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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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供电的一套管理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 设备设施管理: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设施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包括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供电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2. 电力线路管理:煤矿应建立电力线路管理制度,包括电缆敷设、维护、运行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可靠,减少线路故障和电力事故的发生。

3. 供电安全管理:煤矿应制定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电气设备的检修、用电的安全操作规程、电器安全用电的培训和考核等。

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4. 应急管理:煤矿应建立应急电力供应管理制度,包括应急电源的配置和检查、应急电力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等。

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提供可靠的电力支持,保障矿井内工作人员的安全。

5. 监督检查:煤矿应建立供电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定期组织对供电设备设施和电力线路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加强对电气设备使用的监督,确保操作人员按规章制度操作,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通过建立和执行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煤矿供电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保障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停电管理1.井下停送电必须经值班主任或当班领导同意,由电工带班进行操作;2.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立即停电并从工作面和巷道撤出,禁止进入受电设备压力范围内,等笼式电梯和人车混合运输设备到位并上锁后,方可进入受电设备压力范围内进行作业;3.停电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逐个开关停送电,并用电压表在开关上确认电压降到零后,方可继续下一个开关的操作;4.停送电作业完毕后,应在井下全面检查受电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恢复上岗;二、供电设备管理1.井下供电系统应一级、二级配电系统相隔不少于30m,当需重载或断路时,应分批次进行,以避免短路或过载情况的发生;2.百叶板及盖板应符合使用要求,恢复到位并锁好;3.禁止在供电线上悬挂其他物品,防止弯曲过度而导致断裂;4.禁止在供电线路下蓄水,防止漏电引起触电伤害;5.禁止修补设备电缆,如有损坏或老化应及时更换;6.每年至少对供电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三、安全疏散1.安全疏散应是井下最基本的应急措施之一;2.在井下设有警报器,并每隔30m安装一个安全疏散指示灯,以引导井下作业人员有序疏散;3.疏散指示灯应设立在容易看到的位置,标志清楚,具有良好的可见性;4.疏散指示灯的电源应设置独立电源,保证在停电时也能够正常使用;5.疏散口应设立在必要的位置,并保证其畅通无阻;四、安全文化1.真正的安全文化是在“严以律己”的基础上培育形成的;2.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多次进行安全会议和行业大会,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3.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4.进行安全技能比赛及事故模拟演习等活动,增强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应急能力。

五、安全责任1.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2.井下作业人员在进行停送电和供电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井下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统筹安全和生产的关系。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4篇)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4篇)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矿井用电是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同时也是一个具有较高风险的工作环节。

为了保障煤矿用电的安全,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接下来,我将就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包括管理责任、用电设备管理、操作规程、故障处理等方面,以确保矿井用电的安全。

一、管理责任矿井用电安全管理是全体矿井职工的共同责任,首先,矿井用电安全管理应由矿井领导班子负总责,明确矿长、主要副职的用电安全责任。

同时,要设立专门的用电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用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和巡视,加强用电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理措施。

二、用电设备管理1.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使用前必须经过合格评审和验收,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

2.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检修和维护。

定期巡视要求设立专门人员,按照规定的检修周期和要求,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用电设备应建立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检修情况和故障情况等重要信息,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三、操作规程1.矿井用电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岗前考核,持证上岗。

同时,要制定用电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操作流程。

2.用电操作人员要熟悉用电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3.严禁擅自更改或拆卸用电设备,如发现设备存在隐患,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四、故障处理1.矿井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设备管理单位。

2.设备管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对于较大的故障,应及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五、安全教育矿井电力用电安全教育应常态化、常年制开展,要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用电素质。

教育内容主要包括用电知识、用电安全操作、事故案例分析等,通过演练和考核加强职工对用电安全的认识和掌握,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矿山的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与权限。

第四条矿山应当配备专职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山应当制定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标准。

第六条矿山应当定期进行供电及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矿山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可靠的供电设备,确保供电过程稳定可靠。

第二章供电管理第八条矿山应当定期检查供电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巡检制度,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巡检,确保供电稳定。

第十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应急预案,设立应急电源,确保在停电等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安全疏散。

第十一条矿山应当对供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矿山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供电设备,防止误人或者损坏。

第十三条矿山应当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全面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设备维修记录和档案,对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三章电气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矿井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矿山应当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责任和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矿山应当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十八条矿山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矿山应当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二十条矿山应当建立电气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电气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矿山应当开展定期的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及电气安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矿山的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合理、稳定、可靠地供应电力,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规定。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供电设备管理
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台账,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设备,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以免影响供电质量。

2. 用电计划管理
煤矿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用电计划,根据生产需求和用电负荷变化,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量,避免用电过载和浪费现象。

3. 用电安全管理
煤矿应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电气火灾和电击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用电安全。

4. 应急供电管理
煤矿应建立应急供电管理制度,配备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停电或供电中断情况下,能够及时进行应急供电,保证煤矿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

5. 监测检测管理
煤矿应建立电力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用电负荷、电压、电流等关键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进行调整和处理,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可靠。

6. 安全教育培训
煤矿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煤矿工作人员对供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还需要根据各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一)高压供电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运科负责,机运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机运科要有以下图纸。

(1)、地面高压架空线路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2)、高压供电系统图(3)、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____位置图(4)、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账(5)、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维修记录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

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到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冻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他,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运科现场核准、落实,方可进行施工。

6、电气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

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____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在____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____,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

遇到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腰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1. 引言矿井是一个存在风险的特殊工作场所,供电安全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矿井供电不仅要保障生产生活所需,也可有效防止矿井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着重讨论矿井供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2. 安全管理措施2.1 进行安全评估在矿井供电安全管理的整个过程中,进行安全评估是十分必要的。

为了确保矿井供电能够满足生产及民生需求的同时,不会给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造成危害。

评估包括对矿井供电的设备、用电设备的电压哪些站点,以及每个站点电线、电缆的绝缘性、架空线间的距离、变压器的渗漏电流等等的检查,其目的是为了确认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和是否需要维护。

2.2 在操作员管理方面,实行培训措施在矿井供电安全管理过程中,操作员的素质非常关键。

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保障意识直接关系到整个供电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因此应严格要求操作员的岗位培训。

包括此项工作的主要内容为:电气安装的许可规程、电气安全工作的操作规程,如何正确使用各种监测仪器,紧急事故的处理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在培训的同时,应强化操作员知识的温故知新,提高他们的技能和安全意识,从而让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

2.3 定期检查和维护在矿井供电安全管理中,设备的完好与否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对矿井供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是十分必要的。

包括针对常见病毒:接头处的维护、电缆运行状况的检查、各个回路连接处的检查以及接地电阻的维护等。

维护一方面可以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证安全运行,这是保障供电系统中重要而必需的一个环节。

2.4 有技术储备在矿井供电安全管理过程中,对技术人员也要严格要求。

技术人员在矿井供电系统出现问题时,往往是排除故障的有力保障。

对于整个矿井供电系统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修理,使之能够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就必须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的维修团队,这样才能保障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3. 应急预案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预防措施永远是不够的,应急预案是矿井供电系统故障发生后解决问题的重要措施。

第一讲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管理

第一讲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管理
严禁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当井下供电 网路容量较大,单相接地电容电流超过20A 以上时,可采用经消弧线圈接地方式,并必 须采用调整补偿措施,以防网路出现补偿谐 振现象。
六、采区供电安全
(一)采区作业环境对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
1.采区容易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 2.采区的空气中含有瓦斯及煤尘。 3.井下空气比较潮湿。 4.采区电气设备移动频繁。 5.井下硐室、巷道、采掘工作面的空间狭小。 6.采区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使电气设备的散热 条件较差。 7.采煤、掘进和开拓巷道都需要使用电雷管。
二、电力负荷的分级
电力负荷的分级,是根据负荷的重要性以及供电中断后 造成的危害程度来划分的。一般煤矿电力负荷分三级。
1.一级负荷(一类用户):如主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升降 人员的立井提升设备、瓦斯抽放机等。
2.二级负荷(二类用户):采区变电所、电机车用的整流 设备、综合机械化采煤电气设备、专门用于提升物料的斜井提 升设备等。
电流对人体的作用决定于许多相互关联的因素,其中主要 是电流强度和持续的时间。在短暂(持续时间低于1~3s)的 电流作用下,一般讲,触电持续的时间越长,允许的人身触 电电流值就越小。我国现在设计漏电保护装置,是按30mA·S 计算的,也就是说,只要人身触电电流和触电时间的乘积, 不大于30mA·S ,就可认为是安全的。电网电压越高,人身触 电电流越大,因此,漏电保护装置和自动闭锁开关的动作速 度要求也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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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一、矿井供电系统概述矿井供电系统是指为矿井提供电能的设备及其组成部分。

它是矿井正常运行的基础,对矿井的生产效率、安全管理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矿井供电系统一般由变电站、配电系统、照明系统、输电线路等组成。

矿井供电系统的主要任务包括:保证矿井内各个工作面、巷道以及通风、水泵、提升等设备正常运行,为生产提供所需的电能;满足矿井内各种设备的供电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加强对矿井供电系统的监测和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矿井供电安全矿井供电安全是保证矿井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矿井供电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电气火灾防范:矿井供电系统涉及到大量的电线、电缆以及各类电器设备,其中存在着火灾隐患。

因此,在矿井供电系统中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隐患,确保电气火灾的防范工作。

2. 电压稳定:矿井供电系统应采取措施保持电压稳定,防止因电压变化过大而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矿井供电系统中一般都会设置调压装置,通过自动调节电压,维持在规定范围内,确保供电的稳定性。

3. 短路保护:矿井供电系统中可能存在的短路故障对设备和人员安全都会带来较大的威胁。

因此,在矿井供电系统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短路保护措施,采用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及时切断故障电路,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 漏电保护:由于矿井供电系统存在大量的电气设备和电缆等,因此存在着漏电的风险。

应配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一旦发生漏电事故,能够及时切断电源,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 可靠性保证:矿井供电系统应具备高度的可靠性,能够在极端环境下稳定运行。

为此,在设计和建设矿井供电系统时,应考虑各种可能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系统的可靠性,确保供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矿井供电系统的改进措施为进一步提高矿井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应定期对矿井供电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和更新,更换老化的设备,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煤矿供电及安全管理

煤矿供电及安全管理

煤矿供电及安全管理煤矿供电必须作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为此2005年1月1日实行的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煤矿供电作了相应更改和更严格的规定。

一、煤矿供电电源规程441条规定:矿井应有两回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 以下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一类负荷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规程442条规定: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二、煤矿电能质量1、电能足够:变压器容量足够规程441条最后规定: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2、电压稳定:各级电压波动不能超过±5%。

升高不超过400V(380V)、690V(660V)、1200V(1140V)、6.3KV(6KV)、10.5KV(10KV)、37KV(35KV);最低不超过361V(380V)、630V(660V)、1083V(1140V)、5.7KV(6KV)、9.5KV(10KV)、33.25KV(35KV)。

电压超过额定电压,需采用降压措施,例如:串联电抗器或调节变压器的调压分接头的开关。

电压过低应采用相应措施使电压符合要求,例如:调节变压器的调压分接头开关、加大供电电缆线路截面、对负荷实行分流、采用移动式变电站让高压深入负荷中心,减少低压供电距离。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保障矿井生产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矿井的供电及电气设备及其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实行责任制,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二章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管理第五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电气工程师、维修人员等人员。

第六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机构应依法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七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购置、维修、检验等记录。

第九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机构应组织定期演练和应急预案,以保障在突发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章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检测及维修第十一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检测应定期进行,具体检测频率由管理机构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维修应有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并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维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维修的时间、内容和结果。

第四章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第十五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规程操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机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矿井生产安全的关键环节。

矿井供电系统是矿山生产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能源来源,但同时也存在诸多潜在的安全隐患。

为了提高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必须加强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定科学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监控设备,加强应急预案,提高人员素质和紧急救援能力,确保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一、矿井供电安全管理的必要性1. 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是煤矿生产的动力源,如果供电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供电中断、设备损坏甚至火灾等事故,严重威胁到矿井生产安全。

2. 提高矿井供电系统的可靠性。

通过加强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供电系统中的故障和隐患,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矿井生产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3. 维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如果供电系统存在隐患,可能导致电击、火灾等事故,危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矿井供电安全管理的内容和措施1. 设立专门的供电安全管理机构。

煤矿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在组织架构中设立供电安全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负责矿井供电安全的管理工作。

2. 制定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制定供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供电设备的检修、维护、使用和管理要求,以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3. 建立供电设备台账。

煤矿企业应建立供电设备的详细台账,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等信息,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更新和更换老化的设备。

4. 加强供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完善设备监测和报警装置。

煤矿企业应安装设备监测和报警装置,及时监测供电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 加强人员培训和素质提高。

煤矿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供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矿井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长为矿井供电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矿井供电安全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供电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供电安全措施的落实。

3. 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矿井供电设备的维护、检修、更新改造及安全管理工作。

4. 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矿井供电安全工作。

三、供电设备管理1. 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 供电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试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供电设备改造、安装、拆除等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四、供电线路管理1. 供电线路应定期进行巡查、检修,确保线路完好,运行正常。

2. 供电线路附近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 供电线路周围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五、用电安全管理1. 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安装、使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供电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供电,并迅速上报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3. 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 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七、监督与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矿井供电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在煤矿井下生产中,停送电以及供电安全是非常紧要的生产工作之一、停电操控与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是保证煤炭生产安全的关键环节,是保证煤矿井下作业安全,保证煤炭生产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紧要保障措施。

二、井下停电掌控规定1. 井下停电条件a、突出、水灾、瓦斯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其它重点事故;b、为清理瓦斯、火源和杂物;c、井下作业生产需要;d、检修、维护。

2. 停电掌控a、矿方电气保护员应依照现场停电掌控程序,依照需求对井下矿用电进行合理停控。

b、矿方应规定好停电时间,确保现场设备停电时间在3分钟以内。

c、矿方应在停电前通知遇停电人员特别是维护和修理工人员搭配关闭设备开关,关闭所属部门设备下发通知,以防电气设备损坏。

3.停电发动机组调试a、对新安装或大修后的井下发动机组应进行调试,经良好的性能和安全评估才可以使用。

b、井下设备发电机组需要定期保养和检查,一般3个月和1年业务检修,确保发动机运行效果合理,性能优良。

c、发动机组假如显现故障,工作人员要在停电的情况下进行故障排出,并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井下供电安全管理规定1. 供电构成矿井供应电力构成由井下、井口电力、工业电力和外部电源构成。

2. 供电等级供电等级分高压和低压两种,功率可以低至100千瓦,高一般可以达到30千伏以上。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井下供电系统必需隔离与斜放,保证安全供电条件。

3. 矿井供电规定a、强电箱:强电箱设计为单灯掌控式,井下强电箱数量有限制,但是相邻强电箱距离不能大于100米。

b、弱电箱:矿井弱电箱必需规范化安装,桥架必需固定,支架必需垂直。

显现质量问题适时更换。

c、供电缆线:矿井供电缆线须求选用在腐蚀、磨损本领富余的情况下,把握铺设间隔和钢质支管间隔。

d、矿用变压器:矿用变压器应选用固定式变压器,在使用高压时,人员必需采纳皮鞋和其他安全措施。

e、供电保护:井下全部供电设备都必需安装保护装置,保证电气设备的使用安全和稳定性。

矿井供电安全保障制度

矿井供电安全保障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供电安全管理,保障矿井供电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供电设施、供电设备和供电运行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 负责矿井供电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制定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协调、监督矿井供电安全工作。

2. 定期召开矿井供电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矿井供电安全形势,解决供电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对矿井供电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供电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部门1. 负责矿井供电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对矿井供电设施、供电设备和供电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矿井供电安全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三)矿井供电安全监督检查人员1. 负责对矿井供电设施、供电设备和供电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对矿井供电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矿井供电安全。

四、矿井供电安全保障措施(一)矿井供电设施安全管理1. 矿井供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供电设施检修、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 矿井供电设施应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损坏、老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设施。

(二)矿井供电设备安全管理1. 矿井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供电设备检修、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 矿井供电设备应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损坏、老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设备。

(三)矿井供电运行管理1. 矿井供电运行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 供电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3. 矿井供电运行应确保供电质量,严禁超负荷运行。

煤矿安全规程供电规定(3篇)

煤矿安全规程供电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二、供电原则1. 矿井供电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

2. 矿井供电系统应具备较高的供电可靠性,确保矿井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3. 供电系统应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要求。

4. 供电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性能,降低电磁辐射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三、供电设施1. 矿井供电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

2. 发电厂:矿井应配备可靠的发电设备,保证矿井供电需求。

3. 变电站:矿井变电站应具备较高的可靠性,配备必要的保护、监测、控制设备。

4. 输电线路:输电线路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导线材料,确保输电线路安全。

5. 配电线路:配电线路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导线材料,合理布置,确保供电质量。

6. 用电设备: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四、供电系统设计1. 供电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矿井规模、生产工艺、用电需求等因素。

2. 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

3. 供电系统设计应保证供电可靠性,合理配置备用电源。

4. 供电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矿井抗灾能力,提高供电系统的抗灾性能。

五、供电系统运行与维护1. 供电系统运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2. 供电系统运行应定期进行巡视、检修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供电系统运行应加强监测、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 供电系统运行应确保电气设备、线路等符合安全标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触电等事故。

六、供电系统安全管理1. 矿井应建立健全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供电系统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3. 供电系统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简介本文档为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旨在规范矿井供电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

区域划分矿井应根据工作性质、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类型、用途以及安全要求等因素,按照作业区域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类型和电压等级将工作区域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1.高压区:主要为供电变电设备、高压开关设备、高压电容器等,电压等级高于10KV的设备和线路。

需设置专人管理,实行专项管理制度。

2.中压区:主要为巷道负载中心、井下配电室、采掘工作面等电压等级在1KV~10KV之间的设备和线路。

3.低压区:主要为供电开关、断路器、仪器仪表、照明设备等电压等级低于1KV的设备和线路。

主要管理措施供电1.矿井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用电规范的供电电源。

电力公司应在供电合同中明确供电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

2.矿井应专门设立供电管理人员,负责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检修等任务。

供电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技术职称和操作证书。

3.矿井应制定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4.高中压电缆在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接头处正常。

对于老化、花式破损、裂伤的电缆应及时更换。

5.矿井应为电气设备设置漏电保护器,确保人身安全。

6.禁止在矿井内使用自制或未审定的电气设备。

电气安全1.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防止电缆绝缘老化引发短路、火灾等事故。

2.禁止在高压区、中压区内盲目接线、翻修电气设备。

3.矿井应设立电气管理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检修等任务。

电气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技术职称和操作证书。

4.在遇到电气故障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

5.禁止在矿井内使用带有明火的设备和工具,必要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应急措施1.在矿井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停止供电,并通知供电公司进行检修。

2.机器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重开。

3.矿井内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事故等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技术管理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技术管理
足、监管不力等
环境因素:恶劣天 气、地质灾害、人
为破坏等
风险评估
01
评估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02
评估内容:包括设备、环境、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03
评估频率: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评估
04
评估结果应用: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供电安全
风险控制
01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电缆:连接变压器、 配电柜和用电设备,
传输电力
监控系统:实时监 测供电系统的运行 状态,及时发现和
处理故障
供电系统设计
01
供电系统类型:矿井供电系 02
供电系统布局:矿井供电系统
统分为高压供电系统和低压
布局应考虑矿井生产特点、地
供电系统
质条件、供电可靠性等因素
03
供电系统容量:矿井供电系 04
供电系统保护:矿井供电系
安全技术措施
定期检查供电 设备,确保设 备运行正常
建立供电安全 应急预案,应 对突发情况
加强员工培训, 提高员工安全 意识和技能
定期进行安全 检查,消除安 全隐患
采用先进的供 电技术,提高 供电可靠性和 安全性
建立供电安全 监督机制,确 保安全管理的 有效性
安全技术培训
01
培训内容:包括 供电系统原理、 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处理措施等
定期评估供电安全风

02
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包括预防、减轻、转
移和接受等策略
03
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
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
隐患
04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供电安全事故处理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和供电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包括煤矿、金矿、铁矿等各种类型的矿井。

第三条矿井供电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合理利用。

第四条矿井供电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第五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

第六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七条矿井供电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矿井供电设备的运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负荷运行。

第九条矿井供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条矿井供电设备的故障应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事故。

第三章用电管理第十一条矿井用电应合理安排,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矿井用电应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合理分配,避免电能浪费。

第十三条矿井用电应严格控制用电负荷,避免超负荷运行。

第十四条矿井用电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控用电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矿井用电应合理配置电能仪表,监测用电数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供电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是矿井供电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建立供电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和权责。

第十八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制定供电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定期进行供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加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五章人员培训管理第二十一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二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十三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第二十四条矿井员工应接受供电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供电安全常识。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二十五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4年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2篇)

2024年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2篇)

2024年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摘要】____年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是矿山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制度,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与实施对保障矿山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围绕____年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的内容、实施步骤、管理要点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

【关键词】矿井供电;电气安全;管理制度;____年一、概述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矿山电气安全管理,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与实施对提高电气设备的管理水平、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容和要求1.供电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求(1)供电设备的选用应与所需供电负荷相匹配,以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供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安装位置要合理,通风条件良好,与其他设备的距离要适当。

2.电气线路的维护和检修要求(1)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电气线路的维护和检修要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3.电气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要求(1)电气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要有专门的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电气设备的使用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电气安全管理的职责和制度要求(1)明确电气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确定责任人。

(2)建立健全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检查制度、警示教育制度等。

5.电气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要求(1)加强对电气事故的预防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电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的步骤和责任。

三、实施步骤(1)制定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的初稿,包括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2)征求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的意见,修订初稿,确保制度办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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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变电所的接线方式
1.线路---变压器接线 2.桥式接线又分为内桥和外桥 3.单母线线分段式接线,石圪台煤矿井下和地
面变电所均属于此种接线方式。 4.双母线接线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四、煤矿供电 系统
地(面一变)电矿所 井供电 系统
1、深井供电系统
井下中央变电所
采区变电所
工作面配电点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1、第一类负荷(一级、Ⅰ类)(中央水泵房、主扇 房、立井提升设备、瓦斯抽放设备)会造成人员死亡 或者经济重大损失者。 2、第二类负荷(二级、Ⅱ类)会造成经济较大损失 或者重要用户正常工作者。 3、第三类负荷(三级、Ⅲ类)中断供电不会造成经 济后者其他方面的损失者。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三、电力系统的基本概念
❖ 石圪台工业广场35KV变电站双回路电源进线一段引 自石圪台地方35KV变电站(地方变电站电源引自前 石畔110KV变电站)35KV电源,二段取自松定霍洛 110KV变电站35KV电源。一、二段35KV设备选用 ZCW10-40.5/T型户外敞开式组合电器,35/10KV进 线主变型号均为: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 供电系统就是由电源系统和输配电系统组成的产生电能并供 应和输送给用电设备的系统。电力供电系统大致可分为TN, IT,TT 三种,其中TN系统又分为TN-C,TN-S,TN-C-S三种 表现形式。
❖ 煤矿供电系统为IT系统,IT系统是指在电源中性点不接地系 统中,将所有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经各自的保护线PE分 别直接接地,称之为IT供电系统。IT系统一般为三相三线制。 IT 方式供电系统 I 表示电源侧没有工作接地,或经过高阻 抗接地。第二个字母 T 表示负载侧电气设备进行接地保护。 地下矿井内供电条件比较差,电缆易受潮。运用 IT 方式供 电系统,即使电源中性点不接地,一旦设备漏电,单相对地 漏电流仍小,不会破坏电源电压的平衡,所以比电源中性点 接地的系统还安全。
石圪台煤矿供电系统介绍
❖ SZ10-M-20000/35/10两台。该变电站10KV 馈出柜主要负责石圪台煤矿工业广场及生产 辅助系统供电,洗煤厂,装车站,净水厂、 生活用电。以及现我矿井下主水泵房提供电 源。取自该变电站10KV一、二段,设计为一、 二段各有一路馈出线路为主水泵房供电,进 行双电源供电。其它配仓、上仓、主井及2-2 煤机头变频硐室电源也取自该地面变电站 10KV馈出线路。
2、浅井供电系统
采区距地 表
100~200m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一条对矿 井供电的要求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 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 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 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 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二条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 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 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 负荷。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四、矿井供电电压等级
电压/ kV 35 10 6 3.3 1.14 0.66 0.38 O.22 0.127 0.036 0.25 0.55
应用范围 矿井地面变电所受电电压 井上、下高压电机及配电电压 井上、下高压电机及配电电压 井下综合机械化采区动力 井下综合机械化采区动力
井下低压动力 地面和小型矿井井下低压动力
地面照明 井下照明及手持式煤电钻 井下设备控制及局部照明
直流架线电机车 直流架线电机车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

(三)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 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 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 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 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 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
门的安全措施。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五、矿井供电系统
❖ 深井供电系统:对于开采煤层埋藏深、用 电负荷大、供电距离长的矿井,直接将 6kv或10kv高压送入井下的系统一般称为 深井供电。神东矿区属于深井供电。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掘进工作面供电的特殊要求
“三 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两闭锁”:风电闭锁与瓦斯电闭锁
(a)面两台局部通风机 (b)两面各一台局部通风机 图2-8“三专”供电系统示意图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石圪台煤矿供电系统介绍
❖ 石圪台煤矿地面设35KV变电所两座,分别为石圪台 35KV变电站、石圪台风井35KV箱变,其中石圪台 35KV变电站主要为工业广场及其他生产辅助系统供 电;石圪台风井35KV箱变主要为主扇及综连采工作 面供电。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技术管理
1.煤矿供电系统 2.用电安全 3.井下电气保护
矿井供电矿企业对供电的基本要求:
❖ 供电可靠 ❖ 供电安全 ❖ 有良好的供电质量 ❖ 供电的经济性
末端电压、 频率、三相 电压平衡、
波形等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二、煤矿电力负荷的分类
❖ 浅井供电系统:煤层埋藏浅、负荷较小、 供电距离短,可通过井筒或钻孔直接将低 压送入井下,成为浅井供电。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六、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
1.放射式接线,根据负荷的可靠性,又分为单 回路和双回路。我矿供电系统采用双电源双 回路放射式接线。
2.串联型树干式接线 3.环形接线
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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