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10章
国际私法讲义
国际私法教程(讲义)国际私法作为法律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人类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国际社会逐渐形成。
在国际社会中,不同国家的人民必然会进行交往,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就是其中一种。
为了调整和规范这种关系,国际私法应运而生。
国际私法学作为一门法律学科,是随着国际私法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它是以国际私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学问。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任何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调整对象。
而法律的调整对象就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国际私法也有自己的调整对象。
一般认为,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私法关系。
就一国而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可称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即具有涉外因素或外国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那么,何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呢?我们知道,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定而结成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权利与义务)这三个因素组成。
而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就是指该三个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国外有联系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定义一、范围国际私法包括哪些规范,包括什么内容的问题。
二、定义国际私法是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一、国内立法二、国内判例三、国际条约四、国际惯例第四节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一、尊重国际主权原则二、平等互利原则三、遵守国际条约和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四、重点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五节国际私法学一、含义及其名称二、性质(二元性)三、体系第二章国际私法的历史(略)第三章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第一节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冲突规范,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例如,“不动产继承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就是一条冲突规范,它指明涉及不动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应受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支配。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第一章绪论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或称国际民事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的一个法律部门。
涉外民事关系:是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如: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是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
2、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为。
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
国际私法上所称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实际上是指民商事关系。
它包括国际物权关系、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发生于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各种债权关系、国际知识产权关系、国际婚姻家庭关系、国际财产继承关系以及国际劳动关系等等。
涉外因素中的“外国”是广义的,包括一国内涉及不同法域的法律关系。
法域此处即一国内具有独立法律制度的地区,中国司法实践中,国际私法规范也适用于港、澳、台地区。
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所涉各国立法不同且都有可能对它进行管辖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国际私法在许多国家又被称为“法律冲突法”或“冲突法”。
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产生法律适用上冲突的原因:(1)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2)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3)司法权的独立;(4)国家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必须承认内外国法律的平等,亦即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承认所涉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上述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实质上就是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或内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
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
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制度为区际私法。
多见于联邦制国家或复合法域国家。
具有自己的国际私法和自己内部的区际私法的成文法的复合法域国家,只有波兰与前南斯拉夫。
美国这样的复合法域国家只有自己的州际冲突法。
国际私法与区际私法的关系:首先二者有区别。
国际私法 (总则)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私法:调整在国际交往中所产生的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对象:国际民商事关系(一个国家的涉外民商事关系)一、国际民事关系的产生和特征国际民商事关系:指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方面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具体表现:1、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或法人(也可能是无国籍人、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2、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中: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3、民商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发生在外国(一)国际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条件:经济条件—国际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是国际民事关系产生的前提,也是国际私法赖以存在的基础法律条件—一个国家既然允许外国人在其境内从事民事活动,就需要有法律来保护外国人的权益,承认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二)国际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与国内民事关系相比)1、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外国成分)涉外因素既包括外国,又包括一个国家之内的其他法域。
2、广义上是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国际民事诉讼关系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关系)性质是民事性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具有国际性在国际交往中产生,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了国家之间的关系。
每个国际民事关系都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利益相连。
处理时,既要服从国家总的对外政策,还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
二、国际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国际私法的目的是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法律冲突(法律抵触):指在国际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在法律效力上的抵触。
(一)原因:1、在同一国际民事关系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前提条件)2、各国人民之间存在民商事交往,并结成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3、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4、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商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二)分类1、空间冲突VS时际冲突VS人际冲突2、私法冲突VS公法冲突3、司法冲突(对法官而言)VS立法冲突(对立法者而言)VS守法冲突(对当事人而言)4、平面冲突VS垂直冲突(上位法和下位法间)(一)冲突法调整(间接调整):即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原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内国法,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外国法以及何外国法,然后再按照所制定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国际私法课件
总结词
该案例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 与执行问题,包括仲裁裁决的效力、撤 销理由和执行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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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当事 人一方需要对仲裁裁决进行撤销或执行。 案件中,需要对仲裁裁决的效力、撤销理 由和执行程序等进行研究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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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辖
以当事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 为依据确定管辖权。
属人管辖
以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为依据 确定管辖权。
协议管辖
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某国 家的法院管辖。
05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事人通过 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
案例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管辖权争议
总结词
该案例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中管辖权争议的问题,包括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范围 等。
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庭的组成产生了争议。案件 中,需要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范围进行认定和裁决。
案例三
审理和裁决
仲裁庭会对争议进行审理,并 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
仲裁协议的签订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仲裁 条款,或者另行签订仲裁协议 。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会指定一名或多名仲 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审理争 议。
执行裁决
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内容履行 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国际商事仲裁的裁决执行
在具体案件中,判断是否属于涉外民 商事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 主体、客体、法律事实等。
03
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概念与原则
《国际私法》笔记
《国际私法》笔记(1-6、10-11章)+国际私法讲授的主要内容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第二章冲突规范(一)第三章冲突规范(二)第四章国际私法主体第五章物权第六章债权第七章知识产权第八章婚姻、家庭第九章继承第十章区际法律冲突第十一章国际商事仲裁与诉讼必读法规:l、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及其司法解译2、涉外经济合同法的有关司法解释3、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及司法解释4、1998年5月10日生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要求: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
重点前三章,其余章节重点掌握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及国际上发展趋势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第一节国际私法概念一、国际私法的概念1、国际私法名称P23-24(一)法则区别说(二)冲突法(三)法律的场所效力论(四)外国法适用论(五)涉外私法(六)私国际法2、国际私法定义P15(一)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部门。
(二)提供调整不同国家私法之间冲突的规范的总和(三)是否应服从外国法效力的角度下定义,即是否应服从外国法律效力这样一个法律部门。
(四)用列举国际私法范围的方式下定义。
英国认为国际私法解决:I、管辖权2、法律适用3、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规范的总和(五)本书观点P16,基本同李双元观点。
(六)国际私法是以直接或间接的方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注意其两个特点:1、国际性。
A、国际交往中产生B、超越了一个国家的范围2、私法性。
关于私法的划分。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P1-5含有涉外因素(relating foreign element)的广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特点:l、以涉外民事交往为前提。
2、含有涉外因素即主体、客体,法律事实至少有一个是外国因素3、广义上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既包括一般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也包括西方国家商事方面的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私法法条
国际私法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八条涉外民亊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法律戒者信托关系収生地法律。
适用一方当亊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戒者国籍国,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律。
第十八条当亊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法律。
当亊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九条涉外民亊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的法律。
当亊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目录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在地法律戒者仲裁地法律。
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十条涉外民亊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第十九条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事章民亊主体民法院、仲裁机构戒者行政机关查明。
当亊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三章婚姻家庭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第二十八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第四章继承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戒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不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
自然人无国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收养的效力,适第五章物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籍戒者国籍不明的,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
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收养关系的第六章债权第二十条依照本法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戒第七章知识产权第二章民事主体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其现在居所地法者法院地法律。
第八章附则律。
第二十九条扶养,适用一方当亊人经常居所第十一条自然人的民亊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戒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第一章一般规定居所地法律。
第三章婚姻家庭中有利二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第十二条自然人的民亊行为能力,适用经常第三十条监护,适用一方当亊人经常居所地第一条为了明确涉外民亊关系的法律适用,居所地法律。
国际私法练习题(共12章节)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A 3. D 4. B 5. B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D)A. 国家与国家的关系B. 国内民法关系C. 一国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关系D. 国际民事关系2.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规范是————( A)A.冲突规范B.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C. 统一实体规范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3.在我国的下列法律中,未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是————(D)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在我国,用来调整大陆和港、澳、台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被称为————(B)A. 国际私法B. 区际私法C. 时际私法D. 人际私法5.国际私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主要是————(B )A. 直接调整B. 间接调整C. 非A也非BD. AB同样重要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 ABCD 3. ACDE 4. ABCE 5. ABCDE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规范的是————(W)A. 冲突规范B. 统一实体规范C.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E.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2.在下述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渊源的有————( ABCD)A. 国内立法B. 判例C. 国际条约D. 国际惯例E. 学者的学说3.在国际上,曾被用来描述国际私法学科名称包括————( ACDE)A. 私国际法B. 涉外私法C. 法律冲突法D. 律适用法E. 法则区别说4.在下述我国法律中,包括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的有————(ABCE)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E.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国际私法所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一种广义的民事关系,它包括————(W )A. 物权关系B. 财产继承关系C. 劳动关系D. 债权关系E. 知识产权关系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 C 2. B 3. B 4. A 5. C 6. B 7. A 8. D9. A 10. B1.国际私法所要解决的法律冲突主要是-----。
国际私法(四川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答案章节测试2023年
第一章测试1.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涉外因素包括()。
A:内容涉外B:客体涉外C:主体涉外D:文字涉外答案:ABC2.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B:各国出于公正、合理地处理相互间民商关系的实际需要,都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或承认内外国家法律的平等。
C:各国之间存在着大量的民事交往D: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享有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答案:ABCD3.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包括()。
A:介入调整B:平等调整C:直接调整D:间接调整答案:CD4.涉外民事关系的直接调整方法是用冲突规范指引。
A:对B:错答案:B5.涉外民事关系的直接调整方法是使用统一实体法。
A:错B:对答案:B6.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
A:错B:对答案:A7.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A:对B:错答案:A8.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B:主权原则C:平等互利原则D: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答案:ABCD9.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A:准据法B:冲突规范C:法律冲突D:涉外民事关系答案:D10.国际私法的中心任务是()。
A:准据法B:解决法律冲突C:涉外民事关系D:冲突规范答案:B第二章测试1.相较于学说,国际私法的立法史更早。
A:对B:错答案:B2.孟西尼认为,应该以当事人的住所作为当事人的属人法连结点。
A:对B:错答案:B3.萨维尼被尊称为“国际私法的鼻祖”。
A:对B:错答案:B4.达让特莱是荷兰国际礼让说的代表人物。
A:错B:对答案:A5.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后世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发端。
A:错B:对答案:A6.在欧陆,最早的国际私法立法是我国的《唐律疏议》。
A:错B:对答案:A7.“主权出于礼让的考虑应当这样行使:依据他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在各地都保有其效力,以便主权权力或其客体的权利不受歧视”,这最有可能是谁的观点?()A:胡伯B:戴西C:巴托鲁斯D:杜摩兰答案:A8.将国际私法从国家主义视角扩展至国际主义视角的学者是()。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
16、法律关系本座说:是由德国法学家萨维尼于1849年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第八卷中首次提出。该学说从一种普遍主义的观点出发,认为应该适用的法律,是各该涉外民事关系依其本身性质有“本座”所在地方的法律。这一学说使国际私法完全摆脱了法则区别说的缺陷,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开创了一条法律选择的新路子。
17、既得权说:是由19世纪英国法学家戴西创立的。他在18996年出版《法律冲突论》中,从法律的严格属地性出发,强调指出,为了保障法律关系的稳定,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也应该坚决加以维护。
18、“本地法”说:是美国法学教授库克于1942年在《冲突法的逻辑学与法律基础》一书中提出的,该学说认为内国法院适用或承认与执行的,不但不是外国的法律,而且也不是外国法创设的权利,而只是一个由它自己的法律所创设的权利,亦即一个内国的权利,一个本地区的权利。。
40、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却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准法,结果甲国根据本国的法律判决案件的一种制度。
41、转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但他认为指定的乙国法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此种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丙国法,最终甲国法院用丙国实体法作为准据法判案的一种制度。对此,法国称为“二级反致”。
3、国际私法: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并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规范,同时包括有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
《国际私法》课件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效力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人必须遵守并履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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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 适用实体规范解决之前,需要进行的司法程序。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具有跨国性、复杂性、独立性和国际性的特点,需要遵循国际法和国内法的相关规 定。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各国法院在处理国际民事诉讼时,应 尊重他国主权,不得干涉他国内政。
合同法律适用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 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
物权法律适用
根据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确定物 权关系准据法。
侵权法律适用
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和特殊侵 权行为地法原则确定侵权关系 准据法。
家庭关系法律适用
根据属人法原则和最密切联系 原则确定家庭关系准据法。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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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国际私法》ppt课件
CATALOGUE
目 录
• 国际私法概述 • 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 • 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 • 冲突法 •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 国际商事仲裁
01
CATALOGUE
国际私法概述
国际私法的定义
总结词
国际私法是一门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 系的法律学科。
详细描述
国际私法是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交叉学 科,主要研究不同国家之间民事法律 关系的问题,包括法律冲突、法律适 用和国际民事诉讼等。
国际私法完美整理版
目录国际私法概论 (3)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 (3)国际私法的特征 (3)国际私法解决的主要问题 (4)适用外国法的各种理论 (4)冲突规范 (4)准据法的确定 (5)国际私法中的先决问题 (6)冲突规范的适用与排除 (6)一、识别 (6)二、反致制度 (8)三、法律规避制度 (9)四、外国法查明制度 (10)五、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11)国际私法主体 (12)一、自然人 (12)二、法人 (14)三、国家作为国际私法主体问题 (17)四、外国人法律地位 (18)涉外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18)一、无体物的法律适用 (21)二、民法典草案中的物权冲突法 (21)三、法律适用法之物权冲突规则 (22)四、意思自治原则在动产物权中的适用 (22)五、有价证券的法律适用 (23)六、权利质押 (23)七、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 (24)涉外合同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 (25)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 (25)二、CISG公约在中国的适用 (27)三、中国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28)涉外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 (28)一、一般侵权法律适用 (28)二、特殊侵权法律适用 (29)三、涉外侵权与合同责任竞合的法律适用 (31)四、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适用 (31)五、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适用 (32)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 (32)一、涉外结婚的法律冲突与适用 (32)二、涉外夫妻、亲子关系的法律适用 (33)三、涉外离婚法律适用 (33)四、其他身份关系的法律适用 (34)五、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35)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37)一、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 (37)二、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冲突与解决 (41)三、我国法院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运用 (42)四、我国对诉讼竞合的态度 (42)五、我国对英美禁诉令的态度 (43)六、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问题 (43)七、外国诉讼当事人的身份确认 (43)八、司法协助 (43)九、域外送达 (44)十、域外取证 (48)十一、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50)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国际私法概论一、国际私法概念二、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标准(一)什么是“涉外因素”?如何区分国内案件与涉外案件?1、最高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178条: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国际私法练习题(共12章节)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A 3. D 4. B 5. B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D)A. 国家与国家的关系B. 国内民法关系C. 一国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关系D. 国际民事关系2.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规范是————( A)A.冲突规范B.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C. 统一实体规范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3.在我国的下列法律中,未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是————(D)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在我国,用来调整大陆和港、澳、台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被称为————(B)A. 国际私法B. 区际私法C. 时际私法D. 人际私法5.国际私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主要是————(B )A. 直接调整B. 间接调整C. 非A也非BD. AB同样重要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 ABCD 3. ACDE 4. ABCE 5. ABCDE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规范的是————(W)A. 冲突规范B. 统一实体规范C.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E.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2.在下述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渊源的有————( ABCD)A. 国内立法B. 判例C. 国际条约D. 国际惯例E. 学者的学说3.在国际上,曾被用来描述国际私法学科名称包括————( ACDE)A. 私国际法B. 涉外私法C. 法律冲突法D. 律适用法E. 法则区别说4.在下述我国法律中,包括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的有————(ABCE)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E.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国际私法所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一种广义的民事关系,它包括————(W )A. 物权关系B. 财产继承关系C. 劳动关系D. 债权关系E. 知识产权关系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 C 2. B 3. B 4. A 5. C 6. B 7. A 8. D9. A 10. B1.国际私法所要解决的法律冲突主要是-----。
国际私法(第五版)
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深入透彻、多层面和多角度的、繁简适度的阐述和论析,反映了国内外国际私
法学研究的成果。在理论创新、系建构、文风改进和注释规范等方面,亦有新的进展和突破。本书可作为高等学
第五节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
第六节在线仲裁
第一节国际商事和解
第二节国际商事调解
作者介绍
这是《国际私法(第五版)》的读书笔记模板,暂无该书作者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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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目录分析
3
第一章涉外民
事关系与国际
私法
第二章国际私
法的历史
第三章冲突规
范
1
4
2
5
第四章准据法
确定中的几个
一般性问题
第五章外国人
民事法律地位
第六章国际
私法关系的
主体
第七章法律
行为与代理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法域的民事法律对某一民事关系的规定各不相同,而又竞相要求适用于该民事关系,从而造成
的该民事关系在法律适用上的抵触的现象,即适用所涉各法域互有差异的实体民法规范,会得出不同的判决结果
的现象,从而必须解决究竟应该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来作出判决的问题,也就是法律选择的问题。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
第二节离婚
第三节婚姻的效力
第四节父母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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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1.法则区别说法则区别说是13世纪左右意大利著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创立的。
该学说从法则自身的性质入手将所有法则分为"物的法则"、"人的法则" 和"混合法则"。
"物法"是属地的,其适用范围是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物:"人法"是属人的,它不但应用于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属民,而且在它的属民到了别的主权者管辖领土内时,也一样适用:"混合法"是涉及行为的法则,适用于法则制定者领土内订立的契约,是既涉及人又涉及物的。
法国代表人物杜摩兰是国际私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说的创始者。
将法分为人法,物法,行为法三类。
另一个代表人物达让特来主张属地原则。
荷兰代表人物胡伯提出了法律解决的三原则,又被称为“国际礼让说”。
2.国际礼让说荷兰胡伯在《论罗马法与现行法》中提出著名的三原则A任何主权者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且必须约束其臣民,而在境外则无效。
B凡居住在其境内的,包括常住的与临时居住的人,都可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
C如果每一国家的法律已在其本国的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利者也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其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及其臣民的权利或利益。
前两条是属地原则,第三条是适用外国法的根据与条件。
3.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中提出。
萨维尼从普遍主义的观点出发,认为为了使涉外案件无论在什么地方起诉,均能适用同一个法律,得到一致的判决,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只应是依其本身性质确定的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
4.曼奇尼意大利19世纪中叶的法学家,曾发表《国际乃国际法的基础》演说,主张每个人都适用本民族的法律。
归纳为三个主要原则:个人利益国籍原则,公共秩序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其学说反应意大利资产阶级统一国家和维护民族主权的愿望及保护位于外国的本国移民的思想,在意大利占统治地位,并一度风靡欧洲学术界。
中国国内有关国际私法的法规
(一)中国国际私法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方面的立法我国国际私法上有关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包括民事诉讼上的地位)的规定来,在国内法上,是由宪法第18条和第32条的规定和各种涉外基本民事法律中的有关这方面的规定所构成的.依据这些规定,我国通过各种有关法律、法规、赋予外国人在我国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可享有人身权、亲属权、财产继承权、劳动和工作权、经营工商企业权、智力成果权、土地长期租赁使用权、司法救济和保护权等广泛的民事权利。
我国在赋予外国人一般民事法律地位方面的国民待遇时,有些以有条约或互惠存在为前提,有些则不以有条约和互惠存在为前提,而仅通过我国国内立法,以对等原则加以控制.如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只是在“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二)中国际私法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方面的立法我国国际私法这方面的内容除了立法部门颁行的法律外,还有一些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国务院为贯彻实施有关民商事基本法律而发布的各种条例或细则得到表现的。
粗略统计,包括司法解释在内,对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已有80余条100余款。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条15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约18条20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3条5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简称《解答》)约11条24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9条1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8条1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7条9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条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条,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条4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1条2款,等等。
国际私法学 完整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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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说史
一、欧洲大陆的国际私法学说:
(二)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1、代表人 2、学说主要内容 3、学说价值及缺陷 4、内国法院适用外国法的依据? 内国法院如何适用外国法?
1、重述:(restatement)美国法学会从联邦及各 洲的大量判例中总结出的相关的基本原理和规则。
2、《合同法重述》、《侵权法重述》、 《冲突法重述》
1934年 比尔 第一部 1971年 里斯 第二部(1986年修订) 3、美国确定法律效力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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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五、总结及补充
(三)惯例及习惯 custom
(二) 统一实体法直接调整
统一实体规范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直接确定当事人权 利义务的规范.
例: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 约》66条 “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后遗失 或损坏, 买方支付价格的义务并不因此而解除, 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 造成.”
18
(三) 两种调整方法(规范)的关系: 1)相同点:目的相同,都是为了解决
6
《国际私法》----- 马丁. 沃尔夫著,李浩培等译 《法律冲突与法律规则的地域和时间范围》---------- 萨维尼著 李双元等译 Dicey and Morris on the Conflict of Laws -------------- 13th ed(1993 by Lawrence Collins and Others) Cheshire and North’s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by Cheshire and North
第10章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国际私法
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住所”:按照《民法通则》第15条,公民 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 所地不一致的,经常居所地视为住所。按 照《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当事人有几个 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 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当事人的住所不明 或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所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九编 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
继承人的顺序
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先后次序。 在法定继承中,虽然继承人的范围已确定, 并不是所有继承人可以同时享受继承权, 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
继承人的顺序:以两岸四地为例
大陆继承法将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还规定,丧偶的儿媳 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香 港法律没有规定继承顺序,而是依继承人与无遗嘱死亡人之间的婚姻、 血亲的远近,经济和生活上的依附程度,来确定继承遗产的顺序。澳 门《澳门民法典》将法定继承分为五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及直系 血亲卑亲属;第二顺序为配偶及直系血亲尊亲属 ,即在被继承人没有 卑亲属时,由配偶和尊亲属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三顺序为与死者 有事实婚姻关系之人;第四顺序为兄弟姐妹及直系血亲卑亲属;第五 顺序为四亲等内之其他旁系血亲。台湾地区继承法的继承顺序分为血 亲继承和配偶继承两种情况。血亲划分为四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 直系血亲卑亲属;第二顺序为父母;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第四顺序 为祖父母。配偶可以与血亲的任何一个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 产,在没有血亲继承人时则单独继承全部遗产。
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区别制 同一制 遗产所在地法 合并制(以属人法为主,兼采财产所在地 法)
2020智慧树知到《国际私法(华东政法大学)》章节测试完整答案
2020智慧树知到《国际私法(华东政法大学)》章节测试完整答案智慧树知到《国际私法(华东政法大学)》章节测试答案第1章单元测试1、国际私法所特有的、最基本的法律规范是 ()答案:冲突规范2、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是哪一项?()答案:我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法律冲突的直接调整方法是指以下哪一种规范 ( )答案:国际统一实体规范4、对于涉外民事关系的说法,下面不准确的是 ()答案:因这种关系发生的争议而提起的仲裁或诉讼必在内国进行 5、在国际私法范围问题上,英美普通法国家的学者大多主张国际私法就是( )答案:冲突法第2章单元测试1、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答案:巴托鲁斯2、荷兰的国际礼让学说的集大成者为 ()答案:优利克▪胡伯3、对英国国际私法做出最大贡献,并且以自己的既得权说标志着国际私法新里程碑的英国著名学者为( )答案:戴西4、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由( )提出的?答案:孟西尼5、冲突法上的“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奠基人是( )?答案:柯里第3章单元测试1、其系属仅指向内国法的冲突规范是()答案:单边冲突规范2、“法院地法”这一系属通常用于解决()答案:离婚法律冲突问题3、下述连接点中,动态连接点是指()答案:住所4、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答案: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5、下列系属不能被归纳为属人法答案: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第4章单元测试1、一个中国人G在德国居住生活了15年后去世于德国慕尼黑。
他遗留下不动产和一批动产在德国。
德国慕尼黑法院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369条享有管辖权。
根据德国《民法典施行法》第25条第1款,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即中国法。
同时,根据德国《民法典施行法》第4条第1款规定,所适用的法律包括中国的冲突法,因此,再根据中国冲突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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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事 《海商法》第268条——第274条 债权 物权 侵权等 第274条 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 律。 第275条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 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3.民航 债权 物权 侵权等 第184条——第189条 比照海商法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
一、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一)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1、国民待遇原则 2、优先权原则 3、独立性原则 4、强制许可原则 (二)《专利合作条约》 “一项发明一次申请制度” 实行专利申请案的“国际公布”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
2、商标权方面 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2002年8月公布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 (1)《商标法》第17条 (2)商标申请代理制度 (3)可享受优先权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3、著作权方面 2001年修正的《著作权法》 国家版权局2002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01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001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2001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 2002年1月通过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1)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2)按照协议或公约保护外国人的作品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一)专利权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1、专利权的法律冲突 (1)专利的客体(2)授予专利的条件 (3)专利的申请和审查制度
(4)专利的保护期限
2、专利权的法律适用 (1)专利授予国法说 (2)综合适用法律说 (3)行为地法律说
涉外知识产权 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条:知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 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 内容 地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9条:当 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 知识产权的转让 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 和许可使用 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知 知识产权的侵权 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 责任 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 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三、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 (一)国际法源 1980年加入《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1984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1992年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和 《世界版权公约》; 1993年加入《专利合作条约》 2001年加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三)著作权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1、著作权的法律冲突 (1)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2)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2、著作权的法律适用 (1)适用作品首次发表地国法 (2)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 (3)综合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条约中,参加方最多、内容最全面、保护水平最高、 保护程度最严密的一项国际协定。 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二)世界贸易组织
案例分析
1998年3月4日我国著名桥梁专家王利文在参与巴黎城建集团
的凯莱大立交桥建设时设计出一套新的立交桥专用构造模型, 并于3月6日向法国有关机构提出了专利申请,获得了证书。 1998年7月9日王利文回到祖国,又向中国有关机关提出了专 利申请。 请问:(1)法国也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 约》,王利文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为什么时间? (2)假设7月9日王利文向中国有关机构申请专利时发现早 在1998年6月10日,中国另外一位专家已经就同样的构造提 出了申请,此时谁能够取得专利权? (3)假设王利文在1999年4月5日向中国有关机关提出申请 专利,其申请日为什么时间?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点
二、国际知识产权的特点 主体涉外;适用的法律等涉外 三、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1、外国人如何在内国取得知识产权以及对外国人 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应依据什么法律 2、内国人的知识产权如何在外国得到法律保护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一、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产生 (一)知识产权严格地域性的突破 (二)国际条约的缔约国之间相互承认和保护知识 产权。 (三)各国法律在知识产权的取得、行使、保护范 围和保护期限等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 (四)在权利的原始国法律与被请求给予属地保护 的国家法律之间,因各自的法律规定不同而发生法 律冲突。
(3)票据追索 权行使期限
《票据法》第100条: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 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票据法》第101条:票据的提示期限、有 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 适用付款地法律。
(4)持票人责 任
(5)票据丧失 《票据法》第102条:票据丧失时,失票人 时权利保全程 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 序 律。
第十章 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法律冲突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原则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点
一、知识产权与国际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集体对其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
术等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或智力成果依法所享有 的权利 。 国际知识产权是指含有国际因素或外国因素的知识产权, 也就是在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法律事实等 环节上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际因素或外国因素。
1.涉外票据 我国《票据法》第条:涉外票据——票据行为;《票据法》 (1) 第96条:条约优先 《票据法》第97条: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 票据 当事 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 人能 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力 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 地法律。 (2) 票据 行为 方式 ①《票据法》第98条: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 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 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适用付款地法律 ②《票据法》第99条: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 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
(三)《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 (四)《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2、自动保护原则 3、独立保护原则 (五)《世界版权公约》 1、国民待遇原则 2、有条件自动保护原则 3、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迄今为止,国际上所有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和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二)国内法源 1、专利权方面 2001年修正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国专 利局1993年《关于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2010 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 (1)《专利法》第18条 (2)专利申请代理制度 (3)可享受优先权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二)商标权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1、商标权的法律冲突 (1)商标权的取得(2)商标审查 (3)外国人在内国申请和取得商标注册的待遇 (4)商标的保护期限与续展 2、商标权的法律适用 (1)适用商标注册地法律 (2)被请求保护国法说 (3)行为地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