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_(V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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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方案

新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方案

2017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资料汇编(V 1.0)目录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 (2)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 900-2010) (32)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45)四、《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 854-2012) (49)五、《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深圳2012) (56)六、《重庆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2016) (74)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4.作业区组成4.1作业区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组成,如图1所示。

a) 占用车行道的作业区 b)占用路肩的作业区图1 作业区组成图S——警告区——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LSH——缓冲区G——工作区——下游过渡区LXZ——终止区4.2作业区的限速值不应大于表1规定的值,限速过渡的差不宜超过20km/h,可按每200m降20km/h设置。

表1 作业区限速值4.3 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警告区最小长度4.4上游过渡区长度根据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取值宜按照GB5768.3渐变段长度的规定。

当作业区位于隧道内时,上游过渡区应适当延长。

作业区位于路肩时,上游过渡区长度可按以上数值的三分之一选取。

4.5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4.6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性确定。

4.7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4.8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终止区的最小长度5.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5.1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5.1.1一般规定5.1.1.1由于道路作业而设置的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为橙色或荧光橙色;临时指示和禁令标志,底色不变。

照明条件不好、能见度差的作业区,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宜采用荧光橙色。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

ICS93.080.99R 84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00—2010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Specification of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urban road work2010-10-17发布2011-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2)5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设计流程 (3)附录A(资料性附录) 施工作业控制区相关道路区域 (6)附录B(资料性附录) 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 (9)参考文献 (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洁、顾金刚、王建强、邱红桐、俞春俊。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原则、交通组织要求、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施工方案要求、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和交通组织设计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路段及周边路网的交通组织,不适用于临时和移动施工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road work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为了降低占道施工作业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对策,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

ICS 93.080.99R 84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G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00—2010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Specification of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urban road work2010 - 10 - 17发布 2011 - 01 -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2)5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设计流程 (3)附录A(资料性附录)施工作业控制区相关道路区域 (6)附录B(资料性附录)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 (9)参考文献 (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洁、顾金刚、王建强、邱红桐、俞春俊。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原则、交通组织要求、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施工方案要求、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和交通组织设计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路段及周边路网的交通组织,不适用于临时和移动施工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road work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为了降低占道施工作业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对策,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施工区域划分施工道路布置

施工区域划分施工道路布置

施工区域划分施工道路布置一、施工区域划分(一)三区划分1、工地平面图划分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作业区应提前进行合理分区,且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各区域之间设置门禁系统,并应设置导向、警示、定位、宣传等标识。

2、保安室工地人员流线(1)施工之前应合理设置工地内道路流线,做到人车分离、人员及车辆有各自的入口及通道。

(2)根据工地实际情况,人员应通过闸口进入住宿区或办公区,再通过住宿区或办公区门禁进入施工区;小型车辆应从办公区停车场进入后,人员通过门禁进入办公区后方可通过办公区门禁进入施工区;运输车辆应从大门进入,经过地磅秤、冲洗区后方可进入施工区。

(二)工地封闭1、工地大门(1)工地大门作为车辆通行使用,禁止人员通行。

(2)工地大门宽宜为6m-8m,高度2.5m。

宽度大于6m时,大门左右两边红色彩条宽度不变。

(3)工地大门一侧设置集保安室及人员入口闸机,闸机一侧设置工程概况,大门一侧设置工程效果图或大门一侧设置工程效果图与工程概况图,另一侧设置保安室及人员入口闸机,闸机旁围墙上设置公司LOGO。

2、工地大门标识牌在工地大门外设置统一样式标识牌,包括但不限于共享单车禁止入内、文明施工、进场须知、安全标语、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等。

3、工地围墙(1)施工区围墙优先采用定型化钢结构式围墙或成品预制式围墙,减少使用水泥砖砌,达到重复使用、节能环保。

如现场有条件,也可利用原有建筑围墙。

(2)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封闭围挡。

当围墙样式与业主或当地政府法规有冲突时,按照业主要求或当地法规执行。

(3)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

4、工地大门及闸口两侧围墙立柱高度为3m。

5、围墙立柱基础采用混凝土,并预埋Ф12钢筋,预埋件与钢板焊接连接。

6、围墙图案设置为:一组企业形象LOGO墙、一组广告图、一组安全标语、一组广告图。

以此为标准循环。

4、门禁系统(1)门禁系统位于工地大门一侧,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打卡登记方可进入,杜绝闲杂人等。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_(V_1.0)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_(V_1.0)

2017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资料汇编(V 1.0)目录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 (2)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GA/T 900-2010) (32)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GB 51038-2015) (45)四、《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 854-2012) (49)五、《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2012) (56)六、《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设计规》(征求意见稿2016) (74)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4.作业区组成4.1作业区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组成,如图1所示。

a) 占用车行道的作业区 b)占用路肩的作业区图1 作业区组成图S——警告区——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LSH——缓冲区G——工作区——下游过渡区LXZ——终止区4.2作业区的限速值不应大于表1规定的值,限速过渡的差不宜超过20km/h,可按每200m降20km/h设置。

表1 作业区限速值4.3 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警告区最小长度4.4上游过渡区长度根据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取值宜按照GB5768.3渐变段长度的规定。

当作业区位于隧道时,上游过渡区应适当延长。

作业区位于路肩时,上游过渡区长度可按以上数值的三分之一选取。

4.5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4.6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性确定。

4.7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4.8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终止区的最小长度5.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5.1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5.1.1一般规定5.1.1.1由于道路作业而设置的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为橙色或荧光橙色;临时指示和禁令标志,底色不变。

照明条件不好、能见度差的作业区,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宜采用荧光橙色。

路基施工安全规定(2篇)

路基施工安全规定(2篇)

路基施工安全规定1翻挖路面应注意来往行人、商店橱窗,避免石块弹伤行人或橱窗玻璃。

2使用撬棒时,撬棒另一头应套橡皮管,防止击伤头部、肩部。

严禁用脚踩方法撬挖,防止跌伤。

撬棒不用时应放平摆稳,防止倾倒伤人。

3榔头木柄安装必须牢固,凿子应经常检查,凿子顶面出现毛边应及时更换。

4敲榔头与挾钳者不得面对面作业,应成垂直角度,严禁一手单敲或左右乱挥,严禁使用三把榔头一把凿子的作业方法。

5搬运旧沥青块时应注意裂缝,大块沥青应敲小后再搬,防止断裂落下砸伤脚。

铁钎入土深度不得超过0.3m,防止碰坏地下管线。

6空压机、榔头机应有专人管理,经常检查,不得带病使用。

空压机枪头螺丝应拧紧,防止皮管脱落伤人。

榔头机应摆放平稳,不得将其它工具搁放在榔头机上,以防震动落下,弹起伤人。

7高压泵与千斤顶联动工作时,必须经常观察压力表指针读数,严禁压力超过允许限值。

8各种机具仪器必须由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

9顶伸和退镐的油门应严格区分,以免发生事故。

10钢板桩、铁撑柱、撑板等设备保持完好,每天操作前检查铁撑柱是否松动。

11卸管子、工具、升降土斗时必须垂直,转向要控制慢速,坑内操作人员不许在吊钩下站立。

卸下物件,在离地0.5m以下时才许操作人员扶物就位。

起吊物件要有专人指挥。

1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内燃打夯机的性能、原理及操作方法,并经常进行检修保养。

13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器,防止他人误操作,离开时应关闭油门、电源。

14操作时不得将头和胸部应远离内燃夯机的上方,操作姿势正确。

15不得在斜坡、坚硬场地、软硬不匀或高低不平的场地进行夯实,以防内燃夯侧倒翻,造成事故。

16操作人员精神应集中,扶推机柄,两人操作要互相配合好,要注意行夯路线,前后照应。

路基施工安全规定(2)路基施工是道路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施工过程中最基础的工程之一。

为了确保路基施工的安全性,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路基施工安全规定。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总计____字。

城市道路施工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总体要求

城市道路施工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总体要求
(9)解除限速标志
• 设置在道路作业终止区的末端,距施工工程的距离参见下表:
限制车速(v)
终止区长度(L)
km/h
m
≤50
10~30
50~80
30~35
表4:终止区长度
三、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 设施设置示例
1、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示意图见图B.1.
•图B.1 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示意图
(2)施工作业控制区照明
• 夜间没有恢复正常交通功能的施工作业控制区,应 满足作业照明需求.
(3)施工警告灯
• 夜间没有恢复正常交通功能的施工作业控制区,应 在围挡、路栏或锥形交通标顶端处每隔20m左右设 置高亮度的施工警告灯.
• 警告灯应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必 须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设置高度距离地面1.2m为 宜,受条件限制时不m
v≤50
L≥40
50<v≤70
40<L≤100
70<v≤80
100<L≤300
表1:警示区长度
(8)限速标志
• 设置位置位于道路施工标志下游.快速路、主干路上的施 工路段限制车速可设置为60km/h、40km/h或更低,次干路、 支路限制车速可设置为30km/h或更低.
(3)上游过渡区
上游过渡区位于警示区下游,用于引导交通流进入允许通 行道路的区域.长度根据施工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 定,取值参见GB 5768.3-2009中6.2.2的规定,详见下表:
设计时速 (KM/H)
30 40 60 80 100
围蔽一条车道 围蔽两条车 (按3.5米计) 道(按7米计)
锥形交通路标间距最大值(L)m
渐变段
非渐变段
2
2

市政工程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市政工程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市政工程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市政工程路面的施工和验收,如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桥梁等。

材料选择
路面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在选择沥青混凝土时,应根据环境温度和交通量的要求选择不同级别的沥青。

同时,在材料的使用中应注意保持材料的干燥状态,避免受潮。

设计要求
路面设计应满足安全、舒适、经济、美观、环保的要求。

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土壤、地形和交通量等要素确定路面设计厚度、结构类型、配筋布置、排水类型等。

施工技术
基础工程
在进行路面施工前,需要进行基础工程,包括路面基层、基础和排水系统建设等。

在基础工程中,需要做好土壤的密实度控制,保证路面基层和基础的承载力。

线路布设和摆放缝隙
在进行路面摆放时,需要注意合理的摆放和布置,保证缝隙的位置和数量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线路进行准确定位和预留。

铺设施工
路面施工应采用适当的施工工艺和材料铺设路面,保证路面的平整度和平整度。

同时,必须控制施工温度、湿度、时机和施工质量等因素,以确保路面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
路面施工后应进行验收,对路面质量进行评估。

验收主要从平整度、密实度、结构是否符合设计等方面进行评定。

结论
本规范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市政工程路面施工,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稳定。

施工方应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市政工程路面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保障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和行车安全。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

ICS93.080.99R 84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00—2010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Specification of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urban road work2010-10-17发布2011-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2)5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设计流程 (3)附录A(资料性附录) 施工作业控制区相关道路区域 (6)附录B(资料性附录) 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 (9)参考文献 (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洁、顾金刚、王建强、邱红桐、俞春俊。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原则、交通组织要求、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施工方案要求、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和交通组织设计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路段及周边路网的交通组织,不适用于临时和移动施工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road work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为了降低占道施工作业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对策,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

精品管理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资料汇编(V )目录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 900-2010)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 854-2012)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深圳2012)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重庆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2016)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4.作业区组成作业区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组成,如图1所示。

a) 占用车行道的作业区 b)占用路肩的作业区图1 作业区组成图S——警告区L——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SH——缓冲区G——工作区L——下游过渡区XZ——终止区作业区的限速值不应大于表1规定的值,限速过渡的差不宜超过20km/h,可按每200m降20km/h设置。

表1 作业区限速值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警告区最小长度上游过渡区长度根据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取值宜按照渐变段长度的规定。

当作业区位于隧道内时,上游过渡区应适当延长。

作业区位于路肩时,上游过渡区长度可按以上数值的三分之一选取。

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性确定。

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终止区的最小长度5.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一般规定由于道路作业而设置的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为橙色或荧光橙色;临时指示和禁令标志,底色不变。

照明条件不好、能见度差的作业区,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宜采用荧光橙色。

作业区临时标志均可采用主动发光标志。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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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资料汇编(V )目录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 900-2010)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 854-2012)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深圳2012)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重庆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2016)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4.作业区组成作业区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组成,如图1所示。

a) 占用车行道的作业区 b)占用路肩的作业区图1 作业区组成图S——警告区L——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SH——缓冲区G——工作区L——下游过渡区XZ——终止区作业区的限速值不应大于表1规定的值,限速过渡的差不宜超过20km/h,可按每200m降20km/h设置。

表1 作业区限速值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警告区最小长度上游过渡区长度根据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取值宜按照渐变段长度的规定。

当作业区位于隧道内时,上游过渡区应适当延长。

作业区位于路肩时,上游过渡区长度可按以上数值的三分之一选取。

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性确定。

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终止区的最小长度5.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一般规定由于道路作业而设置的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为橙色或荧光橙色;临时指示和禁令标志,底色不变。

照明条件不好、能见度差的作业区,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宜采用荧光橙色。

作业区临时标志均可采用主动发光标志。

城市道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城市道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总则1.0.1为提高城市道路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做到项目管理规范、组织科学、施工标准化,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xx省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0.3城市道路工程文明施工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xx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文明施工Civilizedconstruction项目管理规范,组织科学,施工标准化、智能化,作业区整洁、美观、环境优美。

2.0.2围挡Enclosure围挡是为使作业区成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而将工程作业区与外部环境隔离的设施。

2.0.3通透性围挡Permeabilityenclosure面层采用铁丝网制作能够透视的围挡。

2.0.4绿篱围挡Hedgerowenclosure利用绿色植物或仿绿色植物材料制作成的围挡。

2.0.5建筑信息模型(BIM)BuildingInfbnnationModel(BIM)在建设工程及设施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简称模型。

2.0.6绿色施工Greenconstruction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3基本规定3.0.1施工企业应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

3.0.2项目部应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并应经上一级安全管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审批。

3.0.3项目部应组织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交底,并留存记录。

3.0.4施工企业应按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3.0.5企业宜进行Vi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并在施工现场进行标准化应用,作业区人员服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精神面貌,工作服应标识企业名称。

城市道路施工规范

城市道路施工规范

城市道路施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1991年8月1日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17号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12月23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一九九一年三月四日主要符号一、道路通行能力k——设计高峰小时交通量与年平均日交通量的比值;Nb——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veh/(h•m));Nbt——在tf时间段内通过观测断面的自行车辆数(veh);Nda——设计年限的年平均日交通量(pcu/d);Ne——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e——折减后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el——设有专用左转车道时,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er——设有专用右转车道时,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elr——设有专用左转与专用右转车道时,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h——设计小时交通量(pcu/h);N1——专用左转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le——本面进口道左转车的设计通过量(pcu/h);N’le——不折减本面各种直行车道设计通行能力的对面左转车数(pcu/h);Nm——一条机动车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p——一条机动车车道的路段可能通行能力(pcu/h);Npb——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可能通行能力(veh/(h•m));Nr——专用右转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s——一条直行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sl——一条直左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slr——一条直左右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sr——一条直右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ns——本面各种直行车道数;tc——信号周期(s);tf——连续车流通过观测断面的时间段(s);tg——信号周期内的绿灯时间(s);tgh——绿灯小时(h);ti——连续车流平均车头间隔时间(s/pcu);tis——直行或右行车辆通过停止线的平均间隔时间(s/pcu);t1——变为绿灯后第一辆车启动并通过停止线的时间(s);αb——自行车道的道路分类系数;αc——机动车道通行能力的道路分类系数;β1——左转车占本面进口道车辆的比例;β’1——直左车道中左转车所占比例;βr——右转车占本面进口道车辆的比例;δ——主要方向交通量与断面交通量的比值;ψs——直行车道通行能力折减系数;ψw——交织长度修正系数。

路基施工一般安全规定

路基施工一般安全规定

路基施工一般安全规定
在进行路基施工时,一般需要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 工地围栏: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合适的围栏,以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并防止外部人员进入,减少意外发生的风险。

2. 施工区域标示: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标示牌和标志,向过往车辆和行人提醒施工正在进行中,确保他们能够注意到施工区域的存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 安全设备:施工区域内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反光衣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短期交通措施:在施工区附近的道路上设置合适的短期交通措施,如临时交通标志、临时交通指示、交通管制等,确保交通流畅同时保证施工区的安全。

5. 培训和管理: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体系。

同时,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安全规范。

6. 靠近施工区域的设备和车辆:设备和车辆应该被合理停放,避免对施工区域和道路交通造成影响,减少意外风险。

7. 物料堆放:堆放的物料应尽量远离施工人员活动区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8. 防火安全:施工区域内应采取防火措施,如安装灭火器、清理易燃物等,防止火灾发生。

9. 安全监测: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10. 恶劣天气的处理: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大雨、暴风雪等,应暂停施工活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新都道路工程施工规格标准

新都道路工程施工规格标准

新都道路工程施工规格标准一、总则为保障新都道路的安全、舒适、高效使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都道路的建设、改建和维护工程施工。

二、施工单位资质1. 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规定标准,拥有合格的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

2.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三、施工前准备1. 施工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报批后方可开工。

2. 施工现场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办理相关手续、搭建施工设施、清理现场等。

3. 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四、施工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道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防止垃圾和材料堆积,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

3.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交通。

4.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管制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5. 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6. 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车辆的良好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避免发生事故。

五、施工质量检查1. 施工单位应派专人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2. 施工单位应配备完整的检测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六、工程竣工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竣工资料,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2. 竣工后应做好工程验收和保修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道路的使用安全和舒适。

七、总结本规范适用于新都道路工程的施工,规定了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施工前准备、施工要求、施工质量检查、工程竣工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范执行,确保新都道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规范最新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规范最新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 施的设置规范
设置位置
施工作业区 域入口处
施工作业区 域周边道路
施工作业区 域出口处
施工作业区 域内部道路
设置方式
施工作业区设置:根据施工范围、 工期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施工作业区, 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交通安全设施:在施工作业区域附 近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如防 撞护栏、减速带等,提高道路安全 性能。
作业区边缘警示 灯应设置在作业 区边缘线的位置 上,不得妨碍交 通。
作业区边缘警示 灯应采用高亮度 LED灯具,颜色 为黄色或红色。
作业区边缘警示 灯应具有防水、 防尘等功能,以 保证在恶劣天气 下正常工作。
设置时间
白天施工:设置警示牌、施 工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夜间施工:22:00-次日6:00, 应设置黄色警示灯
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
定期巡查:对城市 道路施工作业交通 防护措施进行定期 巡查,确保其完好 有效。
及时修复:发现破 损、移位等情况时, 应及时进行修复和 调整。
严格执法:对违反 交通管理规定的行 为进行严厉打击, 确保施工作业区域 的安全。
强化监管:加强对 施工单位的管理和 监督,确保其按照 相关规定设置和维 护交通防护措施。
制定更加严格的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明确责任和义务。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修订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 验
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共同 推进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
保障交通安全
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提高道路施工效率和质量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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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5 双向两车道道路封闭其中一条城车市道道路设施工置作业规示交范例通防护措施设置
• 6、完全封闭施工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见图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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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6 完全封闭施工交通管理设施城设市道置路施示工例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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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道围蔽设施示例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 规范
30
60
82.3
162.6
40
80
175
0
8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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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8
437.5
100
•表2:上游过渡区长度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 规范
(4)缓冲区
缓冲区位于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防止车辆误闯 入工作区的缓冲区域。长度根据道路限制车速确定,详见 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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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车速(v) km/h <40 40 6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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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围蔽设施示例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 规范
• 规范围蔽要素:提前设置防护水马或围蔽护栏; 提前设置行车导向标志牌;采用规范围蔽设施围 蔽;围蔽设施上设置行车导向标志牌;围蔽板或 路栏上设置黄闪灯;围蔽板上张贴占用(挖掘) 道路许可证(复印件)并悬挂施工信息铭牌(含 施工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起止 时间、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 应对规范:当道路施工需要分幅围蔽或者在原有道路旁设 置疏解便道时,必须将疏解便道按照永久道路标准设置, 并达到通车要求后,才可以进行施工围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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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 规范
2、道路施工拆除了原有交通设施
• 如图所示,由于道路施工,导致原来的道路安全设施缺失 (图中即为防撞消能桶、地面导流标线等),存在严重交

道路工程现场规章制度

道路工程现场规章制度

道路工程现场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现场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规范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备齐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合同,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分区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避免外来人员闲逛。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使用,确保施工工程按时完工。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危险源排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定期排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迅速应对各种问题。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促进绿色施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标准和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和培训,确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达标。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制度,规范施工现场的环境,注重施工现场的卫生和文明,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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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资料汇编(V 1.0)目录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 (2)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GA/T 900-2010) (32)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GB 51038-2015) (45)四、《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 854-2012) (49)五、《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2012) (56)六、《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设计规》(征求意见稿2016) (74)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4.作业区组成4.1作业区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组成,如图1所示。

a) 占用车行道的作业区 b)占用路肩的作业区图1 作业区组成图S——警告区——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LSH——缓冲区G——工作区——下游过渡区LXZ——终止区4.2作业区的限速值不应大于表1规定的值,限速过渡的差不宜超过20km/h,可按每200m降20km/h设置。

表1 作业区限速值4.3 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警告区最小长度4.4上游过渡区长度根据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取值宜按照GB5768.3渐变段长度的规定。

当作业区位于隧道时,上游过渡区应适当延长。

作业区位于路肩时,上游过渡区长度可按以上数值的三分之一选取。

4.5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4.6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性确定。

4.7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4.8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终止区的最小长度5.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5.1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5.1.1一般规定5.1.1.1由于道路作业而设置的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为橙色或荧光橙色;临时指示和禁令标志,底色不变。

照明条件不好、能见度差的作业区,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宜采用荧光橙色。

作业区临时标志均可采用主动发光标志。

5.1.1.2作业区交通标志宜采用GB/T183-2012中Ⅴ类、Ⅳ类反光膜。

5.1.1.3设置于警告区的标志尺寸根据该路段的设计速度确定,设置于作业区其他位置的标志尺寸根据作业区的限制速度确定。

标志制作图例参见附录A。

5.1.1.4作业区交通标志应易于搬动和运输、能简单快速地安装和拆除,安装后结构稳定。

5.1.2施工标志施工标志和相关辅助标志设置于作业区。

作业区距离标志,如图2a),用以预告距离作业区的长度,设置于警告区起点附近,辅助标志上的数字宜取警告区长度值。

作业区长度标志,如图2b),用以预告作业路段长度,设置于缓冲区起点附近,辅助标志上的数字宜取缓冲区长度与工作区长度之和。

作业区结束标志,如图2c),用以说明作业区结束位置,设置于终止区之后。

辅助标志上的数字应取整。

图2 施工标志示例5.1.3车道数变少标志根据作业区车道封闭情况,选择车道数变少标志图案,如图3,设置于警告区中点附近。

图3 车道数变少5.1.4改道标志用以告示车辆改道行驶,用于借用对向车道或改道于便道的作业区,设置于警告区中点附近。

图4 改道图4a)用于作业方向道路完全封闭、车辆借用对向车道或便道通行时。

图4b)用于作业方向道路未完全封闭,一部分车辆借用对向车道通行,一部分车辆在原方向车道行驶的情况。

图4c)用于作业方向道路完全封闭、车辆借用同向便道通行时。

5.1.5橙色箭头标志用以指示车辆离开作业区所在道路、绕过作业区返回到原路的绕行路径,如图5。

橙色箭头附着于绕行路线沿线原有指路标志的支撑结构上,箭头指向绕行路线的方向。

箭头的高度宜不小于所附着指路标志的字高。

图5 橙色箭头5.1.6绕行标志用以指示前方道路作业封闭的绕行路线,如图6。

设置于作业封闭路段前方的交叉口前,用黑色箭头表示绕行路线。

图6 绕行5.1.7线形诱导标用以引导作业区行车方向,提示道路使用者前方线形(行驶方向)变化,注意谨慎驾驶。

图7设置于作业区线形(行驶方向)变化处,图8设置于作业区隔离设施端部、渠化设施端部等处。

基本单元尺寸取值按照GB5768.2的相关规定执行。

图7 线形诱导标图8 竖向线形诱导标5.1.8注意交通引导人员标志用以告示前方有交通引导人员指挥作业区路段的交通,设置于交通引导人员之前至少100m处。

图9 注意交通引导人员5.1.9出口关闭标志用以表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出口因作业关闭的情况,宜附着于关闭出口的2km、1km、50m出口预告标志和出口标志上,字高不低于50cm。

根据需要,可于关闭出口的前一个出口前增加设置,并以辅助标志说明关闭出口的名称或编号。

图10 出口关闭5.1.10出口标志当作业区影响驾驶人对出口的判断时,用以指示出口,可根据需要设置。

字高不低于50cm。

可以辅助标志说明出口的名称或编号。

图11 出口5.1.11行人、非机动车通道标志当作业区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时,用以指示临时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绕行通道,设置于绕行通道前适当位置。

图12 行人、非机动车通道5.1.12 移动性作业标志用以警告前方道路有作业车正在作业,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或变换车道行驶。

移动性作业标志悬挂或安装于工程车或机械之后部,也可单独设置于移动作业区前。

单独设置时标志边长不应小于100cm,下缘距离地面应不小于0.5m。

标志为橙色底黑色图案,背面斜插色旗两面,如图13。

移动性作业标志安装于工程车后部示例如图14。

单位为厘米。

图13 移动性作业图14 移动性作业标志安装于工程车后部示例5.2作业区道路交通标线5.2.1 作业区交通标线为临时性标线,用于管制和引导作业期间的交通流。

5.2.2 作业区交通标线应根据作业区交通组织的需要,按照GB5768.3的相应规定选用。

5.2.3作业区交通标线颜色为橙色,尺寸应符合GB5768.3的规定。

5.2.4夜间尤照明的作业区应采用反光标线材料。

6.作业区布置的一般规定6.1作业区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是针对作业期间设置的临时性设施,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拆除并恢复原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

其他设施参见附录B。

6.2作业区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时,应从警告区开始,向终止区推进。

移除顺序应与设置顺序相反。

6.3公路上与作业区相邻的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0m,城市道路上不应小于2.75m,否则应封闭该车道。

6.4除移动作业外,必须设置渠化设施分隔作业区域和交通流。

分隔对向交通流时宜使用活动护栏,可使用塑料注水(砂)隔离栏,条件不具备时也可使用交通锥、交通桶或交通柱。

6.5渠化设施的设置围包括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及下游过渡区,按图1摆放。

交通锥、交通桶、交通柱的间距不宜大于10m,在上游过渡区宜适当加密。

位于道路交叉围的作业区和临时作业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下游过渡区的渠化设施的设置。

6.6 除移动作业区外,作业区应根据实际交通组织设置作业区交通标志:a)警告区起点应设置作业区距离标志,预告作业区位置;b)作业区车道数减少时,应设置车道数变少标志;c)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或便道通行时,应设置改道标志;d)上游过渡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线形诱导标或可变箭头信号;e)作业区较长时,缓冲区起点宜设置作业区长度标志;f)工作区前应设置路栏;j)终止区末端宜设置作业区结束标志;h)需要绕行其他道路的作业区交通组织,应设置橙色箭头或绕行标志;i)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其他作业区标志;j)临时作业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作业区距离标志与上游过渡区的距离,并简化车道数变少标志、改道标志、作业区长度标志、作业区结束标志的设置。

6.7在上游过渡区的起点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在缓冲区和工作区可根据需要重复设置;终止区末端对作业区的速度限制应予解除;原路段限速值与作业区限速值差值较大时,宜进行限速过渡。

如图15。

位于交叉口的作业区、临时作业区和移动作业区可简化限速标志设置。

图15作业区限速标志设置的示例6.8尤中间带路段侧车道的作业区和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的作业区,对向应设置作业区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

6.9长期作业区,已有交通标志和标线适用于道路作业期间交通通行时,应予以保留并维持整个作业期其良好状态;已有交通标志和标线与作业期间交通组织冲突时,应予以去除或遮挡。

6.10移动作业区应在移动作业车上安装移动性作业标志或可变箭头信号,并宜配备交通引导人员或在移动作业车后方设置安装有移动性作业标志或可变箭头信号的保护车辆,也可在移动作业车上配备车载防撞垫。

6.11作业区夜间宜设置照明或主动发光标志,除移动作业区外,同时应设置施工警告灯。

施工警告灯应设置在路栏顶部,同时宜设置在渠化设施的顶部,也可同时设置在围绕工作区的其他设施上。

设置间距不宜大于20m,高度宜为1.2m且不应低于1.0m。

6.12作业区附近存在隧道、急弯、陡坡、铁路道口、视线不良等路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相应的标志。

9.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要求9.1一般规定9.1.1长期作业区宜采用围挡将工作区与交通流分隔,围挡的高度不小于1.8m,距离交叉口20m围、距离地面0.8m以上的部分应采用网状或者镂空等通透式围挡。

9.1.2作业区标志可附着在路灯杆或设置在支架上,设置在支架上时应保证其可见性。

9.1.3城市道路上作业区布置,应减少对非机动车、行人的影响。

作业区占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宜提供另外的人行通道或非机动车通道。

9.1.4位于城市快速路上的作业区的布置可按第7章的要求。

9.2作业区位千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路段上。

9.2.1两幅路和四幅路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宜按7.3.2设置对向缓冲区、对向过渡区和对向警告区。

9.2.2三幅路和车道数大于两条的单幅路侧车道作业时,对向车道应同时设置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宜设置渠化设施分隔双向行驶的交通流。

9.2.3在车道数为两条的单幅路上,一条车道因作业封闭,另一条车道供双向通行时,应在作业区两端分别设置交通引导人员,对车辆进行引导。

条件允许时,可在作业区两端的过渡区外分别设置临时信号灯。

9.2.4因作业而封闭的路段,应在该路段两端交叉口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并设置绕行标志指示绕行路线,如图26。

图26 绕行标志设置示例9.3作业区位于交叉口9.3.1作业区位于交叉口出口道时,应遵循以下规定:a)进入该出口道的所有进口道的适当位置都应设置施工标志,并宜以辅助标志说明作业区的位置;b)在正对作业区直行方向进口道宜进行渠化管理,使该方向进入交叉口的车辆提前合流,如图27;图 27 进口方向渠化示例C)导致交叉口车行道错位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

9.3.2进口道上的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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