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教材精讲-包豪斯(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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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包豪斯[视频讲解]

一、包豪斯的历史

包豪斯(Bauhaus)是由德文的Bau(建筑)和Haus(房屋)组成的,意为建筑之家,音译为“包豪斯”,是20世纪初在德国创办的建筑及产品设计学校。1919年3月20日由原来的魏玛市立美术学院与魏玛市立工艺学校合并后成立。其创始人是现代著名建筑设计师格罗佩斯。

1.包豪斯的奠基人——沃尔特·格罗佩斯

瓦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德国现代建筑师和建筑教育家,现代主义建筑学派的倡导人和奠基人之一,公立包豪斯(BAUHAUS)学校的创办人。格罗皮乌斯积极提倡建筑设计与工艺的统一,艺术与技术的结合,讲究功能、技术和经济效益。1945年同他人合作创办协和建筑师事务所,发展成为美国最大的以建筑师为主的设计事务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的建筑理论和实践为各国建筑界所推崇。

2.包豪斯的建立及其宣言

《宣言》全文如下:

完整的建筑物是视觉艺术的最终目的。艺术家最崇高的职责是美化建筑。今天,他们各自孤立地生存着;只有通过自觉,并且和所有工艺技术人员合作才能达到自救的目的。建筑家、画家和雕塑家必须重新认识:一栋建筑是各种美观的共同组合的实体,只有这样,他们的作品才能灌注进建筑的精神,以免流为“沙龙艺术”。

建筑家、雕塑家和画家们,我们应该转向应用艺术。

艺术不是一门专门职业,艺术家与工艺技术人员之间并没有根本上的区别,艺术家只是一个得意忘形的工艺技师,在灵感出现,并且超出个人意志的那个珍贵的瞬间片刻,上苍的恩赐使他的作品变成艺术的花朵,然而,工艺技师的熟练对于每一个艺术家来说都是不可缺乏的。真正的创造想象力的源泉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让我们建立一个新的艺术家组织,在这个组织里面,绝对不存在使得工艺技师与艺术家之间树起极大障碍的职业阶段观念。同时,让我们创造出一栋,将建筑、雕塑和绘画结合成三位一体的新的未来的殿堂,并且用千百万艺术工作者的双手将它耸立在云霞高处,变成一种新的信念的鲜明标志。

3.包豪斯的变迁

(1)第一个校址在魏玛(1919~1924),校长格罗皮厄斯1919-1928(理想主义),1928离开包豪斯。

早期阶段:魏玛时期的包豪斯(1919~1924)

魏玛时期是包豪斯的草创时期,在格罗庇乌斯的《包豪斯宣言》中所显露的观点得到了探索性实践,首先,学校一反传统的“老师”、“学生”的称谓而代之以手工艺行会性质的“师傅”和“徒弟”,并要求学生进校后要进行半年基础课训练,然后进行半年基础课训练,然

后进入车间学习各种技能,因此,作为师傅的导师,不仅有传授艺术造型、色彩等绘画内容的“形式导师”,还有担任技术、手工艺和材料部分教育的“工作室导师”,二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共同完成教学工作。

(2)第二个校址在迪索(1925~1932),1928年汉斯·迈耶1928-1930(共产主义)任校长(1927年,建筑系开始招生,汉斯·迈耶主持这个系的工作)

迪索时期的包豪斯(1925~1930)

1925年,由于魏玛政府的反对,包豪斯被迫迁到迪索,继续自己的事业,这时,包豪斯已有了自己培养的毕业生来从事教学。教员结构的变化带动了教学方针的转变,格罗庇乌斯放弃了二人共同教学的方法,改为一人制,教学体系及课程设置也趋于完善。这一时期由格罗庇乌斯设计的包豪斯新校舍以及各实习车间设计生产的创新产品成为包豪斯走向成熟的表征。

1927年,由于舆论压力,格罗庇乌斯辞去校长职务,建筑师汉内斯·迈耶接任校长。他上任后,更加强调产品与消费者,设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包豪斯的各车间都大量接受企业设计的委托。然而,迈耶过于极端的政治主张,却为包豪斯带来难以补救的灾难,1930年,他被迫辞职。

(3)第三个校址在柏林(1932~1933),校长密斯·凡德·罗1930~1933(实用主义)柏林时期的包豪斯(1931~1933年)

1930年8月,密斯·凡德·罗接替包豪斯校长职务,着手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首先摒除校园内的政治倾向,使之较为单纯地成为专业的设计学院,同时,将教学的重点彻底转移到建筑设计上来,课程也因此而作了大规模的调整和修改补充。

1931年,包豪斯被迫迁往柏林,政治气氛的进一步恶化,终于使包豪斯于1933年8月彻底解散。学校中的教员和学生大部分都流散在欧洲各地。

1933年,希特勒上台,包豪斯被迫封闭。

二、包豪斯的设计艺术教学体系

魏玛时期是包豪斯教学体系的创建期,教学上采用“双轨教学制度”,即每一门课程都由一位“造型教师”(形式导师,master of form)担任基础课教学和一位“技术教师”(工作室导师,the workshop master)共同教授,使学生共同接受艺术与技术的双重影响。其中“形式导师”负责教授形式内容、绘画、色彩与创造思维的内容;“技术教师”负责教授学生技术、手工艺和材料学的内容。

1.约翰斯·伊顿—基础课程的开创者

基础课中,学生必须通过严格的视觉训练,对平面、立体形式,对色彩肌理有完全的掌握。在他的教学中,一方面,特别强调色彩、材料、肌理的认识与研究,特别是平面或立体形式研究;另一方面,他通过对大量古画的分析,找出视觉规律,特别是韵律和结构规律,培养学生对自然中事物观察的敏感性。

2.包豪斯的教学体系突出地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设计艺术的整体观念。

(2)坚持教学合一。

(3)认为国际风格是艺术追求的目标。

(4)充分认识到东方哲学在其理论体系中的重要性。

1923年包豪斯迁到德绍以后,由莫霍利·纳吉接替伊顿掌管教学以后。纳吉建立了较有弹性的教学方法,允许教授发挥个人的天才和能力。同时由于包豪斯自己培养的技术与艺术素质兼优的学生如赫伯特·拜耶、阿尔贝斯(Joscf Albers)、辛涅克·谢伯(Hinncrk Scheper)、

施密特(J00st Schmidt)、马克·布鲁尔等加入教学阵营,原来的“双轨制”教学再无必要,这种制度宣告结束。

3.成熟的教学体系逐渐形成。其课程设置是:

(1)基础课程

①康定斯基开设的课程有:自然的分析与研究;分析绘图。

②克利开设的课程有:自然现象分析;造型、空间、运动和透视研究。

③伊顿开设的课程有:自然物体练习;不同材料的质感联系;古代名画分析。

④纳吉开设的课程有:悬体联系;体积空间练习;不同材料结合的平衡练习;结构练习;质感练习;铁丝、木材结合;构成及绘画。

⑤艾伯斯开设的课程有:结合练习;质感练习;纸切割练习;铁板造型;白铁皮造型;铁丝构成;错视练习;玻璃造型。

(2)其他基础课程:包括色彩基础、绘画、雕塑、图案、摄影等。

(3)工艺基础课程:包括木工、家具、陶瓷、钣金工、着色、玻璃、编织、壁纸、印刷等。

(4)其他专业设计课程:包括展览、舞台、建筑、印刷设计等。

(5)理论课程:包括艺术史、哲学、设计理论等。

(6)建筑研修班特别选修的课程及专题研究。

三、包豪斯的设计成就

包豪斯师生在教与学中从事了大量的产品设计,许多设计以其典型的现代主义特征引领着当时的设计界,不仅使包豪斯成为现代设计人才培养的摇篮,而且也成为现代设计的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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