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资源税改革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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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

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

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近年来,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持续推进,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和保障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资源税的意义、我国资源税制的历史、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改革前景等方面进行探讨和思考。

一、资源税的意义资源税是对用于采矿、开采、生产等活动中消耗自然资源所征收的税金,是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和规范开采的一种手段。

资源税的征收不仅可通过税负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还能促进可持续利用。

资源税的收入也可以作为补偿或基金用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具有很高的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

二、我国资源税制的历史我国实行资源税改革至今已有30多年时间,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其中,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政府开始征收资源税,以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不仅逐步建立了以资源税为基础的环保财政体系,还将资源税逐渐从传统的能源、矿产等资源扩展至水资源、土地资源等多方面。

同时,我国也逐步完善了资源税征收和管理的机构、程序和政策,提高了资源税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的资源税制度已经存在多年,但当前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资源税与环保费等费用并存,征收标准复杂,管理机构不统一,导致征收不规范,存在问题难以解决。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因资源税缴纳不足而出现“各取所需”情况,导致征税效果大打折扣。

再次,资源税在某些情况下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抑制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四、资源税政策改革的前景针对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不断加强资源税制度的改革。

一方面,通过建立更合理的资源税收费标准,完善管理机构和监管程序等措施,加强对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和监督力度;另一方面,探索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资源税征收和使用机制,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从长远来看,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将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浅议资源税改革与发展

浅议资源税改革与发展
调节范 围。 近些年由于滥砍滥伐林木资源破坏了地表 植被 。 一些地方水土流失严重 , 无度开采地下水资源
4 小 结 在经济转型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历史背景下 , 扩大 资源税征税范 围、 改变资源税计 征方式 、 完善 以资源 税为核心的促进 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体 系成 为了当 下资源税改革 的重要方向。在资源税的改革 、 完善过

科技蟹— 场 进市
这方面看 , 目前地方独 占的资源税分享机制在从价计 征改革后更加剧资源的开采 ,不利于全 国从宏观 、 持
久发展的角度来持续性地开发 自然资源 。 其次, 从价计征资源税改革 , 使得资源税 与资源 市场价格形成联动机制 ,提升了资源税在保 护资源 、
保护利用 。从建立绿色税收体系的角度看 , 也可 以考
大, 最终使普通居 民生活质量下 降 , 这也是 我国资源 税改革迟迟难 以推 出的原因之一。目前从价计征资源
税还没有推及煤炭资源 。 这与我国主要依赖煤炭资源 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也不无关系。 最后 。 前我国的资源税相对 而言还主要是狭义 目 的资源税 。 征收范 围相对较窄 ,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 制了其在促进资源保护方面的功能。 随着经济社会发
管齐下的方式促进资源 的综合开发利用 。其三 , 目前 资源税作 为地方税种主要考虑的是 资源税 的地方性 差异因素 ,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 的发展 , 资源在人类可
持续发展过程中的地位 日益突出。 为此从 国家战略高 度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就显得十分必要 , 这更需要从 国 家宏观层面考虑资源的开发利用 , 为此改变资源税地 方税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也是值得考虑的。
虑扩大资源税范畴 , 提升资源税在保护环境 、 提高 资 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 ,进一步强化资源税 与价格 的联动机制 , 扩 大从价计征资源税范围。 将煤炭等重要资源的计征方

浅谈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

浅谈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

浅谈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背景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利用所产生的经济价值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在资源型国家中,它是非常重要的税种,不仅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还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我国已经建立了资源税制度多年,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问题税率不合理现行的资源税税率较低,与当前国内外市场价格脱节。

以煤炭资源为例,目前煤炭资源税率为3%~10%,实际上在市场价值上,这个税率并不高。

由于税率过低,导致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和环境的恶化。

征收难度大由于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复杂,导致了征收难度大。

一些企业通过虚报数据、合理避税等方式,从而逃避资源税的征收和缴纳。

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损害了国家利益。

分配机制不合理目前的资源税分配机制并不合理。

资源税的大部分收入都归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只能获得很少的收入。

由于地方政府并未从资源的开发中获得足够收益,因此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了一些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改革和完善调整税率应当提高资源税税率,尤其是对于一些大力开采的资源,如煤炭、沙石等,应当逐步提高其资源税税率,以引导资源的有效利用。

同时,税率的调整应当以市场价格为标准,以实现税收与资源价值的匹配。

改善征收方式在征收资源税时,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建立完善的征收机制,确保资源税能够得到有效的征收和缴纳。

对于违反税收制度、拒不缴纳资源税的企业,应当采取强制措施。

完善分配机制应当修改现行的资源税分配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对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同时,应当加强地方政府的环保工作,加大环保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结论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是必要的,它不仅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还可以改善环境,提高政府财政收入。

当前,我国正处于资源优势型国家转向资源转型型国家的重要阶段,加强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已成为当前的重要工作。

关于我国资源税改革与完善的探讨

关于我国资源税改革与完善的探讨

关于我国资源税改革与完善的探讨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资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多。

资源税的改革有利于加快我国经济的转型,本文提出我国现行资源税存在的诸多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改革的合理建议。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完善引言资源的稀缺决定其能否高效利用,这也是关系国民经济持续、飞速发展的关键所在。

就目前从我国现行资源税的现状看来,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

1.我国现行资源税存在问题分析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征收体制主要源自1994年的税制改革,其对维护国家的矿产资源财产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对开征资源税的理论解释还仅仅停留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方面,对资源税如何参与资源与环境保护问题的理论研究也很薄弱,从而使资源税的设计与可持续发展不相符合,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种种缺陷与不足。

1.1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调控作用难以发挥从资源税开征的目的来看,其征税范围本应包括一切开发和利用的资源。

而现行资源税仅就矿产品和盐计征,征税范围明显偏窄。

对于其他具有生态环境价值的森林、草原、水、海洋等资源未纳入范围。

因此,资源税普遍调节的作用难以发挥出来,造成这一类资源的过度开采、过度消耗、过度浪费,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是不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同样是被开采的资源,一部分征税,一部分不征税,使纳税资源比未税资源价格高,这样显失公平,且与营造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是背道而驰的。

1.2现行资源税未能很好的体现保护资源的目的我国现行资源税的征收目的主要是调节在中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或利用的企业因资源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没有充分考虑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功能,这样的功能定位极大地局限了资源税制应有的作用。

1.3现行资源税的计税方法不科学我国现行资源税属于从量定额征收的税种。

这种征收的模式具有征管成本相对较低、财政收入相对稳定等优势。

但这种计征方式割断了资源税与应税产品价格的联系,使资源税对应税产品价格变动完全丧失“弹性”。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提要随着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日渐明显,国家将对我国的税收制度进行一次重大的改革,而资源税是改革的重点。

我国虽对资源税进行过几次修订,但现实中的税制仍存在很多问题。

本文对我国资源税的现状、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源税制度提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税率;对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2008年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这是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的《2009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今年将根据中央要求,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实施好结构性减税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了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例如出台燃油税、改革煤炭资源税等等,一切迹象表明,资源税改革已经轰轰烈烈地拉开帷幕。

资源税是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所课征的税。

开征资源税,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状况。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资源税条例(草案)》,自10月1日起,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三种资源正式以资源税命名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征税。

此后,历经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制度。

现行资源税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

但从2003年起,我国陆续调整了石灰石、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等部分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标准。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实施“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即对在我国境内开发的一切应税产品征收资源税;对因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通过实施差别税额标准进行调节。

现行资源税对保护资源、调节收入分配等具有积极的意义,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种种缺陷和不足。

一、我国现行资源税存在的问题(一)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调节广度不够。

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完善和改革现行资源税

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完善和改革现行资源税

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完善和改革现行资源税可持续发展理念是指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资源税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可以调控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资源的节约与再利用,并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然而,目前现行资源税制度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和,进一步促进可持续发展。

首先,现行资源税制度存在税费偏低的问题。

资源税是通过对资源采掘、开发、利用过程中的资源进行征收,以此达到调节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目的。

然而,现实情况是,不少资源的税费偏低,无法真正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

因此,可持续发展理念需要通过提高资源税税率,适当调高资源的价格,引导企业和个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同时,应根据不同资源的价值和稀缺程度,区别对待,科学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

其次,现行资源税缺乏差别化的绿色税收政策。

可持续发展理念强调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然而现行资源税制度的缺陷是没有明确的绿色税收政策。

在完善和现行资源税制度时,应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扶持和优惠,通过差别化的资源税政策,鼓励和推动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同时,可以对符合绿色环保标准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

第三,现行资源税在征收和管理方式上存在不足。

例如,部分地区在资源税征收中存在乱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影响了征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因此,在完善和现行资源税制度时,需要加强资源税征收的监管和执行力度,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和监察系统,确保资源税的收入使用和管理的透明、公开和规范。

最后,可持续发展理念还需要在资源税制度中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现行资源税制度往往只关注企业利益,忽视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考虑。

因此,在完善和现行资源税制度时,可以考虑在税收政策中增加社会公益事业的税收优惠或补偿机制,确保资源税制度的公平性和全面性。

总之,通过完善和现行资源税制度,可以更好地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

在税费水平、差别化政策、征收和管理方式、社会公平等方面进行,可以使资源税制度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引言资源税作为一种特殊的税收形式,是国家对资源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管的手段之一。

在我国,资源税的征收和管理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资源税的现状及改革思路,旨在完善我国资源税制度,提高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一、我国资源税的现状1. 税种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的税种范围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以及其他重要矿产资源。

这些资源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对其课征资源税,可以有效控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2. 征收方式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方式主要采用的是“计算公式法”。

即根据资源的产量和价格,计算出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这种方式相对简单,但也存在着缺乏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

3. 税率水平我国资源税的税率水平相对较低。

对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税率较低,而对煤炭等资源的税率相对较高。

这种差异税率的设置,旨在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4. 征收管理当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方面,征收管理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企业存在偷漏税的行为;另一方面,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资源税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无法实时进行。

二、资源税改革思路1. 完善税种范围当前我国资源税的税种范围相对狭窄,应进一步完善。

可以考虑将一些重要的非金属矿产资源也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以更加全面地管理资源利用。

2. 创新征收方式目前的计算公式法征收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以考虑引入市场化机制,如拍卖、竞价等方式,来确定资源税的征收额度。

这样可以提高资源税的实际征收水平,减少企业可能存在的偷漏税行为。

3. 优化税率水平税率水平的合理设置,对于资源税的征收效果至关重要。

应通过综合考虑资源的稀缺程度、社会和环境成本等因素,来调整税率水平。

此外,可以对资源税进行差异化税率的设置,以更好地引导资源的利用。

4. 加强征收管理提高征收管理的效能是资源税改革不可或缺的一环。

可以通过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

同时,加大对资源税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征收管理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提高管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浅析我国现行资源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

浅析我国现行资源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

资源产 品价格 体系 , 立资源节约 型经济 , 建 实现可持 续发展 , 具 有重要的意义 ,这也意味着中国以廉价资源补贴全世界 的时代 即将结束 。

3 .资源税 的税 率制定 的不科学 。 首先 , 资源税税率偏低 , 使 得 资源开采成本偏低 。 近些年来 , 源税 的税率偏 低 , 能源价 资 而 格近几年普遍有较大幅度 的上涨 ,这使得资源开采企业得到了 大部分本应该属于 国家 的利益 ,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
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 三是改进 资源税 收的划分 , 将资源税
统一收归 中央 国库 , 由中央统 一资源税 收的使用 , 这样不但可以 反映资源作为 国家所有的属性 ,而且可 以充分发挥资源作为宏 观调控重要手段 的价值 ,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全国范围内的

我国现行资源税存在的主要 问题
我 国现行资 源税 是 19 94年税制改革 时制定 的。 自开 征以 来, 它对于我 国国有资源的合理开采和节约使用 , 调节资源开采 企业 的级差起到 了一定 的促进性作用 。 但是 , 我国经济持续 高速 增长 , 整个社 会对资源需求加 大 , 而国 内资 源利用率普遍 偏低 , 资源税制存在的问题 逐渐显露 出来 。 1 .资源税 的设 计思想不符合 可持续发展 的要求 。 我国现行 资源税 采取 “ 遍征收 , 普 级差调节 ”的原则 , 主要体 现 国有 资源 有 偿使用 和调节 资源开采 企业 因资 源条件 差异形 成 的级 差收 入, 使各资源 开采企业在 同等条件下公平竞 争。 这种单一 的政策 目标极大地限制 了资源税应有作用 的发挥 。这种设计思路 没有 考虑资源开采对环境 造成的破坏 , 以及对 可持 续发 展的影响 。 这 使得资源税不能体现资源本身 的内在价值 ,不能体现不 同资源 在经济中的不同作用 ,不能将资源开采 的社会成本和可持续成

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

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

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的日益紧缺,资源税改革成为了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资源税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对于保护环境、调节资源配置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亟需进行改革。

本文将对我国资源税改革进行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现行资源税存在的问题1. 资源税征收标准不合理目前,我国对不同类型资源征收的税率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了征收标准不合理。

一些重要战略性矿产资源如煤炭、石油等征收标准较低,而一些环境敏感型矿产如稀土等则相对较高。

这种差异化征收标准导致了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竞争不公平,并且没有充分体现出稀缺性和环境成本。

2. 资源税分配机制有待完善目前我国将大部分地方留用部分调节费用归属于地方相关部门,在这种机制下,地方相关部门对资源税的征收存在动力不足,往往更倾向于保护地方利益而忽视资源的合理利用。

此外,资源税分配机制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一些资源丰富的地区收入较高,而一些资源贫乏地区则收入较低。

这种现象加剧了地区间的贫富差距。

3. 资源税管理存在漏洞目前我国对于资源税管理存在一定漏洞。

一方面,征收管理机构不够专业化和高效化,导致了征收效率低下和漏税现象普遍存在。

另一方面,在执法力度和法规制度上也有待加强,对于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严厉。

三、我国资源税改革的思考1. 资源税征收标准要合理调整为了更好地调节资源配置和保护环境,在改革中应该统筹考虑各种矿产资源的稀缺性、环境成本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类矿产资源的征收标准。

此外,在调整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利润空间,避免给企业过重的负担。

2. 资源税分配机制要更加公平合理在资源税分配机制上,应该更加注重资源贫乏地区的利益,合理分配资源税收入。

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资源税收入分配机制,将一定比例的资源税收入用于补偿贫困地区,并用于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

可持续发展下的资源税改革

可持续发展下的资源税改革

可持续发展下的资源税改革可持续发展是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资源税则是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的一个重要课题。

资源税的改革不仅仅是解决环境问题,也是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可持续发展下的资源税改革。

一、资源税改革的背景与意义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非可再生自然资源的消耗量不断增加,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资源的日益枯竭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威胁,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控制这种状况。

而资源税正是通过内部费用的确立及其体现,将资源的市场价格与社会环境成本挂钩,从而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在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保护环境。

资源税改革的最大意义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

资源税改革实质上是一种外部性治理,旨在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调动社会资源的潜在效益,鼓励技术进步和创新,推动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是实现国家功能的重要途径,为政府提供了一种强制性约束手段,能够有效地解决资源消耗过度、污染环境等问题。

二、资源税改革的现状及趋势国内外资源税改革的实践表明,资源税改革不同于传统的财税改革,其复杂性、耗时性和风险性都很高。

在中国,虽然针对资源税的立法规范日趋完善,但现行的资源税政策仍面临很多问题,诸如税种单一、税率较低、执法力度不足等。

近年来,我国资源税改革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

比如2015年制定的全国推广石油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被视为中国资源税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2016年,中国出台了《环境保护税法》,把排污权改为了实行环保税,确保了大气、水、土壤三个领域的污染治理全覆盖。

2018年,国务院新增加了水资源税,标志着中国资源税制度进一步完善。

未来,我国资源税改革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要加强各类税收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高端化,推动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还要解决制度建设和实践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如如何精准评估内在风险,如何平衡财政收支之间的关系。

三、资源税改革的助力作用资源税的实行能够促进生产者或消费者整体行为的转型,使企业更加注重环境友好,发挥消费者对产品环境友好的导向作用,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于 本 地 19 97年 的 3 %,是 全 国最 低 年 份 或 一 定 的 情 况 下 , 员 经 费 往 往 容 易挤 占 经费的比率很 不稳 定, 6 人 平均水平低。1 9 97 20 0 5年 5 3 59元 / 的 3 . , 即 不 到 公用经费 , ,7 . 生 85 % 因而公用经费 的多少及其在教 年新疆 生均预算 内公用经 费 占人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
日渐明显, 国家将对我 国的税 收制度进行
次重 大的改革 ,而资 源税 是 改革的重
点 。我 国虽对 资源税进行过 几次修订 , 但
现 实中的税制仍存在很 多问题 。 本文对我
国资源税的现状 、 在 问题等方面进行分 存
析 , 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源税制度提 出改 对
19 9 7年新 疆生均预算 内教育事业 费比全 4 038元 , ,7 . 比全 国 的 3 6 73元 高 出 4 6 均 的 26倍。在 生均预算 内人 员经 费和 公 ,5 . 1 . 国 低 7 73元 ,0 6年 低 2 2 73元 。 1 元 。2 0 9. 20 ,1 . 0 0 6年新 疆降至 2 2 4元 ,比全国 用经费均远低于全 国水平 的情 况下, 公 ,9 其
疆 下 降 到 3 6 1 元/ , 仅 为 全 国 增速 使新疆高校 发展始 终处于 资金 困境 元 以 内 , 平 均 为 7 24元/ 。 而全 国 生 ,5 . 2 生 年 1. 生 5 8 85元/ 的 6 .%。19  ̄ 2 0 新 之 中 。 ,6 . 生 2 2 9 7 0 4年
86 %。全 国 2 0 0 6年的生均预算 均预算 内公用 经费为 16 22元 , 2 0 ,5 . 到 00 到 递增的基本 态势 ,平均水 平远低 于全 落差 为 1 . 2. 生 有 20 国 。 19 9 7年 新 疆 生 均 预 算 内教 育 事 业 费 内教 育事业 费 比 19 9 7年 降低 了 1 %, 0 而 年 降 至 143元 / 后 , 所 上 升 , 0 6年 为 5 7 56元 , 同期全国生均预算 内教 新疆 2 0 比 19 ,2 . 是 06年 9 7年降低 了 3 %。 6 不断 升至 1 3 7 ,5 . 2元/ 除 1 9 生。 9 7年和 2 0 0 6年 新疆生均预算 内公用经 费均在 10 0 ,0 育事业费 6 5 29元的 8 . 2 0 ,2. 78 %。 0 6年新 降低 的生均预 算 内事业 费与极不 稳定 的 外,

剖析目前资源税改革路径

剖析目前资源税改革路径

剖析目前资源税改革路径随着国家资源税的改革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个问题。

资源税是国家公共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原有的征收模式存在不少弊端,因此对其进行改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我国的资源税改革经过了多年的探索和尝试,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清晰的路径,本文将对此进行剖析。

一、历史沿革我国的资源税起步比较晚,最早的资源税试点始于1984年,当时资源税是在部分省份进行试点。

在1994年,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推行资源税征收。

一开始,资源税是根据煤、油、气等不同资源的类型和等级统一征收的。

但随着资源开采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源类型的增多,现有的资源税模式愈发不适应这种形势。

因此,在2005年、2009年和2011年,国家三次对资源税进行了改革,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次改革是在2011年,对现有的不完善的资源税制度进行了大力改革,明确了新的税收征管体系,制定了新的资源税种类和税率。

二、现有改革路径目前,我国的资源税改革路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资源税体系对于不同类型的资源,要分别征收不同的资源税,而且不同等级的资源同样应该有不同的征收比例。

在资源税的征收方面,也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对资源的开采量和利润的多寡加以考虑,适当调整征收比例。

2. 提高资源税税率在新的资源税制度中,煤、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的征税比例相对较高。

国家通过提高这些资源的税率,达到调节资源供求和市场价格的目的。

3. 关注环保和节能资源税对环保和节能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资源开采企业要承担相应的资源税责任,对于不具备环保和节能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他们的生产水平进行定级,以调节其生产的量和质。

4. 指导资源的合理配置资源税在征收过程中,可以对资源的供应和分配起到调节作用。

通过设定不同的税率,可以引导企业将资源配置到更有发展前景的产业或地区。

这样不仅可以优化资源的利用,也可以促进一些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

三、未来展望可以看出,当前资源税的改革主要是为了满足资源节约和环保的要求。

我国资源税从价改革的研究进展综述

我国资源税从价改革的研究进展综述

我国资源税从价改革的研究进展综述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资源税制也迎来了重大改革。

从2011年起,我国先后制定了《资源税暂行条例》和《单位矿产资源税应征价格办法》,实行了资源税从数量计税改为从价计税的重大改革。

本文将综合介绍我国资源税从价改革的研究进展,包括改革的背景和目的、实施情况、影响与局限,以及未来改革的展望。

一、改革的背景和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源消耗不断增多,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原有的资源稀缺性日益凸显。

2010年前后,我国政府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并引入了能源和环境目录制度,强化了资源管理制度的功能。

资源税是指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征收的一种税种,旨在引导资源消费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

以往,我国的资源税按照矿产资源的产量计算,导致资源高产区与资源贫乏区的征收不公和资源消耗损失。

因此,我国自2011年开始,将矿产资源税从生产总量计税改为资源价值计税,即从数量计税转向从价计税,以更好地反映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稀缺程度。

二、实施情况资源税从价改革自2011年开始,按照矿产资源的实际市场价格计税。

各省份需要根据当地资源资源特点、市场价格情况,制定资源税应征价格,并每年动态调整。

改革实施以来,我国资源税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

据财政部统计,2011年至2019年共征收资源税7400多亿,其中2019年一年征收的资源税超过了900亿元。

三、影响与局限1.对资源开采企业的影响资源税从价计税的重大改革,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产生了深刻影响。

对于资源量较大的矿山企业而言,资源税的提升可能导致其收益下降;而对于资源量较少的矿山企业,税负则上升。

必须要企业必须要采取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到矿山经济、环保双赢。

2.对区域发展的影响资源税改革的实施,也会对各地区经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资源税的纳入财政收入后,可能会导致重点资源开采地区的经济失衡,降低其竞争优势。

3.对保护资源环境的影响资源税从价计税的改革,有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资源税制度改革与绿色发展

资源税制度改革与绿色发展

资源税制度改革与绿色发展近年来,我国一直呼吁转型发展,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作为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资源税制度改革成为了热门话题。

本文将从资源税制度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资源税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必要性。

我国资源丰富,然而长期以来对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没有形成合理的约束和机制,导致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问题日益凸显。

资源税制度改革能够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改革旨在以税收政策促使企业和个人在使用资源时考虑环境成本,推进绿色发展。

但是,在资源税制度改革中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目前我国资源税的税率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较低,不符合我国资源紧缺的实际情况。

其次,缺乏明确的资源税分配机制,导致资源富集地与资源贫乏地之间的差距逐渐加大。

此外,资源税征收的效率也有待提高,存在着一些纳税人不愿缴纳、逃税等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资源税制度改革需要定位明确、目标明确,并与环保、用地、产权等其它领域改革进行协同。

资源税制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从单一征收到多元征收、从数量约束到质量改善、从区域差异到统一规范。

首先,资源税的征收应该逐渐从单一的资源开采环节扩大到全过程管理,还应该考虑到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环境成本。

推行多元征收,既能够增加资源税的收入,也能够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其次,资源税的征收应该注重质量改善。

对于高污染、高耗能和低效益的企业,可以对其征收较高的资源税,从而推动其转型升级。

同时,对于符合环保标准、高端技术的企业,可以适当减免或免除资源税,以激励企业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上取得更好的发展。

最后,资源税的征收应该在区域差异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规范。

区域差异是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造成的,但过大的区域差异也会导致资源流失和社会不公。

因此,通过统一规范的资源税制度,可以避免资源流失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

除了改革资源税制度,还应该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监管,形成对资源开采和利用过程的全方位监管。

2022年资源税改革未来发展趋势解读

2022年资源税改革未来发展趋势解读

资源税改革未来发展趋势解读为了使我国经济水平正常、平稳的可持续进展,截止到2022年7月,资源税改革出台了新政策:财政部已修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该条例确定了原油、自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七种资源产品的征税范围。

这些资源税改革将根据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而且,资源税改革会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并提高资源税的税率,从试点时5%的税率提升为5%-10%,还将会加大资源的使用成本。

众所周知,大部分化工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大部分具有资源性特点,将来资源税实施改革之后,化工行业各企业的生产成本将会提高。

一但成本过高,将使企业经营变得有紧迫感。

以火电行业为例:资源税改革,火电业将成为煤价上涨的直接转嫁对象,因此火电行业面临的压力最大。

由于上游煤炭价格上涨,但却不能同步与煤价联动上调电价,2022年上半年火电股就亏损明显。

假如煤电联动不能有效实施,资源税改革实际将间接加大火电企业的经营压力。

火电行业的现状是个别的,在多数状况下资源税改革是有利于市场进展的,而且市场回暖迹象很明显。

化工股市红火受益资源税改革资源税改革促使税率普遍提高,故使化企成本快速提升。

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化工上市公司板块,可清晰的了解化工板块表现状况。

据证券日报获悉,沪指股市与上证股市表现低迷,而资源类板块却表现的非常活跃,上涨的7类概念板块中,煤化工、稀缺资源、有色金属、煤炭石油等资源类板块就占了4类。

可见,税率的提高对于化工板块的影响很大。

新能源价格上升受益资源税改革分析人士认为,资源税改革对新能源来说属于利好消息,资源税改革会直接削减传统的、不行再生能源的开采,相应会增加对于无污染的新型能源的需求,从而从数量优势上带来新能源板块的利润点;传统能源的价格上涨,也会刺激新型能源的价格产生相应地上浮,也就从价格上带来新的利润点。

从这个意义上看,新能源或将是资源税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浅议资源税改革

浅议资源税改革

意 味 着 开 采 资 源 后 只 要 不 转移 自
用 、 销售就 不用缴 纳资 源税。这样 不 的规 定 致使 企业 不 必为开 采而 无法 销售 或 自用 的资 源付 出任 何 成 本 ,
其 次 , 资 源税进 行 差别征 收 , 对 强化 资源 的节 约 意识 。如对 不 同条
我 国资 源税 通 常采 用从 量定额
的征 税 方法 ,这种 方法计 算 简单且
便于 管理 ,但是 采取 定额 征 收 的方
定 程度 的替 代性 ,企 业 为避 免 此项 税 收负担 就 会抢 夺 不征税 资源 及其
法 ,对于 资 源开 采 中的级 差 收入 的
税收 政策 不 能体 现 出来 ,尤其 当资
主 要 表 现 在 以下 两 个 方面 :
掠夺和 毁坏 。 ( ) 税税率低 -征 我 国 资源税 遵从 从量 定 额征 税 的原则 ,特 殊 的历史 时 期对 促进 我 国重 工业 发展 、建立 我 国独立 的工 业体 系有 着 不可磨 灭 的贡 献 。但在 各种 资源 矿产 品价 格持 续 走高 的背 景 下 ,我 国 的资源 税率 尽 管经过 几 次调 整 , 但税 率仍 过低 , 重 危及 我 严
件 的 资源 征收 不 同的 资源税 :对 专 门开采 的 天然气 和 与石油 同时开 采 的天然气 征 收 资源税 ,而 对煤 矿 生
产 的 天然气 则不 征 收资 源税 。这 不 但 改变 了资 源配置 和微 观 主体 的利 益 ,同时 也强 化 了纳税 人 节约 能源
( 计 税 方法不合 理 四)
资源 税一 个税 种。因此 , 要协调 资 源 税 改革 与 完 善 相 关税 种 的关 系 , 把
两 者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 如 把 改 革 资 源

资源税的现状及改革方向

资源税的现状及改革方向

资源税的现状及改革方向_______以煤炭资源为例摘要:资源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种,开征历史悠久,意义重大。

资源税在筹集地方财政收入、保护和促进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配置、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的资源税税制及征收方式在提高资源综合使用效率、发挥税收杠杆功能等方面的功能日益弱化,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

综合考虑我认为有必要对资源税进行改革和完善,以助于实现资源税的政策目标和立法目的,也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地区间经济利益的均衡。

关键字:资源税煤炭现状改革引言:目前我国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步伐,煤炭已成为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资源之一,目前国家对煤炭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煤炭在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上仍有基础作用。

并且煤炭作为重要资源,在保障国家安全、地区和谐稳定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也可以说煤炭是我国的重要战略资源。

煤炭资源税的发展历程我国开征资源税的历史悠久。

早在周朝就有“山泽之赋”,对在山上伐木、采矿、水上捕鱼、煮盐等都要征税。

古代的资源税主要指对盐、铁矿等征的税。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同样征收盐税和工商税,但是对于煤炭,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的是免费开采制度。

1984年10月1日正式以资源税命名在全国范围内征收使用。

资源税的设置,是健全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举措,对调节企业之间的盈利,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草案)》就规定征收煤炭的资源税,并且该条例规定以企业销售利润为参照,按超额累进率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企业利润增加,税负也要增加。

1986年财政部以通知的形式将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办法改为从量定额计征方式。

1993年底进行税制改革时,根据“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对资源税进行了调整和合改革,扩大了资源税的征税范围,适当提高了单位税额。

煤炭资源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得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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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资源税改革趋势改革和完善资源税是一项涉及国民经济全局的大事,来不得半点的马虎,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方案,就目前看,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合并税种,规范税名我国现行资源税执行税目有七类,在此基础上取消我国现阶段对土地资源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补偿费等“三税一费”,将土地列入资源税的范围。

即在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中增列“土地”税目,实行这种改革的意义在于:1.税名符实、准确规范、便于征管统一合并后,无论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征收,还是以所有者身份收取,也无论是对绝对地租的分征,还是对级差地租分征,都是针对土地资源而言的,所以将其列入资源税名正言顺、科学合理,便于被社会所接受,比以“三税一费”名义征收更有说服力,相应地也会减少征收的社会阻力,不仅有利于征收管理,而且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安定团结。

2.有利于完善税制,建立科学的税制体系目前对具有同样资源性质的土地资源征收“三税一费”,既增加了人们依附于土地资源上的寻租现象,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也给人以繁臃累赘之感,显得税制结构设计有失科学合理,统一合并“三税一费”对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制结构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3.有利于彰显国家保护土地资源的政策取向将现行的对土地资源征收的“三税一费”统一合并后,更能直观地表现出国家保护土地资源的立法宗旨,提高全社会节约使用土地的保护利用意识,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损失浪费。

(二)扩大范围,应征尽征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征收范围,基本上是1994年规定的具有商品属性的六类矿产品和盐。

十多年来的变动只是在此基础上对个别品种进行了少量扩充,这种修修补补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资源税提出的客观要求。

同时这些年来,我国征收资源税已积累了许多成功的征管经验,辅之以现代化的征管手段,为我国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供了可行性和操作性。

我们认为,资源税征收范围至少应扩大到以下几类资源上:1.土地资源这里我们所提的土地,是指农村的非农业用地和城市用地。

为何要把农村的土地也纳入土地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因为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的非农业用地范围不断扩大,农村的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有必要尽快对农村的非农业用地征收土地资源税。

对这部分土地征收资源税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税目设定。

主要包括耕地:是指在转作非农业用途前用于种植业的土地;土地:是指农村和城镇用于非农业用途的土地;转让的土地:是指单位和个人转让的土地(含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也可统称转让的房地产)。

(2)计税依据、税率及纳税环节。

耕地:可按土地出让金的20%~30%的税率,在纳税人将耕地转作非农业用途时一次性课征。

耕地资源税税率的确定因素,除考虑到对占用耕地资源的补偿保护外,还应考虑到今后国家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等因素。

土地:对农村的非农业用地和城市用地,在使用期内,按土地基本价格或土地计税价格的5%~10%的税率予以经常性征收。

土地基本价格或土地计税价格可由省级税务机关与同级财政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物价部门以及房地产评估机构定期商定公布,不再执行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征税的做法,使税额与价格的变动直接联系。

在土地资源有限且价格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从价计征更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进一步发挥资源税的调节功能。

转让的土地:即转让的房地产,在房地产转让环节按转让净收益计征,延用现行土地增值税的税率类型——超率累进税率。

即按转让净收益占扣除项目金额比例确定净收益率,按净收益率的高低不同,分别确定高低不等的税率。

这里所说的土地资源增值部分,主要是指因客观因素形成的土地资源的增值部分,即土地资源的级差收入,这部分收入国家以土地资源税方式参与分配,应该是名正言顺、合情合理,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受。

具体税率净收益率在100%以内的部分按40%征收、净收益率100%~200%的部分按50%征收、净收益率超过200%以上的部分按60%征收。

2.水资源鉴于我国目前水资源日益紧缺和损失浪费现象严重的状况,更有必要将水资源列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用税收手段保护极为珍贵的水资源。

对水资源征收资源税具体内容包括:(1)税目设定。

包括地下水和地上水。

地上水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及水库的淡水。

地下水主要包括井水和泉水,井水、泉水又包括冷水和热水。

(2)计税依据、税率及纳税环节。

对地上水按使用量(吨或立方米)为计税依据,每吨税额确定在0.5元~3元为宜。

水资源管理单位在向使用者供水时可以一次性征收。

地下水可按储量(吨或立方米)进行定额征收。

目前在按储量计税不成熟的条件下时,可暂按水的销售价格计税。

按储量计税其税率应至少高出地上水的两倍,因为地下水资源相对于地上资源更显得珍贵,按销售价格计税,其税率应确定在10%左右。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于农业用水可给予减免税。

因对水资源征收资源税,其税收负担除供水单位消化负担一部分外,其余部分肯定会造成供水价格上涨,这是必然的。

也正是因为水价的上涨,会使得用水者的用水成本提高,从而促使其减少对水资源的使用量,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这也正是征收资源税的意义所在。

同时国家还应辅之必要的其他配套措施,如增加对农业的补贴,提高对城镇低保家庭的补助标准等。

3.森林资源以往在征收“农林特产税”期间,将天然原竹、原木纳入征税范围。

随着该税的取消,现在原竹、原木已不再征收农业税,这样一来,在对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税收调节出现了“真空”。

事实上,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就是对税收手段发出了“紧急呼救”的求援信息,税收的急救任务首当其冲应由资源税来完成,故应将森林资源纳入资源税的保护范围。

(1)税目设定。

包括天然原木、天然原竹。

这里所指的是自然林木资源,不包括人工林木。

(2)计税依据、税率及纳税环节。

计税依据为原木、原竹的销售价格,在砍伐环节一次性征收,税率确定为10%左右为宜。

(三)完善现有矿产品资源税征管制度1.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国务院日前发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提出,要求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

现行的从量征税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但却与课税对象的量有直接的关系,而从价征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征税。

后者受价格变动的影响明显,与征税对象的数量也有紧密关系,其与差别比例税率配合,可以调节产品利润和产品结构,影响价格水平,最终调节产业结构。

国际市场资源价格普遍上涨,目前实行的从量征收无法体现有效利用和保护资源的效果,如果从价计征能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既有助于通过税收调节资源利用,也有助于政府税收的增加。

2. 改变部分矿产品资源税税额继续完善资源税政策,应在充分发挥资源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主要功能的同时,应适当调高部分地区部分矿产品的资源税税额,才能有力地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增加地方收入。

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对矿产品等资源税部分品目税额进行调整。

今年8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决定上调铅锌矿、铜矿和钨矿的资源税税额标准。

这次铅锌铜钨矿石资源税调整,是1993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来,国家首次上调铅锌矿、铜矿和钨矿的资源税税额标准。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通知,铅锌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为:一等矿山每吨20元,二等矿山每吨18元,三等矿山每吨16元,四等矿山每吨13元,五等矿山每吨10元。

而旧的税额标准依矿山等级分别为4元、3.5元、3元、2.5元、2元,新税额标准上调的幅度都在400%以上。

同时,新的铜矿石和钨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也有大幅度的提高。

其中铜矿石一等矿山的资源税调整前为每吨1.6元,调整后为每吨达到7元,上调幅度达到338%。

钨矿石四等矿山的税额调整前为每吨0.5元,调整后达到每吨8元,上调幅度为1500%。

)目前,资源税政策的调整已显现出积极的作用。

一是缓解了目前资源税税额偏低和税负持续下降带来的矛盾,进一步发挥了资源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作用;二是加速了资源所在地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的转化;三是税收收入大幅度增长。

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国资源税收入完成134亿元,同比增长31.8%,增收32.3亿元。

3.改定额税率为比例税率与改革上述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相配套,应改革现行差别定额税率为差别比例税率,税率以确定在5%~15%为宜。

4.改按资源储量、回采率计征这种改革目前学界和业界呼声较高,但受探测技术、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等因素的制约,暂时难以实施,但可作为今后一定时期内资源税改革的发展方向,应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后便可付诸实施,目前也可有选择地在具有较好前景的地区进行试点,创新资源税计征的方法手段。

(四)改革完善资源税征管体制和分配体制1.国税机关统一征收资源税随着人们对资源战略地位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资源税改革的不断深入,资源税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重要。

尤其是随着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扩大和税率的调整提高,资源税“小不点”的位置将会有所提升,改变现行海洋石油资源税由国税局征收,其他资源税由地税局征收的格局,将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进行宏观调控的战略意图,减少地方随意减免现象的发生,从而充分发挥资源税保护资源的职能作用。

2.实行中央、地方共享分成资源税改变现行中央和地方按资源税项目分配的格局,改由国税局统一征收后,采用中央和地方按收入总额分成的办法分配。

把资源税收入同中央和地方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加强资源税征管的积极性。

具体分成比例可按中央30%、地方70%。

这一分成比例主要考虑到中央要从宏观上实施资源战略计划,需要掌握一定财权财力,包括宏观方面的资源开发、资源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治理等资源战略计划的实施。

同时,对于更多的资源保护、资源补偿和环境治理等任务要靠地方完成,所以总额分成比例应该高一些。

而对西部的资源大省,考虑到目前我国资源产品价格普遍较低,资源输出地区对资源使用地区的利益贡献的实际情况,资源输出地区在资源保护、资源补偿等方面的需要大量支出,且又承担着环境污染造成的重大损失,以及治理环境污染需要的大量投资的实际情况,中央和这类地区的分成比例可按2∶8为宜,即中央占20% 、地方占80%。

另外,中央还应采取转移支付的方式加大对这类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的投入,帮助这类地区逐步实现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改变目前“资源富有,地方贫穷”的困境,为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建立和谐社会,发挥财税体制应有的积极贡献。

3.多管齐下、综合配套完善资源税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种体制的相互配套、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方能见效。

比如市场准入、定价机制、流通秩序、环境保护等制度的建立以及除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财税体制,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多方合作,共同作用才能完成对资源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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