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的验光配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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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镜原则
4、散光
顺规与逆规散光在配镜时应稍减度数,一般取低矫到最好视力,对于较高散光度数更应在第 一次配镜时予以适度降低。 如: (1)4~5岁 验光 +1.50DS^+1.00DC*90 配镜 +0.75DC*90 (2)4~5岁 (3)4~5岁 验光 +4.0DS^+2.50DC*90 配镜 +2.50DS^+2.0DC*90 验光 +3.50DS^+1.50DC*65 配镜 +2.00DS^+1.25DC*65
配镜原则
二、伴内斜视的弱视
首次配镜要给予足度镜矫正,配镜后要定期复查视 力,每半年至1年重新散瞳验光1次。 调节性内斜视在维持眼位正、视力好的情况下酌情 减低球镜片,通常1年减少1D;部分调节性内斜视 或非调节性内斜视再次验光时应适当减少远视度数, 避免出现调节麻痹。 这种内斜常与看近时过度调节有关,因此对中度以 下的远视,原则上应予以足矫。
儿童弱视的配镜治疗
配戴矫正屈光不正的眼镜:多数弱视患者存在各种不同程度 的屈光不正,首先需要配戴矫正眼镜,其配镜原则如下:
一、无斜视的弱视 二、伴内斜视的弱视 三、伴外斜视的弱视 四、带有散光的弱视 五、配境后随访复诊 六、弱视儿童治愈后脱镜指标
配镜原则
一、无斜视的弱视 按验光结果,一般可按验光结果每1屈光度 (D)减区1/4~1/3,以矫正视力最佳为原则 根据屈光状态、视力年龄、给予配镜处方。 在试镜基础上,在获得最佳视力的镜片中进 行筛选 远视眼中可选其中较高屈光度镜片,近视眼 选较低屈光底镜片。
配镜原则
5、近视 儿童的近视性弱视一般都是病理性近视,应及早诊治, 并因其近视程度发展较快,可以早在2岁前就予以阿 托品散瞳验光配镜矫正。起初,它常以混合性散光的 形式出现,以后转为复性近视散光,且散光度数较大, 它往往与先天性弱视同存或与其他先天性眼病同存, 可有明显内斜。因此,配镜矫正仅为其治疗的第一步, 应考虑有其它治疗的配合。 第一副镜片可以配得稍浅,以使患儿能适应肯戴,若 短期内患儿戴镜适应好,即应改为足矫。以后应每隔 半年或一年作阿托品散瞳复验,予以基本足配。
配镜原则
六、弱视儿童治愈后脱镜指标
脱镜的标准应符合以下四项指标或无远视散光符合 以下三项指标者: 1.双眼裸远近视力≥1.0半年以上,视力不下降或没 有降至1.0者。 2.眼位:正常 3.远视屈光度≤+3.00DS 4.远视散光度≤+1.25DC
总述
弱视儿童配镜(合并斜视): 如果弱视合并斜视需要治疗,则按弱视配镜原则配镜,不 考虑斜视情况,弱视治愈后再根据斜视及手术配镜原则配镜。 斜视儿童配镜(不合并弱视) 1)外斜视、外隐斜 A.合并远视,低矫配镜(远视度数大了,可以加重外斜) B.合并近视,足量矫正,(近视度数可以控制外斜视) 2)内斜视,内隐斜 A.合并远视,足量矫正(远视度数可以控制内斜) B.合并近视,适当低度矫正(最佳视力,最低度数) C.调节性内斜视,远视全矫配镜,换镜时要根据同视机检 查结果适当 减远视度数,应该在保证斜视度数不增加的前 提下减少远视度数。
验光 +8.0^+1.0*90 配镜+7.50DS^+0.75DC*90或 +8.0DS^+0.75DC*90
配镜原则
三、伴外斜视的弱视
学龄前儿童,如远视度≤+2.50D,且对视力影响不 大,可暂不配镜。超过+2.50D时应获得最后矫正视 力较低度数处方,但一般减少不超过1/3。如果屈光 不正为近视性,按散瞳验光结果给镜。 远视者应给最好视力的最低度数,学龄前儿童外斜弱 视≤+2.50DS则一般不予配镜,近视者应予最好视力 的较高度数。
配镜原则
3、屈光参差
两眼眼球相差在3.0DS以上,或者散光相差> 2.0DC,则应认为有屈光参差。 配镜时原则上两眼度数不能相差3.0DS以上,否则易因双眼像差明显而不 适应。 如: (1)验光:右眼 +2.0DS 左眼 +5.50DS^+0.75*90 配镜:①右眼 +1.0DS 左眼 +4.0^+0.50*90 或② 右眼 平光(遮盖) 左眼 +5.0^+0.50*90 (2)验光:右眼 +1.50DS→1.2 左眼 +7.0DS→0.2 配镜:右眼 平光 (遮盖) 左眼 +6.0DS或+6.50DS 若不遮盖右眼,虽不会引起复视,但因左眼视功能被右优势眼所抑制,实 际上左眼的戴镜不起效应,不能引起兴奋刺激作用。
消除抑制,提高视力,矫正眼位,训练黄 斑固视和融合功能,以达到恢复两眼视功能。 弱视的治疗效果与年龄及固视性质有关,3~ 6岁较佳,8岁后较差;中心固视较佳,旁中 心固视较差。
儿童弱视的配镜治疗
弱视儿童的配镜是治疗性配镜和一般的光矫
性配镜完全不同。它必须一阿托品散瞳验光 的屈光度数为基础,参照弱视儿童的相关年 龄和弱视的程度,扣除其生理性屈光范围, 考虑双眼平衡,再结合原瞳孔的实际试戴效 果,才可以定配镜度数。随着儿童年龄的增 长和治疗效果的进退,每半年或一年应作阿 托品散瞳验光复查屈光度的改变,适时的更 换相应的镜片。
配镜原则
例如:年龄:4~6岁: (1)验光+0.75DS^-1.25DC*80 配境-1.0 DC *180或+1.0DC*90
(2)验光+1.0DS^-1.50DC*180 配境-1.25DC*180或-0.25DS^+1.25DC*90
(3)验光+1.75DS^-2.75DC*180 配境-0.50DS^+2.25 DC *90或+0.50DS^-2.25DC*180
配镜原则
高度远视者,若矫正视力> 0.1,可足矫或稍减去部分生理性 远视度数;而低度远视者则除应予足矫,还应考虑其弱视是 否另有原因。 如: 1、年龄4~5岁 验光 +4.50DS 配镜 +4.0DS或+4.50DS
2、年龄 6岁
3、年龄4~5岁
验光 +8.50DS 配镜 +8.0DS或+8.50DS
(4)逆规散光应予足配或第一次稍低配,待适应后再予调整。 如: 验光+2.0DS^+3.5DC*180、 配镜+0.50DS^+2.50DC*180, 待3~6个月后,再换镜 +0.50DS^+3.50DC*180
验光 +1.0DS^+2.0DC*180、 配镜 +2.0DC*180或+1.75DC*180。
配镜原则
1、远视:根据患儿年龄,扣除其生理性远视度数镜片。 如: (1)年龄 4~5岁 验光 +5.0D 配镜 +3.0DS或+3.50DS (2)年龄 6 岁 验光 +5.0DS 配镜 +4.0DS 配镜
(3)年龄 5 岁 验光 +5.0DS^+1.25DC*90 +3.50DS^+1.0DC*90
即看哪个位置只要把鼻尖对准那里就可以了。
第三步:确定中间视野范围,两眼平视,慢慢往下看,中间有一个过
渡带,用这个范围主要用于看电脑或打麻将等0.8M—1.5M距离范围。
(二)适应步骤:
第一步:先坐着看电视; 第二步:坐着看报纸; 第三步:在室内走路(刚开始会觉得地面有点斜上去的感 觉,习惯一两天就不会了);
配镜原则
四、带有散光的弱视
原则上不予增减,按实际结果处方。 对高度远视散光与近视散光,可酌情减量。应半年至1年验光1 次,根据屈光状况、斜视度及矫正视力情况的变化而变换眼镜 度数。 这类弱视儿童的屈光异常比较常见,日后多演变为复性近视散 光,它的配境有以下几个特点: 1、近散易使视力提高,但因主要度数为近视范畴,其以后演变 的近视度数上升可能也较快。 2、验配原则上应尽可能配戴远散,但其弱视的视力提高相对较 慢。 3、先配近散,待视力上升稳定后再转换成远视。但有些弱视儿 童的近视不一定可以转换成远散,或者达不到近散的矫正视力。
弱视的临床表现
(一)视力减退,重度弱视的视力为≤0.1,中
度0.2~0.5,轻度0.6~0.8. (二)对排列成行的视标分辨力较单个视标 差2~3行。 (三)弱视眼常有固视异常,如旁中心固视, 即是用中心凹以外的视网膜某一点注视目标。 (四)常有眼位偏斜,有的伴眼球震颤。
弱视的治疗原则
(4) 若年龄< 4岁,阿托品散瞳验光,其远视度数<+2.50DS 者,一般不予配镜,可随访观察。
配镜原则
2、高度远视
最好配两副眼镜,足矫镜用以训练时戴和近用;平时戴镜度 数则以扣除相关年龄的生理远视度数来配。 如: 验光+8.0DS,配镜: 训练或近用取+8.00DS,平时戴 +6.50DS。若矫正视力< 0.1, 首次配镜应予足矫, 配镜 +8.0DS,每1~2个月复查,6个月根据视力的进步,另配一副 扣除生理屈光度(如减去2.0D)平时戴用。 高度远视戴镜者在眼球转动测试或上下视时,视线会偏离镜 片光学中心而产生三棱镜效应,易致视疲劳和不适应。因此, 两眼镜片光学中心距离最好取看远和看近时的平均值。
弱视的分类
(二)屈光参差性弱视 由于两眼屈光参差较大,在两眼黄斑形成的 物象清晰度不同或大小差别太大,融合困难, 脑皮质中枢只能抑制来自屈光不正较大的眼 的物象,日久发生弱视。这种弱视是功能性 的,经过治疗有可能恢复视力。如果早期矫 正屈光不正有可能防止其发生。
Fra Baidu bibliotek
弱视的分类
(三)形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幼儿期,如有角膜混浊、上睑下垂、先 天性白内障,甚至不恰当的遮盖一眼,使得 光线不能充分进入眼内,剥夺了该眼黄斑接 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视功能发育受到抑制 而发生弱视。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而 且预后也差。
弱视的分类
(四)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 屈光不正者。戴合适眼镜后,能使视力逐渐 提高,但为时较长,一般需2~3年。
弱视的分类
(五)先天性弱视 发病机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可能由于在出 生后,视网膜或视路发生小出血而影响视功 能的正常发育。有些继发于眼球震颤,全色 盲等。这种弱视预后不佳
谢 谢
渐进多焦点眼镜取镜流程
验光技师:余端阳
遵循先静后动,先室内后室外的适应过程
(一)使用方法
一、渐进镜片使用方法
第一步:确定看远的范围,两眼平视望正前方看,不要往旁边看,先
在室内看电视。
第二步:确定看近的范围,下颚微收,但头不要低。眼睛往下看,把
报纸平放在桌上,眼睛往下看报纸。注:目不可把报纸拿高,拿立。
(4)验光+1.75DS^-4.50DC*180 配境+0.50DS^-4.0DC*180
(5)验光+2.0DS^-2.50DC*180 配境+2.0 DC *90或+0.50DS^-2.0DC*180
配镜原则
五、配境后随访复诊
配境后一个月应复查戴镜效果,以后每隔3~6隔月复查,必 要时可作适当调整。随访中应注意双眼矫正的屈光度平衡,注 意因戴足矫镜而引起的外斜。 要考虑到患孩戴镜的几种不适应可能性: 1、验光不准,或处方时换算差错; 2、镜片安装位置不合适,或镜架变形; 3、镜片光学中心制配不准确。 注意: 轻度和中度弱视儿童经配镜矫正屈光后,视力有逐渐恢复正常 的可能;而高度远视和混合散光者则除戴镜矫正屈光,还必须 进行综合训练治疗。
弱视眼的验光配镜
弱视的定义
眼部内外没有器质性病变而矫正视力达不到
正常(低于0.9)者称为弱视。 新定义的弱视标准为: 3岁以下儿童视力低于0.5;4岁至5岁低于0.6; 6岁至7岁低于0.7;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 重度弱视的视力为≤0.1,中度0.2~0.5,轻度 0.6~0.8.
配镜原则
如外斜10度: 1、年龄 5~6岁 2、年龄5~6岁 3、年龄5~6岁 验光 +4.0DS 配镜 +2.0DS 验光 -1.0DS^-2.50DC*180 配镜 -1.0DS^-2.0DC*180 验光 -1.0DS^-2.50DC*90 配镜 -1.0DS^-2.50DC*90
弱视的分类
(一)斜视性弱视 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由于眼位偏斜而 发生复视,为了解除或克服斜视所造成的复 视,大脑视皮质中枢就抑制由斜视眼传入的 视觉冲动。斜视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 导致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 的,功能性的,因而早期适当治疗,弱视眼 的视力可以提高,但也有少数顽固病例,虽 经长期治疗,视力改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