机会,酿就一对又一对不幸的婚姻。
5、彩礼娉金越来越高。雷波彝族的婚姻缔结,嫁娶要议交身价钱,即男方付给女方钱财,即使是男女双方自由恋爱而结婚的也必须得遵守这一规定。议定彝族女子的彩礼时,彝族姑娘的身价钱由女子家支的等级高低、身材相貌、职业收入、文化程度来决定。据调查,近几年来雷波彝族姑娘的身价钱呈直线上升趋势,少则一两万,多则几十万。如此高的身价钱除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外一般由三种情况所致:一是男方等级低于女方;二是男方有某种生理缺陷或年龄过大;三是女方无意与男方联姻而故意抬高。也正是这三种情况,促使彝族在考虑婚配时越来越看重金钱和现实利益而打破彝族婚姻制度的传统惯例。
三、结束语。
当前,雷波彝族社会正处于传统观念颠覆和社会变革的阵痛之际,各种价值观念和文化影响并存,传统婚姻家庭制度所处的环境正面临着一场深刻而广泛的震荡,必将对彝族婚姻文化产生划时代的影响。作为这个变化主体的雷波彝族,也同样处于复杂
的矛盾之中,尤其突出地表现在对婚嫁时彩礼娉金越来越高的在意上。一方面,对于自己的子女取得或付出了高额的娉金而沾沾自喜,到处炫耀;另一方面,在生活、舆论中体会到婚配时过多地注重彩礼娉金而忽略道德观念而感到非常地失望。
时下正在进行的“彝区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吹响了对传统陈规陋习进行彻底革命的号角。随着雷波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彝族婚姻家庭文化中的一些陋习进行改革也势在必行。但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彝族婚姻家庭文化不可能在一两年间土崩瓦解,况且彝族婚姻家庭文化作为世界文化组成部分,即使是彩礼娉金等习惯也有它合理的因素存在。因此,我们应当因势利导,积极吸收外民族婚姻文化中对己有进步作用的部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顺利地推进雷波彝族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