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1.doc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24页word资料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1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及其管理的生产性企业(以下简称三级单位)。
生产性企业指以从事发电、检修、运行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3职责3.1集团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规章制度,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3.2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是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
具体负责本系统内发电、检修、运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集团公司各企业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3.3集团公司工程部是集团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分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系统非电生产安全生产的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综合产业的安全监督工作。
核电部是集团公司核安全以及核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所属核电站的安全监督工作。
3.4二级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3.4.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3.4.2全面负责所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负责。
3.4.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确保体系科学、有效运作。
3.4.4监督检查所管理的企业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中安全生产条款的履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企业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3.4.5负责对所管理的企业各类事故(障碍)进行调查、审核认定、汇总上报。
3.4.6集团公司运行分公司负责其项目运行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合同约定与委托方共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确保体系科学、有效运作。
防汛防台管理制度
防汛防台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07年第44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防汛防台管理制度》已经于2007年11月9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二ΟΟ七年十一月九日规章制度控制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防汛防台管理制度1 目的明确各级防汛防台职责,规范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防台度汛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及其管理的生产性企业。
生产性企业指以从事发电、检修、运行、维护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3 职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是集团公司防汛防台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汛防台相关政策、规定,制订集团公司防汛防台管理制度;负责集团公司所属电力生产企业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与检查考核;负责集团公司防汛防台工作总结的汇总、上报;负责联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工程部:是集团公司水电、火电、新能源基建项目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
负责集团公司水电、火电、新能源基建项目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综合产业部:是集团公司非电产业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
负责集团公司非电产业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核电事业部:是集团公司核电建设项目、核电站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
负责集团公司核电建设项目、核电站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海外事业部:是集团公司境外项目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
负责集团公司境外项目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二级单位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所属企业的防汛防台工作,履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编制防汛防台管理实施细则,协调解决防汛防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10年第88号《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B级检修考核管理办法》已经于2010年12月3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规章制度控制表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B级检修考核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和加强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集团)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金元集团全资、控股和代管的火力发电企业。
3 职责3.1生产营运部3.1.1金元集团生产营运部是金元集团A、B级检修达优考核的归口管理单位。
3.1.2负责制定A、B级检修考核办法并监督执行,分阶段组织进行检查考评。
3.1.3按A、B级检修相关制度审核修前文件,确定达优目标值。
3.1.4组织机组检修评优鉴定。
3.2人力资源部3.2.1金元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和兑现A、B级检修达优考核。
3.2.2 负责监督发电企业A、B级检修达优考核的发放,做到专款专用。
3.2.3参与生产营运部组织的A、B级检修评审。
3.3发电企业3.3.1负责编制发电企业考核细则。
3.3.2负责发电机组检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费用等工作负责。
3.3.3负责机组检修工程总结、内部考核、自评估工作,修后50天上报A、B级检修总结报告。
3.3.4 负责所属发电机组A、B级检修达优自检工作,向公司提出达优考核申请。
4 内容、要求及程序4.1基本原则发电机组检修必须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原则,加强全过程检修管理,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认真执行《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设备A、B级检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实现检修后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创全优工程。
4.2考核内容4.2.1 达优必备条件4.2.1.1不发生人身重伤以上安全事故。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国电集生[2003]177号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技术监督是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为搞好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二00三年七月一日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技术监督是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
为搞好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设备诊断新技术,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一般可协议委托当地电力试验研究院(所)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技术监督工作。
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技术监督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集团公司已投产发电厂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工程建设部负责在建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子公司应成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属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发电企业成立以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本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
发电企业按专业成立专业技术监督网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发电企业的生产技术部门为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doc70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1 目的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对新建火电机组整套试运(168小时试运)及移交生产的质量管理,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新建火电机组投产水平,保证机组投产后安全、环保、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X围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全资控股新建火电机组。
3 职责3.1 集团公司总部3.1.1负责制定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3.1.2检查指导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执行情况。
3.2 二级单位3.2.1 负责新建火电机组(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组成。
3.2.2 负责审批新建火电机组试运指挥部机构。
3.2.3 负责指导督促项目公司对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工作。
3.2.4 负责指导督促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中质量问题处理。
3.3 项目公司3.3.1 负责组建试运指挥部,组织新建机组整套试运工作。
3.3.2 负责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自检。
3.3.3 负责组织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中质量问题处理。
3.3.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检查工作。
3.3.5 督促试运指挥部组织168小时试运验收签证。
4 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程序4.1 新建火电机组在移交生产前,应完成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工作,并办理质量验收签证手续;未办理签证手续,不得进入下一步试运程序。
4.2 由试运指挥部组织和协调机组移交生产前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签证工作。
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生产运行组和综合管理组。
4.2.1 在单机和分系统首次试运前,由分部试运组组织核查单机试运和系统试运应具备的条件,按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完成签证(见附表1和附表2)。
单机和分系统试运结束后应由分部试运组组织建设、生产、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及时办理单机试运验收签证和分系统试运验收签证工作。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暨不良资产清理和责...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暨不良资产清理和责任认定工作巡视检查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确保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不良资产清理及责任认定工作的落实,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电投党〔2006〕23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不良资产清理和责任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中电投监审〔2006〕49号),按照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和不良资产清理与责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5家二级单位巡视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其他二级单位进行专项工作的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良资产清理和责任认定工作的巡视检查,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集团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务求实效、严守纪律的原则,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通过巡视检查,对各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不良资产清理及责任认定工作的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工作难点,提出改进建议,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不良资产清理及责任认定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一)组织领导在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不良资产清理与责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检查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部门配合参加。
本次检查由5个检查组承担,每组5人(不含督察员),由监察、纪检、审计、财务、物资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
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组长及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巡视人员专家库中选派。
每组配一名督察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担任。
(检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二)工作职责1、检查组组长职责制定检查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检查报告;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检查意见;对检查组的工作纪律和安全负责。
《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文件中电投赣监审〔2010〕20 号关于印发《中电投集团江西分公司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直管单位、本部各部门:现将《中电投集团江西分公司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直管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本部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请于12 月底前将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报分公司监审部。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2. 江西分公司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电投集团江西分公司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集团公司落实《意见》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分公司系统的贯彻落实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意见》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体系,强化集体决策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意见》落到实处。
二、实施步骤(一)学习宣传阶段(2010 年11 月-12 月)1. 组织专题学习。
12 月底前,系统各单位以党组会或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对《意见》、《江西分公司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进行专题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内涵、精神实质以及分公司有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规定,准确把握企业决策的各项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1.12.21•【文号】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国家能源局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根据《规定》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各地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能源局2021年12月21日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抽水蓄能、自备电厂等发电侧并网主体,以及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储能。
风电场定员标准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中电投规章…2011‟年第16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场劳动定员标准(试行)》已经2011年11月25日第13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经理:陆启洲_______年____月___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场劳动定员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规,结合风力发电生产特点,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
第二条本标准是集团公司核定风力发电场定员及按定员组织生产、配置人力资源的依据。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风电场应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按定员组织生产。
第四条本标准按照风力发电场“运行、维护、生产管理”合一的生产管理模式编制。
第五条低于本标准中最低容量的小规模风力发电场,可参照本标准,据实测定定员。
第六条本标准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七条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陆地风力发电场生产定员的核定。
第三章名词、术语释义第八条风电场将自然界的风能转化为电能并进行集中式商业化发电的自然场地。
第四章规模划分第九条风电场类型根据风电场装机总容量,划分为小型风电场、中型风电场和大型风电场。
一、小型风电场:机组总容量在49.5MW及以下。
二、中型风电场:机组总容量在49.5MW以上,148.5MW及以下。
三、大型风电场:机组总容量在148.5MW以上。
第五章定员标准第十条生产人员一、机组运行、维护人员(一)工作范围:风力发电机组主、辅设备、变电站运行的集中监控;设备维护的巡检及故障处理等。
(二)岗位:主值班员、副值班员;维护工。
(三)定员标准:每个风场15人(按五班设置,每值3人,即主值班员、副值班员、设备维护工各1人)。
(四)补充规定:1.多处风电场分别集中控制的,集控运行定员分别计算。
2.多处风电场集中控制的,每增加一处风电场增加定员3人。
3.备员10%。
二、其他必备生产人员其定员和工作范围由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2火电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中电投规章〔2012〕年第46号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年月日第次集团公司专题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总经理:_______年____月___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安全管理,确保火电工程建设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一类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火电工程安全管理应贯彻“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全员参与”原则,集团公司对火电工程建设安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二级单位全资和控股的新建、扩建火电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全面负责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与安全责任追究。
集团公司火电专业管理部门是火电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统筹组织火电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二级单位承担所属火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业主单位是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
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专业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火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年度安全目标,并组织落实。
(三)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火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指导火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评级工作,协调工程现场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
(四)组织火电工程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检查等年度例行检查,并监督整改落实。
(五)组织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重要节点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08 年第3 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系统加强新(扩)建机组过程参与和重要节点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已经于二OO八年一月十一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经理:2008 年1 月11 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系统加强新(扩)建机组过程参与和重要节点质量控制管理办法1 目的加强集团公司生产系统对新(扩)建机组过程参与,规范生产系统对新(扩)建机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主要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启动试运、移交生产等主要环节质量控制工作,提高新(扩)建机组投产质量,保证机组投产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新(扩)建及技术改造电力工程项目.3 职责3.1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3.1.1 归口管理新(扩)建机组生产系统质量控制工作。
3。
1。
2 负责组织制定新(扩)建机组技术路线,对主要设备选型、配置原则和设计优化等工作进行把关。
3。
1。
3 负责组织生产系统参与新(扩)建机组的可研、初步设计审查和技术管理工作.3.1。
4 负责协调、指导二级单位生产系统开展新(扩)建机组重要节点的质量控制工作。
3.2 集团公司工程部3。
2。
1负责协调生产系统在新(扩)建机组质量控制过程中与设计、制造、监理、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的关系。
3。
2。
2负责指导二级单位、项目公司配合生产系统在新(扩)建机组质量控制时的各项工作.3.3 二级单位(区域分公司、子公司)3。
3。
1 二级单位是新(扩)建机组生产系统重要节点质量控制的责任主体。
3。
3.2 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生产系统质量控制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单位生产系统质量控制规章制度。
3。
3。
3 负责成立二级单位生产系统新(扩)建机组技术专家组,参与新(扩)建机组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新(扩)建机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把关,对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过程中重大节点进行生产系统质量控制及验收确认工作。
中电投新疆规章〔2012〕第12号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中电投新疆规章〔2012〕第12号《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已经于2012年8月30日已经公司研究通过,现予发布。
总经理: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产业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提高经济效益,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保证招标评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所属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筹建处)的基建工程、生产工程、基建和生产物资及信息化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电厂燃煤、铝业原材料(氧化铝、石油焦、沥青、氟化盐等)、高新产业(多晶硅、煤化工及环保类等)生产原材料、办公物品等采购管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化工产业生产原材料采购参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按照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招标采购的其他事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术语及定义第四条集团公司指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第五条公司指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指公司物资与采购部。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门指公司本部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部门,即计划与发展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
第八条专业管理部门指公司本部专业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各产业项目的建设及生产的职能部门。
第九条二级单位指公司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项目筹建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十条集中招标项目指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织招标的项目。
第十一条公司招标采购项目指由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
第三章管理模式第十二条执行集团公司对招标采购工作实施“集中招标、两级管理”模式,不属于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中国的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及方案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一、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一)名称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 Power Investment Corporation,缩写:CPI。
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企业集团,名称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简称:中电投集团。
依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可冠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字样。
(二)性质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逐步进行改组和规。
二、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一)组建原则1.政企分开。
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
2.优化资源配置。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组和规,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提高竞争能力。
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集团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手段,精干主业,分离辅业,提高综合实力。
5.稳步实施。
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步实施,保证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和正常经营。
(二)组建方式集团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
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下同)均实行无偿划转,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
遗留问题逐步清理,妥善处理。
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三)成员单位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5个全资企业、31个部核算单位、46个控股企业和15个参股企业(附后)。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企业机组A、B级检修后评价管理制度7.doc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机组A、B级检修后评价管理制度7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09年第70号《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机组A/B级检修后评价管理制度》已经于2009年5月31日审阅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签发人: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机组A/B级检修后评价管理制度制度编号CPIDB-AS-22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是否修订2009 2009.5 2010.5 陈永辉桂虹余兵程志光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解释部门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实施及完善执行人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检修管理专责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机组A/B级检修后评价管理制度1 目的1.1使机组检修质量逐步提高,保证机组检修达到预期目的。
1.2使设备安全性、可靠性稳步提高。
1.3使设备性能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或设计要求。
1.4使机组检修费用支出合理。
1.5统一和规范机组检修管理程序,明确各级权限职责。
2 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北公司”)所属单位的火力发电机组A/B级检修(以下简称大修)的后评价管理。
2.2其它类型发电机组的大修后评价管理可参照执行。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3.1原电力部一九九七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3.2原电力部一九九七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3.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DL/T838-2003《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3.4中电投安生[2003] 31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工程管理规定(试行)》。
3.5中电投安生[2003] 115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4 专用术语定义大修后评价:指对大修项目实施前提出的所有指标(安全、健康、环保、质量、设备健康水平、经济水平、技术水平指标)以及工期、费用等要素与实际达到的指标及实际完成的工期、费用等进行对比、分析、评价,以促进提高大修管理水平。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电监安全[2011]2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电监安全〔2011〕23号)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电监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二○一一年八月)目次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一般要求4.1 原则4.2 建立与保持4.3 评定与监督5 核心要求5.1 目标5.2 组织机构和职责5.3 安全生产投入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5 教育培训5.6 生产设备设施5.6.1 设备设施管理5.6.2 设备设施保护5.6.3 设备设施安全5.6.4 设备设施风险控制)5.6.5 设备设施防汛、防灾5.7 作业安全5.7.1 生产现场管理5.7.2 作业行为管理5.7.3 标志标识5.7.4 相关方安全管理5.7.5 变更管理5.8 隐患排查和治理5.9 重大危险源监控5.10 职业健康5.10.1 职业健康管理5.10.2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5.10.3 职业健康防护5.10.4 职业危害申报5.11 应急救援5.12 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前言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范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编制本规范。
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1 目的强化依法治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发布,修改,执行和监督,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保障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2 适用范围2.1集团公司本部及分支机构的规章制度管理适用本制度. 2.2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3制度建设应遵循的原则3.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3.2符合集团公司的章程;3.3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3.4遵循"策划,程序,修正,卓越"的理念;3.5突出集团公司特色,从实际出发,具有可执行性;3.6汲取国内外先进企业经验,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4 制度管理职责4.1 总经理4.1.1 审定集团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4.1.2 批准或提交总经理会议审批集团公司规章制4.1.3 签署发布集团公司规章制度;4.1.4 决定集团公司制度建设的其它重大事项.4.2 副总经理(总师)4.2.1 组织制定并审核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4.2.2 根据总经理的授权批准分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4.3 总经理工作部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集团公司制度建设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4.3.1 拟订规章制度管理制度;4.3.2 组织编制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及年度制度建设计划;4.3.3 对规章制度进行综合审查;4.3.4 会同监督检查部门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3.5 组织,协调规章制度的宣传与培训;4.3.6 组织对规章制度进行分类汇编.4.4 各部门集团公司各部门是集团公司制度建设的承办部门,主要职责是:4.4.1 从集团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出发,提出年度制度建设计划建议;4.4.2 按照下达的年度制度建设计划,作为主办部门组织或作为协办部门参与其职责及相关范围内的规章制度拟订;4.4.3 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4.4.4 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并按照规章制度对相关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4.4.5 进行年度制度自我评估;4.4.6 确定每个制度的实施完善执行人,将相应责任落实到岗位;4.4.7 按照职责对子公司,分公司需经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4.5 监察审计部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是集团公司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职责是:4.5.1 对各承办部门履行制度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2 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5.3 对制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责令整改,并向总经理报告;4.5.4 进行年度制度评估,并提出制度修改和完善建议.4.6 分支机构4.6.1 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4.6.2 依照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内部管理制度.5 制度体系内容5.1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制定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包括规定,办法,规则,标准,导则等.5.2 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性质和功能分为基础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5.2.1 基础管理制度分为三类:1)决策管理制度2)组织管理制度3)规章制度管理制度5.2.2 业务管理制度分为十八类:1)战略规划与计划管理制度2)投资管理制度3)财务管理制度4)资本运作管理制度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6)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7)采购与物资管理制度8)工程建设管理制度9)生产管理制度10)市场营销管理制度11)核电管理制度12)监察审计管理制度13)法律事务管理制度14)综合事务管理制度15)科技与信息管理制度16)国际合作管理制度17)党群管理制度18)考核评价管理制度6 制度制定要求与管理程序6.1 制定制度的要求6.1.1 管理目标明确,内容完整;6.1.2 管理界面清晰,权责明确;6.1.3 管理流程规范,运转顺畅;6.1.4 条文结构合理,语言准确精练;6.1.5 制度及条款之间协调一致,避免矛盾,重叠,漏项.6.2 本部制度管理程序6.2.1 制订年度制度建设计划6.2.1.1 各部门从集团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出发,结合自身的业务,提出需要起草的规章制度,填写年度制度建设计划表,于每年12月31日前送归口管理部门.6.2.1.2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计划进行汇总,协调,编制年度制度建设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定后下达. 6.2.1.3 因组织机构调整或其它重大事项变更需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修改的,不受年度制度建设计划限制,可按程序及时办理.6.2.2 起草6.2.2.1 规章制度由主办部门负责牵头起草,协办部门配合. 6.2.2.2 起草的步骤:1)确定主题,草拟提纲;2)收集资料,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3)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4)撰写规章制度草案.6.2.2.3 主办部门应将规章制度草案发至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章制度草案送审稿. 6.2.2.4 规章制度草案送审稿拟订后,由主办部门做出说明,内容包括:拟订该规章制度的目的,依据,起草过程,不同意见及未采纳不同意见的理由等.6.2.3 审核6.2.3.1 规章制度草案送审稿应送相关部门会签后,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综合审查.6.2.3.2 规章制度送审稿不符合制度建设原则和要求的,起草部门应作进一步修改.6.2.3.3 规章制度送审稿由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会议批准.基础管理制度由总经理会议批准, 业务管理制度由总经理根据制度重要程度决定是否需提交总经理会议批准.6.2.4 发布6.2.4.1 规章制度批准后,由总经理签署发布.6.2.4.2 规章制度通过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公布.6.2.5 执行,检查,监督6.2.5.1 规章制度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6.2.5.2 各部门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并按照规章制度对相关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及时跟踪,收集规章制度执行的信息,为修订制度提供依据.对集团公司各单位制度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6.2.5.3 监督检查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责令,督促整改,并向总经理报告.6.2.6 评估规章制度发布后,应按照制度建设的原则和要求,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可行性,充分性进行评估,为修订制度提供依据.6.2.6.1 承办部门自我评估规章制度承办部门每年应对其负责相关制度进行自我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提出年度制度修改和完善计划.6.2.6.2 监督检查部门的评估监督检查部门每年应对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提出年度制度修改和完善建议.6.2.7 修改规章制度的修改程序按本制度第6条有关制定程序的规定执行.6.2.8 标准的制定需经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部门(机构)进行审核.6.3 对子公司规章制度的审批子公司的章程和依法定程序需要集团公司审批的重要规章制度,由资本市场及股权管理部作为承办部门,按照制度建设的原则和要求,履行集团公司的审批程序.授权分公司管理的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由分公司依据授权权限进行管理,重大事项报集团公司批准.6.4 对分支机构规章制度的管理6.4.1 分支机构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报集团公司制度建设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6.4.2 分支机构按照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制度建设归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集团公司制度建设原则,要求,或者与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应提出改进意见.6.4.3 内部核算电厂的规章制度由区域分公司按照授权权限进行管理.6.5 党纪工团规章制度的管理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7 相关文件及图表7.1 规章制度体系框架(见附件1)7.2 规章制度编制细则(见附件2)7.3 规章制度编号规则(见附件3)7.4 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图(见附件4)7.5 规章制度发布格式(见附件5)7.6 规章制度控制表(见附件6)7.7 年度制度建设计划表(见附件7)7.8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附件8)附件一: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框架集团公司基础管理制度一. 决策管理制度二. 组织管理制度三.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一. 战略规划与计划管理制度二. 投资管理制度三. 财务管理制度四. 资本运作管理制度五.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六. 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七. 采购与物资管理制度八.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九. 生产管理制度十.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十一. 核电管理制度十二.监察审计管理制度十三.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十四. 综合事务管理制度十五. 科技与信息管理制度十六. 国际合作管理制度十七. 党群管理制度十八. 考核评价管理制度集团公司业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章程附件二:规章制度编制细则1 编制方式制度篇章结构排列方式按本制度所采用的数字式表达方式.序号用数字排到4位码,然后用带括号的数字排序:11.11.1.11.1.1.11)2)3)2主要内容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根据具体制度的需要可相应调整):2.1 目的清晰简捷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2.2 适用范围2.2.1 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和活动.2.2.2 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和事项.2.3 职责2.3.1 规定负责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2.3.2 规定与实施该制度相关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2.4 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2.4.1 按活动的逻辑顺序写出开展该活动的各个细节和程序.2.4.2 规定应做的事情.2.4.3 明确每一活动的实施者.2.4.4 规定活动的时间.2.4.5 说明在何处实施.2.4.6 规定具体实施办法.2.5 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2.5.1 列出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等.2.5.2 说明应保留的相关记录,工作中使用的表格,单据等.2.5.3 附相应的工作流程图.3 流程符号表示开始或结束表示工作过程表示文档信息表示判断过程表示流程动作或信息的流动方向表示对流程关键点的解释附件三:规章制度编号规则1 编号原则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按规章制度类别进行编号.2 编号方式CPI (JC或YW)0 XX-XX分类流水号制度分类代号基础或业务管理制度代码集团公司代码其中,专门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制度的代号,应在集团公司代码CPI后加BB;分支机构规章制度代号应在集团公司代码CPI后加地区名称汉语拼音的首位组合字母.例如,东北分公司为CPIDB.3 制度分类代号每一类制度的分类代号为阿拉伯数字,其中:基础管理制度-JC决策管理制度-01组织管理制度-02规章制度管理制度-03业务管理制度-YW战略规划与计划管理制度-01投资管理制度-02财务管理制度-03资本运作管理制度-0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05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06采购与物资管理制度-07工程建设管理制度-08生产管理制度-09市场营销管理制度-10核电管理制度-11监察审计管理制度-12法律事务管理制度-13综合事务管理制度-14科技与信息管理制度-15国际合作管理制度-16党群管理制度-17考核评价管理制度-18附件四: 中电投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图否否否否是承办部门相关部门监察审计部总经理工作部总经理/总经理会议分管领导下达制度建设计划汇总编制年度制度建设计划审核是否审批起草,修改形成制度草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审查是审核是否审批是否制度签署组织制度执行发布制度监督检查评估,并形成报告制度年度自我评估报告制度年度执行评价考核是否基础管理制度由总经理会议批准业务管理制度由总经理根据制度重要程度决定是否需提交总经理会议批准提出制度制定及修改计划会签附件五: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xx年第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XXXXXXXXXXX》已经于_____年___月____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经理_______年____月___日附件六: 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制度编号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是否修订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解释部门实施及完善执行人附件七: 年度制度建设计划表制度名称(含制定或修改)主办部门协办部门拟征求意见单位制定或修改的目的,依据主要内容简述填报时间拟完成时间附件八: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制度名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制度编号CPIJC-03-01执行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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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7年第18号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已经于2007年2月11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ΟΟ七年二月十一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
准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的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确保基建与生产平稳过渡,实现新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火(水)力发电企业新(扩)建项目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以下称运营准备工作)。
受委托管理的火
(水)力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中的运营准备期限是从新(扩)建机组开工或成立发电公司开始,到机组转入商业化运营为止。
3 职责
3.1集团公司
3.1.1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
3.1.1.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是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2负责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1.3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
3.1.2工程部
3.1.2.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2.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建设、启动、调试等工作。
3.1.3人力资源部
3.1.3.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3.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生产人员配备工作。
3.1.3.3负责对培训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3.1.4商务部
3.1.
4.1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热产品销售、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建设、燃料供应等工作。
3.1.5财务与产权管理部
3.1.5.1负责对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费用核定及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3.1.5.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上网电价、供
热价格的测算工作。
3.2二级单位(分、子公司)
3.2.1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发电公司的运营准备工作落实进行指导和考核。
3.2.2审定发电公司上报的运营准备大纲和工作计划,并报集团公司。
3.3三级单位
3.3.1发电公司全面负责运营准备工作。
3.3.1.1负责编制生产准备工作大纲,上报二级公司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3.3.1.2负责建立和完善生产准备组织机构,配备生产运营管理人员。
3.3.1.3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负责。
包括方案审查、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选型、备品配置、质量管理、调试试运以及机组验收和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3.3.1.4 负责随机备品配件的管理和生产物资的准备。
3.3.1.5负责投产前商业方面准备工作。
3.3.1.6负责组织机组性能试验工作。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参照国际通用标准,制定性能考核指标体系、试验标准、质量标准,编制性能试验大纲、工作计划,并组织做好与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