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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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摘要】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概念,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当拥有决定自己政治命运的权力。

他认为,人民主权的基础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共同创立政府,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是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为人民行使政治权力。

人民主权也存在局限性,如人民内部的权力分配不均导致少数人控制多数人等问题。

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是复杂的,一方面它体现了民主政治的理念,但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也存在挑战和局限。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为民主政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但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引言、社会契约的提出、人民主权的基础、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人民主权的局限性、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总结1. 引言1.1 导言卢梭《社会契约论》是一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治哲学著作,探讨了人民主权的概念与实践。

在这部著作中,卢梭试图回答一个关键问题:人民如何能够在政治社会中保持自由和平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对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进行浅析。

我们将解析社会契约的提出,了解这一概念在卢梭思想中的起源和意义。

接着,我们将探讨人民主权的基础,揭示卢梭认为人民主权的根源是什么。

然后,我们将讨论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分析卢梭如何认为人民应当行使他们的主权。

随后,我们将思考人民主权的局限性,探讨卢梭对这一概念的批判与反思。

我们将对人民主权进行评价,总结卢梭对人民主权的看法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探讨,我们将更深入地理解卢梭对人民主权的思考,为我们理解当今政治社会中的人民主权提供重要参考和启示。

2. 正文2.1 社会契约的提出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首次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

他认为,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下存在着不平等和冲突,为了维护个人权利和保障社会秩序,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和政府。

社会契约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个人自然状态下的不安全和不稳定。

读书心得——浅谈《社会契约论》

读书心得——浅谈《社会契约论》

读书心得——浅谈《社会契约论》卢梭(1712-1778年)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

1762年他创作的《社会契约论》发表,反对封建统治,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认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是财产的私有,但不主张废除私有制;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

这些思想主张为近代的民主思潮和民主运动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社会契约论的发展演变社会契约思想,并不是卢梭首创,在西方近代出现了许多社会契约思想的代表人物,如霍布斯、洛克以及卢梭。

他们的思想观点都不尽相同,这里简单的对他们三人的观点进行阐述。

(一)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第一次系统阐述了社会契约论,可以说是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

他认为,在订立契约时,人们自己的生命权不能放弃、不可转让,其他一切权利皆可放弃或者转让。

他把契约看作是“权利的相互转让”,认为人们交出自己的权利是为了自身的安全,这也是人们订立契约的目的和宗旨所在。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有绝对权利的“利维坦”,即专制国家,这样就产生了至高无上的主权者,主权者拥有主权,其他一切人都是主权者的臣民。

(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

在订立契约时,人们除了要保全自己的生命权之外,自由和财产权利也不能放弃、不可转让。

他认为人们交出权利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而不是任意伤害他人的权利。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有限权力的政府,国家即政府的性质“不是、并且也不可能是绝对地专断的”,而是保护人民的。

(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在订立契约时,主张“一切人把一切权利转让给一切人”,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每一个人的自由权。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集强制的权利与自由的权利于一身的“公意”,他说:“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就是公意。

”认为统治者要在公意的指导下行事,因此,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最民主的一种。

二、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思想(一)人民主权论卢梭在近代西方第一次完整的提出人民主权学说,他坚持人民是主权者,法律和政府服从于人民。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1. 引言1.1 卢梭《社会契约论》简介《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法国哲学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代表作之一,也是西方政治哲学史上最为重要的著作之一。

卢梭通过这部著作对政治权力、社会秩序和人民主权等问题做出了深刻的思考和阐述,对后世政治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主张人民主权,即国家的合法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共同意志,政府的一切政策和行为都应当符合人民的意愿。

他认为国家的目的在于维护人民的自由和平等,政府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压迫人民。

卢梭强调人民主权的重要性,认为只有真正尊重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国家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社会契约论》在当时引起了广泛争议,并成为法国大革命和19世纪民主思潮的理论基础之一。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念对现代社会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都有着深远的启示意义,同时也在当今世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正文2.1 人民主权的概念人民主权是指国家政权归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种政治理论。

在卢梭《社会契约论》中,人民主权被视为一种基本政治原则,主张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和支持。

人民主权不仅是一种政治体制的设计,更是一种社会伦理的价值取向,强调政治权力应当由人民群众共同掌握和行使。

在卢梭看来,人民主权是体现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和原则。

他认为人民应当拥有决定自己生活和命运的权利,而不应受到统治者的独断和专制。

人民主权不仅是一种政治形式,更是一种民主精神和政治文化的体现。

只有让人民直接参与政治决策,并且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才能真正实现人民主权的理想。

人民主权的概念还包括了人民对国家政权的监督和制约权力。

人民不仅是政府的授权者,还应当是政府的监督者和执政者。

他们有权要求政府对其行为负责,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只有在人民主权得到有效实践和保障的情况下,才能确保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和民族团结。

人民主权是一种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是确保政府合法性和权力限制的重要手段。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他对社会和政治哲学的重要贡献之一,主要观点如下:
1. 自然状态与社会合约: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生活在孤立和无组织的状态中,具有平等和自由的本性。

然而,由于自然状态下存在竞争、不确定性和不公正等问题,人们开始考虑通过社会合约来创造社会秩序和政府。

2. 社会合约的意义和目的:卢梭认为,社会合约是为了建立一个公正和自由的社会。

人们自愿放弃了一部分个人自由和权力,以换取社会和平、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保障。

社会合约旨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并将权力归还给人民。

3. 民主的政府形式:卢梭主张建立一种民主的政府形式,即人民主权。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人民,政府的责任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他反对专制主义和君主制,主张人民通过普选代表来行使政治权力,并对政府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

4. 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卢梭认为,社会合约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

公共意志是指那些符合整个社会的
最大利益和正义的决策和政策。

政府的决策应该代表人民的意愿,而不仅仅是少数特权阶级的利益。

5. 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和解决办法:卢梭认为,社会不平等是由私有财产制度和财富积累引起的。

他主张建立一种自由平等的经济体制,通过适当的红istributive justice(重分配正义)来解决贫富不均的问题。

他提出了共有财产的理念,认为财产应该为整个社会所拥有,以确保人们平等地分享社会资源和财富。

总体来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强调人民主权、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的重要性,主张建立一个公正、自由和平等的社会。

他的观点对后来的民主政治和社会正义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24年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公意学说

2024年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公意学说

2024年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公意学说引言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法国启蒙时代的重要著作之一,其中的公意学说成为了现代民主政治理论的基石之一。

公意学说旨在阐述社会成员在契约的基础上形成共同意志,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合法、公正的政治权力。

本文将从公意学说的定义出发,探讨其与众意的区别、特点、实践应用以及与现代民主的关系,并对公意学说进行批判与反思,最后阐述其历史影响和当代启示。

一、公意学说的定义在卢梭的理论中,公意是指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是人民作为一个整体的、不可分割的意志表达。

这种意志超越了个体利益,代表了社会的普遍利益。

公意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是政治权力合法性的来源。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将公意描述为“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二、公意与众意的区别众意则是指社会成员个体利益的集合,它可能包含私利和偏见。

与公意相比,众意是分散的、多样的,并且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公意与众意的区别在于,公意是社会成员在理性、公正和普遍利益的基础上形成的共同意志,而众意则是社会成员个体利益的简单相加。

三、公意学说的特点公意学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普遍性:公意代表了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利益,而非个别或少数人的利益。

至高无上性:公意具有最高的权威性,是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唯一来源。

理性与公正性:公意是在理性思考和公正判断的基础上形成的,不受个人私利的干扰。

不可转让性:公意是不可转让的,任何个体或团体都不能代表或转让公意。

四、公意学说的实践应用公意学说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例如,在代议制民主中,议员被选为代表人民的意志,他们在议会中通过讨论和投票来表达公意。

此外,公意学说也为现代国家的法律体系提供了基础,法律被认为是公意的体现,旨在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

五、公意学说与现代民主公意学说对现代民主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强调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必须建立在公意的基础上,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了理论基础。

试论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与两种社会契约

试论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与两种社会契约

试论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与两种社会契约【摘要】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重要思想家,他提出了三种自然状态和两种社会契约理论,对于现代社会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他的思想中,自然状态分为自然人状态、社会人状态和不等分权贵状态,展现了人类社会从原始状态到现代社会的演变过程。

而他的两种社会契约理论则强调通过保障个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来实现社会秩序和稳定。

卢梭的思想启示了人们反思社会政治制度的本质,提出了关于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的重要警示。

他的理论对现代社会政治制度的影响不可忽视,促使人们重新审视社会契约的本质和价值,从而为建设更加公平和和谐的社会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卢梭、三种自然状态、两种社会契约、保障个人权利、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制度、现代社会、思想启示、影响。

1. 引言1.1 卢梭的生平简介让我们先来看看卢梭的生平简介。

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出生于瑞士的日内瓦,是一位著名的哲学家、作家和政治理论家。

他在18世纪启蒙运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被认为是社会契约论的代表人物之一。

卢梭的童年相对孤独,他的母亲在他出生八天后去世,父亲也无法照顾他,因此他被送往亲戚家中抚养。

在青少年时期,他经历了许多困苦和挫折,但却展现出了出色的才华和天赋。

他曾在不同的领域中工作过,包括音乐、文学和教育等。

他的主要作品包括《社会契约论》、《人类不平等起源和基础》等,这些作品对后世思想家产生了深远影响。

卢梭的思想注重个体自由和平等,强调人类应该回归自然状态,并寻求更公正的社会秩序。

通过对卢梭的生平简介的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思想和作品。

1.2 研究背景和意义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之一,其关于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的理论对人类社会和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研究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和两种社会契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的思想,还可以为当代社会政治制度的建设提供借鉴。

试论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与两种社会契约

试论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与两种社会契约

试论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与两种社会契约【摘要】卢梭是18世纪法国哲学家,提出了三种自然状态和两种社会契约的理论。

他认为人类的原始状态是自由的、平等的,随后逐渐进入了私有财产和社会不平等的阶段。

第一种自然状态是物质丰富的、自给自足的,人们和善而独立。

第二种自然状态是财产私有化引起的贫富分化,带来了利己主义和社会不公。

第三种自然状态是政治统治下的社会,人们为了生存和权力相互依附。

卢梭提出了两种社会契约理论,一是财产共享的社会契约,二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契约。

通过对卢梭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人类社会的演变和社会契约的重要性。

这些理论对当今社会也有一定的启示和展望。

【关键词】卢梭、自然状态、社会契约、背景介绍、研究目的、意义和价值、第一种自然状态、第二种自然状态、第三种自然状态、总结归纳、启示与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他的一系列作品对法国革命及后世的政治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他最著名的著作之一,其中对人类社会起源和政治组织方式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三种自然状态和两种社会契约的理论。

为了更好地理解卢梭的思想,我们有必要对他的基本观念和理论进行深入探讨。

卢梭的思想背景受到当时法国社会政治状况的影响。

18世纪欧洲封建制度的衰落、贵族统治的腐败以及普通民众的痛苦和贫困状况,使得人们对传统社会组织和政府的合法性产生了怀疑。

卢梭通过对人类起源和社会组织的理论探讨,试图为当时法国社会的现实问题找到解决之道。

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具有自由和平等的权利,而社会契约是人们为了维护这些权利而设立的一种政治组织形式。

卢梭的理论对于理解人类社会的起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当代政治理论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通过深入研究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和两种社会契约的理论,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政治哲学观点,还可以为当代社会政治实践提供借鉴和启示。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浅见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浅见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浅见摘要:卢梭一直是西方法学思想中的重要人物,他的思想对西方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至今。

而卢梭思想在近现代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社会契约论》更是从1898年开始在中国得到翻译和绍介,在20世纪初期成为中国学人眼里的福音书,一时人人谈及自由平等,必言卢梭及其民约思想。

主题词:自然法社会契约一、《社会契约论》的写作背景。

18世纪的欧洲正是宗教势力逐渐退缩,各种政治启蒙思想开始大放异彩,卢梭早在1743年游历威尼斯时即已开始考虑政治问题,后来,其观点由于对道德风尚进行历史研究而大为开阔,并意识到一切问题在根本上都是政治问题,而且无论人们采取什么方式,任何民族永远都不外是它的政府的性质所使它成为的那种样子,因此卢梭认为什么是可能最好的政府这个大问题就可以转化为如下问题,什么是适合于形成一个最有德、最开明、最睿智并且从而是最美好的民族的那种政府的性质。

1741年,30岁的卢梭来到巴黎,结识了启蒙运动的众多杰出人物。

卢梭原计划写一本名为《政治制度论》的书,本打算系统地论述政治制度的问题,并于1753年开始草拟该书,但到1761年,卢梭完成《新爱洛绮思》后,考虑到这部书的写作所需时间太长,于是转而决定放弃这本书,把其中可以独立的部分抽出来,于是最终形成了《社会契约论》。

二、主要思想。

1、自然状态是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赖以建立的前提和基础。

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遵循自然法的教导,过着简单、淳朴,彼此间几乎没有交往的生活。

“人类生存于原始独立状态的时候,彼此之间绝不存在任何经常性的关系”,由于没有经常性的交往,那么,相互之间对土地及其他财物所有权的承认便不可能存在,因此,也就不会有由于财富的占有不平等而产生的野心、贪婪心、嫉妒心和虚荣心的存在,人们是善良的、幸福的。

尽管人们之间存在着年龄、体力等方面的差别,但这些不具有道德的意义,不会因此造成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这样的自然状态不可能是霍布斯所描述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人的秉性像小孩一样自然,无所谓善恶。

浅谈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浅谈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浅谈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要理解西方的法学理论,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是我们必须了解的内容。

作为西方17、18世纪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君权神授”理论、争取平等自由的政治地位的思想武器,社会契约论是西方资本主义及其各项相应的制度得以充分发展的基础,因此,社会契约理论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家在政治上与法律上获得正当化的基础,同时亦为资产阶级国家以平等、自由为核心理念的法律制度得以确立并发展的先导。

下面谈谈我对该理论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一.社会契约论的几个重要思想。

(1)《社会契约论》反映了卢梭自然权利的思想。

卢梭认为:在自然的社会状态下,人们享有一系列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权利,即生存、自由、平等、追求幸福、获得财产和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以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

同时自然状态下存在各种弊端,人们须以平等的资格订立契约,从自然状态下摆脱出来,建立国家,以确保每个结合者的各种权利得以国家的保障。

人们只是把自然权利转让给整个社会而并不是奉献给任何个人,因此人民在国家中仍是自由的,国家的主权只能属于人民。

(2)《社会契约论》反映了卢梭人民主权的思想卢梭指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国家由主权者构成,由主权者行使主权;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代表主权的意志是一个整体;主权是不可代表的,因为“主权在本质上是由公意所构成的,而意志又是绝不可以代表的;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和不可侵犯的,因为主权是公意的体现,是国家的灵魂。

从人民主权理论出发,卢梭反对君主立宪而坚决主张民主共和:指出国君制政府永远不如共和制政府。

他认为,主权者唯一的权力是立法权,政府只是主权者根据法律所建立,行政权应当服从立法权。

(3)《社会契约论》反映了卢梭法治思想卢梭指出法律是人民公共意志的体现,是人民自己意志的记录和全体人民为自己所作的规定。

法律的特点在于意志的普遍性和对象的普遍性,法律是人民公意的体现,只有主权者依据公意的要求才能制定法律;法律只考虑臣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之一,他的社会契约论对于政治哲学和社会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卢梭认为,人类社会的存在和秩序是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的,这一理论为后来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组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本文将探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核心观点和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一、社会契约的概念社会契约是指人们在进入社会组织之前,通过自愿的合意达成一种共同规则和约束的协议。

卢梭认为,人类原本处于自然状态下,没有政府和法律的约束,但也存在着不稳定和不公平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们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政府和法律,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二、社会契约的原则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的三个基本原则:自由、平等和公正。

他认为,社会契约的目的是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并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

1. 自由:社会契约的基础是个人的自由。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拥有自由的权利,但也面临着不稳定和不安全的局面。

通过社会契约,人们放弃一部分自由,将其交由政府来保护和管理,以换取更大的整体自由和安全。

2. 平等:社会契约要求人们在进入社会组织之前,彼此平等对待。

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人们在社会契约中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这种平等不仅体现在法律上,也包括社会资源的分配和社会地位的平等。

3. 公正:社会契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

政府和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人民的授权,并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只有在公正的社会秩序下,人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和安宁。

三、社会契约的实施卢梭认为,社会契约的实施需要通过人民的共同意愿和参与来完成。

他主张直接民主制度,即人民通过公民投票来决定政府的组成和政策的制定。

他反对君主制和专制制度,认为这种制度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人民的压迫。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于现代社会的启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于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研究

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研究

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研究卢梭是18世纪法国著名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他的社会契约理论对于现代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社会契约理论是卢梭对政治权力合法性的思考和探索,其核心观点是个体通过自愿达成的契约来建立政府,从而维护公共利益和个人自由。

卢梭认为,人类在原始状态下是自由平等的,每个人享有天赋的自然权利,但也存在着自私和争斗的倾向。

为了摆脱无序状态,人们通过社会契约相互约束,建立政府来管理公共事务。

政府的存在和权力是基于人民的自愿选择,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卢梭进一步阐述了社会契约的实施过程。

他认为,社会契约是基于人民的一致共识而形成的,政府的权威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人民将自己的权力委托给政府,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和个人自由的保护。

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应该受到人民的监督和制约,如果政府背离了人民的意愿和利益,人民有权利推翻它。

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对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提出了重要的思考。

他强调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而不是神圣的君权或血缘关系。

这种观点对于启蒙时代的政治思想家和法国大革命的推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社会契约理论也影响了后来的政治哲学家,如洛克和康德等。

然而,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也存在一些争议。

一些人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不可能真正实现,因为人们的自私和争斗本性无法完全消除。

另外,社会契约理论也没有明确规定政府的具体形式和运作方式,这给实践中的政治制度带来了挑战。

尽管如此,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仍然是政治哲学中的重要思想之一。

它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用于思考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民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契约理论也为建设民主和法治的政治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启示。

卢梭社会契约论主要观点

卢梭社会契约论主要观点

卢梭社会契约论主要观点卢梭是18世纪法国的一位哲学家、政治家和作家,他被认为是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的《社会契约论》是他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这部著作对现代政治哲学和社会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着重探讨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

1. 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类是自由的、平等的和独立的,但是也存在着争斗和冲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们必须达成一种社会契约,以建立一个有序的社会和政府。

这种社会契约是一种合理的、自愿的协议,其目的是保护人们的自由和权利,并建立一个公正和平等的社会。

2. 民主政治和代表制卢梭认为,一个真正的民主政治必须建立在人民的主权基础之上。

他主张通过公民投票来实现这种主权,而不是依靠代表制。

他认为代表制会导致政府脱离人民的控制,从而导致不公和腐败。

因此,卢梭主张建立一个直接民主制度,让人民直接参与政治决策。

3. 社会平等和财产分配卢梭认为,社会应该是平等的,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同样的自由和权利。

他批评了当时的贵族特权和不平等现象,并主张建立一个平等的社会。

他认为财产是一种社会契约,应该由政府来管理和分配,以确保公正和平等。

4. 私有财产和个人自由尽管卢梭主张政府管理和分配财产,但他也认为私有财产是一种个人自由的表现。

他认为人们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并对其进行自由支配。

同时,他也认为政府不应该干预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只有在保护社会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能干预。

5. 宗教和教育卢梭认为,宗教应该是个人的私事,政府不应该干预个人的信仰和宗教活动。

他主张建立一个世俗的政府和社会,以保障人们的宗教自由和平等。

同时,他也非常重视教育,认为教育是建立一个公正和平等社会的关键。

总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一种政治哲学和社会学理论,强调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主张建立一个平等、民主和公正的社会。

虽然这些观点在当时并没有完全得到实现,但它们对现代社会和政治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浅评卢梭《社会契约论》

浅评卢梭《社会契约论》

浅评卢梭《社会契约论》摘要: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既是一部政治学著作,又是一部法学著作,是世界思想史上一部重要的古典文献。

本文即从它的历史背景出发,对书中所提出的“自由平等口号”、“人民主权学说”和“法律观”进行了浅显的评析。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自由平等;人民主权;法律观卢梭(JJ∙Rousseau∙1712 —1775)在17-18世纪西方的资产阶级革命启蒙思想家中,可以说是一位最激进的、同时也是最具有深远影响的斗士。

他是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者。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况,是他在法国启蒙思想中留下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卢梭所著的《社会契约论》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家在政治和法律上获得正当化的基础,同时也为资产阶级国家以自由、平等为核心理念的法律制度得以确立并发达的先导,为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成为引领人民向自由前进的航标。

诗人歌德给卢梭的评价恰如其分:“伏尔泰结束了一个时代,而卢梭则开始了一个时代。

”要充分认识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相关学说和主张,不仅要看到其鲜明的进步意义,也要正视其中的缺陷与不足。

一.《社会契约论》创作的历史背景《社会契约论》是时代的产物,所关注的根本问题是18世纪社会的焦点,是近代法国乃至西方的社会现实。

当时的法国处于种种危机包围中,处于十字路口,处于社会变革的前夜,社会中的人有界限森严的等级划分,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僧侣,他们人数少但是地位非常高,在政治文化等方面起到特殊的地位;第二等级是国王贵族,他们拥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利,通过对第三等级,也就是农民、手工业者以及资产阶级的剥削来获得资产维持其奢侈荒淫的生活。

第一二阶级的通过其“绝对权利”给予第三阶级无比的压迫,并且通过类似“君权神授”的政治宣扬来达到他们垄断的目的;第三阶级由于无法生存而奋起反抗,一二阶级又以政治叛乱等借口以军队镇压,因此达到了一种非常混乱的情况。

试论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与两种社会契约

试论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与两种社会契约

试论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与两种社会契约【摘要】卢梭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提出了三种自然状态和两种社会契约的理论。

他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下,是自由而平等的。

在第一种自然状态中,人们是独立的个体,没有私有财产,生活简单自给自足。

第二种自然状态中,人们开始形成家庭,出现私有财产和社会不平等。

在第三种自然状态中,社会发展成为有组织的社会,政府出现,但存在着社会不平等和压迫。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卢梭提出了两种社会契约:第一种是社会契约,建立政府以保护私人财产和维护社会秩序;第二种则是民主社会契约,人们通过民主决策来保障更大范围的自由和平等。

卢梭的理论为理解人类社会的演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关键词】卢梭、三种自然状态、两种社会契约、引言、结论1. 引言1.1 引言卢梭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哲学家、作家和政治家,他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他的著作中,卢梭提出了关于人类起源和社会组织的理论,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他关于三种自然状态和两种社会契约的论述。

卢梭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下,自由自在、独立生活。

随着人口增长和资源竞争的加剧,人类进入了第二种自然状态,即野蛮状态。

在这个状态下,人们开始争夺资源,产生了不公平和不稳定的社会关系。

最终,人类进入了第三种自然状态,即文明状态,通过制定社会契约来建立国家和政府,保障人们的权利和利益。

在卢梭看来,社会契约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普遍意志的社会契约,即全体人民根据共同利益和理性原则达成的一致协议;另一种是特殊意志的社会契约,即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权力约定。

通过这两种契约,社会可以实现公正和和谐的秩序。

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和两种社会契约理论,为我们理解人类社会的演进和组织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也启发我们思考社会治理和人类发展的问题。

2. 正文2.1 卢梭的三种自然状态卢梭认为人类社会可以分为三种自然状态:自然状态、野性状态和社会状态。

自然状态是指最初的人类状态,人们生活在自然界中,独立生活,没有社会制度和规则。

简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简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简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十八世纪英国哲学家卢梭提出的一个哲学理论,认为政权
合法性来自社会层面的认可,即政权掌握国家力量,其国民以共同的协议为自己而服务,而这种协议本质上是一份社会契约。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提出人们可以根据自身认定的利益,去作出最为合理的选择,而这些选择正是由不同的利害关系所确定的。

由此,卢梭认为,人类最终会选择最有利於自己的社会秩序上的契约,以实现自身财产权和个人自由的最大化。

卢梭还提出,每一个参与这份契约的社会成员必须遵守他们认可的规则,并遵循注定的责任,从而构成一个和谐的共同体,实现自我保护。

在卢梭的社会契约的范畴中,人可以自由认同社会习惯或制度,同时集体决定出台社会法律,以便更好地实现社会和谐和公平。

此外,社会契约理论还重视人权,要求社会提倡正义与平等,从而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权利被尊重。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可以认为是当今西方社会政治理论的基础,它要求每一个人
都去尊重社会共同的规则,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并向其他成员负有责任。

可以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无疑是一个有价值的政治理念,它既给出了每一个人在遵守规则的同时所应拥有的基本权利,同时也使政治制度可以正常的运行,保证个人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之一,他的社会契约论被认为是政治哲学的重要里程碑。

在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提出了一种关于政治组织和社会秩序的理论,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社会契约的概念社会契约是指人们在进入社会组织之前,通过一种自愿的、互利的协议,将个人权利和自由交换为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一种约束机制。

卢梭认为,人类原本是自由而平等的,但进入社会后,个人的自由受到了限制,因此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保障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二、自然状态与社会契约卢梭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而平等的。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没有私有财产,也没有社会等级和政治权力的差异。

然而,由于人类的欲望和竞争,自然状态下的和平和平等被破坏,人们开始争夺资源和权力。

为了解决这种冲突,人们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政治组织和社会秩序。

三、社会契约的原则卢梭认为,社会契约的原则是自由和平等。

在社会契约中,个人自愿放弃一部分自由,以换取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保障。

社会契约的目的是保护个人的权利和利益,确保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四、政府的合法性卢梭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社会契约。

政府是社会契约的产物,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

政府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如果政府违背了社会契约,侵犯了人民的权利,人民有权利推翻这个政府。

五、社会契约的限制卢梭认为,社会契约并不是无限制的。

社会契约的目的是保护个人的权利和利益,而不是剥夺个人的自由。

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限制,不能侵犯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如果政府滥用权力,侵犯了人民的权利,人民有权利反抗和推翻这个政府。

六、社会契约论的影响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于后来的政治哲学和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理论为后来的民主政治和人权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强调了个人的自由和平等,对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和政治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内涵与启示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内涵与启示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内涵与启示【摘要】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是其政治哲学的核心,通过对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讨论可以深入了解他的思想内涵。

卢梭认为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建立政治社会,并强调个体权利与整体利益的平衡。

他的社会契约思想启示我们应当重视社会正义与个体自由的平衡。

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为我们探讨政治组织与个体权利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参考。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在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对我们理解人类社会和推动社会发展都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思想,内涵,启示,讨论,理论意义,现实意义,重要性,影响,启示.1. 引言1.1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内涵与启示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的重要代表之一,他的社会契约理论对于现代社会和政治哲学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影响。

通过对卢梭社会契约思想的深入探讨,可以更好地理解他对人类社会的构想和对政治秩序的理解。

卢梭认为,人类原本是自由平等的,社会契约是人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保护自由权利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在社会契约中,个人将一部分自由交给社会,以换取社会保障和秩序稳定。

而社会契约的内涵主要包括人们之间的平等、自由、公正和合法性。

卢梭认为,社会契约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人们之间的一种伦理契约,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对于今天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仍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参考价值。

他的理论意义在于提出了一种理想社会秩序的构想,为人们思考现代社会政治和法律制度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正义、平等和自由的深刻思考,为当代社会政治哲学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2. 正文2.1 讨论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是他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概念之一,其对于政治哲学和社会学领域的影响深远。

在卢梭看来,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平等的,但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导致了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和谐。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们必须通过签订社会契约,建立起一个正义和公平的社会秩序。

浅谈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

浅谈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

浅谈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摘要]卢梭是社会契约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研究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基础概念、核心概念和逻辑推导等方面论述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并对之进行批判。

[关键词] 卢梭社会契约公意一、基础概念想要弄清卢梭社会契约理论内在的逻辑就必须理解以下的几个概念,它们是整个理论的基础,或许它们在理论中没有直接的体现,但少了它们这个体系就要崩塌。

1、自然状态当我们讨论人类应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时,总需要从自然状态说起。

因为当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时,人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正如胡兴建所说“自然状态不但不是要被克服的对象,反而是人应该时时回想的状态,因为唯有此人才能明白自己的自由本质。

1许多政治学家都把自然状态作为感性直观的想象,或作为理性直观的逻辑起点。

卢梭与霍布斯和洛克一样,都把自己的政治理论诉诸自然状态,不同于霍布斯的消极悲观和洛克理想化的描述,卢梭的态度是比较复杂的。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一书中,卢梭对人类的自然状态颇多溢美,对社会状态大加挞伐,他说:“原始人自给自足,清心寡欲,他所拥有的情感和知识与他的处境相称”2,“人类也是如此,当他具有了社会性,成为一个奴隶,他就变得虚弱胆小,奴性十足”3,“它们(导致人类脱离原始状态的外部因素)也许发展了人类的智慧,却败坏了人的本身,它们使人们结成社会,却使人类堕落。

”4然而在《社会契约论》中,他却对社会状态大加赞美,认为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后,人类的行动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性”,“虽然在这种状态中,他被剥夺了他所得之于自然的许多便利,然而他却从这里得到了如此之巨大的收获。

”5卢梭的人性论或许能解释这个矛盾,卢梭批判了霍布斯的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无所谓善亦无所谓恶,他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类“彼此间没有任何道德联系,也没有规定的义务,既无好坏之分,也无善恶之别。

”6卢梭描述的人类的自然状态是田园牧歌式的,因为缺乏奴役和不平等的物质基础,在这时人类的自由和平等是不言自明的,在后面我们会看到这一点对整个理论体系的构建十分重1胡兴建.“立法者”的远航——卢梭政治哲学研究[M].115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2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46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3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48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4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 26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5卢梭.社会契约论[M].2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6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38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要。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内涵与启示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内涵与启示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内涵与启示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是他对于人类社会组织与政治制度的一种理论思考,他认为人类社会的存在和运行有赖于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内涵。

他强调了人的本性和社会关系的起源。

卢梭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由、独立和平等的,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与其他人平等地享有自由和权利。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私有制和不平等的产生导致了人们之间的冲突和不和谐。

为了解决这种矛盾,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一个组织有序、公正平等的社会秩序。

卢梭关注的是社会契约的实施和运行机制。

他认为社会契约是人们根据共同利益自愿达成的一种约定,通过合法的程序来确立和维护社会秩序。

根据卢梭的观点,社会契约要求人们放弃部分个人权利和自由,以换取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保障。

卢梭认为,社会契约的实施需要一个公正而强大的政府来维护,在这个政府下人们享有公共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有义务为社会做出贡献。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给我们带来了一些重要的启示。

他强调了人的本性和社会关系的平等性。

这一观点对于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十分重要,也对于人们的自由和权利的保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强调了社会和个人利益的统一性。

他认为人们通过社会契约来确立共同的利益和公共利益,这一思想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共利益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是对人类社会组织和政治制度的一种思考,他通过强调人的本性和社会关系的平等性,以及社会和个人利益的统一性,对构建公平、正义和有序的社会秩序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思考和启示。

他的思想也对于政治制度的构建和运行机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一部伟大的政治哲学著作,他在这部著作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概念。

在卢梭看来,政府存在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而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和委托。

卢梭认为,人民是社会的主体,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

在人民之间,存在一个自然权利状况,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和财产。

在这个自然权利状况下,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和财产,但人们却没有法律规定的保障和保护。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他们的自由和财产,人们需要通过一个社会契约来组成一个政府。

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人民授权政府有权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这就是“人民主权”的概念。

卢梭认为,政府向人民负责,必须要严格遵守人民的授权和委托,不能超越人民的权利,否则政府就会失去合法性。

卢梭还认为,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是等同的。

政府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民的利益,保障人民的自由和财产。

如果政府不能有效地保障人民的利益,人民就有权利推翻政府。

在卢梭看来,人民的自由和财产都是他们的权利,政府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来保障这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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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摘要]卢梭是社会契约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研究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基础概念、核心概念和逻辑推导等方面论述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并对之进行批判。

[关键词] 卢梭社会契约公意一、基础概念想要弄清卢梭社会契约理论内在的逻辑就必须理解以下的几个概念,它们是整个理论的基础,或许它们在理论中没有直接的体现,但少了它们这个体系就要崩塌。

1、自然状态当我们讨论人类应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时,总需要从自然状态说起。

因为当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时,人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正如胡兴建所说“自然状态不但不是要被克服的对象,反而是人应该时时回想的状态,因为唯有此人才能明白自己的自由本质。

1许多政治学家都把自然状态作为感性直观的想象,或作为理性直观的逻辑起点。

卢梭与霍布斯和洛克一样,都把自己的政治理论诉诸自然状态,不同于霍布斯的消极悲观和洛克理想化的描述,卢梭的态度是比较复杂的。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一书中,卢梭对人类的自然状态颇多溢美,对社会状态大加挞伐,他说:“原始人自给自足,清心寡欲,他所拥有的情感和知识与他的处境相称”2,“人类也是如此,当他具有了社会性,成为一个奴隶,他就变得虚弱胆小,奴性十足”3,“它们(导致人类脱离原始状态的外部因素)也许发展了人类的智慧,却败坏了人的本身,它们使人们结成社会,却使人类堕落。

”4然而在《社会契约论》中,他却对社会状态大加赞美,认为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后,人类的行动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性”,“虽然在这种状态中,他被剥夺了他所得之于自然的许多便利,然而他却从这里得到了如此之巨大的收获。

”5卢梭的人性论或许能解释这个矛盾,卢梭批判了霍布斯的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无所谓善亦无所谓恶,他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类“彼此间没有任何道德联系,也没有规定的义务,既无好坏之分,也无善恶之别。

”6卢梭描述的人类的自然状态是田园牧歌式的,因为缺乏奴役和不平等的物质基础,在这时人类的自由和平等是不言自明的,在后面我们会看到这一点对整个理论体系的构建十分重1胡兴建.“立法者”的远航——卢梭政治哲学研究[M].115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2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46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3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48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4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 26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5卢梭.社会契约论[M].2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6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38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要。

人性善恶的不确定性让卢梭在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之间摇摆不定,这就使得他在规划理想政体时趋向一种既专制又民主的充满矛盾的倾向。

2、自然人身上的两种法则卢梭认为自然人身上存在两种法则,“第一个法则源于人类对自身幸福和生存的深切关注,第二个是在人类看到其他有知觉的生物,尤其是他的同类,在遭受痛苦和死亡时所感觉到的那种天然的不愉快。

”7前者为人类社会的形成提供了原动力,而后者使得社会契约理论获得了理论上的可行性,具体情形我们将在后文详述。

3、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卢梭认为处于自然状态的人类具有一种趋于完善化的向前发展的能力,这种能力来源于对自身幸福的追求,它是不平等起源的最根本原因。

不平等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不平等是法律和所有权的建立,第二阶段的不平等是官员制度的设立,而法制权威向专制权威的转变则是第三个阶段。

4、强力不构成权利“人取得某种自由,首先是从取得某种权利开始的。

”8因此,怎样获得权利是我们需要关心的问题。

在这里我们只讨论强力和权利的关系,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看到的是强力保障的权利,但卢梭并不认为强力能构成权利。

因为如果强力能构成权利,那么凡是凌驾于这一强力上的强力就可以接替了它的权利,他认为“这样会随强力的终止便告消灭的权利,又算什么权利呢?”9对权利的服从不应该是受到强力迫使的服从,而应是通过契约而达到道德上的服从,只有这样的服从才会产生合法的义务,受迫于强力的服从只是战争状态的继续而不是权利的结果。

只有当个人自觉地使自己服从于权力,而不是权力强使个人服从时,权力才具有道德价值。

客观的服从和对法律的自由承认是卢梭公意说的核心内容。

10二、核心概念卢梭从社会契约出发,指出契约是人民相互的结合,其结果产生了国家。

社会契约要求所有结合者把自己和自己的所有权利转让给国家,同时人民可以从国家那里得到力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国家体现了人民的最高意志,即为公意。

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核心概念可以概括为公意和人民主权。

“公意”是《社会契约论》7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15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8程燎原,王人博.权利论.[M].51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119卢梭.社会契约论[M].2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0郁建兴.黑格尔对社会契约论的批判.[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9(46~50)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公意”一词的法文是“volonté générale”,英文是“general will”,卢梭自己的解释是:“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就是公意。

”11经常一词比较模糊,不过结合法文的“générale”和英文的“general”似乎可以理解为普遍。

公意是人民主权的体现,公意并不等同于众意,它不是私意的集合而是私意的相加,私意中相矛盾的成分被抵消掉了。

在卢梭看来公意可以到达“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12的目的。

公意是人民主权的体现,主权不外乎公意的运用,因此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包括三点:第一,人民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也是不可分割的,更是不可代表的;其二,主权在民,应为公意所指导;其三,以直接民主的形式形式人民主权,因为“为了很好地表达公意,最重要的就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而且每个公民只能表达自己的意见。

”13三、逻辑推导既然主权无外乎公意的应用,我们就可以把讨论的重心放在公意上。

想要说明公意的合理性,卢梭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社会契约的合理性,而事实上当时大部分政权都不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的,为此他提出了“强力并不构成权利。

”14的概念,正如前文所说,他认为对权利的服从不应该是受到强力迫使的服从,而应是通过契约而达到道德上的服从,只有这样的服从才会产生合法的义务,受迫于强力的服从只是战争状态的继续,运用这一结论,我们可以排除掉“不合理”的政权,进而得出结论: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15那么什么样的社会契约才是我们需要的呢?卢梭说:“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而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

”16卢梭社会契约论的理论基础是个人主义的,它的逻辑前提是纯粹的个人17,带有原子个人主义的色彩,它以个人为单位组成的,所维护的也是个人的人身与财富。

他希望通过一种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而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这因为“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其自身所应有的关11卢梭.社会契约论[M].13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2卢梭.社会契约论[M].3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3卢梭.社会契约论[M].3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4卢梭.社会契约论[M].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5卢梭.社会契约论[M].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6卢梭.社会契约论[M].1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7洪小兵.马克思对社会契约论的批判及其现实意义.[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9.1(11~16)怀。

”18,人类对自身幸福和生存的深切关注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然而这种结合似乎是不合理的,因为它意味着我们必须让渡出一切权利而希冀于联合体保障我们的一切权利,但是没有哪一联合体能够保证个人的意志与集体的意志不冲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卢梭提出了公意的概念,公意并不等同于众意,它不是私意的集合而是私意的相加,私意中相矛盾的成分被抵消掉了。

这种公意在卢梭看来自然可以到达“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的目的。

然而卢梭的想法太过理想,这种公意理论纯粹是一个道德家在政治上的空想。

他提出的他的理论基础过于脆弱,哪怕只要有一小部分人放弃理性追求欲望,他的理论都难以为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卢梭又提出: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

这在卢梭的眼里只是个别的极端情况,因为卢梭认为人人皆有同情心,而”美德正是从同情心这种感情中发展出来的”19,因此他还是寄希望于个人拥有的这种美德促使他在私意与公意不同就主动承认自己是错的并向公意靠拢。

然而现实生活告诉我们这样的情况却不多见。

在无法脱离联合体的情况下,多数人强迫少数人服从自己的意志如果成为了常态,那么这与强力迫使的服从又有什么区别呢?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卢梭的公意理论是怎样的逻辑,我们大致也可以得出他的逻辑基础,在我看来应是三点:第一,人生来自由、平等,这来自他卢梭自然状态的描述,也是社会契约签订的基础;第二,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这一点或许被卢梭认为在社会契约签订后会转化为理性。

第三,人类皆有同情心,这是卢梭人性论的一个侧面。

总的来说,他的理论推导是严密的,然而其中有一些致命的漏洞,他们使得整个理论体系摇摇欲坠,而卢梭本身的一些矛盾也使得原本严密的推导变得不那么可信起来。

四、分析与批判1、社会契约是不存在的从我们前面的分析可知,社会契约是建立在自由平等之上的,因为只有在这种状态下,人民才有资格签订社会契约。

卢梭把自由、平等、财产、安全和反抗暴政看做人人都有的自然权利,而政体的形成就是为了维护这些权利。

逻辑上是说的通的,但事实却并非如此,这“混淆了事实与逻辑之间的关系,将逻辑上人类应有之权,当作事实上的实有之权。

”20自然18卢梭.社会契约论[M].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9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42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20董小燕.西方文明:精神与制度的变迁.[M].214页.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2权利是不存在的,因为卢梭的自然状态仅仅是感性的想象,这种想象来源于卢梭的个人主义和平民主义倾向,是简单的、片面的,自然也是不正确的。

社会契约是不存在的,不仅因为其建筑在自然权利的镜花水月上,还因为原始契约的不合理性。

卢梭把社会的形成描述为为了自身的幸福的自愿行为,然而事实上,所谓的“原始契约”是在自然资源匮乏和战争压力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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