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资源开发现状及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海洋资源开发现状及对策
摘要:本文主要对对中国海洋资源的概况和开发现状进行了梳理,系统分析了中国海洋资源开发活动在观念上、技术上、效益上以及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增强海洋意识、树立海洋科学发展观、建立海洋综合管理机制、依法治海、科技兴海、进行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等各项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海洋资源海洋开发海洋管理
1. 中国海洋资源及其开发现状
1.1 多样的海洋生物资源
在我国管辖海域里,已记录到了20 200 多种海洋生物,约占全世界海洋生物总种数的1 /10 。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主要可以利用于食品、药物、新材料、能源、饲料等领域;(1)2007年,我国海洋渔业捕捞量为1400 多万t。(2)2007年,海洋生物医药业不断加强新药研制与成果转化,全年实现增加值40亿元。(3)加速研发利用海洋生物各种特性和能力,合成和生产其他新材料,如利用蓝藻生产天然橡胶等。(4)国外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表明每平方米水面的海藻每年可提取燃油150 L 以上,我国目前还没有投入开发。(5)我国用海洋植物作畜禽动物饲料的研究和应用始于20世纪50年代,至今尚未形成相应的海洋植物饲料加工业。
1.2 珍贵的海洋矿产资源
中国深海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目前发现的石油资源量估计有200 多亿
t ,天然气资源量估计约为8 万亿m3 。2007年,我国努力提高海洋油气开采能力,海洋油气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我国大陆架浅海区广泛分布有铜、煤、硫、磷、石灰石等矿,开发主要集中在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和福建省,但总体来讲,开发程度不高。年经联合国批准我国1991在太平洋获得面积达15万km2的多金属结核开辟区,我国在大洋调查中还发现了富含锌、金、铜、铁、铝、锰、银等元素的海底热液矿藏,但开发利用尚处于研究阶段。可燃冰在我国管辖海域里广泛存在,据测算,仅我国南海的可燃冰资源量就达700 亿t油当量,但由于可燃冰生成环境复杂、特殊、开采难度大,我国直到1990年才开始可燃冰的利用和开采技术研究。
1.3丰富的海水化学资源
我国有宜盐土地及滩涂84 万ha。20世纪90年代以来,海盐产量一直位居世界第一。2007年,中国海盐产量为3 000多万t。海水中也含有80多种元素和多种溶解的矿物质。目前,我国直接提取钾、溴、镁等技术方面已经突破万吨。海水中还含有重水,其是核聚变原料和未来的能源,在我国开发程度不高。截至2007年底,中国已建成运行的海水淡化水日产量已达12万多t,海水直流冷却水年利用量已近480亿m3。
1.4辽阔的海洋空间资源
中国海岸线长达18000多km,岛屿海岸线长约14000 km ,管辖海域300 多万km2相当于我国陆地面积的1 /3 。海洋空间资源的利用主要包括交通运输、生产、通信和电力输送、储藏及交通、娱乐设施等方面。截至2007年,全国亿吨级港口增至14个,港口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吞吐量连续5 年居世界首位。滨海旅游消费需求呈现逐年扩张趋势,滨海旅游业保持稳健增长态势。2007年滨
海旅游增加值3242亿元,比2006年增长19.9 %。
1.5潜在的海洋能资源
我国海洋能资源经调查和估算,蕴藏量约4.31 亿kw 。从目前国内的技术发展水平来看,潮汐能技术最为成熟并进行了有限的开发利用,对90 %分布在常规能源严重短缺的东南沿海地区的再生能源没有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已经建立了潮汐能、风能电站及潮流能装置,波浪能发电装置正在研发,盐差能、温差能的利用技术还处于起步阶段。
2 中国海洋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2.1 观念滞后
2.1.1 对内,海洋资源资产观念不强,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海洋资源属国家全民所有。但是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海洋资源是自然力量形成的,自身没有经济学意义的价值观念。因此,在海洋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中执行的是资源无价和无偿或低价使用的政策。
2.1.2 对外,海洋资源权益之争持久,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的主,我国与周边8 个国家存在约120 万km2 的海洋权益争议,由此在黄海、东海和南海与多数国家就空间资源、渔业资源、矿产资源、油气资源等存在矛盾冲突。目前,只完成了长约506 km 的中越北部湾海洋界线,还有6 800 多km 的海上界线需要划定。
2.2 综合管理缺失
2.2.1 缺乏总体规划和总体方针政策
我国海洋资源的开发管理长期缺乏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往往是开发在前,
管理滞后。虽然1993年国家编制了《全国海洋开发规划》,2002年发布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但是由于时势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能得到贯彻执行,需要不断持续编制新规划以适应形势的发展。
2.2.2 缺乏管理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
我国海洋资源管理一直遵循传统的行业部门的计划管理,使得各行业、各地区自成体系,各自为政,形成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互不协调的复杂局面。一个部门或行业的开发利用极容易影响其他部门或行业的开发利用,从而影响海洋资源利用的整体效益和长远利益,造成综合效益低下。海洋资源综合管理的不到位,使海洋资源优化配置不合理,限制了资源的利用效益。如沿岸陆地建设不合理征用海岸线、地方港口与水产
养殖之间的利益突出等。
2.3 法律法规不健全
2.3.1 在立法上,不仅缺少综合性的法律,而且单项资源管理的法规也不够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是单项法规,基本上是陆上法规向海上的延伸。我国亟需制定《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法》等海洋法律,同时扩大海洋立法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尽快完善我国的海洋法律体系。
2.3.2 在执法上,由于现有的海洋法规未形成系统配套的海洋法律制度,贯彻实施难度大。有些法规缺乏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和具体技术规定,可操作性较差。有的地方性法规实际上是行业的规章制度,不具备法律效力。
2.3.3 在监督上,由于法规体系的不健全,造成对海洋资源开发监管的缺失。海洋资源权属不清,以行政权、经营权管理代替所有权管理,各种产权关系缺乏明确界定,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缺乏协调,造成权益纠纷迭起,国家对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