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工作设计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17〕57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17〕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双鸭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0日双鸭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61号)精神,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方式和机构(一)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协调机制。
成立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领导下的双鸭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协调推进组(以下简称协调推荐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市水产总站等部门为成员(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统筹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县(区)、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二)组织进行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工作。
成立市技术工作组,负责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工作。
市技术工作组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科研所会同市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协调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委派一名本部门相关管理或技术骨干参加。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是指将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和界限确定下来的过程。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必须严格控制和限制人类活动的区域,是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基本红线。
勘界定标是通过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功能的科学评估和调查研究,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位置和范围。
勘界定标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制定勘界定标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的工作方案和方法。
2. 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和整理相关的生态环境数据和调查研究数据,包括土地利用、植被分布、生物多样性等信息,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3. 生态功能评估:通过评估生态系统的功能特征,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栖息地等,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保护重点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
4. 社会经济评估:考虑到生态保护红线的勘界定标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进行社会经济评估,合理权衡生态价值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5. 定标方案公示和征求意见:将勘界定标方案公示给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6. 最终确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勘界定标方案的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最终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和界限,并进行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是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它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对于保护生态系统和维护地球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勘界定标的过程应该注重透明公开、民主参与,并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平衡,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推进。
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0日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维护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
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和管理负责。
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发布、保护和管理。
各市(州)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实施保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勘界、日常监管、公布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并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调整和管理工作,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调整。
(二)拟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政策,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区监督管理。
(三)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线的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可以成立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专家组,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行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职责。
(一)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相关部门制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规范,建立监管平台,开展遥感监测,负责监控、评估和信息发布,承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日常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方案(最新)
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我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和勘界定标工作,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实施方案》(环办生态〔X〕48号,以下简称《指南》)和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X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X环发〔X〕304号,以下简称省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指导和推动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优化和勘界定标工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科学构建和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切实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性。
以科学评估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各类禁止开发区域及其他类型保护区域叠加形成优化初步方案,通过科学校验、协调分析等,对《X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X-X)》(X环发〔X〕176号,以下简称《规划》)中的X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优化,本着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做好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衔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合理、边界清晰。
(二)强制性。
以《规划》确定的X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确保优化及勘界定标后的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
(三)协调性。
尽可能保持已建各类保护区边界,与各部门管理边界相衔接,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矿产资源利用、区域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做好跨区域衔接和统筹,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连续性。
(四)完整性。
结合山脉、河流、地貌单元、植被等要素保留自然地理边界,保持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尽可能避免生态保护红线斑块破碎化。
三、主要任务(一)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初步方案。
根据省技术组评价结果,将以下区域进行叠加,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初步方案。
1.省技术组根据《指南》评估出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2.我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他类型禁止开发区域;3.X、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干线、流域面积1000km2及以上河流等的水面及其滨岸带等,根据全市实际和保护需要,统筹考虑流域面积1000km2以下的河流是否纳入;4.《指南》7.2中提到的禁止开发区域之外的确有保护价值的各类保护地,如极小种群物种分布的栖息地、国家公益林、重要湿地、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等重要生态保护地;5.市、区县政府提出的建议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类市、县级生态保护区,如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等;6.与《规划》相比,缺失的红线区域,经核实确需保护的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方案
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我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和勘界定标工作,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实施方案》(环办生态〔X〕48号,以下简称《指南》)和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X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X环发〔X〕304号,以下简称省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指导和推动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优化和勘界定标工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科学构建和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切实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性。
以科学评估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各类禁止开发区域及其他类型保护区域叠加形成优化初步方案,通过科学校验、协调分析等,对《X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X-X)》(X 环发〔X〕176号,以下简称《规划》)中的X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优化,本着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做好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衔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合理、边界清晰。
(二)强制性。
以《规划》确定的X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确保优化及勘界定标后的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
(三)协调性。
尽可能保持已建各类保护区边界,与各部门管理边界相衔接,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矿产资源利用、区域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做好跨区域衔接和统筹,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连续性。
(四)完整性。
结合山脉、河流、地貌单元、植被等要素保留自然地理边界,保持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尽可能避免生态保护红线斑块破碎化。
三、主要任务(一)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初步方案。
根据省技术组评价结果,将以下区域进行叠加,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初步方案。
1.省技术组根据《指南》评估出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2.我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他类型禁止开发区域;3.X、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干线、流域面积1000km2及以上河流等的水面及其滨岸带等,根据全市实际和保护需要,统筹考虑流域面积1000km2以下的河流是否纳入;4.《指南》7.2中提到的禁止开发区域之外的确有保护价值的各类保护地,如极小种群物种分布的栖息地、国家公益林、重要湿地、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等重要生态保护地;5.市、区县政府提出的建议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类市、县级生态保护区,如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等;6.与《规划》相比,缺失的红线区域,经核实确需保护的区域。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
顺 应 城 市发 展 规 律 ,
围 绕 髙 质
量发展总体要求 , 坚持经济 、 社会、 人 口 、 环 境
和资源相 协调 的可 持续 发展 战略 , 提髙 新型城 镇
倾量 和 水平 ,
统筹 做好潜江市城市 规划 、
酿
和管理各项工 作 , 逐 步把潜江市 建设成为 经济 繁
年 的请示 —
(201 7
2035
)
》
潜 江政 文 (
〔 2 0 18 〕 8 2
号) 收悉 。 现批复如 下 :
一
、
原则 同意
《 潜 江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年 以下简称 总体规划 ( 2 01 7 — 2 03 5
)》 (
《
?) 。
二、
潜江市地处湖 北省 中 部 江汉 平原 ,
度重视 城市 防灾 减 灾工 作 ,
建 立 健 全包 括 消
防 、 人 防 、 防 洪 、 防 震 、 防 地质 灾 害等 在 内 的
城市 综 合 防 灾体 系 。
七 、
建设 资 源 节 约 型 和 环 境 友 好 型 城 市 。
要按 照促进 生产 空 间 集约 髙 效 、 生 活 空 间 宜居
各类 开发 区 和新 城新 区 。 坚 持节 约 和 集 约 利 用
土 地 , 严格 控制 新增 建设 用 地 , 加 大 存 量 用 地
挖潜力 度 ,
合理 开 发 利 用 城市 地 下 空 间 资 源 ,
提髙 土地 利 用 效率 切 实 保护 好耕 地 特别 是基 ,
是 我
省重要 的 石油 、 盐
地 。 《 总体删 》 实施 要
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资格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资格要求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资格要求包括资质要求和成果要求两个方面一、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2.具备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生态学、环境科学、地理学、规划学等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具备相应的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经验和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的相关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信誉记录。
二、成果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应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范围、划定依据、划定标准、划定方法等内容,以及相应的技术论证和支持材料。
报告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科学、合理、可行。
2.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应根据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结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相应的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规划应明确划定范围、划定标准、划定方法等内容,以及相应的实施措施和保障措施。
规划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科学、合理、可行。
3.生态保护红线监测与评估:应建立相应的监测与评估机制,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测与评估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报告,为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4.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5.生态保护红线宣传教育:应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保护红线的认识和意识。
同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推动生态保护红线的全面落实和有效实施。
总之,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资格要求是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实施的重要保障。
只有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才能够承担起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的相关工作,为生态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年终总结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年终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作为现代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将对本年度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工作背景、主要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展望。
一、工作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生态系统遭受的破坏越来越严重。
为了保护珍贵的生态资源,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国家提出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国土规划中划定的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的限制区域,一旦划定,将严格限制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的健康与稳定。
本年度,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认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以期为生态环境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二、主要工作内容(一)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核心是科学的指标体系。
在本年度的工作中,我们组织相关专家,查阅大量的学术文献和研究成果,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该体系既包括了生态保护的基本要求,也考虑了各区域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从而确保了划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调研和数据收集调研和数据收集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重要环节。
在本年度,我们广泛开展各类调研活动,深入实地了解各地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和开发利用情况。
同时,通过借助遥感卫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获得了大量的相关数据。
这些数据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支持。
(三)划定红线和发布结果在明确了划定原则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我们结合调研数据和专家意见,认真进行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
通过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确定了各地的生态保护红线,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同时,我们也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划定结果得到认可和实施。
三、取得的成绩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本年度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首先,我们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2016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0日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维护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
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和管理负责。
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发布、保护和管理。
各市(州)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实施保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勘界、日常监管、公布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并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调整和管理工作,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调整。
(二)拟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政策,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区监督管理。
(三)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线的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可以成立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专家组,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行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职责。
(一)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相关部门制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规范,建立监管平台,开展遥感监测,负责监控、评估和信息发布,承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日常工作。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多自然资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变得极其复杂和困难。
为了保护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政府于2015年提出并实施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即对于不同种类和类型的自然生态资源区,划定具有不可逾越的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确保自然生态环境的良好和可持续发展。
评估背景为更好地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依据中央及河北省有关文件和政策要求,确定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指标及程序,明确自然保护地划定及管理权限,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工作,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
评估指标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指标包括自然类、生物类、水土类、土地类、文化类等五大类别,由多个具体指标构成,具体如下:自然类•河川水源涵养•滩涂和海岸带保护•山地自然保护生物类•自然保护区面积•物种丰富度•物种重要性•物种受威胁等级水土类•土地退化程度•土地利用结构•地下水位变化•土地水分状况土地类•农业生产情况•林业生态状况•城市化发展情况•国土空间规划文化类•文化遗产保护•环境教育•历史地理•社区环境评估程序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程序包括规划编制、基础数据采集、评估分析和公示审批四个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规划编制1.划定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管理范围,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划定的依据和原则。
2.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基础数据和评估指标。
3.制定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方案。
基础数据采集1.采集自然地理信息,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貌、岩土地质等。
2.采集生物地理信息,包括动植物资源、生态系统类型和景观类型等。
3.采集社会经济信息,包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居民生活状况等。
评估分析1.进行基础数据整合和分析,构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体系。
2.划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区域并量化评估指标,形成评估数据。
3.进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制度建设,确定制度体系和流程。
公示审批1.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开展公示期间的公众参与活动,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环保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X〕48号)和《X省环境保护厅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函》(X环函〔X〕153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协调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X年4月底前,建立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组织技术力量,按照省下达的空间格局和分布意见,进一步核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边界,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与相关规划、区划及土地利用现状的衔接,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红线边界,形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一上”方案报省环境保护厅审查。
(二)X年5-8月,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二上”方案再次提交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审查。
(三)X-X年底前,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的相关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勘查定界和建章立制等工作。
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一)组建机构。
鉴于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接到成立X 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的通知之前,将由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局共同牵头,组建临时工作小组推动相关工作。
在收到X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的通知后,将参照省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的相关组织架构,成立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技术小组由市发改、规编、国土、住建、林业、水务、农业等部门的技术力量组建)。
与此同时,委托国内或省内具有丰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或类似工作经验的科研机构或大专院校作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组建技术团队和技术组。
(二)召开会议部署。
近期,市生态红线保护红线划定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和培训会,明确国家和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相关指示和要求,部署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具体工作安排。
潜江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2020)专项规划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标2020年,潜江市绿地面积达到7.83平方公里,其中公共绿地达到701.8公顷,按规划人口58万人计,人均公共绿地为12.1平方米。
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结构规划潜江市绿地系统布局结构为“两轴、六带、六线、多点”结构,做到“点上绿色成景,线上绿色成荫,环上绿色成带,面上绿色成林。
”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1、“两轴”:整体上以东荆河、田关河为建构潜江中心城市绿地系统的两条主轴。
2、“六带”:县河、城南河、百里长渠、沿堤河、兴隆河、范新渠滨河绿带。
3、“六线”:广泽大道、红梅路、紫月路、长渠大道、潜熊路、友谊大道六条城市快速路沿线绿带。
4、“多点”:五个市级公园:包括马昌湖公园、杨市森林公园、新城公园、史家湖湿地公园、广华水杉公园。
多个片区级公园、街头绿地广场和城市入口标志性绿地。
公共绿地规划1、市级、片区级公园马昌湖公园:位于泽口片区与园林片区之间,在曹禺公园基础上,利用马昌湖向西拓展公园范围,规划用地规模约140公顷。
杨市森林公园:位于杨市片区东部,东环大道以西,规划用地规模约100公顷。
石油公园:位于新城中心片区,新周东路与新周西路之间,规划用地规模约33.5公顷,市级文化公园。
兴隆河公园:位于新城中心片区西部,兴隆河与五泽大道东北,规划用地规模约12.3公顷,市级文化公园。
史家湖湿地公园:位于五七片区与周矶片区之间,规划用地规模约为278.8公顷,市级郊野公园。
广华水杉公园:位于广华片区北部,规划用地规模约为49.0公顷。
表19 规划市级公园一览表表20 规划片区级公园一览表2、带状公园绿地表21 带状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3、街头绿地及小游园(1)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要求在每一个商业区、居民区、科教区附近建1-2个小游园,满足居民出行500米内,可到达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街头绿地,新城区不少于3000平方米。
(2)在交通枢纽,如车站、码头等处,要求建议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小游园。
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2016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0日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维护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
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
制度,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水资源、水域岸线、水土流失、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等进行监测、保护和监督管理。
(六)省农业厅组织协调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水域、重要养殖水域、宜农(渔)滩涂、宜农(渔)湿地、农用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外来入侵生物的地面监测、保护和监督管理。
(七)省林业厅负责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林地、森林、湿地、物种的保护和建设,以及监测、评估、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八)其他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公开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大信息。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对在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给予奖励。
第八条按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整体性要求,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覆盖山、水、林、田、湖等不同的生态要素。
在以下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一)重点生态功能区应当包括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确定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洪水调蓄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各类重点生态功能区;省级(含)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含)以上风景名胜区、省级(含)以上森林公园、省级(含)以上湿地公园、省级(含)以上地质公园、蓄滞洪区等禁止开发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资格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资格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是在保护生态环境过程中设立的一道重要的防线。
其目的是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证生态保护红线的有效落实,有必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要求的论证。
首先,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资格要求应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要求。
专业知识方面,相关人员应具备对环境科学、生态学等相关学科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了解生态系统的基本原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还应具备相关技能,如环境评估、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技能,以便能够有效地进行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工作。
其次,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资格要求应包括经验与实践方面的要求。
相关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
他们应该能够熟练地运用相关理论与方法,进行调查研究、数据分析和论证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他们需要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合理地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标准和方案。
此外,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资格要求还应包括道德和伦理方面的要求。
相关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
他们在进行论证工作时,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严谨地对待科学数据和专业论证,不得随意歪曲或操纵数据,不得为个人或特定利益服务,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制定和实施符合科学规范和公众利益。
最后,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资格要求还应包括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商能力方面的要求。
相关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与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协调各方利益,形成共识。
他们还应具备一定的公关能力,能够与各方面的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普及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度。
总之,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资格要求对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验与实践、道德和伦理、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商能力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人才能够胜任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工作,确保生态环境的持续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生态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准入论证报告编制大纲
生态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准入论证报告编制大纲1.概述1.1论证背景简要介绍本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和项目情况说明开展本论证工作的背景。
1.2论证依据主要包括论证依据的法律法规、生态保护红线相关部门规章、项目所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标准规范和项目基础资料等。
2.项目基本情况和建设必要性2.1项目建设内容简要介绍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依据、建设规模、建设投资及地理位置等基本情况。
阐述项目平面布置,简要介绍主要用海用岛建(构)筑物的典型结构型式、尺度,用海用岛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物料来源和施工计划进度,并附项目相关设计图,包括项目平面布置图,主要结构的断面图、剖面图、立面图等。
2.2项目用海用岛情况根据项目建设方案,说明项目拟申请用海用岛情况。
重点说明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拟申请用海用岛情况,包括用海用岛类型、方式、面积、界址、岸线使用、期限等,属于海域立体分层使用的,应申请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2.3项目用海用岛必要性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说明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
依据项目性质和项目总体布置,结合所在海域海岛特征,论证项目用海用岛的必要性。
2.4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内容详细阐述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建设内容、工程规模、平面布置、结构尺度、施工工艺、物料来源和进度安排。
3.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情况3.1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名称、位置及功能说明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名称、类型、位置、分区、面积等情况,重点说明项目涉及的具体位置和面积(分别计算生态保护红线内实际用海面积和宗海面积),并附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示意图,应清晰表达项目推荐选址(线)方案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用海用岛类型、方式和面积(或长度)。
申请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还应附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示意图,明确具体使用的海域立体分层空间。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19.08.26
•【文号】环办生态〔2019〕49号
•【施行日期】2019.08.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的通知
环办生态〔2019〕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制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本技术规程,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省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省(区、市)依据国务院认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结果,开展勘界定标;其他省份请在国务院批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后,启动勘界定标。
按照《若干意见》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应于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徐延达、彭慧芳
电话:(010)66556337、66556308
联系人: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康君录
电话:(010)66558570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6日。
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全省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全省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2.26•【字号】鄂林场〔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全省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林场〔2018〕27号各市、州、县林业局,各森林公园:根据环保部近日下发《关于补充修改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函》(环生态函〔2018〕86号)要求,我省定于3月1日前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最后方案上报。
但到目前为止,经多次督办催报,仍有多处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和生态保育区矢量边界数据尚未反馈,为做好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补充修改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提高责任意识。
加强森林公园管理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上报相关资料,确保全省生态环保红线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有效把控数据质量。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须将本辖区内,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和生态保育区矢量边界数据按ArcGIS shp面文件(polygon),“西安80”大地坐标系格式上报,并注明所提供的矢量边界面积,以便核实。
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均视为无效数据。
三是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须在2月28日前,将本辖区内森林公园电子矢量图按要求格式收集汇总后,报送至省国有林场工作站(邮箱hbslgylk )。
逾期未按要求格式上报的森林公园,环保部将对该森林公园按全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孟俊杰联系电话:************联系邮箱:hbslgylk 湖北省林业厅2018年2月26日。
生态红线划定的技术方法研究——以鄂州市为例
生态红线划定的技术方法研究——以鄂州市为例李晓翠;何建华【期刊名称】《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年(卷),期】2017(000)001【摘要】在分析鄂州市生态环境矛盾和生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生态红线原理和目标,提出较为完整的生态红线划定方法,保障生态系统完整性及连续性,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安全.从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生态灾害危险评价等3方面构建生态适宜性评价体系,展开生态适宜性分析.在GIS与RS支持下,创建了鄂州市网格空间属性数据库,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运用叠加分析、空间分析等技术方法最终完成生态适宜性评价,将鄂州市划分为红线、黄线、蓝线、绿线等4个区域,同时,叠加整合已有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并将红线区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明确重点保护方向,确定生态红线管控体系.%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ntradictions and necessity of regional ecological services of Ezhou,this article put forward a more complete wayof defining ecological red line to protect ecosystem integrity and continuity,maintenance of ecosystem security zone,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s and objectives of the ecological red line.Based 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sensitivity assessment,the functional importance of ecosystem services assessment and ecological hazard assessment to build ecological suitability evaluation system,expand the ecological suitability analysis.Under the support of GIS and RS,the spatial attribute database created,index weight determined by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nd use ofoverlay analysis,spatial analysis technology methods to completed finally ecological suitability assessment,The research have Ezhou divided to the red line area,the yellow line area,the blue line and the green line,while integrating existing important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s,and the red area is divided into the first level of control area and the secondary level control area to clearly focus on the direction of the protection and build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the ecological red line.【总页数】6页(P50-55)【作者】李晓翠;何建华【作者单位】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9;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9;武汉大学地理信息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武汉43007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P209【相关文献】1.喀斯特山区县域生态红线划定方法研究——以贵州省普定县为例 [J], 杜光华;兰安军;秦志佳;王昌浩2.九龙江入海河口区生态红线划定的技术方法研究 [J], 黄铮3.县域土地生态空间管控红线划定的方法研究——以江苏省金坛区为例 [J], 朱凤武;金志丰;沈春竹;王振山4.基于GIS的武汉市生态红线划定的技术方法研究 [J], 何建华;詹皖欣;黄俊龙5.西南市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法研究——以绵阳市为例 [J], 张宇;侯兰功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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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
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7年5月
目录
一、项目背景 (1)
二、工作依据 (3)
三、工作容 (5)
四、时间安排 (6)
五、经费预算 (6)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中国资源环境形势日益严峻。
尽管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逐年加大,但总体而言,资源约束压力持续增大,环境污染仍在加重,生态系统退化依然严重,生态问题更加复杂,资源环境与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逆转。
已建各类保护区空间上存在交叉重叠,布局不够合理,生态保护效率不高,生态环境缺乏整体性保护,且严格性不足,尚未形成保障国家与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
因此,2011年,为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国务院明确提出,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级重要文件中出现“生态红线”一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最重要、最优先的任务。
划定生态红线实行永久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体现了以强制性手段强化生态保护的政策导向与决心。
生态红线可定义为: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在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须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具体可包括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
生态功能红线是指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生态空间;环境质量红线是指为维护人居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基本需要,必须严格执行
的环境管理限值;资源利用红线是指为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的最高要求。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
只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生态系统完整性原则和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和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才能构建结构完整、功能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从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举措。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环境污染控制、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有机衔接起来,才能确保环境质量不降级、并逐步得到改善,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有助于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各类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对于增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持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要求,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开展实地勘查,调查生态保护红线区各类基础信息,进一步查明图上难以明确界定或具有争议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块边界走向,确定红线边界拐点地理坐标,并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地面勘查结果,在图上修正生态保护红线区块边界,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勘测定界图。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第9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第35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
4、《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
5、《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年第35号)
6、《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号)
7、《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环发〔2010〕106号)
8、《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发〔2015〕56号)
9、《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06年第2号)
10、《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
11、《第四次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2011)
12、《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国函〔2012〕13号)《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调查评估报告》
1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GB∕T_18314-2009)
14、《地籍测绘规》(CH5002-94)
15、《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GB/T 2260 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234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HJ/T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SL 190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CH/T 900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三、工作容
本项目勘测区域主要包括汉江(潜江市境),返湾湖国家级湿地公园。
项目工作容包含如下:
1.确定勘测区域边界:结合实地勘察和卫星影像判读,在卫星图上绘制勘测区域。
2.坐标转换:因测区现有控制点无国家2000坐标,而且河流为带状分布,长度超过100km,故需要在测区进行GPS C网(水平误差1cm,高程误差2cm)测量以获取坐标转换系数。
3.勘测定界:根据划定勘测区域,利用GPS-RTK技术进行区域边界勘测,放样密度100m不少于1个点,确定边界。
4.确定界址点:利用GPS-RTK和CORS技术将测区在实地进行放样,放样密度1km不少于1个点,确定界址点。
5.数据建库:根据测量成果,生成矢量数据,并建立测绘区域成果数据库(Arcgis格式)。
6.图件制作:制作勘测区域相关图件。
四、时间安排
本项目预计90个工作日完成,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表二工作进度计划表
五、经费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131.11万,含前期工作费用、生态红线勘界费用、相关图件制作费用、文印费、会议费和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以及税费。
具体预算如下:
项目预算表。