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篷车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安装1范围JB/TXXXX的本部分规定了涂装设备及主要配套设备安装通用技术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涂装设备的钣金件、焊接件、管道及主要配套件的安装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JB/TXXXX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264-1987 涂装技术语GB/T12777-91 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通用技术条件GB/T16794-1997 压力容器波纹形膨胀节GB/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9-97 通风与空调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250-9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JB/TXXXX.2-2000X 涂装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焊接件3术语和定义GB8264确立的术语及定义适用于JB/TXXXX的本部分。
4一般要求4.1涂装设备及主要配套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当需要修改设计时,应取得原设计单位统一,并应签署设计变更文件。
4.2安装所用的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有合格证明。
4.3安装所用的所有非金属材料(设备的密封材料、润滑材料、涂层及保温材料等)中不得含有硅酮。
4.4安装所使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
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内销与一般外销儿童电动车产品2.试验要求2.1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儿童电动童车均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组装。
2.2 除非需专用设备或特定的试验项目,一般测试项目均应在混凝土地板上进行,该地面上可以覆盖1/8英寸(3mm)厚的乙烯树脂板。
2.3 新生产的儿童电动童车24 小时内,不应进行试验。
2.4 试验前,应将受试儿童电动童车放在环境温度为23℃±5℃、相对湿度为65~75%、无风的环境下的房间内至少1 小时,试验应在这一温湿度范围内进行(室外试验项目及有特殊环境要求的项目除外)。
2.5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力的测量精度应为±5%,所有重量的测量精度应为±0.5%,所有尺寸的测量精度应为±0.5mm。
3.产品分类3.1 产品可根据销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以及经销商或客户对质量要求的不同,一般将产品分为A、B、C、级品。
A 级品:外销或内销高档次的产品;B 级品:外销或内销中档次的产品;C 级品:外销或内销低档次的产品。
4.2 按产品外观重要度分类根据零部件在产品所处位置的不同及在产品上的外观重要度而将其表面质量分为一类件(重要件)、二类件(次重要件)、三类件(一般件),如表1 列出了一些通用零件的分类,具体在相应的检验作业指导书中规定。
4. 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为通用要求,如有特殊要求时,执行特殊要求。
4.1 法规要求4.1.1 相关国家安全性标准目录各销售国/地区现有法定标准下表所示,销售以下国/地区时,需执行相应法定标准,客人有特殊要求时同时需满足客人特殊要求。
注:表内符号表示含义如下:△: 为外部报告,按照销售别或客人的要求进行外测。
☆: 为内部测试。
4.1.2 有害元素含量电动车上各部件的有害物质管控需符合《有害物质品质控制计划》,当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一并执行客户要求。
4.2 整车零部件总体要求:组成整车的各零部件的尺寸、颜色、图案、重量、规格、材料、结构等均应符合设计资料要求及封样件要求。
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涂漆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无特殊规定的一般产品的涂漆,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中无规定时,均按本标准执行。
1. 涂料品种的要求1.1涂料品种应符合下列原则a. 所用底漆、腻子、面漆及稀料要配套,他们之间必须有好的附着力,彼此之间要有溶合性;b. 涂料选用,一般要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而定;c. 所有涂料具有优异的防护性、装饰性。
1.2过氯乙烯底漆一般用于喷过砂或磷化处理的表面。
1.3黑色金属表面涂铁红醇酸底漆或铁红环氧底漆。
1.4轻金属(如铝、镁、锌)表面底漆应涂锌铬黄底漆。
1.5沥清漆涂于外顶蒙皮,下围皮里侧。
1.6硝基外用磁漆或过氯乙烯面漆可加入20%- 30%勺硝基清漆或过氯乙烯清漆,以增加光亮度。
1.7打底腻子选用过氯乙烯腻子或原子灰腻子,烤漆用环氧腻子。
1.8所选用涂料的施工性能、干燥性能、涂装性能等,应于所具备的涂装条件相适应。
1.9黑色金属表面如出现45微米以下厚度锈层可直接涂刷带锈涂料。
1.10丙烯酸工程机械磁漆可作为优良的面漆涂装各种工程机械。
1.11双组份涂料必须按规定比例混合均匀后方能使用。
1.12氨基烘漆必须经过低温、高温烘漆方能干燥。
1.13尽可能选用低污染的涂料。
1.14进厂的涂料必须经工厂检验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2. 涂漆颜色的规定2.1涂料颜色应符合图样设计要求,如没有规定时,可接下列品种选择。
a. 灰色(604);b. 黑色;c. 红色(108);d. 乳白色(303);e. 天兰(503);f. 淡蘑(204);g. 珍珠白(302);h. 淡紫丁香(207);i. 黄色(314)。
2.2涂漆颜色按标准样板配制和检查。
2.3产品的底架、底板、制动系统、底架下的各配件若无特殊规定一律涂黑色漆。
2.4对于裸露于外面未加防护的快速回转零件如:飞轮、皮带轮及辐板、排障器均涂红色漆,以引起注意。
2.5防险装置的按钮、油咀、滴油孔、油塞、注油器等外表面涂红色漆,以引起注意。
电动三轮车篷车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三轮车/篷车涂装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涂装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零部件防护装饰性涂装(以下简称“涂装”)。
2引用文件2.1 GB/T 1723-1993 涂料粘度测定法2.2 GB/T 1725-2007 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2.3 GB/T 1731-1993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2.4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2.5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2.6 GB/T 1735-2009 色漆和清漆耐热性的测定2.7 GB/T 1771-2007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2.8 GB/T 1865-2009 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滤过的氙弧辐射2.9 GB/T 6739-2006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2.10GB/T 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2.11GB/T 9276-1996 漆层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2.12GB/T 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2.13GB/T 9753-2007-T色漆和清漆杯突试验2.14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2.15GB/T 9761-2008 色漆和清漆色漆的目视比色2.16GB/T 13452.2-2008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2.17GB/T 13893-2008色漆和清漆耐湿性的测定连续冷凝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起泡:涂层表面呈现鼓包的现象。
1.2针孔:涂层表面呈现针状小孔或毛孔的现象。
1.3起皱:涂层表面呈现凹凸不平且无规则线状折皱的现象。
1.4桔皮:涂层表面呈现桔皮状纹路的现象。
1.5露底:未能完全覆盖前道涂层或材料色泽的现象。
电动三轮车技术条件
神鹿电动三轮车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我公司电动三轮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载重量不大于300kg 的载重型电动三轮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参考材料: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7761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GB 7258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本标准。
3.1电动三轮车由电能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35 km/h、载重量不大于300kg 的电动三轮车。
3.2剩余电量显示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显示剩余电量。
当剩余电量低于下限值时,通过信号装置提醒驾驶员。
3.3蓄电池(经销商提供)能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的形式贮存并可以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电化学装置,它可以反复充电和放电。
4 产品型号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型号由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设计顺序号、改进代号组成。
HET —4.1 企业代号改进代号:A、B、C、……设计顺序号1、2、3、……产品代号规格代号企业代号4.2 4.3 4.4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缩写字母表示。
规格代号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代号。
用数字直接表示以瓦(W )为单位的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
产品代号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产品代号为 HET (Heavy electric tricycles 的首字母缩写)。
设计顺序号 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设计顺序号。
用阿拉伯数字 1、2、3……依次 表示三轮车的设计顺序,当设计序号为 1 时应省略。
设计序号用间隔符号“-”与前面的代号隔开。
4.5 改进代号三轮车改进的代号,用于区别车辆的特征、系列。
用大写英文字母 A 、B 、C ~X 、Y 、Z 表示(其中I 、O 、Q 字母不能使用)。
电动三轮车篷车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三轮车篷车装配通用技术条件电动三轮车/篷车装配通用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三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产品装配的基本要求,连接方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总装的通用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三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产品的装配。
2引用文件2.1JB/T 5994-1992 装配通用技术要求2.2GB/T 7935-200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2.3GB/T 13924-2008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2.4GB10096 齿条精度2.5JB/T 7929-1999 齿轮传动装置清洁度2.6JB/T 9166-1998 摩托车紧固件扭矩值选择规范3术语和定义无。
4职责4.1PMC部负责执行本标准要求内容。
4.2品管部负责对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
5过程方法和要求5.1基本要求5.1.1必须按照设计、工艺要求及本规定和有关标准进行装配;5.1.2装配环境必须清洁;高精度产品的装配环境温度、湿度、防尘量、照明防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5.1.3所有零部件(包括外购、外协件)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5.1.4零件在装配前必须清理和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砂粒、灰尘和油污等,并应符合相应清洁度要求;5.1.5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得磕碰、划伤和锈蚀;5.1.6油漆未干的零件不得进行装配;5.1.7相对运动的零件,装配时接触面间应加润滑油(脂);5.1.8各零、部件装配后相对位置应准确;5.1.9装配时原则上不允许踩机操作,特殊部位必须上机操作时应采取特殊措施,应用防护罩盖住被踩部位,操作者须穿平底步鞋以防止破坏漆膜,电瓶及非金属等强度较低部位严禁踩踏。
5.2紧固件的装配5.2.1螺栓、螺母:一端用开口扳手固定,另一端用气扳机拧紧,当紧固螺栓规格M10以上时,气扳机应冲击2次以上,开口扳手与气扳机的规格与紧固螺栓相对应,压缩空气压力应达到气扳机使用要求;5.2.2螺栓和螺母紧固时严禁打击或使用不合适的旋具与板手,紧固后螺钉槽、螺母、螺钉及螺栓头部不得损伤;5.2.3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重要部位紧固件扭矩值见表1;未标注的部件参照标准紧固件扭矩值见表2;自攻螺钉扭矩值见表3;未标注级别的螺栓为8.8 、螺母8级。
三轮摩托车涂装通用技术条件培训
漆膜从涂面呈现片状脱离的现象。 3.8 凹陷
涂层表面因水、油等异物影响致使涂料不能均匀附着、产生抽缩形式 泡疤而呈现凹坑现象。 3.9 异色斑点 漆膜表面呈现不相溶的不同颜色斑点的现象。
3.10 砂纸纹 涂装干燥后,面漆仍可清楚地见到砂纸打磨纹的现象。 3.11 碰伤 漆膜表面受外力碰撞而呈伤痕的现象。 3.12 刮伤 漆膜表面受外力刮划而呈伤痕的现象。 3.13 失光 漆膜干燥后,表面暗淡、模糊、光泽感不足的现象。 3.14 色斑 漆膜上有斑点的颜色不均匀或丝状、线状的颜色不均匀,而且从漆 膜表面到底层颜色逐渐变化。 3.15 耐酸 零部件在酸性(PH<7)介质下的抗腐蚀能力。 3.16 耐碱 零部件在碱性(PH>7)介质下的抗腐蚀能力。 3.17 PH值 氢离子活度 (或近似地用浓度)的常用对数的负值,即PH= 3.18 原漆 原料分很高的、浆状的色漆,使用前需加适量的清油调稀。
量有机着色颜料调制成的 3.24 照度(Lx或Lux) 指物体被照亮的程度,用单位面积所接受的光通量来表示,单位为勒 [克斯
](Lux,lx)。照度是以垂直面所接受的光通量为标准,若倾斜照射则照度下降。 3.25 固化 用加热或化学的方法使涂层发生缩合或聚合的过程。 3.26 光泽 表面的一种光学特性,以其反射光的能力来表示,此处表示光泽的百分数是
4.4.2 塑料件涂装前要进行脱脂、去应力、除静电等处理。涂装后外观 性能及等级要求见表8。
表8 塑料件外观性能及等级
等级 项目
色差
色斑
光泽差异 失光 发白 云斑 裂纹 脱落 露底 碰伤 刮伤 起泡 膨胀
A
目视无色差 在1000Lx光照度下, 距离0.5米处不能有 2%以内 不能有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涂装通用技术条件江苏宗申三轮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企业发布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涂装通用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涂装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防护装饰性涂装(以下简称“涂装”)。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23-1993 涂料粘度测定法GB/T 1725-2007 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GB/T 1731-1993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GB/T 1734-1993 漆膜耐汽油性测定法GB/T 1735-2009 漆膜耐热性测定法GB/T 1743-1979 漆膜光泽测定法GB/T 1763-1979 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GB/T 1764-1979 漆膜厚度测定法GB/T 1771-2007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GB/T 1865-2009 漆膜老化(人工加速)测定法GB/T 6458-1986 金属覆盖层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GB/T 6739-2006 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GB/T 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GB/T 9276-1996 漆层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GB/T 9286-198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60度镜面光泽的测定GB/T 9761-2008 色漆和清漆色漆的目视比色GB/T 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GB/T 13893-2008 色漆和清漆耐湿性的测定3.术语和定义3.1 起泡涂层表面呈现鼓包的现象。
摩托车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摩托车涂装通用技术条件1 适用范围它适用所有本公司摩托车本技术条件规定了公司各种摩托车部件零部件的涂装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的涂漆零部件。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单位沟通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1727漆膜一般制备法GB/T1732漆膜耐冲击测定法GB/T1733漆膜耐水性测定法GB/T1734漆膜耐汽油性测定法GB/T1740漆膜耐湿热测定法GB/T1743漆膜光泽测定法GB/T1763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GB/T1764漆膜厚度测定法GB/T1765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GB/T1766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1769漆膜磨光测定法GB/T1865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滤过的氙弧弧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GB/T3186涂装产品的取样GB/T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装工艺通风净化GB/T6739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GB/T6807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GB8264涂装技术术语GB/T9276涂层自然气候暴露试验方法GB/T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1186.3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第三部分色差计算GB/T12334金属和其他非有机覆盖层关于厚度测量的定义和一般规则JB/T7504静电喷涂装备技术条件JB/T6978涂装前表面准备——酸洗QC/T29117.3-9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整车外观质量评定方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涂装技术其它术语引用GB 8264。
3.1 油漆涂层缺陷用语3.1.1 起泡涂层表面呈现鼓包现象。
3.1.2 针孔漆膜表面呈现针孔状小孔或毛孔的现象。
QZSJG 7-2007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涂装通用技术条件(2007[1]9)
本标准代替历次版本发布情况Q/ZSJY 35-2003、Q/ZSJY36-2003、Q/ZSJG 7-2006、Q/ZSJG 7-2007(2007年5月30日发布)。
本标准备案号:QZSJ/006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涂装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
GB/T 6739-2006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6807-2001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
GB/T 9276-1996漆层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
GB/T 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4-1988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元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
——调整、细化了各类零部件涂装的性能指标;
——细化了种类、底材及质量等级分类;
——补充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补充了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等章节。
本标准由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会提出。
本标准由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 吴建批准。
本标准由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宗申技术开发研究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GB/T 1743-1979漆膜光泽测定法
GB/T 1763-1979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
GB/T 1764-1979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1771-1991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 1865-1997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
GB/T 6458-1986金属覆盖层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
3.4桔皮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25•【文号】•【施行日期】2009.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标准化正文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 (2009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群升集团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浙江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勇、赵静炜、赵丽娜、叶建军、姚湘江、贾爱萍、王业明、黄金权、陈明均、黄晓东、赵春明、王强等。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 2000,IS0 780:1997,EQV)GB/T 5359.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车辆性能GB/T 535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尺寸(GB/T 5359.3 1996,neq IS0 6725:19 81)GB/T 535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两轮车零部件名称GB/T 5359.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质量(GBlT 5359.5 1996,neq IS0 6726:1988)GB/T 535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质量(GBlT 5359.6 1996,neq IS0 9132:1990)GB/T 5359.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尺寸GB/T 537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测定方法GB/T 53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GB/T 537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GB/T 537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方法GB/T 538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要求及试验方法GB 594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0405 控制电机型号命名方法GB 115 64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4023 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4023 2006,IEC/CISPR 12:2005,IDT)GB 15365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GB 15365 1994,eqv IS0 6727)GB/T 1536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三轮车零部件名称GB 15742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6735-2004,IS0 3779:1983.MOD)GBlT 24158-2009GB 1735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GB 1735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转向锁止防盗装置GB 17 510 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GB 18100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T 18387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 kHz~30 MHzGB/T 18 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 19152 轻便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GBlT 19596-2004,IS0 8713:2002,NEQ)GB 2007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200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外部凸出物GB 20075 摩托车乘员扶手GB 24155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 24156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 24157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QC/T 67摩托车喇叭声级测量方法QC/T 742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QC/T 743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QC/T 744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QC/T 792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动机及其控制器3 术语和定义GB/T 5359.2一5359.7、GBlT 15367和GBlT 19596中所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三轮车棚喷漆的具体操作步骤
浅谈车棚喷漆工艺在大街上,我们经常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带棚三轮车,虽然都是车棚,但因其颜色的不同,在阳光下却散发着不同的光芒,这就是车棚喷漆的功劳了。
光滑均匀、透着光亮的表面几乎让人忘记了它只是个车棚。
那么,你知道它们经历了什么吗?今天小编带你去了解车棚制作工艺之一喷漆。
喷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艺,加上前期准备、后期处理共计去表面油污、去表面锈垢,磷化处理,喷漆,烘干,检查六大部分。
具体步骤:1、按一定比例调配试剂(4%氢氧化钠,4%磷酸钠,4%磷酸三钠,0.3%OP-10,0.3%乳化液)对车棚进行油污处理,时长5-8分钟。
2、用31%的工业盐酸和3%的缓蚀剂配置溶剂,在常温下对车棚进行除锈处理3-8分钟3、配置车棚磷化所需槽液,现在槽内注入3/4的水,然后加入配槽剂(25-30公斤/吨),加入热水溶解后的氢氧化钠(0.7公斤/吨),加水到所需位置。
在即将磷化时加入促进剂(0.5-0.7公斤/吨)。
对车棚表面处理5-10分钟。
4、车棚喷漆前,关于涂料,提前选好涂料种类,了解涂料性能充分搅拌涂料,调整涂料粘度,对涂料净化过滤,对涂料进行颜色调整。
关于喷枪,。
一般情况下,喷嘴口径为0.5-1.8mm,喷枪的空气压力为0.3-0.6MPa。
5、车棚喷完漆后,需要在130-140℃环境下烘干6、工作完成后,查看车棚是否已达要求。
注意事项:1、对车棚进行油污处理时,温度应控制在90-95℃,2、车棚表面进行处理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查看是否处理干净即可。
3、对车棚进行磷化处理前需对车棚进行表调处理,来达到磷化的最佳处理效果。
4、对车棚表面进行磷化处理时,需达到以下条件,总酸度 18-35点,游离酸度 0.5-1.5点,促进剂2-3点,温度 35-45℃,处理5-10分钟。
磷化后水洗应彻底,清洗后应迅速干燥。
5、磷化后要注意观察水洗,干燥后的磷化膜是否呈瓦灰色,结晶是否细致、有无斑点,以此来判定磷化效果。
6、车棚磷化清洗后,喷漆前应使车棚干燥7、对车棚表面进行处理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查看是否处理干净即可。
设备涂漆通用要求
设备涂漆通用技术要求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产品的涂漆技术要求,主要质量指标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的产品的涂漆。
若本标准规定与产品图纸相矛盾时,应以图纸要求为准。
工艺装备及专用设备亦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JB/T5946-91 工程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QB/T1588.4-93 轻工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LS02409-19729(E)3.涂漆范围、时间铸件、锻件、铆焊件的非加工表面均涂底漆(不得喷漆或刷漆的管件内表面除外)。
铸件、锻件检查合格后,应在涂底漆前进行表面处理,处理后在12小时内进行涂漆。
铆焊件应在组件最后焊接工序完成(即不再与其它件焊接)后进行(不包括现场组焊工序)。
不锈钢与碳钢连接的碳钢零部件及其连接处周围30mm范围内的不锈钢表面。
下列情况不进行涂漆。
已有保护层的金属件(如电镀、镀锌、氧化处理的零件)。
外露的进出油孔,进出水孔及其它连接面。
不锈钢、玻璃钢及需衬胶的零件表面。
零件加工表面(但零件外露不需进行装配结合的表面除外)。
标准件、已涂漆的外购件和外协件,有色金属铸件。
管接头、丝扣、铭牌、指标牌等。
零件组装时,尚需焊接的表面。
4.涂料品种及要求涂装所用底漆、腻子、面漆、稀释剂必须配套使用,具体品种按表1规定选用表1面漆的颜色按表2规定表2备注:表2中的色彩仅供公司内部参考,面漆的颜色以客户最终要求为准。
5.技术要求各种涂料、稀释剂的质量必须符合化工部标准或有关标准规定,进厂必须有质量合格证、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严禁使用过期的、变质的漆种和稀释剂。
各底漆、面漆、稀释剂应按表3配套使用。
表36.涂漆施工涂漆用具必须清洁,喷涂用压缩空气应装油水分离器,以排除压缩空气中的水分和油污,使空气净化保证喷涂质量。
涂面处理涂底漆前应对被涂面予处理,清除物面上存在的尘埃、油污、水分、铁锈、氧化皮等影响漆膜与被涂表面之间附着力的杂质,露出金属本色,使涂层与基本金属很好结合。
QTY-13-2010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唯远实业有限公司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车型的涂漆件。
本标准对以防腐蚀或装饰为目的而实施涂装的零部件的涂层及涂层的种类作了定义,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涂漆零部件的涂层外观质量要求、涂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构成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力测定方法GB/T 1764-1993 漆膜厚度测定法GB/T 1766-2008 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 1771-2007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GB/T 6739-2006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14522-2008 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涂料、橡胶材料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荧光紫外灯3 术语和定义3.1 露底漏涂或未能完全覆盖前道涂层而显材料色泽的现象。
3.2 起泡涂层表面呈现鼓起的现象。
3.3 脱落涂层从涂面呈现片状脱离现象。
3.4 锈痕涂层中产生锈点或接缝处呈现锈斑的现象。
3.5 裂纹涂层表面呈现不规则、深浅不同的断裂纹的现象。
3.6 麻点涂层表面因水、油等异物影响致使涂料不能均匀附着,产生抽缩形式的泡疤而呈凹坑的现象。
3.7 流痕喷涂在垂直面上的涂料向下流动,使漆面产生条痕的现象,严重时称为流挂。
3.8 颗粒涂层附着颗粒状物质的现象。
3.9 起皱涂层表面呈现凹凸不平且无规则折皱的现象。
3.10 桔皮涂层表面呈现桔皮状纹路的现象。
3.11 针孔涂层表面呈现针孔、小孔或毛孔的现象。
3.12 杂漆(发花)漆膜表面呈现不相溶的色点或块的现象。
3.13 碰划痕漆膜表面受外力碰、划而呈现的痕迹。
电动车喷漆培训课件
电动车喷漆培训课件电动车喷漆培训课件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和市场需求的增加,电动车喷漆技术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技能。
电动车喷漆不仅仅是简单的涂上一层颜色,更是一门综合性的技术,需要掌握一系列的知识和技巧。
本篇文章将介绍电动车喷漆培训课件的内容和重要性。
1. 电动车喷漆的基础知识首先,电动车喷漆培训课件会介绍电动车喷漆的基础知识。
这包括了喷漆的原理、工具和材料的选择,以及喷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学员需要了解喷漆的基本原理,掌握喷漆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学会选择适合的喷漆材料。
2. 喷漆准备工作在电动车喷漆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这些工作包括车身清洁、打磨和填补漆面缺陷等。
培训课件会详细介绍这些准备工作的步骤和技巧,让学员能够熟练掌握。
3. 喷漆技巧电动车喷漆的技巧是培训课件的重点内容之一。
喷漆技巧包括了喷漆的角度、压力和速度等方面的掌握。
学员需要通过实践来熟悉不同喷漆技巧的应用,以达到理想的喷漆效果。
4. 喷漆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在电动车喷漆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如喷漆不均匀、起皮、起泡等。
培训课件会列举一些常见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学员通过学习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能够在实践中更好地应对各种喷漆问题。
5. 喷漆后处理喷漆后的处理是电动车喷漆的最后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培训课件会介绍喷漆后处理的方法,包括打磨、抛光和上蜡等。
这些步骤能够使喷漆后的车身更加光滑、亮丽,并增加其耐久性。
6. 安全注意事项在电动车喷漆过程中,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培训课件会强调一些喷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佩戴防护眼镜和口罩、保持通风等。
学员需要时刻牢记这些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电动车喷漆培训课件的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了从基础知识到实践技巧的方方面面。
通过学习这些课件,学员能够系统地掌握电动车喷漆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喷漆质量。
电动车喷漆培训课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能够提升个人技能,还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为电动车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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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篷车涂装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涂装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零部件防护装饰性涂装(以下简称“涂装”)。
2引用文件2.1 GB/T 1723-1993 涂料粘度测定法2.2 GB/T 1725-2007 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2.3 GB/T 1731-1993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2.4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2.5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2.6 GB/T 1735-2009 色漆和清漆耐热性的测定2.7 GB/T 1771-2007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2.8 GB/T 1865-2009 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滤过的氙弧辐射2.9 GB/T 6739-2006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2.10 GB/T 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2.11 GB/T 9276-1996 漆层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2.12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2.13 GB/T 9753-2007-T 色漆和清漆杯突试验2.14 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2.15 GB/T 9761-2008 色漆和清漆色漆的目视比色2.16 GB/T 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2.17 GB/T 13893-2008色漆和清漆耐湿性的测定连续冷凝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起泡:涂层表面呈现鼓包的现象。
3.2 针孔:涂层表面呈现针状小孔或毛孔的现象。
3.3 起皱:涂层表面呈现凹凸不平且无规则线状折皱的现象。
3.4 桔皮:涂层表面呈现桔皮状纹路的现象。
3.5 露底:未能完全覆盖前道涂层或材料色泽的现象。
3.6 裂纹:漆膜表面呈现不规则、深浅不同断裂纹路的现象。
3.7 脱落:漆膜从涂面呈现片状脱离的现象。
3.8 凹陷:涂层表面因水、油等异物影响致使涂料不能均匀附着、产生抽缩形式泡疤而呈现凹坑现象。
3.9 异色斑点:漆膜表面呈现不相溶的不同颜色斑点的现象。
3.10 砂纸纹:涂装干燥后,面漆仍可清楚地见到砂纸打磨纹的现象。
3.11 碰伤:漆膜表面受外力碰撞而呈伤痕的现象。
3.12 刮伤:漆膜表面受外力刮划而呈伤痕的现象。
3.13 失光:漆膜干燥后,表面暗淡、模糊、光泽感不足的现象。
3.14 色斑:漆膜上有斑点的颜色不均匀或丝状、线状的颜色不均匀,而且从漆膜表面到底层颜色逐渐变化。
3.15 耐酸:零部件在酸性(PH<7)介质下的抗腐蚀能力。
3.16 耐碱:零部件在碱性(PH>7)介质下的抗腐蚀能力。
3.17 PH 值:氢离子活度+H α(或近似地用浓度)的常用对数的负值,即PH =+-H αlog 。
3.18 原漆:原料分很高的、浆状的色漆,使用前需加适量的清油调稀。
3.19 色漆:含有颜料的一类涂料,涂于底材时,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不透明漆膜 3.20 底漆:多层涂装时,直接涂到底材上的涂料 3.21 面漆:多层涂装时,直接涂于最上层的色漆或清漆。
3.22 清漆:不含着色物质的一类涂料,涂于底材时,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透明漆膜,通常可用作罩光漆。
3.23 透明漆:含有着色物质的、透明的涂料,它是在清漆中加入醇溶性、油溶性染料或少量有机着色颜料调制成的3.24 照度(Lx 或Lux ):指物体被照亮的程度,用单位面积所接受的光通量来表示,单位为勒 [克斯](Lux ,lx)。
照度是以垂直面所接受的光通量为标准,若倾斜照射则照度下降。
3.25 固化:用加热或化学的方法使涂层发生缩合或聚合的过程。
3.26 光泽:表面的一种光学特性,以其反射光的能力来表示,此处表示光泽的百分数是指被测试样反射光量与标准板反射光量的比值。
4 职责4.1 PMC 部负责执行本标准要求内容。
4.2 品管部负责对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
5 过程方法和要求5.1涂料的要求5.1.1 涂料的粘度、固体含量、漆膜性能见表1、表2;电泳漆性能见表3;粉末涂料性能见表4。
表1 原漆粘度、固体含量表2 漆膜性能表3 电泳漆性能表4 粉末涂料性能表5 光固化涂料性能参数5.1.2 涂料中镉,铅汞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的规定。
5.2 预处理要求5.2.1 涂漆零部件的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腐蚀、碰伤、刮伤、凹痕和变形等缺陷。
5.2.2 黑色金属零部件在涂漆前需进行除油、除锈、除氧化皮以及其他不良附着物,并进行磷化处理;有色金属需进行钝化处理。
5.2.3 除油后的零部件不应有油脂、乳浊液等污物,其表面应能被水完全润湿;除锈后的零部件不应有目视可见的氧化物、锈迹、过腐蚀现象,其表面应色泽均匀;喷丸处理后的零部件不应有漏喷、磨料粘附、氧化皮及油污,其表面应露出金属本色或浅灰色,且色泽均匀一致。
5.2.4 经磷化处理后的黑色金属零部件表面颜色为浅灰色至深灰色,膜层应结晶致密、连续和均匀,其膜厚应为2um~6um。
经钝化处理的有色金属零部件表面应均匀细致的附着一层均匀彩色氧化膜,其膜厚应为4um~5um。
5.2.5 经磷化处理后,零部件不允许出现下列缺陷:5.2.5.1 疏松的磷化膜层;5.2.5.2 有锈蚀或绿斑;5.2.5.3 局部无磷化膜(焊缝的气孔和夹渣处除外);5.2.5.4表面严重挂灰。
5.2.5.6 经磷化处理后,零部件允许出现下列缺陷:a)轻微的水迹,镲白及挂灰现象;b)由于局部热处理,焊接以及表面加工状态的不同造成颜色和结晶不均匀;c)在焊缝的气孔和夹渣处无磷化膜。
5.2.5.7磷化膜的耐蚀性能按GB/T 6807-2001规定,浸泽1h后基体金属不应出现锈蚀点,磷化与涂漆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4h。
5.2.5.8 钝化处理后的有色金属零部件按规定,经48h NSS试验后,白色和黑色腐蚀面积不应大于30%。
5.3涂装种类和等级涂装的种类、底材、质量等级及性能见表6。
表6 种类、底材及质量等级5.4 涂装外观性能及等级5.4.1 金属零部件外观性能及等级要求见表7。
表7 金属零部件外观性能及等级5.4.2 塑料件涂装前要进行脱脂、去应力、除静电等处理。
涂装后外观性能及等级要求见表8。
表8 塑料件外观性能及等级5.5 涂膜的理化性能5.5.1 钢铁材质上涂膜的理化性能见表9。
表9 钢铁材质上涂膜的理化性能5.5.2 铝材质上涂膜的理化性能见表10。
表10 铝材质上涂膜的理化性能5.5.3 锌材质上涂膜的理化性能见表11。
表11锌材质上涂膜的理化性能5.5.4 ABS材质上涂膜的理化性能见表12。
表12 ABS材质上涂膜的理化性能5.5.5 聚丙烯材质上涂膜的理化性能见表13。
表13聚丙烯材质上涂膜的理化性能表13聚丙烯材质上涂膜的理化性能(续)5.5.6 标准样板上涂膜要求漆膜理化性能中若某些指标或零部件(成品)不方便直接.使用成品进行检测,可经协商使用标准板检测,其性能见表14。
表14 标准板上涂膜的理化性能5.6试验方法5.6.1制样5.6.1 标准样板尺寸要求为:5.6.1.1 钢板,mm:50×120×0.8~1.2;5.6.1.2 铝板,mm:50×120×1~2;5.6.1.3 锌板,mm:50×120×1~2;5.6.1.4 ABS 板,mm:50×120×2.5~3;5.6.1.5 PP 板,mm:50×120×2.5~3。
5.6.2 涂装状态要求采用零部件或标准样板检测时,被测试样表面涂装状态应与零部件成品涂装状态相同。
试样按实际生产工艺涂装在干净的室内放置24h。
5.6.3原漆粘度按GB/T 1723-1993中图2 的规定进行。
5.6.4 固体含量按GB/T 1725-2007 的规定进行。
5.6.5 PH值采用PH试纸进行。
5.6.6漆膜厚度按GB/T 13452.2-2008 的规定进行。
5.6.7杯突试验按GB/T 9753-2007的规定进行。
5.6.8 光固化涂料冷热循环试验用高低温湿热交变试验箱进行,先在﹣25℃下冷冻2 h后放置室温,然后在80℃下恒温2 h,循环3次共12 h,目视。
5.6.9漆膜光泽按GB/T 9754-2007 的规定进行。
5.6.10颜色及色差将试样与标准板在相同的条件下制备漆膜,待漆膜实干后,将两板重叠1/4面积,在天然散射光线下,眼睛距样板30 cm~50cm,夹角约成120°~140°,按GB/T 9761-1988的规定进行。
5.6.11外观按GB/T 9761-2008的规定与标准色板对照。
5.6.12耐蚀性按GB/T 1771-2007的规定进行。
5.6.13人工促进耐侯性按GB/T 1865-2009的规定进行。
5.6.14户外暴露按GB/T 9276-1996的规定进行。
5.6.15光泽残存率按GB/T 9754-2008 的规定进行。
5.6.16 附着性按GB/T 9286-1998(划格法)的规定进行。
5.6.17耐冲击按GB/T 1732-1993的规定进行。
5.6.18 耐湿性按GB/T 13893-2008的规定进行。
5.6.19 耐水性按GB/T 1733-1993中甲法的规定进行。
5.6.20 耐混合二甲苯性试验用棉纱布浸上二甲苯∶丁醇=6∶4的混合溶液,在漆膜上来回擦8次后,目视。
5.6.21硬度硬度测试采用国内常用的中华牌高级绘图铅笔,其笔心呈圆头,按GB/T 6739-2006的规定进行。
5.6.22柔韧性按GB/T 1731-1993的规定进行。
5.6.23耐高温性5.6.23.1 消声器耐高温性试验试样应在常温进入马弗炉,关上炉门,接通电源随炉一起升温至规定温度然后开始计时,保温5h后,关闭电源,打开炉门,让试样随炉冷却至250℃以下取出,置于常温下自然冷却(不可浸水急冷),冷却至常温方按GB/T 1735-2009的规定进行。
5.6.23.2 其余耐高温性按GB/T 1735-2009的规定进行。
5.7检验规则5.7.1 出厂检验涂料及涂装后的零部件应经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后方能入厂。
5.7.2 入厂检验入厂检验由验收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
5.7.2.1 涂料入厂检验后每批抽取30g~50g作为检测取样;涂装零部件检验按交验批数量的5%~10%进行抽检,如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抽取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则视该批为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