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斗门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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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插班政策

初中插班政策

初中插班政策概述初中插班政策是指允许学生在初中阶段进行跨班级或跨学校的转学。

这种政策通常出现在学生家庭搬迁、学习需求改变、学校内部调整等情况下。

初中插班政策旨在为学生成长提供更好的学习机会,促进其个人发展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适用条件申请插班的学生需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

常见的适用条件包括:1.家庭搬迁:学生家庭搬迁至外地或外区,并且原所在地无法继续就读。

2.学习需求改变:学生表现出对其他学校或班级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更适合的需求。

3.异动政策:学校内部进行调整,导致学生需要进行跨班或跨校转学。

申请程序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申请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填写申请表:学生或家长需填写插班申请表,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原就读学校、转学原因等。

2.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提供一些材料,例如身份证明、户口本、学籍证明、成绩单等。

3.面试或考试:学校可能需要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或考试,以了解其学习能力和适应情况。

4.审核与决策:学校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情况、学习能力和学校资源等因素进行决策。

5.通知结果:学校会将插班申请结果通知给申请人或家长,并告知后续手续和入学事项。

影响因素初中插班政策实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1.学校资源:不同学校的资源分配不同,插班政策需要兼顾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教学安排。

2.班级容量:班级容量限制了学生插班的数量,以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个体关注度。

3.学生需求:学生家庭搬迁、学习需求改变等因素会带来插班的需求,学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4.跨区域限制:根据当地规定,可能存在跨区域插班的限制,学校需要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效果与问题初中插班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带来以下效果:1.学生个人发展:学生可以获得更好的学习环境和资源支持,有利于个人的学业发展和全面成长。

2.专业课程设置:学生插班可能意味着接触不同的学科设置和课程内容,提供了更多学习选择和发展机会。

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办法_

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办法_

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办法_根据《XX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布2017年秋季我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办法如下:一、招生对象(一)符合XX县区公办中、小学学区范围(学区范围详见附件1)内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

(二)学区内符合我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详见附件2)。

(三)已在XX县区公办中小学就读,因父母新购完全产权房产需变更学区的在校学生。

(四)XX县区高端产业人才、留学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子女。

二、招生办法(一)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手续办理转学的学生,如学区所在学校学位已满,由XX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邻近有空余学位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此次转学申请。

(二)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珠教基〔2016〕3号),下列情况不予转学:1、已有XX县区公办学校学籍,在申请转入学区内无新购置的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户口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

2、下列学段不予转学。

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三、报名时间、方式(一)报名时间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生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日—6日。

(二)报名地点带齐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a4格式),到所申请学区范围内学校。

(学区范围详见附件1)四、报名材料1、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

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准。

提供大一寸相片1张。

《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给报读学校。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包含“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

《房地产权证》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登记的为准,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

3、政策性照顾生,按《XX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详见珠教基〔2016〕9号附件2),向报读学校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广东省201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广东省201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广东省201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广东省201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更多高考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广东省201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有关精神,适应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导向作用,进一步畅顺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渠道,特制定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5.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且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具体证书种类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6.2016年退出现役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退役士兵考生;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3.05.28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各初中:
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学校布局和学位需求情况,结合《关于印发珠海市201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珠教基〔2013〕21号)要求,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户型房产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珠海同一行政区内有二套以上(含二套)全权房产的,按其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房产学区安排学位(2013年6月1日前,已持有《房地产权证》或已缴纳首期款并签订购房合同的除外);多套全权房产均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安排学位;只有一套全权房产的,不论面积大小,按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二、二手房产
所持二手房产原业主已有子女在对应学区就读小学1-5年级或者初中1-2年级
的,不再按该房产学区安排学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就读(2013年6月1日前,已持有《房地产权证》或已缴纳首期款并签订购房合同的除外);所持二手房产原业主无子女在对应学区就读的,按该房产学区安排学位。

以上政策自2014年招生开始执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初中插班政策

初中插班政策

初中插班政策因地区和学校而异,需要具体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以下是一些通用的初中插班政策:
1. 转学插班原则上只能招收因家庭迁居变动、家长工作调配变动、学生随军家属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的学生。

2. 插班生在原就读学校已建立学籍的,应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插班;在原就读学校未建立学籍的,应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向原就读学校提交申请,经原就读学校同意后转学籍到申请插班的学校。

3. 插班生在原就读学校已建立学籍但未报到入学,且在新申请的学校已注册学籍的,应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转移报备。

4. 插班生在原就读学校已建立学籍且在新申请的学校已报到入学,但因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等原因未分配班级的,应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学籍分配。

5. 插班生在原就读学校已建立学籍且在新申请的学校已报到入学,但因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等原因被分配到其他班级的,应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学籍转移报备。

6. 插班生在原就读学校已建立学籍且在新申请的学校已报
到入学,但因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等原因未完成学籍注册的,应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学籍注册。

7. 插班生在原就读学校已建立学籍且在新申请的学校已报到入学,但因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等原因未取得学籍号的,应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和学校可能对初中插班政策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需要家长和学生仔细了解并符合当地政策和要求。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27•【字号】东教发〔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东教发〔2017〕15号各中小学:现将《东城区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东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2.2017年东城区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入学工作方案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2017年4月27日东城区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7﹞7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2017年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全面优质品牌化建设,增加优质学位供给量,大力促进义务教育特别是初中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划片入学办法,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机制,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入学,规范特长生入学,完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联审制度,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保持区域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维护社会稳定。

二、入学条件及方式(一)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东城区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登记入学。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15•【字号】东府〔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3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15日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父母”)来莞就业或经商,需要随迁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至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把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并完善工作制度和保障制度,依法保障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第四条教育部门应当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围,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年调整随迁子女入学学位供给,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园区)受理部门进行积分入学业务指导;负责积分制入学文化程度和在莞接受教育年限项目的审核并评分,以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教育收费标准,及时查处学校违规乱收费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异地务工人员居住证的办理,负责积分制入学在莞居住年限项目的审核并评分,以及协助清理无证办学,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

斗门中心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实施,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

二、新生入学:1、我校实行秋季招生,小学教育阶段为六年。

2、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

本着就近原则,凡是辖区内适龄儿童,一律免试入学。

3、报名时需带本学区内学生:户口薄、接种证、入学通知书非本学区学生:户口薄、接种证、暂住证、流出证明、务工证4、我校招收新生的时间以教育局统一要求为准。

5、新生入学后,学校要编制学生名册,填写《报到清册》。

6、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使用同一姓名,按省教育局规定不得更改。

7、小学生入学后,统一进行网络学籍注册,学籍号尤系统自动生成。

没有身份证号的,由学校统一按相关编号要求编排。

三、转学:(一)、转入:1、监护人到转入学校在期末或学期开学日前联系我校,我校会在学位有余额的前提条件下开具《同意转入就学证明》。

2、监护人持《同意转入就学证明》到转出学校在网上将学籍转入我校并打印《转学证明》一式四份,按要求逐项填写。

3、转入学校、转出学校、教育局、转入教育局依次审批盖章。

4、随带转出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籍卡、转学申请表到教育局审批盖章。

5、持转学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籍卡申请表到转入学校安排插班就读。

6、将审批后的转学申请表和转学证明回执送回转出学校。

7、注意事项:转学须在每个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15日内办理,非特殊情况,其余时间不办理转入。

(二)转出:1、学生家长提交书面转学申请(应写清楚转入学校),经学校分管校长签字同意。

2、学校学籍管理员从学生电子学籍档案中打印出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转出、转入、当地教育局各交一份)。

3、转学申请表应加盖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出教育局、转入教育局章后,管理员才能在学籍平台办理转学异动申请。

四、休学复学: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1个半月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看法

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看法

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看法
(最新版)
目录
1.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的背景和原因
2.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的优势和劣势
3.对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的看法和建议
正文
珠海斗门转学插班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由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继续学习的一种现象。

这种现象在近年来逐渐增多,其背景和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城市居住和工作,这就使得原本在农村的学生要随着父母进城读书,需要进行转学插班。

其次,是由于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改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因此选择转学到更好的学校。

最后,一些学生由于学习成绩不佳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进行转学插班以获得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

然而,珠海斗门转学插班也存在一些优势和劣势。

优势在于,转学插班可以让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提高学习成绩,同时也能提高学生的社交能力和适应能力。

劣势在于,转学插班可能会增加学生的学业压力,需要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和教学方式,对于一些学生来说可能会造成不适应。

对于珠海斗门转学插班,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首先,应该加强对转学插班学生的指导和帮助,让他们能够更快地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其次,应该加强对转学插班学生的心理关怀,帮助他们缓解学业压力和适应新环境的焦虑。

最后,家长和学校应该共同配合,为转学插班的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资源和条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新的学习环境。

总的来说,珠海斗门转学插班是一种现象,既有优势也有劣势。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05.10•【字号】苏教〔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2017〕5号各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各有关直属中小学,有关代管学校:《2017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经报请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教育局2017年5月10日2017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要求,结合《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现提出2017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学有优教”品牌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标本兼治,落实均衡举措,稳步推进改革,体现义务教育的普惠性、公益性,大幅提升义务教育公平度、适切度和满意度。

完善和优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入学服务措施,依法保障我市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按时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规定,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办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并报我局备案。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珠教基[2017]5号【发布部门】珠海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7.03.09【实施日期】2017.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珠教基〔2017〕5号)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不含中职):现将《珠海市201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特殊教育学校要结合本意见,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并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珠海市教育局2017年3月9日珠海市201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为提高我市教育保障能力,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各区要切实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逐步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

有条件的区可试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模式。

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三)房户一致原则。

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看法

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看法

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看法(原创实用版1篇)目录(篇1)1.珠海斗门区的学位资源情况2.斗门区对于转学插班的政策和措施3.珠海市香洲区的学位情况和预警信息4.家长应注意的事项正文(篇1)珠海斗门区作为一座教育资源丰富的城市,吸引了许多家长和学生前来求学。

然而,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学位资源变得越来越紧张,尤其是一些优质学校,学位更是供不应求。

针对这一情况,斗门区教育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以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首先,斗门区强调要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教育局科学合理地划定了学校招生片区,规范了报名信息采集,并健全了有序录取机制。

同时,教育局还明确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从而保证了教育的公平性。

其次,针对转学插班的问题,斗门区也采取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对于需要转学的学生,教育局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为了让家长更好地了解学位情况,斗门区每年都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与此同时,珠海市香洲区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

作为珠海市的一个重要区域,香洲区的教育资源同样备受关注。

为了应对学位需求高峰期,香洲区教育局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公民办中小学学位容量充足,完全可满足2023 年秋季转学插班生的入读需求。

为此,香洲区教育局发布了预警信息,红色预警年级表示学区内在读学生班均人数已超过国家、省限定的班额标准,黄色预警年级表示学区内在读学生班均人数接近国家、省限定的班额标准,仅存极少量学位,而绿色表示新开年级或年级。

总之,作为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学校时,应充分了解当地的学位情况和政策措施,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

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看法

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看法

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看法珠海斗门转学插班是指学生从其他地区转到珠海斗门进行学习的过程。

转学插班对学生来说是一次重要的转变,既有优点也有挑战。

本文将逐步探讨珠海斗门转学插班的看法,从转学对学生的影响、环境适应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剖析。

首先,转学插班对学生来说具有一定的优势。

首先,转学插班可以让学生接触新的学习环境和文化氛围,丰富自己的知识和视野。

珠海斗门是一个风景秀丽、经济发达的城市,学生可以在这里接触到先进的科技、文化和艺术,拓宽自己的思维和成长空间。

其次,珠海斗门有较好的教育资源,学生有机会接受更优质的教育。

这里有一流的教师团队和先进的教育设施,学生可以获得更好的学习条件和机会,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然而,转学插班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学生在转学过程中可能面临生活环境的适应问题。

珠海斗门与其他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例如方言、饮食习惯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这对学生来说可能是一种挑战。

同时,转学也意味着与原有的朋友和熟悉的环境分离,学生需要重新建立社交关系和适应新的交友圈子。

其次,转学插班还可能带来学术压力。

珠海斗门教育水平较高,学生需要适应更高的学习要求和竞争压力,这对一些学生来说可能是一种挑战。

要解决这些挑战,学生和家长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了解珠海斗门的文化和生活习惯,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这可以通过与当地学生交流、阅读相关资料和参加社区活动等方式进行。

其次,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活动,建立新的社交关系,扩大自己的人际网络。

与学校老师和同学建立良好的关系,寻求帮助和支持,共同成长。

此外,学生还应该制定良好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提高学习效率。

找寻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一方面,转学插班给学生提供了更好的学习和成长机会,丰富了他们的知识和眼界。

住珠海斗门的经济发达城市,这给学生提供了更好的教育资源。

学生可以接触到先进的科技、文化和艺术,有机会参加各种培训班和学习机会,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珠海斗门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珠海斗门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珠海斗门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珠海斗门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公立学校的数量和办学规模都远远超过私立学校,而且,学习费用相对较低,教学设施较为完善。

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珠海斗门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希望大家喜欢!珠海斗门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二)录入信息。

根据学生情况,选择不同类别的招生对象,按照网页内容,对应填写个人信息、家长信息、房产信息、政策性照顾信息、积分信息以及拟报读学校等资料。

(三)提交材料(6月14-15日)。

属以下类型的学生家长请于6月14-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拟报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或其他入学申请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格式),原件自留备查。

逾期不交的,视作放弃相关类别学生资格申请。

1、斗门区本地户籍生;2、港澳台籍人员子女;3、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的;4、本区户籍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全权房产的;5、市内区外户籍斗门区房产的;6、监护人有市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珠海市优秀外来工”称号的;(四)数据核查。

行政部门分类汇总报名数据后,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公示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名单。

6月21-25日,公示符合户籍类学生(含港澳台籍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名单。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报读镇(街)辖区内学校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到各镇(街)招生服务窗口提出复核申请;报读区属学校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到珠海市斗门区开放大学招生服务窗口提出复核申请。

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户籍类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其资料按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六)公布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录取名单。

6月25日,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核准结果,根据申请条件和学位情况,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录取名单。

(七)非户籍学生积分复核。

系统计算积分后,开放给学生查询。

珠海斗门区公办初中录取顺序

珠海斗门区公办初中录取顺序

珠海斗门区公办初中录取顺序珠海斗门区公办初中录取顺序公办初中区市所属公办初中是指区市所在地的由国家创办的初中。

不是由企事业单位创办的初中。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珠海斗门区公办初中录取顺序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第一类:户籍学生1、房户一致: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完全产权学区内房产,且房、户登记地址一致的,按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位;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完全产权学区房产的,按其“房户一致”的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特别提醒:如果本学区内房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今年秋季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则以迁入学区内户籍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额满后无法安排在该学区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剰余学位学校。

2、房户不一致: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的完全产权房产与户籍登记地址分属斗门区内不同学区学校的,以房为主,按房产所在学区申请学位。

但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已购房(出证)先后时间排序,额满为止。

超计划部分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学位。

3、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申请学生(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房)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所有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共有的房产地址相同的,在征得房产权属人同意的情况下,可按该房产所在学区申请学位,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4、非完全产权房产: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有学区内房产但该房产比例不足100%的,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5、自建房、小产权房:本区非井岸城区户籍学生申请入读井岸城区学校的`,该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房产或在井岸城区内有自建房、小产权房(提供村(居)委员会证明确认和监护人名下两年以上的水、电费缴交发票),可视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6、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户口迁入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辖区居委会集体户口的,按《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执行。

珠海斗门区公办初中报名方式

珠海斗门区公办初中报名方式

珠海斗门区公办初中报名方式珠海斗门区公办初中报名方式初级中学简称初中。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珠海斗门区公办初中报名方式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珠海斗门区公办初中报名方式1、今年在珠海市内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初一的,家长需根据申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直接在网上报名并生成报名号,今后凭报名号、初始密码登录系统。

外地回斗门区报读初一的,请在报名时间内凭原就读小学打印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原件,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备案后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2、学生家长可自行上网报名,也可在现就读小学(幼儿园)指导下集中上网报名。

如果家长无上网条件的,可于5月24—26日(周日、一、二)带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所在学区的学校上网报名。

3、凡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申请学位的(所有申请学生不能跨学区报名),均为有效申请。

未按时报名申请的户籍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保证就近提供学位;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即已经读过小学一年级或初一年级的学生),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

报名材料:(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户籍地址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准。

《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于报名结束前,向报读学校提交父母结婚证、申请人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

《房地产权证》登记日期以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准,需是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拥有的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三)政策性照顾生,须于6月7-8日,按《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珠海市斗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向报读学校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四)港澳台人员子女,须于6月14-15日,向报读学校提交港澳台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房产证或其他在我区工作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斗门镇小学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绿卡办理公告

斗门镇小学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绿卡办理公告

斗门镇小学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绿卡”办理公告
一、时间安排:
7月7日—9日三天,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二、办理地点:
绍兴市群贤小学(袍江新区袍中路越州中学对面)
三、操作程序:
1.群贤小学校门口排队,凭盖好“三个章”的申请表领号。

2.根据领号顺序,在三楼会议室办理“入学绿卡”资料的查验。

四、提供资料:
1.5-6月在相关部门盖好“三个章”的申请表。

2
今年不作硬性要求,户口本要复印户主,父母和孩子本人,必要时请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原就读学校(幼儿园)学籍资料原件(盖章的基本信息表)。

4
核认定的宿舍证明。

所住房屋属个人产权住或个人使用权住房的,若出租人现场确认则提供有效租房协议、出租人身份证、房屋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若出租人未现场确认,则提供有效租房协议、经出租人签名的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出租人签名的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所租房屋土地证复印件,注明仅用作入学证明)。

5。

宣城插班公办小学最好办法

宣城插班公办小学最好办法

宣城插班公办小学最好办法
1、小学生插班首先要办理转入学校同意,然后再到自己现在的学校办理转学证明和学籍,插班生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在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时间,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2、春季插班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市外回原籍生源,即在招生区域内有户籍(限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城区一年以上且学籍在市外)、军转和正式编制的机关企事业工作人员(限工作调动)子女。

城区插班就读一年级的对象:年龄在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必须年满六周岁。

3、一般是不允许的,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入读小学,如要中途转学,必须要转到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请您先向居住地所在的教学指导中心咨询当地公办小学的学位情况,再选择有学位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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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斗门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珠海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布2017年秋季我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符合斗门区公办中、小学学区范围(学区范围详见附件1)内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

(二)学区内符合我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详见附件2)。

(三)已在斗门区公办中小学就读,因父母新购完全产权房产需变更学区的在校学生。

(四)斗门区高端产业人才、留学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子女。

二、招生办法
(一)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手续办理转学的学生,如学区所在学校学位已满,由斗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有空余学位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此次转学申请。

(二)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教基〔2016〕3号),以下情况不予转学:
1、已有斗门区公办学校学籍,在申请转入学区内无新购置的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户口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

2、以下学段不予转学: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生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日—6日。

(二)报名地点
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格式),到所申请学区范围内学校。

(学区范围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

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准。

提供大一寸相片1张。

《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给报读学校。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

《房地产权证》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登记的为准,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

3、政策性照顾生,按《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详见珠教基〔2016〕9号附件2),向报读学校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学区外学生转入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需就读小学、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并注明全国学籍号、学校标识码)原件。

5、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转学插班生上述材料原件,并交A4格式复印件,在转学申报表上张贴大一寸相片1张。

于7月14日前送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

6、由学校通知符合转学申请的学生家长,按学校报到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

7、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学位。

五、转学插班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按市、区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入学材料审核。

学校接收的入学材料复印件需由相关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

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

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

(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制度。

严格执行《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珠教〔2012〕4号)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号)文件精神,未按规定入读公办中、小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六、注意事项
(一)家长和学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及报道入学等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二)因信息录入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三)由于斗门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我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条件的转学插班生,请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就读。

附件:(点击下载)
1. 斗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2.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
斗门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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