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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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确实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依据《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院在岗专任教师。

(二)开展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的目的是促进教师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流程、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及岗位素质和知识技能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三)各专业在保障基本教学安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课程建设和教学急需的、或没有企业经历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适当兼顾教师职称评定需要。

(四)到企业锻炼的教师该学期不承担教学任务。

(五)新进教师工作满一年方可申请到企业实践锻炼。

(六)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人数,根据教学需要和专业发展实际,每学期可安排5%的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5%的教师在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工作(含指导学生实习实训)。

(七)实践锻炼企业需安排在珠海本地企业(或紧密校企合作企业)。

二、组织管理(一)学院对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全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分管院领导总负责,教学科研部统筹管理,各专业配合做好实践企业的联系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专业应结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规划,负责制定本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明确教师企业实践的具体目标、任务、要求及考核标准,对下企业教师加强指导,定期检查,认真考核。

下企业教师需参加学院例会,并每周二向专业汇报下企业情况及上交工作周志。

(三)各专业于每年5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分别将下一学期本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报学院审批。

(四)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应按照《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递交申请及总结、考核等材料。

(五)学院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专业教师实践一线进行抽查。

实践教师因故离岗,须同时向学院、组织人事处和企业三方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缺乏有效监管
部分教师对企业实践敷衍了事,缺乏 有效的监管和考核机制。
制度改进方向
延长实践时间
适当延长教师企业实践时间,确保教师能够充分了解 企业和行业。
加强监管和考核
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考核筛选优质合作企业
制定合作企业选择标准,优先选择行业领先、技术先 进的企业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随着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不断更新教师企业实践的内容与形式,引 入新的实践项目和技术手段,保持制度的先进性和前瞻性。
持续改进:反馈机制与调整策略
建立反馈机制
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鼓励教师 、企业和学生积极提出意见和建 议,及时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 不足。
分析反馈意见
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分 析和归类,找出问题的根源和共 性,为制度改进提供有力依据。
06
制度完善与持续改进
制度完善:定期修订与更新
定期评估制度效果
通过收集教师、企业和学生的反馈,定期评估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的 效果,确保制度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及时修订制度条款
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需求,及时修订制度条款,包括实践时间、任 务分配、考核评价等方面,确保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更新实践内容与形式
学生
通过教师的企业实践经验分享,了解 行业前沿动态,提升职业素养和就业 竞争力。
双方责任与义务
企业责任与义务 提供符合教师专业发展方向的实践岗位。 配备经验丰富的企业员工担任教师的实践导师。
双方责任与义务
01
保障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02
学校责任与义务
03
选拔符合企业需求的优秀教师参与实践。
实践内容: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
01
深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提升专业视野和认知水平 。

教师进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进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进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教师进企业实践的管理,建设一支“双师”素质的,能够适应高职教育需要的教学团队,深化学校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进企业实践的目的是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科技开发能力,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促进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促进校企合作,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第二章实践要求与管理第三条教师进企业实践应认真学习企业经验,了解行业动向和本专业相关科技最新发展动态;积极参与生产、技术开发活动,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流程、岗位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参与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包括技术应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推进产学研结合;展开课题调研,拓展科研课题;了解企业技术需求信息。

第四条各系部要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系部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计划。

安排教师进企业应考虑实践单位、实践岗位和实践内容与专业和课程建设的吻合度、实践内容的针对性、实践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和预期效果。

第五条教师进企业实践,原则上无企业经历的教师应到企业顶岗实践,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也可到企业从事技术服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同时在企业开展技术开发等项目合作。

要优先安排无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进企业实践。

第六条安排每位教师进企业实践的连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学期,所进企业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

第七条各系部于每年的6月上旬、12月上旬将本部门下一学期的《教师进企业实践计划》报教务处,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作为申请审批的依据。

第八条教师进企业实践需填写《教师进企业实践申请表》,并取得所进企业的《接收函》,经相关程序审批后实施。

申请表中进企业实践的任务,包括专业技术、实践能力上达到的要求,技术开发与服务、培训包开发、人员培训、课题调研等应完成的任务,任务要具体,有量化指标,便于考核。

第九条进企业实践的教师需承担企业科研项目的,所在企业须与科研处签订相关协议。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等有关精神。

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和完善职教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提升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参加实践锻炼的对象和时间1•凡35周岁以下的青年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44天264学时)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锻炼。

2.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45周岁以下的中年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20天(120学时)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锻炼。

3.45周岁以上专业课教师应不定期到企业学习、调研,指导学生在企业实习等。

4.文化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也应参照上述年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和对职业教育的要求,以便更好的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研究。

三、实践锻炼的主要内容1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工艺流程、组织方式以及企业发展前景,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质量监控、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

2.到企业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努力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法规。

3.根据企业人才需求,推进教学改革,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关键能力与操作技能。

4.教师带新项目、新技术、新课题下企业,做到教研与生产有机结合。

5.参与企业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开发研制与技术改造,讲究效益,力求创新。

6.驻企业参与定岗实习学生的管理或到企业学习、调研对本校实习生进行管理,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等。

四、组织实施1.由专业部提交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专业教师填写《教师实践锻炼申请审批表》(附件1)、《教师实践锻炼基本情况表》(附件2),在每学期末前1个月报教务科。

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的意见》及《教育部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XX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等文件中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有关精神, 加快建设一支适应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专业教师队伍, 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 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推动校企合作工作, 通过到企业实践锻炼帮助教师了解企业工作流程及新工艺, 熟悉企业岗位任务的具体内涵和能力体系, 进而明确学生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需求;进一步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增强技能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特制定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专业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进一步打造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的需要, 逐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践锻炼”概念的界定: 在教学岗位上适当时间内进行的下企业锻炼。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的全部专业教师。

第四条专业教师实践锻炼可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到企事业单位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

每次期限以月为单位, 特殊情况可缩短或者延长。

第五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助于推动课程建设和专业发展;有助于提高教师实践技能;(二)个人申报与教务部统一安排相结合;(三)不影响所担任的课程教学;(四)教师在到企业实践锻炼能吃苦耐劳, 有奉献精神;(五)专业教师每三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第二章流程与职责第六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应遵循的程序(一)每学年4-5月份个人或教研室联系实践锻炼的企业单位;(二)每学年6月份,专业群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学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表》;(三)教育教学研究室基于年度的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与群部协调编排落实企业实践锻炼的工作, 提交学校领导审批;(四)教育教学研究室统计上报企业实践锻炼教师名单,并报人事部门作电子档案记录备案;(五)教师与到实践锻炼企业单位主管部门商讨制定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书;(六)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期间, 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不定期进行抽查;(七)到企业实践锻炼结束, 个人书写相关论文或总结, 企业单位对教师进行考核并填写《到企业实践锻炼考核表》, 教育教学研究室听取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汇报, 结合抽查情况, 写出鉴定结论;(八)教育教学研究室对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统计及评定, 交人事处备案。

最新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试行)

最新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试行)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是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企业依法应当接纳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实践。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职业学校和企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有效推进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第三条定期到企业实践,是促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重要形式和有效举措。

职业学校应当保障教师定期参加企业实践的权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制定具体办法,不断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第二章内容和形式第四条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

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第五条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第六条第七条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

鼓励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

第八条教师企业实践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职业学校要会同企业结合教师专业水平制定企业实践方案,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企业实践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把企业实践收获转化为教学资源,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

第三章组织与实施第九条第十条各地要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列为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组织教育、国资监管、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定期研究,统筹协调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为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加快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和学校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践锻炼工作目标(一)通过教师的企业实践锻炼,改善师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逐渐提高学校内涵建设水平。

(二)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见习、实习和就业岗位。

(三)进行专业市场调研,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定提供一手市场资料。

(四)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企业生产、管理活动提供智力支持。

二、实施对象(一)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职称评审条件要求,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公共基础课教师赴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专业课教师的二分之一。

(二)教师前往企业实践的时间一般为寒暑假,也可以在学期内无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或由二级学院派出参加企业实践活动。

教师产假、脱产进修期间,可不参加当年的实践锻炼。

(三)鼓励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专业教师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从事技术服务工作。

三、实施形式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可分为以下四种形式:赴企业挂职锻炼(顶岗实践);驻点指导学生实习;专题调研;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等。

四、实施要求(一)赴企业挂职锻炼(顶岗实践)赴企业挂职锻炼(顶岗实践)是指脱产不少于一个月时间到行业、企业的某一岗位顶岗生产、服务或具有实质工作任务的挂职锻炼。

1.申请人填写《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制订个人实践锻炼计划,明确挂职锻炼的目的、方法、形式和预期效果等。

申请时需附挂职企业出具的同意挂职接收函(或证明)。

2.挂职期间,教师要做好工作实践记录。

3.挂职锻炼结束后,教师要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所挂职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挂职锻炼的主要收获,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对专业教学和科研的主要启示;可供教学使用的若干案例。

关于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为了提高我院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按照《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中指出的“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践目标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

各系部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目标。

要求教师深入生产一线,熟悉企业的生产环节和操作工艺,获取最新的技术信息,及时将行业企业的“新观念、新技术、新工艺”引入教学过程,提高教师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推动学院的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提高职业教育的实效性和市场适应性。

二、实践方案各系部对不同职称、不同岗位的教师,提出不同的要求。

对讲师职称以下的教师,主要任务在于“学习”,提高自己的实践技能。

而对于高级职称的教师,则要求不但要提高技能,而且要在加强和企业的合作,开发或承担企业科研项目、参与企业技术革新、编写工学结合的教材、课程标准等方面有所作为;对于教研室主任岗位上的教师,则要有学习和教学的双重要求,主要是把在企业所学融入到专业建设中。

要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出具体的实践任务书。

三、实践形式根据我院各系部的学生规模和各学期的授课任务,采取利用业余时间、假期或脱产等多种形式安排专业教师进行实践。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实际和企业特点提出申请,各系部也可以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指定的企业进行实践。

根据下达的实践任务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践任务。

四、实践考核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要经过严格的评价考核。

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成果验收。

过程考核主要由实践企业、学院各系部、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写出检查报告和量化考核成绩交人事处;成果验收则由企业(权重30%)、专业系部(权重30%)、专家组(权重40%)对其实践过程的日志、实践报告、工作成果等各方面综合评价,看是否熟悉岗位职责和流程,自身技能是否提高;是否为教学带来有价值的成果;是否有创新、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是否使学生的实习实训条件得到改善,实训内容得到充实;是否加强了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的实习实训提供更好的平台;是否把企业的需求、企业的精神、职业道德能融入教学;是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等更符合企业的需求,为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对口率奠定坚实的基础。

教师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

教师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

教师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要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为规范本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的管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全面推进“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使其真正成为提高教师实践技能的有效途径之一,促进本专业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更好地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一、目的要求1、为使教师企业顶岗实践真正成为提高教师实践技能的有效途径之一,确保“双师”培养有质有量,根据具体工作安排, 每学期排课前应拟订下一学期教师下企业锻炼计划,并向下企业教师明确培养锻炼要求,协助教师落实企业及相关事宜。

2.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结合具体专业,明确下企业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一般在公休日或寒暑假期间到企业实践,要求每年至少到企业实践一个月以上。

3.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去要深入企业第一线,采取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等形式,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实践与研发,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素质。

4.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

违反企业相关规定,视为违反学校规章1制度。

5、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相关管理人员要到企业进行抽查,并进行调研,了解教师顶岗实践情况、企业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要求。

二、实施办法1.一般情况下,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由学校联系与教师专业(学科)对口的企业参加实践。

在实践期间要自觉履行相关职责,向企业技术人员、工人师傅虚心请教学习,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保持与学校实训处、教务处、教研室及所在教研组的联系,并主动汇报自己的实践情况。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指示精神,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教学需要,特制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一、企业实践的对象凡学院师德考核合格、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业课教师,均要求参加企业实践锻炼,企业应与教师专业及所授课程相关。

公共基础课教师可以定期到授课对应专业面向的产业进行调研和考察,提高基础课服务专业的针对性。

鼓励各系部根据教学工作实际利用寒暑假多派出教师进入企业实践锻炼。

二、企业实践的分类按照参加实践锻炼的时间来分,分为以下三类:1 .寒、暑期实践锻炼。

指教师寒暑假期间到相关企业进行企业调研、承担生产或研发任务、进行企业管理等实践锻炼,到相关产业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学习。

一般情况下,寒假2周以内,暑假不超过4周。

公共基础课教师的实践一般不超过1周。

2 .半脱产锻炼。

指既在学院承担部分课程教学又下企业参加实践锻炼。

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安排,主要适用于对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情况的跟踪和巡察。

该类实践活动时间各系部可根据工作实际,相对灵活掌握,下企业实践前2周完成审批流程。

3 .脱产锻炼。

指教师到相关企业任职或顶岗,承担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任务,不承担学校的教学任务,时间六个月及以下的实践锻炼。

为适应产业的快速发展,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题和实训教学中,确需派出教师到相关企业学习提高时,各系上报企业实践任务并发布岗位,经校内选拔,确定适当人选后,由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派出,并报学院人事处备案。

原则上,五年内只能申请一次脱产锻炼。

三、企业实践的任务1 .体验职业(岗位)工作过程,获得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了解自己所从事专业目前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 .提升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参与企业生产的实际操作、技术服务或项目研发,掌握企业生产组织方式、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新品种)等第一手材料,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新理念和方法,提高实践动手能力。

教师到企业实践及调研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及调研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及调研管理办法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教师深入企业实践与调研,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及《教师定岗实践管理办法》,结合环境艺术设计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1、了解企业的经营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2、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3、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方法;4、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标准,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

二、任务1、原则上担任专业课、实践课、专业基础课的专任教师,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深入企业实践或完成企业调研工作(基础课教师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教师到企业实践可分阶段完成,每阶段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周。

实践时间安排由教师和学院协商确定,并提交相关部门及院领导审批,原则上不脱产,主要利用寒暑假时间;3、教师也可采用行业企业调研替代实践工作,根据调研实际情况,按照调研的天数累计计算,所累积调研企业不能重复,调研时间安排由学院安排;4、教师到企业实践每五年不少于六个月以上时间。

三、教师到企业实践1、教师到企业实践前,本人需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务处审核,领导批准,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及过程监控。

2、教师完成企业实践任务后,需填写《教师顶岗实践管理办法》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材料,认定和报账时上交教务处存档。

3、学校认定的其他顶岗实践形式参照《教师顶岗实践管理办法》执行。

四、教师到行业企业调研1、调研的形式分别以学院、工学部、教学团队组织集体调研为主,特殊情况下教师也可以单独前往企业调研。

2、调研由学院组织和统筹。

调研前,需撰写调研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调研的目的、调研的单位、前往的人员、调研时间安排、调研主要内容、路线及车辆安排、活动经费预算等。

调研方案经学院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涉及经费数额较大的调研,须经校长批准)由学院组织实施;3、调研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应将调研资料(领导批准的调研方案、经企业盖章的企业调研记录表、调研照片、调研简报等)交学院备案;在专题调研结束后1个星期内,由学院组织开展调研汇报会并提交调研总结报告,每年3月份由各工学部主任及专业负责人提交专业调研计划报告。

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办法

教师下企业实践的考核评价办法为调动老师下企业实践的积极性,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效果;建立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的长效机制,学院将对老师下企业实践锻炼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与教师工资、奖金及下企业补贴挂钩,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如下:一、考核评价项目和考评依据考核评价主要从“劳动纪律、工作表现、技能考核、取得成果”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1、劳动纪律(权重:20%)考核要求:教师严格遵守锻炼企业的劳动纪律和作息时间,无迟到、早退、溜岗、矿工情况,工作时间不小于锻炼企业正常工作时间,一般不小于100天。

考核依据:“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日志”、“企业考勤记录”、学院、二级分院(教学部)现场督察、检查教师在岗情况、职能部门电话检查在岗情况等。

由实训处审核上述述资料并进行归纳汇总后交考评小组进行进行考核评价。

2、工作表现(权重:20%)考核要求:教师深入企业一线顶岗工作,能按照岗位要求积极、主动工作;能虚心学习,与企业员工相处融洽;积极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企业评价好。

考核依据:“下企业日志”中企业的评价;二级分院(教学部)、职能部门现场督察调查了解时企业领导、员工的反映;在企业锻炼的主要工作业绩。

由考评小组根据上述资料进行考核评价。

3、取得成果(权重:60%)考核要求:实现“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完成“计划书”、“申报表”中拟取得的各项成果;汇报总结准备充分,汇报内容充实、ppt效果良好、技能情况。

考核依据:取得各项成果的佐证、文字材料;教师下企业锻炼的汇报。

由考评人员根据汇报、佐证材料等进行考核评价。

二、考核的组织与实施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结束,学院对下企业教师进行考核评价,每半年组织一次。

考核评价按照如下程序进行:1、下企业结束,教师将下企业资料(日志、企业考勤、总结、论文、技术服务佐证材料等)交所在二级分院(教学部);2、二级分院(教学部)进行资料审核并会同学院职能部门进行技能考核,出具考核结果并签署意见后交实训处;3、实训处根据教师日志、二级分院(教学部)、职能部门督查记录、电话检查记录等资料统计下企业时间、技能、成果完成情况;4、人事处、实训处组织考评小组对下企业教师进行考核评分(见“考核评价标准和评分表”),考核评分首先由下企业老师汇报下企业锻炼情况,考评组成员查看教师下企业资料,最后考评成员根据教师汇报、下企业资料和实训处统计数据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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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会计电算化专业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示范办编制
2014年
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细则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0]11号)文件精神,推进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2012年和2013年先后出台了《教师到企业实践试行办法》,现对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进行规范,具体办法如下:
1、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的目标任务由所在教学单位提出,并作为对实践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

2、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教师日常工作由所在企业进行管理,教师所在专业科协助管理,学校教学职能部门动态考察监督。

3、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的相关制度和安全规程。

在企业里认真学习新的专业技术,参与企业的技术开发,了解行业发展情况。

并及时填写《教师下企业周工作安排表》,认真记录工作日志。

4、教师在企业实践活动结束之后,需由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评价考核意见;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的表现及效果纳入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企业实践的教师应按照《教师企业实践手册》要求如实记载实习内容并完成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实践结束一周内上交本人所在科室、作为教师企业实践考核依据。

5、学校成立督查考核小组,由专业科、教研室、教务科等部门组成,教务科为牵头部门。

学校督查考核小组每月至少下企业考核一次,对下企业教师进行检查,并及时作好相关书面检查记录,交教学部门备案。

6、下企业教师在督查考核小组督查过程中,若一次无故缺岗,扣除相应津
贴,综合评价等级不能评优;两次缺岗,扣除一个月校内津贴综合评价等级只能在合格及以下;三次缺岗,扣除全部校内津贴,考核作不合格处理。

7、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

优秀:模范遵守学校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所任岗位职务职责,出色完成企业实践任务,工作积极勤奋,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成绩突出,受到企业嘉奖。

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履行所任岗位职责,工作积极努力,按时完成企业实践任务,成绩显著。

不合格:不能遵守学校和企业规章制度,如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开顶岗实践岗位;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企业实践任务,企业实践工作记载弄虚作假;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等。

8、教务科负责汇总考核意见,形成书面考核结果,分别在教务科、人事科存档、备案,作为计算教师工作量和兑现相关待遇的依据。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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