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调整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

按照《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3〕57)号有关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我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取整至百位数,十位和个位数下调为零,即2013年度缴费基数为2000元),并按规定比例缴纳,具体缴费金额如

下:

请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相互知照,并从7月起按新的缴费标准进行申报缴费。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也相应由500元调升为最高可达1247元。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3年6月2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