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精神与行为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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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MD-3

ICD-10



0 器质性精神障碍 1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 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 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3 心境障碍(情感障碍) 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 神经症
F00-09 器质性精神障碍 F10-19 使用精神活性物 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F20-29 精神分裂症、分 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F30-39 心境[情感]障碍 F40-48 神经症性、应激 相关的以及躯体形式障碍
记录诊断时注意的问题



临床医生应该遵循一个总的原则:即概括临床表现 时需要多少诊断就记录多少诊断。 当记录一个以上的诊断时,最好将一个诊断放在其 它诊断之前以表明其为主要诊断,同时注明其它如 辅助诊断或附加诊断。 主要诊断:导致咨询或与健康机构进行联系的障碍, 是住院病人、门诊病人或日间医疗病人所需治疗的 障碍。 记录几个诊断时对其顺序存在疑问,或诊断者不明 确应当怎样利用资料,一个有用的原则是根据诊断 在本分类中的数字顺序予以记录。
CCMD-3

ICD-10

5 心里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6 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 障碍、性心里障碍 7 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 期心里发育障碍 8 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 品行障碍、情绪障碍 9 其他精神障碍和心里卫生情 况

F50--59 伴有生理紊乱和躯体 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F60--69 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 F70--79 精神发育迟滞 F80--89 心理发育障碍 F90--98 通常起病于童年与青 少年期的行为和情绪障碍 F99 未特指的精神障碍

痴呆: 诊断要点



基本条件:是存在足以妨碍个人日常生活的记 忆和思维减退。 典型的记忆损害:影响新信息的识记、贮存和 再现,但以前学过的和熟悉的资料也可能会丢 失,这种情况尤其见于痴呆晚期。 不仅仅是记忆障碍:还有思维和推理能力损害 以及观念的减少。
痴呆: 诊断要点


信息摄入过程受损:病人逐渐感到难以同时注 意一个以上的刺激,例如参与几个人的交谈, 以及将注意的焦点从一个话题转移到另一个话 题。 意识清晰:如果痴呆是唯一的诊断,则需提供 意识清晰的证据。 病程6个月:应证明症状和功能损害至少已存 在6个月,方可确定痴呆的临床诊断。
CCMD--3

ICD--10
F05 谵妄(非酒和其他精神活
性物质所致)


09其他或待分类器质性 精障

F06 脑损害和功能紊乱及 躯体疾病所致的其他精神障 碍 F07 脑疾病、损害和功能 紊乱所致的人格和行为障碍 F09 未特定的器质性或症 状性精障
临床描述



所包括的各种精神障碍:是基于共同的、可被 证实的病因而被归入同一组的。 病因:是大脑疾病、脑损伤或其它导致大脑功 能紊乱的伤害。 功能紊乱:可能是原发性的,如直接或主要影 响脑的疾病、损伤和伤害;或继发性的,如某 些全身性疾病和障碍,脑只是众多受侵害的器 官或系统之一。
编码

在记录任何一种精神障碍时,多数情况下需 使用两个编码: F 00 . 00 亚标题 类标题 疾病大类(精神与行为障碍)



F00 阿尔采末氏病性痴呆 F00 .0 早发性阿尔采末氏病性痴呆 F00 .1 晚发性阿尔采末氏病性痴呆 F20 精神分裂症 F20.0 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F20.1 青春型精神分裂症
ICD-10 “精神与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使用说明 ICD-10 “精神与行为障碍”有几种不同 用途的版本。 《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适用于一般 临床、教学和服务事业。 《研究用诊断标准》:面向研究的版本。

《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的构成
分类目录: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 临床描述:对每一障碍的主要临床特征进行
某些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肿瘤 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和某些涉及免疫机制的疾患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V F00-F99 精神和行为障碍
VI G00-G99 神经系统疾病 VII H00-H59 眼和附器疾病 VIII H60-H95 耳和乳突疾病 IX I00-I99 循环系统疾病 X J00-J99 呼吸系统疾病 XI K00-K93 消化系统疾病
ICD-10 定义

ICD :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是WHO制定的国际统一的疾病分


类方法。 根据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和解剖位置等 特性,将疾病分门别类,使其成为一个有序的组 合,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 目前全世界通用的是第10次修订本,统称为ICD10。
序言


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的选择,原本是一个学术问题。由 于对精神障碍的认识存在分歧,才会产生不同的诊断 标准,比较和分析不同诊断标准的区别,一直是临床 精神病学的课题。 然而,在执行法规时使用诊断标准,是履行法律责任 的工作,这就只能按照部门规章指定的标准。 部门规章指定的标准就是行业标准,这个问题事关依 法行医,理应受到大家的关注。 不按照部门规章指定的标准做临床诊断,就缺乏法律 依据,涉嫌违反了行业规定。在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 诉讼案件中,这些情况都可以成为明显不利于医院方 的证据。
ຫໍສະໝຸດ Baidu
ICD-10疾病编码



XII L00-L99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 XIII M00-M99 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 XIV N00-N99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XV O00-O99 妊娠、分娩和产褥期 XVI P00-P96 起源于围产期的某些情况 XVII Q00-Q99 先天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XVIII R00-R99 症状、体征和异常的临床与实验发现,未归类于 它处 XIX S00-T98 损伤、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后果 XX V01-Y98 疾病和死亡的外因 XXI Z00-Z99 影响健康状态和与保健机构接触的因素 XXII U00-U99 特殊目的代码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
凌仲民
精神障碍诊断标准
ICD 《国际疾病分类》(WHO) DSM《精神疾病的诊断和统计手册》(美国) CCMD《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序言


ICD-10 是国际疾病分类第十次修订的简称。 国际疾病分类编码是国际间信息交流的重要手 段,是世界范围内疾病、损伤以及死亡原因的 统一分类标准和方法之一,又是医学统计和卫 生统计的基础工作。 我国已将国际疾病分类列为国家标准,2002 年卫生部规定,病案首页统一使用国际疾病分 类编码,并开始实行了 ICD-10 作为疾病分类 的标准。
是医学信息化、医院信息管理等临床信息系统的 应用基础。

共享性:ICD使得疾病信息得到最大范围的共享,
可以反映国家卫生状况,还是医学科研和教学的 工具和资料。


利于管理:ICD是医院医疗和行政管理的依据。 有利费用管理:疾病分类是医疗经费控制的重要
依据之一。
ICD-10疾病编码



I A00-B99 II C00-D48 III D50-D89 IV E00-E90
CCMD--3
00 阿尔采末氏病 01 脑血管病所致精障 02 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障 03 躯体疾病所致精障 (无)
ICD--10
F00 F01 F02 F03 F04 阿尔采末氏病性痴呆 血管性痴呆 其它疾病所致痴呆 未特定的痴呆 器质性遗忘综合症(非
酒和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所致)
ICD的分类原理


ICD分类依据疾病的4个主要特征,即病因、 部位、病理及临床表现(包括:症状体征、 分期、分型、性别、年龄、急慢性发病时间 等)。 每一特性构成了一个分类标准,形成一个分 类轴心,因此ICD是一个多轴心的分类系统。
ICD的应用与意义

标准化:ICD使得疾病名称标准化、格式化。这
排列结构和内容:

F00--F09 F10--F19 F20--F29 F30--F39 F40--F48 F50--F59 F60--F69 F70--F79 F80--F89 F90--F98 F99
器质性精神障碍 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心境[情感]障碍 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以及躯体形式障碍 伴有生理紊乱和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 精神发育迟滞 心理发育障碍 通常起病于童年与青少年期的行为和情绪障碍 未特指的精神障碍
ICD-10: F00--F09 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CCMD-3: 0 器质性精神障碍
概 念:

器质性精神障碍:
ICD-10:表示这些综合征可以归因于某种能被独立地诊 断的大脑或全身性疾病或障碍。 CCMD-3:由脑部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包括脑变性疾病、 脑血管病、颅内感染、脑外伤、脑瘤等所致精神障碍。
F00-F09 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所包括的各种精神障碍具有丰富的心理病理表现,但 其基本特征不外乎两类。 其一,一些综合征固定的和最主要的特征或者是认知 功能障碍(如记忆、智能及学习功能障碍),或者是 感觉中枢障碍(如意识和注意障碍); 其二,另一些综合征最突出的表现在知觉(幻觉)、 思维内容(妄想)、心境和情绪(抑郁、高涨、焦虑) 或人格和行为的总体形式方面,而认知或感觉异常却 很轻或很难被发现。

症状性精神障碍:
ICD-10:用于描述那些大脑损害继发于全身性大脑外疾病 或障碍的器质性精神障碍。 CCMD-3:躯体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只是原发躯体疾病症 状的组成部分,也可与感染、中毒性精神障碍统称为症 状性精神障碍。
分类


F00 阿尔采末氏病性痴呆 F01 血管性痴呆 F02 见于在它处归类的其它疾病的痴呆 F03 未特定的痴呆 F04 器质性遗忘综合征(非酒和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 ) F05 谵妄(非酒和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 F06 脑损害和功能紊乱以及躯体疾病所致的其它精神 障碍 F07 脑疾病、损害和功能紊乱所致的人格和行为障碍 F09 未特定的器质性或症状性精神障碍
脑外伤:

人格改变、幻觉、妄想
CCMD-3: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02.4) ICD-10: 器质性(脑外伤)精神障碍 1、器质性(脑外伤)幻觉症(F06.0) 2、器质性(脑外伤)妄想性障碍(F06.2) 3、器质性(脑外伤)人格障碍(F07.0)
精神和行为障碍

一、排列结构 二、分类轴心 三、构造特点 四、名词解释 五、编码原则



说明

按疾病的性质分两部分: 器质性精神病和非器质性精神病 分类轴心: 临床表现 构造特点: 精神和行为障碍在许多情况下不 能通过实验室的理化检查手段来诊 断,因此 本章中的类目标题和亚目标题下通常都附有定 义,它是供医师作诊断时参考的。
名词解释:


1.器质性疾病:指人体组织结构上有病理变化的 疾患。 2.精神病:精神障碍已发展到自知力,洞察力的 丧失,不能应付日常的生活要求或已与现实不 能保持恰当的接触。 3.器质性精神病:指因脑部的病理变化而引 起 的精神障碍。如:肿瘤、感染或创伤所致。

描述。(概念、定义)

诊断要点:对每一障碍提供了"诊断要点",
指明确立诊断所需症状的数量和比重。(症状 标准)
ICD-10在术语方面的问题

障碍:这个术语的所用贯穿本分类的始终,其目
的是避免所用象“疾病”和“病患”这样的术语所 带来的更大问题。


障碍:临床上可辨认的症状或行为,这些症状和
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伴有痛苦和个人功能受干扰。 根据此定义,社会偏离或冲突本身如果不伴有功能 紊乱则不应该在精神障碍之内。
痴呆: 描述
1、痴呆是由脑部疾病所致的综合征,通常具有慢性或 进行性的性质。 2、出现多种皮质功能紊乱:包括记忆、思维、定向、 理解、计算、学习能力、语言和判断功能。 3、意识是清晰的。 4、常伴有认知功能的损害。偶尔以情绪控制和社会行 为或动机的衰退为前驱症状。 5、痴呆导致智能的明显减退,常常影响病人的日常生 活,如衣着、进食、个人卫生、排泄等。 6、病程至少6个月。 注:谵妄附加于痴呆时存在意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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