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夷夏观的产生及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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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夷夏观的产生及其内涵
1、传统“夷夏观”的产生
“夷’’、“夏”观念由来已久,萌芽于夏朝时期,但在西周中原文化崛起之前,华夷界
限并不像后来那样泾渭分明。夏商时期,并不存在“夷夏之辨”的观念。夏朝时,夷夏实为一家,夏人本兴起于山东,先夏时期,山东半岛有着众多的方国部族,这些方国部族皆自称为“人”,即“夷”,夏人即其中之一。其后,这些“人(夷)”逐步联合成酋邦制国家,其中较为强大的方国或部族被诸人(夷)共举为酋邦联合体的首领,如夏人即是。其
首领方国的领袖即是联合体中的王,如夏王。后人便用此方国部族名作为这个方国部族统治时期的朝代名,夏王朝即是也。夏朝所属方国部族即是诸夷,所以夏王治理夏民而居于山东的东夷之地。商是西北的一个游牧民族,原来臣服于夏,强大后便与夏为敌,后来,汤在山东西部击败了夏人,但并没有在山东站住脚,便匆匆收兵回毫了,因为夏人的主力军队虽然败了,但留在山东的有夏诸夷的势力仍然十分强大,他们不能容忍异族异类的商人来统治自己,汤也知道仅凭自己的“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在山东这块地方根本无法和这些夏民抗衡,所以很快便收兵回到毫邑去“践天予位,代夏而朝天下’’了。商朝
建立后,把它的所属方国部族或敌对的部族一律称为“方",而在东方的夏朝遗民不服商制,仍然称自己为“人(夷)",于是商王朝便干脆把山东半岛的有夏诸夷一概称为“人方”(或作“尸方"),即夷方,并敌视之、鄙视之,自此以后,“夷"这个词才有了贬义。有
商一代,虽然商王朝和人方(尸方)明显对立,但也不存在夷夏交争的问题,因为商人一
直自称为“商”,不称为“夏”,所以“夷夏交争’’也无从谈起。
“夷夏之辨”观念的产生是从周代开始的,周人本来是夏族的同姓方国,周人的姬姓
实际上就是夏人的姒姓,也就是说“姬"和“姒"本为一姓∞,周本来也是夏王朝的重要
方国之一。夏亡后,随夏人一起迁徙到了西北的戎狄地区,后来为了对抗戎狄和谋求发展,归附了商王朝,他们把商称为“大邦”、“大国”,自称为“小邦周’’,但是他们向来以夏人的正统自居,所以他们一直自称为“夏”、“有夏”,把和周之同姓和有血缘和亲缘关系的
国家称为“诸夏"。这个时候,东夷诸部已经臣服于商人,周人灭夏之后,东夷便和周人
为敌,周武王伐灭殷商之后,首先就是征伐东夷。《史墙盘铭》云:“强圉武王,通征四方,达(挞)殷唆民,永不巩(恐)狄,恺伐尸(夷)童(东)”,杨宽云:“武王名副其实,
以‘通征四方’作为其开国方针,克商之后,首先伐东夷。"②从武王伐东夷起,周人便和东夷开始了激烈的争斗,这才是真正的“夷夏交争"的开始。此后双方互相攻伐,诸夏进而诸夷退,直到公元前567年,最后一个东夷方国莱被齐入所灭,近五百年的“夷夏之争”最终以诸夏的获胜而告终。“东夷"一词也是在西周金文中才有的,写作“东尸’’(如《小
臣趣簋》),所以,真正的“夷夏交争’’是在周代才有的,夏、商之时无之。
西周初年为维护统治而进行的政治思想建设是史无前例的。它一改夏商对诸部落、方
国的臣服政策,而把自己的宗族成员派到各地实行直接统治,把它势力所及的部落文化逐步同化到中原文化中来。例如,封到少昊之墟的伯禽,“变其俗,革其礼”①;封到营丘
的齐太公“因其俗,简其礼”②;封到殷墟的卫康叔“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封到夏
墟的唐叔“启以夏政,疆以戎索”@,都对当地部落文化进行不同程度的融汇和同化,从而“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以法则周公"@。这样,在中原地域形成了一个积
淀异常深厚的华夏文化中心。其周边地区一律被视为夷狄。因此,最初的“夷夏之争”实际上是自认为正统的周朝与非正统的周边少数族(尤其是东夷)的斗争。
2、传统“夷夏观"的内涵及其演变
周王朝之所以以正统自居,而把同为夏朝附属的其他各族视为夷狄,是因为周朝建立
后在文化上较其他各族的领先地位,而非就地域而论。孟子说:“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歧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得志行乎中国,若合
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具有夷狄血统的舜与周文王均被儒家奉为华夏族的著名先王。春秋时期是传统“夷夏之辨”观念大发展和成熟时期。孔子说:“夷狄之有君,不如
诸夏之亡也",刑呙《论语注疏》对此句注解道:“言中国礼义之盛而夷狄无也,言夷狄
虽有君长而无礼义,中国虽偶无君,若周、召共和之年,而礼义不废,故日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⑦“中国"有文明发达的礼义,夷狄或蛮夷地区则无。夷夏之别不仅
指“诸夏"与“夷狄”的地区性差别、民族性差别,更是礼义与非礼义、道德与非道德、
文明与野蛮的差别。
以文化的先进与落后为标准区分“夷夏”,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不同民族或种族的文
化原型和发展道路各异;二是指其文化发展程度不同。前者指文化的民族性差异,后者指文化的时代性差异。春秋时期的“夷夏之辨”,文化的民族性与时代性并重。夷夏之间文
化的民族性之分主要指族类的认同,包括语言、习俗、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左传》记载鲁襄公十四年姜戎驹之在晋国进行辩难的一段话说:“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
贽币不通,言语不达。”再如,晋国魏绛向晋侯进和戎之策时说:“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焉。"①也提到了夷夏之间生活方式与观念的区别。至于先儒明“夷夏之辨"主要以
是否尊奉和践行周礼为据,这是因为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华夏族用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的礼,实际上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泣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②。因此,早在春秋时期,礼就被视为“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至尊大法。
春秋时期,孔子虽然以是否尊奉周礼作为判别夷夏的依据,但他并不否定夷礼,也不
抱有以周礼取代夷礼的强烈愿望。“子欲居九夷,或日陋,如之何?子日:君子居之,何
陋之有?”韩愈说:“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在华夏中心意识尚处于萌芽状态,周礼相对于夷礼并没有显现出多少优势,夷礼也受到了赞赏。入仕秦国,受秦穆公赏识的晋人由余认为,夷狄之国“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鲫
战国以降,随着华夏一统格局的形成,夷夏之间文化发展的差异日益突出。华夏民族
在与周边“夷狄"的交往中,看到了自身的文化优势。同时,以文化的民族性为主要特征
的礼乐教化被赋予文化的时代内涵,“中国有礼义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⑤在此情形下,夷夏之间文化的民族性区分遂为文化的时代性区分所掩盖,文野之分成为华夏士人观照夷夏的主流意识。西汉礼制重建后,以伦理道德为主要特色的礼学倍受推崇,是否尊奉中原汉族王朝的礼仪典章,成为夷夏文野之分的主要依据。“夷夏论者,东有骊
济之丑,西有羌戎之流,北有乱头被发,南有剪发文身,姬孔施礼于中,故有夷夏之别。" @
夷夏文野之分为周边少数民族认同华夏文化,进而“用夏变夷”,融于中华民族大家
庭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华夏之礼己被后世儒家视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文明形态和文明传播的源头。这在强化华夏中心意识的同时,也流露出对周边民族的蔑视心理,造成对外来文化难以认同的心理障碍,并为中华民族步入近代社会门槛付出了沉重代价。
从非文化层面区分夷夏的人禽之别,春秋时已显端倪。西周末叶至春秋中叶的一两个
世纪,游牧人戎狄大批内迁中原,与诸夏交错杂居,并对诸夏造成了威胁。生存竞争的严酷现实使诸夏增强了向心力,在此情况下,情感往往战胜理智,管仲便直斥戎狄为豺狼,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因种族矛盾激化或出于政治需要而视外族为禽兽,自汉代以来便甚嚣尘上,夷夏文野之分便表现为夷夏人禽之别,并被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