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合集下载

动物屠宰场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

动物屠宰场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

动物屠宰场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一、发病动物、送至待宰圈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经检疫确认为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对死亡动物及发病动物不得随意进行解剖,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

三、对非动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动物,应当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指导下进行处理;对病死但不能确定死亡原因的,应立即采样送至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尸体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下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四、在对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采样、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无害化处理等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

五、无害化处理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规程(GB16548-2006)》的规定进行。

六、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等,应当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一起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定点屠宰场必须具备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基本设备。

实施集中焚烧、掩埋的,屠宰厂要配备专用车辆、包装容器及相关的消毒设施。

八、对病死、死因不明动物及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的各项处理,应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归档等工作。

九、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施设备清单1、入场消毒池2、污水污物处理设施3、无害化处理设施(焚烧炉)4、检疫操作台5、装卸台配备300LX照明灯6、屠宰间配备500LX照明设备7、检疫办公室8、检疫值班室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制度1、屠宰场(点)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屠宰、加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远、出售的动物产品实行申报检疫制度。

2、屠宰场(点)进行屠宰加工1小时前,向驻场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屠宰检疫,提供当天屠宰基本信息,包括屠宰数量、屠宰时间、屠宰动物(原料)来源等;动物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申请后,及时到现场实施宰前检疫及屠宰加工过程检疫。

3、屠宰场(点)在调运、出售动物产品1小时前,向驻场(点)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提供当天调运、出售动物产品的数量、种类、流向、调运时间等基本信息;动物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申请后,及时到现场实施现场检疫。

养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化制机操作流程

养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化制机操作流程

养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化制机操作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养殖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化制是农业生产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

畜禽粪便的几种无害化处理方法

畜禽粪便的几种无害化处理方法

和高死 亡率 等为主要特征 。我 团农 业部将其列 为 2类动 物疫
病 , 界动物卫生组织 ( I 列 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 。 世 O E)
防控措施 为加强 猪群 的饲 养管 理 、 持合理 的饲 养密度 、 保 降低应 激因素、 保证充 足的营养 、 强猪群抗病 能力 。科 学免 增
畜 禽 粪 便 的 几 种 无 害 化 处 理 方 法
杀病畜 、 隔离同群畜 , 格消毒 , 严 紧急预防接种 。
7 牛 病毒 性 腹 泻
由病毒性腹泻所引起 的传染病 。家畜 中牛 、 、 、 羊 鹿 猪均可 感染本病 。 患病动物和带毒动物是本病 的主要传染源 。 直接或 间接通过 消化道和 呼吸道感染 , 也可通过胎盘感染本病 。新疫 区急性病 例较 多 , 死亡率 高达 9 %左 右 , 4 1 0 以 ~ 8月龄 的牛发 病居多 。老疫 区急性病 例少 , 发病率和死亡率较低 。冬末 和春 季发病率较高 。本病潜伏期 为 7 1 , ~ 4天 多数呈 隐性感染 。 常规药物 主要是抗菌素 和磺胺类 药物 ,对伴 随此 病 的继 发细菌感染有 效 。对体温升 高的病牛如果用抗生 素 , 补糖 是 对 无 病 牛 场 应 坚 持 自繁
健 康种 猪群 , 培育健康后代。强 化免疫 , 提高 群体 的抗病能力 。 疫 情处置 , 发生疫 情时 , 要严 格隔 离 , 彻底 消毒 , 强制免 疫 , 严
防疫情 扩散 。
6 高致 病性 猪蓝 耳病
业 和牧业并举 , 良性 循环 , 改善 农 民居 住环境 , 快新农村 建 加
设 步 伐 。还 可 以销 售 到专 业 厂 家进 一 步 加 工生 产 成 专 用 肥 。
为 了疾病传播 的重要途径 。因此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已经迫在

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粪便也成为了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

农业粪便的不合理处理不仅会带来环境污染的风险,还会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实施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已成为当前必须解决的问题。

为了使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实施更加规范和科学,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实施方案。

下文将就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进行介绍,其中包括实施目标、实施步骤及具体实施措施。

一、实施目标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实施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实现农业粪便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现今,大部分农村地区对粪便只能采用野外堆肥或浅堆肥等初始骨干工艺进行处理,不能实现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能效最大化。

我们可以通过无害化的处理方式,使农业粪便得到有效利用,转化为有机肥料,促进土地的肥力提升,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的营养物质。

实现农业粪便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是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实施的首要目标。

2. 实现农业环境治理和健康保护农业粪便已成为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的一大问题,从而影响到生产和生活,大量肉类、乳制品的消费人会受到粪便中有害物质的影响。

实施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可以有效减少因农业生产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和人类健康的风险。

二、实施步骤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实施的关键是流程设计以及实施步骤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下文中,我们将就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实施的步骤进行介绍。

1、污物收集环节污物收集环节是整个农业粪便无害化处理的第一步。

主要包括采集、调运和贮存三个环节:(1)采集:采用手持式挖掘机或人力挖掘工具将畜禽粪便等生产废物进行集中,并分类堆放。

(2)调运:将分类好的农业粪便装入收运车辆,统一运送到污物中转站,完成中转后,进行长途运输或就地处理。

(3)贮存:采用焊接生产牢固的大型围栏式粪池,实现中转站的暂存、脱水和杀菌工艺。

此外,为了减少空气中挥发的有机物对环境的影响,需要采用密闭的粪池。

2、进一步处理环节为了进一步化解污染物,我们需要利用合适的技术进行处理。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
畜禽粪便是农村生活中常见的有机废弃物,如果不得当处理,会对环境和人类
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应明确处理目标。

处理后的畜禽粪便应达到无
臭无蝇、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可以作为有机肥料或生物能源利用,同时不对土壤和水质造成污染。

其次,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需要明确处理方法。

可以采用生物发酵、高温
蒸煮、生物气化等技术进行处理,确保粪便中的有害微生物被有效灭活,有机物质得到充分降解,从而实现资源化利用。

此外,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还应包括处理设施的要求。

处理设施应具备密
闭性和安全性,避免有害气体泄漏,确保处理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同时,设施应具备一定的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日常生活及畜禽养殖的粪便处理需求。

另外,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还需要明确监测和评估要求。

应建立健全的监
测体系,对处理后的畜禽粪便进行定期监测,确保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同时,还应对处理设施和处理过程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最后,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还需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应当明确相
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粪便处理行为进行处罚,保障标准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的制定对于保护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要求,才能有效地实现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为农村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提供保障。

动物防疫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解读

动物防疫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解读

动物防疫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解读作者:聂庆珂来源:《兽医导刊》 2015年第7期聂庆珂/河北省畜牧兽医局防疫监督处一、概念1.动物防疫: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目的促进养殖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2.预防:对动物采取免疫接种、驱虫、药浴、疫病监测和对动物饲养场采取消毒、生物安全控制等措施,防治动物疫病发生的手段。

3.控制:一是发生动物疫病时,采取隔离、扑杀、消毒等措施,防止其扩散蔓延,做到有疫病不流行;二是对已经存在的动物疫病,采取监测、淘汰等措施,逐步净化直至达到消灭该动物疫病。

4.扑灭:一般是指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采取的措施,即是指发生对人畜危害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动物疫病时,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综合的“封锁、隔离、销毁、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措施,迅速扑灭疫情。

5.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一是为了防止染疫的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二是防止动物疫情通过运输、屠宰、加工、贮藏和交易等环节传播蔓延,三是确保动物源性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

6.动物: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家畜包括猪、牛、羊、马、驴、骡、骆驼、鹿、兔、犬等。

家禽包括鸡、鸭、鹅、鸽等。

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包括各种实验动物、特种经济动物、观赏动物、演艺动物、伴侣动物、水生动物以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7.动物产品:是指供人食用、饲料用、药用、农用或工业用的动物源性产品。

如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8.动物疫病: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两类。

动物传染病:指感染病原体,使动物产生具有一定潜伏期和临床症状并具有传播性的动物疫病。

例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布氏杆菌病病、鸡新城疫等。

寄生虫病:指由动物性寄生物(统称寄生虫)引起的动物疫病。

例如猪囊虫病、毛虫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和疥螨等。

2024年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样本畜禽及环境消毒管理规范一、在面临传染病威胁或疫情终止之际,应立即实施紧急消毒措施,并确保详细记录消毒过程。

二、一旦发现畜禽疑似传染病症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迅速向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县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以便尽快确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

三、当畜禽养殖场内或其周边地区出现烈性传染病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启动隔离封锁程序及其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县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报。

四、引进畜禽时,必须严格索要检疫证明,并审查相关资质证明,以防止疫情传入。

五、畜禽养殖场内严禁饲养除目标畜禽以外的其他动物。

六、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确保所有畜禽均按程序接种,并佩戴标识,同时详细记录免疫情况。

七、积极配合县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情调查与监测工作,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与指导。

八、对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及污染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畜禽养殖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升畜禽养殖场(基地)环境卫生与防疫管理水平,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标准化、宜居宜业的养殖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需成立畜禽养殖场(基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大型养殖基地则需设立管委会,负责基础设施规划及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养殖场的卫生与防疫工作由本场(基地)负责,大型基地的管委会需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各乡镇应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人员与群众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推行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养殖场(基地)环境卫生工作。

明确基地管委会与养殖户的责任,实行日清、周检、月结、季评制度,全面提升养殖场(基地)的卫生与文明水平。

第四条养殖场(基地)应根据养殖规模与污染防治需求,建设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以及粪便、污水贮存与处理设施。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的,可不自建处理设施。

第五条养殖场的污水、污物处理需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确保不污染环境。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和管理规范的通知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和管理规范的通知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和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畜牧局•【公布日期】2018.11.05•【字号】豫牧〔2018〕82号•【施行日期】2018.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和管理规范的通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畜牧(农业、农牧)局: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我局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和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18年11月5日河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和管理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辖市、直管县(市)要以当地的畜禽饲养量、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等情况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专业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总数、处理能力应与当地载畜量相适应。

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探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与当地养殖量、无害化处理数量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和保险联动机制。

对生猪外其他畜种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地方财政补助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鼓励跨行政区域收集、处理病死畜禽。

非农业的市辖区原则上不单独设立专业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第五条县级以上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第七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选址应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二)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

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

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
为了防止疫情传播和环境污染,实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面是一个可能的工作方案:
1. 建立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选择远离居民区和水源的地点,建设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包括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等。

2. 制定处理标准和流程:制定相应的处理标准和流程,确保病死畜禽能够被有效处理。

标准和流程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安全要求。

3. 建立监测体系:建立监测体系,对病死畜禽的种类、数量和来源进行监测,及时发
现和报告疫情情况。

4. 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处理标准和流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可采用高温
消毒、焚烧、厌氧发酵等方法。

同时,对处理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有
效处理和处置。

5. 做好防护工作:处理场所的工作人员要佩戴防护用品,避免接触病死畜禽和污染物。

参与无害化处理的人员需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处理方法和事故应急预案。

6. 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养殖户和普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醒他们及时报告疫情
和遵守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7. 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对处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8. 处理后的产品利用:对处理后的产品进行合理利用,例如作为有机肥料或能源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以上是一个初步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和社会稳定等因素,确保处理工作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和运输:将病死畜禽收集起来,并进行严格的分类和记录。

然后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将其运往无害化处理厂。

2. 预处理:对病死畜禽进行预处理,包括去除头部、内脏和毛发等。

这可以减少后续处理过程中的物质量和处理难度。

3. 处理过程: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
(1)高温压力处理:将病死畜禽放入高压锅中,在高温高压下进行处理。

这种方法可以迅速杀死病原体和细菌,并彻底分解动物体内的有机物,产生肥料或能源。

(2)微生物处理:将病死畜禽放入特定的水槽中,加入一定数量的微生物。

这种方法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将动物尸体分解为有机物和少量无机物,并产生肥料或能源。

4. 后处理:对处理后的残渣进行分类、消毒、干燥等处理,以保证安全无害,同时回收可再利用的资源。

5. 监督检测:对处理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测,确保处理结果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公众安全和环境卫生。

总的来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与运行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与运行
但随着畜牧业 的快 速发展 ,病死畜禽如何处 理已经成为 社会焦点 问题 。作 为畜 牧业生产大县 ,泽州 县每 年病死畜禽 的数 量也很大 。按 照正常的死亡率计算 .每年病死生猪数量 在 3万头 以上 ,病死禽 约 12万只 。传统 的散户深挖 掩埋 和 规模 场尸体池 发酵处理模 式都不 能完全杜 绝对环境 的污染 . 如何采取 清洁环保、合理利用 的方式及 时收集 、处理病死 畜 禽 已成为需要迫切解决的难 题
参考文献 : …1 王晓丹,潘广 东,姜 永春 .政策性畜牧业保险发展 问题 的研 究卟 养殖技 术顾 问,2013(1 1):259. [2】陈培赛,林昌荣,薛成俊,等.当前 畜牧业政策性保 险存在 问题 及 对策 养殖与饲料 ,2009(4):90—91. 【3]周永利,刘琴,赵楠 .养殖业政策性保 险在 实施过程 中存在 的 问 题U1.中国动物保健 ,2014(2):11—12.
“十二五”以来 ,泽州县畜牧兽 医局借 转型发展之东 风 , 以集 约化 、产业 化 、市场 化为导 向 ,加速发 展现代 畜牧业 , 使畜牧业 成为泽州县的优势产业 。 “十二 五”末 ,畜牧业产 值达 到 13.1亿元 ,占到了农业产值 的一半 以上 ,对促进农 民 增收 ,农村经济发展和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 了重要的作用。
病死 畜禽 无害化处理项 目实施 与运行
赵 云 (山西省晋城 市泽 州县 畜牧 兽 医局 048000)
泽州县病死畜禽集 中无 害化处理项 目是 由泽州县 政府 依 据 国务院 《关 于建立病死畜 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的意见 》 (国 办发 【2014】47号 )精神 ,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和泽州县畜牧 业发展实 际,报请省农业厅 同意实施的改善农村人居 环境的 重 要 项 目 。

无害化处理技术

无害化处理技术

无害化处理技术检疫处理指检疫检验机构单方面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即对违章入境或经检疫不合格的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采取的除害、扑杀、销毁、退回、截留、封存、不准入境、不准出境、不准过境等措施。

动物检疫处理是指在动物检疫中对检出的患病动物和一类疫病的同群动物及其污染环境的处理。

只有做好检疫后处理才算真正完成了动物检疫工作任务。

一、动物检疫结果的处理动物检疫结果有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动物检疫处理的原则是对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出证放行,对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贯彻预防为主和就地处理的原则。

在具体处理中,要根据检出疫病的不同种类和具体条件,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一)、合格动物的处理方法经检疫确定为无检疫对象的动物、动物产品属于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二)、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所谓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出入境检疫检验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加强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入和传出。

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出入境检疫检验机关通报国内重大动物疫情。

1、应急准备各级部门应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3年第06期当前居民的日常生活依然会受到各类畜禽疾病的影响,不仅影响动物性食品的食用安全,病死畜禽处理不好,还会影响环境安全。

目前的管理与管控工作依然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专业工作者对其进行相应的管控与优化。

1当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乡镇地区在推进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时,常有处理流程不规范的情况。

究其原因是没有建立养殖监管体制,且养殖场内部没有配备足够的养殖技术设施以及消毒设施,从而给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造成了较多的困难及阻碍。

例如,部分乡镇养殖户多采用散养方式,养殖规模较小。

养殖人员会将病死畜禽随意掩埋或丢弃,导致病死畜禽的尸体长期暴露在外界,为细菌滋生及传播创造了条件。

严重时,病死畜禽尸体腐败还会影响周边环境质量,降低土壤质量,甚至污染水源,威胁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许多乡镇地区把建设及发展重点放在了经济规划与生产方面,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及监管缺乏应有的重视,整体监管力度较弱,导致无害化处理工作及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在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不利于乡镇畜牧站的日常工作也不利于地区畜禽养殖业方可持续发展。

乡镇畜牧站普遍存在专业人才资源短缺问题,这也是影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成效的原因之一,最具代表性的是监督管理队伍整体专业能力不高,组织结构比较松散,执法成效较差,有时还会对正常开展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在现代化畜牧养殖过程中,养殖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专业素养会直接影响养殖效益。

一些养殖人员忽视对病死畜禽的处理工作,甚至有人将病死畜禽加工销售,不仅给畜禽交易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还降低了商品流通市场的安全管理成效。

另外,有些乡镇地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宣传不充分,从而导致养殖场户与消费者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缺乏正确认知,相关动物防疫管理部门也没有重视,不利于畜禽养殖业及消费市场的发展。

及饲养技术等方面的影响,会选择小规模散养模式。

无害化处理措施

无害化处理措施

无害化处理措施一、一般原则所有病死禽、被补杀禽及其产品、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料和其他物品,以及不能有效清污消毒的器械和建筑材料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疫情发生后,应尽早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减少疫情扩散。

无害化措施以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清群时应关闭禽舍,同时对羽毛进行消毒,阻止病毒通过空气传播,避免同野鸟接触。

彻底清理粪便并堆积发酵消毒。

运输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不扩散病毒。

例如,车厢和底部必须防水,所有运载的物品必须用密闭防水容器包裹以防漏出,上部充分遮盖,以防溢出。

运输工具应清洗和消毒。

二、深埋深埋点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不得用于农业生产,避开公众视野,清楚标示。

坑的覆盖土层厚度应不小于1.5m,坑底铺垫生石灰,覆盖土以前再撒上一层2cm厚的生石灰。

坑的位置和类型应有利于防洪和避免动物扒刨。

禽类尸体置于坑中后,用土覆盖,与周围持平。

填土不要太实,以免尸腐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

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三、焚烧处理的尸体和污染物量小的,可以挖不小于2.0m深的坑,浇油焚烧。

四、发酵被污染的饲料、粪便、污物等可在指定地点堆积、密闭发酵。

发酵时间夏季不少于2个月,冬季不小于3个月。

发酵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所涉及到的运输、装卸等环节要避免泄漏,运输装卸工具要彻底消毒。

畜禽养殖场财务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财物制度,遵守财务人员守则。

把好现金支收手续关,凡未经总经理审批签名批准的一切开支不得支付。

2、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现金管理制度,认真掌握库存限额,确保现金的绝对安全,做到每天昼夜有人值班。

3、做到日清月结,及时记账输入电脑,协助会计把好财务关制度,落实业务经济手续,做好支票、汇票及其它票据管理工作。

4、配合经理场长、生产管理人员物质采购工作,做好支援生产线物资供应工作。

山东省家禽养殖污物无害化处理与监督管理规范

山东省家禽养殖污物无害化处理与监督管理规范

山东省家禽养殖污物无害化处理与监督管理规范(试行)第一条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工作,从长效机制上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山东省家禽业养殖布局与监督管理规范》、《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结合山东省家禽养殖污物处理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家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散养户家禽养殖污物的无害化处理与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家禽养殖污物处理应坚持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

无害化处理坚持以下具体原则。

(一)科学引导与依法监管相结合。

既要引导家禽养殖者增强搞好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又要坚持依法监督管理。

(二)预防为主与逐步治理相结合。

既要重视从源头预防家禽养殖污染,又要采取措施对污染进行治理。

(三)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

既要对污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又要提高家禽粪便和污水的资源化利用率。

(四)技术服务与扶持相结合。

既要搞好家禽粪污处理利用的技术推广与服务,又要加大对家禽污物治理扶持力度。

第四条对家禽养殖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家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污物处理设施必须与饲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家禽规模养殖场,要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家禽粪便专门发酵、沼气生产、有机粪肥加工、脱水干燥等设施设备。

建设与家禽养殖相配套的污水收集、输送、处理设施。

建设病死禽尸体焚烧设施,配备相应的焚烧设备。

粪便、污水、病死禽处理设施,要建在养殖场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二)家禽养殖小区,要积极按照标准要求,建设污物处理设施。

家禽粪便要有进行硬化处理的固定堆积发酵场所,并设置防止粪便散落、雨淋和溢流的设施。

养殖小区内每个养殖户要有专门的污水收集、消毒、处理设施。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一、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为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合理选定或选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场所,优先选用既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又经济实用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三、实施无害化处理措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当采用高效、环保、安全的技术和设施设备,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无害化处理后的畜禽尸体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销售。

四、明确无害化处理责任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畜禽养殖场(户)等落实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制度,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消毒设施,并按照规定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落实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对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完善无害化处理档案资料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对已处理的病死畜禽及产品要建立台账,对未处理的要及时登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加强无害化处理宣传教育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治意识和无害化处理意识,鼓励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强化无害化处理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畜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地区和部门,要督促其整改提高;对表现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制度范本

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制度范本

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管理,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适用于所有畜禽养殖场。

二、管理原则1.遵循循环经济原则,将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或化学化,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2.依法合规操作,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3.强调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升畜禽养殖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废弃物分类和管理1.废弃动物尸体的处理:1.1 动物死亡后,应及时将尸体转移到指定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1.2 大型养殖场应设立专门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中小型养殖场可选择和周边养殖场进行合作处理;1.3 无害化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粪便和尿液的处理:2.1 定期清理和收集畜禽粪便和尿液,采用分装或集中收集的方式进行;2.2 根据规模和条件,可以选择厌氧消化、厌氧发酵、发酵堆肥等方式进行处理;2.3 处理后的废弃物应达到无臭、无菌、无虫的要求,得到农用肥料、生态沼气等可再利用的资源。

3.废弃饲料和饲料包装物的处理:3.1 废弃饲料应定期清理,采取粉碎、混合等方式进行处理,用于发酵堆肥或生物质能源的生产;3.2 饲料包装物应分类收集,可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进行环保处理。

四、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和管理1.养殖场应建立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包括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发电设施、有机肥生产设施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和建设;2.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五、监督和管理1.养殖场应建立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监督人,并配备相关管理人员;2.加强与环境、农业等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定期接受监督检查;3.不得私自转移或隐匿废弃物,不得违规倾倒或焚烧废弃物,不得向环境中排放有害物质。

六、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养殖证等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畜禽养殖场要建立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病畜禽隔离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池、粪便堆积发酵池等),距生产区的距离50—100米,用围墙和绿化带隔开。

(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1、规模饲养场发生畜禽病死的,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报告,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报乡镇及动物防疫组织备案。

养殖场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和死因不明等动物。

2、对染疫动物的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料等物品,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畜禽饲料者按照有关规定无害化处理,禁止随意抛弃。

(二)粪便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1、规模饲养场不得将粪污随意堆放和排放,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单独清出,不宜将尿、污水混合排除并将生产的粪便及时运至储存和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

2、场内的排水系统要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系统分离,场内的污水收集系统要采取暗沟布设。

3、场内粪便的储存与处理要有专门的场地,可以采用自然堆积发酵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沼渣及沼液可用于农田施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