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虚构、隐瞒、谎报。
第四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查验记录的责任人员和操作程序,确保查验记录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查验记录内容第五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编号;(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明文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查验记录应当使用规范的记录表格,由查验记录的责任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并保存至少两年。
第七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对进货查验记录进行定期审核、汇总,分析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三章查验记录管理第八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立专门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填写、审核、汇总、保存等工作。
第九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责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信息系统,提高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篇)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为了使选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能够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材料一律应当进展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前方可入库。
三、在进货查验原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检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录。
其中,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和。
五、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展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一)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楚标注净含量、规格、型号等工程。
(二)(三)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特别。
(四)(五)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状况。
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验,是否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状况。
(六)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注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已经在中国依法登1 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需经过检验检疫的,必需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选购。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由供货者供给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方可选购进货。
六、应加强原辅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包装不严、破损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准时予以处理;对过期、变质的,不得入库,并马上停顿进货和使用,进展返厂或无害化处理。
七、在进货查验时,觉察产品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应拒绝验收。
觉察有假冒伪劣时,应准时报告。
八、进货查验记录应照实记录进货时原始状况,不得涂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篇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
统一使用“一票通”(原“三单合一”)票据,将其“客户联”定时间次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精准、完整,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紧要查验:您正在浏览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1、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别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楚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合人群。
2、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对使用不妥,简单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4、经感官辨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5、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7、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公司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合格率,制定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原辅料的进货查验工作,加强对原辅料供应商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原辅料进货查验工作,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各种包装材料等。
三、查验内容1.外观检查:对原辅料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色泽、形状、气味等方面进行观察,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
2.规格检查:核对原辅料的规格是否与供应商提供的相符,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
3.数量检查:核对原辅料的数量是否与供应商提供的一致,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
4.标识检查:查验原辅料的包装上是否有清晰的标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
5.附件检查:对附带的文件或证书进行查验,如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明等,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
四、查验流程1.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需求,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并签订采购合同。
2.供应商交货后,采购部门将原辅料送至质检部门进行查验。
3.质检部门根据查验内容进行严格检查,将检验结果填写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分别在外观检查、规格检查、数量检查、标识检查和附件检查的栏目中填写有关内容。
4.质检部门将进货查验记录表交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记录保存在供货文件中。
5.若原辅料的进货查验结果不合格,采购部门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负责处理或退回原辅料。
6.采购部门根据进货查验记录制定进一步的处理方案,并将其落实在供应商的评估与管理中。
五、责任分工1.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洽谈、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要求送货至质检部门。
2.质检部门负责对进货原辅料进行查验,并填写进货查验记录表。
3.采购部门负责审核和确认进货查验记录,并将记录保存在供货文件中。
4.若查验结果不合格,采购部门负责通知供应商并处理退货事宜。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的原辅料进货查验工作。
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及进销台账记录制度
⾷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及进销台账记录制度⾷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及进销台账记录制度为保障⼈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依据《⾷品安全法》、《宜昌市⾷品⼩作坊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品⽣产⼩作坊业主应建⽴并执⾏⾷品进货查验及进销台账记录制度,确保所售⾷品的消费安全。
⼆、购进的任何⾷品及⾷品原辅料应当进⾏实地查验。
在购进⾷品及⾷品原辅料时,应查验证明供货⽅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索取证明⾷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保存期限⾃⾷品及⾷品原辅料购⼊之⽇起不少于2年。
三、购⼊预包装⾷品及⾷品原辅料,要对⾷品包装标识进⾏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商品名称、⽣产⼚家⼚名、⼚址、⽣产⽇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标准、质量等级及QS证号。
四、购⼊⾷品及⾷品原辅料,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品及⾷品原辅料,不得进⼊库,应进⾏⽆害化处理对查验不合格和⽆合法来源的⾷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
五、⾷品加⼯⼩作坊应建⽴⾷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产批号、保质期、销售地点、销售区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式等内容。
六、⾷品加⼯⼩作坊业主不得伪造、涂改销售台账。
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品添加剂使⽤管理制度为加强⾷品添加剂安全管理,防⽌⾷品污染,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根据《⾷品安全法》,制定本管理制度所购买的⾷品添加剂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上必须有“⾷品添加剂”字样标⽰,其包装或说明书上应按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名、⽣产⽇期、保质期限、批号、主要成分、⾷⽤或使⽤⽅法等。
⼆、⾷品添加剂的购进应执⾏进货查验管理制度进货时查验该⾷品添加剂的⽣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卫⽣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该批产品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并建⽴供⽅资质档案。
三、⾷品添加剂在投⼊使⽤前必须到⾷药监局备案应批准后⽅可使⽤。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六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索取并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商交易前,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专卖(直销、专营等)授权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以后每年核对一次。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二、索取并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法定检验、检疫、检测机构的检验、检疫、检测、鉴定报告等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
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验供货商的____明。
对需要进行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就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____、发货单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____。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记录可以采取电子、书式、票据三种方式。
1.电子记录。
使用____流通环节食品电子监管网络平台系统录入进货查验记录,或利用自行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录入进货查验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
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进货查验信息。
3.票据记录。
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逐日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形成食品进货记录。
三、定期查阅进货记录,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在销售中向消费做出醒目提示。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制度背景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出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制度目的1. 确保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环节。
2. 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食品追溯体系。
3. 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采购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制度内容1.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建立(1)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进货验收、记录保存、追溯管理等方面。
2. 供应商管理(1)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3)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食品生产企业应停止采购,并及时进行整改。
3. 进货验收(1)食品生产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进货验收部门,负责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验收。
(2)进货验收应包括外观检查、标签核对、合格证明文件审核、样品检验等方面。
(3)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部门应拒绝接收,并做好记录。
4. 进货记录(1)食品生产企业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进货记录应采用电子或纸质形式保存,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
(3)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 追溯管理(1)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来源可追溯。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 引言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是在食品行业的供应链环节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确保了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可追溯性。
本文档旨在介绍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查验的流程、标准和记录要求等。
2. 进货查验的目的食品进货查验的目的是确保所进货品的合规性和质量可靠性。
通过对进货品的查验,可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 进货查验的流程以下是食品进货查验的一般流程:3.1 收货收货部门在货物到达时,负责进行验收,并将货物移至指定的仓库进行存放。
3.2 样品抽检按照一定比例,从所进货品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样品抽检的比例和方法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3.3 检验项目针对不同的食品品类,检验项目会有所不同。
通常包括外观、感官、标签信息、产地证明、生产日期、配料成分等方面的检验。
3.4 检验标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检验标准。
进货查验时,需与这些标准进行比对,判断是否符合规定。
3.5 检验记录针对每次进货查验,应进行详细的检验记录,包括样品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结果等内容。
3.6 判定结果根据检验结果,对进货品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对于不合格的货物,应及时与供货商进行沟通,要求退换货。
4. 查验记录的要求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记录内容查验记录应包括货物信息、样品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结果等内容,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2 记录方式查验记录可以采用电子形式或纸质形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记录方式。
电子记录需要有相应的数据备份和安全措施。
4.3 归档保存查验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使用。
4.4 保密性查验记录需要保持机密性,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查阅和使用。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记录,还需要加强安全控制。
5. 查验记录的用途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在食品供应链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5.1 追溯查验记录可以帮助企业进行食品的追溯工作,从供应链的上游追溯到具体批次的原料和生产过程,以便于问题溯源和风险防控。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进货查验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以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商、食品零售商、餐饮服务提供者等。
二、进货查验记录的内容2.1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商和食品零售商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2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3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清晰,便于追溯和查验。
三、进货查验记录的管理3.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进货查验记录的管理,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2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二年。
3.3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接受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的监督检查4.1 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的监督检查,确保进货查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2 对违反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5.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有。
5.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进货查验记录的具体要求6.1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2)供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3)进货日期;(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工作,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处理和追溯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供应商进货的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三、主要内容1. 进货查验流程(1)接货人员接收供应商送达的食品,并做好相应的确认工作。
(2)接货人员依照进货清单核对所收食品的种类、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并与供应商发出的进货单据进行核对。
(3)接货人员对所收食品的外包装进行查看,检查是否有破损、变形、过期等情况,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中。
(4)接货人员打开部分包装,进行样品的查验。
对于液体或散装食品,可取部分样品进行查验。
对于密封包装的食品,可以通过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无异味、无霉变等来判断食品的质量。
(5)接货人员对查验结果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2. 进货查验标准(1)食品的包装应完整无损,无破损、无变形,包装上的标签清晰可辨。
(2)食品的外观应符合商品的基本要求,无异味、无霉变、无肉眼可见的异物。
(3)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各类液体食品应无渗漏、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
3. 进货查验记录(1)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送货日期、食品种类、数量、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以及接货人员的签字确认。
(2)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详细记录食品的问题描述,同时将问题食品隔离,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3)进货查验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食品质量追溯和问题处理。
四、责任和措施1. 供应商责任(1)供应商应保证所供食品的质量安全,不得提供有质量问题的食品。
(2)供应商在送货前应对食品的质量进行自查,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
2. 接货人员责任(1)接货人员应认真核对供应商发出的进货清单,保证所收食品种类和数量与清单一致。
(2)接货人员应仔细查验所收食品的外包装和样品,确保食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3)接货人员在进货查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及时做好记录和处理。
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符合本公司生产工艺和卫生质量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1、凡是本公司购进原辅材料都必须遵守本制度,一律应当实地查验。
2、质检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及包装材料的检验和质量监督以及执行质量问题的处罚工作。
原料仓主管负责记录原辅料进货台账。
3、质检部应及时收集原辅材料及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的执行标准。
4、质检部应按规定及时抽样检验,认真填写原辅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的原辅料,应通知原料仓库入库并及时填写进货台账;如有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应通知原料仓库退货;发现有假冒伪劣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检验员应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检验员应检查所采购的原辅材料的三证(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要求供货方提供货物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
7、检查原辅料包装标识是否有品名、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保质期、生产厂家、合格证等,具体请参考《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8、检查所采购的原辅材料是否新鲜,无污染,无病虫害,无腐烂,无异味,无虫蛀等变质现象。
9、检查盛装原辅材料的包装材料,是否完整无破损,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无毒无害。
10、检查原辅材料与添加剂是否分类存放,不得混装,不得与有碍食品卫生的物品放在一起。
11、检查已入库的原辅材料与添加剂有无挂牌明示,标识牌上的项目有无填写完整。
12、检查原辅材料的使用是否做到先进货先使用。
13、未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准投入生产使用。
14、检验员检查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准弄虚作假。
X X食品有限公司2012年-月-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3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
第二条本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第三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五条本企业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第六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有企业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2)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进货查验的流程,确保进货的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质量标准,确保食品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供应商进货的食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3. 责任部门食品进货查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4. 流程及要求(1) 供应商评估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对其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
只有通过评估的供应商才能成为合格供应商,并列入供应商名录。
(2) 进货准备采购部门接收到食品进货订单后,应向质量管理部门提供供应商信息、食品类别、进货数量等相关资料。
(3) 食品进货查验质量管理部门根据进货准备的资料,对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等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对食品进行抽样并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营养成分、微生物、重金属等。
(4) 食品查验记录质量管理部门要及时记录食品进货查验的结果,包括查验日期、供应商信息、食品信息、外观、包装、标签、实验室检测结果等内容。
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
(5) 合格食品处理对于经查验合格的食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其入库,并进行标识和记录。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必须依据生产计划及技术规范,按质、按量,配套供应生产所需的全部物资。
第三条验明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相关信用档案。
第四条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必须严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如实填制《入库单》,并保存2年。
第五条品控部对到货物料的质量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并记录进货台账;如验收不合格则通知(说明不合格原因)综合部立即与对方联系,进行退货处理。
第六条对于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要求的原料,不得使用,并与合格品严格区分,防止混淆和污染食品,可依据采购合同的规定拒收或单独存放等待退换。
第七条物资验收合格办完入库手续,及时记账、立卡及建档,必须标明码放的库号和位置,真正做到安全、方便、清楚、实效的保管物资。
第八条储备物资验收时,要及时、准备、认真,把住数量、质量和凭证关。
第九条物资储备部门应当监督使用部门节约物资消耗,加强定额管理,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物资单耗。
第十条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充分发挥物资的经济效益,提高物资的周转率。
第十一条各工序的原料接收人应按照质量保证制度的原料接收程序,对原料进行抽样检查,并且照原料的质量标准判定是否符合接受标准。
第十二条所有的原料在使用过程中要有记录系统,使原料批号和所生产的产品能够有对应的追踪系统。
第十三条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理或实际盘存,以便掌握库存物资的变动情况,及时发现物资损坏、质变等问题,从而迅速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内容
一、目的
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规范进货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记录管理。
三、职责
1. 采购部门负责实施进货查验并填写《进货查验记录表》。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进货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进货查验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进货查验要求
1.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货证相符。
2.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查看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确保产品质量。
3.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违约责任。
4.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按照规定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5.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违规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进行进货查验或者进货查验不符合要求的,由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的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原辅料进货的查验、记录、审核、存档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的原辅料进货查验及记录管理工作。
三、原辅料查验1.采购原辅料时,应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确保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原辅料时,应查验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如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等。
3.采购原辅料时,应查验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标签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商标、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4.对于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检验或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应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
四、原辅料记录1.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记录原辅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
3.记录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工具和统一的记录格式。
4.记录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五、原辅料审核1.原辅料进货台账应由专人负责审核,确保记录的完整、准确、真实。
2.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正确判断原辅料的质量状况。
3.审核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审核日期。
六、原辅料存档1.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时间范围进行整理、归档,便于查阅。
2.归档的原辅料记录应使用耐久的记录材料,确保记录的长期保存。
3.记录的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至少应保存两年。
七、培训与考核1.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管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公司应定期对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制度的执行。
八、违规处理1.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或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5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
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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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凡需要购进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一、采购人员首先要查验供货方的资质,含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对不能提供资质的、资质不完全的或资质过期无效的坚决不予进货。
二、凡购进货物,必须经质量部验收、检查其供货方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所购货物是否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一经发现存在问题,严禁入库,坚决予以退货。
三、购进食品原料,要对照相关的食品质量标准,如发现致病菌、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超过标准,严禁入库,坚决予以退货。
四、对购进食品原料,要注意其保质期是否过期或邻近,禁止已超保质期或临近6个月到期的食品原料入库。
五、凡购进的食品原料,如果质量部门怀疑其右有其他质量问题,应立即进行检验核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认真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其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
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为3年,不得随意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