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方案-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发)关于2016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的相关说明
关于2016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的相关说明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我校2016届毕业生需获得10个(含)以上的课外学分方能毕业,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修读内容
2016届毕业生课外学分培养计划分5大类,分别为: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技能训练、社会实践、课外必修。
课外必修的具体内容为:《英语听力测试》(1学分)、《普通话水平测试》(1学分)和《中
国语文考试》(2学分),2012级学生无必修要求。
——这句话的意思是:这3门课虽然原属于课外必修课,但现在2012级学生无必修要求,可以选修。
其他类别的具体内容见《课外培养计划》(附件1),学生通过选择参加各类文化素质教育课外活动,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分认定
课外必修:《英语听力测试》成绩由外国语学院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普通话测试站提供;《中国语文考试》成绩由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提供。
成绩合格方可认定为相应学分。
其他类别:由学生本人按照《武汉理工大学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提交申请及相应证明材料。
学生需填写《课外学分认定表》(附件2),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3门课外必修不需要)一起报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学工办公室审核。
三、成绩录入
学分登分模板》(附件3)并录入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4。
四、其他说明
有关课外学分培养计划要求的问题需向教务处教务办咨询;关于学分录入系统的问题可向教务处学籍办咨询。
系列讲座实施方案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理工大讲堂”讲座实施方案高水平的人文讲座是引领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各界学者发表学术见解、阐释人文精神的重要平台。
迄今为止,由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主办的“理工大讲堂”讲座已成功举办过多次,为我校师生搭建了与名师、名家交流互动,领略人文精神内涵的平台,得到了学校领导、教师及广大同学的一致认可。
为进一步加强“理工大讲堂”的建设,调动全校师生参与讲座建设的积极性,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1.通过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成功人士走进理工大,使我校学生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前沿和社会发展动态,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进而学会规划人生,实现素质教育的宗旨和目的。
2.加强我校广大师生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活动组织1.由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负责组织“理工大讲堂”高水平讲座,决策讲座的重大事宜。
2.各院(系、所)和相关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申请承办。
三、活动内容1.邀请对象:校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文化界名人、政府(局级以上官员)特别是行业、企业界高层人士举办多学科、多层次的学术讲座或报告。
2.讲座内容:有利于学生身心素质发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领域均可在“理工大讲堂”开讲。
3.其他:对于在某一学术领域有重要建树的或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人士,在与个人沟通后可考虑向学校申请聘为我校“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以促进学校和外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院(系、所)承办申请流程院(系、所)承办“理工大讲堂”系列讲座的具体申请流程如下:1.各院(系、所)依据本单位的专业特点,联络相关的国内外学者、名人参与文化素质教育讲座事宜,确定行程及安排后填写《“理工大讲堂”讲座承办申请表》并上报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申请获准后,由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统一系列讲座的期次,院(系、所),院(系、所)先垫支经费具体负责活动宣传、受邀嘉宾交通食宿、讲座场地安排和会场布置、邀请校内专家、组织学生听众等工作,所开销费用事后具实由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支付给相关院系。
武汉理工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管理办法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各项课外学术性科技活动,提高学生科技研究能力,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保证活动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科技活动(一)科技活动的组织由学校教务处、团委、学工部统一组织,科技处(科协)协助,相关学院具体负责。
教务处职责:负责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大学生机械设计与制造创新比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湖北省科技成果奖以及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的评审申报等各类科技活动的报名、经费的落实及活动期间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2.团委职责:负责全国、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赛等科技活动的报名、经费的落实及比赛期间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3.学工部职责:负责全国、全省有关大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及比赛(辩论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的报名、经费的落实及比赛期间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4.科技处(科协)职责:学校每年在科技经费中列支专项经费,设立武汉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经专家评审小组认定的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
5.学院职责:负责各类科技活动指导教师的选定,提供学生训练的实验室及相应的仪器设备,科技活动选手的选拨、训练及指导。
(二)指导老师的选聘指导教师应由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指导教师由教师所在学院选定,报教务处、团委、学工部备案。
(三)选手的选拨选手必须是在校本科学生。
选拨应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
选拔程序是学生自愿报名,承办学院组织选拨考试(考察),从中选出优秀学生组队。
报教务处、团委、学工部备案。
(四)参赛队员的训练参赛队员在正式竞赛前要进行集中强化训练。
为不影响参赛学生的正常学习,集中强化训练的时间一般安排在休息日和寒、暑假期间进行。
指导教师应全程指导训练,保证学生训练的质与量。
二、活动的经费活动所需经费从教务处、团委、学工部专项经费中列支。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4
2-4
修满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计4学分
选修四
社会实践
主持活动
1-2
1-4
主持学校、学院的专题活动、主持社团举办的全校性活动,1次计2学分;参加学校、学院专题活动、社团举办的全校性活动的组织工作,主持社团一般活动、主持班级专题活动,1次计1学分。本项最高合计4学分。
参加社会调查及社会实践
附录二: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细则
类别
内容选修
单项学分
学年
考核内容及单项学分
必修
中国语文考试
2
2-4
通过武汉理工大学《中国语文》网络自学平台学习,参加学校组织的《中国语文》考试,成绩合格计2学分。
必考
普通话水平测试
1
1-4
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获得二级以上证书计1学分。
英语听力测试
1
1-4
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听力测试,成绩合格计1学分。
举办专题讲座
2
2-4
在学院组织的30人以上参加的活动中,主讲讲座1小时以上,或进行外文演讲20分钟以上,计2学分。
发表文学、美术、音乐作品
1-4
1-4
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重要报纸(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发表作品(含译文),计4学分;在其他正式期刊发表作品(含译文),计2学分;校内学生社团、学院、班级主办的内部刊物的编委,每编辑完成1期计1学分,在其中发表作品计1学分;参加校内征文竞赛获得等级奖计2学分。
参加文体训练
3
1-4
参加大学生艺术团、校运动队训练,并按学校要求参演(赛),每满1年计3学分。
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2
2-4
课外学分实施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课外培养计划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综合素质协调发展和提高的基本途径。
根据新世纪对人才的需要,结合我院现阶段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课外培养计划和实施办法。
一、设置课外培养计划的目的课外培养计划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提高其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以及工程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等,通过多种形式的课外实践训练,使学生的健康个性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课外培养计划的具体内容课外培养应当与课内教学计划紧密配合,互相补充,并且是一个系统、长期的过程,要贯穿学院教育的始终。
具体内容如下:1、结合“两课”组织各种形式的课内外、院内外活动,包括进行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开展马列著作选读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开展文体竞赛;参与各类有意义的社团活动等。
2、要求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如参加学术讲座、发表学术论文,开展科学普及和科学技术宣传、读书报告等活动。
3、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如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大赛、各类计算机竞赛,科技制作比赛等活动。
4、要求学生参与人文艺术教育活动,包括组织和参与文艺社团演出、书画展、摄影展,以及各类文化艺术竞赛等活动。
5、鼓励学生进行各种技能训练,包括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汽车驾驶以及各类专业技术技能的培训。
三、课外培养计划的管理课外培养计划应注重体现因材施教,务必要落到实处。
各系应参照本办法附件,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内容可做适当调整。
根据我院学生管理特点,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的组织人(成绩认定人)为各系辅导员。
本科课外培养计划的学分应控制在6学分,专科课外培养计划的学分应控制在4学分。
学生必须获得课外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原则上每个学生不能在课外培养计划的某一方面重复获得学分。
对于个别在某一(些)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如在各类国家、省部级以上竞赛中获奖励者,或在较高级别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可在相关方面获得额外学分,一般不超过3学分。
武汉理工大学课外学分认定表
(教学办公室)
(学工办公 室)
说明:1、学生本人填写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起报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学工办公室负责审核,学院教学办室留存。 2、类别分为: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技能训练、实践活动、辅修学位。 3、具体内容按《武汉理工大学生本科课程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内容”填写。
1学生本人填写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起报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学工办公室负责审核学院教学办室留存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
申请人: 学院 专业班级 申请时间: 学号 申请 学分 认定学分 (学院填写) 年
取得的课外总学分 (学院填写)
审核人签名、审 核部门盖章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选课手册
18、符合什么条件能上体育保健班?............................................. 20
19、自己选完课以后不去上课或是不去考试会怎样?................. 20
20、可以自己协商一下去另外一位老师那里上课吗?如果是同一位
1、学生可以在任何地方进行选课?............................................... 15
2、选课系统如何登陆?.................................................................. 15
3、登录密码可以修改吗?密码设置有什么要求?忘记密码怎么
点击上课教师,学生可以查看该教师的基本信息以及前两个
学年学生对该教师的评分和评语。
点击课程名称,学生可以查看该课程的简介、上课教材以及
先修课程情况。
在学生已选课程列表框中,显示已选课程的课程信息、教师
8/23
所选课程的时间表。
(4)学生选课
选课时,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选课。
一种是严格按照推荐课表进行选课(推荐此种选课方式),所谓
武汉理工大学
2011级本科生
选课手册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1.09
武汉理工大学2011级本科生选课手册
一、选课前准备.................................................................................. 5
二、选课类别...................................................................................... 6
武汉理工大学公选课课表 2011-2012(1)
注:此课表公布后如有变更请关注教务快讯
武汉理工大学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2010级公选课表1.(马区)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核心类课程人文文化课
艺术类
拓展类任意选修课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核心类课程
人文文化课
科技文化课
艺术类
拓展类任意选修课
武汉理工大学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2008级公选课表1.(马区)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科技文化课
拓展类任意选修课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拓展类任意选修课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武汉理工大学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2009级公选课表2.(余区)
拓展类任意选修课
武汉理工大学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2008级公选课表(余区)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科技文化课
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
“一体两翼,四项载体”,打造以科技文化为特色
“一体两翼,四项载体”,打造以科技文化为特色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创新体系文化校园建设是不容易出‚彩‛的基础工程,是需要持之以恒的长期工程。
打造文化校园要有硬抓手、实举措、真功夫,需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不能盲目学习外来经验、做重复建设,应该目光向下,加强校园高层次文化活动开展和基础文化设施建设。
长期以来,我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立足学校办学理念、特色和优势,以优势学科为依托,以科技文化为特色,以品牌建设为亮点,面向时代发展要求,着力构建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全面发展的文化素质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的和谐发展,打造出‚以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为主线,以两大品牌活动为实践平台,以文化视角的社会实践为拓展路径‛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创新体系。
一、活动目标与思路1.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人文教育与科技教育融合互补的全面发展的教育观,以科技文化为载体,以创新文化为内核,构建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全面发展的文化素质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的和谐发展。
2.总体目标通过文化素质教育模式的综合改革,在教育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整合学校多学科教育资源,发挥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大行业资源优势,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文化素质教育体系,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强烈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适应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创新意识强、实干精神强、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满足国家对复合型创新人才的需要。
3.基本思路(1)明确工作机制(2)课内外总体设计——完善文化素质教育课堂教学课程体系,建设一批核心课程。
(3)特色建设项目----开展‚理工大讲堂‛、‚理工大舞台‛两大特色校园文化活动。
武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5.进一步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创业活动。以国家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为基础,以参加创业计划竞赛为契机,以校内外创业基地为依托,大力促进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大学生开展创业模拟训练与创业实践,提高创业技能。学校相关部门应在政策、技术、资金、场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九)加强研究交流。定期召开实践育人经验交流会、座谈研讨会等,及时总结推广实践育人成果,研究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的思路举措。在教研项目立项中,向实践育人倾斜,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实践育人规律,为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十)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橱窗等校内外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报道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广泛宣传实践育人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推广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在全校进一步形成全员实践育人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实践育人文化。
二、完善实践育人体系
进一步完善我校实践教学、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实践育人形式。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学校“责任、诚信、成才”三项教育融入实践育人工作全过程,把实践育人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纳入教学计划,并计算相应课内学时学分或课外学分。
(一)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在制定各层次、各类别培养方案时,全面落实有关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学时不少于半年,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直接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1年、学分不低于5学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践学分不低于2学分。
武汉理工大学公选课课表2010-11(2)
注:此课表公布后如有变更请关注教务快讯
武汉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2010级公选课表1.(马区)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武汉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2010级公选课表2.(马区)
人文文化课
武汉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2010级公选课表3.(马区)
艺术类
武汉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2010级公选课表4.(马区)
拓展类任意选修课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艺术类
武汉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2008级公选课表(马区)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武汉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2010级公选课表1.(余区)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艺术类
拓展类任意选修课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武汉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2008级公选课表(余区)
核心类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人文文化课
科技文化课
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2008级体育公选课安排表(马区)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2008级体育公选课安排表(余区)。
武汉理工公选课程表
24
1.5
4
文法学院
6-123
西方思想政治概论
24
1.5
2
文法学院
6-124
行政侵权救济法
24
1.5
4
文法学院
6-125
知识产权法
24
1.5
4
文法学院
6-126
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
24
1.5
5
文法学院
6-127
中国教育史话
24
1.5
4
文法学院
6-128
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
24
1.5
5
文法学院
文法学院
3-9
中国传统文化
24
1.5
3
文法学院
3-10
大学人文
24
1.5
2
文法学院
3-11
东亚文明与崛起
24
1.5
3、4
文法学院
3-12
中国文化概论
24
1.5
2、3
文法学院、行政学院
3-13
大学语文
24
1.5
2
文法学院、行政学院
3-14
文学赏析
24
1.5
3
文法学院、行政学院
3-15
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24
1.5
5、6
体育部
6-94
足球(男)
24
1.5
5、6
体育部
6-95
现代爵士舞
24
1.5
5、6
体育部
6-96
体育锻炼与心理健康
24
1.5
5、6
体育部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养成,进一步加强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本要求与学校其他各类课程一致。
第二章课程分类与审批第三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开设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创业类5大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第四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门课的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32学时以内,由课程归口单位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进行设置,在课程申请开课时确定.第五条学校建设在线学习平台,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和教学资源,支持和鼓励校内教师开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所需要的各类通识教育课程,聘请校外优秀教师开设相应课程.第六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课审核与审批由教务处组织.开课教师须按要求填写开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教学资料,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开课。
聘请校外教师开设通识教育课程以及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资源,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可根据学生培养需求向教务处推荐校外优秀教师和国内外优秀课程资源。
第三章课程的修读与管理第七条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至少取得9个学分方可毕业,修读课程中必须包含艺术体育类课程中的艺术类相关课程且至少取得2个学分.第八条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人文社科或经济管理类课程,其他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科学技术类课程。
第九条学校为网络课程配备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完成相应的作业等学习任务,组织开展必要的课堂交流等活动.学校支持和鼓励辅导教师在课程辅导过程中学习和借鉴相应课程的优秀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独立开设相应课程。
第十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任课教师应给学生指定教材和参考书,鼓励教师使用自编讲义授课。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养成,进一步加强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本要求与学校其他各类课程一致。
第二章课程分类与审批第三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开设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创业类5大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第四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门课的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32学时以内,由课程归口单位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进行设置,在课程申请开课时确定。
第五条学校建设在线学习平台,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和教学资源,支持和鼓励校内教师开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所需要的各类通识教育课程,聘请校外优秀教师开设相应课程。
第六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课审核与审批由教务处组织。
开课教师须按要求填写开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教学资料,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开课。
聘请校外教师开设通识教育课程以及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资源,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可根据学生培养需求向教务处推荐校外优秀教师和国内外优秀课程资源。
第三章课程的修读与管理第七条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至少取得9个学分方可毕业,修读课程中必须包含艺术体育类课程中的艺术类相关课程且至少取得2个学分。
第八条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人文社科或经济管理类课程,其他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科学技术类课程。
第九条学校为网络课程配备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完成相应的作业等学习任务,组织开展必要的课堂交流等活动。
学校支持和鼓励辅导教师在课程辅导过程中学习和借鉴相应课程的优秀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独立开设相应课程。
第十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任课教师应给学生指定教材和参考书,鼓励教师使用自编讲义授课。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doc
4
2-4
修满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计4学分
选修四
社会实践
主持活动
1-2
1-4
主持学校、学院的专题活动、主持社团举办的全校性活动,1次计2学分;参加学校、学院专题活动、社团举办的全校性活动的组织工作,主持社团一般活动、主持班级专题活动,1次计1学分。本项最高合计4学分。
参加社会调查及社会实践
参加公益活动
1
1-4
参加校、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及公益劳动每满3次,并提供活动记载,计1学分。本项最高合计4学分。
参加社团活动
1
1-4
参加学校批准的学生社团的活动,每满1年计1学分。
担任社会工作
1-3
1-4
担任学生干部满1学年,校团委正副部长,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及各部部长,学院团委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校马列主义及邓小平理论学习研究会、校心理协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和校学生科协正副会长,园区学生管理委员会正副主任、秘书长计3学分;校、院团委、学生会其它干部,校社团联合会各部副部长,校学生社团正副会长(社长)及秘书长,校马列主义及邓小平理论学习研究会、校心理协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正副部长以及各学院分会正副会长及秘书长,院学生科协正副会长,园区学生管理委员会分会正副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校报报记者团正副团长,校广播台正副台长,新闻经纬、学工广场、理工青年网站站长及各大类总监计2学分;学生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其它干部,校社团联合会其它干部,马列主义及邓小平理论学习研究会、心理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科协、园区学生管理委员会分会正副部长,校报报记者团各部部长,校广播台各部部长、编辑,校电视台主持人,新闻经纬、学工广场、理工青年网站及各学院网站学生编辑计1学分。在一个学年内任数职的取最高1项计学分。
大学生文化素质类课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论《汽车文化》教学体系设计
大学生文化素质类课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论《汽车文化》
教学体系设计
宋景芬;张国方;曾娟;李江天
【期刊名称】《设计艺术研究》
【年(卷),期】2008(027)002
【摘要】以<汽车文化与人类文明>精品课程建设实践为倒,阐述大学生文化素质
教育特色课程的开发经验.文章总结出"学科特色是基础、课程理念是先导、教学设
计是关键、知识体系是重点、研究建设是保障"的指导思想,对于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建设活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总页数】3页(P80-82)
【作者】宋景芬;张国方;曾娟;李江天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
【相关文献】
1.以生活化、人文化、诗意化为指导构建理工科院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教学体系[J], 黎志强;程兰华;齐伟建;杨莉
2.大学德育理论与实践——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思考 [J], 孙策
3.以生活化、人文化、诗意化为指导构建理工科院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教学体系[J],
4.大学生文化素质类课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论《汽车文化》教学体系设计 [J], 宋景芬;张国方;曾娟;李江天;
5.基于提升大学生文化素质的"烟文化"课程建设与改革——以青岛农业大学为例[J], 李贺勤; 江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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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武汉理工大学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总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文化素质教育,培养“适应能力强、实干精神强、创新意识强”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方案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
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方案以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通过因材施教和课外实践训练,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以及创新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课外培养体系
本科课外培养体系的构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结合为特点,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学生全面成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体系。
1.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展的科技文化教育体系
校团委主办“创新杯”大学生科技文化节;教务处主办学科竞赛集训活动、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学院主办“材苑揽胜”系列讲座、“探索之旅”交通科技文化节、“机电风华”科技文化节、汽车无限创意大赛、计算机科技文化节、航海节、机器人设计大赛、“信息无限”科技文化节等具有专业学科特点的科技创新教育活动。
2.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展的人文社会科学教育体系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主办“理工大讲堂”高水平讲座、“理工大舞台”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校团委主办“世纪杯”大学生辩论赛、“求索杯”大学生综合知识竞赛、“心灵之路”心理健康活动月、“金秋艺术节”系列活动、“相约理工·有梦飞翔”迎新文艺晚会、“牵手同行·青春飞扬”毕业文艺晚会;各学院主办外语节、“风行国际”中外学生文化交流月、“书海文风”综艺文化节、民族文化艺术节、商务礼仪大赛等具有专业学科特点的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活动、特色主题文化活动和“每学期百场素质教育讲座”活动。
3.学生自主开展的特色社团活动体系
校团委主办“社团文化节”系列活动;马列主义及邓小平理论学习研究会、心理素质拓展协会、海浪口语俱乐部、英语协会、法律协会等社团开展星空外语角、“超炫星”外文歌曲大赛、模拟法庭、心灵茶座等理论知识学习活动;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汽车协会、数学建模协会、电子科技协会、未来管理者协会等社团开展科普文化月、汽车文化活动周、机械设计与创新大赛、计算机知识展、管理案例分析大赛等学术科技研究活动;大学生艺术团、书画协会、棋术协会、电影协会、路过文学社等社团开展“12.9诗歌散文大赛”、“新青年”小说大赛、象棋擂台赛、摄影作品展、优秀DV作品展播、“理工翰墨之韵”书画大赛等兴趣爱好活动;青年志愿者协会、创业就业俱乐部、环境保护协会、社会工作协会等社团开展志愿服务月、环保创意大赛、创业文化角等社会公益活动。
4.社会实践教育体系
校团委主办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革命传统教育实践活动;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主办中国文化考察实践活动;学生参与学生干部岗位锻炼、学生社团组织工作、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及公益劳动、社会调查和专业实习等。
5.学生自主学习教育体系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学习特点和生涯规划,进行科学知识的学习和自主研讨,并参加高水平的学科竞赛活动,参加以取得专业等级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为目标的专业或生活技能的专项培训,参加以提高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为目标的应用能力培训,参加以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的辅修专业学习等自主学习教育活动。
三、课外培养计划
课外培养计划与课内教学计划紧密配合、互相补充,体现递进和因材施教的原则,过程贯穿本科教育始终。
课外培养计划包括以下必修、选修和必考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必修部分
《中国语文》考试,属必修学分。
通过武汉理工大学《中国语文》网络自学平台自学,参加学校组织的《中国语文》考试,成绩合格,计2个课外学分。
(二)选修部分
属任选学分。
学生通过选择参加各类文化素质教育课外活动,取得相应的学分,在本科就读期间至少要取得6个学分。
1.科技活动
学生通过参加科技竞赛、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并提交科技作品、参加创新训练、编制课件或软件、举办科技讲座、撰写并发表科研论文、编写学术著作或教材、开展技术创作等途径培养科研能力,提高创新素质。
2.文化活动
学生通过参加文艺体育竞赛及表演活动、课外阅读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著作和其他有益的书籍、参与文化素质教育讲座活动、参与文学、美术、音乐创作、征文竞赛、撰写新闻、评论,参与各类美育活动等途径夯实人文基础,扩展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增强艺术修养,提高文化素质。
3.技能训练
学生通过独立设计实验、撰写科研报告、进行科研专题调查、参加专业等级、文体训练、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参加外语水平考试、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辅修第二专业、参加科技及学科竞赛等途径培养科研及职业发展的技能,提高科研水平,提高应对社会人才需求的能力。
4.社会实践
学生通过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主持或参与组织大型活动、参加社会调查以及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和公益劳动、参加学生社团活动等途径培养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服务人民的意识、劳动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必考部分
属必考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通过以下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成绩合格证书,各取得1个学分。
1.普通话水平测试。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获得二级以上证书,计1个课外学分。
2.英语听力测试。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听力测试,成绩合格,计1个课外学分。
四、相关证明的提交
1.《中国语文》的成绩由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成绩由学校普通话测试站提供、英语听力测试的成绩由外国语学院提供。
2.学生发表的作品由学生本人提交经所在学院查验后的复印件。
核心期刊的认定暂以2008年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教育部直属大学清单见本校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期刊目录。
学生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情况以研究成果(报告)为依据。
学生参加创新训练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以学校验收报告为依据。
学生编制CAD、CAI等课件或软件、提交作品或研究报告、设计报告均应附教师意见。
3.获奖或参展、宣读论文、专业等级(资格)考试均以相关证书和成绩证明为依据。
团体项目及演出均由组织参加的单位提供证明。
主持或参与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提供证明。
4.学生干部由其主管单位提供任职证明。
五、课外培养计划的管理及考核
1.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课外培养计划的管理及考核,并在学生毕业前将考核结果交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应按照本方案制定相关管理以及考核方法等实施细则,建立由本科教学管理部门牵头的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的组织机构,落实每学年的具体培养内容、时间安排及每项活动的考核方式等。
2.具体课外学分计算标准按照《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细则》执行。
3.各学院本科教学管理部门应在本科年级的第7学期末进行1次课外培养学分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要认真检查核对学生的课外学分依据,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4.本科学生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兴趣和爱好参加各类课外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获取10个以上课外学分(含10个,其中必修2学分、必考2学分,任选6学分),方能毕业。
5.对在本科阶段第7学期末取得20个以上课外学分的学生,由学校授予“本科课外培养优秀学生”称号,并颁发证书。
六、附则
1.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各专业。
2.本方案从2010级本科学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