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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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认证程序

计量认证程序

计量认证程序计量认证是我国为规范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以使其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依据《计量法》第22条所实施的一种检测机构能力评价制度,是各类型检测机构进入社会检测巾场提供检测服务的必经程序。

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应接受2-3次的监督评审以维持证书的有效性。

若要增加检测项目,可申请扩项评审。

5年到期之前6个月应提出复查换证申请。

一、计量认证程序(一)申请申请时应提交如下资料:(1)书面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申请书”(请在本网站“网上办公”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报告应有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其公章或附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无主管部门的除外);(2)法人地位证明材料(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3)有关法律、规章规定;(4)有关能独立行使职能、独立核算的证明材料(可复印);(5)申请书(统一格式):包括申请认证项目的名称及标准代号、限制范围,仪器设备的配备,人员配备,检测能力分析,环境及设施条件;(6)典型检测报告;(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1套):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是申请这计量认证检测机构所依据计量认证评审标准所建立的质量体系的文件化,它们既可依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审准则》),也可依据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dtISO/IECl7025:1999),参照计量认证特殊条款要求而建立;(8)计量认证5年工作总结(复评审必需)。

(二)现场评审(1)实施现场评审的条件:符合受理条件,其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且其建立的体系基本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已运行3个月以上,即可安排专家评审组进入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均应形成《评审报告》。

(2)现场评审的重点:一是评审组在现场评审时,对于首次申请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要对照《评审准则》的要求,评价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的建立的适宜性、充分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要对检测机构所申请开展的检测项目的能力进行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交《评审报告》,所提供的关于检测机构的评审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计量认证的程序、管理规定以及CMA标志使用方法和判别

计量认证的程序、管理规定以及CMA标志使用方法和判别

标志的使用、公告制度及变更的处理一、标志的使用及公告制度1.标志的使用(1)通过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允许在其出具的检验报告上加盖CMA标志,并在标志下加印计量认证证书编号;(2)通过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质检机构,允许在其出具的检验报告上加盖CMA标志和CAL标志,并分别在两个标志下加印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证书编号。

(3)其它地方使用标志,必须严格按标志的使用规定,放大或缩小尺寸其形状不能随意改变。

2.公告制度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批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质检机构下发文件,公布其名称、证书编号、依据的标准及检验项目。

有条件的可建网向社会公告。

二、变更的处理质检机构取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后,仍须按《评审准则》的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内部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工作程序等根据需要可进行调整,使用的仪器设备、试验环境、检验人员、检验方法等也将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改进、更新。

因此,质检机构应与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机构保持联系,对于出现的变更采取以下方法处理:(1)质检机构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变更须报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机构备案,授权签字人的变更必须报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机构审核;(2)质检机构的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规章制度等进行调整,应及时修订或重新编制质量手册,保证质检机构的工作始终满足《评审准则》的要求,在监督评审或复查评审前提交给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机构进行文件审查;(3)当质检机构的仪器设备、试验环境、检验人员、检验方法等发生变更时,其各项条件均需满足检验标准的要求,此外质检机构还应及时进行各种比对试验,证明出具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质检机构应将比对试验报告、原始记录、误差分析报告等资料保存好,待监督评审或复查评审时提交评审组一并考核。

(4)对于仪器设备、试验环境、检验人员、检验方法等发生变更时,其条件不能满足检验标准要求的项目,质检机构应暂停该项目的检验工作。

计量认证流程及要求

计量认证流程及要求

计量认证一.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此考核称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简称“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涉及计量、标准化、质量管理以及法律等各个领域的知计量认证一般都分为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第一方认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自身进行测试能力的自我评价或鉴定;第二方认证:检验机构的用户对提供测试服务的质量确认;第三方认证:由专门的认证机构站在第三方公正立场,对检验机构的测试能力进行考核,就是通常所称的既计量认证。

二.术语1.计量(measurement)是用法制和技术手段保证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测量。

2.认证(accredidation)是甄别合格和任命之意。

3.标准化(standardization)1993年我国颁布的国家标准GB3935.1-83标准化基本术语中对标准化下的定义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4.质量管理(QualityManagement,QM)是“对确定和达到质量要求所必须的职能和活动的管理”。

它是为保证和提高工作质量所进行的工作调查、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信息反馈等各项工作的总称。

5.计量基准计量基准是国家计量基准器具的简称。

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6.计量标准计量标准是计量标准器具的简称,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的、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它是把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及将测量结果在允许范围内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重要环节。

7.量值传递量值传递是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通过计量检定(或其它传递方式),传递给下一等级的计量标准,并依次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被测对象的量值准确可靠,这一过程称之为量值传递。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办事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办事指南
要求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许可证,机动车补充要求中要求的机动车检验引车员应持有与检验车型相对应的有效机 动车驾驶证等)。
3、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只需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需提供证书附表的复印件。 4、典型报告每个类别只需提供1份。
05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
普通事项办理程序
a、网上提交申请: 法人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直接搜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 b、受理: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材料符 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电话通知机构; (受理通知书上传网办系统,机构可到个人中心查看) c、技术评审:工作人员将网办系统中的申请材料发送至评审组,评审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 请人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包含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技术评审不包含在资质认定期限内; d、许可决定: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收到技术评审结论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e、发放结果:准予许可的出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结果,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理由。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 程序办事指南
2023.6
01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 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申请和 办理。
02 办理依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 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 性考核合格。
1.符合申请条件 2.现场评审通过
(三)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现场评审不通过 3.申请材料造假 4.评审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cma检测认证流程 -回复

cma检测认证流程 -回复

cma检测认证流程-回复【CMA检测认证流程详解】在中国,CMA(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即中国计量认证,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检测、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的一种权威评价与证明。

本文将详细解读CMA检测认证的全流程,以便相关机构深入了解并有效执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1. 明确申请范围:首先,实验室应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专业特长,明确拟申请的CMA检测项目范围,包括产品类别、参数及标准等,并确保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和设施设备。

2.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参照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相关国际标准,构建和完善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人员、设施、设备、方法、环境、样品处理、结果报告等多个环节。

3. 人员配备与培训:实验室需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检测人员,并定期组织内部或外部培训,以保证其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满足CMA认证要求。

4. 设备配置与校准:采购符合检测要求的仪器设备,并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确保设备准确可靠。

二、正式申请阶段1. 提交申请材料:向国家认监委或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提交CMA认证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基本信息、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检测能力范围、设备清单、人员资质证明、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记录等。

2. 审查受理:收到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实验室是否具备开展所申请检测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三、现场评审阶段1. 预评审:在资料审查通过后,由国家认监委或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指派评审组进行现场预评审,主要核查实验室的实际运行情况与申报材料的一致性。

2. 正式评审:预评审合格后,评审组会进行更为深入的现场评审,包括查看实验室环境、设备状态、人员操作、记录文件、样品管理以及实际检测过程等,以验证实验室质量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和技术能力的符合性。

四、认证决定阶段1. 问题整改:针对现场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实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1.总则1.1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本准则等同采用GB/T15481-1995国家标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本准则中黑体字表述)。

1.3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它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4为保持与GB/T15481-1995标准文本的一致性,1.3款所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参考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2.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2.5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6GB/T15483.1-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一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2.7 GB/T15483.2-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二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计划的选择和使用。

3.定义3.1实验室laboratory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1.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本标准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3.2检验实验室testing laboratory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3.3校准实验室chlibration laboratory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

3.4校准calibration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程序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程序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程序一、市局配合省局认证评审处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做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申请办理计量认证以及到期复审或扩项申请,质量机构向市局领取计量认证申请书。

二、各质检机构经内部审核合格后提出现场考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1、机构资质证明文件(1)独立法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非独立法人的。

除提交(1)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上级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

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①母体法人授权该机构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来自母体法人的干涉的声明;②母体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3)首次认证的须同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审查认可还需要提交授权批复文件复印件;3、(1)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申请书3份(软盘一张);(2)质量手册1份;(3)程序文件1份;(4)典型检验报告(每检测类别1份);(5)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证明材料(近两年,初次申请除外)。

(6)提供地级市以上有关权威部门的标准查新报告(查新时间必须是在向省局递交申请书一个月之内);(7)最近的内审和管理评审报告。

4、新增检验项目的,计量认证可直接填写扩项申请书;审查认可需先经筹建、扩项审批后,再填写扩项申请书。

三、申请材料基本符合要求后,由质检机构报省局认证评审处。

不符合要求的则要求质检机构重报或补报有关材料。

四、省局认评处受理后,由省局认证评审处指定考核单位或组织评审员进行考核评审。

省局正式发文通知被评审考核的质检机构,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

由省局组织现场评审的有关事宜(包括评审日期、时间、评审人员等)。

五、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由省局颁发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合格证书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标志;对不合格的发出整改通知书。

六、对通过认证合格的质检机构由市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原考核条件的必须限期改进,失去公正地位的,建议省局吊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停止其使用计量认证标志。

计量认证流程

计量认证流程

计量认证流程计量认证是指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和检验,并对其进行认证的过程。

计量认证的目的是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产品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

下面将介绍计量认证的流程。

首先,申请认证。

申请认证是计量认证流程的第一步。

申请人需要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计量器具的基本信息、使用环境、技术规范等内容。

认证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现场考察。

其次,现场考察。

认证机构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人的实验室、生产线等场所进行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主要是为了确认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以及实验室的管理情况。

通过现场考察,认证机构可以全面了解申请人的计量能力和管理水平。

接着,技术评审。

认证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技术能力进行评审,包括实验室的设备情况、人员素质、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

技术评审是计量认证的关键环节,也是保证认证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

然后,检定和校准。

认证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和校准。

检定是指通过已知的标准器具来检验被测量器具的准确性;校准是指对计量器具进行调整,使其符合规定的准确度要求。

检定和校准是保证计量器具准确性的重要手段。

最后,颁发认证证书。

经过上述步骤的审核和评定,认证机构将向符合认证要求的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是对申请人计量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认可,也是申请人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凭证。

总之,计量认证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申请人配合认证机构的工作,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只有通过严格的审核和评定,才能获得计量认证证书,为产品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

希望申请人能够认真对待计量认证流程,提高自身的计量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市场竞争赢得更多的优势。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1 .总则1 . 1 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 .2 本准则等同采用GB /T15481 -1995 国家标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本准则中黑体字表述)。

1 . 3 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 .4 为保持与GB /T15481 -1995 标准文本的一致性,1 .3 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 .参考文件2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2 . 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2 . 5 JJF1001 -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 .6 GB /T15483 .1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 1 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2 .7 GB /T15483 .2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 2 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计划的选择和使用3 .定义3 . 1 实验室laboratory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1 .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 .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或——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3 . 2 检验实验室testing laboratory 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

计量认证流程及要求

计量认证流程及要求

计量认证流程及要求
一、计量认证流程
1、申请认证:申请人将填写国家计量认证机构规定的计量认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资料及样品。

2、资格审查:计量认证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后,会对申请人资质、申
请产品规范、技术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审查,确定认证范围等。

3、技术审查:计量认证机构派出技术人员对认证产品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其制造工艺和技术指标等技术性能,对认证技术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试验检验:在计量认证机构实验室进行认证产品的试验检验,以
验证认证标准。

5、回访调查:由计量认证机构派出人员对认证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
回访调查,以确定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考察访问:计量认证机构派出人员考察访问,以评估申请人的质
量管理体系、生产工艺流程、实验室设施、检验、服务等情况,以确定认
证申请人能够确保产品质量的能力。

7、审核结果:审核完毕后,计量认证机构按照认证程序对审核结果
进行编写,由认证机构正式审定后正式发放认证证书。

二、计量认证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计量认证的产品应符合认证标准,其质量指标必
须满足有关国家标准。

计量认证工作程序

计量认证工作程序

河南省计量认证工作程序(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11月27日公布)为了加强对计量认证工作的管理,规范计量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的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评司《关于发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的通知》(质技监认函[2000]046号)要求,制定本工作程序(程序框图见附件)。

一、计量认证对象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其它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检测机构(以下均称检测机构)必须申请计量认证。

二、计量认证准备申请计量认证的单位要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建立质量体系,准备有关申请资料。

三、计量认证申请属全国性的检测机构,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计量认证的评审机构提出计量认证申请。

属地方性的检测机构应向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计量认证申请。

四、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1、计量认证申请书2份;2、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目录;3、法律地位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非独立法人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4、典型检验(测)报告(每类1份)复印件;5、执行标准时效性报告复印件;6、注册内审员证复印件及内审报告复印件。

7、能力验证活动记录(若有)五、申请受理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到计量认证申请书和有关申请资料后,应在三十天内审核完毕,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六、资料审查1、请书审查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应符合申请书填写的要求。

检测机构名称及申请的检测项目应合法。

2、质量手册审查质量手册应如实反映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应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

3、法律地位的审查检测机构应依法成立,独立法人应经政府编委批准或民政部门登记或工商部门注册,申请时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陕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办事指南

陕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办事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基础信息跨域通办受理条件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办理流程步骤①受理办理结果:出具受理单②审查办理结果:技术评审结论③决定办理结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办理结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附表④送达办理结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办理结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附表办理流程图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来源渠道来源渠道(说明)材料类型材料形式原件材料份数复印件材料份数材料必要性下载空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查看样本下载申请人自备无原件电子00必要)下载固定场所使用申请人自备无原件电子00必要)证明文件查看样本下载典型项目的检测检验报告查看样本下载申请人自备无原件电子00必要)质量手册查看样本下载申请人自备无原件电子00必要)程序文件查看样本下载申请人自备无原件电子00必要)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申请人自备无原件电子00必要)下载件查看样本下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查看样本下载由政府部门核发西安市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原件电子00必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查看样本下载由政府部门核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原件电子00必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查看样本下载由政府部门核发民政部门原件电子00必要)检验检申请人无原件电子00必要)下载测机构设立批文查看样本下载自备法人授权证明文件查看样本下载申请人自备无原件电子00必要)下载收费信息费用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发布时间:1987-07-10 法规类别: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是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格,并为国际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互承认创造条件。

第三条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计量认证。

第四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计量认证的内容第五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第六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计量认证管理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分别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有关技术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一)起草工作文件和技术规范;(二)受理计量认证申请;(三)制定计量认证计划;(四)办理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计量认证结果通知书;(五)承办计量认证的其他有关事项。

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国际交流
加强各国计量认证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计量检测技术和经验,共同提 升全球计量水平。
计量检测技术与方法的发展趋势
智能化检测技术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 等技术,实现计量检测的自动化 、智能化和远程化,提高检测效 率和准确性。
新型检测方法研究
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新型检 测技术与方法的研究,以满足新 产品的检测需求和应对新的质量 安全挑战。
02
计量检测设备应具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以确保其量值溯
源到国家计量基准。
计量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
03
用效果。
计量应定期进行校准, 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 作规程使用计量检测设备,避 免造成损坏或误差。
评审与审核
现场评审
认证机构将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 评审,核实其实际条件和能力是 否符合要求。
技术评审
对申请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评审, 包括对其所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 进行技术评估。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对申请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 审核,确保其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和合规性。
证书与标志管理
证书颁发
01
经过评审和审核合格的申请机构将获得计量认证证书,证明其
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设备管理
01
02
03
设备采购与验收
根据检验检测需要,选购 性能稳定、精度可靠的设 备,并严格进行验收,确 保设备符合要求。
设备维护与保养
制定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 洁、校准,确保设备正常 运行。
设备使用与记录
规范设备使用操作,建立 设备使用记录,及时记录 设备运行状况和检测结果。

计量认证条例实施细则

计量认证条例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计量认证条例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开展产品质量检验、环境监测、安全评价等领域的检验机构。

二、计量认证的申请与审批
1. 检验机构提出计量认证申请,需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2. 计量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3. 审查合格的,由计量行政部门颁发计量认证证书。

三、计量认证的内容
1. 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
2. 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
3. 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四、计量认证的监督管理
1.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不符合计量认证要求的检验机构,可依法撤销其计量认证证书。

五、法律责任
1. 检验机构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擅自开展检验活动的,由计量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2. 检验机构在计量认证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由计量行政部门撤销其计量认证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六、附则
《计量认证条例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需要注意的是,《计量认证条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和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修订而发生变化,请以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产品CMC认证操作规范说明

产品CMC认证操作规范说明

C M C认证流程
一、认证总流程
图1CMC认证总流程
信息来源:
二、产品型式批准(CPA)流程
2.1产品型式批准流程图
图2CPA流程
2.2上海市计量局可认证的压力表相关产品目录
2.3产品型式批准(CPA)流程准备材料
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该流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拿到《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该证是产品认证的前提条件,没有该证无法进行产品计量认证。

认证周期:从正式受理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具体费用:审核费用约为3-5千元,评审费用约为1W左右,总费用约为2W左右;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机构
需要材料
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该流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拿到CMC认证编号,CM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是“ChinaMetrology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意为中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拿到该编号产品可以正常上市销售。

认证周期: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45个工作日技术评审,总周期约为3个月;
具体费用:审核费用约为4-7万元,试产品检测内容而定;
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机构
需要材料
五、问题解答
5.1借用他人《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1987)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1987)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是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格,并为国际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互承认创造条件。

第三条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计量认证。

第四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计量认证的内容第五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第六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计量认证管理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分别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有关技术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一)起草工作文件和技术规范;(二)受理计量认证申请;(三)制定计量认证计划;(四)办理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计量认证结果通知书;(五)承办计量认证的其他有关事项。

计量认证流程

计量认证流程

计量认证流程计量认证是指对产品或服务的计量特性进行确认,并对其符合性进行评定的一种活动。

计量认证的目的是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计量特性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以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

下面将介绍计量认证的流程及相关内容。

首先,进行申请。

申请计量认证的单位或个人需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基本信息、技术规范要求、生产工艺流程等相关资料。

认证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认证条件。

接着,进行评估。

认证机构将组织专业的评估团队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产品或服务的技术特性、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定。

评估过程中,评估团队将对相关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实地考察生产现场,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取样检测等。

然后,进行测试。

测试是计量认证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测试可以验证产品或服务的计量特性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

认证机构将委托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对产品或服务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包括产品的尺寸、重量、容量、精度等计量特性的检测。

测试结果将作为评定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认证要求的重要依据。

接下来,进行审核。

审核是对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审核,以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的认证要求。

审核过程中,认证机构将对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管理文件、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以确保其生产过程符合认证要求。

最后,颁发证书。

经过评估、测试和审核,认证机构将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或服务颁发计量认证证书,并在相关的认证公告中进行公示。

认证证书是产品或服务符合计量认证要求的重要凭证,也是产品或服务进入市场的“通行证”。

以上就是计量认证的流程及相关内容。

通过认证,可以有效保障产品或服务的计量特性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升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增强消费者的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CMA计量认证及咨询流程简介

CMA计量认证及咨询流程简介

一、CMA的定义:CMA“中国计量认证”,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的缩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因此,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必须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即CMA认证。

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才能够从事检测检验工作,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

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找检测机构一定要找具有CMA资质的机构,否则,检测结果没有法律效力。

二、CMA的申请流程: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

依据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1)申请条件:⏹申请单位应依法设立,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并有效运行相应的质量体系⏹具有与从事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主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整使用的固定和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设施⏹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2)申请提交材料:⏹计量认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可以从各省认证处网站下载);⏹法律地位证明;⏹技术能力证明(场所、设施、人员、以往检测报告抽样复印件);⏹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3)申请步骤:⏹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申请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通过书面审查,依据计量认证的评审准则,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计量认证证书,并上互联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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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本行政许可事项适用于具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或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含首次、扩项、复查、法人性质变更、人员(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变更、标准(方法)变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变更、资质认定名称变更、地址变更、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申请条件的单位。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令)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65号令)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审批条件
1、本行政许可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五、申请材料”的要求。

2)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以下事项申请人须加以关注:
(一)凡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且能够独立、公正从业的,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其他组织包括: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

(二)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可由其法人授权,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其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其所在法人单位承担,并予以明示。

(三)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之内。

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从业规定。

(四)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取消需要具有3年以上检验检测从业经历的准入规定。

2、本行政许可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予以批准。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M;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内容清晰、完整,以单个文件命名,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并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系统。

1、首次(复查、扩项)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含食品)计量认证需提交的材料
a)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外资检验检测机构参照此项执行)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一份,附省质监局网站公布格式的电子文本);
——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应包含检验检测业务;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地区,还应提交经营范围信息)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一证的地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即可);
——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即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证明(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要求提交三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
——检验设备独立调配的证明文件(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每个类别1份)(注:适用首次、扩项,根据评审组长需要再另行提供);
——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适用于首次、复查评审);
——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

上述提交材料均需加盖检验检测机构(法人单位)公章。

b)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一份,附省质监局网站公布格式的电子文本);
——所属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应包含检验检测业务;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地区,还应提交经营范围信息)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一证的地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即可);
——法人授权文件(一份);
——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一份);
——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一份);
——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即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证明(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要求提交三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
——检验设备独立调配的证明文件(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每个类别1份)(注:适用首次、扩项,根据评审组长需要再另行提供);
——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适用于首次、复查评审);
——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

上述提交材料均需加盖检验检测机构(法人单位)公章。

2.变更申请需提供材料
1)检验检测机构法人性质变更
——《检验检测机构法人性质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附省质监局网站公布格式的电子文本);
——变更前、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上述提交材料均需加盖检验检测机构(法人单位)公章。

2)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职务类型包括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变更类型包括:替换、新增、撤销)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备案审批表》(一式两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附省质监局网站公布格式的电子文本);
——最高管理者变更的,需同时提供相关任命文件及法人授权书,无需批准,直接备案;(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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