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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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18.03.17•【文号】•【施行日期】2018.03.17•【效力等级】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要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关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一)组建自然资源部。

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现将《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22日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实施“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为抓手,持续优化服务,强化主动监督,推动法制工作法治化,提升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整体水平,努力使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判断、新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判断上来。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切实把十九大精神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推动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贯彻落实。

根据《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压实主体责任,狠抓任务落实。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将报告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向社会公开。

2018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018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018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我镇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县安监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行政执法,加强宣传教育,夯实基础工作,深化专项整治,特别是借助“隐患治理年”的东风,我镇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了多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全镇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现将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xx镇位于长沙县中部,距星沙仅5公里,辖区总面积130平方公里,辖12个村,1个居委会,有1.3万户43438人。

镇内交通便利,水系发达。

s207线、319线、九横、春垅公路四通八达,捞刀河蜿蜒流经境内8.5公里,金井河流经境内3.5公里。

xx镇山青水秀,风景秀丽,是湖南省委多年的农业重点试点基地,xx李、金鼎银毫、xx渡槽、武塘纪念亭、红旗水库闻名遐迩,有山水之乡、生态之乡美称。

XX年共完成财政总收入万,工业经济全年完成企业总产值元,规模工业总产值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元。

全镇共有非煤矿山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家,其他工业企业41家,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2户,重点路段3处,人员密集场所2处。

二开展工作情况一、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周密部署,严格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

今后,我镇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央及省、市部署要求,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继续将安全生产工作当着头等大事抓好落实。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

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行政许可范围,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对新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一些违规建设企业,从源头查起,坚决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

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110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以下是该制度的详细介绍:一、报告的主体•依法行政报告的主体通常是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各级行政机关等。

二、报告的内容•依法行政报告的内容应涵盖政府及其部门在特定时期内依法行政的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情况;•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依法行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报告的周期和形式•依法行政报告通常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如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

•报告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报告,也可以是口头报告,具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内部规定确定。

四、报告的审查和监督•依法行政报告应提交给相应的审查机构,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级行政机关等。

•审查机构应对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和媒体也有权对依法行政报告进行监督和评论。

五、报告的后续行动•政府及其部门应根据审查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和媒体的反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整改和改进的情况应作为下一次依法行政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制度的意义•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有助于增强政府及其部门的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8年雅溪镇班子分工

2018年雅溪镇班子分工
2018年雅溪镇班子分工
分管领导
职务
工作职责
联系村
周文林
党委书记
全面主持镇党委工作
洪渡村
徐清
镇长
全面主持镇政府工作、分管镇财政、审计
岱后村
徐旭芬
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分管里东灾后重建、移民、旅游、主题村落(历史文化古村落)、民宿(农家乐)
里东村
张城
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群、政法、综治、司法、依法行政、信访调解、工程项目、禁毒、反邪教
岱后村
金正武
人大副主席
协助做好人大工作,分管国土、建设、行政执法
莲房村
朱泽斌
人大副主席
协助做好人大工作、环保、农办(扶贫等)、新农村建设、文化、信息、后勤、党政办(档案、保密、机关效能)、工会
雅义村
潘国龙
副镇长
分管农业、交通、金融、科技、村财镇管、卫计
上黄村
潘林强
副镇长
分管林业、水利(五水共治)、质量监督、电商、供销、工业、电力、统计
双溪村
张挺
常务副镇长
借用区五水共治办
叶伟俊纪委书记分源自纪检、监察杨丽组织委员
分管组织、人事、老龄、老年体协、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团委、妇联
西溪村
郭伟平
宣传委员
宣传、统战、文明创建、教育、电子政务、招商引资、农村生活污水
库川村
商彬彬
人武部长
分管人武、社保、残联、消防、应急、民政、最多跑一次改革、四个平台建设、便民服务中心
雅里村
褚俊俊
副镇长
分管小城镇综合整治、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六边三化三美、环卫(垃圾分类处理)
上陈村

【2018最新】乡镇综治工作,难点,问题,建议-word范文 (8页)

【2018最新】乡镇综治工作,难点,问题,建议-word范文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乡镇综治工作,难点,问题,建议篇一:阮桥镇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阮桥镇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齐心协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持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被评为201X年全县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第二名。

我镇的综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相比,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亟需认真研究解决。

一、我镇综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村级基础相对薄弱,综合治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目前,各村大多只有一、两名专职干部,人员力量不能满足要求,而且多数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难以保证综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没有充分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

部分单位对综治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虽然每年都签订目标责任书,但因督查落实、检查考评和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动作用发挥不够好,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

特别是对酒店等场所的管理,涉及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难以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执法为民观念和责任心不够强,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不能及时依法办理;部分执法人员工作态度粗暴,不按程序执法,损害了群众利益。

二、对策与建议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有效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保障我镇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发挥镇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作用,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调动农村广大干群参与,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集中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才能创建综治工作良好局面。

为此建议:(一)完善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充实镇村综治办公人员,切实加强对全镇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镇综治办的综合协调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2.08•【文号】法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08•【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法发〔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8日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使命,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机关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锻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转化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把学习成果体现到能力水平提高上、体现到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16•【文号】国办发〔2018〕37号•【施行日期】2018.05.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乱发文、出台“奇葩”文件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依法行政,防止乱发文件(一)严禁越权发文。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基本权利;不得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2018〕43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2018〕43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正文:----------------------------------------------------------------------------------------------------------------------------------------------------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2018〕4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温法建领办〔2018〕59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三、考核方式步骤(一)自查自评。

2018年11月3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自评,并以正式文件形式(附电子文档)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孔谢珊,联系电话:152****6668,市府网短号:556668,电子邮箱:****************)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工作思路以及考核相关台账。

(二)全面评查。

2018年12月上旬,市政府法制办结合各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视情况进行抽查。

(三)综合评定。

2018年12月中下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评情况,确定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并对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排名,予以通报。

简述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简述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简述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实施了对我国宪法的修正,意义重大。

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宗旨,具体体现在立宪制度、重视依法治国、完善行政法制、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审判权利等方面。

一是全面深化立宪制度改革。

修正案明确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行政、立法、司法,实施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国家性质。

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不仅是当前的任务,更是当前和长远的利益。

二是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宗旨。

修正案进一步重视依法治国理念,明确规定:“法律是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行使权力的准则,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要严格依照法律执行,公民要遵守法律”,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建设,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三大原则,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是全面完善行政法制。

新修正的宪法,针对现行的行政法制存在的不足,对行政机构的职责、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行政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责任等进行了较全面、系统性的规定,从而为国家继续推进行政法制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础。

四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修正案落实了正副大会办公厅分灶制度,实行“双重一大”结构,进一步明确人大权力来源和权限,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政治、司法当局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

五是创新审判权力。

新的宪法修正案还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审判权,审判不受干涉;优先受理当事人关于宪法和法律的控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审理诉讼全程开放无照录像,供公众监督和参与。

总之,2018年修正的宪法是总结我国近代及现代发展经验、融合海外政治思想,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因势利导,用可操作性的基本法律规定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的。

新修正的宪法承载的主旨,将引领着全中国人民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更加光明的明天,不断推进着我们民族的发展。

镇政府政府规章制度范本

镇政府政府规章制度范本

镇政府政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镇政府各部门的行为,维护镇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保障镇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镇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镇政府各部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积极为镇民服务,保障镇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镇政府各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维护镇政府的形象,提高工作效率,不得违法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镇政府设立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具体职责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六条镇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分工,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镇政府各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会议,总结工作,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镇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突出者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者进行处罚。

第三章职责义务第九条镇政府各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本职责,保障镇民的合法权益,处理各类事务公正、公开、高效。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镇政府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干部选拔任用、人事档案管理等。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镇政府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等。

第十二条规划建设局负责镇政府的规划建设工作,包括城市规划、建筑管理等。

第十三条环保局负责镇政府的环保工作,包括环境治理、资源保护等。

第十四条市场监管局负责镇政府的市场监管工作,包括市场秩序维护、价格监督等。

第四章行政行为第十五条镇政府各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行为应当合法、有据、程序正当、办事效率高。

第十六条镇政府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各类申请、投诉和举报。

对反映问题的申请、投诉和举报,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

第十七条镇政府各部门应当依法保护镇民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改变政策,不得擅自侵犯镇民的利益。

第十八条镇政府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玩忽职守,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20•【字号】苏府办〔2018〕109号•【施行日期】2018.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8〕10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中共苏州市委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全面强化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0日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中共苏州市委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苏府〔2015〕12号)要求,充分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法治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在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就加强我市基层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基层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并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依法行政是指政府依据法律规定、以法律为依据和依据规定程序,进行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活动。

依法行政是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为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各地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体系,落实制度规范,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展示当前我国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下面简要分析一下在依法行政方面的成就和问题。

一、成就1.法制建设我国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全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范,这些法律的颁布对于推动我国政府的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此外,2018年10月,我国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一步加强了对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定位,为全国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制度建设我国政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过程中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全国各地政府部门积极推进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合理化。

例如,各部门对于工作流程、权力行使、审批事项、职责规范等进行明确和规范,通过推进制度建设,建立了行政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与透明的现代化制度体系。

这一举措不仅使政府部门更加规范化,也是为确保政府的公信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公示公开公示公开是政府进行依法行政的一个着力点。

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工作中采取了各种形式的公示公开措施,推行电子政务、开展政务公开、组织专门部门接受群众电话、进行政务问责等方法,让群众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

这不仅增强了政府部门的透明度,也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问题1.制度建设尚需完善尽管我国政府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依法行政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例如,政府部门中存在决策权过于集中、权力滥用、审批制度不够规范,一些法律工作操作流程不够科学、精细等问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27•【字号】浙政办发〔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升政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力争在本年度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10件)(一)需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4件)1.为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请审议《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省法制办起草)。

2.为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提请审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草案(省民政厅起草)。

3.为规范交通建设工程建设活动,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请审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章制度

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章制度

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章制度南阳市第七十二小学校2018 年1月至2018年12月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章制度汇编一、前言以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根本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创办一流现代化农村小学,造就未来高素质合格公民是我们的办学宗旨。

为农村现代化建设奠基,为孩子未来发展铺路是我们的办学理念。

以德育人、以情育人、以美育人、以乐育人是我们的教育思想。

为了加强我校制度化管理,使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我校素质教育、教育科研的顺利进行,再一次结合本校的实际,对已有的制度进行重新审查、调整和补充,编印成一本较系统的《南阳市七十二小学依法治校规章制度》。

二、目录第一部分岗位职责1.校长职责2.教导主任职责3.总务主任职责4.少先队辅导员职责5.办公室主任职责6.班主任职责7.教研组长职责8.备课组长职责9.档案管理员职责管理10.门卫工作人员职责第二部分规章制度11.办公制度12.班主任考核制度13.红领巾值日制度14. 教室规范化管理要求15. 校运动会制度16. 课间操、眼保健操评比制度17.班主任例会制度18. 教师十要十忌19. 师生卫生巡查评比制度20.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见细则)21.教研组工作管理制22.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23.备课制度24.上课制度第三部分后勤制度25、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6、教学楼管理与使用制度27、学校物品购买制度28、学校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29、班级物品管理制度30、门卫收发室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岗位职责一、校长职责1、根据教育方针、上级指示、学校办学思想和本校实际、制定教育工作方针和发展规划、凸显办学特色。

2、根据上级指示和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工作计划。

3、审定教学工作计划。

4、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管理制度。

5、主持制定和实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购置计划。

6、主持制定教师培养规划。

二、教导处主任职责1、协助校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计划,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督促、指导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制定教科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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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全镇各执法单位。

第三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第四条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负责对镇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法律、法律、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重大事项及时向镇领导报告。

第六条遇紧急事件、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各部门必须第一时间上报镇党委、政府。

第三章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第八条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九条分管领导要掌握所分管部门的学法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条学法内容为涉及到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的法律知识。

第十一条学习形式可以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

第四章行政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第十三条办理行政审批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依法有效原则。

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自行设定行政审批项目或越权审批项目。

行政审批项目的条件和标准也要依法确定,不应随意改变。

(二)精简效能原则。

合理划分和调整部门、岗位之间的行政审批职能,行政审批手续一般在3天内完成,不超过一星期,对非必要行政审批手续予以精简,提高工作效率。

(三)权责统一原则。

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审批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权责统一”。

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四)公开透明原则。

对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但需要择优审
批的,应当在审批程序中以集体讨论、招投标等方式进行。

(五)监督制衡原则。

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行政审批监督制衡机制,有效地制约审批权力的行使。

第十四条有审批事项的部门应根据审批事项的标准、责任、权限、时限进行审批。

第十五条行政审批权限、条件、标准、程序等内容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便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十六条各行政部门若有新增加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按照法定要求制定审批程序,并及时报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以便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政务公开制度
第十七条各部门在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过程中涉及需公开的事项,适应本制度。

第十八条除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以外,名部门对实施管理作出的各项决策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

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到本地镇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决策,应当通过有效形式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应当向公民提供自由索取有关文件或资料的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情况、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
(二)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操作标准,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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