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及其核算方法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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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及其核算方法简析
GDP作为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指标,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依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地区季度GDP核算方案》及《江西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2012年修订版)》,结合全市上半年GDP核算,对GDP的内容及核算方法进行了说明和简要分析。
一、GDP及其核算方法
1、什么是GDP?
GDP,即国内生产总值(GrossDomesticProduct,简称GDP),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常住单位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被公认为是衡量国家或地区经济总体状况的最佳指标。
2、GDP的表现形态
GDP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三种不同形态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就形成了三种基本的核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GDP及其构成。
GDP=各行业增加值之和
(1)生产法。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中生产的货物和服务总产品价值入手,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得到增加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也称为分配法)。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对常住单位的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支出法。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反映GDP最终使用去向的一种方法。最终使用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GDP=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简单理解,GDP是最终产品和服务,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是消费、投资和出口,即常说的三驾马车。
上述三种方法核算的GDP,从理论上讲应该是一致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各部门、各行业基础资料不同,不同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也不同。
3、GDP的核算
核算GDP其实就是分行业核算增加值,将各个行业的增加值相加就形成GDP。包括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对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一个季度核算一次GDP。从2012年1季度开始,全省各设区市季度GDP核算采用《江西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2012修订版)》,和以往相比对季度GDP的核算要求和规定进行了制度上的统一和规范。
同时,方案规定对GDP下管、下算一级。下管一级即各设区市按季度上报各行业核算增加值的基础数据,再由省统计局进行审核、评估后反馈给各设区市增加值及增长速度;下算一级即该行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由上一级统计局直接核算,即省级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核算,市级数据由省统计局直接核算,以此类推。
4、各行业增加值的核算方法
(1)第一产业增加值核算采用下管一级,即各设区市按季度上报农林牧渔业产品产量、中间消耗等数据,再由省统计局农业统计处进行审核、评估,核定各设区市农业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等数据。
(2)第二产业中工业和建筑业增加值核算采用下算一级,即设区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速和建筑业增加值及其增速由省统计局根据企业网上直报数据进行直接核算;设区市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速则由国家统计局江西省调查总队根据规模以下抽样调查资料进行核算。简单说就是市级数据由省统计局直接核算。
由于第一、第二产业增加值采用下管、下算一级的方法,设区市在上报增加值数据时必须以省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反馈数据为依据,不得自行调整或修改。
(3)第三产业(即服务业)。主要特点是行业种类繁多,涉及范围广,企业新生旧亡更替快,统计核算基础资料比第一、二产业相对欠缺,有的行业小微型企业多、个体户多,根本就没有基础资料。因此,第三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及其
增速是根据不同行业采用不同核算方法。基础资料较全的行业采用类同第一、二产业增加值的核算方案;资料不全的行业采用相关数据推算法,有的甚至根据相关数据进行系数估算。
目前,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主要包括六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依据的基础数据包括交通部门的道路运输客货运周转量,邮政部门的邮政业务总量,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之和,财政部门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地税部门的四项营业税(即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营业税;租赁及商务服务业营业税;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营业税;娱乐业营业税),房管部门的商品房屋销售建筑面积,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销售额等。
二、全市上半年GDP数据分析
上半年GDP数据产业特征可概括为“第一产业平稳发展、第二产业较快增长、第三产业喜忧参半”。
上半年,省统计局核定全市GDP349.0亿元,增长10.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43.56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89.42亿元,增长14.3%,其中全部工业增加值168.13亿元,增长14.3%,建筑业增加值21.29亿元,增长14.2%;第三产业增加值116.02亿元,增长6.9%。
“第一产业平稳发展”:
按照核算方案,省统计局农业统计处根据全市上报的农业产品产量季报,核定全市上半年第一产业增加值43.5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07亿元,同比增长4.3%。主要是因为今年早稻产量有所提高,达到103.2万吨,比去年同期增产3.7万吨,同比增长3.7%。
“第二产业较快增长”:
根据省统计局反馈,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增幅全省第一;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反馈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8%。加权平均后,全市上半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增幅同比增长14.3%;建筑业增幅同比增长14.2%;第二产业增加值增幅同比增长14.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3.4%)0.9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喜忧参半”:
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六个行业。其中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依据统计局内部数据核算,其他行业增加值均采用各相关部门数据推算。上半年,全市第三产业喜忧参半,六个行业中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均呈现增幅放缓趋势,大幅拉低第三产业增加值及其增幅,严重影响了整个GDP增幅。
一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幅放缓。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依据交通部门提供的道路运输客货运周转量的增长速度和邮政部门提供的邮政业务总量的增长速度两个指标推算。上半年全市道路运输客货运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