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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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管理制度

一、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采购原则

1、采购品种按省招标办"可交易目录"范围进行选择。

2、所有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必须由医院集中采购,采购时严格执行审证制度,并到相应科室备案登记。需具备的证件如下: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二、入库管理

1、设备科、药剂科应对每类、每批进货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批号、消毒日期、出产日期、有效期等逐项登记建立台帐。

2、要求归类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注意防潮防霉,离地20厘米,离墙壁5 厘米,离顶50 厘米。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杂存放。

3、专人保管、发放。

三、使用管理

1、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严格禁止重复使用。

2、使用科室应建立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登记册,详细记录每次领取的数量、规格、生产厂名、产品批号、消毒日期、有效期。

3、临床科室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期等情况,发现异常不得使用,应登记并报告控感办。

4、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有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时应保留原标

本送检。

5、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处理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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