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然区划的原则和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节自然区划的原则和方法
区划目的、区划原则、区划方法、区划指标等的概念,由于这些因素的不同,会出现多种区划方案。
由于作为自然区划理论基础的地域分异规律学说的认识是由浅入深的,区划等级单位系统由简单趋向比较完备的,区划界线从不甚精确逐渐走向精确化,区划工作者特别重视从农业自然条件和资源中选取区划指标,选择性吸收和推广了自然大区、自然省和自然州等,摒弃了“自然国”之类易产生面影响的名称。
一、区划原则
地表自然界地域分异规律的学说是自然区划的理论基础。区划的任务就是提示客观存在的地域分异状况。
为使区划符合客观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划划的一般方法,即地域分异规律、区划等级系统、区划原则和方法等方面进行研究。在具体进行区划时,为体现地域分异规律,必须以若干区划原则作指导。目前常用的区划原则有发生统一原则、相对一致性原则、空间连续性原则、综合性原则、主导因素原则等。这些原则可以归成两类:一类是由区划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目的在于解决分区问题;另一类是由地域分异和区域单位的整体性所决定的,目的在于确定区域界限。
伊萨钦科认为,自然区划具有下列基本特征:1)区划中所划分的区域单位,因其间存在着空间相互联系而保持统一性和不可分割性;2)区划对象可以是各种不同的对象和现象,但必须是能够形成有规律的地域组合的“地域现象”;3)区划是一种独特的系统方法,可以根据区域的地理位置的共同性和它们这间的有规律的地域联系合并在一起。这种由区域的共同性合并在一起的各个对象和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是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任何区域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因此,区划是反映历史上形成的对象和现象之地域联系的区域系统方法;4)区划既可以自上而下划分,也可以自下而上合并;5)任何区划对象都可以既按照区域的原则,又按照类型的原则加以系统化。
自然区划上述的特点,决定了区域单位的划分和合并应根据其发生共同性、特征的相似性和空间的连续性来进行。因此,发生统一性原则、相对一致性原则、和空间连续性原则是进行任何区划都必须遵循的原则。
1.发生统一性原则:简称发生学原则
发生统一性是区域单位都具有的特征,任何区域单位都是在地域分异因素作用下的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一个自然历史体。而历史发展道路的共同性则使其具有自己的发生统一特征。因此,必须以历史的态度来对待区域单位的划分,即在区划工作中必须遵循发生统一性原则,简称发生学原则。
发生学原则早在19世纪后半期已开始用于自然区划实践,现在大多数区划工作者认为,不同等级区域单位的发展历史长短不同,区域发展的共同性应该成为所有等的区域单位划分的基础。但是,对区域的发生统一性还缺乏明确的和共同的理解(原因一致与结果一致,绝对年龄一致和相对年龄一致)。
伊萨钦科认为,发生统一性的内涵包括地域空间的自然地理分异产生的过程、原因和时代、各自然地理单位的发生一致的程度和发展途径的共同性把它们联结在一起的紧密程度。宋采夫把发生学原则概括成三个基本内容:1)查明每个区域单位的形成原因及以后的发展;2)查明其古地理历史的一般情况及确定这一历史中最重要的转折阶段;3)查明作为历史发展产物的现代自然条件。
有些学者把发生学原则理解为区域的地貌发展史的共同性,有些则偏向于把它理解为根据某些自然地理特征进行区划单位形成条件的分析。实际上,发生统一性应理解为区划单位古地理分化过程的统一性。所有区域单位作为自然地理综合体的最基本和最本质特点的产生
和发展历史都必须具有共同性,失去这种共同性就不能成其为一个区域。
如何正确理解发生统一性原则:
1)所划分出来的任何区域都必须具有发展过程的相似性
所划分出来的任何区域都必须具有自己的统一发展过程,不能把不具统一发展过程的区域划入同一类。这个统一过程既可以是外部因素,如地域分异因素及该区域以外的自然条件的矛盾造成的,也可以是内在因素如各组成成分或部分之间的矛盾引起的(如环境稳定条件下的演替)。但归根到底,都是地域分异因素作用下形成的一个发生统一的整体;
2)区域的发生统一性不是其组成成分或组成部分所有的特点形成的同时性,而是形成该区域整体特征的历史共同性;
不能把发生统一性原则简单地理解为发生的历史长短,绝不是仅指相同的绝对年龄,有绝对年龄相同,相对年龄相同,过程相同,结果相同之分。有时候,同一景观虽然发展历史长短不同,但某些方面的功能已经相同,在以这种功能为区划指标时,其相对年龄也是一致了。伊萨钦科认为,发生统一性的内涵包括地域空间的自然地理分异产生的过程、原因和时代、自然地理单位的发生一致性的程度和发展途径的共同性把它们联结在一起的程度(发生结果的一致性?)。
3)区域等级越低,年龄越小,等级越高年龄越大
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年龄,但它不等于该区域的固体基础(地质地貌)的年龄。一般而言,区域的固体基础可能比较古老,而区域自然特征的形成则较晚(相对年龄与绝对年年龄);
低级区域是由等级较高的区域分化出来的,因此,区域等级越低,年龄越小,等级越高年龄越大。例如我国东部季风区,自青藏高原隆升到3000m以上,东亚季风建立,即开始形成现代自然特征;但东部季风区内的若干低级自然区,如华北平原,其北京-石家庄-新乡一线以东出露海面不过7400余年(它们是否出露海面与这里是否有季风气候无关),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成陆历史即自然地理特征形成史也远比杨子准地台和华南褶皱系的历史短(不能如此比较,有些大区域是由小区域合成的,而有些则是大区域分裂为小区域)。
4)不同等级或同一等级的不同区域,其发生统一性的程度或特点应有区别
任何区域都是在发生上统一的,但不同等级或同一等级的不同区域,其发生统一性的程度或特点应有区别。这一区别正是从发生上进行地域划分的依据。如果一个区域具有完全的或绝对的发生统一性,其自然特征也应处处相同,因此不可能进一步划分次级区域。由此看来,愈是低级的自然区,其发生统一性越明显。
大多数区划工作者认为,不同等级区划单位的发展历史长短不同,区域发展的共同性应该成为所有等级的区域单位划分的基础。
2. 相对一致性原则(包括发生上的相对一致性原则):
相对一致性原则要求在划分区域时,必须注意其内部特征的一致性。不同等级的区划单位特征的一致性各有不同的标准。例如,自然带的一致性体现于热量基础大致相同。自然地区的一致性体现于热量辐射基础相同情况下,大地构造和地势起伏大致相同。中国综合自然区划初稿中的“地区”的一致性,体同在热量基础大致相同状况下地势起伏大致相同,山地省则体现于垂直带谱的结构相同。
区域内部特征的一致性也不是绝对而是相对的。区划单位自然特征一致性的相对性质,表明其本身存在着一个等级单位系统。大的区域可以划分为一系列中等区域,而后者又可进一步划分为低级区域。这样,就可以对自然区域进行自上而下顺序划分和自下而上的逐级合并。但无论划分或合并,都应以相对一致性原则为指导。
3.空间连续性原则
空间连续性原则又称区域共轭性原则,意指自然区划中区域单位必须保持空间连续性和不可重复性。任何一个区域永远是个体的,不能存在彼此分离的部分。例如,山间盆地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