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方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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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方案(参考)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方案(参考)

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施办法〉等八个办法的通知》(三办〔2017〕49 号)和市人才办、市科技局《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三人才办〔2018〕1 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候选人才(团队)认定及实施项目评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候选人才(团队)项目情况通过初审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XX个,其中产业化项目X个、新型研发平台项目X个、科技合作类项目X个。

二、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6月X日—X日,时间X天。

地点:XXXXXXXXX三、成立评审委员会为保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评审委员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贾辉任主任,市科技局党组成员、调研员亢保祥、市人才办主任吴刚任副主任,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等单位分管领导及监督组组长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指导组、资料组、服务组、会务组和监督组,人员名单和具体分工如下:(一)协调组组长:亢保祥副组长:吴刚成员:杨占江雷清波杨光辉秦雪主要任务:负责评审工作的指导、管理及协调工作。

(二)资料组组长:陈小军成员:郑恒义秦雪宋琳王丽玮梁东星主要任务:保管、传递申报资料,准备评审表格。

(三)服务组共16人(含每个县市区1人),每评审组4人,会场内2人、场外联络和维持秩序2人。

主要任务:核对、发放专家评审用材料,组织答辩人入场答辩,播放PPT,合计专家打分,计算平均分等。

(四)会务组组长:吴文成成员:杨霖王帝宋张琳宋涌主要任务:拟定会议通知,通知参会人员,负责会议签到;负责制定会议手册,安排会议室、食宿等;订购专家往返车票,做好专家接送站和报到;制作胸牌(专家、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座签(预备会、评审专家、汇报答辩席)、标识等;发放咨询费;购买所需办公用品等。

甘肃省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甘肃省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甘肃省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团队)在科技创新创业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实施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的意见》(甘办发【2010】71号)和《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政府设立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和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我省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产业规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预期经济效益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孵化和育成一批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扶持项目”),促进企业、金融机构和其它社会资金的投入,形成多层次支持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的环境。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三条省政府成立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工作,审定当年资金资助计划。

第四条省科技厅负责扶持项目年度申报指南的发布、引进项目对接、项目评审、计划编制、过程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省财政厅作为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专项资金的监管部门,参与并审议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专项资金的年度安排,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扶持对象与条件第六条专项资金面向国内外有志于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单位必须是企业,重点扶持以下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一、创(领)办或参与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且在我省注册的科技型企业中的以下人员:(一)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拥有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初步实现创新成果转化,经营情况良好,依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二)在技术创新和课题研发中,学术造诣较高、成就突出,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具有前瞻性创新成果,能够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企业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三)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拥有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员。

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的意见

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的意见

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26•【字号】承市政字〔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的意见承市政字〔2016〕32号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来我市,通过科技成果转化,用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崛起,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引进方式、对象及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围绕“守底线、快转型、促协同、奔小康”的主基调,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创新机制、以用为本”的原则,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历史机遇,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绿色崛起。

引进方式:在注重刚性引进的同时,重点采取成果转化、创办企业及签约聘用、咨询服务、技术合作、科研攻关或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设立技术中心、研究所和实验室等方式柔性引进。

引进对象及目标:围绕我市文化旅游及医疗康养、清洁能源、钒钛新材料、大数据、节能环保、绿色食品及生物医药、新型建材、先进特色装备制造、天然山泉水、现代物流等“十大绿色转型产业”,以及其它对“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和重大贡献的产业,面向国内外,以京津地区为重点,从2016年起,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引进50名以上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且能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二、激励举措(一)对引进的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或团队来我市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的,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前景广阔、具备转化条件的分别给予100—300万元的成果转化专项经费支持;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能带动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分别给予200-4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04.18•【字号】苏科政[2008]138号•【施行日期】2008.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苏科政〔2008〕138号)各省辖市科技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发〔2006〕29号),切实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现将《关于实施“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关于实施“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的意见(2008年4月18日)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发〔2006〕29号),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加快引进、培养、集聚各类科技人才,促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现就组织实施“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双千人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双千人才工程”的重大意义“十一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人才是关键。

实施“双千人才工程”努力造就一批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使江苏涌现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科学大家、科技名家和杰出的科技型企业家,实现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的跨越,对于提高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具有重大意义。

二、实施“双千人才工程”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摆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省市县联动,整合科技资源,加快引进和培养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

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扶持办法(试行)

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扶持办法(试行)

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扶持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需紧缺人才的意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公开、透明、科学、公正,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及项目进行扶持资助。

第三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扶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负责项目申报、组织评审、资金管理、跟踪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扶持对象和类别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是指具有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掌握或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具有重大影响,在我省开展成果转化或科技研发,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

第五条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项目扶持主要分两类:1、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扶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与我省企业合作实现产业化,或在我省创办、领办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经评审,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的转化扶持资金;2、重大科技研发项目扶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依托我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科研平台,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开展对我省科技创新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攻关活动的,经评审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扶持资金。

第三章申报和推荐第六条用人单位是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主体,负责推荐引进人选及相关项目。

第七条符合条件但尚未有承接单位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可以采取自荐方式直接申报。

第八条申报评审扶持项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由带头人和若干名核心人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2年以上,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和产业化潜力。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25•【字号】泉政办〔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25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为深耕人才“港湾计划”,健全完善层次分明、简便易行的人才评价和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服务支撑引领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4号)和《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等文件要求,适应我市“十四五”发展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对象(一)本规定适用于以受聘、合作、受派、创办企业等方式在泉就业创业的企事业单位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泉缴交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人才,均可对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21年版)》(详见附件1)申请认定泉州市高层次人才。

以团队形式引进的,可对照团队评审条件申报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福建省党政类引进生等不列入此适用范围。

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最新)

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最新)

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要求,深入推进“三评”改革,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为目标,以改革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为关键,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形成中国特色科技评价体系,为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尊重规律。

遵循科技人才发展和科研规律,科学设立评价目标、指标、方法,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追求卓越。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和精简“三评”工作,简化优化流程,为科研人员和机构松绑减负,并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三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入手,找准突破口,更加注重质量、贡献、绩效,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招硬招,提高改革的含金量和实效性。

——坚持分类评价。

针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军事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规范。

基础前沿研究突出原创导向,以同行评议为主;社会公益性研究突出需求导向,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评价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绩效为主。

——坚持客观公正。

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不同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推行同行评价,引入国际评价,进一步提高科技评价活动的公开性和开放性,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为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待遇,营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来闽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现就我省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一、优惠政策1、资金补助。

省政府给予每个海外引进人才2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中央在闽单位或厦门市引进的,省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给予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人才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厦门市引进的由其给予补助)。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视同省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在闽单位负责落实。

省财政年度预安排人才专项经费2亿元,专项用于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补助。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入选名单发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有关标准将补助资金核拨给省公务员局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由该中心将资金拨付各有关单位,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在闽单位负责落实海外引进人才其余补助资金的发放,免税事宜由省公务员局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向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发函提供资金补助使用单位和引进人才名单,由省地税局负责落实。

2、工作场所。

落户到园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由园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5年内免租金。

由各类园区及其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

3、创业投资。

从事科技项目产业化,并由其控股或拥有不低于20%股权的企业,各级政府创业投资资金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创业投资。

由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

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按照福建省经贸委等三委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创业投资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经贸企业〔2009〕331号)的相关规定和部门工作职能,根据省委人才办提供的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名单,审核所在企业科技产业化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列入《福建省省级创业投资资金投资目录》;负责省级创业投资资金运营与管理的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地方创业投资企业在《投资目录》范围内,主动与创业企业洽谈创业投资业务,对项目进行评审;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科技产业化项目企业,符合《福建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的,给予创业投资风险补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03•【文号】•【施行日期】2018.07.0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2018年7月3日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以下简称“三评”)改革是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要求,深入推进“三评”改革,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为目标,以改革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为关键,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形成中国特色科技评价体系,为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尊重规律。

遵循科技人才发展和科研规律,科学设立评价目标、指标、方法,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追求卓越。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和精简“三评”工作,简化优化流程,为科研人员和机构松绑减负,并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三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入手,找准突破口,更加注重质量、贡献、绩效,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招硬招,提高改革的含金量和实效性。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评审方案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评审方案

“相约高新区”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项目评审方案
项目评审流程
(一)初赛评审流程
1、时间:20xx.12.16
2、地点:xx大学办公楼112(素质拓展部)。

3、评审专家:相关领域专家、组委会成员、投资机构负责人、成功创业的企业管理者、高校就业指导负责人。

4、评审形式:评委会根据组委会提供的参赛申请表分创意组和创业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每组不超过5个项目进入决赛。

(二)决赛评审流程
1、时间:20xx.12.22上午8:30(拟定)。

2、地点:园区多功能报告厅(拟定)。

3、评审专家:相关领域专家、组委会成员、投资机构负责人、成功创业的企业管理者、高校就业指导负责人。

4、评审形式:评审专家根据参赛者提供的PPT或视频短片,从参赛作品前景以及参赛者表现依次亮分,直接决出奖项。

“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加快推进青海经济社会发展

“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加快推进青海经济社会发展

Support Platform支撑平台人才计划“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加快推进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根据青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升“昆仑英才”行动计划质量效益的实施办法》精神,制定“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高端人才项目一、目标任务围绕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建设“五个示范省”、培育“四种经济形态”、加快推进“四地”建设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人才需求,重点在生态环保、盐湖资源综合开发、清洁能源、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新型城镇化、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培养和引进高端创新创业人才280名左右、创新创业团队30个左右。

二、遴选条件1.基本条件——培养人才项目。

培养人才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4种类型。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申报人为青海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职在岗人员。

(4)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创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5)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领军人才中45周岁以下推荐人选比例不低于25%。

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用人单位须科学制订申报人培养计划书,明确支持周期内的目标任务、合作方式、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引进人才项目。

引进人才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4种类型。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高层次人才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7〕59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高层次人才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7〕59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高层次人才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高层次人才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7〕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龙岩市高层次人才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27日龙岩市高层次人才发展基金设立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产业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更好地统筹使用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撮合引进“365”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项目到龙岩落地孵化,吸引国际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加速发育,加快建设创新型工贸旅游强市。

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拟设立龙岩市高层次人才发展基金(母基金),母基金不以实体形式存在,通过开设银行专户独立核算,由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每年安排资金注入专户。

图1龙岩市高层次人才发展基金结构图母基金下设各类子基金,初步计划在母基金项下设立龙岩市高新技术产业天使投资基金和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金两支子基金。

其中,龙岩市高新技术产业天使投资基金总规模为3亿元,主要以股权形式投资龙岩市引进的高端人才项目(见附件1);龙岩市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主要用于龙岩市科技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园区建设(见附件2)。

其他子基金的设立,由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龙岩市人才资源开发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划。

附件:1.龙岩市高新技术产业天使投资基金设立方案2.龙岩市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金设立方案附件1龙岩市高新技术产业天使投资基金设立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产业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拟由龙岩人才发展集团、龙岩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共同发起设立“龙岩市高新技术产业天使投资基金”,现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案。

2018年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申报条件、时间、流程

2018年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申报条件、时间、流程

2018年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申报条件、时间、流程申报条件2018年度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应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绿色低碳产业、新材料、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海洋经济等领域。

1.创新团队创新团队是指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预期能为我市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我市有关单位(下称“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合作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高端科研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1)团队必须在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项目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重大创新价值。

(2)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应拥有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

团队成员之间已经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

创新团队应为近3年内从市外引进(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生物医药领域的团队应为近5年内引进。

(3)创新团队已经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申报的项目具有优良的产业化前景。

(4)用人单位必须是在珠海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以企业化方式管理和运营的新型研发机构。

用人单位能为团队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

(5)用人单位与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周期应能够覆盖项目合同执行周期,一般在3年以上。

之前双方无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在申报时提交意向性协议,并承诺团队入选后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

2.创业团队创业团队是指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预期能为我市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依托我市现有企业,以自有技术、项目,自筹资金创办企业的高端科研团队。

申报创业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1)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

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队成员应该具备丰富的创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及成果转化能力,所申报的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质量工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一)

质量工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一)

质量工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一)质量工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质量工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他们的质量管理水平而设立的。

•评审工作是该计划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评审可以筛选出最具创新潜质的项目,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二、评审目标•评审目标是挑选出具备创新能力和实施可行性的项目,为其提供创新创业培训、资金支持和导师指导等资源。

三、评审标准1.项目的创新性,包括创新思路、技术创新点、市场创新等方面。

2.项目的可行性,包括项目规模、市场前景、资源可行性等方面。

3.项目的团队,包括团队背景、团队配合默契度、团队分工等方面。

4.项目的质量管理,包括项目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实施计划等方面。

四、评审流程1.报名阶段:参与者通过填写报名表格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2.初评阶段:评审小组根据项目申请材料初步筛选出符合评审要求的项目。

3.面试阶段:评审小组与项目团队进行面对面的深入交流和提问,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

4.决选阶段:评审小组根据项目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出最具潜力的项目。

5.公示阶段:公布评审结果,并将评审报告提交给项目主管部门。

五、评审要求1.评审成员应具备相关的行业背景和丰富的评审经验。

2.评审过程应严格保密,评审结果仅对外公布获奖名单,并保护项目的商业机密。

3.评审工作应公正、公平、透明,不得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六、评审结果1.最终获奖项目将获得相关的创新创业培训课程和资金支持。

2.未获奖的项目将获得评审反馈报告,提供具体的改进指导。

七、项目评审周期•项目评审的周期为一个月,具体日期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以上是质量工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项目的评审工作提供指导和规范。

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聚集高层次人才来兰州市创新创业,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根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委、市政府设立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兰州市区域内的各类人才(团队)结合项目进行资助,鼓励和激励各类人才(团队)在市域内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坚持“人才引领、项目支撑、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全域覆盖、重点扶持”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四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创业项目)工作,审定资金资助计划.第五条市科技局作为创新创业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计划编制、过程管理、跟踪问效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市财政局作为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核并下达年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扶持对象和条件第七条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在兰州市注册、纳税地为兰州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兰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

重点扶持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一)人才条件.能够引领和带动兰州市主导产业、重点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的学科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在兰创新创业人才。

包括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甘肃省领军人才”、“兰州市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兰州市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各类人才。

2.外地来兰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兰州市市域外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级“千人计划”、“领军人才”的知名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的高层次人才。

3.在兰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创业大赛评审流程方案

创业大赛评审流程方案

创业大赛评审流程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创新创业热潮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和创业团队投入到创业大赛中。

为了保证评审的公正、公平和高效,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创业大赛评审流程方案至关重要。

二、评审流程概述1. 报名阶段:在创业大赛开始前,对参赛项目进行报名,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并收取报名费用。

2. 初评阶段:评委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初步评审,根据报名表格和项目简介初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打分。

3. 复评阶段:初评通过的项目进入复评阶段,评委专家对项目进行更加详细的评审,包括项目商业模式、市场前景、团队背景等方面的评估。

4. 决赛阶段:复评通过的项目进入决赛阶段,项目团队进行路演或现场答辩,对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和现场表现进行评审。

三、详细评审流程及要点1. 报名阶段1.1 发布报名通知: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创业大赛的报名通知,包括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方式等信息。

1.2 提交报名材料:参赛者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项目简介、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

1.3 缴纳报名费用:参赛者需按照规定的金额缴纳报名费用,并提供缴费凭证。

2. 初评阶段2.1 资格审核:由评审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核,排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项目。

2.2 项目初审:评委专家根据报名表格和项目简介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初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

2.3 确定初评成绩:评委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打分,生成初评成绩。

3. 复评阶段3.1 项目详细评审:评委对初评通过的项目进行更加详细的评审,包括项目商业模式、市场前景、团队背景等方面的评估。

3.2 筛选优胜项目:评委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筛选出优胜项目,并公布复评结果。

4. 决赛阶段4.1 路演或现场答辩:优胜项目进行路演或现场答辩,项目团队展示商业计划书,并回答评委提问。

4.2 综合评审:评委根据路演或答辩的表现,综合评估项目的商业可行性和团队能力。

4.3 最终评选:评委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获奖项目并颁发奖项。

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XX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分为四类: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 类)。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对象是指我市用人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
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

其中,新引进人才来郑工作时间须在两年以内。

高层次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XX省创办企业或开展创新成果转化。

(三)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C、D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有突出成就的可适当放宽。

认定方式: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通过对照标准认定、专家评审认定和用人单位自主认定等三种方式进行。

其中,评审认定和自主认定方式重点支持C、D类人才,获得XX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的团队带头人可认定为D类人才。

对未列入认定标准、但取得“相当层次”业绩的人才,每年集中组织专家对其业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补充标准和对应人选。

对新引进的拥有海外创业经验或国际知名企业任职经历的科技研发
人才,根据人才研究领域、创新成果,每年集中组织专家评审产生人选。

在XX省引进的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龙头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认定试点,对经审核备案的用人单位引进的科技研发人才实行自主认定。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方案参考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方案参考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方案参考一、项目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为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的质量和影响力,以及确保资金投入的有效利用,制定本评审方案,旨在规范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的评审流程和标准,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支持环境。

二、评审对象和标准1. 评审对象本评审方案适用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的评审工作。

评审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团队成员具备相关的学术背景和创新创业经验;(2)项目具备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创新性;(3)项目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的贡献潜力;(4)项目计划和预算合理可行。

2.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创新性;(2)项目的实施计划和预期成果;(3)团队成员的背景和能力匹配程度;(4)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防范措施;(5)预算的科学合理性和资源利用效率。

三、评审流程和方法1. 评审流程(1)初步筛选:通过对项目书的审阅和初步评估,筛选出具备一定创新性和潜力的项目,进入第二阶段评审;(2)集中评审: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估项目的科技含量、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3)现场答辩:对通过集中评审的项目,组织项目申请人进行现场答辩,就项目的关键问题和技术路线进行深入交流;(4)综合评审:结合项目书、评审报告、现场答辩内容等,综合考虑项目的科技含量、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价;(5)评审结果确定:根据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的评审等级和资助额度。

2. 评审方法评审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件评审:对项目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以及团队成员的背景和能力匹配程度;(2)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重点评估项目的科技含量、可行性等方面;(3)现场答辩:根据专家评审报告,对通过初步筛选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进一步审查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4)综合评价:根据文件评审、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的结果,综合评价项目的高新技术含量、创新性、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5)结果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向项目申请人反馈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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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施办法〉等八个办法的通知》(三办〔2017〕49 号)和市人才办、市科技局《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三人才办〔2018〕1 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候选人才(团队)认定及实施项目评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候选人才(团队)项目情况
通过初审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XX个,其中产业化项目X个、新型研发平台项目X个、科技合作类项目X个。

二、评审日期及地点
2018年6月X日—X日,时间X天。

地点:XXXXXXXXX
三、成立评审委员会
为保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评审委员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贾辉任主任,市科技局党组成员、调研员亢保祥、市人才办主任吴刚任副主任,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等单位分管领导及监督组组长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指导组、资料组、服
务组、会务组和监督组,人员名单和具体分工如下:
(一)协调组
组长:亢保祥
副组长:吴刚
成员:杨占江雷清波杨光辉秦雪
主要任务:负责评审工作的指导、管理及协调工作。

(二)资料组
组长:陈小军
成员:郑恒义秦雪宋琳王丽玮梁东星
主要任务:保管、传递申报资料,准备评审表格。

(三)服务组
共16人(含每个县市区1人),每评审组4人,会场内2人、场外联络和维持秩序2人。

主要任务:核对、发放专家评审用材料,组织答辩人入场答辩,播放PPT,合计专家打分,计算平均分等。

(四)会务组
组长:吴文成
成员:杨霖王帝宋张琳宋涌
主要任务:拟定会议通知,通知参会人员,负责会议签到;负责制定会议手册,安排会议室、食宿等;订购专家往返车票,做好专家接送站和报到;制作胸牌(专家、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座签(预备会、评审专家、汇报答辩席)、标识等;发放咨询费;
购买所需办公用品等。

(五)监督组
驻科技局纪检组2人。

主要任务:对评审现场实施全过程巡回监督,封存评审结论。

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或有关情况,汇总后向评审委员会会议提交。

负责监督电话、举报信件、监督邮箱。

四、专家评审组设置
设4个专家评审组,其中第一组7名专家,其它各组均为5名专家,各组均包含1名财务专家。

根据候选人才(团队)及实施项目所属领域,从专家库中抽取对口专家。

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聘请三门峡专家,专家组组长由专家现场推荐产生。

第一组:机械、电子信息、化工、材料、新能源领域,认定人才(团队)项目XX个。

XX会议室。

第二组:地勘、冶金、环保、生态(旅游)领域,认定人才(团队)项目XX个。

XX会议室。

第三组:种植、养殖、食用菌领域,认定人才(团队)项目XX个。

XX会议室。

第四组:生物、医药领域,认定人才(团队)项目XX个。

XX会议室。

五、认定和评审标准
人才项目评审标准。

评审专家参考《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产业化及科技合作项目评审指标》(附件2)或《创新创业人才
(团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评价指标》(附件3),从人才项目申报依据和意义、研发内容与技术创新、项目团队及具备条件、合作协议及合作方优势、预期目标、市场前景、投资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经费概算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

人才项目评分采用百分制,先由评委个人独立自主打分,而后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剩余评委的打分取平准值,作为该项目的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在80分以上(不含)的为“建议支持项目”(A级),60-80分的为“暂缓支持项目”(B级),60分以下(不含)的为“不予支持项目”(C级)。

六、主要工作安排
(一)尽职调查阶段
时间:2018年6月X日-2018年6月X日
市直、各县(市、区)人才、科技部门首先要组织对辖区内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参加单位包括人才、科技部门、纪委、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等。

通过充分的尽职调查,并形成明确书面意见,筛选出合格的人才(团队)项目,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二)专家评审阶段
1、专家报到
时间:2018年6月X日下午—6月X日上午10点前
地点:xxxxxxxxxxxx 会议室
服务人员:会务组
2、预备会
时间:2018年6月x日上午11:00—12:00
地点:三门峡陕州区金泉宾馆会议室
主持人:市人才办主任吴刚
参加人员:全体评审专家、各工作组人员
议程:1.市科技局党组成员、调研员亢保祥宣读专家分组情况;2.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贾辉作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说明;3.纪检组宣布评审纪律;4.沟通交流答疑。

3、专家组评审会
(1)时间:2018年6月X日下午2:30—2:40
地点:三门峡陕州区金泉宾馆各评审组会议室
参加人员:本组评审专家
主要内容:各组专家推荐本组组长,明确分工,熟悉评审方案和有关文件。

(2)时间:2018年5月5日下午2:40—5月6日全天地点:三门峡陕州区金泉宾馆各评审组会议室
主持人:专家组组长
参加人员:本组评审专家,汇报、答辩人最多3名;工作人员2名,监督人员1名。

主要内容:具体分五个环节
(1)评审专家熟悉人才(团队)项目申报材料(5分钟左右);
(2)人才(团队)项目情况介绍(8分钟以内),然后由专
家提问、并答辩(5分钟);
(3)专家分别对其申报的人才(团队)项目进行打分评审,根据项目类型,填写《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产业化及科技合作项目专家评审表》(附件5)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专家评审表》(附件6);而后进行汇总,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作为项目的最终得分(5分钟左右);
(4)专家组根据最终得分,提出建议支持、暂缓支持或不予支持的明确意见,填写《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综合评审表》(附件7),并由本组全体专家签字确认(5分钟左右);
(5)监督人员封存评审资料并签字盖章。

(三)会议研究阶段
1、专家组评审会结束后,各专家组组长直接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汇报评审情况,并对扶持建议做简要说明。

2、市本级人才(团队)项目扶持建议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连同县(市、区)人才项目扶持意见,一并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项目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3、全市人才(团队)项目扶持金额在三门峡市人才工作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落实扶持政策。

七、评审工作纪律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进行,对评审全体工作人员、专家、评审对象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做到忠于职守、各负其责、
各司其职。

(二)不准向评审对象有关单位或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不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四)不准参加评审对象的宴请及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可能影响评定公正性的活动。

(五)不准评审对象或委托他人以包括使用微信或qq等即时通信工具、短信及电话咨询、电子邮件、登门拜访等各种方式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六)进入评审会场时,需将通讯工具交由场外工作人员保管,并于当日评审工作结束后取回。

(七)评审结果未经公示前,不准透漏评定材料非公开内容、评委意见及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八)不准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干预专家组对项目的评价评审工作,不得对评审项目发表任何评价和导向性意见。

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经费保障
专家评审服务费、食宿费、会议费等有关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创新创业人才认定指标
2、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产业化及科技合作项目评审指标
3、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评价指标
4、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层次认定表
5、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产业化及科技合作项目专家评审表
6、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专家评审表
7、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综合评审表
8、评审委员会委员表决票
创新创业人才认定指标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产业化及科技合作项目评审指标
附件3: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评价指标
附件4: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层次认定表
注:本表由专家组商议后填写。

附件5: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产业化及科技合作项目专家评审表
注:本表每名专家填写一份。

附件6: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专家评审表
注:本表每名专家填写一份。

附件7: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综合评审表
注:
1.本表由专家组商议后填写。

对本组每个项目根据专家评审表汇总。

2.评审意见应根据合计平均分所属档次填写,即:A级建议支持(80≤得分≤100)、B级暂缓支持(60≤得分<80)、C级不予支持(得分<60)。

附件8:
评审委员会委员表决票
注:表决意见为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名;不同意的需写明建议扶持金额,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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